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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的句子

读《小鹌鹑》后有感而发。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读《小鹌鹑》后有感而发”,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今天,我读了《小鹌鹑》这篇文章,读完后我有很多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的父亲是个打猎迷,每当枪一响,鸟一掉下来,我都会很高兴,一点不觉得有什么怜悯心。但是当我看见一只雄鹌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牺牲了性命时,我心里却非常伤心,就是这只雄鹌鹑让我对打猎没有了兴趣。

从这篇文章中的雄鹌鹑我体会到鸟类和人类一样,都有一颗温暖的心,雄鹌鹑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为了不让猎人捉到自己的孩子,他不惜一切代价去救自己的孩子,去保护自己的孩子。

有一次,我的爷爷给我捉了一只脚上缠了绳子的小鸟,我一只拿着那只小鸟玩,妈妈让我放了它,因为妈妈就的它可怜,可我并没有这种可怜之心,直到把它玩死我才把它扔了。现在,我读了《小鹌鹑》这篇文章,我就的自己很不好,同时觉得那只小鸟太可怜了。我想那只小鸟在天堂一定很恨我,它可能一直在想:你为什么不听妈妈的话把我放了,为什么要我死你才甘心,为什么、为什么他心里可能有一千个、一万个为什么,可是我现在还能为只被我害死的小鸟做些什么呢?

让我们保护小鸟、保护鸟类吧,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如果世界上没有鸟类,那该是何等的可怕啊。那样就没有小鸟为我们捉害虫,没有小鸟给我们唱歌,没有小鸟和我们一起嬉戏玩耍,那我们该是多么无聊、多么伤心、多么后悔啊!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今天、从明天、甚至就从现在,来保护我们可爱而可怜的好朋友小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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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亡羊补牢》有感而发


今天,我们学习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故事。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听取别人的意见,不要失去了东西才知道改正。

这篇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牧民,他家里的羊圈里养了许多只羊,可是他家的羊圈旁有一个小洞,正好能钻进去一只狼。有一天,一只狼从那个小洞钻进去,它就把一只羊给叼走了。到了第二天,牧民发现就少了一只羊也就没在意,别人劝他把那个小洞给补上。他也没有听。到了晚上,那只狼又从那个小洞钻了进去,又把一只羊给叼走了。这回牧人才听劝告,就把那个小洞给补好了。其实在以前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这件事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写字的姿势不对,老师就说,让我把自己的写字姿势改一下。我没有听老师的劝告,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眼睛近视了,在我近视之后,我戴上了眼镜,戴眼镜的感觉很不好,所以我听了老师的劝告,改正了我写字的姿势。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眼睛又不近视了,我的感觉突然变好了。

这个是我的一个小故事,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自己失去了一些东西才能改正。

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 (通用4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柳林风声》,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怎么才能防止将《柳林风声》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篇一】

今天,我读完了《柳林风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活泼鼹鼠在一次“春季大扫除”后到河边散步,恰巧遇见了既聪明又乐于助人的河鼠。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中,河鼠和鼹鼠误闯进了大灰獾的家中,与他成为了好朋友。第二年春天,他们三个为那个因为走火入魔、迷上了汽车而被送进监狱、让鬼鬼祟祟的黄鼠狼抢走了家园——“蟾宫”的蟾蜍烦恼不已。

后来,蟾蜍越狱成功,并且痛改前非。最后,机灵的鼹鼠、细心的河鼠、力大无比的獾先生以及英勇的蟾蜍从黄鼠狼“恶霸”的“手里”夺回了“蟾宫”。从此以后,丛林里的动物们和和旺旺地生活在一起。

我们应该学习河鼠的乐于助人、鼹鼠的勤学好问、獾先生的正直、蟾蜍的知错就改。

我喜欢小动物们,更喜欢《柳林风声》!

