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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读后感2000字

经典小说读后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经典小说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文一

《莫泊桑短篇小说》是法国着名的小说家莫泊桑写的,这本书里面写了非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有《钓鱼》《保护人》《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保护人》《羊脂球》这两篇小说。

《保护人》讲述了一个名叫瑞恩莫勒的游手好闲的人,但因为他为一个当选了众议员议员的往日同学服务,所以就当上了行政法院参议,他逢人便说:我本人是行政法院参议,但他后来由于急于想做出些事情,便为一个白衣教士做起了介绍,结果报纸上写某主教因他有种种被劣迹,总教召他到巴黎来检查他的人品,岂知他找到了一个姓莫勒的行政院参议做他的热心辩护者,这辩护者敢于为这个身着道袍的坏人写极有力量的介绍信。我们现在特地指出这个参议的不堪容忍的作风,希望内阁注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分清黑白、明辨是非,才不会被坏人利用。

《羊脂球》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羊脂球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她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

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文二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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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小说《红岩》读后感1500字


读了红色经典小说《红岩》后,我受益匪浅。现在的我们很幸福,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没有战争、没有硝烟,我们理所当然的享受着这种幸福的生活。殊不知,我们这些幸福的后面是无数战士英雄的血泪。他们,用自己的坚持换来了解放;他们,用自己的英勇换来了和平;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胜利的曙光!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红岩》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的时期。这部长篇小说主要了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

在《红岩》中,我们看到了众多的革命英雄,他们的团结奋斗、舍已为人让我感动;他们的临危不惧、英勇斗敌让我佩服;他们的奋勇突围、投身革命让我激动万分。然而,所有的英雄人物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江姐。

江姐虽然是女流之辈,但是她一点也不输于男人。她受尽酷刑却坚贞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解放前夕国统区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是,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她一个弱女子究竟该如何承受?书中如此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的脚步,不断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全力控制着满怀悲愤,要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渐渐地,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替代了未曾涌流的泪水。她深藏在心头的仇恨,比泪水更多,比痛苦更深!江姐,这样一名女共产党员,但是她却坚信道路虽然是曲折的,但是只要我们英勇奋斗,胜利就在不远处!

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倒!我们可爱的战士们虽然受到国民党反动派肉体上的折磨,伤痕累累。但是我们的战士们非但没有被打倒,反而更积极的想要用斗争来争取胜利!他们的斗争精神得到了升华!读了《红岩》,看到了这些面对困境却坚决斗争的战士们,让我想到了自己平常面对困境时的躲避态度,真的是让我感到羞愧万分。想想自己只要生活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或是学习的压力太大,或者在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只会乱发脾气,为自己的失败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却从来不会想着要如何去克服这些失败与挫折。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人的一生中总是会充满了各种挫折,当我们面对它时,不应该退缩,而是应该要奋勇向前,愈挫愈勇!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的战士血染红岩,才迎来了解放战争胜利的黎明,才让我们过上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仅要学会珍惜现在的快乐生活,更要学习战士们的英勇、学习战士们的坚强。遇到困境时,想要放弃时,让我们想想《红岩》,我们将能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去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去迎接属于我们自己的明天!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例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后,我被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怎么才能防止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读盖茨比是因为喜爱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第三章,渡边讲到了自己的阅读经历。他说,十八岁以后,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对他来说始终都是绝好的作品。

初读盖茨比的感觉是没觉得有那么出众啊,怎么村上对它的评价会如此这般。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然后很庆幸没有把这本书搁置一边,而是在之后的年月里,无聊时,休息时,都会拿起细细研读一番。这本书真如村上所说的: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

书是在讲述一个追逐梦想的故事。盖茨比与黛西曾经是一对恋人,但盖茨比不得不因为战事而远走他乡。黛西就成了他的梦想,一盏支撑他走过泥沼的明灯(书中的绿灯)。我们看到了梦想的伟大力量,它使一个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大富豪。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他仍然保持着少年的羞涩,想见她却不愿意直接拜访。只是每天举办来者不拒的豪华派对,希望有一天能吸引黛西的注意,可是黛西总没有来。临近午夜,盖茨比从热闹的派对里走出来,望着黛西的家——“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我也情不自禁地朝海上望去——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一座码头的尽头。”

我们最终看到了梦想的回应——每读到这里,我的心都会不由的紧缩。这也是电影版中我最爱的一个镜头——“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你一辈子也不过能遇见二三次。它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注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

其实经过岁月的流逝,盖茨比似乎也意识到。现在的这个物质女孩以不是当初那个纯洁美好的黛西,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读到这里,不禁唏嘘。盖茨比追求的一直是心中的梦,是在他心中不断添砖加瓦、添枝加叶、添油加醋变成女神的黛西。

