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把栏杆拍遍整本书读后感 > 导航 > 边城整本书读后感

把栏杆拍遍整本书读后感

边城整本书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边城整本书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边城整本书读后感 ,欢迎阅读。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俱为女子,我却原本并不喜欢翠翠。

十四、五岁时第一次读《边城》,就不喜欢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女子。十五岁时的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皆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活脱脱就是一个自然之子,有着原始的善良和纯真的可爱,应惹来无数爱怜。

可那时的我却不喜欢,觉得这个女子的纯真过了份,这是她保护自己的盾牌,也是尖锐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地刺伤了那些深爱她的人。她的不谙世事,她的含蓄懵懂,全变成一条条致命的引线,引向最终的惨烈。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只有最后的悲哀结局,如同改编的同名电影里在昏黄温暖的色调下,却隐隐透出烟水空蒙的凄寒。

这是我一直都不懂的故事,也是我一直都不懂的世界。作者笔下的茶峒山城,只是一个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境小城,在故事里却仿佛真正成了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安静角落。在那个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时代中,不管别处的人们如何不幸挣扎,生死存亡的恐慌感都似乎永远弥漫不到这里。热闹充满生气的小河街,妇人聚集的吊脚楼,负责摆渡的老船夫,在难却盛情的收下过客的一枚铜板后会转送一大把的烟草叶。在那里就连世俗最为不齿的妓*,“也永远那么浑厚”。她们可以为了生计接待四川商人,也可以把所有的眼泪快乐牢牢地系在归期不定的水手身上,有着古代女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勇气和无悔,“较之讲道德和廉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样的水土和民风养育出的翠翠,有我想象中的淳朴,却没有意料内的勇敢。一如她的那段伤痛初恋,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一个简约和克制导致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三角故事,作者舍弃了传统的情节要素,没有门第之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多了民主和放手。可那个女子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回望那一川碧溪,带走自己的爱与希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理解这样的含蓄,也不喜欢翠翠的纯真善良毫无机心,当这些品质成为一个人性格的全部时,反倒失去了最基本的一点可爱。于是,我离开这个故事,忘记翠翠,忘记湘西清亮的白河,继续经历自己的青春岁月。

时隔两年,因缘际会下我再次翻开《边城》,只因为怀念起湘西瓦蓝的云天。故事里的翠翠在成长,已经走到了自己命运中最为重要的转折点。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固执地等待,等着那个年轻人回来一同去采最喜欢的虎耳草。故事外的我也在长大,走过豆蔻年华,面临着少年人走向成熟的蜕变。而当我怀着这样的心境再次去读这个早已熟悉的故事、读到最后的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时,心底的那份惨然和惋惜尚在,却多了几许释然,并不再过多地执着于因那些巧合误会所导致的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收场。若说两年前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的是温暖中透出凄寒,那么两年后我不仅感受到全篇无处不在的寂寞孤独,也更执著于其中几许温暖的色调,依旧昏黄,却足以照亮我的心房。

而两年后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俱为女子,翠翠却真是特别的。她不应仅仅只是爷爷疼爱的对象、男子梦中的理想,也是女孩子心中永难消逝的情结。再读时,我不再指责她的懦弱隐忍,而是喜欢她的活泼率真,也爱她的含蓄。因为这才是每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心中最纯真的一面,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再品与翠翠有关的章节,我看到了两条线索推动着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最明显的一条自然是三年的端午节,这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第一年的端午节由翠翠的回忆带入,与茶峒山城一样,他与傩送的初遇仿佛也是静止于时光中的美好。黄永玉曾以此为题材作过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回眸间却有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画面即使只是最简单的白色,也足以在人的心上幻化出万紫千红。即使后来有漫天花雨,在翠翠的印象里也没有那个端午所经历的事甜而美。第二年的端午节,翠翠和爷爷在顺顺吊脚楼上避雨,那个场景在电影中拍得十分温馨祥和。天保一家送的大白鸭和尖角粽子,船总与爷爷间关于翠翠婚事若有若无的谈论,不仅再次体现了地方人情之美,也为下文情节发展提供了一个小小的契机。而到了第三年的端午,所有事纷踵而来,然后走向最后的终局。这三年的端午节对于翠翠的意义不言而遇,也是她感情最明显的体现地。

不过不同于两年前一直认为的爱情,再读时我却对那两个男子的感情产生了小小的质疑。也许是着墨不多的缘故,天保和傩送的感情仅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上。翠翠的纯真美丽,是区别于其他女子的特别,也正是这份特别吸引了他们。可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只是把翠翠当成一件最美好的东西那样小心翼翼地去追求,可以兄弟相争,可以唱一夜的山歌,可心底其实想要的在这一块纯澈的水晶之外,还是一个节俭持家的女子。但愿这只是我对男子的偏狭。

可是翠翠,在这时却真的初尝到爱情的甜蜜,焕发出少女的光彩。她会在骂人后听到对方名号时“心里又吃惊又害羞”,沉默一个晚上,也会在爷爷提到嫁给天保时又羞又气地掐断话头。而在面对爷爷正式讲起求婚时的心念更是如电般瞬间即是百转千回,她的心会轻轻地跳动,会即使不知所措也装作从容地等待爷爷的决定。而当心上的事落空时,此刻的心理描写犹为精彩:“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她的惊愕和极度失望,以及妄图掩饰的心理过程,在看似随意的动作中暴露无遗。其后面对爷爷的泪水,她的心中又烦又乱,想哭又觉得没有理由哭。就是在这一刻我仿佛明白了过去一直都不理解的事,翠翠并非不愿去大胆争取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情,只是自身少女含蓄的性格,以及对爷爷的顾及使她不知所措,只能以不回应的方式来回应。看似不合情理,却恰恰是人之常情。