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篇二】

《柳枝风声》的文字华美而又忧伤,就像一首衷感顽艳的抒情诗,那些具有恋旧情结作家的作品,文字都是美不胜收的,光滑、细腻、绮丽。他们的风格是抒情的,这是他们作品的一大特征。因为它们对往昔的生活,岁月、人际、环境拥有了太多的爱。《柳林风声》就是以爱贯穿起来的文章。鼹鼠对家的爱,蟾蜍对蟾宫的爱,獾对弱小动物的爱,河鼠对鼹的爱像一条无形的铁链,把一段段令人回味无穷的文字穿了起来,让读者们感的心旷神怡,心头像有一只小兔子似的,随着主人公的忽上忽下,忽左忽右,随起随落。

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书目不多,但《柳林风声》是一本值得用一生去阅读的文章,那华美的文字让一颗颗弱小的童心展翅飞翔。

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篇三】

一片茂密的柳林,一声声欢笑,一群活波可爱的小动物,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就在《柳林风声》里!

暑假里,我和爸妈妈一起读了英国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书中描写了一群小动物在柳林里发生的妙趣横生的小故事。蛤蟆是柳林风声的主人公之一,他每天都住在富丽堂皇的蛤蟆府里,他喜欢车,喜欢飚车,也因此被送进了警察局。鼹鼠是个好脾气的伙伴,喜欢新生事物,特别是在蛤蟆府保卫战役中表现出特别的机警和智慧。水鼠很有理性,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很有生活的方向感。獾是充满智慧和经验的长者,和蔼可亲,永远是小动物们强有力的坚实后盾。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我读了一遍觉得不过瘾,又读了第二遍。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被书中细腻的景物描写和微妙的情绪描写所打动,真切地体会到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友谊的渴望。在第五章《家园甜蜜》中,我们为鼹鼠归乡的迫切心情深深地感动。在第七章《黎明之门的笛手》中,对音乐的神奇魅力细微入至,惟妙惟肖。在第十二章《浪子回头》中,在老獾的带领下,小伙伴们斗智斗勇,成功地将蛤蟆府从黄鼠狼手中夺回,表现出团结、合作、机智、勇敢。读书时,我们甚至根据小动物们的性格特点,把书中的小动物们与身边人物进行对号入座。这样从容读来,就更有亲切感。喜欢冒险的蛤蟆象小舅,那只小水鼠象我,备受尊敬的獾象沉稳持重的爷爷。你看,多有趣!

我喜欢《柳林风声》。同学们,建议大家都来读一读!

学生读《柳林风声》后有感而发【篇四】

一片青青的柳林,风拂过柳梢,发出轻微的声音。它们,一群个性鲜明的动物,在这里上演了一场多彩的生活故事。这就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的《柳林风声》所给我们展示的'画卷。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英国乡村柳树林里那些让人羡慕的田园风光。

故事的主人公是四个拟人化的动物:多愁善感的鼹鼠、胆大心细的河鼠,狂妄自大的蛤蟆和运筹帷幄的狗獾。读了《柳林风声》,仿佛作者把我们带到他的家乡——英国泰唔士河岸边,让我们感受到不一样的温暖。我看到了河岸边的小动物们俏皮地向我眨着眼:“这儿真美!”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宁静的柳林,也感受到了“风声。”

作者细细地描写了季节的流转、大自然的变化以及动物们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它不仅带着我们经历了主角们随着季节起伏的生活故事,还生动地刻画了萦绕在柳林中的那份深刻的友谊和温情。

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鼹鼠所说的一段话:“我的家,虽然很简陋、寒碜、破旧,不如河鼠家舒适,也不如蛤蟆家气派,更不如狗獾家宽敞。可是,你知道吗?那是我自己的家,我亲手创造的家呀!”不错,自己一点一滴,省吃俭用造出来的家,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别人的家再好,也是别人的,自己的家才是最温暖的港湾!

这个动物世界,也像人类社会一样,形形色色,有忠有奸。但是,他们的友谊是真诚的,生活终究是美好、快乐的,朋友之间始终是团结、真诚的!

此时,外面的天空下起了微雨,清凉与宁静伴着树叶清淡的香气拂进了我的心里。我仿佛看见,远方有一片青青的柳林,柳枝正轻轻的摇动。

读《枕上》有感而发


《枕上》堆来枕上愁何状,江海翻波浪。夜长天色总难明,寂寞披衣起坐数寒星。晓来百念都灰尽,剩有离人影。一钩残月向西流,对此不抛眼泪也无由。

毛主席的《枕上》创作于1921年,那是在五四运动两年之后。当时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还很强盛,革命举步唯艰,在夜长天色总难明句中充分表达了他对旧中国难以改变的忧愁之情。

作者用浪漫的笔法映照现实并表达出胸中的理想,读后让人在感慨中回味无穷......

