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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读后感

帕特里克·聚斯金德《香水》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帕特里克·聚斯金德《香水》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香水》读后感

先前看过《香水》的电影,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除了那个奇特的故事。后来书友墨墨推荐,说书很不错。卓越网上当时恰好没货,所以买了一本这个作者的《低音提琴》,是剧本,大段的心里独白,有点冗繁,没太多好感,原本没打算再读他的作品。这段比较空闲,订的书也到货了,看着薄薄的册子,淡绿灰的封面,有种内敛式的气定神闲,又怦然心动了。读来果真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帕·聚斯金德,这家伙,够狠的(不带贬义)。

洁尘在选集《美得不寒而栗》中有一篇关于《香水》的文章,称阅读《香水》为“享受雅致而恐怖的阅读感觉”,很贴切。但毕竟是知性女子,很内敛,而我在阅读后写下的第一组词语是:“令人难以置信!——奇特的想象,对气味不可思议的敏锐感受力,平静得充满美感的谋杀。”似乎更张扬一点。

他很擅长描写,细腻而不重复,准确而不乏生动。看看这个比喻:

……扁虱把自己造得特别小和一副寒酸相,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和踩死。这孤独的扁虱聚精会神地蹲在自己的树上,它眼瞎、耳聋,又是哑巴,唯有嗅,年复一年地嗅,在数里之外就嗅到过往动物的血。当然,它靠自己的力量永远也到不了那些动物那里,但是它倔强、执拗、令人讨厌。它一直蹲着,活着,等待着。它等待着,直至千载难逢的机会把一只动物送到树下让它吸吮。于是它失去了克制,让自己跌落下来,紧紧抓住这只动物的肉,刺进去,咬进去……格雷诺耶就是这样一只扁虱。他沉默地活着,等待着美好的时光。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比喻呀,贴切得令人叹为观止。对一直生活在城里的人来说,可能一时还体会不了这个比喻的精妙。但我从小生活在乡间,我清楚地知道扁虱是什么。那么肉肉的一团,灰白色,看似怯懦无助,但又实在让人爱怜不起来。至今想来,那形象依然叫我浑身冒鸡皮疙瘩。格雷诺耶因对气味的执着与痴爱所表现出来的种种举动都如同这扁虱一样,不带情感,只是占有,对气味本能般的无止境的占有。扁虱就是格雷诺耶的缩影,他们互为映衬。你也许不会恨他们,但也绝对无法去喜爱。

书中还有对各种香味的细致描写和对提取香味的种种方法的详细介绍。我不知道香水是否就是这样制作的,但我一边读着还真有一种想亲自实践一下的冲动。他描述得太真切了,让你不得不信。

关于格雷诺耶对25个女子的谋杀,你绝对无法想象世间还有这样的杀人方式:用最出其不意的迅捷的方法将人击毙,用油脂提炼法来获取美丽少女身上的体香。当然,他成功了,他用一小滴香水就可以控制一切人类,甚至成功地操控人们愉快地分享了他的身体——那害过炭疽,得过梅毒性疱疮和晚期化脓性麻疹的如同扁虱一样一直被人嫌弃的身体——使自己最终在这世间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痕迹。但我们还是可以鲜明地感觉到这个人致命的缺点:没有爱,所以没人关注,没人同情,更没人惋惜,尽管他是一个香水天才。这可能也是作者留给读者的唯一出口吧。

电影没有呈现给我的,文字做到了。电影当然也能带给人视觉的冲击,但文字的活灵活现却能激起脑皮层的震荡。所以,总觉得感官的愉悦可以找影视,精神或是思想的愉悦还是文字来得妥帖。

若是了解德国及世界的近代历史,读此书也许还会产生更多的联想。那样,赏心悦目之外又多了一层耐人寻味吧。正如封页上的一行小字:“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香水》读后感

相信很多人都或多或少看过或者听过德国作家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笔下的《香水》,初读作品,我把它当做惊悚小说来看,男主人公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一生完全是一场恐怖惊悚的历练,所有与他关系密切的人,无论是喜欢的或是不喜欢的,全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而他为了追求少女的体香毫无感情的杀害她们,依靠香水逃脱判决,最后又因香水而被人啃噬而亡的叙述,更成为全文最为骇人听闻的部分,令人久久不能自已。

