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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电和贺信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阅读精选(1):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吗?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都是法院作出的。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由整理]

裁定是指法院为处理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

1、解决的问题不一样。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2、作出的个数不一样。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能够有若干个。

3、作出的形式不一样。判决务必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一样。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阅读精选(2):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

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决定是指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决定。

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

第一,适用的事项不一样。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第二,作出的依据不一样。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能够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第三,裁定能够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务必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能够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能够上诉。

第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判决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

决定跟判决不一样:

第一,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而判决用于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

第二,判决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而决定在案件审理的过

程中的任何阶段都能够作出。

第三,判决务必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决定能够采用书面形式,也能够采用口头形式。

决定和裁定不一样:

第一,决定用于处理某些特定事项;裁定用于处理程序性的问题。

第二,决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诉讼中的障碍;裁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指挥诉讼活动,推进诉讼的进程。

阅读精选(3):

判决、裁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是什么?

答:1。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所作的实体处理决定。一个刑事案件只能有一个刑事判决,而且务必是书面的。

2。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总是或者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但也用于解决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如减刑、假释的裁定等。一个案件能够有若干个生效的裁定。裁定能够是书面的,也能够是口头的。

3。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处理、解决某些问题的一种方法。决定既不一样于判决,也不一样于裁定。因为判决和裁定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采用,而决定不仅仅法院能够采用,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能够采用。如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等。但是务必明确,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中使用决定,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而

不能用于解决实体问题。人民法院的决定能够是书面的,也能够是口头的。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和宣布,除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能够申请复议一次外,均应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或抗诉。

4。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主要有以下种类:1。对权属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如土地、草原、水、滩涂、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归属引起的纠纷。发生权属纠纷时,双方当事人能够依法请求有关行政机关确认并作出裁决。2。对补偿纠纷的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双方当事人之间属于协商解决的事项达不成协议时,能够请求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3。其他

自我自述:1。判决是针对刑事案件,并且是实体问题,务必是书面的。2。刑事裁定主要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减刑,假释,裁定等}能够书面的和口头的。3。刑事决定能够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使用,解决某一问题,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人民法院能够书面和口头的法院的能够复议一次,不允许上诉和抗诉。4。行政裁决是对行政主体之

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1。土地、草原、水、滩涂、森林、等矿产资源的归属所引起的纠纷2。城市房屋拆迁??等}两个定:能够书面和口头!只能用于解决程序问题!程度上:判决是最深的,裁决是用于民事纠纷其它用于刑事案件!两个??决一个用于刑事一个用于民事{如资源,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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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不爱的区别


爱与不爱的区别

人们一直在歌颂,父母之爱多么伟大、多么无私,可是,在我们的工作中司空见惯的是,父母打着爱孩子的名义,做着背道而驰的事情。

为了能够清楚的让各位家长看到自己的行为,我想首先给真正的爱一个定义。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斯科特派克给爱的定义是:爱,是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

首先,爱与不爱最显著的区别之一是:当事人心里想的和正在做的目标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爱。比如很多爸爸妈妈,心里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独立自主,可正在做的是,包办孩子一切的事情,剥夺孩子成长的机会。[由整理]

其次,爱能够帮助他人进步,也能使自己更加成熟。那些成天用否定、打骂来教育孩子的父母,既不能帮助孩子进步,也不能让自己更加的成熟,他们借用孩子的错误,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就像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一样。

第三,真正意义上的爱,即是爱自己,也是爱他人,不爱自己的人,绝不可能爱他人。很多的家长并不爱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很低,所以,他们不可能爱孩子,他们只能看到孩子的问题。

有了这样一个定义,让我们来看看父母常见的一些行为,尽管他们都打着爱的旗号,但每一种都不是爱。

听话!爸爸妈妈喜欢听话的孩子!不听话我们就

就不爱你了!不听话我们就不要你了!相信我们都耳闻目睹过这样的威胁吧,在马路边、商店里、餐厅里,我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这样的威胁对越小的孩子越有威力,一招见效。父母们乐此不疲,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这就是有条件的爱。它意味着:你必须服从我,遵照我的指令去做,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否则我就不爱你。你能说这样的父母多么伟大无私吗?

相反,孩子对父母的爱才是伟大的,因为这种爱是无条件的。孩子不知道其他父母是什么样子,因此认定自己的父母无论怎样做都是正确的,为了证明对父母的爱,孩子宁肯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天性,不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牺牲自己的未来,上父母给自己指定的学校;牺牲自己一生的事业成就,做父母喜欢自己做的职业;牺牲自己的幸福,和父母喜欢的人结婚

而父母的态度,绝对是有条件的,乖乖听话,取得好成绩,考上好学校,给父母争脸面和荣耀,不满足这些条件,我就不爱你,甚至把你逐出家门

你这次考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再跟他来往,我就打断你的腿!

