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城市危房改造方案 > 导航 >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城市危房改造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计划的制定比计划本身更为重要。按照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方案写出来就是为了让投资人一目了然。方案对日常工作有督促的作用,如何去写一篇优质的方案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0〕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3〕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3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1〕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2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2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3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3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F132.com精选阅读

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一: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棚户区界定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三、棚户区基本情况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332.5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103.75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432.8万平方米。

四、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1.2万余户、4.8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改造原则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六、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七、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八、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九、组织实施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十、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三: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10年、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三)棚户区改造的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10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3、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居民活动室,适当考虑社区用房,保证分户计量供暖、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的畅通,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4、建筑节能符合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棚户区改造小区的物业由开发企业提出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意见,报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确定。

(五)优惠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纳税人以上述价格安置被征收人后,被征收人还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对纳税人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收取的房款,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0.5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0.3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3.6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3.3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6)实行回迁安置的,按签定安置补偿协议先后顺序选择房屋,同时签定协议的利用电子摇号确定顺序。

(7)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补偿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费用由企业负责。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税票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凡棚户区改造均适用本办法。棚户区是指在县城建成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范围内,低矮房屋密度大、使用年限久、d类以上危房较集中、地势低洼、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及环境卫生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搬迁面积或占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域。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高位推进的原则。棚户区房屋改造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形式工作合力,高位高效推进。

(二)坚持以**县房产局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县房产局作为棚户区房屋建设改造工作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申报、政策解答、项目建设等工作。相关乡镇和工程协调指挥部负责各自搬迁的安置、补偿、协调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尽职尽责地做好服务工作。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遵循县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综合开发、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分步建设。

(四)坚持棚户区房屋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要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范畴,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做到规划部署上通盘考虑,政策措施上相互衔接,搬迁安置上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计划。

(五)坚持异地换房,完善功能的原则。按照规划要求,县棚户区改造住宅户一律不实行就地安置,全部实行异地产权置换安置。房屋拆除后按县城总体规划,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六)坚持以产权置换为主、以货币补偿为辅的安置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统一安置”的原则进行产权置换安置。所涉及非住宅房屋搬迁原则上只实行货币补偿,不实行产权置换安置。

(七)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房屋搬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依法搬迁,有情操作。对漫天要价、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搬迁的,依照法定程序搬迁,对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安置办法

(一)产权置换

1、产权置换实行“拆一还一”。对实行产权置换的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的办法进行等面积住宅房屋产权置换,置换房的面积补差价格按建筑重置价计算找补。

2、建筑户型。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户型设计按每套50—90m2不等进行设计,由县房产局统一建设,相关乡镇和工程协调指挥部统一安置。

3、私房产权置换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面积为依据,每本证原则上只安排一套楼房。如被搬迁房屋面积较大,其家庭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困难的,可视实际情况增加一套安置房。

4、在住房中预留一定数量的住房,作为临时安置用房,不参与公开摇号。

5、安置面积超过拆除面积的,超过部分按楼房重置价格购买;安置面积不足原拆除面积的,不足部分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

6、产权置换安置楼房为2层和6层的,不计算楼层差价,安置楼房为3-5层的,计算楼层差价。

7、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县土地征收或拆迁有关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货币补偿

1、以被搬迁人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依据。

2、搬迁营业店面一律实行货币补偿。住宅房屋改作商业用房,且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营业地点相一致的,参照营业店面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三)搬迁无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以下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1、经调查核实确实唯一住房的,参照同类产权证明房屋的80%给予补偿安置。

2、无产权证照,但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部门正式批件的,参照同类有产权证照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3、经规划部门和搬迁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划,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主墙24厘米以上(含24厘米)的储藏间或车库,参加照同类房屋的60%给予补偿安置。

(四)被搬迁房屋附属物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搬迁补助费标准按**县土地征收或拆迁有关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搬迁通告下发前房屋倒塌仅剩空场的,凭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照,并以各种证照标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按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征收土地。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城投公司、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房产局、环保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桐山街道办、舜陵街道办、文庙街道办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县城市投资公司,县城市投资公司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日常工作。

县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县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县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xxxx〕133号),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xx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大住建发〔xxxx〕6号)要求,扎实推进xxxx县xxxx5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xxxx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把县城老城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城镇住房保障事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拆迁维修改造为主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充分整合闲置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把棚户区改造成为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大、更多、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推进美丽幸福新xxxx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按照计划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筹资为辅,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改造与保护相结合,注重维护县城传统风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棚户区改造程序,科学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群众得实惠。

三、改造范围

xxxx年xxxx县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3963.83万元,其中:老县城片区综合整治项目概算投资2563.83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概算投资1400万元。项目位于县城老城区,北至县城文康路,南至青昌街,西至后山公路,东至县城河滨路。项目区涉及玉湖社区一街、二街、三街、青昌街等受益户数近1000户。

四、改造建设内容

(一)老县城片区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概算投资2563.83万元。主要实施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河滨路改造工程,以及县城老城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凤凰南街门牌坊、雨污管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74.79万元,主要实施凤凰南街雨污分流工程,及总长192.012米的路面恢复工程,同步建设文化宣传栏及休憩座椅等便民设施。

2.河滨路改造工程。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1589.04万元,主要实施县城河滨路雨污分流及路面恢复(步行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包括:681米的路面恢复(步行街建设)工程、建设及完善排水管网工程(河滨路雨污分流)、消水河改造工程、同步建设电力、电信、煤气、自来水等配套综合管网、交通和照明工程。其中,改造路面为青石板路面,道路功能为商业景观步行街。

3.县城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概算投资800万元,

主要实施老城区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建设、凤凰南街门牌坊修缮、雨污管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