梦想有的时候也很苍白,梦碎的时候是如此地摧撼人心。

萧伯纳曾经说过“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这也许说出了梦想的驳论。

每次我听到那句充满调侃和自嘲的“认真你就输了”心里总会有些许惆怅。读完全书,我这么告诉和宽慰自己。即使拥有了,你又如何判断那是否真的就是梦想。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盖茨比少年时短暂拥过的爱情,是他永远的“意难平”,甚至升华成一种信仰,成为行为处事的出发点。在他通过“不一般”的手段获得万贯家财,将自己装扮成一个社会上流人士,在自己的豪宅里挥金如土,大宴宾客,纸醉金迷,纵情声乐,只为对岸的黛西能够有朝一日眷顾此处。

可是在喧嚣与浮华背后,充斥着一种巨大的幻灭感和孤独感。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孤身遥望着对岸的那盏绿光,灯影婆娑,不死不休,撩拨着盖茨比内心深处的渴望,他渴望得到黛西,他渴望跻身上流社会,渴望被上流阶层真正认可,所以黛西是隐喻,是象征。

等待本就是一场无望的被动,他等到了黛西,可是剥开黛西美丽的外表,剩下的都是虚荣,自私,冷漠。梦幻终究破灭,盖茨比也因此死去。盖茨比的悲剧在于在一个薄情寡义,讲究门第的时代,做着不合时宜的少年梦,并因此一步步而踏入执念的深渊。

他勇敢,他可怜。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昨晚十二点整,终于读完了两年前买来的,再一次印证了书非借不能读这句至理名言。当初买这本书是受了村上春树的影响,菲茨杰拉德是村上春树最喜爱并深受影响的美国作家。

里,渡边经常在校园里一个人捧着看。读罢后,感觉很奇怪,盖茨比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作者称之为“了不起”显然有着自嘲的味道,因为盖茨比的身上有着作者自已的影子。盖茨比的死极具讽刺意味,他花了五年的时间等待的爱情不过是一个外表华美的俗物,而那些频繁光顾他的盛大PARTY的社会名流们无人愿意为他送葬。那些笙歌舞榭,那些觥筹交错,那些寻欢作乐,到头来都是一场空无,一场游戏一场梦。在金钱和利益面前,爱情,友情都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盖茨比的死与其说是个人的悲剧,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剧,在那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象他这样善良真诚的人是注定没有好下场的。

小说中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每个人都以为他自己至少有一种主要的美德,而这就是我的:我所认识的真诚的人并不多,而我自己恰好就是其中的一个。”希望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美德,希望在人性泯灭之前还能固守心灵的最后一寸净土。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五)

在我很久以前对文学作品处于启蒙阶段时就不解于为何所有我喜欢的我认为伟大的作品都有着与红楼梦相似的“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虚无感,而今我在这个故事里也找到了答案,源于生的终归是死,生而为死,死而复生,意义在于不断毁灭却又不断重塑的过程。盖茨比一生逐梦,有着小我的偏执也上升到整个社会的高度的大我,悲天悯人感一直是伟大作品的灵魂。

年少的时候总以为爱情是唯一可以拯救自己的,盖茨比如是,但事实远非如此。

地尽头,梦碎马亡,只听见世界粉身碎骨的击撞,那一抹微亮的绿光像萤火虫的闪耀,这世界谁还记得你的光芒,情怀永在,可这世界岂容得下。这故事也一度给我当年读完红楼梦的相似感受,我并不认为盖茨比是一无所获的人,他的付出有其无法比拟的价值所在,幻灭之后,总还能留下些什么的。就像我不写这故事的人物、地点、情节也不去回忆细枝末节,但我会记得他反抗的精神,他诠释了爱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只是过去从来无法重来,念念不忘的回响就是走不出轮回进而痴缠一生。喜欢这个故事,如同一个时代的镜子,我们都在自己制作的镜子中看见属于自己的真相,而这真相总在回首之时方才显现。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六)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七)

故事的脉络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为了梦想,为了爱去奋斗,带着军功归来,又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自己梦想成为的人,甚至于把自己的名字从詹姆斯·卡兹本改为了杰伊·盖茨比。为了与已经嫁为人妇的情人再续前缘,他买下别墅隔海相望。当与情人重逢,却慢慢发现,现实中的情人并非当初奋斗之时脑海中想象中的样子,就在他慢慢明悟之际,却又被嫁祸,进而被害。