然而重复体会格雷诺耶的经历,却让我发现《香水》实际上是一部悲剧作品,孩提时的第一声啼哭就把自己的母亲送上的绞刑台,通过这声哭喊,奠定了他的一生无法得到爱,只能选择生存。他的一生都在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而奋斗,杀害二十五名少女的原因无关乎罪恶,只因为“他需要她们”,因着出生就没有体味,虽然活在世上,却从来不被人所承认,喜欢也好,厌恶也罢,他对于人们来说是近乎于零的存在,所以他需要属于自己的味道来证明存在,需要存在,从而生存,继而体会生而为人应该得到的感情,认同、尊重、爱、甚至厌恶。但无论主人公如何天赋异禀,获得世界上最美的味道,并因此可以轻易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这些都是假的,所有的获得都不是因为格雷诺耶本人的存在,只是因为那蕴含二十四名全世界最美好少女体香的味道。所以文章的最后,他选择了把香水撒到自己身上,任由人们将他啃噬,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爱为他人做了一点事情。

文章的高潮部分无疑是格雷诺耶在教堂广场上的判决,因为杀害了二十五名少女,判决书上清楚的写明了对他的惩罚:"制造香水的伙计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被押到城门前的林荫大道上,在那里脸朝天地绑在一个木十字架上,然后由行刑者用一根铁棍活活地猛击十二下,使他臂膀关节、腿、臀部和肩膀碎裂,并钉在十字架上示众,一直到死。"但人可以蒙起眼睛不去看,堵住耳朵不去听,闭住嘴巴不去说,却无法不去呼吸,自然也就逃避不了味道,因为味道与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透进人心,赤裸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和恨。主宰味道的人也就主宰了人的内心。所以,香水的味道让“处决那个时代的最可恶的罪犯的计划变成了盛大的酒神节”,所有广场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忘记了他的罪行,臣服在他脚下。伟大的格雷诺耶取得了空前的胜利,但他自己却害怕这种胜利,因为他还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存在,他梦寐以求的事物,即让别人爱自己的欲望,在他取得成功的这一瞬间,他觉得难以忍受。他想在一生中能有一次与别人一样,放弃自己的内心想法:犹如他们放弃自己的爱、自己愚蠢的崇拜,他也放弃自己的存在,去唯一的一次被人告知,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对于他真正的感情的回答。

小说是在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来形容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香水无关乎感情,而是揭示一种生而为人最本能的恐惧,一种比想要爱与被爱更为浪漫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生而为人,既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就无法追求爱与被爱,既然不能爱,又何来人生?我们拨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探寻比爱还原本的存在,这是人最原本的能力。格雷诺耶的一生都是在完成自我救赎,追求香水,是为了能拥有人人都有的体味,得到了味道,他才能作为一个人活在世上去经历所有人都能经历的平凡的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只有得到爱,才能在失去爱或者忘记爱之后找到曾经爱的存在。

爱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世间生灵万物皆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害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害怕无法证明爱的存在,所以害怕失去,因为只有正在进行的爱,才是实实在在可以看到的,触摸的,感受的,爱的存在。我想要不畏惧失去爱,因为在最后的最后,即使无法证明爱的存在,在回忆深处的某个角落,会留有曾经爱的位置,那位置能让我保留爱曾经的痕迹,那便是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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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以下是由应届生毕业读后感网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

我必须为我最爱的这本书写点什么。这种想法也许从我开始阅读它的第一行字时便已经产生,以至于在往后细读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充满了都仿佛是从自己心底涌出来的一般。诚然我觉得即便用尽我所熟悉的一切华丽辞藻都无法表达尽我内心的崇拜感,但我依然要写下这一刻肤浅而片面的感受。在此之前,我已经饱受好几个失眠的夜晚来组织这些语句,用最澎湃的言辞来赞美,我的血液之内涌动的爱的激情。是的,因为爱而苏醒的麻木而平庸的生命,那就是我一直所向往和探索,却一直没有看清楚的爱情的面目。化腐朽为神奇这样司空见惯却毫无血肉的赞美第一次在我的笔下发光。什么“朝思暮想、魂牵梦绕、千回百转……”这些词语一遍一遍数下去,一遍一遍的重温,总算是有所领悟。正是这本书,让我单薄的生命变得丰盈,但我更情愿相信,那是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我决不认同这是一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相反,那正是生命、激情蓬勃,充满了青春挥散不去的羞涩同时也承载着岁月的脚踏实地。

