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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方案

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服务建设工作意见。

在快节奏的职场中,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认真准备我们的工作计划了。如果我们不做工作计划,我们的工作就不会有明确的目标。可是想要拟定工作计划的时候却毫无头绪?或许"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服务建设工作意见"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服务建设工作意见

局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观,全面履行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要求,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开展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项目建设是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工作,服务项目建设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六大产业”、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主战场,是检验公安机关服务能力、执法水平的试金石,也是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重要载体。全市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职能的新理念,努力把服务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服务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工作态度更加到位,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效果更加明显,努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最优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推行百警驻企工作。继续抓好对全市投资一亿元企业派驻民警投资十亿元企业设立警务区的工作,真正把警企零距离落到实处,努力在全市民警中形成崇商重企情结,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创业安商环境。
2、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市公安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窗口,努力开辟服务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绿色通道”,对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特事特办,特事快办,跟踪督办,努力打造公安机关“一站式”、“保姆式”的综合服务体系。
3、严厉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破坏企业发展、阻挠项目落户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当前要重点落实谢书记指示精神,坚决惩治围标、串标等扰乱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强揽工程、“沙霸”、“石霸”等扰乱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萌芽,打苗头,露头就打,决不手软。
4、及时对重大项目建设地及周边环境开展治安整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进行。
5、开设出入境便捷通道。在管理环节办证期限上下功夫,为项目建设取消签证限制,并实行可由代办人办理的程序,尽最大努力为项目建设减少环节,缩短时间,便捷服务。
6、优化机动车辆管理。车管服务向开发区延伸,向项目落户地延伸,向经济活跃区延伸并减免相关工本费,年度审验费,对项目建设的机动车辆按“绿色通行证”管理,努力做到不罚款、少罚款,不扣车、少扣车,不吊证,少吊证,为项目建设架设一条便捷的机动车管理轻轨。
7、放宽户籍管理。取消人员落户需具有固定住所的限制,对重大项目,企业人员推行只要自愿均可办理落户的服务工作制度。
8、整治工作作风。对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民警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进行整治,全面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努力满足项目建设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发展的新期待。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局直各单位要把服务项目建设作为开展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全体民警努力抓,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2、建立责任制。局直各单位要建立服务项目建设责任制,把服务项目建设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和每个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服务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服务项目建设的组织、开展、督导、落实等工作。
3、加强考核督查,严格奖惩制度。各单位要把服务项目建设的工作定期向市局效能办通报,市局效能办将对各单位服务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破坏、影响、阻碍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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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试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试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试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改善各级政府机关行政管理,促进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部门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规章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省、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立文明法制环境和廉洁高效政务环境,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创环境新优势等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近两年要在全市镇(街)以上各级行政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放在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为此,今年上半年在市、区两级选取重点部门同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机关部门管理能力、水平有明显提高,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进。

(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在机关部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作风有明显转变,“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四难”(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明显减少。

(三)机关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中梗阻”和不落实现象及时得到消除。

(四)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得到落实,行政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五)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

三、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探索和总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路子、方法,逐步健全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市、区两级机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

(二)建立健全以五项制度(即:岗位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为重点的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三)巩固完善以市、区两级行政投诉中心为主,横至市、区两级各职能部门、纵至各镇(街)的“一市五区”行政效能监督网络。

(四)探索并推行科学规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制度。

(五)形成一套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四、试点内容及单位

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抓好岗位责任、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目标管理和过错追究等五方面基础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以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职责,以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行政事务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目标管理促进制度落实,以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强化监督、改善服务、提高效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勤政廉政。

(一)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市有关规定的要求相应建立“一岗双责”(即: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每个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佛府〔20xx〕88号)“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要求,将本部门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职责权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全面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行政事务服务承诺制度。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设置时限,公开接受办事效率的监督。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事项请求,凡在职责范围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以适当的方式作出回复;凡不在职责范围内的,须作出解释;凡职责不清的,应详细登记、报请领导,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同时,要推行首问责任制和内部协调运作责任制。首次接受当事人请求的工作人员,不得推诿,要将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办事手续一次性告知;受理时,需要不同部门办理的,由受理人通过内部协调(或报请其主管领导出面协调),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四)落实目标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的业务特点,根据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责任,以量化的形式,设置阶段性(半年或一年)的具体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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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

(五)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贯彻执行市政府20xx年制定并印发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佛山市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和《佛山市行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细则,修订完善原有的监督制度,把“八要八不得”服务行为规范和相关的惩戒措施以及行政行为过错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明确行政投诉处理步骤,规范办理程序,把工作标准细化到接待、受理、登记、呈批、办理、报结、归档等每个工作环节,使行政投诉处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先在市、区两级的行政机关同时组织试点进行研究和实践,市级行政机关试点单位选定市建设局、市地税局和市国资委,区级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由禅城区负责组织。试点工作取得经验成果后逐步在全市推开。