黛西是盖茨比的爱、也是盖茨比的梦想。从努力奔向梦想,到梦想达成,现实和梦想却是在慢慢的疏离,直至梦想的泡沫渐渐破裂。盖茨比爱黛西么?当然爱。但是,盖茨比爱的是梦想中的黛西,那个陪她度过困难时光,支撑着他艰苦创业、不断奋斗的梦想中的黛西,而不是现实当中,那个曾经爱过别人,已经嫁为人妇,充满了金钱味道的黛西。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它可以在脑中不断地修饰、美化。梦想同时也是虚幻的,因为当梦想真的来临的时候,梦想便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现实就在那里,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改变,即使修饰、美化,也只能是维持一时而已。当梦想和现实之间相互独立的时候,二者尚可以共存,天上的归天上,人间的归人间。而梦想与现实一旦相遇,便会如同两颗星球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浪地球》中的木星与地球,大的毁灭小的,遗憾的是,往往现实要比理想大的多,也沉重得多。

每当我们怀揣着梦想,不断努力的时候,身处艰难,却心向光明,此时会是幸福的。但当梦想达成的时候,低下头、看到梦想达成后的现实,然后回过头,看到为了达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再抬起头仰望星空,也许,我们看到的,并不一定会是幸福。

或许,梦想还是要有的,只是,要选择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有关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八)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合集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读了鲁迅写的狂人日记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狂人日记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一)

《狂人日记》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发表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东西。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狂”患者,有被害妄想症。狂人在日记中记到:“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有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那多疑的心理,走在路上看谁都觉得谁要谋划算计他,就连纯真可爱的孩子在他看来也是要害他的。狂人从那来自狼子村的佃户口中得知他们村里有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那人的心肝用油煎炒了吃,再看看佃户和大哥的眼神,和外面那伙人一模一样,他惊恐得联想到自己可能也会被吃掉。狂人的大哥请来一个老头子来给狂人诊病,狂人自然而然就想到那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给他把脉是为了分一片肉吃。当他吃饭时,一碗蒸鱼让他难以下咽,因为“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

看到这儿,我不禁对这个狂人产生同情之感,由于自己的幻想,他时刻活在对自己将可能被他人吃掉的担忧之中,睡不着,吃不好,那该是有多痛苦呀。

文中“狂人”的疯疯癫癫的话语其实是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制度迫害的表现。狂人为什么会存在?我认为那是因为他处于一个狂世。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中国封建的“吃人”历史已有几千年了,文中说到“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鲁迅先生借“狂人”之口来揭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发人深省,令人敬佩。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二)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我。别人最平常可是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我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经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我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期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看鲁迅写的《狂人日记》。它是我国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文章。也是人民觉醒的开始。

我看《狂人日记》时,真的觉得写此日记的人确实是个不正常的狂人。因为文章中作者老写他那里的人不像人,还吃人,把他妹子的肉也吃了。可是慢慢品味,才知道刚才的想法过于天真,过于肤浅了。鲁迅先生写《狂人日记》的目的不是要写的好玩,他是想借此狂文狂语表达他生活的时代分不清是日是夜,一片漆黑。《狂人日记》既是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也是现代文学的创作基础。它蕴含的思想,是中国的现代史上以一个“疯子”的笔触,展露中国传统礼教的罪恶。

这篇《狂人日记》满是孤独和悲凉的味道,更有狂人独特的内心独白。它寓意深刻,唤醒了那些以传统礼教为理由的野蛮人。文章虚实相杂,让人谜乱,但也让人们感到这种“吃人”行为只有疯人、狂人才能干的出来。所谓狂人就是自己,所谓疯狂就是当时那个社会。不要再抱怨社会对自己不公了,先想一想自己对别人是否友好,是否诚心,是否是真心真意,以诚相待吧!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五)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腐败,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六)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七)

星期天,老师让我们读鲁迅先生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有所谓迫害狂症的人。狂人对这个时代充满厌恶与恐惧。狂人半夜查找历史,他发现这整本书都写了“吃人”二字,大哥和村民异样眼神也使他不禁感到了无穷的恐惧。他喊出了充满绝望的四个字——救救孩子。

我读了两三遍,也只是一知半解。在那个时代吃人的人,真的是文中所说的满嘴獠牙的吃人恶魔吗?我开始产生无限的遐想。吃人的人会真的如此残暴,啃食自己亲生子女的肉吗?那是多么无情啊!他们就如同穿着人类皮囊的野兽。在文中主人公的儿时记忆里,也出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例。他小时候,爸爸或妈妈生病了,哥哥告诉他,做儿子的应该割下一片自己的肉让父母吃下,就这样他的爸爸妈妈没有流半滴泪水吃下了肉,主人公对这个村子的人的所作所为吓了一跳。这个村子里的人,似乎对他的肉产生了兴趣,这种事情令我也像主人公一样吓了一跳,这些吃人的人是多么凶狠。

文中主人公的最后四个字“救救孩子”,应该不是简简单单的身体的拯救,那么是心灵的拯救吗?

