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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贯彻实施方案

法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现在我们不妨提前拟写好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可以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强化了工作的目的性和可控性。一篇优秀的工作计划中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法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法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

法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如下: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一、领导干部带头,是推动干警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动力
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在报刊上发表后,我院党组未等上级发文,就随即组织院党组“一班人”集体学习和安排个人学习《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在联系实际抓落实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广泛征求意见,使全院干警对预防腐败形成共识。年初,我院党组在学习《实施纲要》中,联系本院实际,分析了当时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以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听取了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经收集整理,共有三类十八项,即三条,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要注重抓反面典型,同时要注重宣传正面的先进与模范,一点带面,弘扬正气;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要注重思想教育,同时要注重物资保障工作到位,院的文体活动场所等基本设施应予建立起来。
(二)认真讨论研究,下决心解决干警反映急待解决的问题。干警的三条意见和建议反映到院党组,引起了高度重视。月份,党组书记、院长××同志在一次党组会上明确提出,学习和贯彻《实施纲要》,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大事。经“一班人”反复讨论,一致认为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尽管院里经济十分紧张,许多项目都需要建设,但院党组毅然下决心采纳了干警反应的三条意见和建议,并分工负责抓落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干警预防腐败的积极性。在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月份,院的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基础设施兴建竣工,为全院干警提供了业余文化活动场所;—月份,正面宣传报道达余篇,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级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受到了××市委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以百题知识竞答的方式,组织全院干警深化对《实施纲要》的理解
月份,我院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对《实施纲要》进行了百题知识竞答活动。其中厅级领导干部人,处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领导干部人,科员干部人,均以优等成绩受到市委好评。
(一)院党组重视。月日××日报刊登出《〈实施纲要〉知识竞答试题》后,院党组迅速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同志在会议上明确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借此东风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及相关个文件的高潮,在院干警人人都要参与竞答,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到行动上。二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全院干警中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百题知识竞答。
(二)全院干警参加百题知识竞答积极认真。院里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资料,对照道试题,逐一查找出标准答案,并将答案填入试卷。除在外学习、帮助工作等人员,全院的全体干警全部参加了百题知识竞答。
(三)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严密。我院纪检组、监察室从报刊登出试题,到向院领导汇报、召开会议部署、印发学习资料和试题、收卷审阅、整理上报等,一环套一环地把百题知识竞答工作组织的严密而有序。
三、建立廉政档案,增强干警自我约束意识
月份,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实际,我院为院党组集体和成员及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月日、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第四套《廉政前沿》栏目报道了我院的做法。
(一)思想认识到位。我们认为,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是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是为党组织推荐、任用、评价干部提供客观、准确依据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行动。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二)领导重视到位。今年年初,我院党组在组织学习《实施纲要》时,即把建立廉政档案工作列入××年院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明确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同志具体抓落实,监察室主任××同志具体组织实施。
(三)硬件建设到位。我院建立的廉政档案,现已设有专用房间为廉政档案室,配有电脑部,电脑桌张,打印机部,传真机部,扫描仪部,廉政档案铁皮柜套,廉政档案塑料盒余个。
(四)案卷整理到位。一是对全院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设计、采集了多种廉政档案信息,并输入电脑,提出成页,装成卷宗;二是为院党组集体及名党组

法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的情况第2页

成员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盒及卷宗;三是对卷宗材料采取了统一打印,单页排列,不装订而成册,实现了卷宗无金属物,四边整齐,自成案卷;四是做到了一人一卷,一卷一盒,互不交叉,留有空间,动态管理,存取方便;五是达到了档案盒坚实,大小一致,盒脊、盒面统一标注有“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其姓名、编号,归档人员名单按编制序列排序。
(五)制度建立到位。廉政档案初步建立,与此相配套的制度建设,我们也做了一些努力。一是建立了廉政档案保密规定;二是建立了查询(借阅)廉政档案规定。
(六)发挥效能到位。建立廉政档案的根本目的是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月份,我院党组在向市委推荐名处级领导干部和上报名干警晋升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中,首先依据廉政档案进行了把关。经查廉政档案,有名同志因处分未解除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在查被取消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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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党委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一、总论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提出的“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这一要求,根据“××发[20xx]10号”《关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教育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州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以廉洁自律为己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教育对象和内容。今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物的科室及企业领导。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为主题,着重抓好以下学习教育工作:

1、扎实开展“一个学习”。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把《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列入广大党员干部的必读书目,通过集中学和自学,认真学习贯彻。在六月下旬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逐句逐段学懂弄通。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学、带头学:一是充分利用党员电教室借助《实施纲要》辅导光盘进行集中辅导学习;二是由党委主要领导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由纪委书记讲一次《实施纲要》辅导课;三是在七月中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以《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为主题的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安排三人作学习交流发言。

2、认真抓好“三项教育”。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20xx年起实施的《公务员法》;组织观看两部反腐倡廉电教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帖心人——牛玉儒》和《郑培民》、《沉痛的忏悔——李嘉廷受贿警示》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电教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分析干部队伍的主流,教育和熏陶党员干部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书写人生历史篇章。三是自我教育。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县局和所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组织过一次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政廉洁”为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项规定”,认真查找和切实整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于公、于民、于廉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成为一心为公的表率、勤政为民的楷模、廉洁自律的典范。

3、积极搞好“五个活动”。一是开展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为题的理论调研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结合部门和企业实际、行业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撰写论文活动。每个支部在7月25日前推选两篇优秀论文上报党委“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撰写论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调研中得到继续学习,促进学习成效的巩固、提高和转化,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使教育活动收到实效。二是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由党委主要领导按照州纪委《关于在全州城乡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局党委“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于9月16日前将形势报告文稿和开展活动的情况书面上报县纪委先教室。三是为活跃教育活动的气氛,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组队参赛(每个支部组织一个3至5人参赛队)和观众竞答相结合的形式,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参加,参加率不低于98%。四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各支部按照《××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大力开展和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五是开展“廉内助”学习教育活动。由党委和纪委有针对性地组织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配偶开展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使他们做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战斗员,有效地筑起家庭反腐防线,为领导干部把好八个小时以外的廉洁关,营造一个良好的反腐倡廉、勤政廉政的社会氛围。

(三)、方法步骤。“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时间从六月开始,到九月告一段落。六月上旬为准备阶段,六月中旬至八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九月为检查总结阶段。整个活动以“思想教育”为重点,各支部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庆祝建党八十四周年活动,与党员和干部的培训,与开展为民做好事实事活动推动部门经济健康发展相结合,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活动。

三、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党风廉政、机关工作六项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建立“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和部门实际,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充实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三)、完善人事和重大事项事前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党务公开制度。

(四)、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五)、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形成集体研究、程序合法、专人负责、管理规范、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

四、监督

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正确行使权力。一是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工作,实施依法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或人员调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或开支是否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三是加强对掌管资金、物资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监督他们按相关制度和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处理职工群众或企业反映的问题,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五、惩治

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惩治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对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或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惩治、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达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达到纯洁组织、纯洁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总要求。

六、加强领导,真抓实干

开展以“求真务实、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宣传委员)、×××(纪委委员)、×××(纪委委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支部要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搞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出实效。领导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要起好表率作用,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领导干部做到的,正职领导应首先做到。整个教育活动由党委统一领导,部门或支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各支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增强教育效果。根据活动的进展情况,组织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抓紧抓好活动中各种信息的发掘采集和报送工作,为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齐力将教育活动推向高潮。

局机关支部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个人在教育活动中的收获,于9月25日前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学习体会文章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支部在9月25日前要将单位“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党委“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实施《小学德育纲要》规划及计划


贯彻实施《小学德育纲要》规划及计划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全面提高民族素质,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贯彻实施《小学德育纲要》规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和良好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关心集体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二、教育内容:

以向学生进行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启蒙教育,并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社会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的思想,训练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三、具体内容:

1、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学生一入学,就应该对他们进行国旗、国歌、国徽的教育,进行热爱首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要使他们逐步准确地了解国旗对祖国的象征性含义。

要使学生认识国徽的图案内容对祖国的象征和含义,增强和提高学生对祖国的了解和认识让学生了解祖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增强学生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增强学生爱国的行为习惯。

