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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厚土读后感

《苍天厚土》。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苍天厚土》 ”,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代文学正在成为经验的王国。尤其是小说,更是成了经验的狂欢。然而,好小说决不只是一些故事和经验,也不只是简单地在生活经验的表面滑行,它应该深入到人性和世界隐秘地带,应该在精神和存在面前展示一种力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很看重廖红球在《苍天厚土》(中国青年出版社2005年8月版)中的写作努力。这部长篇小说写得沉着、冷静,25万字的篇幅读下来,你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当代文坛的喧嚣和嘈杂。这些年,外面虽然风云变幻,但廖红球的写作一直是独立的,诚实的;他不仅面对自己的故土、记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在他所呈现的经验下面,还潜藏着一道精神的暗流——这道暗流,就是作家对苍天和大地的敬畏,对人性、人情的温暖呵护,对故乡和亲人的赤子之心。有了这种心灵维度,《苍天厚土》才显得厚重:它的精神方向不是前进,而是后退的——退回到大地、文化的腹地,以期重新理解人性与伦理在当代所面临的复杂境遇。

这也是《苍天厚土》一书最重要的特色:它在精神上是有根的。这个根,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人物是从哪里走来的,他又将走向哪里。这个根是大地,也是文化——这些,共同构成了人物灵魂徘徊和挣扎的基本场域。这种写作上的扎根,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回家——回到内心的故乡,从而为一种人性曾经的沧桑作证。

正因为存着这样一颗温润的赤子之心,廖红球的写作,在《苍天厚土》里才透着一股劲,一股追索人性冲突、探究文化命运的劲,这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这是一部沉入大地、接近心灵的好小说。它写的是客家山区的故事,描绘的也是客家人的精神——在此之前,我还很少看到有哪一部小说,能把客家文学的韵味传达得如此悠长。客家人是迁徙的部落,身上带着中原文化的记忆,同时也在漫长的行走中多了一份勤劳、进取和坚毅。他们多依山而居,和大地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但他们的心,永远在寻找自己的远方。因此,他们既是走得最远的族落之一,也是在异地把根扎得最深的人群之一。他们的精神血统里,忘不了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以致在走向未来的路途中,也扔不下那些沉重的文化记忆、历史传统。

因此,客家人往往是最矛盾、最复杂的一群人。《苍天厚土》充分书写了这种矛盾和复杂。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李大牯、月秀、李高堂、李二牯、三叔公等),既有客家人那种责任感和道德情怀,又很难突破历史和现实的束缚,走向内心的自由——他们因此而陷入重重的伦理漩涡,在情和理、爱与恨、族规和法律之间,他们矛盾、痛苦、彷徨,他们有冲动,也有愚昧,但的时候,他们是希望和社会、和大地、和优美的人情和解。他们的坚韧使他们能承受一切苦难和不公;他们的进取,又一次次地激发他们与命运抗争、与时代同行——他们的爱恨悲欢,生动地体现出了客家文化和客家精神在时代大潮中所受到的深刻考验。

这一点,可在《苍天厚土》中的两场重头戏里得到印证:一是女主人公月秀出走八年之后重回月影湾村时,亲人、族人的不同反应;一是族人误解月秀,欲将她以“七出”罪名装猪笼沉潭处死(这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宗族刑法)时。这两件事的主角月秀,是一个典型的客家女子,勤劳,勇敢,能忍受生活一切的错待。她爱着自己的丈夫李大牯,但在那个到处饿死人的年代,她不得不带着儿子自卖自身,换得三百元救命钱,试图以自我糟践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丈夫——李大牯父子三人活命。没想到,这三百元钱却被月秀的姐姐暗中独吞,月秀的屈辱和苦心化成泡影。而整部小说最令人震撼的是,月秀始终没有为自己曾经遭受的屈辱、苦难辩解,也没有说出自卖自身的事实真相,她默默承受一切加在她身上的不公的罪名,甚至到了要把她装猪笼沉潭的前夕,三叔公喝令她向列祖列宗磕头认罪时,她还使劲扬着头喊:“你们打死我吧,我就是死也不磕头!”