(二)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投资600万元,群众自筹800万元。主要实施800户的棚户区改造,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房屋加固维修、拆除重建,巷道硬化、路灯亮化、墙体美化、植树绿化等项目建设。

五、责任主体

(一)茈碧湖镇。负责实施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绿化、亮化、彩化、公厕改造、活动场所的建设。主要职责:

1.对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入户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棚户区个数、位置、四至范围、户数、面积、产权状况等,在本棚户区内公示,并登记建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整理完善当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告、改造花名册、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安置协议,以及就地改造项目建设手续等文件资料。

3.负责拟订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询居民意见。

4.组织实施房屋补偿安置、棚户区房屋拆除及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

5.负责将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廉租办)。

6.负责社会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茈碧湖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吴德椿,完成时限:xxxx6年1月31日前。)

(二)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县城老城区凤凰南街改造工程、河滨路改造工程。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人:李健,完成时限:xxxx6年1月31日前。)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老城区路面硬化。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李士元,完成时限:xxxx5年12月31日前。)

(四)文广部门。负责凤凰南街门牌坊的改造。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责任人:杨武,完成时限:xxxx年12月31日前。)

六、筹资方式

建设资金主要由中央、省州专项补助、县财政配套、居民自筹、项目资金整合等组成。其中,棚户区改造投资主要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资金和其它渠道筹资投入。

七、实施步骤

(一)政策公开宣传(xxxx年7月20日前完成)。

茈碧湖镇根据棚户区实际情况,拟订具体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同时将方案和公示结果报县住建局备案。

(二)摸底及征询意见(xxxx年7月31日前完成)。

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住建局配合,全面启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摸底及居民意愿征询工作。按照棚户区四至范围,就棚户区居民是否愿意按照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分片逐户征求居民意见,由棚户区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及承租人、私有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获得本棚户区90%以上居民同意后进行公示,启动项目改造建设程序。

(三)开展评估核算(xxxx年8月20日前完成)。

棚户区原房屋以及虚拟安置房价格等均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采取评估机构自愿报名、镇人民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投票方式产生;若有效投票数未达到棚户区居民户数50%的,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现场抽签或摇号确定,公证机关全程公证。评估过程应邀请棚户区居民代表参与,评估结果由茈碧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州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根据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核算补偿安置款。茈碧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棚户区改造原房屋面积测量、产权认定以及补偿安置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四)签订双方协议(xxxx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核算结果,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出具体改造建设资金补偿标准方案,并与棚户区居民签订改造补偿安置协议。

(五)启动棚户区改造(xxxx年1月31日前完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

(六)组织验收及项目审计。(xxxx年2月28日前完成)。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同时,整理完善各种建设资料,做好项目结算审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加强xx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泽亮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家伟任副组长,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排水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茈碧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组。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由县住建局李健、吴德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高建、杨琴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职责,认真履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协调服务,积极支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建设。县发改局要做好项目建设审批、立项等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整合项目区土地资源,提供异地安置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县财政局要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调度等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县供排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要做好涉及管线迁改工作。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茈碧湖镇党委、政府要扎实开展好前期摸底调查、宣传动员、征地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有关政策措施,使项目建设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召开户长会议,公布实施方案、补偿标准、安置土地、安置办法等政策措施,提高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

(四)摸清底数,规范程序。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棚户区住户逐户进行排查,摸清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建筑结构、权属性质、家庭收入、人口、生活状况、居民改造意愿、安置方式意愿等情况,实行一户一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安置方式等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涉及拆迁安置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拆迁政策,严禁违背群众意愿、违背项目实际,搞大拆大建及形象工程。

(五)严格监管,确保质量。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依法依规建设管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联合办公、“一站式”、“一条龙”审批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县纪检监察、审计、督查等部门要强化工作纪律和效能监督、审计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阳光透明。

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同志们:

大家好!

为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到三年基本完成全省8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全省棚户区的现状、居民经济状况、各市财政状况的实际,政府制订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辽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居民特别是特困群体的居住水平。

(二)工作目标

2到3年基本完成806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24.8万户、84.4万人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原则

1.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的原则。

2.坚持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各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方案制定、审批、资金筹措、工程组织的实施主体、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各市市长全权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严格的市长责任制。

3.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相结合,与房改相结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动廉租住房工作相结合。

4.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在城市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5.坚持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6.坚持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地块,可以“平改平”。

二、建设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财政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平均楼房户型不高于采煤沉陷区改造安置标准;平房不低于“三老”住房标准。

2.新建住房要进行室内简单装修,满足居民进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厨房、卫生间设施,原则上由本人负担。在新建安置回迁房可建设部分廉租房,供无能力按房改和拆迁政策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低保户居民租住。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市政府兜底方式解决。可采取居民个人出资;税费政策减免;棚户区腾空土地,转让给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市场化运作,归集土地收益资金;产权调换,在住宅小区安排一部分商业用房以筹集资金;提供市财政性资金等多种形式。省财政尽力给予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资金

各市政府要落实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减免、腾空地块的土地收益、住宅区商品房收益、个人出资等项资金的归集。省财政在原有预算列支的每年2亿元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再追加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各市改造棚户区。

(二)编制方案

各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建设计划,在详细调研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详细方案,上报省协调小组审定。

(三)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各市依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详细方案与资金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经省发改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下达。

(四) 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

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棚户区改造详细方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编制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严格按用地计划供应土地。各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 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各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详细方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六) 组织拆迁

各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拆迁,逐户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按照居民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利用现有空置的普通商品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先安置,后改造,先拆迁少量的地块,集中建设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然后再进行大规模的拆迁;政府收购二手房和利用现有的公房作为安置用房,供产权调换居民临时居住、购买或作为廉租住房租住。

(七) 设计与施工管理

要选用国家与省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建设节能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小户型设计要考虑未来的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实行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