而这种人之常情,却恰恰是当年的自己所不懂的。所以很多路必须亲自走过,才能知道坎坷波折,很多故事只有一读再读,才能体会个中情味。当读到另一条暗线时,才蓦地惊觉,翠翠走过的路,难道不就是自己曾感知过的一切。印象中全篇有四次将翠翠与“新娘”二字联系在一起,有年少无知时扮做新娘的懵懂,也有情窦初开后追看花轿的好奇。她会欢喜会红脸,会爱听取茶峒歌声的缠绵,也会为一片云一颗星而孤独凝眸。看到这里,现在的我会抬头微笑,无论上天赋予了女子多少种不同的性格,在此刻的心绪纵横旖旎情思当皆如是。所以当全篇最后一次在爷爷的葬礼上出现“新嫁娘”这三个字时,才会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哀凉。梦起之处,梦终之时,翠翠就这样以痴痴站立的方式无声地回应了自己年少梦想的如此终结。面对至亲的离去,至爱的离开,此刻的翠翠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感。若说前面的娇羞含蓄引人怜惜,那么这时她的默然更贴近我的灵魂。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语人生。我想没有经历过青春的甜酸凉薄,大概也不能懂《边城》。就好像当年老师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边城的民风淳朴,边城的珍贵难寻,当时的自己却只是不以为然。作者的语言的确很美,平淡如水却自有芬芳,景物描写引人入胜,但是否就真的是独一无二?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怀疑。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越发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所以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同样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应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边城整本书读后感]

f132.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汇编8篇


冰心读书奉行九个字:就是“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读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会让人忍不住进行思考。读后感可以记下来我们在书中神奇的发现。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俗世奇人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也许下面的“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正合你意!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老师推荐给了我们几本书。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叫《俗世奇人》。读了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天津有很多有着不同“超能力”人的故事。比如其中的“认牙”认牙虽不记人,但却记牙。再比如说“神医王十二”,虽然不是医术高,但脑子很灵活。还有“冷脸”,去听相声却不笑,等等有趣的故事,都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令我影响比较深刻的有一篇名叫“张果老”的故事。主人公索七可是个爱瓷器的人。文章讲述的是他逛街时见到一家瓷器店中卖的六个小瓷人,走近一看,各个有姿有态,可这明明是八仙人,怎么只有六位?他只好先买下了这六位,跟老板说下次有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他。过了几天。索七又来到了这家店,发现又出来了一个瓷人,和那六位是一套的,于是便又买下了它,这次还少一个“张果老”。于是这几天索七到处去找“张果老”,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街上一人,手里拿件东西在卖,定神一瞧,正是他要的那个“张果老”。他欣喜若狂。出高价买下了它。这下索七便心满意足了。傻傻索七被就这样被奸诈又口滑的卖家骗了钱财。

另外我觉得这本书有2个好:

第一是文字好。例如对人物的描写。外貌,语言,动作,神态,以及心理,都写得很生动。以及书中的用词也很丰富,冯骥才先生采用凝练朴素,有幽默活泼的语言,将故事娓娓道来,叙述流畅自然,又和谐有趣。再说里面有偶尔还插入一些天津的方言,更使故事变得是风趣幽默。

第二是故事好。因为每一篇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在各种场合发挥自己优势,看着就想着自己亲身体验这种技能,有趣极了。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点,人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应该善于发现自身独特优点,不断的强化提升,说不定就变成自己“超能力”,有了超能力,就可以成就自己不一样人生。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2

这《俗世奇人》是一篇一篇的写人文章,里边的刷子李特别有趣。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3

苏七块,正骨拿环,只见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擦咔擦”,不等病人觉得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刷子李,刷墙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

张大力,人如其名,力大无穷,听说有一块石锁上还写着:“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大回是垂钓能手,只凭一根竹竿子,一个针做的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的细线绳,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做鱼漂,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掉光了。

书里奇人还有很多,比如泥人张、蓝眼、狗不理、好嘴杨巴等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天津卫名噪一时。

读着作家写的故事,我有时笑出了声音,有时也愁眉不展,有时竟然手舞足蹈。但更多的是思考,作家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它除了娱乐之外想告诉读者什么呢?

我默默地思索着:我读懂了什么?难道作家是想告诉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奇人”?只要你能找到自己的长处,并持之以恒努力练习。

留意身边的同学,不也有那么多“奇人”吗?有同学画画,画什么像什么;有同学口算每次都最快,而且不错一题;有同学背课文超快,总是第一个会背,还一字不落;有同学短跑特别厉害,一不留神就到了终点;有同学乐感特别好,只听过几遍歌曲,就会哼唱了……究其原因,除了天赋以外,更重要的是浓厚的兴趣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可见,每个人都可以是“奇人”,只要我们能找到自己的长处,严格要求自己并持之以恒,就能让自己的技能高于别人,就有可能成为三十六行里那一行的状元。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4

《俗世奇人》中最大的`亮点,就在于“俗”和“奇”中。——这是我看完后最直观的想法。

确实,这本书妙就妙在“俗”和“奇”二字,更有特色的是作者用了当的特色方言来渲染,更是让人沉迷其中,而其中的《泥人张》又是我最喜欢故事。

在《泥人张》中权贵义子海张五就是俗世的体现。文章中的海张五:耀武扬威、大脑袋、矮胖身,身后跟着的小跟班也不可一世似乎自己也很厉害似的。再看看饭点中的人,看见海张五来时个个闭上了嘴巴,唯恐得罪了海张五,海张五也乐得享受。哎,这一幕倒是让我看出了这世间的俗气!