“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我承认马尔克斯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我前世所经历过的那样,在我的脑海中残存着记忆,然而,这句话是特别的。与我以往的理解有所不同。是的,我以为死亡才是永恒,而生命却短暂如烟花。这时,我知道我错了,当我看到这本小说的最后一章,看到岁月在两位老人身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衰老的痕迹,穿越过那种即将消逝而去化为灰烬的忧伤,我看到生命的反抗。至今为止我所见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两具年过半百肌肉松弛的身体在船舱中做爱,没有肮脏的肉欲,只是纯粹的沉醉。简直太疯狂了,那种垂死挣扎在生命力即将殆尽的年龄边缘,以一种最纯洁的方式相爱。除却污浊的道德观,相信最本真的心灵。是的,这一切早已超越死亡、超越孤独、超越偏见、超越高傲、超越爱情本身。因而令人战栗。

与爱随之而来的恐惧。孤独以及面对死亡的恐慌。

一直以为自己对爱的理解已经足够深刻,但看完这本书,才发现,自己的认识不过只是冰山一角,实在微不足道。马尔克斯的语言实在是太精确,精确到每一丝细微的情愫都被放大成无数的句子,以至于那些不曾被明晰的感觉,也被挖掘出来了。面对爱情的恐惧,那不单纯是一种对于失去的恐惧,恐惧失去简直是太肤浅的事情了。“爱的恐惧”实在是一个极富神秘感的词语,充分描绘出爱情的神圣与崇高。我暂时找不到更准确的语言来解释我对这一想法的理解。而“孤独”是那样一个深邃的词语,它赋予生命更多的悲情与张力。也许它来源于为摆脱孤独而产生的各种神话渊源,这个自人类诞生以来便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命题,必须在与爱情碰撞的时候才能摩擦出更灿烂的花火吧。在爱情中思考人生,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爱情必须上升到某种精神的高度,才配称之为爱情,就像在阿里萨追寻达萨的漫长的岁月中,达萨早已变成一个超越爱恋对象的精神载体,当他追求到她时,她才真正的成为她自己,他也才变得真实。这是一种至上而下的转换,充满了生命的现实感和厚重感。当他与她结合的那一刹那,我相信,死亡已经不再那么令人恐慌,因为爱情创造的奇迹会一直延续,生命也将一直延续下去。告别或者死亡才是短暂的。

各种形式的爱。

当我了解到马尔克斯创作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我更清晰的从中看到父辈爱情的影子,犹如达萨对丈夫的爱,直到丈夫去世才被她自己承认,那是一种毫无激情可言,却深沉持久的爱情。“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这句在达萨年轻时候听来冷酷无情的威胁,却在丈夫去世后才深刻体会其中深意。那几乎是最真诚的爱情宣言,以至于将那些逝去的枯燥寂寞的岁月变成幸福的画面。即便是平庸而琐碎的,在失去之后都会弥足珍贵,这是一位老人最坦诚的忠告吧。

唯有爱情能与死亡和孤独抗衡,然而与爱情结伴同行的也是面对死亡与孤独的恐惧!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一:霍乱时期的爱情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二: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三:霍乱时期的爱情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四:霍乱时期的爱情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 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小说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五: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六:霍乱时期的爱情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当书本还剩为数不多的几页时,我一直隐隐担心故事的走向,好在结尾是伤感中透着温馨的——马尔克斯,他犀利的眼光穿透爱情的本质直抵人性,把所有的读者带进那个古老的话题不能自拔。掩卷之时,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了不起的老头儿,爱上他的文笔与叙事方式。或许是读过《百年孤独》后的延续、发酵与爆发吧,——哦,这大概是爱情的另一变种,谁能说恋上某类书籍就不能称之为爱情呢?

