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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爱情故事读后感

《平行世界-爱情故事》读后感3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平行世界-爱情故事》读后感3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东野的这本书,同样是让人拿起来就不想放下的那种佳作。但是除了推理的过程还是比较具有一贯的吸引力之外,启示却并不多。在结尾的部分,两个曾经暗恋对方的男女,都说了同样的话我是懦弱的人,因为悲剧的造成,就在于他们没有及时地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好感。以至于,需要他们的好朋友要自己抹掉记忆,才能舍得将自己喜欢的女人让出来。

在故事中,男主人公一直都为自己夺走铁哥们儿的女人而心怀愧疚,岂不知爱情是连亲情都会背叛的,那些为了自己喜欢的恋人,背叛父母、离家出走的人不再少数,友情和亲情一样,也是会被爱情背叛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朋友妻不可夺却成了一个戒条。这是我和大家不同的一个思考。不过,因钟情于自己喜欢的人,陪伴亲情,也一定会背负沉重的愧疚之情吧,如同背叛友情一样。

总的来说,故事的设置非常巧妙,令人耳目一新。虽然关于修改记忆部分的陈述,实际上是借助了心理学的知识。但还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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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


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范文一

有一种觉醒叫程峰,有一种执着叫林夏,有一种朋友叫吴狄,有一种爱情叫沈冰,有一种愚蠢叫杨子曦,有一种智慧叫妩媚。有一种可悲叫小猛,北爱总的来说还是是塑造的比较成功的一部电视剧,只是有的时候剧情有些狗血,有些肥皂,甚至人物形象有的时候编剧故意塑造的有点做作,但毕竟每一部电视剧都不是完美的,北爱这样已经不错了。

从作者的观点出发,北爱里面男的我最喜欢吴狄,喜欢吴狄的执着,喜欢吴狄的够意思,喜欢吴狄的单薄名利,凡事追求平平淡淡。你的上半场最喜欢沈冰,下半场最喜欢林夏。上半场喜欢沈冰的原因小昱昱几乎和所有男生一样,喜欢沈冰的冰清玉洁,喜欢沈冰的不物质,愿意和小猛同甘共苦,这是在北京几乎所有女孩都做不到的,但是后来看到沈阳开始讨厌程峰又和影后订婚,后来和爱上程峰,觉得她的爱不在纯洁了,这个冰清玉洁的小龙女变了,虽然这一切都不怪她,但是至少我失望了,所以我开始喜欢林夏,我喜欢林夏的执着,喜欢林夏的善良,喜欢林夏的爽直,喜欢林夏的一切一切。是呀,在林夏的身上充分体现了我爱你于你无关的坚毅和强大。

在北爱的小昱昱没有讨厌的人,但有为之可惜心痛甚至觉得他们可怜,可悲的人。我最可怜杨子曦,你怎么那么傻呢,放在吴狄那么好的男的不要,偏偏为了一堆烂鞋子让自己真成了破鞋,你最大的梦想是有个花店,但是你没能力去赚钱就靠男人,其实人家林夏不止一次告诉你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你,是靠自己争取的,你以为你年轻漂亮榜你大款就行了,别忘记那些大款比你有智商,你的青春也不会增值,人家凭什么给你开增值的花店,人家也就给你买点鞋子衣服那些不会宝值的东西,就如你的青春不会宝值一样。另一份悲哀是石小猛,其实开始的时候我挺喜欢小猛的,但是后来也怪导演的故意刻画,我觉得小猛开始挺好的,为了梦想在北京打拼,为了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但是后来怎么越来越不靠谱了,刚开始是怀疑沈冰的忠诚,后来又陷害别人,欺负林夏,怎么导演把他刻画的禽兽不如呢,难道这全归罪于小猛的自卑吗,其实我不高兴的说导演一句怎么的你是不是瞧不起那些在北京闯的北京人呀,其实小猛后来挺可恨的,但是这能怪谁呢,当然小猛占绝大多数原因,他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该这样嫉妒人家程峰,但是更多的不还是社会的悲剧吗?!就连你大导演都歧视我们在北京打拼的外地人,你说小猛的结局能好到哪去呀?!

