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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鲁迅先生有言,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古语则有云,不知者无罪。秉持着这两种观点来读索福克勒斯悲剧《俄狄浦斯王》,便对俄狄浦斯产生了一种浅陋而矛盾的解读:一方面,他是勇于挑战命运的强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无辜受害的弱者。然而真正细究索福克勒斯的用意,却会产生另一种解读:无知本身,恰恰就是罪过所在;也正是因此,悲剧恰恰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人看。

俄狄浦斯因为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给出了人的答案,一度解救忒拜城邦;然而因为未能明晰自己的身世,因一时血性杀死生身父亲,又不加辨识轻易迎娶了亲生母亲,所以最终将忒拜城推向麦穗枯萎、牛得瘟疫、妇人流产这般生命湮灭的绝望境地,可见确是一位罪人,而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他对于自身的无知。

那么悲剧中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呢?说是俄狄浦斯所代表的人类大体对于命运的顽强抗争,可能并不准确。我认为,其价值所在,一是正义的最终胜利,二是对于罪责的主动揽承。

无论是不是神明的肆意安排,毕竟是俄狄浦斯弑父又弑君、僭越了父权与王权、淆乱了维持城邦生活的人伦秩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重罪。因此神明置俄狄浦斯于失丧亲人、黯淡双眼、流放他乡的悲苦境地,而对忒拜这座罪恶之城降下瘟疫,如同旧约中上帝降下洪水灭绝被罪恶之血污染的一切生灵。可以说,治罪本身即是为了扬善,苦难本身就是正义得以彰显。由此悲剧教化观众去认清自身,警示观众远离罪恶,并以罪恶自身的毁灭给人以欣慰与安然之感,正如黑格尔所说,悲剧的快感来自于永恒正义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罪大恶极的俄狄浦斯同时也有着英雄的闪光。一旦他洞悉了事实的真相,便不加犹疑地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他说: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见于退场,约第1330行),明知自己也是命运的玩偶,神明操纵了他作恶的双手,但是对于罪责的惩戒,却是他自己主动施行的。他当然可以以一句我不知道来自我开脱、来苟延残喘、来置瘟疫中的忒拜于不顾,但是他选择了承担。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是真正自由的(又不免使人联想到后世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他自由地选择了负担罪责,用无边的黑暗和漫长的流落来赎罪。

在今天,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至于弗洛伊德以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弑父恋母的暴行,用力比多置换掉原罪,最终为俄狄浦斯和人类的罪恶免责,不正是将这部悲剧最具价值的思考抹煞了么?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首先,对于悲剧的定义,不是在通常汉语语境中的苦情戏,而是指通过庄严肃穆的轮专场展开剧情的叙事艺术(详见刘小枫《哲人王俄狄浦斯》),与戏剧戏嚯狂欢的叙事方式相对,因此刘小枫认为定名为肃剧更恰当。刘小枫先生这是从悲剧的的表演形式来讲,而从悲剧的内容的点而言笔者个人认为叫做悖剧更合适。悲剧的展开乃是为揭示命运中的一系列悖论而为。具体到《俄狄浦斯》中,悖论主要有:智慧与真理,先知与哲人,伪与恶,看见与看不见,可说与不可说,神义与人义,罪与欠。

俄狄浦斯确实很有哲人的特质,不甘于常人暧昧投机不清不楚的生活(如在第叁场中王后所言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我们为什么惧怕呢?最好尽可能随随便便地生活。),而且俄狄浦斯也确实具有哲人的能力一种从杂多、零乱的表象中提取单一普遍的真理的能力(如对斯芬克斯谜语的解答)。然而正是由于他的不断追问并严格根据追问到的结果选择行动,导致了最终这个暧昧投机不清不楚的世界中的各种悖谬展现在眼前。追求清楚纯粹的人生却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难道追求清楚和纯粹的真理有错吗?这个问题本身问的就不对,错到底是实然的伪,,还是应然的恶?或者有时两者皆是?而就是因为伪与恶的纠缠难清导致了俄狄浦斯的人生悖论,最后的结论便是俄狄浦斯根本就不应出生或者一出生就死去。

