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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的演讲稿

关于做好节约能源工作的意见工作计划。

在领导下达工作指令之后,那么现在是时候提前撰写好一份工作计划了。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更好的让我们有明确的目标,让我们少走弯路,更好的完成工作。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工作计划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做好节约能源工作的意见工作计划,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为更好地响应国务院、北京市和我县关于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号召,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建立、修改、完善局内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管理和信息引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改变现存的不合理使用能源的方式,形成全局上下自觉节能的机制,建成节能型机关。 二、具体做法 (一)深入动员,树立节约意识。 开展节约能源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关于节约的有关政策规定、节能科普知识和小窍门。促使干部职工切实树立资源节约意识。 (二)制定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1. 关于节约用电。 (1)要求人走灯灭;下班后必须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楼道、卫生间的电灯根据需要开启并随手关闭。 (2)办公电脑电源设置节电模式或者休眠状态,禁止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处于通电不使用状态。 (3)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适宜温度下不开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4)加强对照明设备、办公设备的设施的养护和维修,避免非正常用电损耗。 (5)办公室人员要加强巡查,杜绝长明灯现象发生。 2. 关于节约用水。 (1)严格执行人走水断流。加强日常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发生。 (2)量需为入接打饮用开水,避免浪费。 (3)日常用水尽量一水多用,日常洗浴、清洁办公环境时严禁浪费。 (4)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维修,避免因此造成的损耗。 3. 关于节约燃油。 (1)司机在日常出车时要节约用油,减低油耗。禁止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2)因公用车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司机见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在县内短距离办理公务原则上不派车。 (3)下班后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后院,如需外出必须说明原因,否则视为因私出车。 (4)节假日、双休日机关车辆必须停放入库,如有公事必须请示,未经批准,原则上司机不得动车。 (5)因公进京车辆要求从八达岭收费站进出,绕过营城子收费站,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派车单。 (6)司机在出车后要及时回单位,保证在岗。 4. 关于节约办公用品。 (1)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采购。增强常用办公用品采购的计划性,做好采购比价工作,做到按需采购。 (2)规范办公用品的领取,严格审批和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根据各科室以往同期用量确定单项办公用品领用指导标准,由科室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登记,对办公用纸实行最高限量领用,其他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回收的旧物由办公室统一处置。 (3)所有纸张双面使用,非正规文件一律使用背面纸,尽量在计算机上修改文件。 (4)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尽量减少会议文件印刷;准确计算发文数量并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严禁利用办公设施打印、复印非办公资料和私人资料;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月末制作复印统计表进行公示。 (5)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办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耗材,避免保管及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损耗。 (6)办公室要加强对办公用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浪费、违规使用的行为及时指正。 5.关于办公电话的使用和管理。节约使用办公电话,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 (三)加强监督,确保节约实效。 1.设立监督主体。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内部节约工作的落实和监督职责。办公室负责全局范围内的督察督办工作。 2.建立能源使用监督机制。 (1)设置专人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准确的统计办公用品、水、电、燃油等能源消耗数据,形成指导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和司法所。 (2)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杜绝不明原因的资源浪费现象。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近期对资源消耗情况与去年同期消耗量做一次对比分析,对增加的资源消耗,查明原因,提出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资源消耗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 XX县司法局 7月18日
关于做好节约能源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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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推进节约型建设的意见工作计划


关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 局暨分公司机关各处室,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要求,为落实局领导指示,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希望机关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中央应对发展中日益严重的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实现油田降本增效的具体措施,也是建设文明机关的内在要求。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通知精神,学习集团公司及油田关于建设节约型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约降耗和绿色环保等知识,使每个员工切实树立资源节约意识,克服无本可降的思想认识,引导大家从粗放型向精细型管理转变,努力使节约资源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抓好节约用电工作 机关办公区域适当减少中央空调的开机时间,室外温度低于26摄氏度的不开机;其它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要及时关闭空调;在光照充足情况下不开灯或少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平时要减少办公楼院内开灯的数量和时间;要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耗电大的设备,耗电办公设备停用一小时以上要关闭电源;工作人员下班后要立即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机要室等部门除外);对电热供水器要实行定时开关,下班及时关闭电源;注意提高电梯载客率,尽可能多人一梯,减少电梯使用频率,提倡上、下四层楼不乘电梯。 三、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清洗拖把、抹布时,适当控制出水量,人走时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驾驶员清洗车辆时尽可能多使用抹布,尽量少使用高压水枪和自来水冲洗。 四、厉行节约,降低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计划管理、适量发放、如实登记,减少流失,杜绝浪费;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节约使用微机硬盘、软盘、硒鼓等,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的大修、维护费用;充分发挥无纸化办公的优势,能在网上传递的信息尽量在网上传递,确需打印的除正式文件、上报材料外,提倡办公用纸两面使用;统筹安排,科学使用,尽量减少公务用车;严格出差审批和报销制度,降低差旅费用开支;精减会议,提倡开短会,降低会务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控制;减少长途电话,提倡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禁止公话私用;上班时间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和进行其它非办公活动。 五、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团员的表率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团员,要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发挥模范作用,争做机关、家庭、社会节能带头人,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一升油、一粒米做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消费理念,推崇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带动机关广大群众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六、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长效机制 要认真落实油田有关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要求和规定,逐步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长效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对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永正、王明伟同志任组长,杨光亭、张树根、李金全、于传聚同志任副组长,陶新圣、王昌信、文辉、贾德永、宋全林等同志为成员的机关节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行政科。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处室、单位节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年终对节约工作做得好的处室、单位给予适当表彰,努力使机关在油田建设节约型企业中做出表率。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企业推进节约型建设的意见