最后小昱昱用一两句话来表达对里面部分人物的看法,仅仅代表昱昱个人观点哦。

程峰:浪子回头的典型,同时也揭示了人家有钱人随时回头都能立地成佛,人家有资本。

吴狄:我最佩服的人,这样的才叫看明白什么叫生活的真谛呢。看淡金钱和名利,平平淡淡才是真。

小猛:穷不是你的错,你千万别自卑,虽然你只是有钱的人一颗棋子。

沈冰:可怜的孩子不该来北京,北京对冰清玉洁的小龙女来说就是尹志平,不让你千疮百孔誓不罢休。

林夏:你是一个超级好的女孩,你把所有的好和善良给了世界,世界却还你的太少,因为你太看轻自己了,不过世界却有因为你计较的少所以给了你别人不具备的快乐。

妩媚:你是一个超级智慧的女人,你用生活以快乐为基调,爱情以互惠为原则来生存,你的理论没有错,但是运用实践的时候太缺少灵活性了,至少对待吴狄你失手了。

杨子:这个可怜的女人,你以为有鞋子,有花店,有点钱就有安全感了吗,其实安全感来自女人强大的内心和智慧,你呀,不受伤永远不明白!

《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范文二

浓缩了奋斗和梦想,放大了爱情和现实,卑劣的将面包和爱情扭曲匝虬在纯粹爱情的树上,让人仅存对爱情的一丝希望也变成赤裸裸的绝望。或许,在这个纸醉金迷、尔虞我诈的物利性占主导的社会,理想主义者只是个徘徊在边缘的异类。爱情,只是以互惠为原则的一种社交机制。

你依然坚定不移的相信爱情生根在荒芜偏凉、荆棘丛生的角落,孤独高傲的花开,亘古不变的等待,等待着一位白衣素颜的采拮,等待着简简单单的一句:我爱你,你爱我。渴望,正确的时候在一个正确的地点遇见一个正确的人,为此,有些人在苦守等待、耐心经营,等到邂逅完美的那一刻,便将一生积攒的光芒毫无保留的奉献;有些人,在三分之一的错误里,因寂寞而错爱,因错爱而寂寞一生。事终,发现那个人终究给不了你一生的幸福。双手合十,对天起誓:愿用我短暂的生命换你一生的幸福,也希望你一生的幸福换你我来世的约定。平平淡淡的生活,轰轰烈烈的爱情,都市的繁花似锦抹不掉村野的朴实真情,金钱的魅力十足喂不抱爱情的饥肠辘辘。相信爱情,更相信没有面包的爱情,你永远是丘比特铅箭的错过,金箭的偶得。

佝偻着脊梁生活在烟火世间里,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香车宝马、没有豪宅别墅、也不是没有位高权重。悲惨的世界上莫过于和一个你不爱的人或者不爱你的人趔趔趄趄的走完平淡或者奢华的一生。真正的爱情,没有配料,没有说明书,更没有保质期。任何一位以爱情为职业的情场高手在遇见自己的真爱时,都会瘫痪在巍巍爱情山下,所有的花招只会是你后悔的毒药。

