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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读后感400字

《普罗旺斯·山居岁月》读后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普罗旺斯·山居岁月》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扶椅上的幸福逃逸。强烈推荐梅尔的新作!梅尔对艺术之都的普罗旺斯多了一份历史和文化的关怀。就着和风,艳阳,佐以葡萄美酒,坐在扶椅上,体味甜美的法南,迷人的异域风情,和普罗旺斯的山居岁月吧!这是RebeccaJohnson对彼得梅尔的作品的评价。曾任国际大广告公司主管的梅尔,从纽约都市中淡出,隐于普罗旺斯,享受生活的原味。

确实,一提到普罗旺斯,人们就会想起薰衣草和葡萄酒。薰衣草和葡萄酒已经成为了普罗旺斯的代表。但是,除了这两样,还有两个代表:大蒜和蜗牛。普罗旺斯人吃饭顿顿离不开大蒜。小到一碗鱼汤,大到豪华酒店里的美食,全都离不开大蒜。更有一些人,口袋里装有2~3瓣大蒜。干什么?怕蒜味不够浓,加蒜!

对于蜗牛,大多数人可能想到的只是一只只不足一块橡皮大小的小蜗牛。可谁想过,他们在普罗旺斯,可是一道美食!当然,我本人不太赞成吃蜗牛。

想想吧!在蓝天白云之下,这里的人们,在尽情跳舞的同时,品味美食,欣赏美景,是多么的惬意。这里有着清鲜的空气,梦幻般的蓝天,更有无限的美食。蒜味美奶滋,法式乳香菌拌百合,普罗旺斯鱼汤这些都是普罗旺斯的美食。

我喜欢这本书。我读着这本书,仿佛置身于大片的薰衣草田,幻想喝着玫瑰红酒,在蓝天白云之下,闻着浓浓的花香,感到无比的惬意。

生活是什么?生活是住在石头小屋里,闻着醉人的薰衣草香,偶尔奢侈的吃一片松露煎鹅肝。这是梅尔的解释。似乎在普罗旺斯,人人都应该这样对待生活。

普罗旺斯有一个很特别的活动:百人宴。就是在一个长桌上,摆满食物,全村人随便坐在桌子上,开怀大吃。

我喜欢普罗旺斯,喜欢那里的一切,包括薰衣草,酒,蒜味美奶滋,甚至是蜗牛!假如有一天我到了普罗旺斯,我一定会尝遍那里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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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玲《我的心留在普罗旺斯》读后感1000字


  李燕玲 《我的心留在普罗旺斯》读后感1000字
  刚看这完李燕玲的《我的心留在普罗旺斯》。里面的普罗旺斯,世界上惟一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玩得非常开心,它的风景与生活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游历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游历。没有人能生活在这里毫不动容。而所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到了这里,都要放弃城市人喧嚣与骚动的特性,放慢自己惯有的匆忙脚步,而去慢慢品味每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品味阳光下摇曳的树叶,品味石墙上见人不惊的小鸟,品味空气中弥漫的薰衣草香……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是单纯地在陈述自己的感伤,其中牵扯了很多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一边读小说,一边感受不同的情感世界,一边领略普罗旺斯的美。我也很喜欢书里面所描述的情感世界,感觉很真,很美好,但结局却是出人意料的,有点模棱两可,让人有想像的空间。真有点不明白,最想不到的是聂小卫竞和夏子平又走在一起了,真有点不可思义。或许真像徐悦函说的,或许他们俩的事并不是聂小卫个人说的那样,女主角全相信了聂小卫说的,单方面认为是夏子平负了聂小卫.但事实又有谁才知道呢?故事到了最后,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以说,故事从头到尾都有很多玄念,而且一个个到了最后都没有说明白.或许是我没看明白吧.太深奥了,看不明白.女主角爱的究竟是谁呢?是她上司钟邺?还是他没有亲属关系的表哥徐悦函?真想不透,故事的开始,是女主角到普罗旺斯疗伤,去忘记过去的一切,或许说是逃避更贴切,文中多次说到她是为了逃避才去普罗旺斯的,为了忘记,不再想起过去的一切.而过去又发生了那些可怕的事呢?


