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读可爱的中国有感的读后感 > 导航 > “烈火”中的涅槃——军训8天有感

读可爱的中国有感的读后感

“烈火”中的涅槃——军训8天有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烈火”中的涅槃——军训8天有感"这样的内容,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冒着酷暑、顶着烈日,实验中学的600多位凤凰学子驱车来到蔡甸区的野战国防园进行了为期八天的军训活动。在这八天的军训生活中我们不仅挑战了自己,更磨练了意志,融洽了同学关系,军训是高中生活的新起点,同时也昭示了我们将迎来的更大挑战。

炎炎烈日,挥洒汗水,彰显青春激情。

这八天来,平均气温高达37度,太阳光强度极大,风力却只有一级。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我们并未有一丝退缩之意,更多的反而是迎难而上,不畏高温的坚毅。每天在训练场上都可以看到站着笔直的同学,听到脚踏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感受到发自内心的顽强不屈的精神力量。当晶莹的汗珠顺着脸颊一颗一颗滴落时,我们没有立马擦拭,因为我们知道每一次汗水的浸透都是一次对身心的洗礼,更是一次对自我的考验。我们更深知照在脸上的远不只阳光,而是一枚成长的烙印。就像实验中学给我的震撼一样,我也被这如钢铁一般的意志,如火一般的激情所震撼、感染,它们促使着我用一种更加严苛的方式要求自己,学会拥有这种精神这种力量。

谆谆教诲中,细心聆听,走进古朴老校。

自12日以来,陆续有董校长、艾书记、汪校长、顾主任等学校领导为我们进行了关于学校、国防、高考、分科等一系列的专题讲座,使我们受到了熏陶和教育。第一天,校长兼书记----董有健老师为我们讲述了实验这所拥有93年历史的老校的沉浮、动荡,讲述了从实验走出来的一批又一批凤凰学子的成功故事,还有学校忠义勤朴校训的由来。经过这一次的讲座,使我对实验中学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原来它不仅仅是一所成绩优异、教学质量高的重点中学,它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第二天艾书记讲解了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和其存在的意义。作为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要学会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努力建设起更加完善的国防设施,保卫家园。第三天汪校长着重为我们介绍了新课改、新高考。新高考采用学分制,更加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能力。他一再强调要多参加实践活动锻炼自我,从母校带走一生的财富。通过这些讲座,我明白实验中学在实现其目标王者归来时所付出的不易与艰辛,它带给我们的不只是优秀的师资力量,更是一种如军人般坚毅的精神和王者归来的霸气,它承受着困苦,刻满了沧桑,却能带给我们经历过伤痛后练就的顽强。这些讲座让我想走进它,掀开它神秘的面纱,去探知它的内心与灵魂。

八天不长也不短,但它却能让我学会放下,学会重新出发,向更远更高的天空飞去,去自己营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这八天以来,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即使酷热会带来身体上的摧残,心中的坚毅却无法被炎热所熔化。也许会苦,也许会难熬,但即便这样,我也没理由放弃。因为成功只属于笑到最后的人。在这八天里,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相互体谅,也学会了相互帮助,仿佛在与我同寝的七个女孩和我心里有一股无法被割断的绳子,它紧紧地牵住我们,使我们抱成团来抵抗炎热与困难。我感谢八天以来有她们的陪伴,使我的军训生活不会那么寂寞无趣,感谢她们在我累了、困了时给予我可以停靠的港湾,感谢她们

八天的军训让我学会的远不只这些,我将把我从军训中学到的运用于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惟楚有才四字永远刻在我的灵魂深处。

F132.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读《烈火中的邱少云》有感600字


我读过许多关于革命烈士的书,可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烈火中的邱少云》。

邱少云是一位勇敢、顽强的战士。他在一次战役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那次,邱少云所在的队伍要潜伏在敌人出没的地方。当时,敌人走到这片地区,而且这片地方到处不是草堆就是树枝,这让敌人感到这个地方极不安全,于是就放了几个燃烧弹,打算把这片地方烧光再安全过去。读到这我不禁想杀日本人,他没为了走过去竟然放了燃烧弹,难道他们不怕引火烧身吗?他们为了侵占中国,不仅残害了中国的老百姓,现在又开始放火。他们不怕草丛中埋伏的是日本人吗?他们让老百姓害怕,让老百姓的心灵受到创伤!这几个然但正巧落在了邱少云的背上,草丛被点燃了,可是这个坚强的邱少云竟然一声不吭地像个木头然一样趴在地上。当战友发现他时,他已经被烈火烧焦了。可是,他依然表现出他趴着的样子,手插进了很深的泥土中。他的旁边还有一个水桶只要滚动就能得救可是没有他为了战友没有这么做。

