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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计划

干好全域统一户籍后民政工作的意见。

在职场,我们要把精力放在最重要的任务上,新的阶段开始了,我们可以开始写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做得越周密,细节做得越到位,做起事情来就越得心应手,越容易取得成功。有没有让自己写工作计划时不再迷茫的秘诀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干好全域统一户籍后民政工作的意见,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3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后民政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城乡居民平等的原则,消除附着在户籍上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的差异,实现同一区(市)县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同等民主权利,促进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进度安排

(一)统一同一区(市)县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工作。自 年5月1日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实行同一区内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自 年7月1日起,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实行同一区(县)内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自 年10月1日起,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实行同一县(市)内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

(二)统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补偿政策工作。自 年5月1日起,统一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同时,对我市农村入伍、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退役士兵,享受同期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对入伍时系我市农村人口的义务兵或士官,入伍期间土地被征占,其补偿标准低于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足。

(三)统一同一区(市)县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工作。

(四)统一同一区(市)县城乡低保标准工作。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工作。对暂不具备统一城乡低保标准条件的区(市)县,要按以下进度要求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年12月31日前,城镇建成区以外区域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建成区低保标准的65%; 年12月31日前,城镇建成区以外区域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建成区低保标准的75%; 年12月31日前,城镇建成区以外区域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建成区低保标准的85%; 年12月31日前,城镇建成区以
ww 外区域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建成区低保标准的95%; 年12月31日前,全市实现同一区(市)县内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五)保障城乡居民在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民主管理权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本人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本人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纳入居住地村(社区)选民的登记范围,参与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并参与村(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管理,对村(居)务公开实施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通力合作,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市民政局要认真开展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搞好调查研究。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要深入基层,摸清实情,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思考谋划,加强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制定新政策要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以推动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夯实基层基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要指导各区(市)县做好城乡低保及“三无”人员救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等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退役士兵、城乡义务兵家庭和城乡居民的各项基础信息数据库,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四)依法换届选举。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要认真做好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各级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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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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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民政自身建设,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加快建设“

制度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良”的现代民政新格局,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做优亮点,继续巩固和提升**民政在全省地位,切实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加快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作出民政贡献。
二、总体思路
攻坚克难抓突破,同心戮力创一流。
三、主要任务
全市各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领跑沿海、融入上海、包容四海”的战略定位,围绕“攻坚克难抓突破,同心戮力创一流”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社会服务与管理”两件实事,着力抓好“低保精细化管理、社会救助体系、双拥优抚安置、惠民殡葬、福彩慈善事业、‘中国长寿之乡’创建、信息平台建设、民政文化弘扬”等八个方面工作,继续巩固和提升启东民政在全省地位,切实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一)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年”活动,适时召开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科学编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之中。二是探索建设“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在搞好有关镇乡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加以全面推进,确保年内10%的农村社区兴建“老年关爱之家”。三是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修订出台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到年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要有一定增长,各类养老床位达到6200张。四是启动扩建市老年公寓。计划建成集医疗、养护、康复、护理、娱乐、老年活动中心于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五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多样化。建立三级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开发呼叫服务系统和急救服务网络项目,试点建设南北街道社区助餐点和日托所。到2012年底,确保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85%。六是启动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结合启东实际,建立领导机构,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细化标准内容,组织考核评估,形成“启东标准”范本,确保年底前拿出项目编制初稿。
(二)创新和加强社区社会服务与管理。一是全面推行社区“五位一体”服务管理新体制。全市城乡社区都要建立社区工作站(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建档规范、统一考评机制。到年底,“一委一居一监一站一办”覆盖率达100%。二是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合理设置社区网格,明确网格功能定位,认真选聘社区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科学编制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制订出台管理考核办法,推行“一格多能、一格多员、一员多用”的新型管理模式。6月底前初步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框架,年底前形成村(居)社区—网格—小组(楼道)—民情联络员的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加大省级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力度。以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支持引导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2014年,力争165个城乡社区达到省级城乡和谐社区标准,为达到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打好基础。四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落实市《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社区社工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持证社工队伍。
(三)深化城乡低保精细化管理。以《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为依据,规范评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实施低保精细化管理;修订完善《启东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落实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补贴制度;优化分类施保方案,加强基层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的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救助能力和工作质量同步提高,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部门协调能力,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组建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居民收入比对系统,为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夯实救助基础。
(四)继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继续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以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强化目标管理,优化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和提升敬中心老院管理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调整救助病种、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封顶线。健全救灾减灾机制,强化救灾减灾理念,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培育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区民政工作打算