偏偏在这俗世中就有那么些奇人不理会权贵的虚张声势。泥人张,本名张明山。那泥人张可不得了,看见海张五进店,也不起哄,像是聋了一样。照样自顾自的吃饭,还东张西望,观察着人们的表情。这些人都怕海张五,泥人张可不怕!为啥?因为泥人张是手艺人,这倒是让我知道了手艺人的好处。

嘿!这一来,海张五可不干了,开始和身边人谈起泥人张,谈论起泥人张的各种是非。都说“艺高人胆大”,泥人张还真是往鞋底一抠,抠下块泥,一下两下捏出个人形。嘴上倒是没停还吧吧唧唧吃着菜。良久,“啪”一声,泥人张把泥人按在桌上,结账,走人。海张五不忿:“这破手艺,贱卖都没人要!没想到,’第二天,街上还真出了一排海张五的泥人,旁写着”贱卖海张五”。

奇了!俗世间还有这等奇人!泥人张不仅手艺奇的精湛,行事风格也令人拍手叫好,大为解气。让我惊奇的是泥人张不论什么时候都平静如水的心态。也让我领略了什么叫奇人的滋味和心境。我觉得这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5

在x那里边,有碱有盐还有硝,因生出各色性格的人,又热又辣又爽又嘠又不好惹。因之,我从小就常听大人们说起x那儿一群群乡土怪客与民间英雄,叫我拍手称奇叫绝,打心眼里佩服。我觉得,如果没有这些人物,人们应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x卫了。就有这么一本书,它把x那一方水土独有的人物写出来,那些人物从作者的笔管钻出来,然后一个个活脱脱地站起来,独立成篇——那就是冯骥才老师写的《俗世奇人》。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x人好把有绝活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知道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

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接骨的、拔牙的、刷墙的、偷盗的、钓鱼的、卖古玩的、做小吃的、靠吃家产的、为人算命的、替人打官司的······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医术精湛的苏七块;聪明机智的杨巴;力大无穷的张大力;疏远冷漠的冷脸;做工娴熟的狗子等等,在这些人身上,许多有趣的故事和高超的技艺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读完了《俗世奇人》,我受益匪浅:那些俗世奇人一开始并非全都是奇人,而是在一次次磨练后练出来的,就像于谦的诗里写的一样“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并不是天オ,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现代童话之父安徒生曾说过“一个人必须经过一番刻苦奋斗,才会有所成就”。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将来才能有所成就,这样,我们也能成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6

《俗世奇人》这本书十分好看,里面介绍了36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本书作者冯骥才将他们生动形象地刻画出来,吸引人的眼球。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有从来没笑过的“冷脸”,有卖糖药的“四十八样”,还有以假乱真的马二。但是最让我难忘的仍是好嘴“杨八”。杨七和杨巴是搭档,他们一起开了一家茶馆,生意十分兴隆。我从“杨七自有高招,他先盛半碗秫米面,便撒上一次芝麻,再盛半碗秫米面,沏好后又撒一次芝麻。这样一直喝到碗底都有香味。”“芝麻必得炒得焦黄不糊,不黄不香,太糊便苦;压碎的芝麻还得粗细正好,太粗费嚼,太细没嚼头。”这几句话中可以看出杨七手艺很好,但光手艺高也没有用。三分活七分说,死人说活了,破货变好货,买卖人的功夫大半在嘴上。

到了需要逢场作戏、八面玲珑,看风使舵、左右逢源的时候就更指着杨巴那张好嘴。杨巴好嘴名不虚传,我从“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这句话看出来。

《俗世奇人》这本书十分好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的绝活,推荐你们也去看看。

指导老师点评:推荐一本书,作者能抓住印象最深的一点进行说明,小作者对杨巴的能说会道作了描写,很有趣,这本书还有几个人个性特异,可以稍作介绍,吸引作者的眼球,使读者迫不及待地看这本书。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7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俗世奇人》这本书就是写这些“奇”人的。这本书里的奇人大到文武百官、小到普通百姓;文人、武人、小偷、神医,这本书里应有尽有。这本书也是天津地区民国初期的写照,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浙江宁波人,出生于天津,是中国当代大作家,作品有《神鞭》、《三寸金莲》等。

《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许奇人,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是燕子李三。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小偷,但他偷富济贫,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我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人品,还因为他的故事好听,他经常偷富贵,济穷苦人民。当他偷东西的时候,就会在被偷者的家里画一只小燕子,给穷苦人钱的时候,都是从窗子扔进去一个赚钱的小袋子,袋子上有一个小燕子。据说他原先叫李三,因为他偷窃东西画燕子,所以人们都叫她燕子李三。这本书还有许多“奇人”,像大名鼎鼎的“泥人张”捏泥人的技术一流‘’工人界的精英“刷子李”刷墙的技术几乎无人能敌,“苏七块”神医眼疾手快,不给病人痛苦…

这本书里的人大多数都可以做到现代人认为神奇的事情。以前我以为世界上没有人能像超人一样厉害,但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改变了想法,原来奇人到处都有呀!在古代就有许奇人,更何况在现代?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做未来的“新世奇人”啊!

