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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想得好是聪明,计划得好更聪明,做得好是最聪明又是最好。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任务时,我们要做好制定方案的相关工作。方案可以解决一些问题,怎样让方案实施起来更加顺利呢?或许"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保障办[2010]2号)《关于2010年春季学期启动我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政[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内容:
全面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等,组织编写宣传提纲。
二、宣传方式:
1、开展新机制宣传月(2010年2月)活动。
一是重点依托娄底日报、娄底都市频道、娄星在线等本地主流报刊、电视、广播、网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撰写专题文章的方式,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http://XX年.gkzw.com)开设专题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15条次。《娄星教育》出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专刊”。
二是发放“宣传卡”。将省保障办统一印制的“宣传卡”、“宣传单”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在春节前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三是发布公开信。区保障办给每位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10年春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是悬挂或张贴标语、口号。发挥中小学校分布广、布点多的优势,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2、开展新机制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好“两会”。各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专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分片包干,检查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补告。
二是开学时搞好公示。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新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三是开学后广泛再宣传。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利用第一次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或在学校设立政策咨询站等形式,对新机制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3、公布保障办咨询电话:0738-8514820,热情解答有关新机制的政策,协助解决有关新机制方面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童喜阳彭建良
副组长:江双发 唐春云
成 员:各乡镇中学、区直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教育局办公室。专干:刘德斌。
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专人分管、部署、协调、推动本校的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做到宣传渠道多、宣传范围广、宣传形式丰、稿件数量多、稿件质量高。
2、建立工作机制。
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学校应及时收集整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提供新闻素材或线索(通过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每月上报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
3、及时总结推广
教育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农村、学校,进行形式多样、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
对各学校上报录用信息给予通报,并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指定标语
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免除学杂费,切实减轻人民负担
免除学杂费,体现党的关怀
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贫困家庭读书郎,没钱也能上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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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关乎教育公平、关乎每一个家庭,也是我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根据《xx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xxxx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浙教督室〔xxxx〕2号),特制订本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理念,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实现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公平、优质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建立学校均衡发展机制为重点,以提高我区教育优质、均衡为目的,通过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创建,高水平、高质量地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为我区在“xxxx”期间创建“xxxx省教育现代化区”打好扎实的基础。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初查阶段。(xxxx年12月1日--xxxx年12月15日)

要求:①相关科室根据标准进行自查,主要是明确差距、提出建议。

②召开第一次协调会议(12月初),研究自查过程

中须协调解决的问题。

2.第二阶段:自评、整改阶段。(xxxx年12月16日--xxxx年1月5日)

要求:①各科室及学校根据差距按相关指标要求进行整改。

②收集基础档案材料。

③填写相关工作用表。

④各科室起草相关工作的总结材料。

3.第三阶段:汇总、整理、上报材料阶段。(xxxx年1月6日--xxxx年3月15日前)

要求:①各科室提交各类材料。

②召开第二次会议。

③完成自评工作用表的整合工作。

④完成各类台帐的整合工作。

⑤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初稿。

⑥向省市上报相关材料

4.第四阶段:迎检阶段。(xxxx年3月15日---xxxx年6月底)

要求:①做好迎接市对我区的评估检查工作。(3月15

日—4月15日)

②做好省抽查工作的准备。(4月15日—6月底)

(具体由办公室、督导室牵头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相关科室、学校参与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加强对创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实施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组织与实施相关自查、自评、自纠整改工作。

2.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创建xxxx省教育均衡区是我区全面实施“xxxx” 规划的重要开端,也是我局xxxx年度的重点工作,各校要明确认识创建工作的意义以及创建工作重要性,要发动全体教工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3.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根据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见附表);各科室、直属单位、学校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在创建过程中要正确理解文件精神,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高效率完成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创强工作。

4.认真自查,重在落实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切实重视创建过程中的自查工作,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力求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不断完善相关的学校均衡发展机制;学校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附件: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xxxx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创建 教育均衡区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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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市xxxx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xxxx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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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容备注

A1责任落实情况B1政府职责落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办公室

B2部门职责明确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土地、人力社保、公安、教育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办公室

B3经费保障近三年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按规定保障城乡学校教师的培训经费,学校维修经费进预算。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B4资源保障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A2均衡发展机制建设情况B5学校帮扶机制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城乡学校互助制度,通过教育集团、结对帮扶等形式缩小校际之间差距。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6 合理的招生机制有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没有发生择校乱收费现象;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50%以上且措施有力。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7教师交流机制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人事科

B8建立“减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切实遵守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9扶持民办学校机制建立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B10保障“三残”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11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B1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A3均衡发展水平B13学校建设所有学校基本达到我省有关建设标准,校舍确保安全,列入2019-xxxx年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中的项目100%完成的为达标,完成9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人事科