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两种社会制度下儿童生活对比的教育,进行爱国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教育,进行热爱家乡的教育,逐步懂得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爱护国家财产,立志保卫祖国,热爱和平,反对侵略战争。

二、对学生进行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

使学生真正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教育学生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优秀共产党员英勇奋斗、艰苦奋斗、大公无私、坚持真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感情。

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创建者和领导者,少先队员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做党的好孩子。

3、对学生进行热爱人民教育

教育学生知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让学生从小了解我国人民勤劳智慧、勇敢顽强、酷爱自由与和平等传统美德,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

初步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知道爱人民要从身边事做起,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友爱同学,助人为乐。

4、对学生进行热爱集体的教育

让学生知道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教育学生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思想。

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珍惜集体荣誉,自觉为集体争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做集体的小主人,增强学生做集体成员的自主、自治、自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5、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

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引导学生育成良好的独立生活习惯,为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想打好基础。

联系学生的学习实际,培养他们尊敬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引导他们树立从小爱科学、爱劳动,长大攀登高峰的学习理想。

联系少先队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今天当好预备队,明天当好突击队,后天争做先锋队,为树立社会理想打好基础。

延伸阅读:

我校小学德育工作措施

为完善我校德育工作督促学校教师按学校各年度各学期工作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德育工作。提高我校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我校特制订近阶段的德育措施。具体如下:

1、教师要严格执行每学期学校制订的《德育工作计划》,并以该计划作为该阶段德育工作为指导开展德育工作。

2、学校按要求成立有关德育工作的相关的领导机构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做好记录,以便检查。

3、各教师都要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否则于该学期的岗位百分制中酌情扣分,并要补学有关内容。

4、学校教师绝不能参与社会上的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违法活动。否则,按情节的轻重予以必要的处分严重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5、学校要根据各阶段学生的思想动向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研究,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

6、各班主任必须在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出班计划。迟交或缺交者于该学期的岗位百分制中酌情扣分。

7、各班要围绕《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班队活动。

8、各学科的教学都要进行德育渗透教育工作。

9、学校要加强与法制单位的联系,聘请法制人员给师生上法制课,每学期至少一次,或利用法制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给学生上课、出板报等。

10、要加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增强校内德育氛围,各班要充分利用班、校的墙报出版有关德育教育内容的板报。每月至少一期。

11、学校于每学期都对学生进行德育考核、操行评定等,各班主任要按要求依时做好有关的填报工作。

12、少先队要发挥其作用,要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13、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开展家教活动,使学校、家庭、社会等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阅读拓展:

文案策划:小学德育工作措施

我校加大德育工作力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思路,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着力抓好德育这个学校主旋律的教育工程,注重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规范化的养成教育,具体体现在把握特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体现特色。

学校始终抓好三个四工作,(1)加强四全育人──全面、全员、全程、全控育人,加强德育工作的整体性;(2)着力优化德育的四条途径──教学主渠道、课外、校外活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做到以思想品德为主线,班主任工作与少先队活动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以学校教育为中心、家庭、社会教育的三位一体;(3)始终注重抓好四项建设──德育规章、队伍、教材和基地建设。

因此在德育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观后感及心得)中重点做好:

1、建立健全校内德育机制,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2、强化家庭教育职能,成立了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同时建立家访制度。

3、抓好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4、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开展四个十活动,即观看十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背诵十首革命诗词,学唱十首革命歌曲,学会讲十个革命故事。

5、充分挖掘隐性课程的作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条件,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让学校的每一块墙壁,每一处景点都成为教育学生的场所。

6、改革教育方法,始终注重坚持三改三丢,即改管束式为引导式,丢掉一个罚字,改单一式为多样式,丢掉一个呆字,改封闭式为开放式,丢掉一个堵字。

7、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作用。努力办好红领巾广播站 的主阵地,大力宣传校园好人好事及有关事件。

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


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名胜管理区,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切实防范系统性财政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县加强资金、资产和收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

(一)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县直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用途”的原则,实行“逐项核算、统一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存量收回”的预算管理办法。乡镇(街区)预算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单项奖补、自求平衡”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及支出一律纳入预算。

(二)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特殊情况下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原则上只对上级新增项目,县委、县政府新增工作任务,政策性增支或项目配套以及必要的专项活动追加预算。财政部门定期向县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情况。