由此可见,少云叔叔是多麽顽强,用自己超强的毅力为战友换回了战斗的胜利和战友的安全。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当时是多麽的痛苦,连动也不可以动,如果动一下,作战计划全毁了,所有的行踪也都暴露了,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因此丧失生命,他为了战争的胜利连续这麽长时间被火烧,这是极大的痛苦,即使有再大的能力的人也不能坚持。如果换成我,我还没碰到火就被吓的把手缩回来。

读了《烈火中的邱少云》我被邱少云的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面对狂妄的敌人,面对侵略者的野蛮屠杀,英勇不屈的邱少云献出了生命。我要说:英雄的中国人民不可欺侮,英雄的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读《烈火英雄》有感600字


一份感动,一丝感慨,一缕欣慰,为生命的顽强而感动,为人生之花的过早凋零而感慨,为熊熊烈火铸造了英雄而欣慰。一名小战士,他不是久经沙场的功臣,不是军衔显赫的将军,他仅仅是一名刚入伍的新兵。但在沙场上,他可以放弃一步之遥的求生机会,可以放弃自己的花样年华,但绝不放弃他的原则、纪律,不放弃整个部队的作战计划,在众多的选择中,他只选择了放弃生命。他,就是邱少云。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在烈火中不发出一声呻吟,不挪动一寸地方,这需要怎样的意志和毅力?黄继光的生命,在迸发的火花中消逝,枪林弹雨阻止不了他前进的步伐,他的前进,预示着胜利的曙光。但此时,死亡也在向他逼近。董存瑞在粉身碎骨之后,他的灵魂将随之升腾,黄继光胸前迸发出的鲜血将那半边天都染红了,邱少云曾经用筋脉突兀的手抓住地面,挖出了一尺多深的坑。他虽然在烈火中,使自己那才刚刚绽放,还未完全发出自己光彩的生命之花凋谢,可我相信。他是无怨无悔的,并且为自己的举动感到自豪。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冰雪创造了南极圣地,折翅练就了鹰鸟搏击长空的勇气和力量,而熊熊的烈火则铸就了一名战士的英魂!我们要像邱少云,黄继光和董存瑞那样,为了祖国,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从不向困难低头。

读《烈火金刚》有感作文6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烈火金刚》,文章讲述了1952年10月11日夜里,邱少云和他的战友们一起,全身插满了做伪装的野草,潜伏在敌人占领的391高地附近。前面有着巡逻的敌人,身后,隔着远远的开阔地,有着紧张地用望远镜望着他们的首长和其他同志。20多个小时,几百个人必须一动都不动,否则,不仅必胜没把握,就是这些人也会死在敌人肆虐的枪口下。第二天中午,惊恐不安的敌人们突然无目标的向潜伏地发射燃烧弹,有一颗正好落在邱少云的腿旁,他身上很快就烈火熊熊。当时,邱少云在这生死关头,静静的伏在地上,烈火整整烧了30分钟,他如同巨石一样纹丝不动,直至壮烈牺牲。

事后,志愿军总部为他追记特等功,并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他共和国英雄称号、金星奖章和一级国旗勋章。

像邱少云这样的革命先烈还有很多,他们为了保护祖国神圣的领土,为了人民不受欺辱,为了我们生活得幸福,用鲜血谱写了一支支英雄的赞歌。是他们忍饥挨饿换来了今天丰盛的饭菜;是他们用站岗放哨换来了我们现在在树荫下欢乐地嬉戏;是他们流血牺牲使我们现在在幸福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些革命先烈的遗志,发扬他们的光荣传统。

读《烈火金刚》有感作文朱田成600字

《天狼》有感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读《天狼》有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液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重生之大涅槃读后感


重生之大涅槃读后感

苏小灿和唐小妩从相识,到相知,相伴。温润如潮水,那样的相濡以沫。正如唐妩对苏灿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我希望你自信的上进努力,男人可以被击败,但是却不能消沉,平凡却不能平庸。而在你证明了自己快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时候,我却希望一切都只像是我们初见的样子我并不在乎你能给我什么,是否是荣华富贵的人生,精彩纷呈的世界,还是要让别人羡慕的生活苏灿,我只是在乎是否和你在一起,多年以后还像是多年以前一样。

