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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俄狄浦斯王》的读书笔记。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或许"《俄狄浦斯王》的读书笔记"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两弯小径在秋林中延伸

多可惜,我不能同时把它们踏勘

我久久地目送着一条远去

看它扭动身子,消失在灌木丛间

诗人弗罗斯特

《安提戈尼》是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作品,此剧的大意是忒拜城的的俄狄浦斯王由于弑父娶母而自行流放,他的两个儿子厄忒特俄克勒斯和波吕涅克勒斯为了争夺王位,互相残杀,一同死去。最后王位落在他们的舅父克瑞翁手中。由于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克瑞翁便命令将波吕涅克勒斯的尸体丢弃在田野里,让野兽吞食,并宣布若有谁敢违犯这项法令就将谁处以死刑。波吕涅克勒斯的妹妹安提戈尼出于对哥哥的爱,不顾法令埋葬了波吕涅克勒斯。于是克瑞翁把她囚禁起来,安提戈尼自缢而死。安提戈尼的未婚夫海蒙是克瑞翁的儿子,在他听到安提戈尼的不幸消息后就自杀殉情,海蒙的母亲听到海蒙自杀的消息亦自杀而死。虽然整个故事以悲剧结束了,而这个故事展现出来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神法与人法的冲突

该剧一开始便从安提歌尼和她的妹妹爱斯梅娜之间的冲突展开。爱斯梅娜劝说她的姐姐安提歌尼要服从克瑞翁的命令,违反法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她的理由是,女人不应该与男人斗争,要服从男人。因为女人是弱者,而弱者就应该服从强者的命令,顺从是女人的德性。爱斯梅娜劝安提歌尼放弃安葬哥哥的念头,要现实些。而安提歌尼却认为替亲人安葬是最为神圣的义务,是天堂的法律的戒条,凡人必须遵守,这比人间国王的法律更高。古希腊人认为人死后尸体必须安葬,这样他的灵魂才有所归依,不然灵魂就会得不到归宿而非常悲惨。对哥哥的爱以及身上背负着的这条神圣诫命让安提歌尼在面对国王克瑞翁的法律诫命时,在面对死的威胁时,毅然选择了与克瑞翁的命令相抗争。

在安提歌尼这里,对神的诫命的信奉和对哥哥的爱要远远高于国王的法律,这是她选择对抗克瑞翁的命令的原因所在。神法是永恒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一时一世的;神法是不变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变动不居的;神法是人安身立命心灵皈依之所在,而国王的法律却只是外在的强制,不关乎人的终极意义。

安提歌尼的身上也体现出希腊人重精神轻生死的精神气质,在神法与人法发生冲突之时,她不畏克瑞翁的强权,慷慨赴死,彰显了她高贵的气质。可以说是她对神的信仰和对于神法的恪守,使得她最终得以超越。本来安提歌尼是可以和她妹妹爱斯梅娜一样选择顺从女人顺从男人,弱者顺从强者一切都我为了能活下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安提歌尼也就不能成就她的高贵的道德了,与她妹妹选择屈辱的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心态活下去相反,安提歌尼用她的决绝的赴死彰显的是她对超越于人法的神的意志的体现的法的遵从。这是安提歌尼所信奉的个人伦理(价值)。在安提歌尼身上,一边是神的诫命也即亲人灵魂的归依,一边是自己的生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必须做出选择。而她的选择是轻死而存义,这正是她崇高之处。从个人伦理(价值)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出悲剧。即在她追求自己所谓的善(神的诫命埋葬哥哥)的过程中复出了生命的代价。她对她的善的追求被世俗的凯撒的权力无情的湮灭。个人的精神上的正义得以实现,而她的肉体确被摧毁。

