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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点无用的事读后感

做举手之劳的事。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做举手之劳的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做举手之劳的事当你走路时,见到地上有废纸,你会主动拾起来吗?当你见到老人过马路时,你会主动挽扶他吗?当你见到路旁车辆倒在一边时,你会主动扶起来吗?也许您曾经做过这些事!日前,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的《南京零距离》报道:南京市一街道上有几颗树倒在路旁几天,无人问津。两位外国在宁打工的厨师,从厨房拿来了铲子,将几颗树一一扶起,他俩干得非常起劲,连铲子都被弄断了,于是用手去扒泥栽树,两位外国人的举动打动路旁的几位南京市民,也来一起参加,树终于一颗颗被栽好。看完电视之后,我感到很惭愧,此事深深触动了我的灵魂深处。我想了许多,这件简直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就是这件举手之劳的小事,两位外国人不仅给南京市民上了一堂课,也是对咱们思想品质的一次考试,可这份答卷不尽人意。在现实生活中,像这些不费事,容易办到的事,无人问津、袖手旁观的人不少,因为这些人总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却失去了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具有悠久历史文明的中国,咱们应该从举手之劳的小事做起,向雷锋叔叔那样。我们的生活将充满温暖,充满快乐!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一年级5班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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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读《一位老奶奶的举手之劳》有感


读完《一位老奶奶的举手之劳》,我被故事中感人的内容所吸引。老奶奶的举手之劳和我的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故事发生在三家巷。星期六的下午四点来钟,我背着舞蹈包,走在回家的路上。夏日,强烈的太阳光火辣辣的炙烤着人们的皮肤。树荫下,仍有斑斑驳驳的阳光找到我的身上。我感到又热又渴,赶紧买了支冰工厂雪糕,我撕开包装纸,随手一扔,迫不及待地吃起来。正吃得津津有味,突然,一张熟悉的的雪糕包装纸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同时一个慈祥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朋友,这张包装纸是你丢的吗?啊?我这不是我我丢的啊。我惊慌失措,吞吞吐吐,自己都不知道竟然如此回答。这时刮起一阵风,将老奶奶手中的纸吹落在地上,她艰难地弯下腰又拾起了那张纸,意味深长地说:孩子犯这点小错没关系,只要改正了就没有关系,就还是个好孩子。

读完这篇故事,我感动不已。首先老奶奶都那么大岁数了还是那么的辛苦,当看到别人随手扔的垃圾后,还能心平气和的和他讲道理,的确非常的不容易。所以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要记住老奶奶的话,不要随手乱扔垃圾,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这座滨海城市变得更加美丽!

读【魏晨为乐橙做的事】有感400字


昨天在吧里看到了一个契约,是说爱晨支持晨一辈子的。心里犹豫着要不要签,因为自己的性格自己知道,我不可能做得到的。但最后还是签了,抱着三分钟的热度。

昨天转载了亲的一篇日志,今天才看了。看完之后心里真的百般滋味,当时眼泪就淌下来了。我很少接触到魏晨,我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他,不过跟亲们的接触倒是不少。我每天都看到亲们为魏晨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担心他歌友会会不会成功,熬夜为他投票,担心他受苦,担心他的身体,凡是魏晨的亲们都很在乎。

我不知道亲们这样的付出到底有没有回报,但现在我知道了,有!!我从来都不知道魏晨为亲们付出了这么多,从来都不知道魏晨每时每刻心里都牵挂着亲们。为了亲们会生气,跟自己的经纪人说自己的乐橙不是提款机;担心亲们的功课,见到小乐橙会问今天不用上课吗,担心小乐橙为了看他而逃课;会为亲们省钱,彩排时亲们送的花他会还回去说,待会再送吧,这样就不会浪费这么多钱了;担心亲们的身体健康,冬天有活动的时候会一直叫亲们多穿衣服;每次活动结束都会跑出来跟亲们说话,无论工作人员怎么说,他都只说一句话我的乐橙在外面等我。把乐橙写给他的字条邮寄给魏妈妈,嘱咐妈妈在新家弄一个大柜子用来放亲们送的东西,还要妈妈弄好后照些照片给他,这样他才放心。他真的很爱很爱自己的乐橙,很珍惜每一样跟亲们有关的东西。可是这些我从来都不知道,只自私地以为魏晨其实跟其他的明星一样。【详细的其他明星就不说了,各有所好嘛,得罪别人就不好了】