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第2页

督。

(八) 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后,要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五、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作为政府投入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工程定额编制费;免缴价格调节基金;免缴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免缴合同协议公证费;免缴河道维护基金;免缴市场交易服务费;免缴土地登记费;免征契税、土地使用税;减半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免缴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地方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予以减收。

(三)对低保户实施优惠政策。对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本人未缴费的扩大面积部分,确认为公有产权,鼓励购买或实施廉租办法;无力承担租金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记帐,代缴租金;采暖费减免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没有产籍的唯一住房,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安置。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各市政府制定。

六、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和协调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助各市筹集建设资金;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检查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各市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以及制定落实低保户居民的住房分配政策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省监察厅与审计厅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各市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立项、规划、计划、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回迁安置等全部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腾空土地收益、商业用房开发收益、个人出资等项资金的归集。各市政府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各市市长全权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建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纳入各市政府目标考核。

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


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普法办发〔20xx〕7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广委〔20xx〕4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利委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我局推进深入开展法治区、法治城市创建,要以建设法治部门为基础,构建部门依法行政、行业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产业科学发展、监督体系健全的“煤炭行业法治格局”,推进我区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法治化”的基本实现,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人自觉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足额划拨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本单位、本系统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和档案。
4.积极参加法治区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总结、信息等材料,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力健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6.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工作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7.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积极保护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奖惩制度完善。
(三)坚持依法行政
9.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不发生因审批行为引发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1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信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上办事水平和能力。
11.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等一系列制度。
13.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等各项学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4.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复议机构,畅通复议渠道,服从上级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15.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诉讼裁决。
1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

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第2页

件备案审查制度、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17.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和人民群众与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
1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性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19.不得利用行政职权干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20.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和信访制度。
(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2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工作,强化对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制度健全,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
22.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23.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
(五)健全监督机制
2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网络,健全举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无阻挠、干涉新闻媒体监督的行为。
25.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廉政教育防范机制、审计权力约束机制、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公平择优用人机制、廉政监督制约机制等廉政责任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节能改造方案


节能改造方案(一)

莱普乐为确保客户真正实现节能,针对企业注塑机吨位差纳福不同情况,量身订制节能解决方案,确保节能率的实现,通常经我们改造过的注塑机节能率可达50%以上。莱普乐伺服系统的优点.

一、稳定-让你的不良品降低

1、精密度高;系统相应迅速,闭环控制使原本不可以生产的一些精密产品现在完全可以胜任。

2、伺服系统调节能力强;压力闭环控制使系统压力非常稳定,压力波动低于正负0、5bar提高了塑料产品成型质量。

二、耐用-让您的机器使用寿命更长

1、莱普乐伺服系统所采用的配件本着可靠、耐用的原则,企业技术实力强。

2、产品经过大量的市场验证,以完成技术积累及产品完善,以确保莱普乐系统可靠、稳定、耐用。

3、油温降低,机器使用寿命高;采用莱普乐自主研发伺服系统后,液压系统按照实际需要流量和压力来供油,没有溢流损耗,系统发热少,油温降低,漏油减少,机器维护成本降低,使用寿命高。

三、环保-让您的工作环境更舒适

1、噪音小;采用内齿合齿轮泵,系统噪音由80db下降到65db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节水;降低成本,减少污染,油温降低,液压油使用寿命增长,废油减少,冷却需求减少,用水减少。

四、服务-让您更省心

1、全国首家承诺免费保修两年,让您不会为产品质量而烦恼。

2、公司采用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为您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最贴心的服务。

3、24小时全天候的******维修服务热线,售后工程师4至6小时赶到维修现场。

五、专业-让您更放心

莱普乐注塑机节能 研究中心拥有二十多名十年以上的注塑机的机、电液工程师,并与国内外多所著名机电一体化院校有良好合作关系,具有优异的研发能力和设计能力,确保伺服电机节能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节能改造方案(二)

一、概述

随着注塑机设备的广泛应用,对于塑料制品行业来说,电耗是其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而注塑机是塑料制品厂的主要能耗设备之一,因此降低注塑机的能耗成为注塑行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而电能的节约在各项节能措施中是效益产出率最大的。若用变频节能调速装置来调节电机 (油泵)的转速,实时满足压力和流量的需求,这样既经济又实用,因此采用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对注塑机的节能改造已成为注塑行业降低注塑机的能耗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最有效的途径。

二、变频节能原理

注塑机的电能消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部分:①液压系统油泵的电能消耗 ,②加热器的电能消耗③循环冷却水泵的电能消耗

其中液压油泵的用电量占整个注塑机用电量的80%以上,所以降低其耗电量是注塑机节能的关键。注塑机在合模、锁模、射膠、冷却等阶段所需压力和流量都是变化的,当注塑机的油量需求发生变化时,由设在油泵出口的溢流阀来调节负载压力和流量,而电机的输出功率不变,因而造成能量浪费。

变频调速装置由整流电路、滤波电路、逆变电路和控制电路组成,其功能是通过整流环节将交流电能经过整流、滤波为直流电能,又通过逆变环节转变成不同频率的交流电能输出给电机。于是可让注塑机油泵电机在不同的转速下工作。另外,根据油泵的理论,油泵的输出流量Q的计算公式为:

Q=2B×N10-6

式中:R-叶片的半径 r-定子的短半径

S-叶片的厚度 B-转子的轴向宽度

Z-叶片数目 θ-叶片相对半径方向的倾角

由上式公式中可得出改变油泵电机转子的转速N也就改变输出流量Q,即油泵油流量与油泵电机的转速成正比,而改变油泵电机转子的转速N是通过注塑机电脑的同步信号自动控制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输出频率来实现,油泵电机的耗电与其转速近似成三次方关系,即油泵电机的耗电功率p=p`(N`/N)3, 若注塑机油泵电机额定功率为55KW,则当转速下降到原转速的4/5时,其耗电量用28.16KW,省电48.8%;当转速下降到原转速的1/2时,其耗电量仅用6.875KW,省电87.5%,从而使油泵负载具有明显的节电效果(其中:p`=55KW,N`/N=4/5和N`/N=1/2)。