竞令她这样的难受,宁愿舍弃深爱着的徐悦函?而她又是在逃避那一些呢?是对钟邺的爱恋带来的伤痛?还是为了很久以前和徐悦函发生的一切?两者都有是吧,我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况,看到钟邺会伤心,看到悦函也会伤心,既说爱钟邺,也说一直爱着徐悦函,难道一个人真的能同时爱着两个人吗?
  在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中,看到了,爱也并不像想像中伟大,她依然不能接受悦函,不能承受和他一起的那种压力,无法无视他的冷淡、冷峻、锐利。这种爱对于女主角来说有很大的压力,纵使她很爱他,也知道他很爱她,但,这还不够。她清楚明白,自己要的爱情并不是这样,若果她和亿这样生活下去,她会窒息,越来越没有生气,所以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原来有一种爱是这样的无可奈何。但同时我又觉得书中的主人公是极没安全感的人,她的怀疑,她的不相信,最终都会让她遗失幸福。但,我仍然憧憬着,她后来会跟徐悦涵在一起。
  在书里看到普罗旺斯的美丽景色,美好生活,宁静、安逸,一种慢生活,与世无争的感觉。真让人向往。还有那童话般的房子、人们、景物,最吸引人的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大片大片的鸢尾草,真想住在那里一辈子。书里有一句,法国之所以浪漫,是因为有普罗旺斯。还有那里的葡萄园、葡萄酒,以之于普罗旺斯的天空、阳光、空气,都被描述得特别蓝,特别温暖,特别的清新,美好到令女主角吸入一口空气,就想它永远不会变成浊气排掉,这样就可以把普罗旺斯空气的味道永远留在体内,就连空气都让她有这样的眷恋,更何况其他更美好 的?真想能去一次普罗旺斯啊,但这是一个太遥远的梦了,不能触摸,只能幻想。幻想的自然最美好 ,最完美,没有一点瑕疵,只是到了现实中,难道真的是这样吗?也许是我的想法太天真了吧? 

  李燕玲 《我的心留在普罗旺斯》读后感1000字
  刚看这完李燕玲的《我的心留在普罗旺斯》。里面的普罗旺斯,世界上惟一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玩得非常开心,它的风景与生活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游历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游历。没有人能生活在这里毫不动容。而所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到了这里,都要放弃城市人喧嚣与骚动的特性,放慢自己惯有的匆忙脚步,而去慢慢品味每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品味阳光下摇曳的树叶,品味石墙上见人不惊的小鸟,品味空气中弥漫的薰衣草香……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是单纯地在陈述自己的感伤,其中牵扯了很多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一边读小说,一边感受不同的情感世界,一边领略普罗旺斯的美。我也很喜欢书里面所描述的情感世界,感觉很真,很美好,但结局却是出人意料的,有点模棱两可,让人有想像的空间。真有点不明白,最想不到的是聂小卫竞和夏子平又走在一起了,真有点不可思义。或许真像徐悦函说的,或许他们俩的事并不是聂小卫个人说的那样,女主角全相信了聂小卫说的,单方面认为是夏子平负了聂小卫.但事实又有谁才知道呢?故事到了最后,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以说,故事从头到尾都有很多玄念,而且一个个到了最后都没有说明白.或许是我没看明白吧.太深奥了,看不明白.女主角爱的究竟是谁呢?是她上司钟邺?还是他没有亲属关系的表哥徐悦函?真想不透,故事的开始,是女主角到普罗旺斯疗伤,去忘记过去的一切,或许说是逃避更贴切,文中多次说到她是为了逃避才去普罗旺斯的,为了忘记,不再想起过去的一切.而过去又发生了那些可怕的事呢?

山居岁月读后感700字:《山居岁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由美国著名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书,书名叫《山居岁月》。这是一本写于几十年前的书,虽然经历了岁月的销蚀,但依旧光彩夺目;这也是一个通过文字得以保存的童年梦想,虽然经历了几代人生命的成长,但这本书依旧激情满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来到克斯奇山,因为他要在这座神奇又危险的山里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这无依无靠的生存中,山姆只有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一棵树一样在这座山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这本书的真实和艰辛如同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森林的我们。他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钓在小溪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姑果腹,如何训练老鹰当这些被人遗忘的技巧和方法再一次被人发现并被挖掘出来时,我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己和美丽神奇的大自然离得如此遥远!我们甚至在破坏它!