我心里真的挺难过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我有多了解晨晨,都太片面了。我只知道他是个乖巧有礼貌,热爱梦想的孩子。其它的都不知道,他对乐橙有多好,我不知道;他受了多少的委屈,我不知道;他心里有多少的难过的事,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我有信心我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乐橙,跟其他的亲一样。那份契约,我会做得很好,因为晨晨真的让我很感动,他让我了解了他的不同,当然还有很多。我会一直支持他,一直喜欢他,跟亲们一起挺他到底。

晨,你就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吧,如果累了就回头看看,乐橙会永远都站在你的身后哦!!!还有,以后有什么事都要跟乐橙说哦,乐橙护着你~~

晨,你就放开翅膀去飞吧!!你会越飞越远,越飞越高的!!!加油!加油!!加油!!!

《做诚信人 办诚信事》读后感550字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叫《做诚信人办诚信事》。这本书分成了几大章,分别是:校园篇、家庭篇、社会篇。每一篇都有许多个关于诚信的故事。其中社会篇中的一个叫《十千克丹参叶》。

这个故事主要是说一个美国人向一位北京老板购买十千克丹参叶,用于医学研究,老板答应第二天给货。可是这个老板翻遍了整个北京城也没有找到丹参叶。原来丹参多用根入药,药店里没有卖叶子的。老板后来听说西山上有丹参,就带着店员一起去采丹参,一直采到天黑,总算采到了十千克丹参叶。后来老板把十千克丹参叶送到了客人的手里。客人知道非常感动,回国后不断向这家店发订单。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以诚为本,这个老板就是坚持了这个原则,得到了丰厚的利润。可见诚信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只有本着一颗诚信的心,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与支持;若言而无信,办事拖拉,与朋友相处便回很难。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所以必须继承上一辈的优秀品格:诚信,才能在为人储事和交朋结友时更加方便。

什么是诚信?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就是说真话、办诚事、守信用,这就是诚信。对朋友,对同学,对老师,甚至是对陌生人,也因该讲诚信,不弄虚作假,都是很好的行为,能得到大家的拥护。

最后,我借用书中的一句话:失去了诚信,也就是失去了朋友,没有了朋友,做什么也不会成功。

读《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最喜欢做的事》有感


读《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最喜欢做的事》有感

学生的课余时间是怎么度过的这个问题是每个老师都思考过的问题,他们的课余时间使用得是否合理更是我们所关心的。那么如何正确利用课余时间呢?苏霍姆林斯基在文章中说:阅读应当成为吸引学生爱好的最重要的发源地。

在每一个班级中都应该有这样一个独立的图书角,这个图书角里陈列的是学生最感兴趣的图书,学生在这样的图书角里可以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东西,学生们下了课之后去的最多的地方是这个图书角。在这个图书角里承载着学生的快乐,他们从里面知道了许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满足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求。

教师的作用应该是引导他们去选择自己喜爱、需要的图书。苏霍姆林斯基说他并不主张让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去学校图书馆借书,教师是最了解自己的学生的,知道他们最需要什么样的书籍,在我看来,对于比较小的孩子,应该由老师带领着去选择自己图书,而在班上的图书角不失为一个最好的选择。

学生对书籍的爱,归根结底是对知识的爱,每个学生可能会对不同的知识发生兴趣,有人喜欢文学,有人喜欢生物,有人喜欢科技等等,这些不同的爱好并不防碍他们对书籍的爱。所以不管是教什么科目的教师,都要设法使学生保持喜爱读书的好习惯,使这种爱好成为他一生的好习惯。

书籍是一所好的学校,应当教会每一个学生怎样在书籍的世界里遨游。对于每年成百上千甚至已经达到上万的数量的书籍种类的增加,学生在有限的时间之内根本没有时间把其中的哪怕是一小半书籍读完,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还有,天下书籍之多,种类之复杂,适合学生读的书却并不是有很明确规定的,有些是学生看不懂甚至是不能看的书;另外学生需要的书籍在哪儿可以找到。这些基本的问题都在于教师的引导,而不是盲目的推荐。

