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 导航 >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一)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李国伟写的书【窗台上的红玫瑰】。我觉得这本书写得一精一彩极了!这书每翻几页就会有一个问题提出,而问题下面同时也有几个答案让你选择。你选哪一个就会提示你翻到第几页,每一页都有不同的结果。这几个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其余的都是错误的。不过,这些问题都要我们自己通过思考判断才行的喔!

现在,我不多说了,就让我来简单的叙述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我和小雅为了帮助成绩飞速下降的同学王子玮,就约定到石马山上探险。不过,王子玮并没有应约上山,而我们却在山上遇到了一系列恐怖的遇鬼事件。同学小雅也因为惊吓掉下来山崖,大家都误以为她死了。可没想到她却接二连三地在公共汽车上、她的家里以及王子玮的生日会上出现。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死了的人死而复生吗?经过警察的调查,原来小雅掉下山崖后出现了暂时一性一失忆,她凭着残留的记忆才会出现在她的家里、生日会上。而随着小雅的假死亡事件水落石出,在山上的遇鬼恐怖事也被查清了,原来那一切都是王子玮和他父亲一精一心策划出来的。缘由是考试成绩单出来后,卢安南他却自作主张把红榜和白榜贴到了公告栏上,王子玮的父亲看到了儿子的名字在白榜上愤怒极了,而王子玮也恨死了卢安南。于是他们便想到了用鬼来报复卢安南,从而产生了所有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知道只要有考试,就会有成绩排名。有成绩排名就会有令人羡慕的第一,当然也有令人痛苦不堪的倒数第一。但不管结果如何,成绩不好时,千万不要在自卑、妒忌和仇恨中迷失自己。还有一次的考试成绩并不代表以后所有的考试成绩,一次考不好,我们应该查找失败的原因并改正过来。这样下次我们就能够考出好的成绩了。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二)

昨天,我读了【窗台上的红玫瑰】这本书,这本书的写作方法很有趣,它是由你来称呼的,并且,在调查过程中闹了许多的鬼,有些像侦探小说,我来跟你说说吧!

【窗台上的红玫瑰】这本书主要讲:我和小雅为了帮助考试成绩排名急剧下降的同学王子伟,相约到石马山上探险。不料,这次探险的发起人王子伟却没有如约上山,而且,我们在上山遭遇了一连串恐怖的闹鬼事件,小雅也因为受到惊吓滑一下山崖。因为山崖下有一具女一尸一,所以大家都认为小雅摔死了。可万万没有想到,已经死了的小雅接二连三的在公交车上、自己家里出现,还在王子伟的生日会上为他唱生日歌!我和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扮鬼的人居然是王子伟的父亲!绝且,小雅并没有死,而在一个老婆婆的家里,帮老婆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和王子伟找到小雅后,决定没个人一放学就来帮老婆婆做事,照顾老婆婆,今后,小雅和我每天都帮王子伟补习功课

玖了这本书以后,我想起了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他成绩也很差,脾气很暴躁,经常在班上和其他男生大打出手。我想,这是不是也因为嫉妒呢?

我从这些事中明白了:成绩不如别人不要因为嫉妒而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自己努力就是了,只要努力,成绩也不会一直在低分状态吧?总会有些提高的吧?毕竟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三)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只是一篇一个男孩装鬼吓人的故事。后来,我改变了我的看法。我觉得,这是一篇可怕的鬼故事。因为一个明明死了的人却复一活了!难道世上真的有什么鬼魂吗?我的心也被紧紧地揪住了,希望马上得到答案。看到最后,才知道了真像。

原来,是有两个长的相同的人都跌下了悬崖。其中,一个叫小雅,一个叫倩儿。倩儿死了,而小雅活着。小雅的同学以为她死了,而失忆的小雅回到了大家的身边,才造成了一系列的误会。

