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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培训餐饮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应该把握住光阴,如今已从一个新手转变成一个成熟的职场人,我们该好好写总结了。要想加薪提职,通过工作总结充分展自己尤为必要。哪种工作总结值得被参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

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x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xx年x月x日

延伸阅读: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20xx年《巡视利剑》观后感:擦亮政治巡视的利剑)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阅读拓展: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两节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节日期间,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大对承办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通过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材料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等,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

该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视应急值守,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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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情况工作总结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情况工作总结_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情况工作小结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起,罚款2万元。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XX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四)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延伸阅读:

国庆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xx】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2家,其中包括2所中心学校,完小12家,小学2家,幼儿园6家。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首先彝海工商分局保证每天50%以上执法人员在岗,由一名领导带班,同时每天安排干部在前台负责接听投诉举

报电话,及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时间的帮助和服务。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督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健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立即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健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营养餐和商店的管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被检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了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现了几个较严重的问题:

1、部分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周围,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动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x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处罚权,只有监督、管理权,打击比较困难。少数经营户多次监督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采取检查时关店门或欺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与,进行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xx年十月七日

阅读拓展: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纪念九一八事变演讲稿_纪念九一八事变演说词)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我局根据城区要求,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成立农林水利局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陈正宁局长为组长,黄炳功、覃永秋副局长为为副组长农业组和畜牧组为成员,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导,明确了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年前召开城区农贸市场蔬菜检测人员安全工作和培训会议,布置xxxx年安全工作和落实元旦、春节蔬菜检测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报道、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1500份,使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三、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蔬菜药物残留检测。组织工作组下到三个乡镇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和宣传,了解三个镇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和检测工作人员,按照市农业局布置要求,对进入市场的蔬菜,首先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上架销售,对不合格的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不能销售,不能退货,必须当场实行无害处理销毁。三个乡镇生产基地共检测1671个样,超标8个,合格率达99.52%,没收销毁120公斤,农贸市场检测13848个样,超标27个,合格率达99.80%,没收销毁408公斤。

2. 农资经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农资经营店37家,规范保障了市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1.对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检疫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做好查证验物,严禁无检疫标识、检疫证明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是否对屠宰检疫出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执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2.检疫票证严厉查处票证倒卖行为、不检疫出证或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行为,并严格要求检疫员督促畜主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处置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

(三)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工作

1.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元旦春节期间完成抽组织样品(猪肝)检测“瘦肉精”100份、抽尿样检测 “瘦肉精”1950份,检测均为阴性,抽检水产品养殖户10户20个样本,检测氯霉素和孔雀石氯,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检查8家,重点查处过期、不符合标签管理要求和使用违禁药品自制配方的饲料。查处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一家,目前正在进行案件调查处理中。

3.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规范兽(渔)药、饲料经营店的产品采购、销售登记管理,建立采购(保管)、销售两本帐。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兽药经营户35户,查获假劣、过期、违禁或违法经营的兽药产品一批,处罚2起。检查未发现检查违禁药物。

(四)生鲜乳监管工作

1.检查牛养殖场。查看养殖档案,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

2.检查生鲜乳收购站。重点检查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尿素、动物水解蛋白等高含氮化合物的行为,检查未发现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乡进村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农、牧、水品质量安全防范知识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执法人员长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中秋食品安全检查总结及小结(模版大全)


中秋食品安全检查总结及小结(模版大全)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湖南省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市州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风险自查。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同时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临时用工人员的岗前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国家、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进行重点监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注重使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筛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加强对两节期间举办的重大活动、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意识,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知识培训。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延伸阅读:

质监局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总结

根占有关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展开了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xx人民欢度了欢乐、平和、平安的节日。现将工作展开情况汇报以下: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20xx年《巡视利剑》观后感:擦亮政治巡视的利剑)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兼顾安排、周到部署,根据xx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祥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

2、强化监视,积极展开专项检查

中秋国庆期间,我局共出动车辆7辆次,执法职员21人次,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责令改正3家,通过巡查有效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广泛宣传,修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受各类咨询10人次。

阅读拓展: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计划方案

20xx年中秋、国庆节假期又即将到来,为更好地保证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经市食安委研究决定,在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和两节期间消费较多的食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抓好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好转,全市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重点品种:月饼、水果、食用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重点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特别是月饼)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业、学校周边、工地食堂等区域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0天,20xx年9月7日至10月7日。

(一)9月上旬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对:月饼生产企业、有月饼生产和销售的宾馆酒店及餐饮业进行检查。

(二)9月中旬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一次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信息发布会,由市政府领导、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及省、市新闻媒体等部门参加。