五、组织领导版权所有

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各区和市直各试点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市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xx年3月底前):市和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试点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备案。

(二)制度建设阶段(20xx年5月底前):试点单位结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归类,开展调研论证,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重点健全“五项制度”,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公开。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试点要求,具体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

(三)实施监察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边运行、边自查,重点根据自查发现和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届时,市效能办将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或抽查,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重点建立行政效能监察保障体系,全面实施行政效能监督。一是成立效能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对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网上投诉电子邮箱,健全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三是组织特聘的社会监督员进行巡查和座谈,反馈意见;四是建立健全局长接待日制度;五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8月底前):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评估试点成果。重点总结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中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路子、方法和手段,以及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拟于20xx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综合、论证试点成果,并形成工作报告。

七、工作要求版权所有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及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营造一个领导抓效能、全员讲效能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效能建设任重道远,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部门内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保证试点工作按计划、分步骤逐项落到实处,出好成果。

(三)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在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科室、单位,要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室和单位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受理涉及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严肃查处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损失的违纪案件,着力解决当前办事效率低、不依法行政,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效能监察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系统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效能监察工作融入其中,促进政府机关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做到依法行政、高效服务。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目前,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刚刚起步,还处在探索阶段。我们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把行政效能监察寓于行政管理之中,切实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使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立足事前防范,加强事中检查,严格事后处理,减少和消除滋生违纪违法现象。

各区应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选定试点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各区、各部门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市效能办上报有关情况。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机关和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目标

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干部的政治、品德、知识、能力、体质等素质的培养锻炼,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机关作风得到改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服从大局,团结协作;艰苦朴素,厉行节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争创一流;洁身自好,健康娱乐;心系群众,当好公仆。

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被追究,侵权要赔偿。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规范行为,确保职能到位。

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削减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电子政务,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实现行政服务提速。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优化工作机制,积极打造优质便利的服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高效宽松的政策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通过优化和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能力建设。机关干部素质高低是决定其工作效能的一个根本性因素,效能建设要从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入手,使机关干部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和能力水平适应时代的要求。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荣辱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提高机关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求实意识,使广大机关干部自觉践行诚实守信、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抓好对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现代市场经济、公共管理、国际通行规则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知识水平和自身素质。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采用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科学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提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反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确保职能到位。坚持执政为民,反对与民争利,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坚持从严治政,反对自由主义,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软弱涣散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切实解决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问题,确保言路畅通。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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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要完善落实以下制度:

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群众公开。

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必须规定完成时限。

否定报告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上级备案。版权所有

办事公示制。对机关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纪律、要求、岗位人员职责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

效能考评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公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

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其危害后果依法追究其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和改制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狠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公款吃喝,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歪风。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多管齐下,推进教育倡廉、制度管廉、监督促廉,努力构建具有曾都特色、切实管用的惩防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曾都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在政治纪律、执法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承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版权所有

(二)强化舆论监督。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与区纠风办联合办公,投诉电话:3250100),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和案件处理。建立专门监督员队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履行效能建设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在简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调查和监督,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活动载体。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机关效能建设内容和形式,促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要善于借势,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争创奋发有为的好班子,争当建功立业的好干部”、“抓中层、带机关、促发展”、“改进机关作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把信送给加西亚》学习讨论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大讨论和征文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载体,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年终考核、行风评议,按照“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公众评议机关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各个环节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明查暗访等方式,促进全区机关效能建设整体推进。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制订措施、考核总结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五)强化考核奖惩。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大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按照分级组织实施,分类考评的原则,每年底对各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分别评定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名列前10位的区直单位(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占前20位)和前5位的镇(办)(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占前10位)为“先进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5分且位次列倒数一、二位的,或公众评议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其它为合格单位。每年年底,区委、区政府召开机关效能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确定为“先进单位”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15;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其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降低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5。

被评为机关效能建设“不合格单位”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诫勉、交流、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评为不合格的垂直管理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向其主管部门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诫勉、交流、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