(三)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建立存量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对财政专户和部门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一律按政策规定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加快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预算监督。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资金安排等信息。依法、全面公开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财税政策及财政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规范举债程序,限定债务用途。除政府债券形式外,预算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擅自改变既定资金用途。特殊情况需要举债,须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二)跟踪债务变化,核实债务信息。各债务责任单位要按月向财政部门报送动态数据,保证债务规模适中,债务风险可控,为债务的置换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控。采用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对举债单位的债务风险进行监控,并纳入主要领导离任责任审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和金融风险。

三、强化政府性投融资管理

(一)加快转型,规范管理运行体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投融资公司的转型改制,做大做强投融资公司。投融资公司要做实注册资本,完善资本注入方式:将原资本变现,实行资产、资源、资金、资本“四资”注入;实行企业净资产注入,将我县发展较好的国有公司的所有国有产权对应的净资产划入县发展投资公司,壮大县发展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并适时组建县发展投资集团。投融资公司要积极参与我县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扶贫攻坚、土地收储、特色产业等建设,发展成为我县投融资改革创新的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开展公私合作的政府授权载体,充分发挥投融资公司在政府性投资项目中的经营主体作用、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加快融资模式创新。积极争取统贷统还、转借转贷等优惠的政策性银行贷款,运用以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预期收益贷款、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贷款。条件成熟后,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筹措投资资金。同专业基金公司合作,成立1—2支特色产业、城镇建设、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基金,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围绕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债务风险和财务危机预警提示机制,制定完备的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预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危机,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转化措施,尽可能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及时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规范信用担保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流程。由财政全额出资的担保公司,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做到审保分离、分级审批、防控风险。担保业务按照“企业申请、材料初审、保前调查、提供反担保物(人)、与协议银行共同审查、报项目评审会投票表决”这一流程办理。县金财担保公司对县域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及有利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严格担保审查,规范担保行为。担保公司受理企业贷款担保申请后,对企业进行资格诚信评估,对担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和审查,由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提出担保初审意见,报评审会评审。经批准的企业担保贷款,由申请企业或第三人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反担保,签订反担保合同,再由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申请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三)加强全程监督,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对被担保企业的监控机制,完善事前评价、事中监控、事后催收和追偿的处置机制,加强与贷款银行的协作,及时跟踪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企业资金专款专用,诚实守信,按时还本付息。

(四)改进业绩考核,提高风险容忍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43号)精神,在严守风险底线,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担保风险的同时,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公司的财政支持力度。

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规范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为规范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县发展投资公司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受托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进行统一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按照程序规范、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全县资产总量、分布、构成状况,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闲置、经营性国有资本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壮大投融资平台,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上交县财政,纳入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在扣除应缴税款和所发生相关费用后,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国有资本收益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处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在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房产、地产(包括“房屋、土地”,下同)时,由资产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统一受理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统一处置。涉及行政划拨土地处置的,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一)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并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可执行性,杜绝缺编漏编现象,实现政府采购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采购项目,县财政部门可拒付资金。

(三)制定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直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信政办〔20**〕133号)规定,数额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后,单项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非公开招标方式;50万元(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直接发包(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可按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其中,50万(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可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程序的实施意见》(**政办〔20**〕78号)执行或单位自愿依法选择公开招标。

(四)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向政府采购办申请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实行备案管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报采购办批准后实行;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县政府采购办根据发票、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的合同、采购单位的验收报告等合法凭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开据政府采购拨款通知书,由县财政部门从国库或支付中心单一账户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

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公开范围内容。评审范围: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取各种形式融资投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评审内容:项目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参与研究提出项目支出标准、开展项目事后绩效评价。项目竣工结(决)算由县审计部门负责审计。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财政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协调在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由社会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投资评审特聘机构库,同时组建复核专家库,实施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县财政部门开展工作,一次性提供齐全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财政部门出具的投资评审结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三)规范评审程序。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一次性提供齐全评审所需资料到县财政部门登记。进入评审程序后,县财政部门委托采购入库的社会中介机构按规定进行评审,并将初步评审结论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单位核对,同时组织专家进行复核。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书面核对意见反馈到评审中心。评审中心连同专家复核意见一并反馈到评审中介机构再核实。无异议后中介机构出具评审意见,县财政部门出具审查报告。