(三)9月下旬 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一次对节前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请根据市级的时间安排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相关整治方案,狠抓薄弱环节。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中秋月饼的抽查检验频次和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商场、摊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捣毁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郁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及时报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所做的工作及先进事迹;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给予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节日期间,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按照各自渠道及时报告;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确保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高效运转。各部门、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并以纸质文字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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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总结及小结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总结及小结

**县商务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xx】88号)、县永安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几起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永安办发【20xx】21号)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商运〔20xx〕28号)的文件精神,县商务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于9月份对全县的加油站、定点屠宰场、酒类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

成立商务局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明任组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美琼、罗建军、县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队长李英为副组长,邓日恒、许彰赋、许国庆、张桃、何艳芳及**县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中秋、国庆节前后和国庆期间的专项检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安全检查情况

(1)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情况

根据市商务局9月x日的会议精神,9月下旬,我局对全县21家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中石化公司10家成品油零售企业、中石油公司的3家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检查。这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加油站安全组织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措施情况及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通过检查,大多数加油站能很好的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固定专业的安全员,站长和站员的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安全员都参与了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正规培训;安全制度较健全;证照齐全有效。

(2)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情况

我局联合县屠管办对全县15家屠宰企业开展肉制品安全专项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县所有屠宰企业建立了生猪及生猪产品检验检疫台帐,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杜绝了病、害、死猪入场宰杀和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确保肉制品安全。

(3)酒类批发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

我局酒管办对全县19家酒类批发企业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大部分酒类批发企业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批发酒类商品时都能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县存在证照不全加油站一座,位于悦来镇南冲村,该加油站于20xx年x月17日取得省商务厅认可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规划图的代码为41号,该站于20xx年9月份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了气象局的防雷防静电技术检测,技术质量监督局对该站的加油机进行了质量检测。目前尚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商务等部门的证照,系无证经营。

2、部分乡镇屠宰场设施、设备简陋落后,屠宰车间设施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并未上墙悬挂,未建立生猪屠宰台帐和无害化处理台帐(动检部门建立了台帐),个别乡镇屠宰场卫生环境较差,并且未建立车辆消毒池。

3、个别酒类批发商扩大经营品种未按照规定到商务局备案,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到商务局备案。

四、整改及工作措施

在专项检查期间,出动执法人(20xx年《巡视利剑》观后感:擦亮政治巡视的利剑)员540人次,执法车辆30次,共检查商贸企业55家,下达《安全经营管理专项检查表》55份,提出整改意见165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40起,共查扣未经定点、未经检疫检验肉品240公斤(其中20公斤牛肉),处理屠商1人,下达关停私屠滥宰窝点通知书3家,查扣私屠工具28件,销毁不合格肉品240公斤(其中20公斤牛肉)。

延伸阅读: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十一黄金周,中秋节放假,给旅客出行和探亲访友提供了良好的时机。作为客运公司,如何圆满完成旅客运输任务,把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公司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安全第一

遵照xx技[20xx]79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司于9月x日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经理xx在9月23日安全学习会上教育广大司乘人员节日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遵法守纪,严禁超员、超速、疲劳、占道驾驶,切实做到有礼让无礼,礼让三先,不抢一秒。结合秋季有雾的特点,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遇有大雾、团雾就近服务区休息,宁可晚班,不能盲目行驶。行驶途中要有防范意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交通工具搞破坏。

二、分工明确、重在落实

节日期间不放假,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职。每天早晨坚持一线值班制,现场管理。节前安技科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排查,节后又下路对长途客车进行安全检查,使司乘人员认识到节日期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公司院内悬挂三条安全横幅,同时板报、展板和电视安全教育片,每天播出和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加强内保和消防及三品的检查,针对生产区、生活区进行了重点防控和巡查,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特别在10月1日上午接到集团公司的紧急通知后,召开经理办公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的会议精神,并迅速传达到各科室,且要求及时宣传到司乘人员中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三、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事关企业的生存发展与社会稳定。我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阮董事长先安全 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指示,认真落实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措施,保证了生产平稳有序,车辆安全运行。

我司国庆节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了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这充分说明安全工作只有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才能较好地完成旅客运输工作任务。

阅读拓展:

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部署会讲话稿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地质灾害防治、民爆物品和建筑安全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决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第三季度以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7.14较交通大事故的发生,致使我们上半年取得的工作成效被否定,全年目标任务考核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通过前段时间督促检查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个别乡镇道安办无专职办公人员,存在身兼多职现象,少部分乡镇经费保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路面管控不力每月组织上路查车次数少,未坚持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上路查车,路检路查台帐信息不全,档案资料管理混乱。三是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未真正形成,统一行动多由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积极参与和配合。四是隐患车辆较多。据市道安办通过大数据统计,发现我县共有301辆逾期未检验小型面包车,1049辆逾期未检验货运车,数千余辆摩托车逾期未检,隐藏极大的事故隐患。当前,随着中秋、国庆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做到工作部署到位,人员组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社会化管理,抓好农村交通事故防控。中秋、国庆期间,各类红白喜事较多,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小型客车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现象较为突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压力较大,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把监管力量延伸到村组,认真执行农村红白喜事包租车辆报告审批制度、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上路查车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上路查车,道安办、派出所每周不少于2次,做到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今年,我县被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省道隐患1处,市级挂牌督办高速公路隐患5处、省道13处、县道8处,县级挂牌督办县道9处、乡道7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段、高速路政大队要按照整改要求,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省、县、乡道主干公路交通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已缺失的,要抓紧完善,保障车辆、行人安全通行。在治理隐患时,要认真收集治理前后照片,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通村(组)公路的隐患排查力度,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牌,不能通行的要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通行。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县公安、安监、交通、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严查货车超限,客车超员,摩托车、小型客车超载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要优化路面警力,对城区、过境省道的路面管控定岗、定员、定责,执行好交警下乡赶场制度,每月在城区至少开展3次以上集中联合行动,尤其要加大对城区上、放学时段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的查处力度。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管,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县农机部门要强化农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农机安全。县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各客运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车辆、从业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落实行业监管措施,杜绝病车上路。

(四)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凡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措施不落实、有失职漏管行为等因素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密防控,坚决杜绝各类社会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但从历年火灾形势来看,10月至1x月期间为火灾高发时段,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酒店、宾馆、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人员聚集,火患清剿工作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科学研判,采取强有力措施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火墙。

(一)扎实抓好农村火灾防控。各乡(镇、街道)要将责任明确到村、组和具体人员,落实党政领导、驻村民警、包村干部包保责任,建立村(社区)消防队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网络。特别是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一定要将本辖区的消防规划一并纳入,做到同步推进。各乡镇派出所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根据当地民俗节庆活动和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切实履行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要安排专人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乡镇消防工作深入推进。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文旅、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卫生、教育、城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商场、农贸市场、车站、地下停车场、宾馆、ktV等场所为重点,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县消防大队要加大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的排查、举报、整改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继续推行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酒店、餐馆、超市、网吧、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确保第一时间消除火患。

(三)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战备和演练,提高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县消防大队要认真做好执勤备战工作,强化消防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群测群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相对稳定,但受前段时间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地质灾害点隐患还在不断加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继续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及群防网络体系。县国土局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和巡回检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山区村庄和中小学校、在建的交通、水利工程、正在开采的矿山、泥石流沟口边的群众住宅等作为排查重点,进一步加大对A、B、c类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力度,对已经发现的所有地质灾害险情隐患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明确责任主体,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密切关注其变化情况,出现灾情前兆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灾害,要以最快的信息传递和报送方式及时上报县国土部门,县国土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查明类型、成因,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意见。

(三)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县国土局要会同气象部门,根据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预报经验,充分利用联动呼叫平台,发布更加精确的预报信息。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落实防灾、监测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乡(镇、街道)有防治负责人,村、组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为指导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四)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凡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查报批,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经评估和防治工程设计而擅自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该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四、强化监管,扎实抓好建筑安全工作

每年的10至1x月,是各个项目赶进度、抢工期的重点时段,也是施工事故多发期,各乡(镇、街道)和县住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和指导。由于群众普遍缺乏建房基本知识,在建房选址、拆除旧房、房屋建设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安排村管站人员对正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房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巡查,特别要做好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工程的监管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进行整改,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县住建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房屋建设、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建房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前阶段排查出的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不能居住的,要将人员迅速撤离,确保安全。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对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对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施工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意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县住建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督促房开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确保各物业小区和谐稳定。

五、严防死守,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

前段时间以来,全县集中开展了砂石厂优化整顿工作,对不符合开采条件的砂石厂进行了取缔,同意作为临时料场继续开采的名单已由县公安局通知各乡镇派出所,会后,各乡镇要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对本辖区的砂石厂开展一次检查,对已被关停但仍在继续生产的要及时向县安监部门报告,发现违规使用民爆物资的要及时上报县公安局进行处理。县公安部门要进一步严明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和管理、疏于监督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和企业立即要停供民爆物品,对非法购买、使用、转借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七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抓好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地质灾害防治、民爆物品、建筑行业等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要一定要攻坚克难,在措施上更严,在手腕上更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阅读工作总结频道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一文,希望帮助您解决写工作总结的需求和参考,如果本文还未解决您的需求,可以继续访问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培训餐饮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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