而造成伪与恶的纠缠不清塬因即在于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悖论。俄狄浦斯洞察力极强,能于杂多、零乱、不清的表象中提取单一、普遍、清楚的真理。他看得见人的普遍规律和真理,却看不见自己命运的具体、特殊的轨迹。盲先知却知道具体生命的每次诅咒和预言。在哲人俄狄浦斯来说,知道而不说即伪,伪即恶。而在先知看来,真理也存在可说与不可说的区别,知道而不说却恰恰爲了避免恶,这才是智慧的做法。

不去知道和知道而不可说都是爲了给人生的悖论遮一个面纱,使人得以安心地活下去,而如果是以神圣或道德的方式说法来达到不说的结果的,那么这就是一块温情脉脉的面纱,你也可以叫它高尚的谎言。但是造成人生悖论的真正塬因又是什麽呢?因为人的欠然,也就是人的有限性。而且慾望和追求有多或越强烈,欠然也就表现的越紧张。俄狄浦斯的越是执着于真理(或说真相),他的欠然也就越深刻地展现在他的面前。而由深刻的欠然导致了俄狄浦斯深刻的罪感。事实层面的不能与伦理道德的不能交织在一块,最终导致了俄狄浦斯的悲剧。

最后,笔者将此文落脚于神义与人义人到底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建立一个人间天国(secularheaven)?这类人义尝试在法国大革命、第叁帝国、***都展示了。而神义的上帝之城(thecityofGod)被骄傲无知的现代人斥为虚伪。然而人为之事哪一件又不是伪呢?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1983年罗念生先生所译的《索福克勒斯比句二种》,到今日书页已经微微发黄了,封面也是后来重新包上的,翻动的时候还有清脆的小声响。

俄狄浦斯的这个故事最早是由初中的好朋友告诉我的。我还记得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走廊上,昏黄吊灯隐约照着乌尘的墙,身后是铁门,我们就坐在那梯阶上,说着两个小女孩见的《俄狄浦斯王》。在这之后的七年时光中,我从未忘记过这些述说中的细节,甚至隐约还能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曾把悲剧看作最优秀的文学形式,因为它能引起人的怜悯和恐惧,使人的感情得以渲泄,使人的精神得以升华。

我并没有办法分辨这不作品到底是否对我起了精神升华的作用。但命运这个词却从那晚开始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我想象我自己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如果我是他,还有补救的机会么,还来得及走上更好的路途么?

可是,如我们所见,俄狄浦斯之所以会弑父娶母,犯下如此罪孽并非由于他的过错,他的命运就是用来实现这一诅咒的。

对于十四岁的我来说,发现这场悲剧的痛苦虽然浑浊,也足够胆颤心惊。有别于任何一个恐怖故事,俄狄浦斯这个王子并没有衍生出一个童话故事来,没有幸福生活的结局。这让我第一次想着身上赋含的两种力量,我发现这个秘密之日,心里就特别空洞洞的,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只有星星会守住我们之间的对话。这种巨大的惶惑,让我第一次觉得我也漂泊了起来,我的生命没有力量,我们的结局被预先设定,我的一切只是为了实现它。

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过类似的不安。长大后觉得这可能是青春期特正常的自我怀疑的过程之一。我不敢说自己是否又坚持我自己生命会来源于我的力量了,而命运的不确立也从此就在心里萌发了芽。

所以看过《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后就小激动了一把,在文学理论上已经知道这是继俄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之后的故事。索福克勒斯就是克罗诺斯人,他在剧中歌者的部分大量颂扬了自己的家乡与神的伟大。