马克斯·苏萨克《偷书贼》读后感


马克斯·苏萨克《偷书贼》读后感

即便是最黑暗的时刻,依然有月光悠悠洒下,在最冷最黑的地方生根发芽。死亡的结局已经注定,但有什么在悄然变化,那丝丝人性的光辉,在挣扎中升华。那月光,叫做悲悯。

如果给《偷书贼》定一个色调,我想必定是灰色的,像黄星之路的那种感觉,阴暗而绝望。阴霾的色彩下,再活泼的风琴声也会喑哑,再飞扬的神采也会黯然,再活泼坚韧的生命也有可能一昔灰飞烟灭。《偷书贼》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而战争,往往伴随着死亡。二战、德国、纳粹、水晶之夜、焚书运动、犹太大逃亡、奥斯维辛,回溯这段历史,再一次撕开人类的旧创口,人性里的麻木与残暴发着丑陋的脓水,再一次让我战栗。

平庸的恶里看不到真正的善恶是非,被统治而不自知的愚人还高举种族家国的大旗,虚伪的文字教导人们成为专职的机器。纽伦堡审判里阿道夫·艾克曼"执行公务式"的屠杀行径还不够触目惊心么?爱国论调下的极端民族主义颂歌里,犹太人商店的橱窗破碎得还不够支离么?希特勒吐出一串串华丽的词语,德国催生了无数带刺的思想荆棘。同样在《偷书贼》里,亚历克斯·斯丹纳以"犹太裁缝如同瘟神,迟早会抢走生意"对"水晶之夜"窃喜不已,小汉斯以"你从来不关心这个国家,至少是不够关心"谴责父亲对清理犹太袖手旁观。叹人太自私,太无知,太短浅,轻而易举将悲悯的天性遗弃。叹人性太过摇摆不定,似乎悲悯的心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苏醒。

果真如此么?

悲悯如他们,宁可少吃一点也要分给地下室里的犹太逃犯一杯羹——如汉斯夫妇,就算饿着肚子也会偷偷派给走向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面包——如鲁迪。或许,这些事情无力改变纳粹统治的大环境,但是,至少,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象征,证明着人性还没有全然失守。的确如莉赛尔所说,这样的世界是配不上他们的。他们如此美好,如此温暖,在如此黑,如此冷的时空。死神的生命无始无终,它的世界只能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死亡,他理解不了,为何人性在最残忍的人群里闪着莹莹的光,为何光明能与黑暗同在,美丽会与丑恶同行。我想,还是因为悲悯吧。即便大部分人都沉睡着,仍然有人看着眼前的灰色抽搐着敏感的心灵。因为悲悯的人性,并不需要鸿篇巨著来渲染,它自然而然,由心出发,一段快乐的旋律,一扇特意打开的窗户,一只美丽的泰迪熊,一片小小的面包,一段锵锵的文字,一个颤抖的吻,便能够支持人类穿越灰暗的另一面。人类生命如此短暂而脆弱,死亡的脚步如此逼真而迫近,人怎么能够不更加珍惜一切,怎能不更清晰地把握住真善美?罗莎夜夜怀抱手风琴的身影,鲁迪如杰西·欧文斯般的奔跑追梦的侧面,马克斯油漆笔刷下简单深刻的线条,莉赛尔对死去的鲁迪颤抖的一吻,恐惧在某一刻消散,在这些巨大的悲怆中继续蹒跚前行,只因这人间最美的画面,破碎的世界里的完整。

"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这是人性永恒的悖论。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然灰暗,甚至现实企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的精神领域的时候,书,便成立最具有力量的东西。最可怕的毁灭不是亡国,而是亡精神、亡思想。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鲁迪追随自己的心,以杰西·欧文斯自居,拒绝回答正确的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武器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在整个过程中,它浅滋漫长,无声渗透,启蒙便不知不觉地生根,所有的人都开始反思,伪饰华丽的演说背后的暴力,国家尊严荣光后血淋淋的尸体。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哈佛家训芬克斯酒吧原则读后感


哈佛家训芬克斯酒吧原则读后感(一)