“十一五”后两年节约能源计划


“十一五”后两年节约能源计划


第一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计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以及省、市、县确定的目标,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节油、节电、节水、节材(办公纸张等耗材)为重点,以办公建筑能耗和车辆交通能耗为突破口,提高办公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加大宣传,扎扎实实推进节约资源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表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干部职工生活质量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
三、计划目标
到20xx年,局机关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是公务车辆单车能耗下降5%,人均节电5%、节水5%,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
二是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是创建3个节约资源(包括节油、节电、节水、节材等)示范股(室)。
第二章主要计划
为提高局机关的节能降耗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完成五个方面的任务:
一、做好能源计量的节能基础工作
在县直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本单位的基础设施情况,实施电力和自来水计量完善工程,到20xx年实现电、水分栋计量达到100%。二次装修的办公建筑根据建筑计量情况本文 ,通过低成本改造,实现建筑分系统、分楼层的分项计量。
二、建立机关节约能源考核评价办法
研究制定机关节约能源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到20xx年初步建立局机关考核评价办法,每年评选出节能(节电)先进、节水先进、节油先进的股(室)。
三、规范公务车辆节能运行管理与耗油管理
目前,局属股(室)公务用车普遍存在着使用效率低、油耗高等现象。要通过公务用车各项节能制度、标准、措施的实施,压缩公务车辆规模,降低公务用车耗油。
一是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帐。建立每月耗油统计制度,在本单位内部按季度张榜公布单车油耗量和行驶公里数。
二是强化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优化调度运行,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实行定点维修,建立车辆单车维修成本核算台帐。
三是财务部门进行单车核算,“交通费”会计帐薄必须明细单车核算至“燃油费、维修费、洗车费、停车过路费、其他”。
第三章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抓好节能工作,加强技术节能是根本。只有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在节能中的运用,才能保证节约的效能最大化。
一是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和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热水器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20xx年年底前,局机关要完成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
二是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办公区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20xx年年底前,局机关要完成节能灯具和节水型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健全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局机关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实施、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局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局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室、规划局、公用事业局、监察大队、建管股、房管股、质监站等部门组成的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
二是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办公室将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股(室)要结合自己的用能实际和上一年度用能情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完成。各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股(室)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节能工作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参与,在好的技术需要人

