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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演讲

检察官三个想一想心得。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检察官三个想一想心得,欢迎你的品鉴!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关键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广大检察官紧紧围绕“三个想一想”,即想一想为什么入党、当检察官,想一想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想一想今后应该怎么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一、“三个想一想”,

是新形势下人民检察官必须正确回答的重大现实课题

“三个想一想”抓住了为官做人的根本和党性观念的核心,在广大检察官中开展“三个想一想”活动,深入浅出,意义深远,实在管用。

(一)当官为什么的问题是人民检察官必须解决好的首要问题,“三个想一想”和“三个至上”以及“四个忠于”在思想内涵上一脉相承

衡量人品官品的标准,只能在“当官为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上找答案。“三个想一想”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能引导我们正确回答这一根本问题。“为什么入党”,讲的是入党初衷;“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讲的现实表现;“今后应该干怎么敢”,讲的是长远打算。谁把这个问题解决得好,谁就能在是与非、得与失、荣与辱、进与退的考验面前站稳脚跟。解决得不好,就会背离入党初衷,丧失党性人格。

贯穿“三个想一想”的主线和精髓,就是“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的重大理论观点是检察官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我们要把“三个至上”作为当官用权、司法办案、为人处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三个至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性修养是经受考验、迎接挑战的迫切需要,“三个想一想”抓住了检察队伍建设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检察队伍仍然是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检察队伍的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责任心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司法效率低下;有的作风飘浮、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极少数检察官违法违纪甚至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三)“三个想一想”是为教育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党性观念提供了最佳切入点

“三个想一想”的主旨,是要回答好“当什么样的官?怎样当官?”的根本问题。“想一想”的过程,就是要以“三个至上”为镜子,“四个忠于”为标准,自觉从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法治理念、职业道德、思想境界等具体问题入手,在做人为官上追求新境界、树好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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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检察官关于“三个想一想”的心得体会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关键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广大检察官紧紧围绕三个想一想,即想一想为什么入党、当检察官,想一想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想一想今后应该怎么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一、三个想一想,是新形势下人民检察官必须正确回答的重大现实课题三个想一想抓住了为官做人的根本和党性观念的核心,在广大检察官中开展三个想一想活动,深入浅出,意义深远,实在管用。

(一)当官为什么的问题是人民检察官必须解决好的首要问题,三个想一想和三个至上以及四个忠于在思想内涵上一脉相承衡量人品官品的标准,只能在当官为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上找答案。三个想一想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能引导我们正确回答这一根本问题。为什么入党,讲的是入党初衷;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讲的现实表现;今后应该干怎么敢,讲的是长远打算。谁把这个问题解决得好,谁就能在是与非、得与失、荣与辱、进与退的考验面前站稳脚跟。解决得不好,就会背离入党初衷,丧失党性人格。

贯穿三个想一想的主线和精髓,就是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的重大理论观点是检察官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我们要把三个至上作为当官用权、司法办案、为人处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三个至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性修养是经受考验、迎接挑战的迫切需要,三个想一想抓住了检察队伍建设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检察队伍仍然是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检察队伍的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责任心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司法效率低下;有的作风飘浮、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极少数检察官违法违纪甚至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三)三个想一想是为教育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党性观念提供了最佳切入点三个想一想的主旨,是要回答好当什么样的官?怎样当官?的根本问题。想一想的过程,就是要以三个至上为镜子,四个忠于为标准,自觉从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法治理念、职业道德、思想境界等具体问题入手,在做人为官上追求新境界、树好新形象。

二、解决好三个想一想问题,要注重经常、躬身实践回答三个想一想,贵在自觉、重在经常、成在实践。自觉才能有动力,经常才能促养成,实践才能见成效。

一要靠学习修养。只有较高理论修养,精神境界才能升华。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检察官对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表现出浮躁、厌倦、轻视的情绪。小平同志很早就告诫我们,要防止思想庸俗化。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在检查中说深有感触地说:之所以走上这样的道路,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真是一针见血、一语中的!检察官的一生,应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一生,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敢于从思想深处解剖,不断对灵魂吐故纳新,使党性修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二要靠实践锻炼。改进世界观,不能停止在口头上,要落实到行动中。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三要靠廉洁自律。人最难认识的是自我,最难战胜的也是自我。要筑牢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法规纪律的防线,不为灯红酒绿所迷,不为物质利益所惑,不为人情关系所动。在办案执法工作中,要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当事人交往;严禁插手过问非自己办理的案件;严禁泄露审讯秘密。