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清晨露珠从青草上的滴落声,夜晚猫头鹰的叫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覆盖的克斯奇山这些不仅仅是动听的声音和美丽的景色,更像是克斯奇山这片荒野的呼吸与节奏。当山姆躺在他那温暖舒服的树洞小屋中静静感受着暴风雪肆虐世界的狂野时,他完全成为了这交响曲中的一个音符。

居住在舒适、安逸的大城市中的我们,不仅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而且错过了无数个来自生命最深处的感动,所以,我们应该多去接触大自然,这样我们才会了解大自然。我们都知道,多读书、读好书能使人进步。读完《山居岁月》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好多知识。以后,我要多读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和感悟应用到学习与生活中去,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山居岁月》。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男孩子,他离开了在纽约的家去克斯奇山林里寻找他曾祖你留下的牧场。他的爸爸以为他坚持不了自己生活的日子,第二天就会回家。可是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像一棵小树在那片森林里扎下了根。最后山姆学会了在森林里独立的生活。

我很佩服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山姆在山林里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都自己克服了。比如:他没有食物,他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他没有房子,他就用木头盖房子;他没有朋友,他就到悬崖边捉了小猎鹰当他的助手最后他坚持不懈地克服了所有困难,成了森林的主人。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人也和山姆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科学学坚持不懈地去做试验,有的科学家因为试验失败而变成了残疾人,可他们还在坚持做试验,直到做成功才罢手;在灾区辛苦工作的救援队,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找人。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是奋力地寻找被困者;还有在运动场上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也都是经过不懈地练习,才赢得胜利这些人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山居岁月》里的山姆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以后做事要学习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


山居岁月读后感600字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山居岁月》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山居岁月读后感550字


山居岁月读后感550字(一)

在现实生活中,到野外生存是每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可是困难又常常使人失去信心,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征服大自然。

但有这样一个男孩,靠着仅有的一些工具(如小刀等),却在森林里生活,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他认为不过是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是【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他去河里洗澡,带惊风(猎鹰)外出散步,为自己做衣服他建造了一间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在一起。这自一由自在的生活令人向往,但却充满了险恶与挑战。

成功总是付出很多,别看简陋的木屋一点也不惹人眼,其防备功能简直无懈可击,它是山姆经过好几个月的努力才一精一心建造起来的。山姆身上的穿着,包括上衣、裤子、内一衣、手套、皮靴等,也都来取材于森林里动物的皮一毛一。这些皮一毛一制成衣物,在工厂中需要消毒、裁剪、缝合等好几道靠机器完成的流水线工序,而山姆竟用最原始的方法手工,最简陋的工具小刀、针线等,也制作得那么合一体。这不仅让我感受到他对大自然的喜一爱一,还感受到他追求梦想的执着与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拥有他在森林里的家,这是他心血的结晶。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他的这种对梦想追求的一精一神,正是我们一般人所缺乏的。每个人都有梦想,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固然它会给你激励和鞭策,使你走向成功。但是,它也像是一座吊桥,稍不留神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

我们要追求梦想,就要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地去实现它,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山居岁月。

山居岁月读后感550字(二)

【山居岁月】中: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来说,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山姆的独立一精一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几乎跟我同龄的孩子,居然有如此的勇气,这令我非常吃惊。在中国,孩子们都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中。不管长的多大,都牵着父母衣襟走过春秋冬夏。

卡国的拿破仑说:若要一事做得好,就应该自己动手做。现在大学里,很多大学生连衣服都不会洗,不亲自动手,从小就养成依赖的习惯,常常需要母亲陪伴在身边,而因此退学,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然而我们的小山姆,小小年纪却可以独自生活在森林里。

山姆又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只会依赖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都懒的做。看完【山居岁月】后,山姆让我改变了自己,从一个懒惰的小公主变成了一个勤快的小女孩,以前桌子都不想擦我现在开始洗自己的衣服。

我感谢【山居岁月】这本书,是它让我改变了自己,是它改变了我的人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550字(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山居岁月】,在这本书中,主要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份时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去寻找祖父曾经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需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下去。