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读了作者居伊·德·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您从《我的叔叔于勒》中有哪些领悟呢?范文资讯网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篇一】

最近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的问题。不用去学校,节约了路上的时间,于是看书的时间变多了。也不知哪天我偶然阅读到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三位中的一位,其他两位分别是俄国的契诃夫和美国的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完了小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于勒的人挥霍了大量的钱财被家人送到了美洲。后来他说他在那里已经做上了生意,两年之后他又写信告诉家人他已经很富有了。这可把哥哥和嫂子以及侄儿侄女高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于勒的哥哥一家人要去泽西岛旅游,在游轮上买牡蛎的时候,于勒的哥哥发现那个卖牡蛎的落魄的人就是于勒,但是他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就是于勒这个无赖的亲属,没有与于勒相认。全家人都很气愤,非常憎恨那个没出息的于勒。

小说中于勒这个人一直都在画大饼,他画大饼是为了什么?虚荣心!他为了让哥哥一家人都觉得:“这个于勒有本领,心眼好,占了钱还知道还,不错。”仅仅是为了这几句表扬话,但他不知道自从哥嫂知道了他变成了富翁以后都非常激动,都非常盼望这个好心的于勒能早一点回来。但他如果真的回去了,哥哥嫂子看着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他都会想起于勒之前在信中说的“发财”。什么是“发财”?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人凭什么能发财?简直是太荒谬了。

于勒之所以会写那两封信其实还不仅仅是因为虚荣心,我觉得他打心底里是希望真的能够还钱给哥哥一家人,让生活拮据的他们过上好日子。他比较珍惜亲情,他想见到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他选择了离他们家乡不远的地方做事情。但他在船上怕哥哥失望,所以也没有与哥哥相认,这样也反应出于勒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菲利普(也就是我)其实并没有因得知叔叔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店员而过度气愤,反而挺同情他的,还给了他半法郎的小费。虽然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势利,但是他们生了一个很能理解别人的善良儿子,我也觉得特别庆幸。这是这篇短篇小说里比较温暖的一点。

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举止。只有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的生活背景和生活环境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篇二】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篇三】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许多莫泊桑的作品,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虽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是里面的内容我仍然历历在目。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阅读莫泊桑的作品,就像是在大海中畅游,在百花园中漫步,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发人深思,给了我许多启示。它将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记住,人与人之间并不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共同富裕、共同生活的关系。

学生读《我的叔叔于勒》后有感而发【篇四】

读了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全家的欢迎,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真是六亲不认啊!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金钱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我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读《毛泽东诗词》有感而发


毛泽东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更是独领风骚的伟大诗人。凡是读过他的诗词的人,无不为他那丰富的想像、宏大的气魄、昂扬的激情而叹服。

《毛泽东诗词》是反映中国当代历史的雄奇壮美的史诗,毛泽东作为革命诗人,其诗词写景、咏扬、抒情都以言志为主,为教育人民、团结人民,打击敌人揭露丑恶服务。它以革命家的壮怀和诗人的热情,在我们面前展开一幅幅波澜壮阔、绚丽多姿的历史画卷。这诗词寄托着豪情壮志,从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到何时傅住苍龙到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充分体现了他伟大的无产阶级胸襟;从敌军围困千万重,我自岿然不动到横扫千军为卷席,到百万雄师过大江到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展示出他的气魄;这诗词豪情感天地而泣鬼神。从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明换新天到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到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都给人以极大的感召力量,催人奋进!

毛泽东是中国人民的领袖,又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战略家,他的眼界开阔而远大,从长夜难眠赤县天到一唱雄鸡天下白,到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干河到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中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真可谓放眼五洲,胸怀世界。毛泽东具有浓厚的浪漫气质,长于形象思维,又富于革命激情,写出的作品景中有情、情中有景、如诗如画。他善于把强烈深沉的感情蕴藏在生动的画幅之中,情浓缩而含蓄,景生动而传神。