小枫叔叔写过一篇文章,叫《这女孩的眼睛为我看路》,颇为深邃,很还是很喜欢小枫叔叔写的文字,干净。但他讲的很多东西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下去,所以先不看了。故事说的就是俄和他的长女到了科后,直至生命终结,他的两个儿子波吕涅克斯和厄忒哦克勒斯,因抢占争夺忒拜国王位而即将开展,他作为一个流浪的乞讨者被科的过往忒修斯收留保护。他作为一个诅咒的终结者,也是另一个祈福的开端,他将两个儿子最终将战死作了预言,作为对忒修斯的回报,他所在的坟墓将永远保护克罗诺斯。

在文中,域民对神的敬畏是不言自喻的,希腊时代的城邦制度也可以窥见一斑。但最让我触动的还是希腊的英雄希腊的神们是如此具有力量感,强烈的存在感,这是让人生畏而崇敬的。相比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很多男主人公,不是鲁智深就是张生...至于其中对神所居留之地的描述,就是生动的西方油画,这番生机勃勃的模样不免让坐看云起时的我小小动心了一下。当然,中国的留白依旧是我的最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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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3000字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3000字

初读完《俄狄浦斯王》我简直被震住了,捧着书呆坐了好久。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在中国的剧作中,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那早就知道却依然为之扼腕的情节,那不可避免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命运,那淋漓生动而又引人深思的语言所有的光环似乎都聚在了一起,这不得不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多看一遍就又多感慨一分。

一、《俄狄浦斯王》的情节与性格

《俄狄浦斯王》是亚里士多德非常欣赏的一个悲剧典范,所以先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谈谈《俄》剧的情节和性格。

通读该剧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古希腊锁闭式结构悲剧,它从故事的危机写起,即从忒拜城遭受灾难、人民乞求俄狄浦斯王的救助写起,略去了前情,即灾难发生的原因,通过倒叙的方式,一步步揭开谜底。这就体现出了闭锁式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这一结构的最大优点:集中。闭锁式结构严格遵守一天时间、一个地点和一条情节的规定。《俄》剧本就是三一律的完美体现,全剧情节发生在一天时间内,地点始终在忒拜王宫前院,情节是俄狄浦斯发现自己的身世秘密。虽说只有一条情节,但并不等于算是简单情节,相反,《俄》剧的情节正是亚里士多德最欣赏的复杂情节。什么是复杂情节?就是指情节中包含有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悲剧中的两个最能打动人心的成分,即该剧的第三场和第四场中的突转和发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俄》第三场,报信人的到来本是为了通报波吕玻斯国王的死讯,打消俄狄浦斯害怕弑父娶母预言应验的心理,让他高兴,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后却引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这就是突转。而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剧中的发现在报信人到来后,王后伊俄卡斯忒发现了俄狄浦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随后俄狄浦斯也从拉伊俄斯的仆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一切真相大白。在这里,突转与发现不仅都具备了,而且几乎同时发生,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编剧理论,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除了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很多人并不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是性格产生了情节,是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他们设想,如果俄狄浦斯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整出悲剧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他不是性格冲动,他就不会在前往忒拜城的途中杀死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他不是爱民如子,他就不会追查凶手以求得天神对忒拜的宽恕;如果他不是倔强而执着,勇敢而坦荡,他就不会坚持不懈地追查下去,连最具体的细节都不放过种种如果看来的确是可以减轻悲剧甚至是可以阻止这场悲剧,但是我想说,无论这个中心人物的性格如何,这一场命运的悲剧注定要不可避免得发生。悲剧的色彩可能因为性格的不同而或浓或淡,但戏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要表现的就是一种状况的极端,一种力量的极限,一种命运的极至。这一悲剧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是没有这么样的悲剧效果,,但放在俄狄浦斯身上却是收到了它该有的效果,悲得让人扼腕悲叹,悲得让人愈觉对命运的束手无错,而这正是作者的意图,悲剧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说的行动需要性格的配合并不是不无道理的。