——这是一个何等倔强、勇敢的女子。她的勇气,显然来自天地良心、来自人生大道。她是清白的,在出走这件事上,她以自己受难的奇异方式,表达了对亲人特殊的爱。事后大家误解她,她不喊冤,不为自己辩解,只在自己的内心,默默面对“苍天厚土”——她坚信,自己的苦心和大爱,苍天可鉴、日月可昭。她不求别人理解,只求在“苍天”和“厚土”之间,做一个良心无愧、胸怀大爱的人。所以,经过沉潭噩梦之后,她决心再次出走,这次,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离李大牯远一些,不要再影响别人的生活”,“对今后的生活,她感到自己没有的要求,只要能有一个可供住宿的地方,自己养活自己,一切的一切她都满足了。至于那个地方在哪儿,她只知道在前面,只要自己一路走下去,就能找到。”——她又一次选择了受难,也许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开李大牯及其族人心中的伦理死结了。

就在这时候,月秀的姐姐出现在月影湾,她出于天良发现,说出了当年月秀卖身救家的实情。真相大白,但月秀已经远行,李大牯向连绵的山野发出了悲愤而痛苦的吼声:“一个弱女子,为了我们李家几个男子汉不至于饿死,自我卖身,自我卖身……”原本因月秀的回来而引起的那些家族冲突、伦理裂变,还有那些愚昧、落后的观念,都被月秀的受难精神所彻底溶解。“苍天”“厚土”最终为月秀作了有力的辩护,天道人心再次朗现于世间,这既是人与人、人与历史、人与大地的和解,也是一种新的叙事伦理——诚如哲学家牟宗三先生在论到《红楼梦》、《水浒传》的精神境界时所说:“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而在这种“饶恕”和“超越”的背后,一个大写的客家女子,就这么伫立在天地之间,这是多么的令人感动和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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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秘笈》读后感200字


前几天,一位朋友推荐给我一本书——《厚黑秘笈》。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早晨起床必看,中午休息还看,晚上睡前仍然不忘品味它。

此书分为六大篇:空字篇、贡字篇、冲字篇、捧字篇、礼字篇。可什么是厚黑呢?

顾名思义,就是脸皮要“厚”,心要“黑”。

俗话说:“上天生人,给我们一张脸,而厚在其中;给我们一颗心,而黑在其中。”此书讲的便是如此,我看了后感悟至深。求人办事呀,说难也不难,可说简单其实也不容易。看了此书,我明白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有耐心,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脸皮要厚,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要过多争吵、树敌,否则会断了求人办事的后路。还要找到双方的共同语言,让对方欢欣,这样则会事半功倍。

闰土读后感


闰土读后感(一)

这学期读了【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后感想很深,让我对鲁迅先生和闰土都产生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玖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能与农村的闰土相交往,在日常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这就是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不会看不起穷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格,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我想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也深感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一爱一、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有着非常优良朴实无华的品德,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学到好多知识、好多本领,好多乐趣!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我也经常利用假期回乡下,在乡下生活的日子确实很值得回味,我也要利用回家的机会多学习农村孩子的优良品德。

闰土读后感(二)

玖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一爱一。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一爱一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粳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请保留此标记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一柄一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闰土读后感(三)

上次读【闰土】应该和所有人一样,在学生的时候。脑海中对整篇文章写什么已经记不全乐,记得清楚的一段就是关于闰土戴着银项圈的紫一红一色脸以及冬天用簸箕捕鸟的那段记忆。现在重看全篇,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与理解。

一精一彩之处在于闰土在鲁迅搬家走之前来拜访的情节。儿时最要好以兄弟相称的小伙伴,现见面闰土竟称其为老爷。曾经活泼纯真的少年小子已经被多子,苛税,饥荒这些折磨得麻木无望了。但是,闰土时候在鲁迅家搬家剩下的旧物中挑了香炉和烛台,说明他对于生活还是有一丝希望的,纵使艰苦到要养六个孩子,食不果腹。让人欣喜的是闰土的第五个孩子水生和鲁迅的侄子宏儿,现在也如当年的叔父辈,无间无隔,相邀去水生家中玩耍,可是毕竟这个邀请不知道能不能成行了。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青年人的身上,希望社会能够变革,而孩子们走的不是他们的老路。

读《少年闰土》有感


读《少年闰土》有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鲁迅作品读后感500字:少年闰土和成年闰土


鲁迅作品读后感500字 少年闰土和成年闰土

----《故乡》的读后感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 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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