我无比相信苍茫世间存有那么一抹炽热的真爱,人生得一真心相爱之人,足矣!何必奢求那些繁华飘渺的虚无,那些氤氲着世俗气息的梦幻。真心相爱永远是自己最美的朝阳,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她舍得用自己的余生换你不足的将来,他舍得用自己的将来换你卑微的幸福,够了,真的够了。生命本来短暂,和一个不爱的人度过一生,是何等凄凉?永远有多远,永远就是永远,无论前世、今生、还是来世,轮回里都坚守着你们或卑微抑或伟大的爱情。爱情是感性的,理性的爱情永远是个伪命题,因为没有任何爱情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放手大胆去追逐的。当你真爱的人无声无息的躺在薄凉的病床上不谙世事时,你最爱的人永远守护着你冰冷的躯体和你温暖的灵魂。此时,周遭的一切都定格在那抓不住的瞬间,没有凄苦的嚎啕,没有悲凉的泪水,只有大喑无声的空洞所衍生出的撕心裂肺的疼痛。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以死者,死而不可以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可交易的东西都是廉价的,那些买不到、不肯卖的东西才是永恒的经典,才是你最值得拥有的财富。一个人一辈子,其实不需要除基本生存资料和感情之外的任何东西去维持生存,亲人,朋友,爱人,亲情,友情,爱情,足以让我们幸福的生活到宇宙的毁灭,是贪得无厌的欲望驱打着我们对物质的追求,卑劣而又贪婪!如果可以,我真的不奢求商界名流,政坛巨星那般璀璨夺目,我只渴望简单的生活在一个不通世事的乡村田野和最爱的人依偎在幸福的怀抱,第一抹阳光向我招手,最后一抹夕阳也会向我抛来温柔一瞥。如果我是画家,我一定会描绘出我真心渴望的桑田、木屋、炊烟、高山、流水、青草、树木、蓝天、白云、红日和幽月以及承载着四季更迭的春夏秋冬。爱,本属平淡,实归平淡。

没有忘不掉的人,只有舍不得的情,刻骨铭心的情只会让人一往而深。夜,静谧。昏黄的灯光下,聆听都市的繁华,远望匆忙的车流,奔忙的人儿似乎都被名利的魔抓俘获,所谓爱情,充其量也是茶余饭后的消遣,可有可无,可买可卖,那些人永远只懂得名利的定义,不懂爱情的概念。

人的一生中,至少有那么一次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忘记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TA爱我,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徐志摩

致:那些渴望爱情却又不懂爱情的朋友。

《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1000字


  《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1000字
  你觉得成长是什么呢?
  是一阵风吹淡了光阴,还是那书柜上已经泛黄的毕业照?
  那些我们的欢笑,那些喑哑的声调,那些笑得阳光明媚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呢?
  读过《北爱》,我终于能体会到成长是什么了。是和青春慢慢生长在一起的疼痛,是被现实撕扯出来的伤痕,是我们谁都逃脱不开的命运。
  但是归根结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有人畏惧,有人期待。有人想逃离,但谁都逃不开。就像《北爱》里那一个一个的灵魂,他们挣扎,他们堕落,他们坚持信仰,他们成长。
  无论是林夏,那个具有草根精神,相信只要我用尽全力爱着他等着他,他终有一天会发现我,会回到我身边的执着得让人心疼的女孩。
  还是吴狄,那个不管社会是多么的黑暗,但是心里依然充满阳光和纯洁并坚持自己的信仰从不动摇的男孩。
  虽然他们现在都长大了,都变成男人,女人了,但是他们心里的那一份执着并没有改变,并且依然的让我们为之动容。