八、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

(一)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收益应及时入库,受让人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已出让的地块,责任单位不能按期交出的应追究责任,并不得拨付征地费用,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二)加强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各用款单位在使用土地出让金时须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审批拨付。单位需用土地出让金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应提供宗地核算方案。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严格按方案拨付资金,拆迁单位要及时完善相关程序和手续。

(三)严格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土地出让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用途使用,确保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支出、城市建设、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四)加强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对以前年度成立的各个建设指挥部进行全面清理,对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按工作任务进行合并;对已结束其工作职能的指挥部进行财务清算。指挥部负责对资金、财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务报告和财产清单,做好终结审计、资产移交、资金划转、财务档案移交和帐户撤并等工作,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撤销的指挥部在结束职能后3个月内,须向县审计部门提交审计申请,县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终结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县政府。

九、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

(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坚持“一支笔”为主的会审会签制度,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单位要规范建账,实行收支统管,严禁自行开设银行账户、账外设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县直单位备用金严格控制在5万元以下,收支坚持“旬结算、月报告”制度,支出票据每月汇总报财政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列支,大额支出要注明原因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入账。单位财务要提前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年要开展一次单位“小金库”检查,发现“小金库”一律收缴财政,并从重或加重处理责任人和当事人。

(三)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单位会计人员应持证上岗,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实行单位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印章分管,相互制约,不得交叉兼职或一人多岗。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行公务卡消费,对单位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公务卡支出及现金支出之和)比重达不到60%的,下调现金提取额度。逐步取消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

十、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认真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36号)。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本系统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管理,收费项目的信息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各收费单位必须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对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以金财工程为平台,在全县各执收执罚单位统一使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按照“统一软件、统一项目、统一票据、统一报表、统一接口”五统一原则,通过财政与征收单位、代收银行三方网络连接,实现“以票控税、银行代收、财政监管、资金直达财政专户和国库”。通过运用微机管理,实现“收费政策、票据使用、资金收缴”全过程的财政监管,做到非税收入信息在财政、银行和征收单位共享。

(三)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购领、发放、保管、使用、核销、销毁等制度。推进财政票据电子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票据监管工作效率。积极推广电子票据,严格管控手工票据。

十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做好乡村项目库建设。涉及乡村的项目,对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拔付各个环节,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乡村两级,告知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具体工程量、工程标准、项目资金总额、已拨付批次金额等,要充分听取吸收基层意见,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监督。

(二)强化项目工程验收制度。项目所在地乡村两级全程参与项目检查、监督、验收,乡村两级没有参与验收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尾款,审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决算。

(三)健全资金拨付手续。项目资金管理以报账制和法人制为主。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项目工程验收手续不全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不得报财政部门拨款。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区)如不依法履行职责,在预算管理、担保抵押、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有违反审批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审计部门要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纳入审计范围,进行绩效评价,把单位资产和负债变动情况列入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县”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强化招商引资,实施借力发展
1、完善招商机制。建立五项招商新机制。信息收集机制,捕捉、搜集、整理、分析招商信息,落实部门跟踪,加强对接。专业谈判机制,根据重大招商项目所属行业,建立产业谈判小组,吸收企业专业人士参加。政策完善机制,组建政策研究工作小组,根据大项目特点开展政策方案研究,包装一批有质量的项目推出对外招商。重大项目快速谈判决策机制,快速反应,快速服务,快速决策。服务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小组,加强跟踪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实施招商贴补。对落户工业园区(工业区)的工业招商项目,按项目投产后(自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起2年内)的实际投资额6‰给予引进者经费贴补,一般性项目单个最高贴补额为15万元。鼓励引进国内500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和境外投资项目,优先安排落户。对引进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的有功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经认定项目全部投资到位正式投产后,一次性贴补招商单位工作经费50万元。

3、鼓励引进优质项目。凡落户在园区内新办工业企业自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同时符合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亩以上,企业年净入库税收4.5万元/亩以上,且年净入库税收达到200万以上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地价10的奖励,每增加税收30万元提高一个奖励百分点,最高奖励30。上述企业在园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