在这其中,我最痛恨的是王子玮的爸爸王福善。因为他自己考试落榜几乎下岗,最后是降职录用。本来就对因考试升官的卢处长心有不满,而他儿子也考试倒数。卢处长的儿子又想出了红榜白榜的馊主意,令他们父子同时受到羞辱。王福善认为是卢家人有意和他父子过不去。便想办法借几人去鬼屋的机会恐吓卢处长的儿子卢安南。就因为这个,才造成了小雅失忆。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失败了,不要先从别人身上找原因,而是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就像这篇故事里的人物,王福善自己学问有所欠缺,却嫉妒别人,认为是别人的错误。他的儿子也学业不佳,这不能怪别人。他应该自我反省,看看自己是什么原因没有考好。他的儿子考那么差,做父亲的应该教他儿子反省为什么会考差。争取下次考好点。

f132.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700字


读了《窗台上的红玫瑰》我明白了许多,不管干什么事被人嘲笑,或是伤害,都不要怨恨别人,要学会包容和理解别人。但我对这个书名很不理解,首先红玫瑰只提起过两三次。只是后面的破案线索按它来调查,所以这个题目我感觉起得不好。

整本书说:我、卢安南、小雅、陈嘉慧被王子玮约到去鬼屋冒险,我们到了山脚,王子玮却失约了,打电话也不接。我们决定自己上山,到鬼屋前,就发生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之后我们在鬼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幽灵事件,小雅的性命也搭了上去,最后居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王子玮的父亲安排的。

因为王子玮考了倒数,被卢安南用白榜公布了,他父亲看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被公布在白榜上,感到很生气,要查清楚到底是谁干的。后来打听到是卢安南干的,令他更加生气,他们俩的父亲是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卢安南的父亲,比王子玮的父亲职位要高,对他自己和他的工作都很不满,所以他要出了这口气,把一笔账给算清楚了。接着就出现我们发生在鬼屋的幽灵事件

但是最后,大家给公安局提供线索。然后推理分析,一点一点勘探,最后被公安局查了出来,线索指向了王子玮的父亲,他父亲被抓了。小雅也没死,死的是瞎婆婆的养女倩儿。所以不要怨恨别人,要宽容别人,要不然反而会伤害到自己。

我有一段这样的经历,一次,我和我的好哥们。在音乐课上发现了一位同学的八卦,我感觉很有意思。回到宿舍,我像天桥底下说书的一样,把那件事唱得有生有色。可我差点忘了,当事人还在这儿,因为忘乎所以,没在意到他。他听到了冲过来打我,打了还没两下子,他有跑回了床位。可我那好哥们嘴欠,又唱了几句。当事人没打他,跑来继续打我。这时,值日生来了。他们说我们打架,要扣分。后来小曾来了,看见要扣分了,连忙解释,几经周折后,没扣到分。

之后我们一直不自首,虽然没扣到分,但打架这种事,情况也很严重。可与我们一个宿舍的小曾告诉了老师,老师一下子把我的班长职务给撤了,还表扬了小曾。我很不理解,小曾都干了那么多坏事,都没被撤,为什么我要被撤,这不公平不公平!

我开始报复小曾,把他做的坏事都跟老师说,先是告他以前做的危险动作,快扣到分的都告了上去,可一一都没奏效。其实班上有很多人恨他,他们都告诉我,可后来明白,已经没用了,那么多错误以足以让他名誉扫地下不来台了,他居然还能坚持着。后来我想通了,我应该坦然面对事实,不要仇恨。大家可千万不要像我们这样。

《窗台上的红玫瑰》小学生读后感600字


因为他每次考试都会得全班倒数第一,被一些同学看不起,就有了报复的心理。而制造了鬼屋探险的计划。

这本书第一面就说你就这本书的主人公,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惊险小说来看,也可以把它当作冒险小说来看。你班里最差的同学就是王子玮,而你却是全班第一,班里最好的同学。小雅则第二,卢安南则全班第三。你和小雅经常帮助王子玮解决他不会的难题,帮助王子玮提高学习成绩。却恰恰相反的是,卢安南却瞧不起王子玮,并不帮他辅导一下,而且都不理他。还有另一件事,却让王子玮和他的爸爸王善福让心中的怒火全部激怒了。

有一次期中考试,王子玮还是考了全班倒数第一。而王子玮的死对头卢安南又在黑板旁边贴了个红榜和白榜。红榜是全班前五名,白榜则是全班倒数五名,王子玮是白榜上的第一个。老师都没让卢安南贴,他就自作主张。而且其他班也贴了红榜和白榜,所以他也弄了。王善福来接王子玮了,看见白榜上的第一个是王子玮,对王子玮有很大的怒气。但在班里还有很多同学,他就先把怒气藏住,到家里再打他。最后,王善福才得知是卢安南弄的白榜和红榜,就和王子玮有了相同的想法,就是邀请你、小雅、陈嘉慧和卢安南去鬼屋。