  也许,在青春里正因为有了执着,才会有如此深刻的感悟,才会有刻骨铭心的回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北爱》里找到我们自己的影子。
  从前的我们爱玩耍,大人们都管教我们不成熟,那时候的我们便是程峰。我们觉得自己很强大,我们肆意挥霍自己的青春,其实这一切都不过是由于我们太过单纯,我们不知道其实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复杂到可以毫无声息的改变我们,并带来时光流过的隐隐钝痛。我们曾经以为牢不可摧的东西竟然可以在瞬间土崩瓦解,我们伤害过的那些人和伤害过我们的那些人,竟然都会模糊的看不清样子。于是,我们哭了,我们找不回曾经。走得远了,边找不回曾经的单纯,曾经的人。
  可是,这个世界也太过繁华了,在这个花花世界我们可能就找不到自己的方向看不清自己了,于是我们就可能会变成石小猛。我们为了金钱,权利,地位,我们没日没夜的奋斗,我们出卖自己的友情,出卖自己的爱情,以为只要有了钱,这世界就是我的。我们不择手段,享受成功的快感,但是到最后,我们除了钱,我们便一无所有了。你不会体会到除夕夜自己一个人看着烟花喝着上等冰凉红酒的寂寥与悔恨。更不会体会诺大的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呼吸声回荡的的空旷与心碎。但是时光就摆在那里,谁都回不去了。
  真的回不去了。
  成长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程峰告诉我,是从你认真开始的。
  当他认真的喜欢一个人时,他就开始成长了。就知道,人不可能只为了自己而活,而是有责任的,是承载着所爱人的希望的。每个人都是在慢慢沉淀的,他们抽离着往日的喧嚣与浮躁,他们静下心来认真思考。于是,成长就开始了。
  深冬的暖阳,慢慢的要从山那边落下了,大地是一片的苍茫。我站在落地窗边,深深地望向远方。也许是悲伤,是希冀,抑或是留恋。
  也许就像那首歌,我看见满目疮痍的繁华,感到痛彻心扉的惆怅。
  听着心在爆裂的巨响,陷入深不见底的悲伤。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
  再见灿烂的忧伤,永恒的迷茫。
  随笔,写下一首心情的小诗:
  远方的风。
  微湿的水汽。
  在心里开出了花。
  清晨的花香。
  拂过橘红的太阳。
  再见,青春。
  昨日的时光。 

  《北京爱情故事》读后感1000字
  你觉得成长是什么呢?
  是一阵风吹淡了光阴,还是那书柜上已经泛黄的毕业照?
  那些我们的欢笑,那些喑哑的声调,那些笑得阳光明媚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呢?
  读过《北爱》,我终于能体会到成长是什么了。是和青春慢慢生长在一起的疼痛,是被现实撕扯出来的伤痕,是我们谁都逃脱不开的命运。
  但是归根结底,成长是一种幸福。
  有人畏惧,有人期待。有人想逃离,但谁都逃不开。就像《北爱》里那一个一个的灵魂,他们挣扎,他们堕落,他们坚持信仰,他们成长。
  无论是林夏,那个具有草根精神,相信只要我用尽全力爱着他等着他,他终有一天会发现我,会回到我身边的执着得让人心疼的女孩。
  还是吴狄,那个不管社会是多么的黑暗,但是心里依然充满阳光和纯洁并坚持自己的信仰从不动摇的男孩。
  虽然他们现在都长大了,都变成男人,女人了,但是他们心里的那一份执着并没有改变,并且依然的让我们为之动容。

《北京爱情故事》的读后感2000字


疼的青春

可是他却不知道,当他决定背叛他自己时候,他已经注定了失去,他注定了要一无所有,注定了他悲惨的命运。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残酷的现实只是加速了他的改变。

疯子,他是幸运的。他有爱他的老爸,有包容他的朋友,有了解他的林夏。他为了报复老爸对他和他妈妈曾经的上海选择放逐自己。可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仿佛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他要用他的叛逆以及对爱情的不屑来让他爸爸对他自己曾经给他造成的伤害而抱憾终生。或许,他在疯子般的外表下能有一颗如孩子般单纯的心,正是因为他对家人充满了爱,他从小的物质生活并不匮乏,这些都给了他了一个相对良好的成长的环境;爸爸对他和妈妈的伤害,虽然让他受伤让他觉得通过放逐自己来惩罚爸爸,但是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或许他在潜意识早就下定决心一旦爱上了一旦决定了那个她,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勇往直前地追求她守护她,无论她变成怎么样,他都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沈冰,他所有的伪装瞬间消失,他瞬间变成了一个白痴,傻傻地忘着她,每天若能偷偷的看上她一眼便觉得无比幸福。我想说的就是,他有一个正常的人格、健康的心态、宽广的心胸来足以支撑他对沈冰的爱,而这些是小猛所不具备的,这也是她最后能与沈冰终成眷属的根本。疯子与小猛要说差别,要说造成差别的根本原因,我觉得就是从小生长的环境,身上的报复与正确的自我的认知。