俗世奇人整本书的读后感 篇8

俗世奇人,一听就知道,就是平凡世界里的奇人。

这本书里有许多的艺人,刷子李、张大力、泥人张等。

先说泥人张吧,他的泥人栩栩如生,张海五嘲笑他,他就用泥人的方式把张海五做了一两百个大回他的钓鱼技术可是厉害,钓王八的时候,他就用一枚小铜币就解决了,据说他最多七天就钓了几千条鱼。

我家附近的卖小吃的也有技巧。世界上的人,只有努力才会成为俗世奇人。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书叫《俗世奇人》的一本书,而书的内容是古代名人的故事。这里奇人中有苏七块,刷了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等奇人。大家肯定认为有的名子很古怪,其实这是他们的.外号,剩下的这是别称了,而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冯骥才了。

这本书对于我的感受是像在看一场电影,在看之前能用预告片和题目和谐背景来知道,大概的但是看了这场电影之后才能知道电影的所有的内容和知识。我也可以在学习的小船上加速及时。

学生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整本书的感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完李娟写的《阿勒泰的角落》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阿勒泰的角落》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整本书的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整本书的感悟(篇一)

我没去过阿勒泰,但李娟告诉我,那是一个精彩的地方:碧蓝苍穹下,牛羊成群,时光随小河流淌,自由同飞鸽翱翔。在这里,一个普通人为了还账会苦寻一个季度,一只雪兔为了自由也会卧薪尝胆,以生命掷下豪赌,深夜中裁缝店的一盏孤灯就能驱散一切孤独,冬日里一辆粉红色大车便可承载起几个村庄的旅途。

阿勒泰的生活对我来说实在过于新奇,那里像是一片充满魔法的土地,美丽遥远,初读《阿勒泰的角落》时,我便被阿勒泰深深吸引,此前我也从未对想到达某个地方有如此强烈的渴望。

但其实阿勒泰的美是与李娟的视角分不开的,如果仔细回味全书,其实好多美丽的场景在现实中不一定能被我们接受,在商店时花竟然都能在柜台间绽放,那场景一定很美,但是花多的地方虫子也不会少,就我本人在草原游玩的经验,晚上如果再点一盏灯,除去吓人的飞蛾和甲虫纷纷出现外,蚊子也会咬得你无法入眠。还有那块被香气熏得酥软而掉进锅里的强泥,听起来幽默有趣,但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一定感觉不到任何浪漫,没准还会把锅直接扔掉。我相信,如果我这样评价阿勒泰——那是一个人烟稀少,贫穷落后的地方——一定不会有人反驳我,因为这就是事实,但是阿勒泰的角落亲口告诉我的,不是李娟总能看到那美丽有趣的一面,也总能让我们发现生活的美好。

或许我所憧憬的阿勒泰在地图上是找不到的,我所向往的那个角落仅仅是一个善于感受美的灵魂眼里的阿勒泰,这样的灵魂永远不会苦于在生活中苟且,因为生活于他们而言只有诗和远方。

就我们每个人而言,我们没有足够宽广的视野一睹天下美景,也没有足够宽大的臂膀,一览世界的万千姿态,我们终究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生活一世。但只要相信我们所处的角落一定很美丽,是广袤草原中的一袭长裙,或是海边深蓝中的一抹魅影,或是月下的一声吟唱,又或是灯光下舞动的笔墨……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属于自己的一片精彩的角落,也许空间不大,但值得我们享受一生。

学生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整本书的感悟(篇二)

用了长达十四个小时读完《阿勒泰的角落》,也在作者的笔下访遍了阿勒泰的角角落落。

初读李娟的书是从《冬牧场》开始的,那是一个飘雪的季节,我半躺在充气沙发上读这本书的。说真的,很惭愧。我们的经济条件早已达到了温饱的水平线,可她们还在温饱线上做垂死挣扎。在《冬牧场》一书中,人们要去很远的地方背雪,做为生活用水,捡牛粪羊粪做燃料。居无定所,经常要随着季节而迁移。零下四十度的温度下,没有取暖设施……但是寒冷没有将人们生存的意志打垮,人们还是沉浸在小而琐碎的幸福里。文字朴实,但毫不枯燥,反而被她们这朴实平凡的生活所感染。没有比较,就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有多美好;没有比较永远也不知道我们都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再读《阿勒泰的角落》感受又不同。似乎一家人的生活好起来了,有自己半流动的裁缝铺,小杂货店,还可以修鞋。作者一家人在阿尔泰深山牧区过着游牧生活。喀吾图、巴拉尔茨、沙依横布拉克、桥头,书中描述的就是发生在这几个地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喀吾图:看他拉面的男人、因为语言不通,把雪兔当成黄羊买回家、家里的裁缝店怎样去应对不同身材的人……在巴拉尔茨:五岁好动的叶尔保拉提一家、河边洗衣服的时光、巴拉尔茨的一些夜晚……虽然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通过作者的笔,摇身一变成为童话故事。在沙依横布拉克: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和喀甫娜做朋友,因为给喀甫娜做的马甲又肥又没有样子,而且门襟还熨糊了,就这样她们成了朋友;最逗的一段就是到外婆出去玩。谁都因为外婆年龄大的问题不想带她出去,可外婆很机灵,提前做好出发的准备,甩都甩不掉……读到这段都能笑出声来。虽然整本书都是描写生活中发生的故事,没有起伏的情节,平平淡淡的。但是,平平淡淡中透着对自由的向往,对宁静的追求。

学生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整本书的感悟(篇三)

人活着,就是要一种淳朴的感觉。不论一生有多贫穷,都要活得开心、快乐、满足,不要抱怨、伤感。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短暂而又漫长的,总会有离开的那一天。所以,不要有遗憾和不满,在眼轻轻闭上的时候,脑中浮现的都是美好和希望。懂得欣赏生活的美好,停一下,放松自己,生活就会晴空万里。