《忆秦娥娄山关》中写道: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好像是一幅有声的电影镜头,但镜头中没有写人,却写了人的感觉与视野。在西风萧瑟的季节里,头上有雁叫,月照脚下有晨霜,耳边传来杂碎的马蹄声。还可以窥见伟人的哲思,人生易老天难老、战地黄花分外香,多么辩证;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多么深刻;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多么豪迈。博古胸怀、宏伟气势,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 【收藏】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射雕英雄传》是金庸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写好一篇《射雕英雄传》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篇一)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我阅读了金庸老先生的经典小说着作《射雕英雄传》。这本书主要叙述了一代江湖大侠郭靖的成长故事。

郭啸天和杨铁心是一对义兄。最后都牺牲在叛徒手中。郭啸天之子郭靖,杨铁心之子杨康,分别在江湖上有了不同的命运。杨康慢慢堕落,最后变得奸诈无比。而郭靖凭借他的憨厚老实,屡屡得到大侠相助。最后郭靖得到桃花岛主黄药师之女黄蓉相助,成为一代武术宗师,而杨康因为四面环敌,最后客死他乡。

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得到金庸先生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在书中,涉及到了中医,道家,儒家,佛家,民间习俗等知识。书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风花雪月的诗句,对联。黄蓉时常和郭靖讨论历史人物,而诗经中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用在了黄蓉做的汤中。

而从书末尾处的”自来英雄而为当世钦仰、后人追慕,必是为民造福、爱护百姓之人“更是体现了作者金庸对英雄的理解。射雕英雄传一书,为金庸先生的代表作,自然有其突出之处。

文中每个人物都呼之欲出:,老实笨拙的郭靖;机智聪明的黄蓉;奸诈的欧阳锋等。而我最喜欢的任务便是洪七公。

我喜欢他有三个理由:

一:为人光明磊落,从不干偷鸡摸狗之事。

洪七公性格豪爽,从不喜欢暗中偷袭。这让我对他升起一种敬佩之心。因为这同时也代表了他对自己的内功以及”降龙十八掌“的自信。

二:为人行侠仗义。

记得他喝斥叛徒时,说本叫花一生杀掉两百三十二个人,全部都是十恶不赦,罪该万死之人。今天你就是第两百三十三个!洪七公在我看来是一代大侠,因为他行走江湖,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凭他无上掌法为民除害。

三:为人风趣幽默,洪七公最喜欢开玩笑。

如恶虎拦路变成傻狗挡道,青龙取水变成臭蛇喝水,灵猴上树变成烂屁股猴子上树。在激烈的战斗中不忘了调侃几句。

射雕英雄传,讲述了江湖上的爱恨情仇。同时,金庸先生将因果的法则描述的很清楚。书中三大反派:杨康,欧阳锋父子,最后杨康中毒后惨死,欧阳克也是先被压断了双腿,然后又被捅死,欧阳锋也神经错乱,疯了。

此书还告诉我们功名利禄乃是身外之物,人总是难免一死的。在书中,有两个人的死令我有了这样的感觉。一个是杨康,而另一个则是成吉思汗。杨康把权力玩弄在股掌之中,他应该在死的那一刻都没想过自己身为”小王爷“竟然落到中毒后发疯的地步。可见财富乃是身外之物,够用就好。

而成吉思汗则是一世英明,骁勇善战,却没敌得过岁月,可谓”岁月不饶人“啊!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活要活得有意义,死要死得有价值。既然不知道自己在哪一刻会离开这个世界,就让每一刻都活得有意义!

《射雕英雄传》陪伴我过了一个充实的暑假。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篇二)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中期武侠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品,也是金庸拥有读者最多的作品,它的发表确立了金庸“武林至尊”的地位。这部小说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风靡整个中国大陆,各大导演以及影视公司对此部作品翻拍的无数次,可见其魅力之大!