二、《俄狄浦斯王》的人与命运的抗争

这部剧最让人慨叹的就是其中表现出的不可逆的命运。俄狄浦斯的一生,无论是起是伏,是荣是辱,是归去或是离开,甚至就是出生,总有挥之不去的命运相随。俄狄浦斯在一切真相大白之前,无疑是忒拜人心目中全能的主上、最高贵的人。壮年时期的王者,其生命闪耀着神般高尚而耀眼的光芒。在对一个陌生人正当防卫之后,他一语道破斯芬克斯的谜语,拯救了忒拜城邦,接着被感激的人们拥戴为王,娶城邦孀妇王后为妻,并育有两个强壮的男孩子和两个高尚的女儿。这是仁慈的幸运的宠儿所拥有的美满幸福的生活,是每一个忒拜居民都用羡慕的眼光注视的好运。可是,当阿波罗关干拉依俄斯的古老的预言被揭开谜底后,出现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防卫实际上是弑父,由干荣誉而得到的婚姻成为了乱伦!俄狄浦斯从神坛上轰然倒下,从前拥有的幸福和一切令人艳羡的好运支离破碎,如同肥皂泡般破灭殆尽。一切都不过是在不可逆转的命运操控之下,人的幻觉而己。

在那为人所无法洞悉的命运将主人公沿着冥冥之中早己注定的轨道推进时,人的一切努力或者抗争都成为徒劳。人在面对这种必然趋势时,是渺小而无力的。生命也因此成为一种幻觉:无论是欢乐还是悲哀,功勋或者罪恶,都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认为,《俄狄浦斯王》的全部价值都在于表现生命的幻觉,抗争的徒劳。如果这样认为,那将是对《俄狄浦斯王》价值的误解和低估。《俄狄浦斯王》所隐含的更深意义和更高价值还在于表现了抗争的意义。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他成为英雄而不是逆来顺受的奴隶;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俄狄浦斯王》成为光照千秋的悲剧典范而不是过眼烟云的闹剧。

俄狄浦斯的抗争,不是盲目与自私的,而是自觉和负责任的。如果说,他开始的抗争逃离科林斯,避免杀父娶母,还多少带有为自我色彩的话,那么,后来的抗争找出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则更多地是一种拯救臣民的社会责任感。当查明罪犯就是自己时,却毫不犹豫地给予自己最严厉的惩罚刺瞎双眼井放逐到荒野。最后的抗争,不仅升华了俄狄浦斯的个人境界,而升华了悲剧的崇高精神。《俄狄浦斯王》让我们看到:人的意志和命运的抗争时所放射出的光芒又是多么炽热和耀眼,那种义无反顾又是怎样的崇高和悲壮。

三、人和斯芬克斯之谜

苏格拉底被誉为希腊的第一位圣人,他的一句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的问题正是当时希腊人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在《俄狄浦斯王》就有很明显的体现。

剧中的斯芬克斯之谜给人印象也颇深。让皮埃尔?威尔南在他的《〈俄狄浦斯王〉谜语结构的双重含义和逆转模式》说,《俄狄浦斯王》不仅在题材上围绕着一个谜语展开,而且,从它的序幕、展开、结局来看,它本身就是以谜语的形式构成的。的确,而这个谜语的谜底最简单又最复杂,就是一个人字。这是悲剧的核心,是悲剧的谜之魂。所有关于凶手之谜、俄狄浦斯之谜,都在这里汇合。设立此一谜语的是人面狮身女妖斯芬克斯,过路人凡是猜不出谜底的都要被她吞掉,这个可怕的谜语不知己经断送了多少无辜的生灵。神话的这个耐人寻味的情节好像在暗示我们:世间最大的奥秘就是人。人类只有不惜以自身为代价,前仆后继地执着追寻,方才有望最终揭开这一奥秘。这一切均在表明,斯芬克斯之谜底掩盖着真正的疑问:即人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将谜语内容和俄狄浦斯的一生遭遇以及先知预言他将用手杖探着路前进联系起来考察的话,便可发现,谜语首先暗指的正是俄狄浦斯本人,而这一点正契合俄狄浦斯名字的含义和不幸的遭遇。俄狄浦斯出生不到三大,即被父亲钉住双脚脚跟,被抛弃,又被救,遂被解开被钉之双脚,他这时仍是婴儿,是早晨,所以他是四只脚。后来,长大成人,直至当了国王,他确实是两只脚走路。最终他用伊俄卡斯忒的金别针刺瞎了双眼,被驱逐出忒拜,重新流浪,终于靠手杖探路,所以是谜语中所谓的三条腿走路。

