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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劳动竞赛方案

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工作的内容安排,我们不妨制定一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对特定时期内所有工作的时间规划。怎么样才能算是一份合格的工作计划?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和区厅、市局卫生系统党风廉政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实施“安康工程”,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教育。
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依法行政、廉洁从业意识。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研究和解决影响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以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深化“安康工程”。
加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领导的责任。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不良记录,并坚决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理。
为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保证医改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卫生部的部署,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使之成为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成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服务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务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热心对待患者,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医疗机构要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和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公开,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引导患者就医。要加强医患沟通,重要事项征得患者同意,赢得患者理解和支持。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质量好”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服务的核心和灵魂。要巩固“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健全和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防止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广大医务人员要认真钻研医疗技术,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素质。各医疗单位要严格高新技术的准入与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医德好”是卫生行业的自律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运用考核结果,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对医德低劣的,如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群众满意”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要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要结合深化医改工作认真实施“惠民、利民、便民”工程,办群众满意医院,做群众满意医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加强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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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新农合医药费用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严防贪污、挪用、套骗新农合基金问题的发生。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三)以促进规范化运行为重点,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
严格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加强监督,规范运行,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加强对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特别是“二次议价”采购的监督,严禁采购非中标药品;加强对医疗机构回款的监管,将按时回款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评价体系并从严考核,对无正当理由或恶意拖欠货款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查处。要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内部制约机制,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完善投诉管理和内部监察机制。
(四)以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监督为重点,加大源头防控力度。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卫生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实行党务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强化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要认真履行对村级卫生所的监管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宏观规划和校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严格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医德考评、医师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讨论决定前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四是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随着医改的持续推进,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对卫生的投入空前增多,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公共卫生、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制度规定,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要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任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院)务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
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出国(境)旅游,严禁以卫生行政部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医疗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治本抓源头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处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反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廉政行风工作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执行“一把手工程”,坚持支部、行政主抓、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任务细化,按照工作职能进行分工,落实到人,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工作拖拉、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逐级追究责任,保证行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措施得力,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医疗服务、卫生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和执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不正之风问题,既要大胆管理,又要慎重对待。要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交职代会通过,达到处理有依据,规范行为有效果,保证卫生队伍健康成长。
(三)提高认识,尊重患者,创建和谐医患关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重医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提高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交流的能力,让患者了解其所关注的问题,尊重其知情权,消除矛盾隐患,促进医患和谐。对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医患纠纷,要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针对医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腐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也必须注入新的内容,焕发新的活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创新廉政行风工作做法和有效措施,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建设、考核考评等方面探索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和更加便捷的模式,以推动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沟通,上传下达,保证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掌握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确定责任目标,明确工作要求,把具体任务抓好分解,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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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一、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1、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卫生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卫生部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2、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纪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4、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认真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即:“一把手”讲一次廉政教育课,领导干部写一篇廉政心得,开展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建设一个廉政网页,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单位特点、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5、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纠正52个不准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6、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立足预防、教育和保护,对发现有轻微违纪线索的领导干部按照函询谈话、警示诫勉和责令纠错三个步骤进行预警,通过关口前移、工作前移,最大限度降低反腐败成本。

三、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7、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对市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监查。认真落实“三谈二述”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工作力度。

8、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院务公开。20xx年,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院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上半年,将对市属单位近年来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认真总结和推广政务、院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9、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回头看”、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领导干部教育月等专项活动。

10、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改革和创新。着力构建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11、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必须依纪依规处理。

五、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医疗机构阳光用药。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13、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市政府20xx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14、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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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审批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15、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强化源头治理。

16、加强信访核查工作。要把信访核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信访工作的落实。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提高核查质量。对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繁杂的信访件,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对市属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的监督检查,上下联动,发挥整体效应。

17、认真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和重点处室民主评议活动,继续做好“政民直通车”、“百姓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反映情况的查处工作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18、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党组织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建立责任制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责任制情况。

19、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督查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用活用好组织协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能力

20、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全面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科学的方法来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21、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20xx年,继续推荐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及卫生部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形成调研成果,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20xx年各单位须向局纪委报送1篇调研文章。局纪委将组织评选,并向省卫生厅纪检组推荐。现将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拟定的20xx年重点研究课题附后供选择,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工作确定重点研究课题,重点课题确定后请于3月底前报送局纪委、监察室。