然而从克瑞翁的视角来看,就不止是一个个人伦理(价值)的问题了。对克瑞翁来说他首先是国王(是城邦所有人的父亲),然后才是海蒙的父亲,才是安提歌尼的叔叔和未来的公公。在克瑞翁看来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这给城邦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使城邦有倾覆之虞。他作为国王就必须对这种对城邦造成巨大威胁的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所以他必须制定法律来维护城邦的完整。神法与人法的冲突在克瑞翁身上体现得更加突出。克瑞翁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在剧中的,一方面他是城邦的护卫者国王,另一方面却是一个父亲,一个公公。在安提歌尼触犯他的命令将要执行死刑时,他的手上一边是城邦的永固,一边却是亲人的幸福。在这两者之间他同样必须做出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却比安提歌尼的选择要更为费人思量。选择是艰难的,最终他选择了大义灭亲以维护城邦的永固。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国王的使命,却葬送了儿子的幸福。他所要维护的价值是世俗社会中最重要方面城邦的利益。为了城邦他必须舍弃个人的小我,这也成就了克瑞翁的不凡,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克瑞翁坚持:国家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不管事情的大小,不管是对还是错。毫无疑问,统治者将是最贤明的君王,或为此他是最坚定的国民。在战争时期,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没有比不服从命令更危险的事情:城邦将毁于此,家园成为废墟,军队溃不成军,胜利成为泡影。而简单的服从命令拯救成千上万善良民众的生命。因此,我坚持法律,永不背叛。在克瑞翁这里,家庭与城邦的对立,神法与人法的对立显得特别突出,这也是由克瑞翁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虽然最终他选择了坚持他的法律处死安提歌尼,但是这种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之间的张力依然十分紧张,并通过安提歌尼的死亡、海蒙自杀的悲剧而显得更加的永恒了。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解决这个永恒的冲突。选择的艰难依然顽强的存在着。

恶法非法?希腊人自然法观念

在古希腊人的观念里,自然的观念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希腊人的生活方式都以自然为基础。在剧中一开始爱斯梅娜就是以自然法来劝安提歌尼放弃对克瑞翁的反抗,服从他的命令。在古希腊人的自然观念中,女人应该服从男人,弱者应该服从强者。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服从克瑞翁的命令也是顺应自然法的要求,因为克瑞翁是国王,掌握着强权,对他的服从自然是自然法的要求。但是在此之外,安提歌尼提出了神法的规定性家庭成员必须由亲人埋葬,否则他的灵魂就不能够安息。在这里安提歌尼以神法来对抗自然法的要求。自然法与神法的冲突也凸显了出来。

其实在古希腊人那里,除了自然的观念外还有神的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然要高于神,自然的背后是命运。而命运是希腊人信仰的最高存在,它是终极的信仰。安提歌尼以神法的要求来对抗克瑞翁的人定法实际上是对自然法的一种反叛。而克瑞翁命令的合法性的来源正是自然法的逻辑推演。因此在古希腊人这里恶法亦法。因为它是自然法的延伸。

现代观念对于自然法的消解

虽然每个时代都有着不同的对于自然法的理解,自然法的内容也在不断变迁,但是,它的核心内容却没有变。自然法的核心理念是自然与理性以及对于终极的善的追求。自然法一直坚持对终极善(正义)的追求,终极的善(正义)蕴含在自然法之中。自然法的要求是评判世俗法好坏的标准。随着现代性的彰显,进步、进化等观念开始占据人们的心灵。历史主义、相对主义以及怀疑主义和反理性主义的兴起使得自然法的基础理性得以动摇。特别是康德的三大理性批判,更是使自然法的根基产生了很大的动摇,有人评价他是自然法的送终人。

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人们原来越相信明天会比今天好,将来必定超越现在,我们人类正朝着原来越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进步的观念。进步的观念是历史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念。历史主义坚信,一切的道德观念、价值意义都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迁,一切皆流,无物常驻。今天我们认为的善,在明天将会成为恶,而将来的善说不定就是由现在的恶衍生而来。所以看待我们今天的所有价值观念以及道德都要有历史的眼光,没有永恒的真理和善,有的只是一时一世的价值。所以就没有必要去追求那虚无缥缈的空洞的终极的善。这就是历史主义对自然法终极善的追求的一种消解。