4、加大外资招商力度。凡引进外资新办工业企业的,按实到外资中用于土地、厂房、设备投资额的0.8给予引进者经费贴补。新引进入园外商投资项目且交清土地出让金,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实际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投产后按实际土地出让金的10一次性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或实际利用外资20xx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5、强化招商考核。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缴清土地出让金且自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的,或12个月内建成投产的,在引进单位招商引资考核基本得分基础上,给予加计分;项目不能如期开工的,当年不作招商引资任务认定;项目“四率”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年终考核中与评先记功相挂钩。具体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执行。

6、鼓励本地人士创办企业。积极引导本地人士新创办企业,鼓励寓外人士、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新创办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可视同企业落户乡镇(街道)、园区或牵头联系服务单位的招商任务,但不予招商经费贴补。对符合进入园区条件的企业,鼓励入园集聚发展。

7、建立项目落地责任分工机制。招商单位负责协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催缴项目用地定金(土地出让金的20),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协议履约。工业园区(工业区)负责协调项目可研、环评、安评、初步设计等协调服务,代理审批(备案)手续;组织图纸审查,把好规划关;收缴土地款,提供项目施工条件。招商部门负责督促招商项目按期开工,协助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项目联审联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项目审批(备案)手续。项目服务小组、联系部门负责项目进度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8、加快推进引进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优化项目推进服务,严格执行工业园区(工业区)项目管理办法,鼓励引进项目加快投产。建立工业招商项目通报督查制度,及时公布招商及项目推进进度。进一步加大园区项目清理力度,对已签约超过六个月未落地开工项目、已开工未按约定时间建成投产项目、已投产但开发建设面积比例不足1/3或实际投资额不足协议投资额25的项目纳入清理范围,分类进行清理。

二、加大财政扶持,推进园区建设

9、实行园区项目优先原则。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其中,龙游工业园区每年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城南工业区每年安排500万元;凡园区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对入园企业在生产要素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

10、提高工业园区配套服务能力。加快园区综合区块开发,推进工业区公建项目建设,鼓励政府服务部门在工业园区建立服务窗口,引导工业园区三产配套发展。企业在龙游工业园区和城南工业区综合区块按规划要求建设职工宿舍,对用工稳定在200人以上、符合社会保险参保要求的企业,按规范程序取得土地的地价款给予20补助,如所建宿舍对外出让的,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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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补助部分。凡引进资金用于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建设的,其引资额按引进工业项目同等考核。

11、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引导招商引资项目、新办企业和搬迁企业向园区集聚。凡县外引进入园新办企业(含租用标准厂房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的增值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前三年全额贴补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贴补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五年内全额贴补给企业。县内园区外企业进园落户的,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企业新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五年。上述企业在园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其财政贴补部分,由县财政按该企业每年应贴补总额的50先给予兑现,其余部分,在企业经营期满十年后一次性兑现。

12、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和城南工业区管理职能转变,完善园区税收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和项目推进、招商管理等综合协调能力。

13、鼓励建设标准厂房。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在园区内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自建成之日起五年内出租收入所需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属县级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贴补。标准厂房转让中的营业税和契税,分别按80和40由县财政贴补。标准厂房建设中的有关规费按县物价局龙价费〔20xx〕58号、县政府办公室〔20xx〕317号抄告单等规定标准执行。

14、优化区外工业布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原则,统一规划建设乡镇工业功能区。对不具备进入园区条件的工业企业,引导进入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发展。对落户乡镇工业功能区内的县外引进企业(含租用厂房的外来投资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给企业;县内搬迁企业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减半贴补给企业。上述企业在集聚区内经营期限必须承诺达到十年以上,其财政贴补部分,由县财政按该企业每年应贴补总额的50先给予兑现,其余部分,在企业经营期满十年后一次性兑现。

1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日常管理均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园区外向园区内集聚的企业财政结算与统计口径基数部分归原乡镇(街道),新增部分由工业园区(工业区)与原乡镇(街道)按5:5分成;乡镇(街道)、部门为工业园区(工业区)新引进的项目,招商引资额计入引进单位的考核业绩。

三、引导企业投入,鼓励做大做强

16、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完善项目专家库、客商库、前期项目库,做到“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促进项目建设有序接替、良性循环。加快产业重大项目策划和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工业项目包装和申报工作。