生活中,快乐其实就在身边。像书中的“蝗虫来了”一篇小文章,就充分的写出了穷人家的孩子的快乐。文章中的孩子,纯真,充满了好奇心。他们喜欢观察蝗虫,它们正好对称的翅膀,灵活的腿,敏感的须子,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而这,正是童真的美好。欣赏夕阳,感受大地的温热,太阳落下,一轮圆月当空照。抛掉烦恼,享受美好。人为何要有如此多的要求和愿望,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愿意与外界交流分享快乐,这样做就只有一点,那就是永远的不快乐和不满足。人们常说:“知足常乐。”这句话人人都知道,而谁真正可以做到呢?用淳朴的眼睛欣赏世界,世界也会变得美丽。但我们总是太过虚荣,为了那远在天边的理想而奋斗一生。而其实,当你静下心来,看看夕阳的余晖,大海的波浪,鸟儿的飞翔,享受身边的一切,你就会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值得你哭泣和悲伤?当你为了物质去追求的时候,停下来,享受生活,物质也变得没有那么重要。累了,就休息一下,受伤了,就等它愈合,停下奔波的脚步,品味近在咫尺的美好。而且,对于无法改变的事实,要欣然接受,不要与它做无谓的抗争。也许,仔细想想,它们也挺好。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可爱美好的小文章,有袖珍兔不“袖珍”,金丝熊“小耗子”,慈祥的奶奶,善良的母亲,和他们之间微妙的爱。这些,都是贫穷但不低贱的好人,这些,都是幼稚但不缺乏美好的生活,我向往这种生活,但是,应该不会拥有。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它的淳朴和淡淡的一抹乡情。再浓的咖啡,也不如清香的茉莉花茶……

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精】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阅读完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范文资讯网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一)

“被越多的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得最荒谬。”

“越多的人”一定是数量的集合,数量会改变质量,或者说数量会导致错误和谬论?这个命题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是这样表述的:群体的证词毫无意义,他们只会撒谎。在怀疑和数量之间画上等号,看出来是古斯塔夫·勒庞对于群体研究的勇气,但是同样传递着一种并不严格的论述逻辑,甚至是和他之前所提出的“数量就是真理”的命题相悖,或者说,在他看来,真正的“数量”是赋予了一种“正义的错觉”,所以群体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的群体会相信什么?“群体相信一切不可能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逻辑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情理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存在的事情,唯独不相信现实生活的日常逻辑。”也就是说,群体是在正常逻辑和认知之外的,非理性的存在直接导致群体充满了神话特性,或者说所谓的谎言不停地被杜撰出来,从现实进行否定,从而否定时间内部的那些事实,甚至会杜撰历史,“历史变成了纯粹的想象”,在这个意义上,群体倒是在进行着颠覆,这种颠覆一方面是制造自己的神话,一方面又解构以前固定着的历史和神话,比华和新约的上帝,作为神化的形象受到质疑,而最后的落脚点是历史到底有多少是可信的?“历史才会最大程度地背离它的本源,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这不仅是群体在质疑,同时也是古斯塔夫·勒庞自己的声音。

用古斯塔夫·勒庞的质疑开始群体的旅程,其实我完全是在检索作为心理学的群体研究在个体阅读中会带来多少惊喜。作为一部“心理学的经典名著”,《乌合之众》这个名字一开始进入我的阅读范围,就是这个标题所传达的可能歧义,或者说,我相信古斯塔夫·勒庞的研究是理性的,是客观的,对于群体的特征、心理、社会基础、表现形式等方面的论述一定是通过各种研究得出的,也就是说在充满浓浓学术氛围中横亘着一个叫“乌合之众”的定义,多少有些可疑,直接说,“乌合之众”所传递的贬义实在无法和我观念中也已形成的理性客观研究的“群体”搭上界,所以我会很小心地询问:我是乌合之众吗》或者说,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当然,这种感受完全是浅层次的,也完全是在阅读之前形成的浅显感受。当进入古斯塔夫·勒庞的文本世界,其实我越来越发现了一种可怕的脱节,个体的阅读必须带着个体的特性和理性,甚至是某种思考的智力活动,是完全没有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行为。而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却是一个不展示个性的群体,身体或者经历体验在阅读中几乎等于零,这就会造成我的理解对于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群体来说,仅仅是一个理论可能。

个体之死。正是古斯塔夫·勒庞群体理论最关键的一个内容,“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做群体。”而在群体形成之后,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群体中的个人完全不同于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个体特征完全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也并不是个体的有意为之,而是群体特有的潜意识消灭了个体的差异,“表现出差别的异质化被同质化吞没了,最终是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改变个体的不光是个性,还有智力,在群体中,个体的只有很普通的品质、智慧和最基本的智能,甚至只具有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所淹没。”不仅缺少个性和智力,甚至成为愚蠢的代名词,而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进一步得削弱个体,是个体的存在成为群体的一种庇护,也就是说,群体掩盖了个体的错误,而成为道德的避难所,所有的约束和羁绊都不存在,个体“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以致泯灭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没有谴责和审判的群体中,个体成为“无名氏”,无名氏就是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这个简单逻辑使个体在群体中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相互传染,相互暗示,直到个体完全被群体性催眠,也就是“他沦为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这种群体带来的迷信力量支配着个体的一切,个人变成了玩偶,成为“文明阶梯上的倒退”,在近乎“癫狂”中上演着闹剧和惨剧,虽然在旁观者和历史的维度来看,个体是身不由己,但是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个性泯灭和智力下降,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完全变成群体奴役者,而这种奴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心甘情愿,加上人格的脆弱,“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便会成为偏执,而群体也成为“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群体是一个对文明一无所知却充满了破坏欲望的野蛮人。”

乌合之众完全是迷信的结果,是被催眠的奴性,而在历史进程中,乌合之众扮演了可怕的角色,“整部十字军东征史,毫无疑问是历史上最严重的集体狂想。”是的,在历史上,群体给了一个无法接受的观念,,那就是:“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除了法国大革命之外,宗教改革、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法国的宗教战争、西班牙的宗教法庭,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和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所谓的偏执,其实建立的是另一种信仰制度,而这种制度和宗教不一样,但是有着那种癫狂的性质,近乎疯狂地毁灭对立着的任何力量。