再看作品主人公的名字。俄狄浦斯,希腊文原意是脚肿的人,其中还暗含有另一层意义,即懂得关于脚的谜语的人。而斯芬克斯所出的谜语恰恰就是一个关于脚的谜语,这显然不是巧合与偶然。他的名字具有一种谜语式的对立结构,体现着俄狄浦斯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他既是忒拜城的王子,又是一个弃婴;他既是科任托斯王国的养子,又是遭人辱骂的冒名儿子;他的家是两座王宫,但是,他被迫去四处漂流;他聪明无比,猜中了斯芬克斯之谜,可是他愚蠢至极,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是拯救忒拜人民出苦海的英明国王,又是杀父娶母的双重罪人,引来更大的灾厄俄狄浦斯这种谜一般对立的品格构成了人类及其本质的双重象征。

俄狄浦斯的悲剧也可以说是整个人类的悲剧整个人类在认识自身问题上的无奈与悲哀,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悲剧。确实,人类不是一种可以描述或下定义的存在,他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个一直也没有解开其双重含义的谜。也就是说,斯芬克斯之谜永远不会出现真正的谜底,人又是什么永远不会存在明确的答案,而这没有谜底的谜语却正是一个永恒的诱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3000字

如果说俄狄浦斯这样一位智勇双全的英雄最终被命运捉弄的结局足以让我们唏嘘不已,心中产生无限的惋惜和同情,那么索福克勒斯或者说帕索里尼的《俄狄浦斯王》中对人类必定自食恶果难逃悲惨命运的暗喻,引发的是我们更为深沉的思考和发自内心的恐惧。

《俄狄浦斯王》是希腊三大悲剧家之一的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是他剧中最具作震撼力的一部。也是希腊命运剧的代表。《俄狄浦斯王》讲述了是希腊神话中忒拜(Thebe)的王子俄狄浦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弑父淫母,真相大白后自挖双眼行乞涤罪的故事。索福克勒斯通过这个故事,似乎想告诉人们命运固然是不可战胜的,但是俄狄浦斯并不是消极地等待,而是展开英勇的斗争,他的品德,他那种完全不顾自己痛苦的行动,他那种不惜任何代价去寻求真相的决心,本身就是可歌可泣的。可以说,这是一曲人与命运作殊死斗争的悲歌。在这个层面上确实有他的进步性,但是从剧我们似乎仍能感觉到命运的不可抗拒性,俄狄浦斯越是伟大,越是无畏的与命运的抗争,他最终的失败就越惨烈,命运也就越神圣不可违抗,对一个英雄来说命运都是如此容不得丝毫逆行,那对我们寻常百姓来说呢?其中充分反映了古希腊人强烈的命运观,索福克勒斯的进步在我眼中可以理解为对人与命运抗争的赞美,也可以理解为人们意识上的紧箍咒,无形中告诉人们这个世界上没有逆天改命一说