“十一五”后两年节约能源计划第2页

去使用,再好的制度需要人去遵守,再好的计划需要人去落实。因此,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技能尤为重要,特别是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要结合实际,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节能制度建设
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耗能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帐,并及时做好各项能好报告工作。
二是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局办公室要根据本单位不同行业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加强局机关的预算管理,指导加强能源支出的核算,从源头上控制财务预算开支。各股(室)要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能源,超过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说明。
四、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抓好能耗公示工作。在规范能耗统计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将局机关的水电油气和车辆用油、维修费用等耗费,每半年面向干部职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后的“跟进”机制,加强对公示数据的分析和通报、异常能耗的反馈和处理等工作,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
二是加强节能检查和处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股(室)节能的经常性检查。对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
节能工作任重道远,局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节约,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建立完备的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意见》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承担着负载林木遗传基因、森林世代繁衍和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使命,林木种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林木种苗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县林木种苗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种苗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国有场圃为骨干,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林木种苗生产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木种苗不仅要满足数量需求,更要满足品种多样化、品质优良化的需求,质量需求成为社会进步和林业发展对种苗的第一需求。但目前困扰我县林木种苗发展的问题还较多,突出表现在:林木种苗质量资源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种苗基地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种苗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度不大等。总体上讲,我县林木种苗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林木种苗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种苗工作,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要优先发展种苗,要赋予种苗建设以重要的基础地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建设为目标,以确保种苗质量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执法监督为保障,坚持强化职能,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林业种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实现我县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苗木产业化、管理法制化、信息规范化,促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和林业六大工程顺利实施。 三、基本方针 1、依法治种。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为种苗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科技兴种。实行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数量满足与质量提高相统一,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种苗科学含量,把种苗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广大从业者素质上来,保证种苗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强化服务。强化种苗管理机构的公共服务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做好林木种苗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 4、发展产业。把林木种苗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发展,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走产业化经营和路子,促进种苗生产专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质量标准化和育繁销一体化。 四、任务目标 力争到20xx年,使我县基地供苗率达到85%,良种使用率达到80%,种苗贮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50%,林木种质资源得到初步保护,种苗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基地供苗率达到95%,良种使用率达到100%,种苗贮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80%,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种苗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建成比较完备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体系。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创造良好的种苗生产经营氛围。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要充分认识加快林木种苗发展对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及至整个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种苗建设作为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最重要的基础保障来抓,作为“科技兴林”的关键环节来抓,作为林业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措施来抓,坚持一把手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下大力气抓好林木种苗工作。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区域试验、审定推广、种子基地维护、种子贮备等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种苗贮备补助和林木良种补贴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林木种苗发展的金融支持,把林木种子基地建设、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全县林业建设计划,并予以优先安排,促进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科技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种苗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林农、果农的管理能力。加强种苗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种苗科研攻关。根据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及绿化需要,制定良种引进、示范、繁育、推广规划,开展抗逆性强的生态林良种、速生丰产用材林良种、优质经济林良种的选育工作。筛选、组装一批科研成果,建立和完善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良种推广体系,加速推广良种繁育、苗木培育、种苗包装运输等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环节的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林木种苗的科技含量。 (三)强化行政职能,切实加强对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种苗管理队伍的服务能力的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种苗管理队伍在种苗行政许可证发放、种质资源保护、种苗执法、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同时以种苗生产基地为主体,充分发挥国有苗木基地的龙头作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建设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体制。 (四)创新林木种苗发展机制,增强林木种苗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国有林木种苗基地体制改革,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大力推进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积极探索林木种苗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组建跨地区的苗圃联合体,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质量效益。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种苗产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地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等,都可依法单独或合伙参与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同时,改进对非公有制种苗企业服务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非公有制种苗生产者、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促进我县种苗生产经营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区 法 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人事局 区财政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刑罚理念和外省县(市、区)的成功做法,依法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适用以下具鄞州区常住户籍的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二)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 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及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组织及主要职责 1、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 (3)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 (4)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 (5)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7)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乡、街道)建立以政法主管领导为组长,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社保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3)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4)组织、督促、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5)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7)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司法局拟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初定4个职位,争取实行司法警察编制,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区司法局与各镇(乡、街道)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实行局对所的直接管理,使司法所工作人员划归司法行政编制。 (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由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应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及社区矫正组织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公职人员(包括试点期间派驻的监狱警察)。基层司法所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是指愿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经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和培训的非专职矫正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高等院校高年级学生、村(居)社区干部等。 (三)拟设立以浙江省万里学院教授、专家为主的社区矫正专家咨询小组。帮助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上、政策上疑难问题,研定心理矫治方案等。 四、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人民法院的职责 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和裁定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以适当的形式,责令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的程序,对人民法院有关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对司法行政、公安机关的呈报假释、保外就医和决定保外就医及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镇(乡、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狱管理机关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要求,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载定假释,并责令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社区矫正组织,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公安机关的职责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探索建立配合协作、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区司法局解决内设科室的充实和各镇(乡、街道)司法所人员的收编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社区矫正组织的日常管理经费。各镇(乡、街道)财政设立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年基数以不低于本辖区上年社区矫正对象总数人均2000元。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别是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按照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镇(乡、街道)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教育管理资源优势,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情况,选择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落实好劳动改造的场所和岗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工作。 (四)整合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尤其要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广泛动员和吸收有志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大专院校专家、社区工作者、离退休老同志和青年学生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工作计划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剧增,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隐患不断出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浙江省《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xx]21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体系 (一)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建德”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设“平安建德”的战略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压力管道为万公里伤亡事故率、气瓶为百万只伤亡事故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管,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客运索道等场所及设备为重点对象,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逢节必查,常抓不懈。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与事故隐患整治率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城市燃气、旅游、建设等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依法实施从安装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二)加强防范,提高对面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隐患整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做好工业压力管道、码头吊、罐车、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厂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危及安全的严重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报废的要报废。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与质量的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及时取消已经获得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的许可资格。 (四)加强预警,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制ㄇ惺悼尚械奶刂稚璞父骼嗤环⑹鹿实慕艏贝碓ぐ福杓凭仍头乐故鹿饰:绦┐蟆⒓笆毕鹿室嫉确桨福坏┦鹿史⑸龅揭宰羁斓乃俣取⒆罡叩男适凳┣老站仍畲笙薅鹊丶跎偃嗽鄙送龊筒撇鹗А?br三、标本兼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以事前审查为主要手段、以定期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自觉申报、监察协管员督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使用者、检验者、监管者、领导者的相关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巩固特种设备普查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在年底前我市特种设备实现网上动态管理,并入杭州市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网络,做到特种设备的安全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和预警,尽快形成信息畅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快速联动新机制。 (三)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质量技监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知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担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之一。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所必须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配合,明确一至二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由乡镇质监员兼任),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建设、工商、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鼓励和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处理和举报奖励制度。 (三)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工作的主体,特种设备从业者、使用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动申报定期检验;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切实组织实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消除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和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社会化宣传的重要内容。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的宣传,对严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列入厂教育之中,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和支持,提高全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特种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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