有一位名叫罗斯恰峻斯的犹太人,于耶路撒冷开了一家名为芬克斯的酒吧。酒吧的面积不大,30平方米,但它却声名远播。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人用十分委婉的口气和他商量说:我有十个随从,他们将和我一起前往你的酒吧。为了方便,你能谢绝其他顾客吗?罗斯恰钧毫不犹豫地说:我欢迎你们来,但要谢绝其他顾客,不可能。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是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博士。他是访问中东的议程即将结束时,别人的推荐下,才打算到芬克斯酒吧的。基辛格后来坦言告诉他:我是出访中东的美国国务卿,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的要求。罗斯恰钧礼貌地对他说:先生,您愿意光临本店我深感荣幸,但是,因您的缘故而将其他人拒于门外,我无论如何办不到。基辛格博士听后,摔掉了手上的电话。第二天傍晚,罗斯恰钧又接到了基辛格博士的电话。首先他对前面的失礼表示歉意,说明天打算带三个人来,订一桌,并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罗斯恰钧斯说:非常感谢您,但是我还是我无法满足您的要求。基辛格很以外,问:为什么?对不起,先生,明天是星期六,本店休息。可是,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您能否破例一次呢?罗斯恰钧斯很诚恳地说:不行,我是犹太人,您该明白,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如果经营,那是对神的玷污。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不信,但事实确是这样。此小酒吧连续多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前十五名。一个30平方米的小酒吧,竟能享受如此高的美誉,的确令人惊讶。但当你读过并相信了此故事后,恐怕对其中原因就不言自明了。

在罗斯恰钧斯的身上体现了一种十分珍贵的品质,那就是:拒绝的勇气。在需要拒绝的时候,他勇于拒绝任何人──包括基辛格那样的高官和权贵。拒绝是一门最棘手的艺术。它经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善的行为,其实,拒绝有时候恰恰是一种美德。只有那些能够在适当时候拒绝一些东西的人,生活才能过得洒脱自尊。学会拒绝,学会说NO。

哈佛家训芬克斯酒吧原则读后感(二)

有一位名叫罗斯恰峻斯的犹太人,于耶路撒冷开了一家名为芬克斯的酒吧。酒吧的面积不大,30平方米,但它却声名远播。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人用十分委婉的口气和他商量说:我有十个随从,他们将和我一起前往你的酒吧。为了方便,你能谢绝其他顾客吗?罗斯恰钧毫不犹豫地说:我欢迎你们来,但要谢绝其他顾客,不可能。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是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博士。他是访问中东的议程。

即将结束时,别人的推荐下,才打算到芬克斯酒吧的。

基辛格后来坦言告诉他:我是出访中东的美国国务卿,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的要求。罗斯恰钧礼貌地对他说:先生,您愿意光临本店我深感荣幸,但是,因您的缘故而将其他人拒于门外,我无论如何办不到。

基辛格博士听后,摔掉了手上的电话。第二天傍晚,罗斯恰钧又接到了基辛格博士的电话。首先他对前面的失礼表示歉意,说明天打算带三个人来,订一桌,并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罗斯恰钧斯说:非常感谢您,但是我还是我无法满足您的要求。基辛格很以外,问:为什么?对不起,先生,明天是星期六,本店休息。可是,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您能否破例一次呢?罗斯恰钧斯很诚恳地说:不行,我是犹太人,您该明白,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如果经营,那是对神的玷污。

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不信,但事实确是这样。此小酒吧连续多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前十五名。一个30平方米的小酒吧,竟能享受如此高的美誉,的确令人惊讶。但当你读过并相信了此故事后,恐怕对其中原因就不言自明了。

《香水传奇》读后感800字


  最近不知为何,对香芬用品异常痴迷,遂去图书馆寻找关于它的蛛丝马迹,于高大森严钢铁书架间,寻得这本《香水传奇》。
  在此书中,作者罗列了当今时尚界各大奢侈香氛品牌,从其起源,品牌文化,到各个时期经典作品一一介绍,视线穿行其中,便匆匆掠过了百年时光。从最初阿拉伯人特有的馥郁香料传至欧洲,到十八世纪欧洲香氛的第一个高潮,再到人工合成香料的应用……种种天马行空般的奇幻创造品在调香师的手下一一诞生。
  加布里埃·香奈儿曾说,“不用香水的女人是没有未来的女人。”抛开此话的偏颇之处,它着实点明了香氛在生活中的重要之处。
  我一直执着的相信,与声音视觉相比,气味更能唤醒人的记忆或是将人带入某种场景之中。香氛配料中各种成分的选用、比例的增减都会引起嗅觉的微妙变化,这种变化甚至可能是巨大的。而不同的配料所产生的奇特味道又会带给人不同的心情,或愉悦,或沉静,或是更多更复杂的情绪。
  在字里行间搜寻每一款香氛的不同意义、对应类型以及配料表中笃定厚实的名词,让人从心底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安心感。