倘若小猛从小便之身于疯子那样的成长环境,或许最后有事另外一个结局吧。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小猛与疯子有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一个外表顽劣看似坚强,实则内心十分柔软像孩子般的单纯。一个外表随和傻憨,但是却又一个非常强悍的内心,有着非常强的自尊心,让他不甘落于人后,不甘总输于人,不甘面对自己的失败,最终他走进了自己给自己挖掘的坟墓,给自己的心上了锁。

或许,我们在强调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塑造与影响的时候,不应该忽略一种叫做本性的东西,很多时候性格它真的决定命运。太强,会迷失,太弱,会迷惘。

至于吴迪,其实在我看来,他是这几个年轻人当中活的最幸福的了。他坚持着自己的初衷,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坚持做自己,他从来不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他失去的最少,也拥有的最多。他哥哥曾经说过他的性格中缺少一种狼性,说他总是为了兄弟情放弃利益是幼稚的行为。可是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永远容易满足,在这个欲望膨胀的时代,在那个对利益永不满足的商场,在家人朋友不断的质疑批判下,他依然做着他自己,开着他的熊猫车,住着他的小房子,做着销售的职位,过着他自己觉得开心的生活。这不是懦弱,这不是没有志气,这不是窝囊,这是一种豁达的生活态度是一种宽广的心胸是一种智慧。

面对杨紫曦,他的初恋女友,他选择包容她因为对物质的追求而迷失了自我,对她说只要你回头我还在这里等你,在杨紫曦又一次在物质和爱情的选择面前放弃了他的爱情的时候,他大概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他知道就算再怎么真心付出,也找不回那段美好的初恋了。他将求婚戒指抛向湖中,仿佛是讲他与杨紫曦之间的爱情一同放弃了,他知道他不必再坚持下去了。

他的痴情让我感动,他的放手让我觉得伤感,他的果断让我觉得钦佩。伤痛过后,他依然坚定寻找真爱,当他遇到了,他依然是倍加珍惜,这就他,面对爱情他执着,即使备受伤害,但是他依然坚持他对爱情的追求!而小曦幡然悔悟,发现吴迪早已经不站在她的时候,当小曦如受伤的花朵在凄凄的风中迷惘时,当小曦将求助的手伸向他时,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爱的是谁,他不犹豫不摇摆,但是却挑起了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在他的心中,那是他曾经爱过的人,那是他回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那是曾经伴他成长的女孩,他觉得他必须帮她重新站起来,他觉得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能很多人觉得他傻他笨他没事找事,但这确实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襟的责任感!

三个人中,小猛迷失了,疯子改变了,吴迪始终坚守着初中做自己,何为成熟何为成长?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一个标准,只是我们无可否认的是,所有成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我们闭上眼睛深思,我们是否丢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梦想?爱人?单纯?

名人故事读后感300字


名人故事读后感300字(一)

【影响一生的名人故事】读后感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是公元前356年至公元前323年的马其顿国王。他幼年就胸怀大志,梦想着能征服世界。首先,他把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分给了将士们。有一位将军问他为什么要把财产分了,你自己留什么呢?他说:我给自己留下希望。这句话激励了将士们。亚历山大率领他们打了很多胜仗,甚至打败了庞大的波斯王国,在王宫里掠夺了很多金银财宝。

接着,亚历山大大军继续向东方走,经过巴基斯坦向印救进军,占领了印救的西北部分和心脏地带。最后回程的时候,他把巴比伦定为首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就在这时,亚历山大突然得了心脏一病去世了。因为他没有指定接班人,帝国最后分裂成一个个零零碎碎的小国家。

尽管这么庞大的国家只存在了十三年,但在我的心目中,亚历山大依然是一位伟大的军事家和政治家。

名人故事读后感300字(二)

