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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劳里斯顿花园谜案。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劳里斯顿花园谜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书中详细的记录了福尔摩斯是如何通过一点点细微的线索一步步推理最终抓获真凶的过程。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可以说是一个令许多调查过众多杀人案的警官、侦探都束手无策的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一栋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当天晚上巡逻的警察由于看见屋内有亮光而走进去看个究竟,竟然发现地上有一具尸体。

随着尸体的发现故事也就此展开。首先,福尔摩斯凭借通往那栋住宅附近的道路看出,当天晚上只有一辆马车从此经过,而且轮胎压过的宽度要比出租轮胎宽(伦敦的马车一向如此),由此推理出这是私家马车。从路面上的脚印他看出当天晚上是两个人,一个身材比较高大,而另一穿着比较精致。我相信大部分人并不相信可以从脚印找到什么线索,我也是如此,因为走过那条路的人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后来查案的警察以及福尔摩斯和华生,但是对于福尔摩斯这位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来说,在刑侦学中,没有一个分支会比足迹追踪更为重要,我相信除了后天的训练之外,这也是一种天赋。在福尔摩斯进入房间后,他发现死者的面部表情十分恐怖,由此他推断出也许在死之前死者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因为他看到过许多因为心脏病等突发疾病而死的人,面部不会出现如此惊恐的表情。然后,从死者口中他闻到一股酸味,由此推断出死者是服毒而死。由于死者的钱财都在,所以福尔摩斯推断这不是谋财害命,而从现场的痕迹看来,凶手杀过人后还在现场逗留,因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对死者有私人恩怨。随后警察在墙上发现了用德语写的血字复仇,但是复仇的原因是什么呢,福尔摩斯就此提出两点猜测:一、政治谋杀,二、情杀。而他更倾向于后者,在警察检查尸体时发现地上的戒指后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福尔摩斯对室内进行详细勘察,他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但是地上却有血迹,不是死者留下的就只剩下凶手了,由此他推断出凶手是一个血气过旺的人。后来,福尔摩斯调查了死者生前的婚姻状况,知道了他有一个情敌。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他可以把无数琐碎的线索串起来,最终得到一个完整且无漏洞的故事,我常常想,这究竟是一个怎样高智商的人才拥有如此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

关于劳里斯顿花园谜案的背景着实令我震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片贫瘠、可怕的沙漠,这片沙漠上有一群无辜的难民正在逃亡。由于天气炎热、缺少水源,大部分人都在中途渴死了,只剩下一位沧桑的男子和一名小女孩,就在两人都精疲力尽、准备等待死亡的来临时,一群自称是摩门教徒的人发现了他们,而这些人救他们的前提是要求他们也信奉教义。在死亡面前任何事情都显得十分渺小,希望活下来的二人别无选择,只能无条件地答应。

男子把小女孩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使他能够很好的经营农场,渐渐的,男子成为了小镇上的富翁。随着小女孩一天天的长大,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后来与小镇上的一名外来的年轻人相爱了,但是摩门教徒的首领却借着不允许教徒与摩门教以外的人通婚为由拒绝了,他们还准备逼她嫁给一位摩门教长老的儿子。据说这位长老的儿子已经有好几个老婆了,女孩当然不愿意。后来,三人借机逃跑,但是他们却穷追不舍,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他们杀了女孩的父亲,逼女孩嫁了人。其实,可恶的摩门教首领,只是为了女孩儿父亲的钱财,他们也常常借着教义的名义掠夺百姓,这已经扭曲了教义本身的意义,但是没有人敢去反抗,因为但凡被发现就是一顿毒打。

女孩婚后整天以泪洗面,没过多久就抑郁而终,但是当年的那个年轻人却没有忘记,他决定要复仇,仇恨像熊熊燃烧的大火一般在他的心里燃烧了二十年,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去,就这样,在那样一个交通、通信如此不发达的年代,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仇人,渴望有朝一日能将他亲手解决,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宗恐怖的杀人案。

我实在无法同情死者,因为这是为他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认为,在那样的一个年代,法律只是一种用来制约弱者的武器,因为一个人,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他足够有钱、地位足够高,他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受尽残害、受尽欺凌的弱者则只能选择用手中的武器为民除害。这让我想起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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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身份案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一)

一妈一一妈一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一精一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一精一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一尸一体的时候突然从一尸一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一浪一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一浪一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一浪一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一抽一屉里拿出一副手一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一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竣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一精一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一尸一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一精一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一性一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一精一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一尸一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一精一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一性一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通过整个暑假阅读《福尔摩斯》系列书籍,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第一位侦探,身高约六英尺,身材消瘦,有一双灰色的眼睛,脸上的棱角分明,一只长长的鹰钩鼻显得他格外的机智、果断。《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八本,书中讲述了一件又一件离奇的杀人案,但在福尔摩斯神一般的推理下,探案过程显得并不是那么曲折。

全书以华生医生作为第一人称叙述,也许作者认为以一个旁人的眼光去评价福尔摩斯会显得更加客观可信。在案件血字的研究结束后的几个月里,福尔摩斯处于闲暇状态,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探,他常常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自己的脑子停止思考。他常常说,在没有案件的时间里,他的大脑也需要一定的刺激,但是他的做法是我非常不赞成的,他往自己体内注射可卡因,每日三次,一连三个月,这似乎不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福尔摩斯,我们都知道可卡因是一种毒品,虽然在那个时代,可卡因并不像现代人们眼中的那种恶魔,人们还只是把他当做一种药品去使用,也许并没有在意它的危害性,但是毒品终究是毒品,其作用只是暂时的,一旦产生依赖性后果则不堪设想。住在他家里的华生医生对此事印象深刻,刚开始也是感到十分震惊,时间久了便对他大失所望。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个头脑如此理智、思维能力强、自制力强的人能做出如此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就此事,我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对于柯南道尔让他笔下的神探注射可卡因此事,有的人却说柯南道尔描写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时并没有涉及伦理、道德、犯罪等事,只是单纯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危害,也许柯南道尔比当时的人们更清楚毒品的危害,可是他似乎想用这样一种方式让一个神探变得脆弱、有弱点和瑕疵,这会使人物更加真实,因为毕竟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

在华生质问福尔摩斯注射可卡因一事中,福尔摩斯却并不感到愧疚,他说他只是因为这玩意可以提升醒脑,让他的大脑变得活跃起来,并没有在意它的副作用。从二人的对话中我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虽然以他的经历、学识来看,他不需要多么谦虚,但是他的严苛以及偶尔的虚荣心让我感到很不舒服,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很难沟通的人。因此相比起福尔摩斯,我更喜欢华生这样更有人情味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有感300字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个关于主人公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侦探。他的助手是他的一位朋友,他也是一位医生。他的名字是华生。在这本书中,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六座拿破仑雕像》。这一篇讲述了一个工匠他将自己偷到的一个珍贵的珍珠藏在一座拿破仑雕像中。然后他就被抓进了监狱。等他出来的时候,和那座雕像一样的五座雕像和那座雕像已经被卖出去了。为了拿回雕像,他杀了一个人。最后,他被精明的福尔摩斯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坚持,总会成功的。像福尔摩斯一样,不管案子多么复杂,他总是坚持的破案。

在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坚持不懈的人。比如清洁工叔叔阿姨们。他们不管多么累,他们依然坚持的扫完每一条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200字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是由英国人柯南道尔所著。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人,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有复仇、有浪漫,还有许多表达的意思,意味浓厚。

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个机器人,但我看了一件事后,彻底推翻了这个想法。由于拥有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讲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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