伴随着历史主义的勃兴的还有相对主义的盛行。相对主义坚信人的认识和价值都是主观的,相对的,没有是非对错的客观标准。其中最著名是论断是休谟的有关事实与价值判断的论述。他认为事实判断是客观的,而价值判断都是主观的,二者之间的鸿沟是无法跨越的,不能够从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来。是和应当应该截然分开。这就是被人称为休谟的铡刀的著名论断。它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正是相对主义宣称的价值的主观性导致了自然法的对于价值(善、正义等)的追求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在一个社会中,你所认为的善于我而言有可能却是恶,所有价值都是依主体的不同而不同,个人主观价值在这里得到了更大的彰显。对于那种普世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义以及善的观念,人们给予了普遍的拒斥。

最后给予自然法以致命威胁的是实证主义在法学领域的兴起,实证法学的形成。实证的方法最早产生于自然科学领域,这种自然科学方法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的成功使得它在社会科学领域得到而来很多信徒。孔德在最初在社会科学领域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孔德的工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代社会是一个拒斥形而上学的时代,相对于自然法的空洞的逻辑思辨,实证法学的实证方法更能让人感到实实在在的成果,这使人们看到了法律研究的新路径。实证法学对实在法体系、概念的研究使得法律成为现代社会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并使得法律这个工具更加的有效率。

总之,自然法受现代观念的影响开始变得式微,而实证法成为了现代法学的中流砥柱。

实证法的困境与自然法的复兴

二战前,实证法学已是主导的法学思想。但是随着二战后人们对于纳粹法律的反思,导致了自然法的复兴。实证法学所面临的困境在纳粹法律得到了很大的体现。在战后对战犯的审理过程中,人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即依据当时制定的法律而做出的行为在当时不为犯罪,而实际上这些行为都是有违最基本的正义观念的。对于告密者案,法官感到非常头痛。

在纳粹统治时期,许多人通过向党和政府检举自己的敌人来发泄心头的怨恨。被检举的事情包括:私下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偷听敌台;和臭名昭著的流氓无赖以及特务狼狈为奸;囤集超过许可数量的干酪;没有在五天内报告自己丢失了身份证,如此等等。因为这些事情都挡了当时正义实施的道路,所以如果它们被证实了的话,被告就会被判处死刑。在有的案件中,判决的权威依据是紧急状态法,在有的案件中,判决的作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虽然这些判决是由那些被合法任命的法官们作出的。而在纳粹下台以后,人们纷纷要最对这些

 告密者进行惩罚。然而惩罚却没了合法性依据。按照实证法的观点,法律就是制定的法律,和道德以及正义观念是没有联系的。既然按照当时的法律来说不是犯罪那么它就不是犯罪。问题的吊诡之处正是在于此处恶人何以逍遥于法律之外?这是实证法学无法回避的事情,实证法学将道德和正义观念完全摒除在法律之外的做法,使法律本身丧失了合法性与合理性。价值无涉的法律很有可能成为对自由和尊严造成破坏的工具。

二战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对纳粹罪行的反思。何以在人类进入文明几千年后的20世纪会发生如此对人类的尊严和自由进行践踏的罪行?我们何能在世俗建立真正的自由的国度,以让人能自由、尊严地过活?如何才能建立起自由的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对恶进行防范?于是,人们把目光重新投入了曾经被我们丢弃的自然法思想,以自然法的要求来评判现存法律制度的优劣,以促进法律向善的发展。自然法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复兴。

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背后的价值诸神之争

自然法学关注的首先是善的问题,它的途径是通过人的理性去不断地发现善,以善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成就我们的行为规则,在我们的行动中达到具体的善,于是自然法就成了我们行为的准则。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自然法的终极价值就是一个字善。

在此,我们通过对实证法学的研究可以看出:实证法摒弃道德、正义等观念,它持一种价值无涉的立场。只要是制定出来的法律哪怕它制定得再差那也是法律,主张恶法亦法。虽然实证法学在价值上宣称是价值无涉,但实际上它背后坚持的任然是一种价值观念秩序。实证法学所有的的理论架设都是为这个价值服务的。秩序才是实证法学的精神内核。