你让我们丢尽了脸,我们再也不想见到你!

你要和那个男人结婚,我们就没你这样的女儿。

这次考试不进前十名,电脑就别想了。

为了轻易而举的达到教训孩子的目的,父母们从孩子很小的时

候就这样用抛弃来威胁孩子,对于孩子来讲,被抛弃就意味着死亡。幼小的孩子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乖乖听话,逐渐形成了固定的心智模式。而0到6岁是人生最重要的时期,很多人一生都带着六岁以前的心智模式走完一辈子的人生。

父母,用抛弃来控制和占有孩子,使得孩子对未来怀有过度的恐惧,这些在精神上或者肉体上经历过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在步入成年时,内心深处永远感觉不到世界是安全的,自己是受保护的。恰恰相反,他们觉得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危险的、恐怖的,别人时刻准备算计她们,他们害怕一切陌生的改变,哪怕理智上知道,改变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样的情形,在每一次的父母课程中我都可以看到,很多家长上了我们的父母一阶段课程,理智上知道想要真正的解决孩子的沟通障碍,一定需要继续学习,可是如影随形的恐惧感,让他们裹足不前,担心被传销,他们无法为了将来更大的满足与和谐,而放弃眼前的安全,虽然现在家庭关系并不和谐,有很多的痛苦,但熟悉的痛苦,总归还是比较安全的,而陌生意味着危险。

每一次,在这种情形中,从家长们痛苦、纠结的表情中,我看到了他们的父母爱他们的方式,和他们成长过程中如影随形的恐惧和不安,我无比的痛心。

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小时候,

这样的话您听过吗?做父母后,您说过吗?把孩子关在门外,几天不理他的事你做过吗?您有什么感受?又有什么决定呢?

其它与其他的区别


其它与其他的区别

总结精选(1):

其他和其它的区别

其它跟其他是一对异形词,写法不同,其用法和意思是完全一样的。《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都推荐使用其他。主流媒体一般也都使用其他而不用其它。推荐您使用其他而不用其它。

总结精选(2):[由整理]

其它,同其他,但只用于事情,原为其佗,后人误写为其它。语出《汉书西域传下乌孙国》:昆莫见骞如单于礼,骞大慙,谓曰:天子致赐,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其佗如故。阿袁(即陈忠远)《走笔答人》诗:风雨怜心正,云烟笑手搓。此身自洁癖,更不计其佗。

其他用的对象是人是物都能够,而其它用的对象是除人以外的任何东西(比如植物,动物,微生物,事物..........)。

最初只有其他这个词,他意思是另外的,如:王顾左右而言他、他日、他乡等,其他指人指物都能够。

之后又出现了其它,一开始是不规范的用法,之后习非成是,但是只能用来指物。

近代以前汉语中的第三人称只有一个他字。到了二十世纪,为了像英语那样容易区分,才有人造出了她和它两个字。而其他这个词是古汉语就有的,所以就应被看做是一个固定的双音节词,不能拆开重新组合。没必要因为要表示的是事物就换成其它,或者表示女人就换成其她。

其他既能代表人也能代表物

物。一般状况下,其它同其他。但在使用上还是有一些小区别的。正常状况下,其它只用于事情。另外,在人与动物方面,也有区别。如我们说其他同志而不能说其它同志。

总结精选(3):

其他,亦作其佗。

其意思有:

1.更多的,额外的

除了工资,我没有其他收入

2.另外的

其他祖父积。清袁枚《黄生借书说》

任何其他人都会做得更好些。

3.不是先提到的或早已明白的

这些车子比其他欧洲车子略小一些。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试题: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答案: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由整理]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一样: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带给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一样: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务必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一样: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思考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一样: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

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状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一样: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资料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资料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务必发生的工程资料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一样: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一样: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一样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

、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8、合同价调整方式不一样: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透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但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活口。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常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我觉得市场价格变化太大也可调整)。

9、计算工程量时间前置。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由招标人编制。也可能业主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据以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作资料下的工程量一般为概算工程量(施工时可调整工程量)。

10、到达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因为各投标单位都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到达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相对统一)不再是传统

预算定额招标,各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均不一致。

11、索赔事件增加。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资料一目了然、故凡建设方不按清单资料施工的,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

【相关解答】

清单与定额的区别详解:以下分别比较:

1为定额,2为清单

项目设置

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资料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思考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资料。

定价原则

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

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思考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资料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

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务必发生的工程资料所需的费用,思考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

1、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和思考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

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比较,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

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资料,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2、招标方务必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资料务必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

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②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1、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按

社会平均水平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状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方法

1、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

2、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一样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价格表现形式

1、只表现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好处。

2、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使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使用范围

1、编审标底,设计概算、工程造价鉴定。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招标的小型工程。

工程风险

1、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差价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

2、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投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思考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

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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