XX年文兴社区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文兴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快文兴社区民政工作进程。
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民体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规范社区低保范围,适当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实现一个创新,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实施社区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操作规范化的社区医疗救助制度
3、加强优抚安置保障对象制度,进一步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在抓好常规性优抚工作的同时,要面向优抚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区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要面向优抚对象提供社区就业服务,要面向社区军烈家属继续开展拥军活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区爱心协会和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培育和发展爱心协会,使其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载体,组织开发爱心协会,帮助,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特困弱势群体和特困残疾人,依法规范爱心协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形象和公心力
5、发动全社区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引进外资,动员全社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建设管理好社区老年活动站和福利院,通过老年活动站和爱心福利院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为老服务,要围绕“六个老有”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扩大老年工作内容,积极解决特困孤寡老人养老问题
6、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要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作用,用一流的精神状态做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标准,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7、要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为建立“六位一体”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社区民政工作安排


怡园社区民政工作安排

为了做好2013年的民政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作用,构建和谐社区,推进社区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怡园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满足群众的各种需求,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现将怡园社区民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每月低保列会给居民传达有关的国家政策及市政府的有关文件、优惠政策,让辖区居民适时的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

二、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低保户参加公益活动管理办法,使低保对象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低保对象回报社会的责任感。

1、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参加每月的学习与公益劳动不少于50小时。

2、每月低保例会组织并考勤,对2次不参加例会的低保户社区统计后进行处罚或者上报街道民政办给予停发低保处罚。

3、强化社区低保工作。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审核调整低保对象保障人口和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尽量做到无错保、漏保、死保现象。以解决城市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每季度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回访、核查,做到记录齐全,档案完整。

5、建立社区诚信低保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建立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备案表,做好"阳光低保"评议审核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调查人和申请人当面签字确认,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并张榜公示让辖区居民监督,无异议如实上报街道民政办。每年街道办审核低保对象对照低保标准,及时向街道报告家庭基本情况。

6、在小区设置监督意见箱、公示栏,监督电话,主动接受辖区居民的监督,对新增、调整、停发人员名单在社区公示栏进行"三榜公示",保证底册齐全。每年核实辖区低保对象续保审批复核工作。按照本人申请、社区调查、街道审批、民政局审批程序进行。经市民政局审批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

7、开展就业援助。社区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低保对象,积极参加街道社区举办的技能培训班,使辖区的失业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8、做好社区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继续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救助,结合实际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帮助城市困难群众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9、规范社区临时救助制度。科学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对没有纳入城市低保、生活上比较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和残疾、孤寡困难人群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给予救助或上报街道办救助、。

三、做好每月低保例会宣传工作,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重大节日"三八节、国庆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慰问活动,建立健全老年人、残疾人、特困户档案表册,扎实开展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经常性地开展帮扶活动为贫困居民群众服务,对经济上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和社会救助,使辖区老年人、残疾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真实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建立辖区残疾儿童、失独儿童档案,帮扶、救助贫困残疾学生上学。

五、做好残疾人工作

1、对辖区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把有特殊艺术、体育人才的残疾人建立档案。

2、做好重度残疾人无生活来源人员生活津贴调查登记、上报工作。

3、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上报工作,让重度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六、做好自发移民调查统计工作,建立自发移民调查档案。