人生有遗失的美好,人生永远都不可能只若初见。十年后的我们还会不会如十年前的我们一样。为细节而彼此在意,同做一件事会很有默契,同看一部没营养的娱乐电影会同样失声发笑。会不会在对方晚回家时翻热好饭菜,会不会因为琐事而争吵,会不会连争吵都没有了力气。

重生本只想避免前世败笔人生的苏灿在看到唐小妩的那一刻,有若惊雷划破心扉,欲打破这命运的枷锁,从此奋勇直追一步步直到登临绝巅,这之中他们的感情没有那些跌宕起伏,却有那小桥流水,暖透心扉。没有那些烂俗的纷杂误会和狗血的生离死别。所以,这不是靠煽情来赚取眼泪的言情,而此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初见林珞然,是在那年初夏:素色连身裙,淡雅而立,乌黑的眸子灿若繁星,瓜子脸,脸型近乎于,很漂亮。因为一局游戏,所以记住这个女孩。

再见林珞然,是在那年盛夏:清尘绝丽,依稀记住了那个高手的寂寞。因为一顿烧烤,所以在此相遇。之后,之后的事情当然简单,又简单:同校,相交,陪着王威威喝酒,一起打篮球。

林珞然和苏小灿的人生交叉,再交叉,直到王父和林父的危机解除,他们已经紧紧纠缠在一起的人生被苏灿一次次到别墅学习的时光慢慢融化,貌似朋友,实则知己。

他们只能是知己,因为那时他们刚刚十六,一个心有所属,一个暧昧不断。各自的骄傲和自卑,使得许多个午后,那个穿着睡裙的女孩和捧着书的男孩,心不在焉的闲聊着从前与以后,以及心知肚明的好感。

他们只能是知己,因为自此以后,他们一个芳心暗许却不知,一个追花逐蝶心不依。各自的家庭和情感,使得许多个黄昏,那个戴着头巾的女孩和拍着球的男孩,心不在焉的斗牛及看着夕阳,以及心中的惆怅。

直到,直到毕业,成年,跳入象牙塔,他们终于慢慢再交叉,再平行。独自来到上海的清丽女孩,叫做林珞然,她的前十八年人生有三个男人和男孩陪伴:父亲,王威威和那个叫做苏小灿的人。

本来,她并不孤独,她有虽不显赫但亦光荣的家世,她有一群又一群大院朋友和社交派对,绝对不是孤僻的没有朋友,但是自负的没有挚友。她的童年是在王威威的照耀下度过,尽管没有明白,还是有了淡淡的情愫;她的青春期是在苏小灿的吹拂下流过,尽管没有表白,还是有了浓浓的情意。

想看,那样一个喜爱,乃至崇拜王威威的林珞然,因为渐渐长大的年龄,因为永远无法比较的叶徽裳,因为,因为遇到了高手寂寞的苏小灿,因为看到了那个忧伤到开朗的苏小灿,因为那个力挽狂澜的苏小灿,因为那个追逐梦想的苏小灿,因为那个和自己一样自卑,一样自负,一样骄傲的苏小灿――穿着睡衣的清丽女孩,沉醉在一坛叫做爱情的酒中。

可惜,可惜,苏小灿身边有了程灵珊时,女孩在徘徊;可惜,可惜,苏小灿怀中有了唐小妩时,女孩在心悸。我们终究只能是做知己吗?站在南大校门口的林珞然如是想。

长久以来的郁结,生生阻隔了女孩的爱慕之心。她是如此的耀眼,就是暗淡夜空的皎洁明月,永远站在舞台中央。她不缺乏梦想,不缺乏金钱,不缺乏坚持,她有着他一般的勇气走下去。

就是忘不了苏小灿,尽管已经各自生活,尽管已经很少见面,尽管已经没有了念想,林珞然总是牵挂着苏小灿,那样的纠结,那样的困难,那样的坚持着。还是做知己吧,可能以后就只能是朋友了。见到苏小灿一次次错开的林珞然攥紧着双手如是想。可能,那个坚强不输须眉的女孩,那个聪慧如玉的女孩,那个清丽绝尘的女孩,会一直走下去。

最后写到苏灿跨过这头的距离,在这个过程中穿破世俗枷锁和桎梏,走到时空的对岸,然后握住那样的一只手。嗯,好的,或许是两只手。然后带着他所攫取到的某种生命真义的东西,穿越冲破一切桎梏。如初生的鹰隼最终展翅,穿透云霄。而这,便是我所期待和理解的结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