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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在后续工作中更好地表现自己,我们需要尽快明确好我们的下一个工作目标了。做好工作计划有助于明确工作目标,有助于未来工作的发展。如何制定优秀的工作计划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额敏县依法行政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实现额敏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一)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按照政府、企业、市场、社会的不同功能定位,进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严格市场监管,规范市场执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民众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等信息的公开。重视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三)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医院、通信、电力等公共服务部门要通过设立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手册、设置电子信息屏等方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做到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四)强化政府服务监管。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监管,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回购、临时接管、解除合同、投诉和评估等制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突出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优秀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尤其要把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作为重点。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等,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准。今年,将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等行政行为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依法行政。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坚持制定原则。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额敏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额政办〔20xx〕138号文件),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符合法律、符合县情、符合大局,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倾向。
(二)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规范性文件不得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不得违法增设相对人的义务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严格审查标准,实现“零失误”和“零差错”。
(三)严格登记备案制度。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落实申请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或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的,政府法制部门或者部门法制机构要及时、全面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及时清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坚决修改或废止。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目标,以积极受案、强化办案为重点,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始阶段,防止行政纠纷的扩大和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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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有案必受、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威信。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出庭应诉,直接与当事人、法院交换意见,维护正确的行政行为。
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健全法制机构,配强法制人员。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有机构保障、有人员负责。切实加强县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提高整体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主动当好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好参谋。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常抓不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做学习型干部。倡导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和艰苦奋斗的干部作风,努力建设“团结合作、创新进取、严谨求实、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干部队伍。
(三)严格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业务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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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确定的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州人民政府《**年度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为重点,建立健全落实省“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县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一)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直部门局(委、办)务会议一年至少研究一次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完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把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学法制度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加强对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
(三)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局(委、办)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县人民政府今年度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班,把依法行政知识继续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之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能力。
(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定古阳镇、高望界乡、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药监局等5家单位为我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对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推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民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二)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监督管理。政府合同的谈判、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纠纷的解决,政府法制部门要全程参与。凡是由县人民政府(政府委托的部门)作为甲方或乙方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经两个程序:一是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二是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三、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抓好《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古政发〔20xx〕11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未经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对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及时清理制度。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或者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制定机关组织修改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四、为争取地方性立法项目做好前期论证工作
(一)争取1至2个立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立法规划。
(二)重点调研起草《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五、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原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一次清理和完善,深入推行和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加大对本部门裁量权基准的培训力度,使一线执法人员熟悉运用裁量基准。县政府法制办要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卷大评查等形式监督裁量基准的落实。
(二)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做好成立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筹备、报批工作,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其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关系。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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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和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为载体,落实证据制度、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
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办案手段,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推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报备、通报制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和法院的联系沟通和衔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严格执行已生效的法律裁定,履行法定义务。
七、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按照“一城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全县统一号码为12345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健全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求助服务事项的受理、交办、反馈、督促和考核制度。
(二)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等政府服务平台建设。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执行上级政府已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依法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
八、着力强化政府法律服务
政府法制部门要着力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做好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运行程序,积极引导律师和其他法律专家为政府和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九、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承担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基层。

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完善法律知识学习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行政机关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不少于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法制讲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并报送专题信息。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培训的主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落实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考试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依法追究。(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有效期等制度,从严格程序入手,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随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努力解决照搬照抄、重复制定等问题,在制度创新和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强化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于未标注有效期,但施行已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予以废止或者重新发布施行。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坚决撤销和纠正违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发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审查。各部门、单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向市政府报备的同时,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继续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坚决废除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规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评查方式,提高评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上级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幅度内,按照《规定》细化量化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本机关已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了细化量化的,要对照《规定》和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工作的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有关工作,并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量化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将已经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监督;对于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行政处罚实施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主要证据材料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把《规定》列入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把"三公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落实《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打好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办事公开。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规范和监督医疗、教育、公交、通讯、金融、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内容,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坚持群众举报投诉、舆论监督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执行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专门监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全口径预算决算执行审计、重大项目审计、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建立和完善行政监察问责相关制度,对违法行政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落实行政问责。

审计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审计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改革方向,以问题为导向,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依法履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履行职责,积极梳理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及时将清单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2.规范厅机关内部合同管理。应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3.加强和改进审计厅立法工作。通过报刊网上征求意见、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听证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严格执行20xx年度立法计划。

4.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要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实行目录化管理。

5.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决克服以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湖南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6.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统一发证制度。未经考试合格,不得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协助执法行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8.规范行政裁量权。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订和适用的试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9.建立健全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制衡,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10.完善和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监督,重点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行政监察,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行政纪律的情况实施有效监察。

1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

1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审计项目结果公开。

14.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和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七、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xx.加强组织领导。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厅长、党组书记对全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把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16.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完善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17.加强考核和通报。要完善推进几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依法行政巡查通报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动态监测。

18.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有关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和队伍与其在新形势下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和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顾问作用。要加强法制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养,大力提高法制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及职业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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