17、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410产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计划。[本篇于 -网址为--未经过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每年开展技改投入前二十名评选活动,对采用国际、国内先进设备且当年完成技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20名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根据设备先进性,按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财政资助,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工业园区(工业区)招商引资新办企业,在协议投资额内的项目投资额不予贴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半贴补,同一项目如获上级补助则不重复贴补。

18、企业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入库税金300万元(剔除财政返还部分)以上的,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三年减半贴补给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成长型中小企业、微小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19、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对企业引进符合国家鼓励类项目(20xx版)的国外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发生的投资额,按海关统计口径,每美元贴补0.02元人民币。

20、技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各项规费按县物价局龙价费〔20xx〕58号、县政府办公室〔20xx〕317号抄告单等规定标准执行。项目建设允许企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重大工业项目建筑需分期实施的,在通过平面布置图规划论证基础上,允许企业一次性办结规划等行政性审批。企业实施分期工程时报规划与建设部门备案并交纳规费,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管理与服务,并及时办理有关证件。

21、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每年从省下达用地指标中切块专用于工业发展。对确需在园区外建设涉及耕地的工业项目所用折抵指标,亿元以上项目按1万元/亩收取,其他项目按1.5万元/亩收取。

四、鼓励技术创新,转变增长方式

2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凡完成省及省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含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攻关项目)、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项目,创建省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且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发省级工业新产品,通过省级鉴定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级新产品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不含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专项费用),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顺延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加速折旧。

23、鼓励申请国家专利和开发专利产品。建立企业科技孵化园,促进专利产品、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对列入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列入省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企业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24、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被评为省绿色企业的,在清洁生产审核补助基础上,再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年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节能技改投入500万元以上、当年能耗降低8以上的企业,经综合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5、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企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在省补助基础上,再按省补助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企业转产后新办的工业企业,从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贴补给企业。

五、引导特色竞争,培育产业集群

26、注重培育产业集群。做强特种纸、笋竹加工二个特色型产业,做大机械电子、纺织服装二个发展型产业,提升食品、化工、建材三个传统型产业,整合各种资源对产业集群发展所需空间、要素、服务给予重点倾斜。

27、完善产业集群培育政策。凡引进入园的特种纸、笋竹以及产业相关企业,实行供地优先;凡入园集聚投资3亿元以上的特种纸项目和投资1亿元以上的笋竹项目,以及弥补特种纸、笋竹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重要项目,经投产验收,认定投资足额到位后,在享受现有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其享受全额贴补年限再顺延一年;对新引进的造纸、笋竹产业项目招商补助按7‰计,招商补助最高限额25万元,由产业协会或企业引进的,直接补助给产业协会或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特种纸企业和300万元以上的笋竹企业,自开工之日起,即可办理创业“绿卡”,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

28、鼓励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专门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中介机构。鼓励建设技术中心(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服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现代物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及海关、商检、环评等中介服务机构。由县内企业投资创建产业集群中介服务机构,根据不同资质等级,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资助;部门单位引进具有二类以上资质中介服务机构或省级以上服务机构来龙设立分支机构,一年以后,视同该单位完成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任务项目数,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29、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xx万元,母子公司总资本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组织,即可申办集团公司;凡不使用政府资金的工业项目,取消立项审批,实行备案、核准制;设立公司制的企业,经县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技术出资可占注册资本的35。

30、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证明商标”、“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1、设立台阶奖。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且当年净入库税收分别达到20xx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若企业连续进档的,则按最高档补足奖励。凡利用本企业产品的产业链,在本县范围内带动相关企业发展形成整体销售10亿元以上,且该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3亿元以上,净入库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2、鼓励企业上市。建立县政府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对企业争取上市需追缴原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属县级所得部分在500万元以内给予全额贴补;企业进入辅导期当年度新增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按50比例贴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和审批;股票公开发行后,按新增融资额(必须用在龙游)的千分之二对企业领导层和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最高数额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上市当年度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以上年实交数为基数,超过全县平均增幅的县级所得部分由财政全额贴补企业。