七、做好社区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以便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

怡园社区居委会

2013年1月28日

市民政工作要点


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为统领,以省市共建大西安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全市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民政政策创制,着力提高民政服务管理社会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

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完善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运行机制。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工作,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灾害救助能力建设,确保灾情发生后灾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坚持“减、防、抗、救”并重原则,不断提升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2.加大灾后救助工作力度。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推行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救灾捐赠款物统计管理,不断提升救灾工作规范化水平。

3.推进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申报成立西安市减灾委员会,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构。探索建立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减灾工作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国家“防灾减灾日”主题教育活动,加快推进市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全市4个以上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二、社会救助工作

4.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机制,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继续完善基本民生经费递增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坚持动态管理,实行“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5.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搭建市、区(县)两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年底前在所有区县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中运用。推广社会救助“一厅式办公”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简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扎实做好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6.提升五保供养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敬老院编制、经费及人员待遇问题,年内入住50人以上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引导五保户特别是失能、半失能对象到敬老院生活,确保所有建成敬老院入住率达到85%以上。全面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活动,加大奖励考核力度,加强绩效管理,做好全国模范敬老院评选推荐工作。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7.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政府供养制度、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制度以及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机构养老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80个城市社区继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打造100个老年示范餐桌。在300个村探索开展养老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选择20个村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试点工作,年内全市力争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推出、监管机制。加大养老护理员力度,力争年内培训200名初级养老护理员。继续开展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扎实做好等级评定工作。

8.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施办法》,确保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功能。继续做好“明天计划”等救助孤残儿童项目的实施工作。依法做好收养工作,不断拓展收养渠道,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9.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强化团队建设,深化公益宣传,拓展市场开发,加强绩效考核,加强社会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年销量增长15%的目标任务。

10.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按照国家及省上关于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慈善文化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公益财产管理制度、公益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行业评估制度和信息统计制度。加强慈善事业宣传,提高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1.深化拥军优属工作。结合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送基层官兵”活动,重点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住房、基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等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和基层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双拥工作内涵,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

12.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的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完善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优待水平。积极探索优待抚恤和医疗补助新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搞好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

13.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加大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工作督导力度,争取在年底前基本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完善伤病残军人退役交接和安置工作规程,健全交接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具备移交条件的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到100%。

14.提升军休服务管理和军供保障水平。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军休干部分散安置的服务管理模式,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不断推进军休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曲江老年服务中心建设,尽快启动军供大厦工程,努力提升军供服务整体水平。

五、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

15.继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继续抓好难点村治理工作。开展村务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探索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干部、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

16.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管理待遇的意见》。探索完善“两委一站”工作运行机制,继续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效能,提升居民自治水平。充分利用部、省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市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社区管理服务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好全市第五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2013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六、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17.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启动对部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层服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推动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社会团体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在有条件的区县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扶持初创期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建立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信息公开等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18.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按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提供评判依据,推进政社分开。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9.搞好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认真做好县政府所在地撤镇设街办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地名文化遗产,协调做好“旅游标识系统规范化推进”和“道路交通指示牌规范”工程,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实施第三轮勘界联检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边界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20.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不断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及时制止乱埋乱葬、复垒坟头、偷运遗体等违法现象。深入开展殡葬服务单位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经营性公墓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年火化量比上年增长15%。加快西安市殡仪馆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迁入新址并试运行。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继续推行社区公祭活动,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21.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成果,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活动,确保街头无流浪儿童,确保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目标的实现。

22.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以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为抓手,指导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开展等级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执法检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执法水平。加强婚姻文化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八、法制建设和政策创制

23.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民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依法行政督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搞好民政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24.加强政策创制工作。建立下访调研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年度调研和政策创制计划,围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养老服务社会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区划地名工作适应城市化趋势、惠民殡葬推进模式和现实效果等内容进行深入调研,着力在政策创制、解决问题上求突破、出成果。

