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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

《药》读书笔记10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药》读书笔记1000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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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000字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000字

放假前,学校建议在寒假期间读一本书,我把这件事给女儿一说,女儿给我推荐了余秋雨的《山居笔记》。从书店买来之后,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感受颇深。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

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内容都填充进了大量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内容。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同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000字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读很多书籍,但有了挺多的心得与体会。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

余秋雨先生不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散文家,他的语言清新自然,文笔通顺流畅,时不时一句富有深刻哲理的语句,就能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且深深地沉沦在文章里不能自拔、回味无穷。无论是人还是文章,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的典范。

在《山居笔记》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是《一个王朝的背影》和《历史的暗角》。

先谈一谈《一个王朝的背影》。这篇文章以清王朝为背景,以康熙的长城避暑山庄为线索,开始了与清朝的谈话。文章的开头以康熙的人生与能力入笔,写到了康熙希望能筑起一座无形的长城。所以他在避暑山庄外设立木兰围场,每年去那里打猎,也算是一种浩大的军事演习。这就是康熙作为一个君王的伟大之处,无形胜有形,便可以不再去修长城。他不但精通中国文化,而且熟知国外名人所著的几何与自然科学的学说著作。他将生命从深宫里释放出来,使那个时代强盛无比。而到了他的后代乾隆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康熙的长城突然变成了康熙炫耀自己功名与荣誉的地方,乐滋滋地自我品尝,这使山庄回荡出一些燥热而又不详的气氛。紧接着,排斥了外国文化并只限定在广州开放外贸,从而导致清王朝逐步走向衰落。之后的嘉庆在避暑山庄看到了父亲的功德,不禁觉得身上的担子太重。这就使之后的子孙在这种压力下一步步带领清王朝走向衰败。在清朝灭亡后,著名的学者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水自尽;余秋雨先生在文末的一段话,让我很有感触:我轻轻地叹息一声,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在《历史的暗角》这篇文章中,余先生列举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又一个臭名昭著的小人,并且详细的分类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小人在中国人的心中,自古就有一种范畴,卑鄙的、邪恶的、损人利己的人都会被人们自动划分到小人这一行列中去。小人的嫉妒与自我利益的膨胀,往往会使一个又一个文化名人走向冤屈之路而无言以对,或许这正是小人真正的强大所在。余先生的一句话,令我的理解更加深刻:小人的势力往往在暗角中滋生,牵绊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人被就算被绊倒,摔了个倒栽葱,也对这些人或事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在这一方面,小人的手段耍的极其阴险。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在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侮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享受侮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一个二个文化名人被逼上绝路的原因所在。虽然如此,但小人往往不会落得好下场。因为小人终究是小人。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000字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红岩读书笔记1000字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呐喊读书笔记1000字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

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牛虻》读书笔记1000字


《牛虻》读书笔记1000字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书笔记1000字

《牛虻》成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于1897年在英国出版,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或者是因为当时中国青年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思想倾向使得他们乐于阅读革命志士传奇式的故事,学习并且仿效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牛虻》教育和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人,在当时甚至被当成了政治教书。

虽然时代不同了,但是毋庸置疑,这部小说仍有可取之处。因此,在老师与同学们的强烈推荐下,我怀着一种敬畏之情,观看了《牛虻》这本书。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悠悠天地,任何以立于其间?是精神。人活一口气,说树活一张皮。没有精神,人就不成其为人,人就成了行尸走肉。在写给琼玛的信中,牛虻说第二日日出时候,他就会被枪决。但是他却无所畏惧,他说: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面对死亡,牛虻豪情不减,昂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程。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精神是人的支柱,精神鼓舞人活在这个世上,敢于面对生活,甚至忍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精神是意志的体现,它鼓励牛虻坦然面对死亡,迎接生活的最大考验。

精神的伟大在于它会超越死亡。生命是短暂的,只是刹那的瞬间,但是精神却象日月星辰一样永恒。精神不会随肉体的消亡而消亡。有了一种支撑我们信念的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我们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挡住我们。正式感受到了精神的力量,高尔基才会大声喊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牛虻》读书笔记1000字

说实话,在刚接触《牛虻》这本书时,我曾将其三次拿起,但都是看到第一章一半的时候没能耐着性子看完当我第四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

《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30年代初合1848年革命前夕意大利革命者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所进行的一场斗争。而主人公牛虻就是这伟大革命者行列里其中之一,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位天真单纯的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坚强的革命主义战士。

我这人看书有个毛病,刚拿到的书,以先睹大结局为快。我在看《牛虻》时也不例外。从后往前翻,最后一章的标题叫做《无声的结局》,说的是主人公牛虻被枪决,临刑前一天写了一封信,并托付一个卫兵一定要将这封信亲自交给他爱的人琼玛本来看到这儿,我就应该从这本书的第一页慢慢地品读了,但让我郁闷的是

全书分为《人生转折点》、《转变》合《归去》三卷,总共是二十五章。

在第一卷中,青年亚瑟是比萨神学院是一名学生,与院长蒙太里尼私交甚好,在学院的生活很美好。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消逝,后来,偶遇琼玛,亚瑟落入圈套,被捕入狱。在狱中,亚瑟寻觅机会,逃了出来

这就是我前三次为什么看不下去、郁闷的原因亚瑟是谁?主人公不是牛虻吗?主人公在你眼前,而自己却找不到。第一卷中,甚至连牛都没有!

到了第二卷,已是十三年后的世界。亚瑟从狱中逃离后,流亡到南美,化名为范里斯.列瓦雷士,牛虻是他的绰号,后来他又回到意大利参加了穆拉多里领导的亚平宁山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又去了法国,他曾在法国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政治性的讽刺文章,名声一时大噪。十三年的流亡生活,让原先健壮的青年亚瑟变成了一位残疾的跛了一只脚,残了一条手,哦,对了,还有些口吃革命人士。

在和琼玛相遇时,原先单纯善良的琼玛已然变成一位美丽动人、却又表情冷漠的波拉太太。可悲的是,两人谁都没有认出对方来。更可悲的是,琼玛因为无意间讲了一个瘸子的笑话,牛虻以为她是在含沙射影地说自己,而生气了。这使得现在脾气本就不好的牛虻,开始写一些抨击蒙太里尼的文章尖锐、刻薄。但蒙太里尼的人气很高,这些闲言碎语对于他的威望并不能够成什么伤害。

牛虻和琼玛相认了,并互相暗生情愫。福祸相依,牛虻生病了。在生病的期间,他将十三年来的生活那些痛苦的经历告诉了琼玛。病情好转之后,琼玛安排了英国商人贝莱与牛虻见面,而在贝莱的帮助下,牛虻有了自己的军火。

看完第二卷的第一章时,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牛虻是亚瑟的绰号。牛虻就是亚瑟,亚瑟就是牛虻。恍然大悟之后,才发现故事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了。

第三卷,就在出发前夕,牛虻同志很不幸的再次被捕入狱。幸运的是,牛虻的斗志犹存,并不甘于命运,于是采取越狱行动!很抱歉的,这次越狱行动失败了

在狱中,蒙太里尼来看望牛虻,不,应该是亚瑟。但显然的是,亚瑟已经成了牛虻,这已经是事实了,不可更改!他们俩的关系破裂了。牛虻对死已经是不再畏惧,而一个人连死都不怕,那他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再被枪决的前一天,他写了一封信

故事写完了。已主人公的死亡为结局,似乎是一个悲剧

牛虻写的那首诗,没有署名,只是写了一首他和琼玛小时候经常念的一首诗,一首小诗:

不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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