或许在如今的都市中,香氛的意义早已物质化,成为一种面额不同的价值衡量符号,然而我深信,在人与人之间,或亲人或朋友或伴侣之间依然有扮演着纽带般的奇妙联系。
  覆野梅、红葡萄柚、洋梨能传达出甜美的感受;常春藤、苍兰白檀香散发清新;葡萄酒、麝香、香醋栗代表优雅;而玫瑰,薰衣草则是香氛中惯用的表达热情的手段……他们所传达出的奇特感受,只有在贴近与嗅闻之后才能知晓。
  香氛同玉石一般,带有与生俱来的灵性,他们与人群的适配,不仅取决于香氛的类型,更取决于受众的体味、性格、气质、身份,甚至是所处场合。而如今,以香水、香精、古龙水等多种类型的香氛正逐渐架构起一个庞大帝国,兵马齐备,在你的手腕、脖颈、腰间……每一寸肌肤上征伐,试图俘虏你的嗅觉。
  某一本香氛介绍的前言如是说,“有了香水,就有了令人蚀骨的浪漫和悯恤万物的慈悲。”
  此话的确不假。

  最近不知为何,对香芬用品异常痴迷,遂去图书馆寻找关于它的蛛丝马迹,于高大森严钢铁书架间,寻得这本《香水传奇》。
  在此书中,作者罗列了当今时尚界各大奢侈香氛品牌,从其起源,品牌文化,到各个时期经典作品一一介绍,视线穿行其中,便匆匆掠过了百年时光。从最初阿拉伯人特有的馥郁香料传至欧洲,到十八世纪欧洲香氛的第一个高潮,再到人工合成香料的应用……种种天马行空般的奇幻创造品在调香师的手下一一诞生。
  加布里埃·香奈儿曾说,“不用香水的女人是没有未来的女人。”抛开此话的偏颇之处,它着实点明了香氛在生活中的重要之处。
  我一直执着的相信,与声音视觉相比,气味更能唤醒人的记忆或是将人带入某种场景之中。香氛配料中各种成分的选用、比例的增减都会引起嗅觉的微妙变化,这种变化甚至可能是巨大的。而不同的配料所产生的奇特味道又会带给人不同的心情,或愉悦,或沉静,或是更多更复杂的情绪。
  在字里行间搜寻每一款香氛的不同意义、对应类型以及配料表中笃定厚实的名词,让人从心底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安心感。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幽默风趣的小说,它写的是匹克威克和他三个伙伴多情的特普曼、风雅的斯诺格拉斯和足智多谋的温克尔。他们坐了一辆四轮大马车从伦敦匹克威克俱乐部出发到外地旅行,向俱乐部其他成员报导旅途见闻的故事。

小说不仅精彩的描述了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故事,而且用幽默风趣的笔法揭露了那时英国社会种种不合情理、荒唐可笑的现象。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匹克威克外传》是原著作者,》主要作品《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等,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小职员家庭,他10岁时,父亲负债入狱,母亲和弟妹跟着住进债务监狱。狄更斯独自在外面打工生活,累了、想家人了、天冷了、没有人会关心他,甚至在工作干的不好还要挨骂,还不给工资,或许是由于这段经历,备尝艰辛、屈辱,看尽人情冷暖,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但是狄更斯并没有被眼前的种种困难吓倒,而是在有限的条件下完成自已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写小说,他写的小说幽默风趣深受人们的喜爱。狄更斯在1870年6月9日逝世,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大家都很伤心,居然有个小孩子大哭起来说到:啊!狄更斯先生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也死了么?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很值得大家去读一读哦!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500字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部流浪汉小说体裁的作品,写老绅士匹克威克带领以他本人命名的俱乐部的三位成员年迈多情的特普曼、附庸风雅的史拿格拉斯和纸上谈兵的文克尔走出伦敦,到英国各地漫游。

小说情节以匹克威克等人在旅途的见闻和遭遇展开,一些故事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故事的进展又能自然地衔接起来,这正适合以分期连载的形式发表。作者的艺术构思和发表形式决定作品的某些艺术特征。这也表明《匹克威克外传》的创作还深受英国十八世纪流浪汉小说的影响。

《匹克威克外传》的情节大体上有四条线索:房东巴德尔太太状告匹克威克毁弃婚约;山姆维勒的父亲同骗吃喝的伪善牧师史得金斯的纷争;俱乐部几位成员的爱情故事;