九、老龄工作

25.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建设,组织老龄宣传骨干培训,落实老龄宣传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加强对老龄工作和老龄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和数字电影巡映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6.强化对履行职责督查评比。对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区县老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区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继续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和老年温馨家庭评选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题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制定出台我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召开全市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社工知识宣传和社工人才培训,探索建立社工专业人才职业水平与薪酬挂钩机制,不断促进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8.加强和项目实施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管,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注重提高统计质量,为各项民政工作开展提供服务。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推动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以规划为引领,以需求为基础,以服务为核心,以规范化为方向的项目资金全程管理机制。

29.加强民政能力建设。按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一统四分”的职能要求,切实抓好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民政”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着力转变民政发展方式,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落实层级管理责任,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夯实民政为民基础。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服务优质、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30.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进行专项执法监察。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政系统示范单位创建、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落实中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规划》,完成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

3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综合性工作。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继续做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继续认真做好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四城联创、保密教育、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目标考评、民政宣传、老干部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民政部门的综合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民政工作思路


民政工作思路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民政工作思路第2页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发[20xx]20号),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加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重视发挥老年人作用,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㈡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市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作用,继续扶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年检工作,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维护残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计划”。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工作。
㈢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理,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强福彩管理分站建设,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及时的工作格局。推进多票种协调发展,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争全年发行量达到1500万元。
㈣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富裕阶层助弱扶困、回报社会平台,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力争全年募集善款100万元以上。开展扶贫、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捐助活动,为实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目标贡献力量。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㈠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新机制。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办公、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行民间组织网上年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
㈡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设置陆城城区新建道路路牌,协调公安部门完善陆城城区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做好猇亭**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边界安定。
㈢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㈣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兴建市殡仪馆,实行“一条龙”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㈠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深入开展“五规范、两争创”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按照新要求,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群体,让社区志愿者队伍成为扶贫助困、服务社会的重要力量。
㈡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落实“五办”作风,促进效能升级。大力培植和宣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民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民政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大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和民政系统“创五优、创一流”活动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后勤保障、机要保密、联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民政工作重点


民政工作重点

20xx年民政工作重点

关于20xx年的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努力开创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
一、健全一个体系,即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180元,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建立“慈心超市”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在全市建立起全员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机制。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莱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培养一批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加强调度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改制先行、改造提升、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将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开发规划,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四统一”,争取三年内全实“城中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工资,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居民自治和费随事转的原则,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民间力量参与”的方针,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三、推进四项工作,即大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农村经济协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全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拥军和企业拥军活动,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重点解决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区做到重点优抚对象“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的常态运行,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加强安置工作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使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保持5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协会特色化。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行“协会 公司 基地 农户”和“支部 协会”的模式,帮助已经成立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化。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

民政工作重点第2页

动,妥善搞好孤残儿童安置;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增量”、盘活“存量”,力争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800张。四是大力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乡镇驻地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弃婴管理办法》,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福利企业管理,认真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坚决予以撤消,全面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版权所有

四、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完成招商引资、争创“双拥模范城”、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个目标。一是全力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于军地建设,针对部队科技练兵的需要,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的双拥优抚等基础工作和社区双拥等群众性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营造双拥社会环境,带动社会双拥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和工作体制建设,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二是全面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创新的干部队伍。努力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创建“学习型”民政,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紧紧抓住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着力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现场执法等重点人才,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效率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以实现民政人才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从关心事到关心人、从满足人的低层次需要向满足人的高层次合理需求转变,在开掘潜能、增强活力、激发创造力中尊重人、提高人,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市场化的思路和手段谋求发展。要突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形象,着力打造福彩品牌,扩大发行领域,提高管理水平,使彩票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力争全年发行量有新的增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局属各单位要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改革管理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墓建设,加快殡葬改革进程;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按照投资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的思路,大力兴办“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福利服务机构,使国办养老、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互相补充,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通过以上方式,实现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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