通过对二者的解构我们可以看出,由于自然法学诉诸对善的追求,而现实之中善却又是不断变迁的,从而使得它必须不断地要求实在法做出改变以适应它的要求。这就使得法的稳定性大大的降低了,法律的秩序性不能得到保障。此外,由于自然法所具有的思辨性和空洞性则容易是法律陷入虚无的境地。而实证法由于诉诸对秩序的要求,从而摒弃道德、正义等观念以求价值无涉,以此来保证法律的秩序性和效率。但是这却是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遭到质疑,法律更有可能沦为一种制造恶的工具。由于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所具有的这些缺陷,所以二战后,哈特和富勒的论战结果双方都做出妥协。哈特承认实在法必须要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富勒也接受了实证法学的方法。

秩序和善这两位大神的争论仍在继续,他们之间的冲突也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何才能够建构起一套内涵善的秩序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在这个难题没有解决之前,当价值诸神大战的时候,我们人类能做的就只有将悲剧缩小更小的范围之内。

正如克瑞翁在面临一方面是家庭的悲剧而另一方面是更大的城邦的悲剧的时候所做出的抉择一样。当价值诸神面临凯撒之时,诸神得为凯撒让路。我们虽然可怜安提歌尼,认为她的慷慨赴死使她变得崇高,在屈辱的活着和高贵的死去之间她选择的是高贵,她的死使我们记住了她。她跟随了她坚信的神的脚步,我想她的确是幸福地死去了。而如果凯撒为诸神让路,安提歌尼的悲剧将不会出现,但是,我们面临的将是整个城邦的悲剧,克瑞翁所描述的景象:城邦将毁于此,家园成为废墟,军队溃不成军,胜利成为泡影。便会出现。

所以在我们没能构建出一个内涵善的秩序之时,当价值诸神起纷争之时,我们只有坚信法律,坚信我们所需要一直遵循的秩序。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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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鲁迅先生有言,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古语则有云,不知者无罪。秉持着这两种观点来读索福克勒斯悲剧《俄狄浦斯王》,便对俄狄浦斯产生了一种浅陋而矛盾的解读:一方面,他是勇于挑战命运的强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无辜受害的弱者。然而真正细究索福克勒斯的用意,却会产生另一种解读:无知本身,恰恰就是罪过所在;也正是因此,悲剧恰恰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人看。

俄狄浦斯因为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给出了人的答案,一度解救忒拜城邦;然而因为未能明晰自己的身世,因一时血性杀死生身父亲,又不加辨识轻易迎娶了亲生母亲,所以最终将忒拜城推向麦穗枯萎、牛得瘟疫、妇人流产这般生命湮灭的绝望境地,可见确是一位罪人,而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他对于自身的无知。

那么悲剧中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呢?说是俄狄浦斯所代表的人类大体对于命运的顽强抗争,可能并不准确。我认为,其价值所在,一是正义的最终胜利,二是对于罪责的主动揽承。

无论是不是神明的肆意安排,毕竟是俄狄浦斯弑父又弑君、僭越了父权与王权、淆乱了维持城邦生活的人伦秩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重罪。因此神明置俄狄浦斯于失丧亲人、黯淡双眼、流放他乡的悲苦境地,而对忒拜这座罪恶之城降下瘟疫,如同旧约中上帝降下洪水灭绝被罪恶之血污染的一切生灵。可以说,治罪本身即是为了扬善,苦难本身就是正义得以彰显。由此悲剧教化观众去认清自身,警示观众远离罪恶,并以罪恶自身的毁灭给人以欣慰与安然之感,正如黑格尔所说,悲剧的快感来自于永恒正义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罪大恶极的俄狄浦斯同时也有着英雄的闪光。一旦他洞悉了事实的真相,便不加犹疑地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他说: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见于退场,约第1330行),明知自己也是命运的玩偶,神明操纵了他作恶的双手,但是对于罪责的惩戒,却是他自己主动施行的。他当然可以以一句我不知道来自我开脱、来苟延残喘、来置瘟疫中的忒拜于不顾,但是他选择了承担。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是真正自由的(又不免使人联想到后世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他自由地选择了负担罪责,用无边的黑暗和漫长的流落来赎罪。