学校

B14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校际生师比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3;校际学生与中高级教师比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4。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5数学科学仪器配备学校数学科学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6音体美劳器材配备学校音体美劳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7计算机装备与校园网建设学校计算机生机比达到7:1;校园网实现校校通。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8班级多媒体装备学校班级多媒体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班套比达到1:1。90%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85%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9教学仪器配备均衡程度校际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6。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小于0.8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20图书装备学校生均图书小学达到20册、初中达到30册,新增图书按5元/生·年安排经费。95%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达标,90%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21课程开设情况学校都能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且严格按教学进度组织教学;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22学校管理水平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措施到位(包括“三防”措施),学校设施与教学设备状况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督导室

人事科

学校

A4均衡发展满意度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并参考人民群众对教育局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或行风评议结果。由评估组根据座谈会情况、满意度测评或行风评议情况确定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 办公室

注:所有指标都达标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有3项基本达标且没有不达标的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典型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和集约安葬,为推动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全县殡葬改革的措施办法、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宣传绿色殡葬。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走过的历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中涌现的典型事例,挖掘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移风易俗、参与并支持殡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创建文明祭奠新风尚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

(一)媒体宣传

《思南报》、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思南手机报》等县属新闻媒体开设“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专栏(专题),运用消息、通讯、图片、特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以及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宣传。从6月起,《思南报》在报眼位置每月刊发不少于2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县电视台策划制作殡葬改革公益宣传。

2.抓好政策解读。以专访等形式采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铜仁市殡葬管理办法》、《思南县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作解读式宣传。

3.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4.抓好舆论监督。将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和对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或单位作为反面教材,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维护殡葬政策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5.抓好公益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下载有关殡葬改革的公益宣传广告,在《思南报》不定期刊发和在《思南新闻》定时播出。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二)社会宣传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员密集地合适位置设置殡葬改革宣传标语。6月15日前,每个行政村制作悬挂有关殡葬改革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尽可能将标语制作悬挂到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文艺活动。结合“六进村”、“三下乡”等文艺演出活动,编排以殡葬改革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演出宣传殡葬改革。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公室、县文旅局。

3.充分发挥文化墙的作用开展殡葬改革宣传。6月15日前,在全县所有省道沿线行政村和建设有乡村文化广场的村寨分别绘制不少于1幅与殡葬改革内容有关的文化宣传墙,以生动鲜活的内容宣传殡葬改革。原则上每个乡镇绘制文化墙不少于1幅。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各乡镇。

4.在“宣传思想进万家”远程教育播放点播放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远教办、各乡镇。

5.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作为乡村道德讲堂的内容进行宣讲;在行政村广播站对殡葬改革政策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新媒体宣传

1.协调通讯部门发送内容与殡葬改革有关的政策性宣传语手机短信,每月发送不少于2条(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思南手机报》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每周刊发不少于l条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3.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主动设置有关殡葬改革的话题,引导网民积极参与讨论,组织正面跟帖回应。对出现的负面帖子要及时进行引导或删除。

4.县人民政府网在首页推出宣传专题,集纳相关报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推动殡葬改革的宣传。并持续刊发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各种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奢侈浪费现象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职责,把殡葬改革宣传作为推进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营造有利社会氛围的大事来抓。通过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因此,要加强领导、把握机遇、大力宣传,让殡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殡葬改革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殡葬服务单位的测评环节,县委宣传部将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确保殡葬改革宣传取得预期效果。

4、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乡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好殡葬改革宣传的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县属各新闻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6月25日前,县民政局、各新闻媒体要将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和文化墙(包含设置地点、标语或文化墙内容、实景图片)的设置情况书面报送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晏叶飞,电话:7224818,邮箱:******

附件: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3.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5.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7.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8.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9.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0.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1.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1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保障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延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

三、入学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小学入学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凡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县教委小教科,由教委统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

3.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查验内容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少年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二)初中入学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其到公办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下列情况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口对待

(1)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持有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长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县中小学校借读。

(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1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六)各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安排其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推荐其到特教中心或市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入学程序

(一)小学入学安排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不符的适龄儿童,要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购房原始发票),到实际住址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初中入学安排

1.县城初中入学安排:坚持两证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划片入学。根据小学cmis系统提供的学生住址情况,进行划片入学,学生升入二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十一学校,由学校对学生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进行核验,核验之后,对于实际居住地不属于本片招生范围的学生,由教委统一调剂。

2.乡镇中学的入学安排:县城之外的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农村寄宿制学校。

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延庆县第四中学今年初一招收艺术特长生 4个班(160人),体育特长生10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县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进行,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行文化课测试。

(三)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共建生”招生工作

按照市教委规定,县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的共建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招收共建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共建生不超过2011年数量和比例。

(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对于申请在我县借读的学生,须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小学借读到暂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初中借读到县教委联系, 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到公办中学借读。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县教委中、小教科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一月内不得手工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不再设置此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要坚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2.各校要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接受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的形象。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

3.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要准确,二是宣传要到位,三是宣传对象明确,要使学生、家长了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原则和时间进程,增强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落实公示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

4.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5.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文体特长生测试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细则》控制班额,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

7.根据我县社会发展和县城地区生源变化实际,对县城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必须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名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的跨片流动和二次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公示招生学生结果名单。

9.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委的统一规定和时间安排,坚持规范操作,杜绝违纪行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此工作方案经县教工委、县教委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延庆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教委中教科、小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改革宣传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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