说的《俄狄浦斯王》就不得不提到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者弗洛伊德,不得不提起他所提出的俄狄浦斯情节即恋母情节,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情节是各种心理症的本源。由于婴儿时代和童年早期的环境状况,每个孩子都渴望从与自己异性的父亲或母亲身上得到欲望的满足,而怨恨与他同性的父亲或母亲。原始的社会和文明的社会都有反对乱伦的原理禁忌,每个人都知道这个禁忌;因此这些渴望在暗中被感觉到,却一生永远地埋藏在潜意识深处。有时候,潜意识压抑的俄狄普斯情结突破潜意识的封锁,溜到意识里来以伪装的形式表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例如:某个男人与一个年纪大他许多的女人结婚,一个女孩为了某种原因杀害了她的母亲。有的人畏惧婚姻,有的人又表现出太过分想结婚(或离婚)。这些例子都是社会提供给我们的表现形式。俄狄普斯情结想其他精神分析理论元素一样,暗示着一般人有极为原始的感觉存在身上。对多数人而言,这种存在观念对于他们的道德背景简直是一种侮辱,他们很不容易接受这种感觉。即使有人只是稍微暗示到乱伦这两个字,他们马上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厌恶。正是在这种厌恶导致的罪恶感下俄狄浦斯的母亲兼妻子约卡斯塔上吊自杀,悲愤不已的俄狄浦斯,则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其实俄狄浦斯的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因为这个世界上毕竟没有无因的惩罚,俄狄浦斯的父母拉伊奥斯和约卡斯塔本身就是表兄妹的关系,就是他们这种血亲间的乱伦导致了上天的惩罚,俄狄浦斯只是上天惩罚拉伊奥斯和约卡斯塔的工具,可以说俄狄浦斯无意识的乱伦悲剧的源起是其父母有意识的乱伦闹剧。意大利著名导演帕索里尼在改编这部电影时去掉了这一点,或许说没有在电影中点明。因为这个伟大导演想要传达给人们更为重要的一个观点,一个索福克勒斯想不到的观点,那就是俄狄浦斯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也不是只属于希腊人的,而属于全人类

于是我们在帕索里尼的《俄狄浦斯王》中看到了时空的转换,有发生在现代的开头和结尾,通过巧妙的用镜和中段的古代故事连接在一起,导演想通过这种独具匠心的安排传达给我们一个讯息,俄狄浦斯不仅过去会发生,现在也会发生,甚至将来乃至永远都会发生,俄狄浦斯已经不不再单单是一个英雄的悲剧或者是某种人类潜意识中的情节,而是整个人类都会遇到的困境,一种俄狄浦斯困境,我们人类一手缔造了现代文明,却为了眼前的利益,破坏着生态环境,相互杀戮和掠夺,生活的质量每况愈下,到处都是人们的哭泣和绝望的呐喊,最终这一切可怕行径导致的恶果反作用人类自身,使人类陷入了一个往复的怪圈,正如俄狄浦斯一般,一切悲剧的源头都是由上一代的不伦导致,最终陷入了不伦的俄狄浦斯尝到苦果,父母拉伊奥斯和约卡斯塔也遭到了最为悲惨的下场,冥冥之中人类走上一条暗合宗教原罪说的道路,我们背负着罪恶来的世间,为的就是赎罪,为的就是偿还,为的就是制造新的原罪者,我们真的该相信命运这一说么?也许命运本身就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安排,就像片中的俄狄浦斯,他因为别人言语的干扰就怀疑自己的出生,他自以为是的逃离命运时却还是将去向留给命运决定,他的骄傲和冲动让他错杀了自己的父亲,从养母那里影响来的恋母情节让他不禁享受与生母约卡斯塔的婚姻,他的暴躁惹怒了好心的先知,使自己不仅成了一个罪人还成了人们的笑柄,他确实与命运做过顽强的抗争,但前提是他已经相信了命运,也正是因为相信才会逃避,可以说他在斗争前就已经认输了,假如这些都没发生,我想俄狄浦斯一定可以成为赫拉克勒斯一般的英雄,但那只是假设,毕竟一些都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我们也是,如果我们没有被自己内心的欲望控制,我们的世界将会是一个没有破坏,没有战争,没有疾病的乐园,但是我们确实被控制了,不论怎么样的补救工作都是在认可物欲的前提下进行的,最后我们仍难以避免自掘坟墓,作茧自缚的悲惨结局。