我的爱人教小学时曾经给很学生推荐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好书,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学生的日记中明显的发现学生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他们知道了如何更加珍惜自己的美好的环境,以自立、自强的态度去对待学习。这是一个很好的连锁反映,学生们因为一本好书而改变一种看法,或者某中对事物的态度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而看看有些学生,在没有教师的引导下,却在私下里流传着这样那样的鬼故事小丛书,他们被那种荒诞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有些甚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就是教师引导与不引导的区别所在。苏霍姆林斯基建议首先应该建立班级图书角再逐步教给学生利用学校图书馆的方法,并且要向学生推荐些借阅哪些书。

对于书籍的爱,能够进一步促进他们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教师应该引导每一个学生去接近爱好的发源地。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在求学时代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有具备这个条件,才可能特别喜欢一门学科,才可能发挥智力的积极性。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生的课外时间是比较少的,从星期一到星期六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度过,而学校又给学生安排了合理的学习时间计划,表面上看学生似乎没有自己的自由时间,这是不对的,学生的课外时间在我看来应该包括许多的方面,如下了课,放了学等都可以称为课外时间,对这些时间的合理运用则是对知识的一个有益补充和智力的进一步发挥。有些学生可能爱好电玩;有些学生可能就爱好看书,他们可能什么书都看;而有的学生可能爱好运动,成天就喜欢打球之类的;还有的甚至什么特殊的爱好都没有,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教师的作用还在于如何把一些不积极的学生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让他们在知识里寻找到快乐!

对于新时期的教师和苏霍姆林斯基时期的某些做法可能不是完全一样了,过去获取知识的途径可能要算是书本是最好的,然而现在,书本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某些学生看来书本已经没有网络重要了。对于网络是一个新兴的问题,很多人对他如洪水猛兽,我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孩子之所以喜欢网络自然有其魅力,然而不正确的使用方法就如不健康的书本一样,同样不可以读,而且网络对于书本更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有人曾经说过,谁能解决学生对于网络的问题谁就是中国的英雄。这句话是有深刻的道理的。当然,一切的问题不管存在与否,教会学生怎样合理支配自由时间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让他们形成合理的爱好!


《一生只做八件事》读后感


本月我拜读了杨长征、王小丹老师合著的《一生只做八件事》。这本书详尽地阐述了人的一生该怎样做好规划,聚焦目标,持之以恒地去做,让梦想着陆,使生命达到怒放的状态。在书中,杨老师讲到:有规划的旅程叫旅行,没有规划的旅程叫流浪,成功的人生是规划出来的。对此我深有感触:是的,美好的人生和事业是规划、设计、经营出来的!你只有清晰地规划出自己想要的人生,并为之努力,才能活出精彩,获得幸福人生!

杨老师所说的八件事,是一个相对平衡的人生概念。八件事的规划分别从个人、家庭、事业和社会四个维度展开。当我们人生规划中包含了这四个维度,所做的规划99%不会偏离你想要达到的方向,并且它会支持你达成事业、个人、家庭的平衡发展。八件事的魅力在于:把我们的人生聚焦在自己想要的方向上,聚焦就是力量,规划决定人生!

开始读杨老师的《一生只做八件事》这本书时,我很是惭愧,三十而立的我,每天忙碌着、付出着、辛苦着,却很少冷静思考自己该要怎样的人生。针对当下汽车底盘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外资或合资供应商手中,对中国市场这些零部件供应商更多的是作为产品倾销及利润的游戏场,对国内自主企业严格封锁核心技术,的同时,严重约束我们自主品牌发展及企业利润。多年前曾制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成为底盘领域的专家,自主创新打破底盘核心技术垄断。但接下来的几年里,碍于个人力量的有限性及专业知识提升难度,我懈怠了。