二、注塑机工作原理

塑料注射成型是利用三种状态(固态-液态-固态),借助于注塑机和模具成型出所需要的塑料制品。尽管所有的注塑机不尽相同,但注塑机的工作流程基本是相同。如图一所示,大致可分为七道工序:锁模、射胶、保压、溶塑、冷却、开模、顶针(顶针进、顶针退、射座退)等,依次每一道工序都需要用不同的工作压力和流量,除了高压锁模、射胶及溶塑动作需要较大压力外,其它工序都工作在很小压力下,其压力和流量是靠压力比例阀和流量比例阀来调节,通过调节压力比例阀和流量比例阀的开启度来控制压力和流量大小。

三、注塑机变频节能改造方案

1.传统注塑机变频节能改造方案

1.1方案原理图如图二所示:

进入二十一世纪来,采用变频调速的方式对注塑机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已得到了较大的应用。传统的变频调速控制主要采用将注塑机主控制器的流量阀信号或者压力阀信号转换成变频节能调速装置接受的‘0-10V’或‘4-24mA’的信号给变频节能调速装置控制,以达到根据工艺需要调节油压的目的。当注塑机某一个动作处于压力大而流量小(流量大而压力小)时,就会造成参数点过低,电机转速偏低,压力不足,做出的产品达不到生产要求,影响生产。当需要调整某一个工作状态时,要整机转速提高,如此一来节能效果又大大降低。虽然取得一定的节能效果,但也存在多种负面的影响,且采用传统已难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1.2传统注塑机变频节能改造方案存在的缺点:

1、动态响应不足,延长了注塑机的工作周期,造成产量的下降。

2、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废料增加。

3、工作过程不够流畅,有延缓现象。

4、对注塑机电脑、电加热电路存在电磁干扰现象。

5、技术适用性差,对有些型号注塑机改造后的节电率甚小。

6、节电潜力挖掘不够,还存在多余的电能消耗。

2、最经济最实用的注塑机变频改造方案

2.1方案概述

综合上述三讲的各种缺陷,为了解决客户疑惑,做到既节省巨额电费又不影响生产的双赢,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认为造成其根源主要在于控制部位。如果改造不当就会出现如文章中第三章节所说的缺点一样。钟对以上情况,传动之星SD系列注塑机专用型变频节能调速装置,采用多端信号输入控制,比例压力、流量信号作为主输入信号,另外几路动作单向作为辅助输入信号,当出现某一个动作工作压力不足时,可以单独调整而不影响其它工况。使电机在整个变化的负荷范围内的能量消耗达到所需的最小范围,并确保电机平稳、精确地运行、即保证产品质量又节约电能,真正做到经济实用。还采用了变频专用调速器、电流变送器和注塑机电脑控制等技术手段。

方案原理图如图三所示:

根据注塑机在各个工作阶段中所需的油压大小和流量速度不同及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节能特点,从注塑机的压力电磁比例阀或流量电磁比例阀取出0~1ADC的模拟电流信号,送电流变送器处理后转变为0~10VDC的模拟电压信号来控制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输出频率,从而改变油泵电机的转速,来改变油泵输出流量Q,满足注塑机在各个工作阶段中所需的油压大小和流量速度,将传统的定量泵转变为变量泵,节能效率高达20%~60%。

2.2方案的优越性

这样,就将螺杆的控制方式从传统的比例阀节流调速方式变为电动机变频节能调速装置调速方式,从而大大改善了整机性能。改造后的注塑机保留原有操作过程不变,不需要更改原电路,调节方便,控制精确。真正实现了将最先进的变频调速技术完美的应用于塑胶工业生产。

长远来看,传动之星注塑机专用变频节能调速装置从根本上简化了注塑机液压系统的结构,降低了注塑企业本身的生产成本,与目前采用的变量泵等传统改造节能措施相比,无疑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必将成为注塑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四、传动之星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功能与特点

1、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简述

我公司提供的SD系列高性能一体化变频节能调速装置专为注塑机用户节能改造提供的整套解决方案。新一代的产品性能更优越,功能更强大,外观更精巧。SD系列一体化节能装置广泛适用于注塑机节能改造、恒压供水等,它集变频节能调速装置、旁路、柜体等一体化设计,方便了用户的使用需求。在系统设计上考虑了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系统的干扰、散热等因素。是提供给经销商的一个用户端解决方案。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避免经销商二次集成过程中的工艺和安装差异造成的不良因素。

传动之星SD系列一体化变频装置线路基本配线图如图四所示:

本系列结构紧凑,外形美观;具有键盘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具有工频、变频运行又回路设计。具有自动复位、掉电复位功能。

2、传动之星SD系列参数设置参考:

必须要设置的参数如下

FO-OOO=01 :选择变频装置控制方式

FO-OO1=10 :选择注塑机专用参数

F0-007=1.5-2.5 :选择变频装置加速时间

FO-008=1.5-3.0 :选择变频装置减速时间

F0-123=0 :当有故障发生时,输出有效信号

F0-151=0 :选择双输入控制,将流量信号接到INA, 将压力信号接到INB

F0-153=1 : 对应比例流量的最小控制信号为1V

F0-154=5 :与比例流量最小控制信号对应的频率,通常是被控电机的最低运行频率

FO-155=10 :对应比例流量的最大控制信号为10V

FO-156=55 :与比例流量最大控制信号对应的频率,一般略高于50.00Hz。

F0-157=1 :对应比例压力的最小控制信号1V

FO-158=10 :与比例压力最小控制信号对应的频率

F0-159=10 :对应比例压力的最大控制信号10V

F0-160=55 :与比例压力最大控制信号对应的频率

备注:FO-153~~160(请按实际工况调整,以上只能供参考)