一路上,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葛博礼农场。在森林里,是那只叫惊风的幼小猎鹰和浣熊杰西、气压计五十雀、黄鼠狼男爵等众多的动物一起陪他度过了那些远离人群的山居岁月。在这些日子当中,山姆学会了许多东西:用猎物的皮一毛一来做大衣,用猎物的肉做成好吃的食物,用火种生火取暖等等事物。同时,山姆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邦杜,邦杜告诉山姆,他是一名教师,虽然邦杜时常要回城里上课,但是,邦杜一有时间,就马上上山,看望山姆,和山姆一起娱乐

我看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山姆不怕苦,不怕累,十分勤劳,他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在一片大森林中。而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都依靠父母,自己都不会干,养成了非常强的惰一性一。

今后,我们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一个勤奋、善良、勇敢、坚强的人!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一)

【普罗米修斯】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位英雄名叫:普罗米修斯。是这位英雄舍己为人,拯救没有温暖的人们从安全中救出来。

普罗米修斯是一个勇敢的人,他这种一精一神值得让大家敬佩,虽然也有许多神同情一人们,但他们缺乏勇气,所以相比而言,普罗米修斯是值得我们学习他勇敢和设计为人的一精一神。

虽然宙斯把普罗米修斯困在山谷上就让鹰吞噬他的肝脏,但不从宙斯屈服,一心为老百姓造福,这种用一切东西的正义感是少有的,所以我要学普罗米修斯的正义感当一个好人,当一个为大家造福的好人。

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看见了这样的事情,便打死了鹰,打碎了锁让普罗米修斯重获自一由,让这位拯救老百姓的英雄获得自一由,大力神的勇气也来之不易。

普罗米修斯英雄所忍受的痛苦已到了尽头,又重新获得了自一由。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二)

【普罗米修斯】是一个古希腊神话故事。

故事里的主人公普罗米修斯是死神的儿子,他非常关心人类发生的一些灾难或者帮助人类做一些他们做不到的事情。这一次他来到人间看见人们没有火的悲惨情景,就冒着生命危险到太一陽一神阿波罗那儿盗取了火种,人们过上了温暖的生活。但这件事情况被众神的领袖宙斯知道了,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上,还有一只鹫鹰每天都啄他的肝脏。他在那座山上待了三万年,最后被着名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救了。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要向普罗米修斯那样做一个善良、勇敢、坚强的人。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三)

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把天火送到人间。有一天,他走到太一陽一车前面,在喷一射火焰的车轮上拿走了一颗火星。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派火神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但最后,他还是获得了自一由!

玖了这篇课文,我大为震撼!尤其是宙斯派火神把普罗米修斯押往高加索山上的那一段: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误,归还火种,我一定请求他饶恕你。普罗米修斯摇摇头,坚定地回答: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我感觉文中的普罗米修斯对人类是那么善良,那么有一爱一心。不管宙斯怎样折磨他,他也不屈服,非常勇敢!

由此,我不由地想起了汶川大地震中的解放军叔叔。在大地震发生后的三小时内,解放军叔叔就赶到了汶川。由于山体滑坡,道路堵塞,他们只好自己疏通道路,有的叔叔都累倒了!终于,路通了,解放军叔叔就急急地赶到了汶川实施救援。他们救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同时,他们也面临着危险,因为余震随时可能会夺去他们的生命,可他们认为,救人是最重要的。

这些汶川地震中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抢救生灵的解放军叔叔,不就是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斯吗?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四)

今天,老师让我们预习第31课【普罗米修斯】。

课文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地面上没有火,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的悲惨情景,就冒着生命危险拿取了一颗火星,让人们过上了有火的幸福生活。

宙斯知道了这个消息,立即把这位英雄锁在了高加索山上,并派了一只鹫鹰啄食他的肝脏。

有一天大力神把普罗米修斯给救了,普罗米修斯获得了自一由。

本文通过写普罗米修斯为了解除人类没有火种的困苦,不惜触犯天规,勇敢的盗取天火,从而给人类带来光明和温暖,并与宙斯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动人传说,告诉人们正义会战胜邪恶,颂扬了普罗米修斯不畏强一暴,为民造福不惜牺牲一切的伟大一精一神。

这里我最敬佩普罗米修斯,因为他是一个不顾个人生命危险为别人造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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