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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读书笔记

《天狼》读书笔记600字初中。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天狼》读书笔记600字初中”,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天狼》读书笔记600字初中(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书笔记600字初中(2)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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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书笔记400字


《天狼》读书笔记400字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袋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从小我们就只知道狼外婆东郭先生这些故事里凶狠、残忍、狡诈的狼的形象,也许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狼。而在读过《天狼》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狼冷酷狰狞的外表下,还和人类一样,不,比人类更有亲情、责任感、使命感。当我读到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填不饱肚子日日夜夜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母狼珍珍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当然,《天狼》这本书不仅写了狼,还写了狗母狗雪玉和她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阴差阳错,她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但她忠心护主,并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自己的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过之心,她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这两只狼和狗为了复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书笔记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起伏跌落、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但又荡气回肠。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独眼狼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有一只叫珍珍的母狼在其他几匹狼的掩护下逃走了,自从那以后珍珍的脑子里只有报仇。但是杜仲家有一只狗叫雪玉,它每次都破坏它的好事,而且每次都拼命保护着主人的生命,可后来它们不在家时,男主人还是被干掉了。但在和独眼狼最后一次斗争中,独眼狼实在没法还击了,终于大败,可是独眼狼的儿子山妖却逃走了,后来山妖通过努力当上了狼王,它就带领着众狼杀向仇人的村庄为自己的母亲独眼狼报仇但最后,还是爱战胜了一切。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有了爱,无论什么都能克服。而且,你知道吗?我们身边就有着无穷的爱,比如说:你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匆匆的从各处赶来,这就是一种爱,再比如说,家长让你上补习班,那种关心的爱,还有,总之,爱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天狼》读书笔记400字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知道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管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听说有些人养狗后不喜欢就扔了,还有虐待狗的。真是太不好了。我们应该爱护它们。我看完这本书更加喜欢小狗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


【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尽。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一)

《十日谈》读书笔记

十日谈是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作家升尼.卜伽丘(1313--1375)的一部名著,它在结构上采取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方法,以10个青年男女在10天内每人每日讲一个故事的框形结构方式,把100个故事浑然串成一体,整本书散发着意大利现实生活气息.1348年佛罗伦萨瘟疫流行,城内有10个青年男女(三男七女)到郊外风景优美的别墅里去躲灾避难,他们为了消愁解闷约好每天每人讲一个故事。十日谈第一天故事中的第二个,讲一个犹太教徒改信天主教的故事,大概意思如下:巴黎有两个很要好的大商人,一个名叫杨诺,信奉天主教,另一个名叫亚伯拉罕,信奉犹太教,杨诺多次热诚地规劝亚伯拉罕放弃原来的信仰改信正宗的天主教,亚伯拉罕起初一口回绝,后来经不住好友的再三游说,才答应到罗马去一趟,先亲眼看一看天主派遣到世上来的代表如何生活和为人处事的,再决定取舍。亚伯拉罕到了罗马之后,便暗暗查访教皇、红衣主教、主教以及教廷里其他教士的生活作风,发现他们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不是寡廉鲜耻的,没有一点点顾及和羞耻之心;人人爱钱如命贪得无厌,非但把人口可以当牲口买卖,甚至连天主教徒的血肉,各种神圣的东西,不论是教堂里的职位、祭坛上的神器,都可以任意作价买卖,至于教士,则只知道奸淫、贪欲、吃喝,可以说是无恶不做,坏到不能在坏的地步。教皇的住地神圣的京城,原来是一个容纳一切罪恶的大熔炉。

亚伯拉罕从罗马归来,暗自思量,教会虽然一片黑暗,罪恶累累,但不仅没有垮台,反倒屹然不动,日益光大,显然是得到了上帝的支持,于是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十日谈》是欧洲近代文学史上第一步现实主义巨著,又是全欧使用框形结构的小说集的首创作品,在囊括生活的广度一深度,刻画了人物心力的细腻、描写细节的真实、编排情节的富于技巧以及语言的精练、生活、幽默等方面,十日谈都为后世文学树立了榜样。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二)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初中读书笔记600字(二)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都市套狼记》读书笔记600字


今天,我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好书――――《都市套狼记》。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欢欢是个从贼窝里逃出来的流浪儿,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欢欢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母亲让欢欢在省城上学。在学校里,欢欢和丁晓莹、陈方伟成为好朋友,并且逐渐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欢欢的妈妈找了一个男朋友,曾经在犯罪团伙中认识的小伙伴告诉欢欢,说这个人很可能跟坏舅舅是同伙儿。欢欢不愿相信,可事实不断证明这个人是坏蛋。为了报答当初收留他的老师,欢欢帮老师的妹妹看店,结果被人骗了一大笔钱。欢欢和丁晓莹,陈方伟查找事实的真相。通过侦查,他们发现坏舅舅、妈妈的男朋友、骗钱的坏蛋是一伙儿的。虽然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欢欢还是在爸爸的帮助下将坏蛋绳之以法,妈妈也勇敢地举报了自己的男朋友。

我对这本书有三种感觉:第一种是看不懂,这是刚开始的感觉。因为这一辑的书一共有三本,这是第2本,没有过第一本,所以内容有些连不起来。第二种是有些惊悚,当看到蹲点偷拍这一章时,我的心怦怦地跳着,生怕欢欢、丁晓莹和陈方伟三人被那些犯罪分子抓起来。第三种就是感动,看到心好的人不丑这一章中,我深深地被文中肖阿姨的心胸宽阔而感动。

我对欢欢妈妈的男朋友瘦子叔叔深感厌恶,他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打女人的耳光,真是太没人性了!而且他时而对欢欢很好,时而又打欢欢,一点礼貌都不懂!这样的人,不,这样的禽兽,他连禽兽都不如,他这个生物真是可恶死了!!

哎呦,我都忘了!好书要慢慢品,书中的道理要自己去发现,具体内容就需要你们自己去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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