四要靠教育监督。把教育和问题捆绑在一起抓,对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根源、认清危害、制定措施。对潜在的苗头隐患,进行超前预测防范,力求消灭在萌芽。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内外结合、纵横交错、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要把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办案、违法执法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我相信,只有做到以上几个方面,才能做到知行合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个想一想提出的问题,才能真正提高检察官的形象,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三个想一想心得体会


三个想一想心得体会

在最近召开的全县干部会上,书记希望各级领导干部经常做到“三个想一想”,即经常想一想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大事,想一想发展中的难题和障碍,想一想民生、民情、民意。笔者认为,这“三个想一想”富有见地、针对性强,值得广大干部三思。

第一个“想一想”,说的是要谋事。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的是出主意,用干部” 。而这个“出主意”,首要的前提,就是领导者要有思想,要做航标,要知道整个团队的“航向”和目标。这些,也即书记提出的“发展大事”。领导干部惟有头脑清醒,思路明晰,善于谋事,懂得运筹,整个团队才有希望,才有未来。这一点尤其重要。现实生活中,部分干部本末倒置,头脑不清,总认为自己是行政领导,关注的理应是外事、人事、财权等行政事务,整日身陷迎来送往、推杯换盏的应酬之中,在讨好领导、平衡关系、个人升迁上狠下工夫,而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当做次要的事情,一股脑抛给副手去管、下放给员工去干。结果因为没有整体规划和科学谋划,导致整个团队方向不明、发展缓慢,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第二个“想一想”,说的是要成事。领导干部既要有谋事的境界和魄力,更要有成事的水平和能力。要善于找出影响发展的难题和障碍,及时推出应对措施和破解之策;要善于最大限度地凝聚团队智慧,利用各方面力量,破解难题,消除障碍,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第三个“想一想”,说的是要理民事。我们的一切工作,说到底,都是为民造福、为民谋利,都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定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理念,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收集民意,了解民情,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完善发展思路,理顺轻重缓急,科学统筹安排,确保群众尽快享受发展成果,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和谐稳定、快速发展。

领导干部若能经常做到以上“三想”,当是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人民检察官读检察官论学习心得


《检察官论》是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林钰雄教授于1999年完成的一部关于检察制度研究的专著,后于由法律出版社在大陆地区出版发行。林钰雄教授在德国留学多年,师从著名刑事法学大师罗克辛,对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检察学均有深入研究。

 

《检察官论》围绕检察官和检察制度的形成历史、检察官在诉讼法上的合法性义务与客观性义务、检察官介于行政官和司法官的双重定位、检察一体制对检察官和检察权的监督制衡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问题都做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自己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而这些问题正是我国当前检察理论研究亟须深入研究的课题,其阅读价值不言而喻。

 

当下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种观点和学说众多,特别是关于检察改革在法学界发生了比较大的争议。学术性的批判本身不是目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和达成共识,并最终解决问题。学术研究中解决争论时,学者往往喜欢“回归原点”来重新审视和讨论。关于检察制度的讨论,不妨也让我们回归原点,以检察制度的创设为坐标原点,澄清检察制度研究的基本立场,而《检察官论》正是一部回答“我是谁、我在哪儿”的书。

 

现代检察制度,乃“革命之子”、“启蒙的遗产”,诞生于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正式奠立于18“拿破仑治罪法典”。客观的说,检察官制度乃是人类司法史上的一个伟大构想。但自检察官制度创建以来,检察官处于法官与警察两大山谷的“谷间带”,在“两大旗帜鲜明集团的夹杀之下,摸索自我的定位”,此命题暗喻了检察官在国家权力上定位问题的解决方向,而罗克辛更是直言检察机关“是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

 

创立检察官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导侦查程序。从检察官形成的历史来看,欧陆刑事诉讼程序引入检察官制度是为了废除当时盛行的纠问制度,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破除由纠问法官一手包办刑事追诉与审判工作,由检察官担任控方,“无控方之起诉,即无法官之裁判”,自此,法官被局限于被动消极的角色,但也因此保持了其作为裁判官不可或缺的客观性,以检察官与法官彼此监督节制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第二,守护法律。作为大革命时代的产物,检察官是“一剑两刃的客观官署”,不单单要打击犯罪,更要注意搜集有利被告的事证,并切实保障被告诉讼上应有的程序权利。正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大师史密特所言“检察官乃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作为“法治国之栋梁”,检察官制度的创设,“乃催生法治国并克服警察之国明显指针”。作为受到严格法律训练和法律约束的检察官为守护法律,应监督控制警察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如此一来,“才能在人民眼中获得最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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