反封建礼教经典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篇八)

《狂人日记》是一篇象征性和寓意很强的小说,当时,鲁迅对中国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颇感痛切。

对现实的失望是鲁迅感到了唤醒人民觉醒的困难,他经常在绍兴会馆里以抄古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鲁迅对中国人民精神的麻木愚昧感到着急,这就是他的这篇小说体现出深厚的忧愤,而人民精神的愚昧又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密切相关。

这篇小说也采用了自述式的手法,通过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内心揭示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正是由于“狂人”对外界的极度敏感,才使得他能够感受到普通人在麻木的精神状态下无法感受到的东西。

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语中,隐含着小说深刻的寓意。比如:“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古久先生即是指封建礼教对中国的长期统治,这句话也暗示了封建礼教的腐朽和对人们反抗的压制。再如:“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表现了封建礼教强大凶恶的形式下其内在虚弱的本质。

总之鲁迅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需要读者用心细细地品读其中的深意。

经典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感悟6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平凡的世界》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编辑了“经典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感悟6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经典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感悟600字【篇一】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时,我认为这只不过是关于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的琐事。但当我放下这本书时,我的心被前所未有的震撼了。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宏大而史诗般的人物小说,它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孙少安、孙少平等年轻人放弃平凡成为农民,走上自己的道路。书中还讲述了孙少安和田润业、孙少平和田小霞两个人的爱情悲剧。

稍暗和孙少平两个年轻人继续离开他们的家人为农民,农民几代人放弃的时候,在这个时代的巨大变化,他们抓住每一个机会,终于走出了他的路。稍暗砖厂在老家开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为自己为他人。孙少平最初打黄原小工,后来与田晓霞的帮助下,孙少平桐城大亚湾做煤矿工人,虽然写的很辛苦,但她不仅拥有巨大的工资,有一个国王掌握了关注。成功步步走出斗争的两个兄弟,他们不甘于平凡,追求理想,对生活的这种态度极大地鼓舞了我,让我学会了斗争。

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生活悲剧,是由于人祸造成的。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家境,加之家中的父母非常不同意,注定我们无法结合在一起,而孙少安的固执、麻木则加剧了他们发展之间的爱情就是悲剧,好在通过他们俩最终可以收获了自己的幸福。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悲剧,是由于各种天灾造成的。虽然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经济地位方面相差较大悬殊,但是对于他们仍坚持一个自己的爱情。不幸的是,一场洪水使两人阴阳两隔,但爱情相互依存。我被这两段爱情这个悲剧精神深深打动,尤其是孙少平与田晓霞的凄美又纯洁的爱情,这段美好爱情问题甚至已经超越了生死。

世界平凡,不平凡的人生。现在奋斗自己不平凡的人生!

经典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感悟600字【篇二】

我本是热衷于读书的,无论是字字珠玑的鲁迅,还是才华横溢的巴金,亦或外柔内刚的张爱玲,只要是能作为精神食粮的作品,我都会毫不吝惜地拿来品味。

重温《平凡的世界》一书,让我再一次感受到生活的本色就是平凡,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但是,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胜有声。

我想,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人们都在我、非我之间不断地循环,世界平凡,而我们不过都是一群平凡的人而已。但是,人生不是悲剧,是奋斗!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人都知道,无论是脱贫致富还是实现心中理想,除却奋不顾身的努力拼搏,别无他法。

路遥构建的这个平凡世界,基于广大农村,因而可以轻易地引起同是出生于农村的我的共鸣。小说跨度比较大,讲述了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之初黄土高原农民的生存状况。虽然是80后,但是对于那段艰苦岁月我是知之甚少的,《平凡的世界》作为当时农村的缩影,填补了我一部分空缺。我不光从这里面了解到当时的社会面貌,更多的是从里面的人物身上获得一种精神——奋斗。

孙少平,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他不畏困难,努力拼搏,在痛苦与磨砺中,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纵感、崇高感。他的苦难哲学、对劳动的认识,对生活的理解都给我启示:平凡的人不一定有平凡的人生,只要敢想敢拼,那么心中就能装下梦想,装下整个世界。

执念的坚持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梦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相信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和现在的状态不一样,会好很多。也许我们都需要精神上的洗礼,对于信念的执着和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都应该向孙少平学习。

当然,除了努力打工艰苦生活但是不忘学习的孙少平,自己创业的孙少安,这里面所有的人物都饱满鲜明,有代表性。比如矛盾纠结但是最终幸福的田润叶和李向前、发奋学习终有所成的孙兰香、痴情汉子金波、可爱的跛子女……所有人物形象丰满而真实,耐人寻味。他们虽然平凡,但是有拼搏精神,让人崇敬。

在奋斗的路上,我们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最后我想起一位哲人说过:“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奋斗吧,我们平凡,但不能平庸。

读书吧,让青春更充实!奋斗吧,让青春更美丽!