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文章标题:20xx年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xx年卫生系统廉政工作意见
卫发【20xx】1号
市卫生局党委关于贯彻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及20xx年卫生系统廉政工作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我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促进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本文原创网站为网--找文章到网]
20xx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我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抓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落实、促深入,抓提高、上水平,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中央、省、市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国务院于2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就20xx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重点和反商业贿赂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做了安排,温家宝总理做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内存在的商业贿赂进行重点治理。我市下发的《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也将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反商业贿赂等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的形势,深入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做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开展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内容的行业纠风活动,坚决反对和制止卫生行业商业贿赂行为。
严格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扩大招标采购范围。加大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力度,严惩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吃请”、索要和收取“红包”的问题。继续推行医疗卫生服务承诺制,督促医疗服务人员强化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民主评行风活动,坚持卫生行风监督员定期民主评议制度,继续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中央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医药卫生行业是专项治理的重点。商业贿赂是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的犯罪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惩治贿赂有明确规定。卫生部已对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要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号召,坚决抵制和消除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好我市卫生系统这片“净土”,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精湛的医术回报社会。
(三)深化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各类行政审批环节,杜绝“吃拿卡要”。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继续清理削减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同时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设立“小金库”。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良好的选任用人环境。
(四)继续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落实“办事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市卫生局机关要将各类卫生审批、核准项目的依据、办理程序、收费价格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办事;市直各医院,要通过电脑大屏幕显示、张榜公布等各种形式,将检查费用、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以及护理、床位使用费用等各项医疗收费项目对患者公开,接受监督。二是继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各医疗机构,要采用电脑联网等措施,将每一位住院患者当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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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清。使住院病人对自己的医疗费用明明白白。杜绝乱收费、私收费行为。三是积极参与市纪委、宣传部主办的“行风热线”活动。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参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并按规定将所有的建议和要求如期答复,让群众满意。四是继续推行院(站、校)务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推行院务公开。要将所有宜与公开的事情全部对职工公开。包括职称(职务)晋升、大宗物品(器械)购置、各类劳保福利发放等。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学习《党章》为抓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突出搞好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忧患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三是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四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大力宣传廉洁奉公的典型弘扬正气,通过剖析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六)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廉政建设方面必须遵循党中央提出的八项要求。严肃查处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凡是涉及单位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监督的作用。四是重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局机关以及各单位都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市卫生局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今年,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卫生系统的反商业贿赂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院(站、校)长“一岗双责”制,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纠风工作”,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抓。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报: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兖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主题词:贯彻会议精神廉政建设意见
卫生局政工科20xx年3月23日


《20xx年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20xx年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贯彻《全区卫生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贯彻《全区卫生系统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区卫生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我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院、依法执业。

现结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医院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医院管理年“评价”标准、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监督、审计等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唐刘红同志任组长,刘洪刚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沈回春、雷茂衡、金锋、刘若中、乌建平、王建国、高伟、王世民、李军、田芸、熊乐强、马学泽、曾清、张雁飞、司马刚、何加乐、李玲、胡江等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金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五五”普法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具体职责和分工:
普法办公室、院办:负责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和实施,负责对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依法管理、依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党办:负责全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及考核。
人事科、总务科:负责全院职工(含招聘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制培训、宣传及考核。
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医疗、医技、护理卫生人员依法行医的法制宣传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院感科: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职业病防护等的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保卫科:负责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制培训及考核。
计财、审计:负责重要支出事前审计、公开招标、规范收费等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
充分发挥院板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社区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1、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要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每年度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3、行政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

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把法制教育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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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与遵守纪律相结合,把“五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院“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会议,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二)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购置普法规范读本,深入科室、病区宣传。
(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普法宣传。
(四)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科室考核管理。

“计划_卫生系统”卫生工作计划


XXXX年,我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的医疗卫生业务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积极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努力开创我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确定以下六项年度工作目标:

——强化医疗安全,减少事故纠纷,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加快人才培养,创建名特科室,使卫生系统的“两个效益”有新的增长。

——加强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使群众对卫生系统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强化卫生监督,抓好疾控保健,使相关工作有新的起色。

——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改革新路,使我区卫生改革有新的突破。

——学习贯彻《决定》,实施“农村医保”,使农村卫生工作有新的改观。

为力求上述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狠抓医疗业务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局职能科室定期到各医疗机构督查,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排除医疗事故的隐患。强化质量控制,充分发挥麻醉、放射、影像、感染、化验、围产、护理、病历等8个质控组织的作用,严格操作常规和各类管理制度。

第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外聘医师及个体医执业资格和医疗行为的审查与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手术项目的审核,严禁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超越自身能力的高风险手术。严禁非卫技专业人员进入卫技岗位,控制低学历毕业生进入医疗机构。

第三,加大考核惩处的力度。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完善局出台的《镇海区医疗缺陷处理办法》,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责任性医疗纠纷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惩处上要体现力度。

2.狠抓人才和名特科室建设。

第一,选准苗子,强化培养。要选准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运用在职攻读研究生、到国内著名医院培训、出国进修等手段,强化培养。充分发挥中、西医学会在医学科技知识更新中的作用,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临床科研活动和撰写学术论文,对入选国际交流的论文作者,局给予补给50%的出国(出境)学术交流费用。