《射雕英雄传》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走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并受到大众欢迎,跟中国大陆那个时代的国情休戚相关。中国在1978年之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很多人纷纷下海经商,试图赚取发财致富的第一桶金。《射雕英雄传》的出世,无疑是对那些前辈们的一种精神鼓励。书中主人公的平凡,正如现实生活中平凡的他们一样,可是主人公最终却靠自己的那颗忠心赤胆与刻苦努力,成就了一番事业。正是故事人物的平凡,让我们的前辈们找到了共鸣,找到了精神慰藉与精神动力。

整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古代南宋期间,故事情节与史实稍有出入,这些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主人公的形象特征,无伤大雅。金庸先生写武侠小说是想写人性,历史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其中有否与史实的出入,也不必太过苛责。有个评论家说过,现在的作家缺少的不是生活中的素材,而是缺乏丰富的想象力。金庸先生正是凭着他丰富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多姿多彩的武侠世界,让我们流连忘返,让我们的前辈一代和我们这一代,对他的作品爱不释手。所有人看完这部小说,都会对小说的两位男女主角印象深刻,多加评论,可是我个人更喜欢的是一个从未参与于故事中,却一直客观存在的人物。

金庸的小说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神秘、飘渺,着墨不多,充满传奇感,让读者浮想联翩,体会到不一样的阅读快感。神雕侠侣里的觉远和尚、天龙八部里的无名少林老僧、倚天屠龙记里的黄衣女子,都是此类人物。《射雕英雄传》中的王重阳也算是。但与少林老僧等人物不同的是,王重阳不但有名有姓,而且历史上真有其人,有事迹、有文字、有传说。他祖籍陕西,生于大富之家,幼好读书,后中进士。四十七岁那年,深感“天遣文武之进两无成焉”,慨然入道,隐栖山林。后在终南山筑墓穴居,自称居处为“活死人墓”,称自己为“王害风”。功成丹圆后,前往山东布教,建立全真道,先后收马钰、孙不二、邱处机等七人为弟子,后世称全真七真人。

金庸写书善借历史人物,这样有故事的一个人、这样有意思的一个教派,他自然不会放过。但金庸对王重阳却十分吝惜笔墨,只借他人之口零零星星写了他一点内容。但就这浅浅几笔,已足够画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了。

他是一个独步武林的奇才。华山论剑,他技压黄药师、欧阳锋、段智兴,洪七公,夺得“天下武功第一”的称号,抢到武林奇书《九阴真经》。

他是一个抗金保宋的义士。他组义师、抗金兵,不遗余力。甚至在抗金之前,动用数千人力,历时数年建成活死人墓,在其中暗藏器甲粮草,作为起事之根本。虽然义举失败,却仍能激荡人心。

他是一个智义双绝的英雄。他夺取九阴真经,不是为了称霸武林,而是为了解救普天下的豪杰,让江湖远离腥风血雨。他智慧超群,即便是不久于人世,也能安排一场假死伤人的戏震慑欧阳锋。

他是一个不懂爱情的男人。他与林朝英,本是一对神仙眷侣,却因他一心国事,无暇私情,以致辜负了林朝英的日夜思慕;又因二人性格相近,争强好胜,尽管是相恋一生,柔情高义,却仍是“落得情天长恨,一个出家做了黄冠,一个在石墓中郁郁以终”。

这便是王重阳。这便是金庸随手几笔画出的王重阳。这便是窥神龙一鳞一爪而可想见其首尾的王重阳。我惊讶于金庸先生写人物的能力。但是,在我眼中也有缺憾。那便是金庸先生为王重阳安排的这个绰号:“中神通”。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篇三)

最近我读了《射雕英雄传》,觉得非常好看。

《射雕英雄传》里面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有狡猾奸诈的欧阳峰,有认贼作父的杨康,有行侠仗义的江南七怪,有贪吃美食的洪七公,有慈悲为怀的一灯大师,有凶残成性的梅超风和陈玄风……每一个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郭靖和黄蓉。

郭靖反应迟钝,傻里傻气。他虽然头脑不聪明,但是做任何事情都非常有恒心有毅力。他的师傅江南七怪教他练武功时,他好多招数都是起初的时候怎么学也学不会,为此没少挨师傅的责骂和痛打。师傅骂过之后,他继续练习,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三遍……直到学会为止。他的坚韧不拔是他能成为一代大侠的重要原因。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师傅,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有一次他在密室疗伤时,忽然听见欧阳峰要杀他的师傅,他拼了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冲出去救自己的师傅。他说话算数,一诺千金。他答应欧阳峰只要放了黄蓉就饶他三次不死。后来他捉到欧阳峰三次,就真的放了欧阳峰三次,尽管欧阳峰是他的死对头。他可真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大侠。