3、采用传动之星SD系列变频改造的应用效果:

1、大幅度降低能耗:

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将传统的定量泵改变为变量泵,采用流量与压力双信号输入的变频调速方法,取代以前的比例阀调速方法,大幅度降低能耗。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了油泵马达节能20%-60%的显著效果。

2、提高生产工艺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采用外部扩展同步控制,任意速度段随意可调,能方便地满足注塑工艺要求,使之达到最佳值,使生产工艺比以前有所提高。且能降低系统油温,延长了密封元件寿命,减少了设备维护费用。

3、控制操作方便:

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采用先进的电脑控制手段,利用注塑机电脑的同步信号,根据注塑机机工艺要求自动控制油泵马达,运行安全可靠,生产中不需对传动之星变频节能调速装置进行调节,控制操作方便、简单。

4、无节流能量损失,溢流能量损失大大减小,使系统噪音降低3-5分贝,油管发热减小,油温降低。

5、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软启动:

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启动电流小大大减轻注塑机开机、合模、开模时的震动,能大幅度降低对供电变压器容量的要求,并提高了电网质量,避免了设备本身的冲击,延长了设备和模具的使用寿命。

6、高可靠性:

SD系列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可实现工频/变频转换,即使在变频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转换至工频,(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把变频节能调速装置设置为报故障后自动跳到工频。)不会影响生产进度。提升力矩大,动态响应较快,适宜注塑机的突变升速的需要。

五。注塑机改造应注意的事项

1、注塑机变频改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必需采用定量泵的注塑机才可进行变频节能改造;

(2)变量泵不用进行变频节能改造。因为变量泵本身已带有一定的节能效果,增加变频节能调速装置不能体现出它的优势。

(3)一般情况下,继电器控制的注塑机也因对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响应速度的特别要求,需慎重进行变频节能改造。

2、安装变频节能装置应注意的问题:

(1)一般采用带工频-变频双回路的形式(传动之星变频节能调速装置具备此功能);

(2)考虑使用环境条件、电网电压、负载大小;

(3)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动力线与控制线应尽可能分开走线,控制线尽量使用屏蔽线;

(4)加强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抗干扰能力(加磁环,电抗器,滤波器等)。

六。结语

传动之星SD系列一体化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高性能和完善的功能,使其在各个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注塑机变频节能改造工作的不断开展,会有更多的用户了解到注塑机使用变频节能调速装置的优越性,也会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单位加入到变频节能行业。因此推广交流变频调速装置在注塑机上的应用,对于减少能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厂区绿化改造方案


厂区绿化改造方案

坚持经济节约、物尽其用和适地种树的原则,服从厂区原有规划思想,配合各种生产设施和生产所需,对原来绿化场地布局进行改善,力求达到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矿区。详细方案如下:

1、办公楼大院:

土建部分 修补更换花池四周破损花砖(60m);

绿化部分 移除死损灌木更换新的灌木(冬青、赤楠、小叶女贞等35㎡),庭院挡墙下的2个花池花池四周冬青带更换死损灌木,中间全部移除栽植品种月季花(25㎡)。

费用总价:13486元

2、厨房后门前花池(272㎡):

花池慢栽植品种月季花。

费用总价:30664元

3、丰鑫源职工公寓

生活区院中心花池(长11.5m*宽4m)移除原破损灌木,重新栽植冬青和红叶小檗,留成前高后底斜面,中间用红叶小檗拼写“辛苦了”或“欢迎您”艺术字(绿底红字)。

费用总价:9223元

4、矿区进厂大路(长325m)