经典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感悟600字【篇三】

《平凡的世界》里有着一群不平凡的人物,正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

在这本书中带给我最大影响的就是孙少平,他的家里很贫穷,穿的是破旧衣服,吃的是丙菜,面对这个是世界,他并没有抱怨这个世界对他的不公平,他只是怀着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它是一条铁汉子,铁骨头,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依旧可以为读书而感到高兴。

现在的人大部分都是富裕的,有品牌衣服穿,有山珍海味吃,但都不满足,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我们有没有想过,比起过去,我们连猪狗都不如,人家孙少平都能学会在苦中作乐,学会战胜一切困难,从来不向命运低头,为什么我们就做不到呢?同样是人,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

我们要做想孙少平那样的不倒翁,像弹簧一样,学习他怎样在逆境中成长,这样才算得上是真正伟大的人!只要他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汇编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鲁迅在《伤逝》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伤逝》读后感写好呢?下面的内容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一】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二】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感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述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感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资料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感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终造成了杯具。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感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述,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感情正是那个提倡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终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感情的过程,那里能够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之后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职责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感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杯具性的人物,她对感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杯具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杯具化进程。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三】

读着鲁迅先生的《伤逝》,一遍一遍,再逐字剖析着,就恍若文中的涓生和子君就是现实中的他和你。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四】

读《伤逝》读后感1000字:

《伤逝》是鲁迅的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很多人用传记考证式把涓生等同于鲁迅,把这篇小说当作鲁迅的爱情研究,其实是片面的。在这篇小说中可以看到影子但不能等同,可以说现实是个引子,他点燃了写作这篇小说的灵感,是心理想象的投射。

可悲可叹的境地,两个尚未长大却自认成人的孩子在过家家,用自己稚嫩甚至自大的目光去生活,不料残酷的生活给他们下了一个接着另一个的下马威,他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趴下。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五】

今日重读了《伤逝》。

两次读后竟是不一样的感觉。大学的时候学习现当代小说读了鲁迅先生的几篇小说,这篇印象是比较深刻的了。或许是因为这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篇感情小说,或许是因为和感情有关。感情总是一个完美的字眼,让人浮想联翩;感情又总是一个感伤的字眼,让人悲情不已。

为了感情,子君与亲人决绝;为了感情,涓生与朋友不再往来。用涓生的话讲,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感情”,是因为不理解。等真的理解了,这理解了的东西却都变成了隔膜,并且是永久的。

涓生追求子君的时候,以往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可是临时似乎都无用,在慌张中,身不由己地竟用了在电影上见过的方法了。

最终如愿在一齐“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顺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我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可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只是耳朵却分外地灵,仿佛听到大门外一切往来的履声,从中便有子君的,并且橐橐地逐渐临近,——可是,往往又逐渐渺茫,最终消失在别的步声的杂沓中了。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

然而“我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可是三星期,我似乎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此刻看来却是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

可生活是太现实,太残酷的事实,不断地改变着很多物,事,人。因为油鸡,因为阿随,因为邻居太太的眼神,这些很细微的小事情竟也是这样地影响着人的情绪。慢慢的涓生感觉到家的`虚空,感觉到比寒冬还寒冷的脸色。最终天天呆在图书馆也不愿意呆在家里。

受了冷落的子君内心该是怎样的酸楚,无奈,她肯定也有无数个像涓生等待她的那种心境,可是这一切都在她日渐暗淡的眼神里,都在她刚红润起来又变得无彩的脸色上,都在她日趋失去的话语里,更在涓生提出分手时的无语里。

涓生提出分手是觉得无爱了,而子君依然深爱。当初为了爱和家人的决绝“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分手的时刻,也仅仅是在涓生无数个晚归的时候,让邻居太太转告一声:告诉他,我走了。除了身上剩余的能够涓生生活一阵子的铜板,没有只言片语。看起来同样决绝。确是如此伤情,从她不久后的离世即可知。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爱他的时候不顾一切,被离弃的时候,决然离开。爱,绝对是一个人的事情,没有爱的纠缠只会失去更多。能够没有爱,能够没有爱人,但不能够没有自我。

太低微的死根本触及不到悲喜,宁愿高傲的死去,不愿祈求爱人的一次回眸。

子君,这勇敢的女子,带着这来不及回味的短暂的幸福,含爱而去。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六】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七】

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八】

从小说的名字中可以感觉到这是一篇以悲剧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一切而难过,让人想起遗憾、悔恨,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作者通过“涓生手记”讲述了“五四”黑暗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爱情走到一起,在社会的压力和生活的残酷中最终分离的爱情故事。