从个性和智力的泯灭,到群体对个体犯罪的庇护,直到最后群体奴役个体使其成为迷信的力量,个体完全变成了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行动的个体,而在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群体间,必然会有一种信仰,会有一种秩序,会有强权,这就是领袖的诞生,可以说,领袖一定是在群体的个体出现癫狂中才会出现,拿破仑说:“群体永远都在渴望强权。”这种强权就是英雄,就是领袖。“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那么,如何成为领袖?古斯塔夫·勒庞说:“只有最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而这种极端的标准就是“最容易兴奋的、半癫狂者、神经有毛病的以及一切处于疯子边缘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领袖也是缺乏理性,或者说,这也正是群体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到来只为个体寻找统治的借口?“领袖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也就是说,在群体是甘愿被统治,甘愿被强权,而他们这样做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为自己寻找出路,“就是让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成为“乌合之众”完全是为了给如何成为领袖建立方法论,他在描述领袖的动员手段和如何建立领袖的名望上,提供了很多的方法论,先天的名望+个人的名望所组成的荣誉世界里,领袖也就有了资本,而在另外的论述中,古斯塔夫·勒庞也大量谈及了作为群体之一种的陪审团、选民、议会等,同时谈到了如何掌控陪审团、如何建设普选制度,如何在议会中建立名望,如此等等,看得出在群体研究中,古斯塔夫·勒庞更重要的是在思考群体行为的同时,为意欲有所作为的人们寻找一种捷径。所以通篇来看,在论述关于群体的特征、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等内容之外,很少论及个体如何会成为群体的一员,又如何甘愿变成群体领袖和强权的奴役,其实没有哪个个体加入群体,是为了去受奴役,为了把自己个体消灭掉,也就是,古斯塔夫·勒庞谈到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的欲念构成了没一个种族的先天秉性”,但并没有抛开这个心理学上的概念,而从社会学、历史学等诸角度来剖析个体之于群体的属性。

其实,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分析中,很容易看出某种极端化的论点,比如“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群体不具备任何道德。”“妇女和儿童是群体谎言最有力的坚持者,他们的话往往不可轻信。”如此等等,甚至会拿自己的民族来开刀,对于法国大革命历程中的民族特性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拿破仑作为强权代表,完全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否定和批判的,“由于法兰西民族性格特征,使得它的民众绝不可能忍受任何刺激,只要对他们稍加拨弄,他们就会因此而陷入极端。”甚至还谈到了中国:“它死气沉沉的固有习俗,使得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

除了极端的批判,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对于群体中的个体和领袖的作用时,一方面指出个体的奴性使得他们迷信于领袖,一方面又指出,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极大的盲目性,把历史上的惨案罪因归于群体中的个体,也就是所说的“群众”:“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同时指出,“即使是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是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也就是说,群众决定着历史的惨案的发生,而所谓的君主、领袖却不能阻止这种盲目的力量。另外,在群体道德方面,古斯塔夫·勒庞一方面说,“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约束和羁绊没有什么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也就是说个体犯错误,只要在群体之下就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是庇护这那些罪责,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群体对于个人,存在着绝对的道德净化作用。”也就是说,群体一方面放任个体的道德败坏,一方面又净化道德。同时,在古斯塔夫·勒庞的论述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群体和民族、群体和种族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点,而是糅合在一起,有时候群体就成为民族的代名词,有时候又超越民族成为种族一种。所以,在最后《结束章:民族存亡的关头》中,完全抛开了群体理论,而重新唤醒了民族的忧患意识。在论述民族的出现过程中,他描绘了从民族的出现-种族摆脱野蛮-新文明的诞生-创造性工作-开始破坏的过程的“历史发展规律”,从而提出,“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也就是理想和才华消失之后,民族又变成了群体一种,生命循环过程就是使民族重新成为“乌合之众”。

“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又回到了一个理论的原点,里面有着他无法摆脱的悲观主义,“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我甚至觉得,在他身上其实就是对所谓群体的先天恐惧,对组成的那些消灭个性,泯灭智力,削弱智慧的群体的鄙视,甚至是一种革命性的”人民群众”的否定:“‘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除非你想获得一个最愚蠢的结果而相信他们。”也就是说,群体带来的革命完全是盲目而极端的,完全是情绪化和低智商的表现,是野蛮人而已,而“创立偶像,塑造英雄”取代人民群众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似乎是古斯塔夫·勒庞真正要做的。从这个意义上,古斯塔夫·勒庞的政治意义才是目的,也就是通过对”乌合之众”的批判来构建他的“民族理想国”。想起《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段话:“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似乎这就是对古斯塔夫·勒庞“民族理想国”的一个反喻。

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二)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著作《乌合之众》是研究群体心理的开山之作,是值得多次阅读、思考的作品。这本书其实在研究生阶段就已经读了一次,但是再读一次的时候,又有了新的不同的感觉。最近看之前读过的书,都会萌发出新的之前从未有过的感悟,常读常新。

书中对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进行了探讨,如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由于群体所屈服的冲动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群体也就极为多变。书中写到集体中暗示的传染性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这让我想起初中时的一件事情,可能在现在看来,我由于自己的不作为,也成为群体中的一份子。一个爱告状的女生,被班上男生无意中发现,从此在我们班受到了排挤。当时我们班一个非常强势的女生对她进行了“教育”,其实就是质问她为什么要将整个班级的小秘密告知班主任,当时这个强势的女生问我,要不要参与质问的队伍,可能由于小时候家庭极为严苛的教育,我选择了拒绝,可能如果自己不坚定,就会鬼使神差的成为群体中的一员。虽然我也是唾弃这种爱打小报告的人,但是让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质疑,我也做不到如此。