道路两旁绿化带拆除原冬青色带,更换为冬青黄杨球(间距2.5m)260株,其他绿化带铺植草坪(315㎡)。

费用总价:68248元

5、瓦斯抽房站

补栽20棵柳树(胸径5cm),草坪绿化200㎡。

费用总价:7036元

6、风机房

厂区南侧新建灌木色带(宽0.6m长25m),新砌色带挡墙(高0.5m的240砖墙),沿山体栽植爬山虎。

费用总价:4524元

六项费用合计133181元

云厦苗木花卉基地

2013.3.27

改造项目策划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商业部分 1-大连市概况 5 1-1大连市概况 5 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 5 2-1市场回顾 5 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 5 2-1-2超市效应 6 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 7 2-2大连商业分析 7 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 7 2-2-2未来商业供应 7 2-2-3市场售价及租金反映 10 2-3大连商业个案分析 11 2-3-1大连胜利广场 11 2-3-2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 12 2-3-3大连奥林匹克购物广场 13 3- 项目的商场部份分析 15 3-1项目概况 15 3-2项目swot分析 16 s——项目优势 16 w——项目劣势 16 o——机会 17 t——威胁 18 4-市场定位 18 4-1国内市场形势 19 4-2大连商城的形势 21 4-3本项目覆盖地域及经济潜力 22 4-4市场需要什么 23 4-4-1商场档次分析 24 4-4-2商场类型 25 4-4-3商场主题分析 25 4-5本项目产品定位 26 4-5-1档次定位 26 4-5-2本项目的主题定位 28 ※ 首创旅游式主题的商业物业概念 28 ※ 主题新颖的吸引 28 ※ 市内旅游文化的支持 28 ※ 对消费人群的吸引力 29 ※ 借用概念的吸引力 29 ※ 借用其它元素的吸引力 30 4-5-3形象定位 30 4-5-4项目定位的发展优势 31 4-6项目产品设计建议 33 4-6-1针对项目整块建议 33 4-6-2针对 a、b、c、x地块的业态? 33 4-6-3针对d、e地块规划 35 4-6-4针对d、e地块的业态设置 35 4-7项目的特色如何营造 38 5-商场的租售策略 40 5-1目标客户 40 5-1-1销售目标客户 40 5-1-2招商客户 40 5-2租售时机 40 5-3租售策略 41 5-3-1租售推广策略 41 5-5主要促销手段 45 5-6招商条件 46 5-6-1租金优惠 46 6-商场的经营管理 47 6-1角色 47 6-1-1对内经营 47 6-1-2对外经营 47 6-2目标 48 6-3效果 48 6-3-1旺人(消费人流) 48 6-3-2旺场(投资者和商家) 49 6-3-3旺财(经营收益) 49 6-3-4运用多元化经营策略, 50 6-4商业物业主要经营管理模式 50 6-4-1经营模式比较 50 6-4-2采用经营模式的论证 52 6-4-3结论 52 7-经营推广 53 7-1推广活动 53 7-2信息系统建议 53 7-4经营促销手段参考 54 8-经营管理组织架构 55 9-商业招商经营运作优势 55 9-1-1具有较强的商业招商能力, 55 9-1-2具有实际招商操作经验, 55 9-1-3具有引入主力店的成功经验 56 9-1-4丰富商业经营运作经验, 57 9-1-5服务品牌 57 第二部分:住宅部分 1-大连住宅市场概况分析 59 2- 项目的优势劣势分析 60 2-1项目优势: 60 2-2项目劣势: 60 3- 目标客户的定位和分类 61 3-1住宅的目标客户分析 61 3-2公寓的目标客户分析 61 4- 项目定位 62 4-1项目理解 62 4-2产品定位 62 4-3形象定位 63 4-4项目形象包装 64 5- 产品建议 64 5-1住宅功能细分和户型面积的比例建议 64 5-1-1对a、b、c、d号楼功能说明 64 5-2户型设计建议: 67 6-项目命名的初步建议 67 6-1项目整体命名 67 6-2商业命名 67 7- 住宅与商业的互动分析 68 7-1住宅与商业的统一性 68 7-1-1住宅统一性体现 68 7-1-2商业统一性的体现 68 7-1-3 住宅和商业的协调 68 7-2住宅和商业开发推售的互动策略 69 6-3说明 71 第一部分:商用物业 1-大连市概况 1-1大连市概况 大连市位于辽宁省南部,辽东半岛南端,西北频临渤海,东南面向黄海,与山东半岛隔海相对,共扼渤海,素有“京津门户”之称,北面背依东北大陆,腹地了阔,甚称“东北之窗”,海、陆、空交通发达,十分便利。 大连市区总面积约12,573.85平方公里,人口约547.41万人,分6个行政区,3个县级市。 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 2-1市场回顾 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 1998年以前,历史悠久的天百大楼、大连商场等国营大型商场凭籍货品全、信誉好,在全市商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合资商场的引入,大连商业市场饱受冲击,原有商场的租赁及销售市场几乎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商场与商户共同承担曲险的联营方式。