在今天,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至于弗洛伊德以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弑父恋母的暴行,用力比多置换掉原罪,最终为俄狄浦斯和人类的罪恶免责,不正是将这部悲剧最具价值的思考抹煞了么?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首先,对于悲剧的定义,不是在通常汉语语境中的苦情戏,而是指通过庄严肃穆的轮专场展开剧情的叙事艺术(详见刘小枫《哲人王俄狄浦斯》),与戏剧戏嚯狂欢的叙事方式相对,因此刘小枫认为定名为肃剧更恰当。刘小枫先生这是从悲剧的的表演形式来讲,而从悲剧的内容的点而言笔者个人认为叫做悖剧更合适。悲剧的展开乃是为揭示命运中的一系列悖论而为。具体到《俄狄浦斯》中,悖论主要有:智慧与真理,先知与哲人,伪与恶,看见与看不见,可说与不可说,神义与人义,罪与欠。

俄狄浦斯确实很有哲人的特质,不甘于常人暧昧投机不清不楚的生活(如在第叁场中王后所言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我们为什么惧怕呢?最好尽可能随随便便地生活。),而且俄狄浦斯也确实具有哲人的能力一种从杂多、零乱的表象中提取单一普遍的真理的能力(如对斯芬克斯谜语的解答)。然而正是由于他的不断追问并严格根据追问到的结果选择行动,导致了最终这个暧昧投机不清不楚的世界中的各种悖谬展现在眼前。追求清楚纯粹的人生却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难道追求清楚和纯粹的真理有错吗?这个问题本身问的就不对,错到底是实然的伪,,还是应然的恶?或者有时两者皆是?而就是因为伪与恶的纠缠难清导致了俄狄浦斯的人生悖论,最后的结论便是俄狄浦斯根本就不应出生或者一出生就死去。

而造成伪与恶的纠缠不清塬因即在于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悖论。俄狄浦斯洞察力极强,能于杂多、零乱、不清的表象中提取单一、普遍、清楚的真理。他看得见人的普遍规律和真理,却看不见自己命运的具体、特殊的轨迹。盲先知却知道具体生命的每次诅咒和预言。在哲人俄狄浦斯来说,知道而不说即伪,伪即恶。而在先知看来,真理也存在可说与不可说的区别,知道而不说却恰恰爲了避免恶,这才是智慧的做法。

不去知道和知道而不可说都是爲了给人生的悖论遮一个面纱,使人得以安心地活下去,而如果是以神圣或道德的方式说法来达到不说的结果的,那么这就是一块温情脉脉的面纱,你也可以叫它高尚的谎言。但是造成人生悖论的真正塬因又是什麽呢?因为人的欠然,也就是人的有限性。而且慾望和追求有多或越强烈,欠然也就表现的越紧张。俄狄浦斯的越是执着于真理(或说真相),他的欠然也就越深刻地展现在他的面前。而由深刻的欠然导致了俄狄浦斯深刻的罪感。事实层面的不能与伦理道德的不能交织在一块,最终导致了俄狄浦斯的悲剧。

最后,笔者将此文落脚于神义与人义人到底能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建立一个人间天国(secularheaven)?这类人义尝试在法国大革命、第叁帝国、***都展示了。而神义的上帝之城(thecityofGod)被骄傲无知的现代人斥为虚伪。然而人为之事哪一件又不是伪呢?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000字

1983年罗念生先生所译的《索福克勒斯比句二种》,到今日书页已经微微发黄了,封面也是后来重新包上的,翻动的时候还有清脆的小声响。

俄狄浦斯的这个故事最早是由初中的好朋友告诉我的。我还记得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走廊上,昏黄吊灯隐约照着乌尘的墙,身后是铁门,我们就坐在那梯阶上,说着两个小女孩见的《俄狄浦斯王》。在这之后的七年时光中,我从未忘记过这些述说中的细节,甚至隐约还能感到当初零散细微、小心翼翼的恐惧和怜悯。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曾把悲剧看作最优秀的文学形式,因为它能引起人的怜悯和恐惧,使人的感情得以渲泄,使人的精神得以升华。

我并没有办法分辨这不作品到底是否对我起了精神升华的作用。但命运这个词却从那晚开始深深地烙印在了心里。我想象我自己会遭受什么样的命运,如果我是他,还有补救的机会么,还来得及走上更好的路途么?