【影响一生的名人故事】读后感

吴承恩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一陽一山人,明代小说家,是中国古代四大名着之【西游记】的作者。

他小时候,父亲吴锐对他有很大的期望,送他去私熟受教,希望他以后能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年轻的吴承恩却迷上了神话、民间传说等典故。有一次,他找到了一本【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真是一爱一不释手。书描写得太动人了,但由于故事过于单薄,所以他就萌发了重写此书的想法。后来,经过他的一精一心修改,终于写出了一本叫【西游记】的故事。书里讲述了唐僧与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一起打败所有的妖怪、克服困难去西天取经的一个个故事。

虽然吴承恩没有考上科举,但是通过自身努力也可以成才,因为吴承恩写出了中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

名人故事读后感300字(三)

【影响一生的名人故事】读后感

海伦˙凯勒

1880年,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塔斯康比亚镇。她小时候特别惹人喜一爱一,那时的生活别提多高兴了。

可是,当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大病降临在她的身上,也毁灭了以前的美好生活。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已双目失明,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但是,她的父母却没有抛弃她。1887年,她的父母给她请了一位名为安妮˙沙莉文的老师。安妮˙沙莉文就这样走进了海伦˙凯勒的生活,让她走出黑暗的世界。在老师走进她生活的那一天,海伦˙凯勒说:老师来到了我家的这一天,是我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一天,她使我的一精一神获得了解放。从此,海伦˙凯勒跟随老师学会了走路、识字、说外语、写作。

经过海伦˙凯勒长期的刻苦学习和努力,她终于成为了世界着名的文学家。她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文章里写道:我要把别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一陽一,把别人的耳朵听见的音乐当做我的交响乐,把别人的微笑当做我的幸福。

海伦˙凯勒做到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那就是战胜了她的心魔,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最后她自己成为了世界着名的文学家。

名人故事读后感300字(四)

【绍兴名人故事】读后感

绍兴不仅是着名的水乡、桥乡,更是一个名人众多的名士之乡。小时候听着一妈一一妈一讲的名人故事长大,自从看了【绍兴名人故事】以后,我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

【绍兴名人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绍兴的一些名人用他们的智慧、吃苦耐劳、勤奋学习为国献身的一精一神来效力于国家。

书中我最喜欢王羲之,他从小喜欢练字,他知道要成为一名书法家,需要长时间的刻苦用功和勤奋练习。他不仅在书房专心练,就连走路甚至吃饭的时候,脑子里仍在揣摩字的骨架结构,领会字的气势神韵。还不时拿手指在衣襟上比划,日子一长,胸前的衣襟也被划破了。王羲之还喜欢养鹅,他所书的【兰亭集序】中间二十个之字的写法就是根据鹅的不同姿态演变而来。经过一生的苦练和探索,终于成了书圣。

我觉得最有智慧的是西施,她不但因为天生丽质而被誉为古代的四大美一女之一,而且非常聪明。她用自己的美貌和智慧帮助越国消灭吴国。当地的老百姓没有忘记她,在西施故里诸暨,建有西子庙,塑有西子像,保留着许多有关西施的古迹,颂扬她的故事也绵绵不绝。

我最敬佩的是鲁迅。他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小时候因为父亲经常生病,要去药房买药而上学迟到,被老师严厉责备和打一手心后,憋着委屈的泪水,在心里暗下决心:以后要早起,一定不迟到。第二天他的桌子右上方就出现了一个早字。这个早深深地刻进了他的心里。鲁迅在日本留学的第二年,剪掉了长辫子,表示与旧势力的决裂。并且弃医从文,用文艺治疗国民一精一神上的疾病。他以笔为武器,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绍兴名人故事】书中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感动着我,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让我们在了解熟悉名人的过程中,学习名人的一精一神,弘扬名人一精一神,让名人一精一神激励我们健康地、快乐地成长,让名人一精一神成为我们奋力前行的一精一神动力。他们不光是绍兴的骄傲,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自豪。他们的故事值得我用一生去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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