王子玮策划了你、小雅、卢安南、陈嘉慧还有他去鬼屋探险。但是那天王善福让王子玮去补课了,而王善福就提早去鬼屋弄一些吓唬人的道具去吓一下你们。害得小雅惊慌失措,摔下了山坡,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们就去山坡下看,小雅死了。但是,最后查出来的真相是倩儿死了。倩儿是你们上山看到的一个瞎婆婆的养女。那时候她去采蘑菇,突然山体滑坡,把她弄到山脚下,死了。而且倩儿也长得和小雅很像。小雅其实就在瞎婆婆的房子里。而且小雅也失去记忆了。瞎婆婆以为小雅就是她的养女,就把她带回了家。最后警方竭力调查,原来是王善福在暗中搞鬼,去鬼屋扮鬼的也是他。最后被警方捉去公安局拘留几天。

这一次的期末考试,王子玮考了全班第二十三名,比陈嘉慧高了一名。有了考试,就会有全班第一,也会有全班倒数第一。而全班倒数第一,通常会在绝望中生活、迷失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那些考了全班第一的人,则会很开心,会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通常在开心中度过。但愿那些考试不好的同学,不要失望,对自己要有信心才是对的。千万不要被一个小小的考试给打败,要重新站起来,面对现实。

但愿那些考试成绩不好的同学,千万不要在自卑、嫉妒和仇恨中迷失自己。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关于《窗台上的红玫瑰》的小学生读后感600字



因为他每次考试都会得全班倒数第一,被一些同学看不起,就有了报复的心理,《窗台上的红玫瑰》小学生读后感600字。而制造了“鬼屋”探险的计划。

这本书第一面就说你就这本书的主人公,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惊险小说来看,也可以把它当作冒险小说来看。“你”班里最差的同学就是王子玮,而你却是全班第一,班里最好的同学。小雅则第二,卢安南则全班第三。你和小雅经常帮助王子玮解决他不会的难题,帮助王子玮提高学习成绩。却恰恰相反的是,卢安南却瞧不起王子玮,并不帮他辅导一下,而且都不理他。还有另一件事,却让王子玮和他的爸爸王善福让心中的怒火全部激怒了。

有一次期中考试,王子玮还是考了全班倒数第一。而王子玮的死对头——卢安南又在黑板旁边贴了个红榜和白榜。红榜是全班前五名,白榜则是全班倒数五名,王子玮是白榜上的第一个。老师都没让卢安南贴,他就自作主张。而且其他班也贴了红榜和白榜,所以他也弄了。王善福来接王子玮了,看见白榜上的第一个是王子玮,对王子玮有很大的怒气。但在班里还有很多同学,他就先把怒气藏住,到家里再打他。最后,王善福才得知是卢安南弄的白榜和红榜,就和王子玮有了相同的想法,就是邀请“你”、小雅、陈嘉慧和卢安南去“鬼屋”,读后感《《窗台上的红玫瑰》小学生读后感600字》。

王子玮策划了你、小雅、卢安南、陈嘉慧还有他去“鬼屋”探险。但是那天王善福让王子玮去补课了,而王善福就提早去“鬼屋”弄一些吓唬人的道具去吓一下你们。害得小雅惊慌失措,摔下了山坡,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们就去山坡下看,小雅死了。但是,最后查出来的真相是倩儿死了。倩儿是你们上山看到的一个瞎婆婆的养女。那时候她去采蘑菇,突然山体滑坡,把她弄到山脚下,死了。而且倩儿也长得和小雅很像。小雅其实就在瞎婆婆的房子里。而且小雅也失去记忆了。瞎婆婆以为小雅就是她的养女,就把她带回了家。最后警方竭力调查,原来是王善福在暗中搞鬼,去鬼屋扮鬼的也是他。最后被警方捉去公安局拘留几天。

这一次的期末考试,王子玮考了全班第二十三名,比陈嘉慧高了一名。有了考试,就会有全班第一,也会有全班倒数第一。而全班倒数第一,通常会在绝望中生活、迷失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那些考了全班第一的人,则会很开心,会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通常在开心中度过。但愿那些考试不好的同学,不要失望,对自己要有信心才是对的。千万不要被一个小小的考试给打败,要重新站起来,面对现实。