可是,如我们所见,俄狄浦斯之所以会弑父娶母,犯下如此罪孽并非由于他的过错,他的命运就是用来实现这一诅咒的。

对于十四岁的我来说,发现这场悲剧的痛苦虽然浑浊,也足够胆颤心惊。有别于任何一个恐怖故事,俄狄浦斯这个王子并没有衍生出一个童话故事来,没有幸福生活的结局。这让我第一次想着身上赋含的两种力量,我发现这个秘密之日,心里就特别空洞洞的,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只有星星会守住我们之间的对话。这种巨大的惶惑,让我第一次觉得我也漂泊了起来,我的生命没有力量,我们的结局被预先设定,我的一切只是为了实现它。

相信许多人都会有过类似的不安。长大后觉得这可能是青春期特正常的自我怀疑的过程之一。我不敢说自己是否又坚持我自己生命会来源于我的力量了,而命运的不确立也从此就在心里萌发了芽。

所以看过《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后就小激动了一把,在文学理论上已经知道这是继俄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之后的故事。索福克勒斯就是克罗诺斯人,他在剧中歌者的部分大量颂扬了自己的家乡与神的伟大。

小枫叔叔写过一篇文章,叫《这女孩的眼睛为我看路》,颇为深邃,很还是很喜欢小枫叔叔写的文字,干净。但他讲的很多东西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下去,所以先不看了。故事说的就是俄和他的长女到了科后,直至生命终结,他的两个儿子波吕涅克斯和厄忒哦克勒斯,因抢占争夺忒拜国王位而即将开展,他作为一个流浪的乞讨者被科的过往忒修斯收留保护。他作为一个诅咒的终结者,也是另一个祈福的开端,他将两个儿子最终将战死作了预言,作为对忒修斯的回报,他所在的坟墓将永远保护克罗诺斯。

在文中,域民对神的敬畏是不言自喻的,希腊时代的城邦制度也可以窥见一斑。但最让我触动的还是希腊的英雄希腊的神们是如此具有力量感,强烈的存在感,这是让人生畏而崇敬的。相比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很多男主人公,不是鲁智深就是张生...至于其中对神所居留之地的描述,就是生动的西方油画,这番生机勃勃的模样不免让坐看云起时的我小小动心了一下。当然,中国的留白依旧是我的最爱了。

《李尔王》读书笔记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篇一

在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群狼的故事。有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想把它的孩子培养成狼王,但没有成功。

媚媚无法成为狼王,因为它是一匹母狼;而黑仔在它没有成年时,爪子太软,牙齿没长齐,母狼又不在,被金雕吃了;蓝魂儿在捕猎时,不幸被猎人捉住,失去了生命;双毛在狼王争位时被杀了。紫岚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在高空同归于尽。紫岚一生的心愿没有达到,还赔去了自己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对所有事情都要公平,不能偏心,否则都会有不好的后果。如书里紫岚偏好黑仔,导致其他的狼崽刚发育不良,而双毛还养成了自卑的坏习惯。也明白了凡是都要留退路,如果紫岚能这样的话,双毛就不会死了。做事一定要胆大心细,不然就有致命的错误,蓝魂儿如果仔细一点也不会被捉住后丧命。

虽然紫岚没有成功,但也没人说它失败,因为它还有子孙后代。总有一日,可以完成它的狼王梦。

《狼王梦》故事精彩、细节生动,使人身临其境,让人爱不释手。从这本书里,我也明白了做事仔细、公平的道理。

读书笔记篇二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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