当我读完这本散发着淡淡书香的《一生只做八件事》时,我已重新开始了属于自己人生之路的探索,我相信它将一步步带我走向更高更远的天空,同时也希望更多的朋友能从中受益。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劳里斯顿花园谜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书中详细的记录了福尔摩斯是如何通过一点点细微的线索一步步推理最终抓获真凶的过程。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可以说是一个令许多调查过众多杀人案的警官、侦探都束手无策的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一栋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当天晚上巡逻的警察由于看见屋内有亮光而走进去看个究竟,竟然发现地上有一具尸体。

随着尸体的发现故事也就此展开。首先,福尔摩斯凭借通往那栋住宅附近的道路看出,当天晚上只有一辆马车从此经过,而且轮胎压过的宽度要比出租轮胎宽(伦敦的马车一向如此),由此推理出这是私家马车。从路面上的脚印他看出当天晚上是两个人,一个身材比较高大,而另一穿着比较精致。我相信大部分人并不相信可以从脚印找到什么线索,我也是如此,因为走过那条路的人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后来查案的警察以及福尔摩斯和华生,但是对于福尔摩斯这位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来说,在刑侦学中,没有一个分支会比足迹追踪更为重要,我相信除了后天的训练之外,这也是一种天赋。在福尔摩斯进入房间后,他发现死者的面部表情十分恐怖,由此他推断出也许在死之前死者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因为他看到过许多因为心脏病等突发疾病而死的人,面部不会出现如此惊恐的表情。然后,从死者口中他闻到一股酸味,由此推断出死者是服毒而死。由于死者的钱财都在,所以福尔摩斯推断这不是谋财害命,而从现场的痕迹看来,凶手杀过人后还在现场逗留,因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对死者有私人恩怨。随后警察在墙上发现了用德语写的血字复仇,但是复仇的原因是什么呢,福尔摩斯就此提出两点猜测:一、政治谋杀,二、情杀。而他更倾向于后者,在警察检查尸体时发现地上的戒指后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福尔摩斯对室内进行详细勘察,他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但是地上却有血迹,不是死者留下的就只剩下凶手了,由此他推断出凶手是一个血气过旺的人。后来,福尔摩斯调查了死者生前的婚姻状况,知道了他有一个情敌。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他可以把无数琐碎的线索串起来,最终得到一个完整且无漏洞的故事,我常常想,这究竟是一个怎样高智商的人才拥有如此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

关于劳里斯顿花园谜案的背景着实令我震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片贫瘠、可怕的沙漠,这片沙漠上有一群无辜的难民正在逃亡。由于天气炎热、缺少水源,大部分人都在中途渴死了,只剩下一位沧桑的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就在两人都精疲力尽、准备等待死亡的来临时,一群自称是摩门教徒的人发现了他们,而这些人救他们的前提是要求他们也信奉教义。在死亡面前任何事情都显得十分渺小,希望活下来的二人别无选择,只能无条件地答应。

男子把小女孩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使他能够很好的经营农场,渐渐的,男子成为了小镇上的富翁。随着小女孩一天天的长大,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后来与小镇上的一名外来的年轻人相爱了,但是摩门教徒的首领却借着不允许教徒与摩门教以外的人通婚为由拒绝了,他们还准备逼她嫁给一位摩门教长老的儿子。据说这位长老的儿子已经有好几个老婆了,女孩当然不愿意。后来,三人借机逃跑,但是他们却穷追不舍,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他们杀了女孩的父亲,逼女孩嫁了人。其实,可恶的摩门教首领,只是为了女孩儿父亲的钱财,他们也常常借着教义的名义掠夺百姓,这已经扭曲了教义本身的意义,但是没有人敢去反抗,因为但凡被发现就是一顿毒打。

女孩婚后整天以泪洗面,没过多久就抑郁而终,但是当年的那个年轻人却没有忘记,他决定要复仇,仇恨像熊熊燃烧的大火一般在他的心里燃烧了二十年,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去,就这样,在那样一个交通、通信如此不发达的年代,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仇人,渴望有朝一日能将他亲手解决,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宗恐怖的杀人案。

我实在无法同情死者,因为这是为他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认为,在那样的一个年代,法律只是一种用来制约弱者的武器,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他足够有钱、地位足够高,他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受尽残害、受尽欺凌的弱者则只能选择用手中的武器为民除害。这让我想起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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