读过《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伤感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个时代的女性,是叛逆的,是艰难的,她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毅然追求自己的爱情,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但她下定决心去爱,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喊出了几千年来女人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己,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一个个性解放的响亮声音。

抛开世俗的眼光,她和涓生走到了一起,即使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当她和涓生生活在一起的时候,生活迫使她成为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忙于家庭琐事,为琐事争吵。

慢慢地,她从一个解放的新女性变成了一个世俗的女性,在这个时候,她与娟生的感情也逐渐淡化,慢慢恶化,最终走向毁灭,子君被抛弃而死。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人,涓生的思想虽然新颖,但却不够深入。一开始,他是勇敢的,执着的,对未来充满希望。但在本质上,他仍然被封建意识形态所毒害,表现出保守和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自私、虚伪、怯懦逐渐滋长。当他和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被人嘲笑、猥亵和轻蔑,而子君却“无所畏惧”。

最后,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凄凉,面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交给了子君,自己不敢面对。最残酷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入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是肤浅的,经不起时间和现实的考验。

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逝去了,当涓生再次怀念过去的美好时光时,一切都无法挽回,剩下的时间只能“悲伤地”继续。两个人的悲剧结局,让人难免难过。因此,当我们恋爱时,我们既不能失去自己,也不能逃避我们的责任。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九】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__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对于鲁迅经典小说伤逝的读书心得【篇十】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一)

今天是九一八,早晨打开电脑,看到蹦出的新闻,才发现,说实在,我昨天荒废了一天,看小说,今天似乎也是,没心情学习,想想这大半年来,我不看韩剧,偶尔为学习而看看日剧和美剧,其余大部分的消遣就是看小说了,从一开始的网络小说到后来的看的天翻地覆的蝴蝶季,说起来以前我很鄙视网络小说,可是当我沉浸其中时,我就不知道说点啥好了,不过说实在的,这种小说的作者也就是20岁到30岁之间,和我一样,在一爱一做梦的年纪,虽然我一再标榜我心理年龄很大,自我感觉我也很成熟,很世故,甚至有时我都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单纯些,但环境使然吧,我没法变得纯粹,从小我考虑的应该更多,我看人看事容易在第一感觉下往悲观方面想

颗暑假之前,因为要去云南,想想漫漫旅途就头痛,因此借了几本小说,就这样我莫名的借到了【蝴蝶季】的小说【金龟记】写得真的很不错,很喜欢男主人公---翟知今,说不上多喜欢女主韩京冀,感觉,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因为她一次次拒绝翟?还是因为她不是处一女了,稍显轻浮?亦或是她大翟2岁?不知道,只知道说不定她的命运就是我的,现在看小说总喜欢把自己也安插一进去,真怕我将来嫁不出去,我刚刚过完生日,吓了我一跳,我已经这么大了,我希望27岁前出嫁,30岁前生子,但是有时候事情真的不会想我想的一样发展,

这周,去图书馆一查,果真还有好多【蝴蝶季】的书,几乎整个周末都奉献了出来,看了【守候瞬间的永恒】【试离婚】【一爱一在阿拉斯加冰川下】【纸婚】【这麽远那么近】【指末的幸福】,有时候我也蛮佩服自己的阅读速度,24小时不到,一精一读了三本半小说,泛读了两本多,我如果看英文看日语能有此速度的一半,我就谢天谢地了,看守候时,触一动也不小,但是感觉他前面写的有些唯美,有些韩剧范,总之有些超现实,觉得不是很妥当。后面还不错,这就是为什么我感觉金龟记更胜一筹,至少少了一份理想化,多了一些现实一性一,守候里面有两段出自张一爱一玲的引用。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看了前一句就情不自禁的想到了一奶一茶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虽然早知道那里面的歌词化用了张的话,但是在小说的背景衬托下,越发使人悲从中来。

另一本笔调惆怅的书就是【一爱一在阿拉斯加冰川下】。女主人公一出场就是心事重重,忧不胜犹,虽然穿插全文的关于郦小桥和付越明中学时代的叙述让我笑翻了好几回,但是我还是在一片沉重之中读完了小说,我在想,如果小桥不是因为那场变故,应该和【柠檬色琴声】里的桑柠有的一比,我喜欢那种一陽一光的一性一格,纵使我没有,其实我一直觉得倘若不是那次该死的转学经历,我应该会一直开朗下去,如果不是我对自己的顾忌,我也应该会有这种一性一格,但是少年时代终究一去不复还,我的一性一格终究还是这样无情的定了一性一。