从索福克勒斯到弗洛多德再到帕索里尼,几千年的时光流逝而去,可是俄狄浦斯的悲剧不但没有被人淡忘,反而不断被人们提起,变成我们每个人自己真实的故事,俄狄浦斯的悲剧由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一群人的悲剧,最后再变成人的悲剧,这本身的就是一个悲剧,面对这个悲剧我们何去何从,是在命运前无所事事的坐以待毙?还是在与命运的斗争中郁郁而终?我想,这确实值得我们好好的思考一番..

狼王梦读书笔记1000字


【狼王梦读书笔记1000字】

在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它的名字叫《狼王梦》。

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死去的丈夫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为了能让快出生的孩子吃上乳汁,它冒险去猎人的鹿场抓小鹿,聪明的叼走了一只小鹿,可是就在它快跑到山洞的时候,猎人的狗追了上来,狗追了它几里路,到了死路,它只好坐在路上,惊吓大白狗,但是大白狗很快就发现只是虚张声势,已怀孕的狼是不堪一击的,它不敢动,因为一动小狼就在肚子里有生命危险,大白狗疯狂的撕咬,终于生下了三只小狼,可还有两只小狼,它既得保护生下来的三只小狼,又得顾全在肚子里的两只小狼。这时候,我真想跑进故事里,狠狠的踹大白狗两脚,紫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小狼,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过了一会儿,情况终于有了好转,剩下两只小狼出世了,紫岚可以动身反击了,它猛扑上去,把大白狗吓走了。但,不幸的事发生了,本来就有点阴的天空,下起了暴雨,还刮起了狂风,它必须把小狼叼回洞里,可是紫岚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小狼,而且离它们的山洞有几里远,它一只一只的叼走,到了最后一只时,它想睡觉了,但突然想起还有最后一只小狼崽,当去的时候,已经晚了,紫岚叼回了最后一只小狼的尸体。风雨太大,自己的猎物早已丢失,看着自己饥饿的小狼,脑子闪过一个念头,只好把自己死去的那只小狼吃掉,用吃了死去的小狼生产的乳汁来补充其它小狼的体力,我也了解紫岚的心思,它是迫不得已才吃掉小狼的。

它给小狼都起了名字,最壮的那匹狼叫黑仔,中间毛色蓝蓝的是蓝魂儿,性格懦弱的叫双毛,唯一一只母狼叫媚媚。之后就开始培育小狼,它先培养和黑桑长得最像的黑仔,每一次哺乳时,它都让黑仔都多吃了很多乳汁。在母亲的偏袒下胆子也过人,同龄的孩子还在洞里玩时,它已经可以捉草兔子了。可是它在捉一只田鼠时不幸被金雕叼走。虽然黑仔死了,但紫岚并不放弃,开始培养次子蓝魂儿,可蓝魂儿最后不幸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夹杀害。它又开始培养最小的儿子双毛,可是命运之轮好像在和它作对,双毛在狼王争霸时被狼王打败吃掉了。虽然它一次次的失败,但却没有摧毁它的信心,它仍不放弃,最后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唯一的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找到一个很棒的伴侣,媚媚找了伴侣卡鲁鲁,紫岚为了成全媚媚和卡鲁鲁,让出了山洞,盼望自己的狼孙成为狼王。可是可恶的老金雕又想打狼崽的主意,为了保全狼孙,它和老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连自己的生命都奉献出来了,这使我很感动。紫岚的身上体现出一种伟大无私的母爱,为了小狼不惜付出时间,付出精力,付出青春,付出爱情,既使让它牺牲自己,也无怨无悔。平时对我们这么好的人,也只有父母,为了让我们成才,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一直为我们默默无闻的奉献,时时都替我们着想,还不图回报。有些人说:他们是我们的父母,理所当然应该为我们付出。我说:你们错了,错的太离谱了!父母生我育我,一生都在付出,直至花完所有心血!我们又给父母做过什么?我们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多孝敬孝敬父母,现在要努力学习,这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另外帮他们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父母的负担。