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各阶段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意识,明确效能建设的工作定位,健全完善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有效履行效能督查和绩效察访核验职能,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及其政府的形象;巩固和创新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推动和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中心强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回顾总结十年实践,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今年是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十周年,也是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十周年。十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强化效能监督,运用效能手段查处了一批阻碍发展的人和事,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政府管理创新;区效能建设十年,始终走在全市前头,一年一个台阶,先后经历了“快速起步、规范建设、深化提高、全面推进、纵深拓展、自我建设、总结强化”等阶段,是机关作风大转变、发展环境大优化、政府形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而富有成效的十年。区效能办根据省、市效能机构的安排部署,将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孙春兰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十分重要,应认真总结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针对性地研究加强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这是纪念活动的根本目的”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回顾总结十年实践,总结好的经验,巩固好的成果;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好的成效,推广好的典型;要认真思考,努力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明确效能建设的工作定位,针对性地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要组织征文活动,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效能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集思广益,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来谈体会论感受。要召开纪念座谈会,交流畅谈十年来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经验。要开展宣传报道,在机关及系统网站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收集图片影像资料等,充分展示机关效能建设十年来的成果,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及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二、切实加强效能督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发挥效能督查在绩效管理中的推动作用,结合察访核验工作,有效促进全区绩效管理创业竞赛和效能考评目标任务的落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围绕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事项,开展重点效能督查,解决“中梗阻”问题,清除实施过程中的障碍,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行力,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专项工作;对防汛救灾、防抗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急难险重任务;对效能投诉的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介入,开展专项效能督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安定。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落实,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情况及政务公开、会风会纪等情况开展常规效能督查,增强监督外力,规范机关行为,强化效能意识,巩固效能建设成果,落实效能问责制度,提升机关良好形象。突出项目指标落实、效能制度建设和落实、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机关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等,进行现场性、即时性、过程性查看和督促,加强机关管理,推进履职到位,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行政办事效率,提高公众满意度。
各效能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各阶段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和改善民生措施及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的力度,认真解决机关中存在的效率不高、作风不实、行政不作为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绩效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形成人人负责任、人人干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认真办理效能投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认真办理,绝不手软。进一步畅通来人来函、网络投诉和效能信息点采集等投诉渠道;宣传和引导使用全省统一的“968168”效能投诉平台;建立和完善各级效能投诉机构和投诉平台,统一在效能

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第2页

网页上设置和公示全区效能建设单位的效能投诉电话和其他投诉渠道;发挥“服务海西发展效能情况信息点”的作用,及时收集基层和企业的反映诉求,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并督促其及时纠正和解决。
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投诉件的自办和督办力度,完善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努力提高办件质量。对一些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过错和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对投诉问题不及时纠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或人员,要坚决实行效能告诫;对涉及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充分发挥效能建设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的监督作用,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适时开展典型投诉件回访和明察暗访活动,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四、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要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和监控机制,实现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围绕“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总体目标,着眼于提高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由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向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决策领域拓展,在广度和深度上最大限度压缩和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让裁量空间由“个人说了算”变为“制度说了算”。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规范、按流程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平台,提升“市区一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建立“市区一体”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定要求和考核考评内容要求,坚持动态管理和跟踪管理,按照“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等要求,不断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流程,简化程序,充分授权,杜绝两头受理;要规范建立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办事窗口的效能建设,强化入驻“中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窗口办事效率,规范行政服务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运作,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提高指南和目录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健全部门政务信息向同级效能机构报备制度,落实政务公开“五项制度”情况的效能督查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其它工作情况要随时进行公开。要及时在内部网站或公告栏公开办事流程、政策规定、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经费预算、财务收支、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情况,做到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深化政务公开,结合当前实际,要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公开,加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严肃查处“暗箱”操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紧密围绕“市区对接”要求,持续开展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活动
今年,区委已确定将21个乡镇、街道和所有区直部门全部纳入全区绩效管理创业竞赛和效能考评,按照“一个文件、三项内容”的要求,对绩效管理方案作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实行“三位一体”机制,整合成争先创优的综合平台。根据各级各部门单位履行的职责,分类实行绩效管理考评和效能建设考评,突出了市上绩效管理和创业竞赛指标的对接,倾向基层的职能作用,强调部门尽职尽责,关注单项指标在全市的名次,导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类准确站位,认真学习研究,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掌握具体考评内容和规则,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创业竞赛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充分体现本单位职能的发挥。要把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和手段,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和效能制度、办事效率、机关作风及优化环境等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促进各级行政人员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意识,运用绩效管理的方法手段和效能建设载体,管理工作项目,推动工作落实,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建立考评机制,认真落实绩效责任。加大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的力度,及时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反馈,推进绩效的改善和提升。
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自身建设的有力手段,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要把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与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实行效能建设奖惩制度,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通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形成团结奋进、积极向上、争先创优、不断进取的新风尚。通过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强队伍、促规范、提效能,激发广大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七、加强自身建设,促进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
切实加强区级效能机构的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省纪委的部署,参照省、市的做法,设立效能监察室,健全机关效能建设机构,理顺工作体制。要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机构网络,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各效能建设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到位,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供组织保证;要聘请一定数量、素质较高的效能建设监督员,建立和完善效能监督员管理制度,把监督员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督员应有的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作风和业务建设,效能建设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要增强发展意识和为民意识,主动融入,全面履行职能;要增强创新意识和拼搏意识,不懈努力,善于争先创优;要增强原则性和公正性,秉公处事,提高效能威性。
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我区正处于加快发展关键时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担负起推动发展的责任,自觉把机关效能建设放到全面加快海西绿色腹地中心强区建设的大格局中加以推进,要立足本职,站位全局,服务中心,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强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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