33、被确认为省级的农业龙头企业,自确认之年起,以该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数,新增缴纳的增值税县级所得部分和新增营业税部分,前两年全额贴补给企业,第三至第五年减半贴补给企业;新增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前五年全额贴补给企业,且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企业贷款贴息和新产品开发奖励。被列入省农副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六、拓宽出口渠道,鼓励外贸出口

34、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工业企业产品出口(以海关年度统计为依据),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按出口规模分档递增奖励,500万美元以下的,每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500(含)—1000万美元部分,每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1000万美元以上部分,每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出口本县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每美元再奖励0.02元人民币。每年安排外贸发展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外资促进及外贸公共事务处置。

35、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企业参加由县政府组织的浙洽会、食博会、广交会、义博会、华交会等境内外贸易展会的,展位费给予50补助,最高补助额为1.5万元。

36、引导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对企业实施CE(欧盟产品安全)、ROHS(电器设备有害物质)、HACCp(食品安全)、SA8000(劳工安全责任)等产品认证第一次检验检测,实际出口额发生后,按实际出口额的1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37、支持出口企业积极参加国外反倾销应诉。对应诉企业诉讼费给予补助,一家企业一宗案件补助1.5万元,多家企业同一宗案件共同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加强协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38、加强工业立县的组织领导。分管工业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原则上要进党委(党工委)班子,各乡镇(街道)要调配3名以上干部协助分管领导抓工业。在乡镇(街道)部门综合考核办法中要进一步突出对工业发展指标的考核。

39、实行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进一步深化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完善决策环节。所有工业招商项目、技改项目一律实行决策咨询,未经决策咨询的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可以引进项目意向的方式预收土地款,但不得签订正式协议,不得落实具体地块,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项目建设手续。经过决策咨询的项目,按照“一次决策,限时办结”的要求,各部门必须开通绿色通道,并限时办结,由工业园区(工业区)或落户乡镇(街道)确定专人予以全程代理,除需上报审批的项目外,在资料齐全情况下,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决策咨询小组牵头对投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履约不到位的企业,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给予相应调整。

40、强化企业服务机制。每年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由县领导负责联系,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服务,对亿元以上项目建立专门的服务班子,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

41、控制和规范经济检查和收费。切实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检查行为,坚决纠正重复检查行为和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检查活动。实行重点企业检查报批制度和收费“准收证”制度,除举报投诉性事件外,对未经批准的各类检查和乱收费行为,企业可以向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投诉。县行政服务中心涉企收费和罚没款统一监管专窗负责对县内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管。收费对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收费,经物价部门统一核准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未核准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

42、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机制,改进信贷考核办法,提高对工业企业的贷款比重。每年推荐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和技术领先、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加强银企对接。实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国有独资担保机构。引导中介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其为工业企业担保的业务,按年度日均余额一次性给予2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万元。鼓励引进域外商业银行来龙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对引进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43、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xx年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改贴息、科技三项经费以及政府专项支持工业发展的其他支出。

44、尊重企业家爱护创业者。全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创业者的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待遇;本县出台的经济政策和措施要给企业家知情权和参与权,注意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企业家培训,对由政府牵头推荐参加高校MBA学习并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给予学费50的资助;评选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家、创业者应予优先;企业家、创业者到境外进行经济考察,可由政府牵头,企业家协会组织。

45、鼓励引进人才。企业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县外人才,可以不迁户口、不转人事关系,由人事劳动部门发给《人才绿卡》,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地人员同等待遇,并根据有关材料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其工龄给予连续计算。

46、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产业工人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鼓励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人员的招工委托培训或订单培训,由相关部门帮助培训。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大批量招工的,劳动力市场优先给予举办劳务交流大会,并免收职业介绍费。

47、建立健全经济主体争先评选活动。对贡献大、投入多、发展快、诚信好的工业企业,由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十强工业企业”、“工商企业纳税前五十名”等评选活动,予以公开表彰。

48、理顺各项优惠政策。凡享受民政福利、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工业区)企业等各项国家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就高选择一项政策享受,但不得多项享受。凡新申报或企业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变更需重新申报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由县政府政策联席会议统一审定。

八、其他

49、本《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部门职能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县纪委监察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意见》落实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和不兑现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50、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县委〔20xx〕27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本《意见》中相关表述与其他文件政策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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