我喜欢付越明那种默默地喜欢,喜欢小乔与都督的诨名,喜欢沈瑶佳对咸鱼施以一一婬一一威,终归我还是喜欢他们那青葱的岁月,但人总要长大,不是吗?去面对不想面对的,去工作,去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所谓的锦绣前程拼搏,我很早前就发现我已经不太能看悲剧作品了,都说悲剧比喜剧有更强的震慑人心的力量,但是我的确很认同【守候】作者的一句话:生活中已经有了太多的不如意,何必在小说里制造更多的不愉快,因此,无论电一影还是电视,还是小说,我坚信我要一个明亮的结局。

【这么远那么近】是我最佩服的一部作品,不是因为情节有多末吸引人,而真是作者只写了肖颖和叶昊宁平淡的分居生活,却有一种魔力,吸引我迫不及待的看到最后,合上书,感觉作者没有写多么狗血的情节,没有多么激烈的冲突(小说本来就是由一个个冲突组成),但是我被征服了,我被吸引了,说实在,一开始还真有些接受不了作者不温不火的笔调,但是这也是一种风格,就像我弄不懂叶昊宁究竟一爱一不一爱一肖影。不过豆瓣上的对此书的吐槽倒是蛮严重的,批评这两个人就是一对神经病,我笑了老大半天,再次审视这不小说,不得不承认,确实如此。

今天说了很多,只因为看了太多,明天我又该奋斗了,应该快聚会了,说实在我很期待,因为我想惊艳一下,后来又想,期望和失望是对等的,不抱太大期望,也许才不会有失望,万一他来不了,或者我去不了怎么办?万一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怎么办?因此我只能老老实实承认,我是一个悲观的人。算了,聚会后再说。

小说读后感(二)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一陽一光大马戏一团一,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一爱一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一团一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一陽一光大马戏一团一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一团一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一妈一接来试试看,哈雷的一妈一一妈一是一只患有心脏一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一妈一饲养的,宋大一妈一对于哈雷来说就是一妈一一妈一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一妈一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一团一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一烧的火圈,不管宋大一妈一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一妈一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一妈一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一妈一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一妈一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一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一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一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一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一妈一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一影【一妈一一妈一再一爱一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一妈一一妈一再一爱一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小说读后感(三)

前一段时间阅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卡尔维诺文集】,包括了卡尔维诺的绝大部分作品。本来阅读卡尔维诺是为了写篇论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出来,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卡氏还是不由得喜欢上了。

总体来讲,阅读卡尔维诺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徒步探险,一路上迎接你的都是奇谲瑰丽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不像读很多其他作家的全集,读着读着就觉得乏味厌倦,因为作者总是难免在不同的作品里重复自己,尤其是在写作风格上。卡尔维诺虽然也是一个风格鲜明的作家,但他的小说就题材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多彩。他在探索小说写作的无限可能中不断地挑战自我,也给读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卡氏的小说像一块晶莹剔透而又坚不可破的水晶,其结构完整严谨,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水晶般浑然天成,无需装饰。卡尔维诺的语言也是恰到好处,流畅自然,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作者思维的迅捷敏锐,写作也仿佛一气呵成,不磕绊,不拖沓。

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先读到是他早期的几部短篇小说,当时只是因为其篇幅短小,比较利于在睡前随便翻开读一读才看的。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读起来就被卡氏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以及小说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觉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弄错了的车站】等故事既妙趣横生又发人深思。可以说是这些小说滋润了我呆板枯竭的思维,向我敞开了一扇通向奇异的艺术花园的大门。

要说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乐意读的还是【我们的祖先】三步曲,包括【分成两半的子爵】、【树上的男爵】和【不存在的骑士】。可能很多读者跟我一样也喜欢这三部小说吧,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祖先】采用了比较传统的写作方法,更易被大众读者所接受,但这决不意味着这部作品平庸,相反,这三部小说却极富张力。表面上看小说讲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作者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安排在了过去,使得作品看起来像历史小说。而对于历史故事,普通读者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并乐于接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一点也类似于以情节取胜的传统小说;此外,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也是让读者为之倾心的最重要因素。凡此种种构成了【我们的祖先】大众化的原因。然而它决不是通俗小说,细心的读者能够从中读出丰富的哲学内涵。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经常能够找到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语句,而小说背后的哲学思想更是若隐若现,发人深省。尤其是【树上的男爵】,它看似平淡无奇,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唯一独特之处是这个人不像普通人一样,他生活在树上。然而卡尔维诺正是利用了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设计,为读者提一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类的生存状态。总之,【我们的祖先】读后既令人拍案叫绝又让人掩卷沉思,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作品。非但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提出的问题,勤思好学的读者很有可能还会因此找来其它的相关书籍深入阅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我想这也是好书的一个长处所在吧。