紫岚在培养儿子成为狼王时,很多希望都破灭了,但紫岚却没有被击垮,一直坚持不懈,为梦想而奋斗,它这种必胜的信念和坚韧、顽强的意志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生活中,器乐班老师的一句话总浮现在我的耳边:你们今年学,明年也一定要练,学器乐不要半途而废,做事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下去,就会获得成功。这启发我们,学习一定要凭借坚毅的性格坚持下去,永不言败,这样就会取得成功!

【狼王梦读书笔记1000字】

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这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可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择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这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伤心不已,而更为伤心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可是紫岚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能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读到这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可以选择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可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爱情,选择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了,她交往了一只公狼名叫吊吊,紫岚因为讨厌吊吊没有优秀公狼的品质,为了媚媚后代的遗传基因着想而杀死了吊吊,媚媚也因此患了忧郁症,跟母亲记下了仇,虽然媚媚对待自己象仇人一样,但紫岚得知媚媚怀上了卡鲁鲁的孩子以后,又燃起了培养狼王的希望,这时候紫岚已经是一只丑陋的老狼了,除了生命,再没有其他可奉献给孩子的资本了,于是她拼尽了最后一口力气干掉了想吃掉媚媚的金雕。媚媚安全幸福的做了母亲,生下来五只小狼崽,其中两只公狼,一只像极了外公黑桑,一只像极了外婆紫岚,但愿其中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死去的紫岚也许可以瞑目了。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了母爱很伟大,母亲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也要把自己的后代培育好。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父母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优秀的人才,以前父母批评我,我还很反感不理解,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争取以后好好表现,不让爸爸妈妈太操心了。

《李尔王》读书笔记1000字


《李尔王》读书笔记1000字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李尔王》读书笔记1000字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爱,只因小女已无权再爱。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知道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爱特门不愿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爱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读书笔记1000字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悲剧,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可是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之中,在这里,人们被财富与权力迷昏了头,于是发生了父女手足相残的悲剧。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而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争先恐后向他奉承的之人之中,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他说煤球是白的就没人敢说煤球是黑的。日复一日,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便使他极爱面子,以至于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悲剧。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己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的古代宫廷中为了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悲剧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步入社会,不知道挣钱的辛苦,但是我知道的是,赚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更快乐,而没有亲人的关爱的生活是不会开心的。

最后一句更是全文的经典:世人啊,擦亮你们的眼睛吧,含毒的针刺往往隐藏在美丽的花束之中。

《狼王梦》读书笔记1000字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

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

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000字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李尔王》读书笔记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450字


这是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作者名叫沈石溪,他是个小说大王,他仔细地写出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也为了有价值的生存方式的追寻,紫岚和它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四只小狼崽三公一母,第一个狼崽叫黑仔,第二个叫蓝魂儿,第三个叫双毛,第四只母狼叫媚媚。紫岚就想让黑仔,蓝魂儿,双毛它们当中的最出色的一个去当上未来的狼王,去咬死现在的狼王洛嘎。前几天紫岚把希望放在黑仔身上,希望它能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可是黑仔在追一只小草兔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心里很难过,只好把狼王的目标放在了蓝魂儿身上,过了一段时间,蓝魂儿明白了母亲的用意,成为一只超狼。紫岚看着宝贝长达成为一只很好的大公狼时,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可是蓝魂儿也被猎人的铁球砸死了,紫岚只好把狼王的地位放到了小双毛身上,双猫胆小,紫岚费了好大的劲才养了一个新的双毛,可是双毛和洛嘎战斗的时候被咬死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梦想和感情是多么强大,还让我们知道了狼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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