这样想来,历史上不论成功与否的农民起义、群众游行等革命群体的行为,也不一定是事先就有高瞻远瞩的计划的,也许他们是更倾向于本能的行为。他们只是受到了一种群体的鼓动,让他们变成了一个愿意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人。

作者在他那个时代所预言的:“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无疑将会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如今的信息时代,也分布着各种群体。伴随网络发展而来的除了惊人的信息量与便捷,还有网络上的“键盘侠”,他们在网络上毫无顾忌谈笑风生,语出惊人,但在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他们也是“伸张正义”的主力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吸引眼球本身没有毛病,但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形成极端观点,就易形成群体性网络暴力事件,进而对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这让我想到,自己关注的一个公众号,学术与社会。当然现在已经改名了,这个教授当时被指控猥亵女学生,网上一片的谩骂声,大家都在网络世界中讨伐着他,但是事情过去一年多了,好像事实真相和网络传言似乎不一致,但是大家所关注的不再是真正的真相,而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真相。

韩国是一个偶像群体非常庞大的国家,同时也是粉丝群体异常庞大的国家,大家在学生时代,或多或少都受到过韩流文化的影响。初中,能拥有一本韩流杂志,在我读书的时候都是非常抢手的事情,但是我更多看到的是,他们居高不下的偶像自杀率。有这么一种说法,韩国粉丝的容忍度比起中国粉丝容忍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要韩国偶像有一点失格,那么一定会成为粉丝群体的抵制对象,他们肆意的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对有错,但是有时候无形中变成了一把利刃。

“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一个人不能没有独立的思想,更不能被他人的思想掌控,那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但这也不代表个人要脱离群体,毕竟纯粹的个人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人这一生都是生活在群体中,从上学的班级学校到工作中的同事朋友,都处于群体生活当中。适应所处的环境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是单纯成为一个被群体驱动的机器,而是要努力提升自己为一个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个体。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针对研究学术说的,但我想这种价值取向也同样适用于将自己与野蛮群体区分的个人追求,永远永远不要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篇三)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阅读完乌合之众整本书的心得体会(篇四)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边城读后感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苗族湖南凤凰县人。《边城》写于1934年,全文读起来像一幅山水画,有一种静谧之美。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国,《边城》就是沈从文构建的桃源世界,一个乌托邦。整个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纯朴、一种信任、一种乡情。老子说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不外如是。

然而岁月流逝、时代变迁,战火已经点燃,就算《边城》这个世外桃源也起了一些变故,古老的秩序在崩溃,新生事物已经萌芽。

有人说《边城》主要以翠翠的爱情为主线,但综观全文线索繁多,主要展现了其独特的风土人情及一系列的人物和社会家族变迁。例如:翠翠跟老船夫爷爷一家;船总与顺顺一家;杨白马一家;水手、妓女、商人、乡绅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xing,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来历与背景,所有的线索交织在一起,这正是本书的魅力所在。以一个简单的故事,穿cha了整个地方的人文风貌,这就是一种写作境界。

翠翠天真浪漫,乡野长大,无拘无束,本是私奔的产物,是一种新生力量;老船夫为人正直,不肯多收一分船费,自尊自爱,独立抚养孙女,与人慷慨,并给予了翠翠充分的恋爱自由,是老一辈的开明人士;顺顺豪爽守信,重义轻利,公平公正,明达事理,具有领袖气质,是一方豪强;杨白马,老船夫的好朋友,战友,虽然描写次数不多,但是个调剂与倾诉的中间人,值得信任和托付,尽心照顾老船夫一家;就连水手、妓女都是一些重情重义的儿女,为了爱情也可以舍身忘利。整个《边城》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没有鸡鸣狗盗之徒,也没有作奸犯科之小人,似乎外面的战火并未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也并未改变沈从文的心绪。

纵观全文文字是轻快的,但在轻快的背后又隐隐体现了一种沉重、压抑感。即:旧事物的一种停滞,以及新事物萌芽后与旧事物更替之间的冲突,人置身于整个时代与环境洪流当中的一种无力和渺小。

然而时代在前进,历史在进步,象征旧社会的白塔最后终于倒塌,结尾也留下了一个悬念、一个希望,未来是一个更加美好、更加自由的世界,人终不能被环境所束缚,要从自己的《边城》当中走出去。

《边城》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

沈从文先生的一本《湘行散记》将我们带入了那陌生而又神秘的湘西,而他的《边城》让我们认识了生活在那片热土上的人民。

在我初读《边城》一书时,书的内容似乎只是一个发生在湘西苗族异地略带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当我再次细读两遍之后,其实沈从文还在全书中表达了些更深层的东西,除了爱情,更反映了当时湘西的一个社会。

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文化的眷恋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正如这位对于农民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的沈从文先生所说,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也正是在这朴素的叙述和《边城》中的几个普通角色中,我们所看到的却是漪澜万状,莫可方物。在全书中既有湘西温婉矫健的民俗风韵,更有着深入骨髓肌里的东方神韵,同时也不乏作者对于潜藏忧患的深层思考。

翠翠是沈从文心目中的湘西苗族文化女神。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麋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到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啾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心机后,就从从容容在水边玩耍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是优美、健康、自然,也正表现了沈从文先生发自心底的对于湘西苗族人民的热爱。不过这形象也含有深深的隐痛,黄麋一样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隐喻苗族先人在汉族的压力下,从中原地区向洞庭湖地区迁徙,并溯沅水退入湘西的深山里,深山是他们最后的庇护所和自由天地。