第二,创造条件,加快引进。加大人才引进的奖励力度,努力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对留洋回国、学有所长的高级医务人才,可试行年薪制和落实可行的各类优惠政策。

第三,因地制宜,创建名特。各医疗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三家大医院年内完成两个特色科室创建任务,其他医院创建一个特色科室。租用高速服务器,购买150MKb的网络空间,建设互联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名医和特色科室,加大对名医的评选和奖励力度,努力在系统内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名特效应,提高单位的“两个效益”。

3.狠抓行业作风建设。

第一,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组织责任体系,明确一把手为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行风建设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科室,并纳入对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落实措施,改进服务。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与此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不断推出新的便民措施,引入宾馆饭店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专业导医和迎宾礼仪服务,深入开展窗口创优活动,扩大创建面,提高创建质量,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严格物价纪律,提高收费透明度。充实局物价检查小组成员,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物价政策的监管力度,凡发现有违规收费现象的,一律在《镇海卫生信息》中予以曝光,并与单位、班子及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巩固三大医院实现门诊、住院收费电脑化、清单制的成效,并积极创造条件,在其它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收费电脑化、清单制。按上级要求,做好医疗收费明码标价工作。

第四,抓住“热点”,强化整治。狠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促销费”现象,继续整治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抓好正反典型案例的教育,扶正祛邪,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以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杜绝药品和医疗器械在进销环节中的漏洞。不断完善药事委员会的职责,认真抓好职责的到位;大力营造舆论氛围,禁止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个人的直接接触。进一步完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控制进口药、高价药品广泛使用,继续降低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例;推行药品定点采购、招标采购,将降低成本而增大的盈利空间,按一定比例让利予患者,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第五,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建立互动监督机制,采取内部监督、群众监督、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等多种措施,对发现有勃于职业道德的各类问题,及时按章查处,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姑息。

第六,发挥优势,帮困助医。继续大力开展帮困助医工作,坚持每两个月一次的大型义诊活动,增加结对帮困户数,继续开展急救帮困,抓好低保户和其它弱势群体的就医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落实好老年人的就医优惠措施。

4.狠抓卫监执法和疾控保健工作。

第一,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区、街道(镇)两级防治组织体系,提高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企业的申报率,巩固含苯行业整治成果,逐步开展化工、粉尘、高温、电焊、电镀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将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市中等水平。

第二,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对群众关心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的菜、粮、油、副食品、饮用水加强监督、监测,不断完善动态监管制度,探索量化分级管理模式,重点解决无证经营和餐饮业内外环境卫生问题,逐渐提高卫生设施到位率和消毒合格率。

第三,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将防疫观念转变为疾病控制观念,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工作方式转变为技术、质量和服务,将防病为主的工作内容拓展到促进人民健康的预防和疾病控制领域。进一步强化疾病控制的政府行为,使疾病控制的总体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四,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两纲”。切实加强妇幼保健的政府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两个“系管率”,保持婚前医学体检已有荣誉,促进优生优育。

第五,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农村卫生监督巡查队伍,提高卫生监督在农村的覆盖率;加强投入,增加现代化执法装备;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卫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5.狠抓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

第一,抓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每个镇、街道保留一家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医院,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做好冗员安置和疏散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拟在贵驷中心卫生院基础上改建贵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蛟川街道两家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对另一家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全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逐步实现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登记和划分工作,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依法纳税。

第三,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全区实施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建立和逐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实施全员聘任(用)制、劳动合同制、中层以上干部竞聘制、新进人员人事代理制。扩大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推行工资奖金总额包干制,增人不增资,减员不减薪,努力形成上岗靠竞争、收入靠贡献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有条件的单位,经申报同意,逐步试行院长年新制。

第四,扎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抓好在农村的三个试点,为年在全区建立城乡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此外,要按照区府批准的《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相应的各项改革措施。

6.狠抓我区农村卫生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宁波市委、市府将下发的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镇海实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定我区的实施方案。

第二,按照《决定》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改革农村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并与国务院八部委作出的《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相结合,按照我区城市化发展要求,城乡联动,巩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为年全面起动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积极做好实施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将此作为实施“民心工程”的具体举措,大力宣传按照“政府参与调控,商业保险运作”原则制定的《镇海区农村住院医疗保险方案》精神,积极发动农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切实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

第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完善动态保洁机制,扩大专项整治的内容,积极开展卫生村、特色示范村创建活动,普及农民健康教育,加大农村的爱国卫生工作力度,提高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水平。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向农村延伸,将农村卫生工作和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结合起来,按照“必须创建,一次创成”的指导思想,为宁波市年一次性创建成功打好基础。

为了保证以上重点工作的落实,卫生系统各单位及各级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服务观念、纪律观念,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局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增强“三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务实、高效、廉洁、舒适的工作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带领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构建完善的适应新形势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全区人民的健康,为我区“三带三区”建设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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