卡尔维诺的代表作要数后现代作品【寒冬夜行人】了。读这部小说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小说不同与传统的小说,不采用线一性一的叙事方式,据评论说体现了作者时间零的创作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并没有搞清楚,而小说新颖的形式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尝试,也是对传统小说的挑战。它颠覆了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关系,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虽然谈不上对这部小说有多么喜欢,但对其探索一精一神我还是不由得心悦诚服。

另一部带有鲜明实验一性一质的小说是【命运交叉的城堡】,它是作者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完成的。小说选择了塔罗牌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利用牌上的图画(符号)杜撰故事。小说的最大成功就是将符号学与文学较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很多符号学专家对这部小说赞赏有佳。从小说的内容等方面看,作者为了能够将符号学运用到作品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但就文学一性一而言,这部小说显得滞重枯燥,并不耐看。

卡尔维诺的其它重要小说还包括【看不见的城市】、【宇宙奇趣】以及早期作品【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烟云】、【阿根廷蚂蚁】等。【看不见的城市】故事发生的时间是过去,但却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宇宙奇趣】充满了奇思妙想,读起来非常有趣。

除了小说以外,卡尔维诺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就是在他死后由他妻子整理的【美国讲稿】。这部讲稿本来是卡尔维诺应邀去哈佛讲学的演讲稿,但因其猝然死亡,演讲未能成行。【美国讲稿】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创作观的集中体现,他为2000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开了一剂良方,其理论价值不可忽视。

卡尔维诺是个严肃而勤奋的作家,他有强烈的作家使命感和对文学的炽烈的热一爱一,在他并不算长的一生中一直坚持思索和开拓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他的作品也成为文学宝库的奇葩,绽放异彩。

《小说课》读后感


回北师大和留校任教的同学聊天的时候,她问我中学教小说是怎么讲的,我说五年之前我都是从小说的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来讲,分析人物形象,概括小说主题,体会小说蕴藉的语言,等等。自从读了孙绍振的书之后,我自己正尝试着改变自己的小说教学,开始从新的小说阅读知识出发重构小说教学的内容,比如我现在的小说的教学重点放在了作者是如何讲故事的的层面上。

她说,那这样的话你就应该多看看叙述学方面的书,并从她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叙述学的书,这一本你得好好看看,非常适合作为中学小说教学的知识普及。我趁机说,我也带了一本书,你看看怎么样,就把我随身带的毕飞宇《小说课》拿出来。她说,读了这本书,并补充说,她正在做这样的阅读研究,正打算从她博士导师曹文轩的小说入手,这样一种阅读小说的方式是一种欧洲学派的解读方式,不是美国学派的方式,欧洲学派重阅读过程,美国学派重问题引导

这让我回想起我自己在高中时读小说的经验与感受,我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读《故事会》,觉着有趣极了,那一个个充满着乡村神秘与时代玄幻的故事,常常让我废寝忘食,但读完之后,几乎是同时间地忘记小说讲了什么,只是在读的过程中觉得非常愉悦、刺激,就像我现在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样,如果再让我看一遍,我不太愿意了,正如看过的很多剧情电影一样。当时觉得非常有趣的故事,在知道了情节以后,基本就不想再看了。从这个阅读经验出发,自然就会想到两个问题:读小说和小说教学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小说教学如何体现出教学的效果与目的?
家蛭槿伲蚋黄徘匦∮窠枇艘惶踝晔盍床渭硬砍ぜ业呐啥匀チ恕E啥越崾螅盍炊恕N伺獬ィ醣η亢退奶拇Υ蚬ぁ?0年后,就是2014年,这对夫妇终于还清了债务,他们在国庆长假的九寨沟遇上了富婆秦小玉。秦小玉没能把苍老不堪的张小芳认出来,然而,张小芳十分自豪地把真相告诉了秦小玉。秦小玉大吃一惊,反过来告诉了张小芳另一个真相:那串项链是假的。

如此一比较,就会发现,完全变了,变得面目全非,不合情理,漏洞百出、幼稚、勉强、荒唐,诸多细节都无所依据。这仅仅只是在讲述故事的环境上稍作调整就出现了完全不一样的小说效果,为什么?如果再进行一些叙述方式的调整、改变,估计会更糟。记得南师附中的张小兵老师就写过一篇教学论文《和作者一起写小说》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小说教学的,把握小说讲述故事的方式,这就是小说教学的重点。

另外,也可以想一想:小说和故事的区别是什么。如果从英文单词来进行理解会更容易区别,(novel)fiction和story,前者更重讲述的方式,后者更重讲述的事件。因此,依据从文本体式特征进行语文教学的课程基本原则,讲小说的重点应该放在作者是如何讲故事的上,这样才算是抓住了小说教学的核心,否则的话,可能只不过在重复学生自主阅读的过程而已,读过的人自然就没有兴趣再听教师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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