黄蓉聪明伶俐,鬼点子特别多,她三捉狡诈无比的欧阳峰就是她聪明伶俐的体现。

第一次,她让郭靖在中军帐前挖了个坑,上面铺了毛毡,还放了把椅子。她料定自负的欧阳峰一定会坐下去,果然欧阳峰就连人带椅子一起掉进坑里。

第二次,她还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欧阳峰。郭靖不解:老毒物怎么可能再次上同样的当?黄蓉说:”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虚实实,人不可测。”果然,欧阳峰又掉入坑中。

第三次,她把欧阳峰骗上冰山,他俩找个借口先溜了下去。下山的同时,她把羊腿做的梯子偷偷地撤下来,害得老毒物没法子下山,被冻成了一尊冰雕。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对黄蓉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是那么的足智多谋,简直就是女中诸葛,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同学该有多好!

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如痴如醉,一起床就是看书,上厕所也在看,坐汽车时不顾妈妈的责骂偷偷地看。我真想穿越到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做一个既有郭靖那样绝世武功又有黄蓉那么绝顶聪明的女大侠!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篇四)

这两天陪孩子一起读《射雕英雄传》,一口气读完,于当年初中读时感觉大不一样。依然看到郭靖的木讷诚朴,蓉儿的精灵古怪,更在整不书中看到侠义爱国与诚信,更看到不同孩子在不同家长的教育下的不同结局。

郭靖、黄蓉、杨康、欧阳克、穆念慈,几个孩子如若站在我们面前,估计就郭靖最不讨喜,杨康,欧阳克两个玉树临风,又聪明伶俐能不惹人喜欢?郭靖木讷无言,资质平庸,但最后却成了保护襄阳城的大侠。

欧阳克一出场就是美女丫鬟环绕,花花公子一个,纵观他的短短一生,书中竟然没有一点可让人怜悯的情节,西毒老怪还有守信用的武学大师风范。他明里与杨康交好,暗里还是纠缠朋友之妻,也活该短命。没有母亲出场,叔父又乖戾,但从他桃花岛求婚一节,倒是对他娇纵,这样的家庭教育也注定三观不正,误入歧途啦。

黄蓉天赋聪明,其实他的成长也离不开老爹的栽培。老东邪是个可爱角色,江湖上疯传各种不堪,但全书中并没有太多出格之事,就是对弟子太过,但弟子们确又对他年年不忘,想来未出事之前也是对弟子有师者风范的。他不爱礼教束缚,女儿也教的行事不中规中矩。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容混淆。通篇没有讲他的忠孝,但在三十四回中,欧阳锋送人头“兄弟今晨西来,在一所书院歇足,听得这腐儒在对学生讲书……你我东邪西毒可说是臭味相投了。”黄药师俯身抓土成坑,将人头埋下,恭恭敬敬做了三个揖,“忠孝仁义乃大节所在,并非礼法”,这就是黄蓉机灵顽劣而不讨人厌,又能文能武,烧的好酒菜,统领好丐帮的原因所在吧。宠而不溺,娇而不纵。

杨康是母弱,虽然也一直教育,可耐不住他那养爸的狐朋狗友,在荣华富贵与大节大义的犹豫选择上最后选择了前者!甚是可惜了一棵好苗子。返观郭靖母亲李萍,在大汗要南下征伐时,金银珠宝视之无物,毅然决然的自杀而成全孩子。

父母家庭,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真影响到骨子里。

学生读《射雕英雄传》后有感而发(篇五)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射雕英雄传》。我很感兴趣,因为不久前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一部射雕英雄传的电视剧,是不是一样的呢?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爷爷的代表作之一,写的非常精彩。我最喜欢小说里的黄蓉,因为她非常聪明可爱,而且古灵精怪,武功特别好。她的爸爸黄药师是个很古怪的人,但他对黄蓉可是非常疼爱。说起郭靖,他可是个大人物,小时候的郭靖傻里傻气,心地淳厚善良,跟着江南七怪练武,没什么长进,后来在全真教马钰道长的指导下,武功大涨。

他的师傅可真多,除了江南七怪和马钰,还有丐帮帮主洪七公,老顽童周伯通,他们都可是超级厉害的人物,你想想这么多名师能不出高徒吗?第二次华山论剑,郭靖打败所有对手,拿到了第一。

读水浒传有感而发


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

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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