迈凯乐大连商场因经营业绩突出,是大连少数采用保底扣率合作方式的商场之一,如服装保底额多订于1800美元/平方米。 合资商场的进入,打破了传统商业格局,带来了许多新鲜东西,如科学的管理、舒适的购物环境、超级市场、大型游艺区等,吸引了以年轻人为主的大批消费者。面对这种市场状况,国营商场强烈感受到危机的存在,“危机”就是危险中存在着机会,纷纷调整了经营思路。天百大楼率先提出“十五条龙服务”并利用50年店庆机会,推出全场店庆价,创造了营业额3天共4000万的佳绩,此举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多次亮相。大连商场集团也推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 进入XX年,各大国营、合资商场已先后完成商户重组及市场定位,竞争同时也细化了市场,使各大商场均有一定数量固定的消费群体。 2-1-2超市效应 步入XX年,随着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等国际大型零售高相继落户大连,大连的商业竞争也随之进入到一个空前白热化的阶段。世界排名前三位零售商巨头—
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同时落户一个城市,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XX年7月,民族超市“龙头老大”北京华联超市在大连开业。华联开业的意义不只是多了一家商店,而是因为具有“民族性”,华联的进入注定了中、外超市的肉博战已不可避免。 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 闻名大连以至全国的天津街是大连历史悠久的传统的步行街,沿街有天百大楼、天伦商厦、国泰大厦、巴黎之春购物中心、新世界百货等大型商场。 相比天津街,青泥洼桥商业街虽然属于后起之秀,但发展相当迅速,以大连商场、秋林女店、迈凯乐商场、先施秋林、中山大厦商场为核心的青泥洼桥商业街逐渐超过天津街成为大连最繁华的商业街。 2-2大连商业分析 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 在调查的22个已开业的商场项目中,有17个是座落于中山区,其余5个分布在西岗、沙河口及甘井子区。 2-2-2未来商业供应 大连市正在兴建或将会落成的商场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山区及沙河口区。而预计到~年年底,将会有接近53万平方米的商场新面积落成(见下表) 商场未来供应表 开业年份 中山 沙河口 XX年3月~12月 229,000 110,800 ~年 72,500 16,0800 总计 331,500 271,600 占百份比 55% 45% 大连市主要已开业商场一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地区 位置 开业时间 商场总楼面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地上) 层数(地下) 商场管理形式 1 天津街百货大楼(北楼) 中山 天津街中段 1930 10,000 5 1 百货 1 天津街百货大楼(南楼) 中山 天津街中段 1930 3,000 4 无 百货 2 大连商场 中山 青泥洼桥 20年前 40,000 4 1 百货 3 新友谊商店 中山 人民路2号 1988 3,000 2 1 百货 4 韩国批发城 中山 长江路 1990年以前 7,500 3 无 店铺 5 秋林女店 中山 胜利广场旁 1990年以前 5,400 6 1 百货 6 中兴大厦 中山 友好街42号 1990-06 35,000 7 2 百货 7 国泰大厦 中山 天津街西段 1994-01 10,800 6 无 百货 8 友谊商城 中山 人民路2号 1996-02 12,000 6 2 百货 9 天伦商厦 中山 天津街西段 1996-10 13,000 6 无 百货 10 新华洋商场 中山 青泥洼桥 1997-05 2,800 3 1 店铺 11 富丽华酒店商场 中山 人民路中段 1998年以前 2,000 1 1 店铺 12 先施秋林(百货) 中山 青泥洼桥 1998 20,986 9 1 百货 13 胜利百货 中山 大连火车站前广场 1998-08 147,000 5 3 百货 14 迈凯乐大连商场 中山 五惠路 1998-09 50,000 7 1 百货连店铺 15 裕景商城 中山 大连火车站前广场 1999-05 50,000 1 无 店铺 16 时代购物中心 中山 港湾街7号 1999-06 13,800 6 1 百货 17 巴黎之春购物中心 中山 上海路 1999-10 23,802 4 2 百货 18 沃尔玛超市 西岗 奥林匹克广场 XX-04 17,000 无 1 百货连店铺 19 奥林匹克购物广场 西岗 人民体育场北奥林匹克广场 XX-04 35,000 无 2 百货连店铺 20 大连百盛购物中心 沙河口 西安路 1997-12 28,000 5 1 百货 21 家乐福 沙河口 黄河路与西安路交叉口 XX-01 13,000 6 无 百货 22 华联超市 甘井子 金三角 XX-07 15,000 1 无 超市连店铺 23 通发毅电子商场 沙河口 黄河路663号 XX-03 30,000 3 无 店铺 24 广荣商城 沙河口 黄河路667号 XX-06 27,000 6 无 百货 25 全景超市 沙河口