匹克威克和山姆维勒主仆同流氓金格尔的冲突。全书以最后一条线索贯穿始终,金格尔因受到匹克威克的道德感化最后改邪归正,形象地宣扬善良战胜邪恶的道德信条。 在匹克威克和他的俱乐部成员一行出游途中不仅有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故事的精彩描述,而且以喜剧的手法对法官、律师、法庭、监狱、议会、选举等作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嘲讽。

小说中对于田园生活的描写带有理想的浪漫色彩,是作者心想往之的不受封建压迫和资产阶级剥削的人间乐园,反映作者心目中古老的美好的英格兰;而对于尔虞我诈的城市生活的讽刺和谴责,正表现了作者对当时社会制度弊端的认识和愤懑。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800字

谈起《匹克威克外传》,我就会想起书中一个又一个幽默的故事,想起那些可敬的人儿,与那些可恨的面孔。

我读这本书的原因,多是被作者的风趣幽默所吸引。读过简介我知道,这本书多是批判时事为主。洋洋七十多万字,我却读得一点都不厌烦。反而经常开怀大笑,乐在其中。原因当然就是作者的幽默精神了。

还记得有一个很让人捧腹大笑的画面,就是在看大阅兵时匹克威克先生的帽子被风吹走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急忙去追帽子的情景。真是有趣极了。匹克威克先生本来要捡到的,后来又被大风吹走了,时而跑,时而停。想想,一个老先生做如此滑稽的动作,并且是在严肃的大阅兵时,是多么可笑啊。

在书中曾说:追帽子简直就成了一场痛苦的人生角逐。确实,追帽子的速度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太快了会踩到帽子,太慢了又追不到。可笑极了。但我想,也许作者真正的意图是想表达人们对物质的追求吧,努力追着,尽全力去追,却往往成了物质的玩弄品,在旁人看来,是多么可笑啊。

当然,文中的幽默讽刺之处不止一处,但在此,我想说说那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一章书。在《匹克威克外传》中,有一个人让我十分心酸。就是那个聋哑演员。生活的重压与酗酒的习惯让他的健康早早便失去了,他常常无角色可演,生活也陷入了贫困。在发高烧时,他还担心妻子因他平时的暴虐而谋杀她。可怜的人啊,他的心灵是多么枯竭啊,临终前才害怕受报应。这反映了当时多少人的可怕心理啊。反映了多少无比痴迷财富而又挥霍成性的人的枯竭心灵。最后,他终于要死了,在临终前,他竟以为那是舞台,自己在上面表演,但现实却是在病床上,用枯萎的四肢扭动着,发出小丑的尖叫声。可怜可悲可叹!

要谈到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匹克威克的仆人---山姆。他让我喜爱,他让我敬佩,让我感动。他是善良幽默,机智勇敢的好家仆,也是匹克威克的真朋友。举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为了能在狱中好好照顾主人的起居生活,他故意拖欠父亲的债以便于以正当理由入狱,起先匹克威克先生是不允许的,但是他想方设法的进去,也感动了匹克威克先生。

这就是《匹克威克外传》,一本让你读得欲罢不能的书。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


匹克威克外传读后感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幽默风趣的小说,它写的是匹克威克和他三个伙伴多情的特普曼、风雅的斯诺格拉斯和足智多谋的温克尔。他们坐了一辆四轮大马车从伦敦匹克威克俱乐部出发到外地旅行,向俱乐部其他成员报导旅途见闻的故事。
小说不仅精彩的描述了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故事,而且用幽默风趣的笔法揭露了那时英国社会种种不合情理、荒唐可笑的现象。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匹克威克外传》是原著作者,》主要作品《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等,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小职员家庭,他10岁时,父亲负债入狱,母亲和弟妹跟着住进债务监狱。狄更斯独自在外面打工生活,累了、想家人了、天冷了、没有人会关心他,甚至在工作干的不好还要挨骂,还不给工资,或许是由于这段经历,备尝艰辛、屈辱,看尽人情冷暖,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但是狄更斯并没有被眼前的种种困难吓倒,而是在有限的条件下完成自已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写小说,他写的小说幽默风趣深受人们的喜爱。狄更斯在1870年6月9日逝世,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大家都很伤心,居然有个小孩子大哭起来说到:啊!狄更斯先生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也死了么?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很值得大家去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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