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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今年工作计划

县应急工作计划。

按照单位上级领导给的工作要求,我们应尽快完善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就是合理安排将要开展的工作量,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在写自己的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县应急工作计划",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县应急工作计划

2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着力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敏感时间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责任,优化值班流程,完善值班机制,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办结反馈、重要事项记录和全县值班情况抽查等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好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值班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县政府应急平台,开发相应应用软件,逐步实现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报告、通知文电、重大事件网上传递办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 府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的相关规定,加强联络沟通,完善报备手续,切实加强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

二、着力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

(一)严格执行新的信息报告时限。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82号)精神,提高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的能力,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立即向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1小时。加强对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的分析研判,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

(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结合政府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信息报告手段,优化信息处理流程,简化信息报告程序,提高信息报告时效。

(三)完善信息报告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安监、卫计、消防及应急广播等部门和单位接触现场快、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手段先进等优势,加强重要信息特别是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信息的收集,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报告联动机制。

三、积极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快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加强预案修订、审核、备案工作,完善预案体系,强化预案衔接,明确部门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预案修编进展情况,适时汇编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二)协调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督促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充实更新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工作,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基本情况统计,不断充实完善应急信息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建立预警信息制作和发布工作机制,明确预警类别、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实现信息制作准确、信息发布便捷。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和基础电信、户外媒体、楼宇电视、高音喇叭、人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管理部门合作,不断拓宽信息传输渠道,构建广泛覆盖的预警信息传播网络。

(二)积极推动应急平台建设。按照**省应急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做到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到位、平台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到位,力争年内实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定期更新机制,为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撑。

(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督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活动。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协同配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统筹区域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分工,努力提高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

(五)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整合全县专家队伍资源,建立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管理专家信息库。组织协调应急专家参与各类突发事件专项调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及评估工作。

五、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

(一)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强化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指导,推进应急文化建设,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做好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应急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应急办主任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素质。

六、不断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

(一)抓好县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县应急管理示范点评比标准,强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巩固示范点建设成果,组织符合条件的县级示范点参加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评选。

(二)组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标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考核,落实责任追究。不断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标准,发挥好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

(三)加强应急管理专题调研。围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应急管理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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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成立XX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和处理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各乡镇、部门做好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有关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事件的,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环保局和县安监局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肇事者及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援,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县发改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家投资安排与事件后基础设施的恢复,负责重大项目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管理,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总体水平。

县公安局负责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组织加强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运行经费,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县市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等领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垃圾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事件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农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执行命令、工作效能等情况,及时查处和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气象局负责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与动态变化的实时监测,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第八条 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县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和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九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县级机构相对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预测预警

第十条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第十一条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的联系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

第十二条 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红色预警):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二)Ⅱ级(重大、橙色预警):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Ⅲ级(较大、黄色预警):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Ⅳ级(一般、蓝色预警):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第十三条 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第十四条 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向社会发布信息须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织。新闻单位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程序

县应急指挥部得到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的分级,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报市应急指挥机构;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经贸、住建、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三)处置措施

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自治区环保局制定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物物种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其他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按《XX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四)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六)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第十七条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市应急指挥机构。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或在其上级专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第十九条 发生事件后,对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条 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以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和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和装备,由县应急指挥部指令有关部门负责调集和征用。

第二十一条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事件的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事件的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溢油应急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溢油应急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 审批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1号)第九条;

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第二条。

二、提交材料

1、溢油应急计划

2、专家审查意见

3、节能减排指标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受理:国家海洋局各分局受理。

2、审查:国家海洋各分局对溢油应急计划审查

3、审批: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

四、办理时限:20日

2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是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根据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而制定的我国第一部船舶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该计划由三个层次组成,即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海区(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南海海区和特殊区域台湾海峡水域、秦皇岛海域)溢油应急计划和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分为总则、组织和管理、溢油应急反应以及溢油应急反应支持系统四部分共33条。据介绍,航运是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纽带。当前,全世界80%以上的贸易往来是通过海运完成的,特别是油类,主要是经海上船舶运输。然而海运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海上船舶溢油风险。世界上多次船舶污染事故,都造成了巨大环境资源损失。据统计,从1965年至1997年,全世界船舶溢油事故中,溢油总量在万吨以上有79起,总溢油量为414.6万吨,因此,在发展航运业,保证船舶安全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海洋资源,防治船舶溢油事故的污染损害,是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和制定本计划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落实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据介绍,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通过了《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90)。我国于1998年3月30日加入了该公约,因此,《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具体体现。

县文体工作计划


县文体工作计划

一、xx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现状

(一)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情况

1、群众文化活动 一是举办各种节庆文化活动。春节期间,每年一届的“上思县春节联欢晚会”如期举行,已连续举办了5届,县城春节焰火晚会举办了3次,各乡镇村委会春节期间的文体活动异彩纷呈。积级参与组织策划每年一届的五龙“三月三”民俗文化旅游节活动。另外每年的“三·八”、“五·一”、“七·一”、“八·一”、“十·一”、“元旦”等全县性节庆活动都积极参与组织。二是开展县城广场大家乐文艺活动,每年各单位(部门)轮流承办广场文艺演出活动x场,观众达x万人次。