翠翠这个无所归依的孤雏无疑是湘西苗族文化的象征。

首先翠翠的身世就是个悲剧。翠翠的父亲是个绿营屯戊军人,严格地说,对苗族文化而言是一种异质。翠翠本身是汉文化(父系文化)和苗文化(母系文化)融合的产物。从翠翠父母的爱情悲剧里,我们可以看到汉文化同苗文化的不平等关系,以及这种权利关系在苗、汉文化关系上的历史冲突和历史悲剧。

而其后,大老天保、二老傩送同时爱上只与那象征着苗族古老历史的爷爷相依为命的翠翠,更是沈从文先生对于湘西苗族文化应有的未来进行的第一次更深层的审视。

很显然,大老代表的是依旧固我的传统苗族文化,而二老则代表着超越传统,逐渐发展的文化。他们同时爱上翠翠,这是两种文化观念为争夺湘西苗族文化女神的归属权而发生的历史冲突。沈从文先生深刻地认识到了当时世界的处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湘西文化也同样面临是保持现状或是发展进步的问题。但翠翠仍徘徊在大老与二老之间,自始至终未作出抉择。最终,爷爷死了,大老死了,这不正意味着湘西苗族文化不能再固坚自守?而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的二老最终会回来吗?这也许也是沈从文先生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吧!

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就是这样一部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边城读后感作文700字:《边城》读后感


川湘交界是茶峒,依山傍水有边城;远离尘嚣与世绝,平静祥和如仙境;山环水绕景如画,白塔屹立人如兰;一老一少孤相依,一狗一船常相伴。

读了《边城》这本书,脑海便有了翠翠这个缩影;看了《边城》这部电影,脑中就有了翠翠这个人影;重温《边城》这个故事,心中就想到了爱情,回顾《边城》这一情节,眼前便看到了亲情。我忘不了翠翠那一双不谙世事,清澈明朗的大眼睛;我忘不了翠翠那一张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脸庞;我忘不了翠翠那一段无疾而终,感天动地的爱情。

我也忘不了爷爷那一双饱含沧桑,深邃有神的眼眸;忘不了爷爷那一张皱褶慢慢,历经风霜的面孔;忘不了爷爷那颗疼爱孙女,关怀朋友的真心;忘不了爷爷那一种豁达开朗,海阔天空的释然。

翠翠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善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单纯,那么的清纯;她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动人,那么的热情,那么的勤俭,那么的质朴;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的勇敢,那么的倔强,那么的真挚,那么的纯情,那么的真情。失去了双亲的她令人怜惜,没有亲人疼爱的她叫人同情,和外公相依为命的她使人疼惜,和渡船为伴的她让人伤心,爱上傩送的她叫人揪心,矢志不渝等待爱人的她叫人痛心。

翠翠的爷爷是那般的善良,那般的朴实,那般的勤劳那般的勤恳,那般的忠实,那般的憨厚。他独自承担起了照顾翠翠的责任,一直在为翠翠的将来着想,为翠翠的未来铺路,他一直忠于职守,克尽本分,他一直乐善好施,不求回报。可是老天爷对他实在太不公平了,他失去了儿子儿媳,只留下一个苦命的孩子要照顾;他一心为自己的孙女着想,却让翠翠留在了等待的苦海中;他一直乐观讨生活,却不幸患病,死于非命;他一直爽朗豁达,但却带着不舍,带着遗憾,带着无奈,带着辛酸离开了人世,这样的结局,实在叫人心痛,实在叫人难受。

沈从文先生的《边城》留给了我们悲痛,也留给了我们深思,但愿每个人都能从中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看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得到一些有深意的启迪。

边城的读后感


合上《边城》,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这是一首情歌,由悲哀奏出。

可以说,这只是一场简单的三角恋,傩送爱翠翠,天保爱翠翠,翠翠爱傩送。也可以说这一场现代版的爱情闹剧,以悲剧结尾。我认为这是一曲情歌,悲哀的情歌。一曲情歌动九天,来得悄无声息,去的轰轰烈烈,但这也凸显了人xing的善良美好和心灵的澄澈纯净。

湘西小小的山城茶峒,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和谐静谧。一脚踏三省,宛如桃花源。沈从文的语言是诗画般的语言,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翠翠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傩送细心、善良,傩送和翠翠很般配可他们有了互相倾诉相爱之情的机会都被浪费了。最后在那命运手中,两人被玩弄。

天保豪爽,敢爱敢恨,拿的起,放的下,在兄弟手足情和爱情之间苦苦挣扎,最后放弃爱情,选择了远离,选择了成全,成全傩送与翠翠。

老船夫心地善良,虽然他曾为孙女的婚事设下障碍,但这也不能怪他,女儿的遭遇让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怕孙女重蹈覆辙。

顺顺虽是掌水码头,但他也是人,不是神,扼杀了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但他没有错。他是一个家长。

都是对的,所有人得没有错,(星辰ww)可结局就是无法挽回的悲剧:天保离开人世了,熟识水xing的他竟是被淹死的;老船夫也去了,在风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着白塔的坍塌;傩送离开大山了,孤独地走出,不知如今漂泊在哪里;翠翠像爷爷那样守住摆渡的岗位,苦恋的并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有些迷惘了,既然所有人都是对的,那么这悲剧从何而来?

或许,这就是命吧。该来的阻挡不了,该去的挽留不住。在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命运手中,我们不过是蝼蚁,可能有人想过反抗,那只是爱蹦的蝼蚁。命运只允许留下一曲悲哀婉转的情歌。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坏。

掩上书,泪水已干涸,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边城》的魅力就是这曲由悲哀奏出的情歌吧!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