但愿那些考试成绩不好的同学,千万不要在自卑、嫉妒和仇恨中迷失自己。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窗台上的植物作文700字


在卧室的窗台上,种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

那是母亲清明时回老家,村里人告诉她治肩膀痛的土法子,给她的种子长出来的,算算约摸也有几星期了。说把它的叶子捣碎,敷在痛处,疼痛就会减轻许多,若长久以往,作用更加明显。

我倒不相信它有这番神奇的功效。乍觉久居县城,屋内太冷清,添置饰品又觉得过于庸俗,便索性效仿城里人,养些花花草草,增添几分情趣。可恨花草太贵,少也几十,多则上百,舍不得也值不得。想那农村随地抓一把,什么车前草,什么狗尾巴草、牵牛花,还有一些叫不上名来的,多的去了。虽比不上那些名贵花木,赏心悦目亦可。忽而想起母亲从乡下带来的种子,于是向她要了几颗。

因为正值春天,万物复苏,兴许现在种下还会发芽,便拣了一粒大而饱满的种了,放在窗台上。至于成活不成活,也只好听天由命了。活了,就像我国文人雅士那样,给它松松土,抓抓虫子,施些肥,权当作是茶余饭后的闲工夫,偶尔作诗咏赋。死了,只怪功德未满,缘分太浅,还需闭关修行。此后由于学业繁忙,难得回来几次,也就渐渐给遗忘了。

昨日到阳台上晾衣服,转身看到一点绿色,料想这沙石水泥做的房子还会有野草长出,便打算一探究竟。拨开满是灰尘的杂物,我迟疑了几秒。当时的表情我已记不大清楚,倘若要我现在来描述一下心情,定是比发现金矿还要欣喜。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株高约二十几厘米的绿色植物,叶子似厚而薄,表皮有一层白色绒毛,淡而整齐,摸上去柔柔的,叶片底下却没有。那茎上有结,粗而挺拔,那枝却曲曲折折的,像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骨感十足。可能是前面的杂物阻碍了生长,它巧妙地转一个弯,探出半个脑袋,甚是可爱。有点像我国安徽黄山的迎客松,似乎在招呼我这位稀客。

想当时种它的时候,只是随手拿了个纸杯,用竹签扎了几个眼,铲了把土,洒了些水,此后便没怎么管它。如今它却似个豆蔻年华的少女,长得如此多娇,越发惹人怜爱了。后来询问母亲才得知,在我离开没多久,它就发芽了,之后越长越大,它的摇篮那个纸杯,已经容不下它那日渐茁壮的身躯,母亲遂把它移栽到一个更大的容器,给它松了松土,重新打理了一下,任其自由生长,也就成了现在这个样。

后来我又种了一株,仔细的观察了一下。种下的第五天,隐约可以看到一点嫩茎拱出土壤,那模样颇有几分一触即发的气势。第十四天,开花了,白色的,淡香。

先前的那株后来被母亲作药摘光了叶子,只剩下一根秃秃的枯干。至于效果如何,母亲没说,我也没有去问,只见母亲夹菜时手有些许颤抖。后来种的那株现在依旧在窗台上,只是已经年迈,留下几片将离不舍的泛黄枯叶在风中飘零,奇怪的是每片都完好无损。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一爱一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一爱一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一妇红玫瑰太天真任一性一,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一性一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一爱一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一爱一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一性一,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一爱一,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一爱一,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一爱一,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一爱一的不一样,曾经一爱一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一爱一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一爱一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一爱一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一爱一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一爱一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一爱一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一爱一,认真的,一爱一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一爱一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一爱一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一性一,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二)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一爱一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己并不一爱一看女一性一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一爱一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一爱一情怎么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一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一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一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不过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心情,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己对电一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择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一娘一,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一性一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角色一性一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择的是女一性一的佟振保,而被选择的是两个男一性一,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一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择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一性一手上。面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一爱一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责任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偷一情,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面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现代社会,家庭逐渐碎片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关系不复存在,社会伦理不再对他人的生活状态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一居,同一性一婚姻等等,一爱一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一性一和女一性一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一由。据统计,20xx年北京市离婚率达到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考虑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择。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择,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择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面对选择时,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张一爱一玲说的对,一爱一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一爱一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00字: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