公路改造项目策划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商业部分 1-大连市概况 5 1-1大连市概况 5 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 5 2-1市场回顾 5 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 5 2-1-2超市效应 6 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 7 2-2大连商业分析 7 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 7 2-2-2未来商业供应 7 2-2-3市场售价及租金反映 10 2-3大连商业个案分析 11 2-3-1大连胜利广场 11 2-3-2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 12 2-3-3大连奥林匹克购物广场 13 3- 项目的商场部份分析 15 3-1项目概况 15 3-2项目swot分析 16 s——项目优势 16 w——项目劣势 16 o——机会 17 t——威胁 18 4-市场定位 18 4-1国内市场形势 19 4-2大连商城的形势 21 4-3本项目覆盖地域及经济潜力 22 4-4市场需要什么 23 4-4-1商场档次分析 24 4-4-2商场类型 25 4-4-3商场主题分析 25 4-5本项目产品定位 26 4-5-1档次定位 26 4-5-2本项目的主题定位 28 ※ 首创旅游式主题的商业物业概念 28 ※ 主题新颖的吸引 28 ※ 市内旅游文化的支持 28 ※ 对消费人群的吸引力 29 ※ 借用概念的吸引力 29 ※ 借用其它元素的吸引力 30 4-5-3形象定位 30 4-5-4项目定位的发展优势 31 4-6项目产品设计建议 33 4-6-1针对项目整块建议 33 4-6-2针对 a、b、c、x地块的业态? 33 4-6-3针对d、e地块规划 35 4-6-4针对d、e地块的业态设置 35 4-7项目的特色如何营造 38 5-商场的租售策略 40 5-1目标客户 40 5-1-1销售目标客户 40 5-1-2招商客户 40 5-2租售时机 40 5-3租售策略 41 5-3-1租售推广策略 41 5-5主要促销手段 45 5-6招商条件 46 5-6-1租金优惠 46 6-商场的经营管理 47 6-1角色 47 6-1-1对内经营 47 6-1-2对外经营 47 6-2目标 48 6-3效果 48 6-3-1旺人(消费人流) 48 6-3-2旺场(投资者和商家) 49 6-3-3旺财(经营收益) 49 6-3-4运用多元化经营策略, 50 6-4商业物业主要经营管理模式 50 6-4-1经营模式比较 50 6-4-2采用经营模式的论证 52 6-4-3结论 52 7-经营推广 53 7-1推广活动 53 7-2信息系统建议 53 7-4经营促销手段参考 54 8-经营管理组织架构 55 9-商业招商经营运作优势 55 9-1-1具有较强的商业招商能力, 55 9-1-2具有实际招商操作经验, 55 9-1-3具有引入主力店的成功经验 56 9-1-4丰富商业经营运作经验, 57 9-1-5服务品牌 57 第二部分:住宅部分 1-大连住宅市场概况分析 59 2- 项目的优势劣势分析 60 2-1项目优势: 60 2-2项目劣势: 60 3- 目标客户的定位和分类 61 3-1住宅的目标客户分析 61 3-2公寓的目标客户分析 61 4- 项目定位 62 4-1项目理解 62 4-2产品定位 62 4-3形象定位 63 4-4项目形象包装 64 5- 产品建议 64 5-1住宅功能细分和户型面积的比例建议 64 5-1-1对a、b、c、d号楼功能说明 64 5-2户型设计建议: 67 6-项目命名的初步建议 67 6-1项目整体命名 67 6-2商业命名 67 7- 住宅与商业的互动分析 68 7-1住宅与商业的统一性 68 7-1-1住宅统一性体现 68 7-1-2商业统一性的体现 68 7-1-3 住宅和商业的协调 68 7-2住宅和商业开发推售的互动策略 69 6-3说明 71 第一部分:商用物业 1-大连市概况 1-1大连市概况 大连市位于辽宁省南部,辽东半岛南端,西北频临渤海,东南面向黄海,与山东半岛隔海相对,共扼渤海,素有“京津门户”之称,北面背依东北大陆,腹地了阔,甚称“东北之窗”,海、陆、空交通发达,十分便利。 大连市区总面积约12,573.85平方公里,人口约547.41万人,分6个行政区,3个县级市。 2-大连市的商业分析 2-1市场回顾 2-1-1国营商场同合资商场共存 1998年以前,历史悠久的天百大楼、大连商场等国营大型商场凭籍货品全、信誉好,在全市商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合资商场的引入,大连商业市场饱受冲击,原有商场的租赁及销售市场几乎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商场与商户共同承担曲险的联营方式。迈凯乐大连商场因经营业绩突出,是大连少数采用保底扣率合作方式的商场之一,如服装保底额多订于1800美元/平方米。 合资商场的进入,打破了传统商业格局,带来了许多新鲜东西,如科学的管理、舒适的购物环境、超级市场、大型游艺区等,吸引了以年轻人为主的大批消费者。面对这种市场状况,国营商场强烈感受到危机的存在,“危机”就是危险中存在着机会,纷纷调整了经营思路。天百大楼率先提出“十五条龙服务”并利用50年店庆机会,推出全场店庆价,创造了营业额3天共4000万的佳绩,此举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多次亮相。大连商场集团也推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 进入XX年,各大国营、合资商场已先后完成商户重组及市场定位,竞争同时也细化了市场,使各大商场均有一定数量固定的消费群体。 2-1-2超市效应 步入XX年,随着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等国际大型零售高相继落户大连,大连的商业竞争也随之进入到一个空前白热化的阶段。世界排名前三位零售商巨头—
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同时落户一个城市,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XX年7月,民族超市“龙头老大”北京华联超市在大连开业。华联开业的意义不只是多了一家商店,而是因为具有“民族性”,华联的进入注定了中、外超市的肉博战已不可避免。 2-1-3商场相对比较集中 闻名大连以至全国的天津街是大连历史悠久的传统的步行街,沿街有天百大楼、天伦商厦、国泰大厦、巴黎之春购物中心、新世界百货等大型商场。 相比天津街,青泥洼桥商业街虽然属于后起之秀,但发展相当迅速,以大连商场、秋林女店、迈凯乐商场、先施秋林、中山大厦商场为核心的青泥洼桥商业街逐渐超过天津街成为大连最繁华的商业街。 2-2大连商业分析 2-2-1大连现时商业总存量 在调查的22个已开业的商场项目中,有17个是座落于中山区,其余5个分布在西岗、沙河口及甘井子区。 2-2-2未来商业供应 大连市正在兴建或将会落成的商场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山区及沙河口区。而预计到~年年底,将会有接近53万平方米的商场新面积落成(见下表) 商场未来供应表 开业年份 中山 沙河口 XX年3月~12月 229,000 110,800 ~年 72,500 16,0800 总计 331,500 271,600 占百份比 55% 45% 大连市主要已开业商场一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地区 位置 开业时间 商场总楼面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地上) 层数(地下) 商场管理形式 1 天津街百货大楼(北楼) 中山 天津街中段 1930 10,000 5 1 百货 1 天津街百货大楼(南楼) 中山 天津街中段 1930 3,000 4 无 百货 2 大连商场 中山 青泥洼桥 20年前 40,000 4 1 百货 3 新友谊商店 中山 人民路2号 1988 3,000 2 1 百货 4 韩国批发城 中山 长江路 1990年以前 7,500 3 无 店铺 5 秋林女店 中山 胜利广场旁 1990年以前 5,400 6 1 百货 6 中兴大厦 中山 友好街42号 1990-06 35,000 7 2 百货 7 国泰大厦 中山 天津街西段 1994-01 10,800 6 无 百货 8 友谊商城 中山 人民路2号 1996-02 12,000 6 2 百货 9 天伦商厦 中山 天津街西段 1996-10 13,000 6 无 百货 10 新华洋商场 中山 青泥洼桥 1997-05 2,800 3 1 店铺 11 富丽华酒店商场 中山 人民路中段 1998年以前 2,000 1 1 店铺 12 先施秋林(百货) 中山 青泥洼桥 1998 20,986 9 1 百货 13 胜利百货 中山 大连火车站前广场 1998-08 147,000 5 3 百货 14 迈凯乐大连商场 中山 五惠路 1998-09 50,000 7 1 百货连店铺 15 裕景商城 中山 大连火车站前广场 1999-05 50,000 1 无 店铺 16 时代购物中心 中山 港湾街7号 1999-06 13,800 6 1 百货 17 巴黎之春购物中心 中山 上海路 1999-10 23,802 4 2 百货 18 沃尔玛超市 西岗 奥林匹克广场 XX-04 17,000 无 1 百货连店铺 19 奥林匹克购物广场 西岗 人民体育场北奥林匹克广场 XX-04 35,000 无 2 百货连店铺 20 大连百盛购物中心 沙河口 西安路 1997-12 28,000 5 1 百货 21 家乐福 沙河口 黄河路与西安路交叉口 XX-01 13,000 6 无 百货 22 华联超市 甘井子 金三角 XX-07 15,000 1 无 超市连店铺 23 通发毅电子商场 沙河口 黄河路663号 XX-03 30,000 3 无 店铺 24 广荣商城 沙河口 黄河路667号 XX-06 27,000 6 无 百货 25 全景超市 沙河口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城市危房改造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