2、群众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工作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始终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职工体育、农民体育、老年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残疾人体育等齐头并进,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每两年举办一届县际运动会,其他各系统的运动会每年均举办一届以上,各中小学每年均开展一次以上的运动会,民族体育运动名目众多,职工体育尤其以金融、财政等行业开展得较活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生活需求。20xx年至今,共举办全县性大型群体活动12次,参加人次达23000人次,开展的运动项目有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拔河、门球举重等。全县各行业系统开展各种运动会30次,参加人数达4000人次。全县年平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数占同类人口数的40%,年均达9.2万人次。另外,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地区)级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取得过优异的成绩。由于上思体育事业的辉煌成就,曾多次受到国家、自治区、市的表彰和奖励。

(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情况

1、文化设施

(1)文化馆、图书馆:1952年10月建立,工作人员1名,借用民房作馆舍。1984年建文化馆楼,至1987年1月文化馆大楼竣工,馆舍面积共1438平方米。设有展览室、阅览室、电视室,还有活动广场等。现配备有彩色电视机1部,电脑2台,音响1套,摄像1部,数码照相机1部。工作人员10名,设文艺辅导组、美术摄影组、馆办活动组。1990年,人员编制11名。1991年至今场馆均无改变;解放后,县文化馆有图书室,文化馆图书室1971年设立。在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上,县图书馆1978年7月建立。图书馆初建时无馆舍,借用县总工会木楼底层60平方米作书库和借书处。藏书不足万册。1985年2月,图书馆楼建成,位于更生路与东靖路交汇处,原东湖旁,两层,建筑面积 728平方米;1992年又加建一层,建筑面积增至1092平方米。设有办公室、采编室、资料室、宣传辅导室、图书外借处、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等部门。两个阅览室共有80个座位。县图书馆现有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藏书123650册,年购书经费6万元。20xx年,建成上思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总投资60万元。

(2)县剧场:于x年建成,之前承担全县着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大型会议等活动任务,但现已是防城港市挂牌重点危房整改项目之一。下一步对其修整装修已是当务之急。

(3)乡镇、村级文化设施建设:上思县辖4乡4镇,共87个村委会(含社区)。县城有图书馆、文化馆,全县目前有8个乡镇文化站,59个农家书屋遍及全县87个行政村(社区)。

2、体育设施

目前全县有占地60亩的上思县体育活动中心,总投资2500万元。该中心20xx年11月竣工,主要建设有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馆、体育综合训练楼、塑胶跑道、看台和周边道路等项目,其中看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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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容纳观众10000名左右。主要设施有:①体育综合训练楼——建筑面积4800㎡,共四层,一楼训练馆设有举重、武术、摔跤等项目专业场所;二楼是县体校教学和办公场所;三楼是射击训练场所和学生宿舍;四楼是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训练比赛场所,投资650万元。②足球场——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建设,宽68m,长105m,草坪采用人工种植真草,投资500万元。③跑道——按照国际田径标准,采用透气层的塑胶材料建设的8道400m跑道,投资350万元。④体育场看台——分东面和南面为框架结构,看台的外围底层作为商铺使用,北面为台阶,投资500万元。⑤灯光篮球场——共6个,地面全部采用硅pu材料制作,投资300万元。

3、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情况:

上思县现有各类文化经营户x户(其中音像制品零售店x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x户,书刊x户,电子游戏室x户,电子出版物零售店1户,录像放映厅、歌舞娱乐场所x户)。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并坚持不懈地抓好“扫黄打非”工作,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以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为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近五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x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x(次),收缴非法物品x件,共处罚金x万元,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取缔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x户。每年均组织全县文化经营户举办1—2期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培训班,使其合法守法经营。

二、xx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难以开展正常文化体育活动;

(二)正常业务工作经费缺乏,导致活动开展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文化体育管理、业务人才紧缺,出现断档现象;

(四)文化产业发展路子窄,难以形成规模;

(五)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点多面广,难以面面俱到,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三、今后发展思路及20xx年工作计划

对今后如何实现文化体育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真正让群众满意,拟提出如下发展路子:

(一)不折不扣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文体“十大民生工程”,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继续开展农家书屋建设,组织和实施送文化下乡;继续开展向基层文化站、村图书室配送图书和开展业务指导活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巩固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实施农村公共服务点建设工作,力争上级资金支持,普及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创作一台具有上思特色的高水准的舞台剧,打造一部反映二战时期在南屏乡的情缘故事影片。

(二)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

组织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县级重要文化活动,特别是做好元旦、20xx年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演出活动。

(三)加强建设与监管,确保文化体育市场繁荣有序

继续加强网络文化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整治成果不出现反弹;开展以“扫黄打非”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印刷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四)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送戏、送书),每年下乡演出100场,解决农民看戏难问题。

(五)县级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人人都有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县城广场文艺活动精彩纷呈,每月都有一场广场文艺演出,丰富县城居民的文化生活。

(六)实施每年在农村放映一百场电影,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放映任务,实现农村电影放映覆盖率100%,解决农民看电影难问题。

(七)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做好文物及民俗物品征集工作,按县政府下达的征集任务完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出土三合土巨棺保护和研究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

(八)组织承办各种体育竞赛,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六)狠抓文体产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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