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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方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成大事的人,不仅有宏伟的目标,还需要有计划。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要从很多的方面来撰写我们的方案方案时可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及实现目标途径。方案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一)

结合冶金行业高温、高压设备密集,动力管线错综复杂,易燃、易爆物质分布广、使用多的特点,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GB18218-2000),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等工作,逐步建立符合首钢特点的事故应急预案,对于提高城市安全度和奥运安全度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1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原则重大危险源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超过临界量生产的装置、设施或场所。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具有强大的破坏性,给社会、企业、家庭带来重大危害。近年来国内外事故的教训表明,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控制网络,完善管理体系是有效防止重大工业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强有力举措。首钢地处首都,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因此在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上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方法:

1.1 辨析导致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找出这些因素存在的潜在原因。从所处地理位置、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器、原材料以及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等角度分析,力求最大限度地找出危险因素所在。

1.2 依次评估这些危险因素诱发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大致掌握致使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1.3 评估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故引发的后果,尽可能的弄明白事故波及到的范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影响等。

1.4 检查现有评价结果是否确保重大危险源的正常运行,否则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危险。

按照上述原则,首钢在开展重大危险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确定12项重大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主要涉及苯及其衍生物、高炉煤气以及各类罐体等。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2.1 组织管理

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上,首钢实施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各专业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岗位职工具体负责。

(1) 行政一把手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上要组织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安排应急预案演习和事故救援演习等。

(2) 生产、技术、机动、安全等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检查和相关预案的演习等。

(3) 岗位职工要清楚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工作职责、报告程序,要了解与重大危险源工作岗位有关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严重问题等。

2.2 安全检查和管理

(1) 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分四级进行检查,公司按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厂每月对所负责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熟知情况及相关管理情况等。

(2) 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所在场所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应与职工宿舍、休息室保护安全距离。

2.3 事故应急救援

(1) 应急救援组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技术部门、生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行政卫生部门和工会应参与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生产或施工现场或其他生产经营场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其中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工会以及应急救援所必需的水、电、脚手架等登高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专业人员。

(2) 建立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学习和活动记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3)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立值班室,并保证24h由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明示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等。

(4) 事故报告程序: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

3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例

焦化厂的苯、二甲苯、甲基苯生产贮存区是我公司的一个重大危险源。对这个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事故预测

(1) 诱发事故的主要条件是设备故障、雷电、静电、外来火种、自然灾害;

(2) 发生事故的类型:火灾;发生事故部位:①罐区;②蒸馏塔原料泵周围;

(3) 事故发生后将造成生产设备损坏、生产的瘫痪、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3.2 应急救援的组成

厂总指挥:厂长

副指挥:生产厂长、设备厂长

成员:生产科长和当班调度长、机动科长和点检站、安保科长、厂办公室

成立车间领导小组:

灭火总指挥:主任

副指挥:生产副主任

成员:工段长、当班值班长

现场负责人:当班班长

成员:精苯工段四班岗位职工

3.3 灭火分工和事故应急对策

(1) 一旦发生火情,发现人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敲钟,逐级汇报。

(2) 发生火情报警后,由值班指定专人到精苯路口接车,同时派人打开西侧两大门,专人把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车到达后提供消防栓位置。

(3) 厂调度接报告后,立即汇报公司总调并与运输部调度联系,将院内存放的运输罐车及时调走、疏散。

(4) 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在岗人员按责任分工进行灭火工作。

当班组长:指挥并与水泵工开启泡沫消防系统。

水泵工:会同班长开启泡沫消防泵,调整好泡沫液化比值器。

蒸馏工:坚守工作岗位,观察火情发展情况,及时汇报并视情况报警,报警时说明着火物质及部位。

洗涤工:负责接好第一条泡沫水带并开泡沫消防栓截门。

蒸馏泵工:负责接好第二条泡沫水带并打开着火罐消防管道截门。

门卫:打开大门,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按灭火分工各负其责,并依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蒸馏塔及原料泵周围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相关截门,切断可燃液体来源,防止火灾蔓延。

(2) 电气线路发生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同时可采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3) 油罐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着火罐相关的有关进出口截门。

(4) 罐区发生火灾时,蒸馏泵工应立即关闭罐区外排水截门,防止苯液外流。

(5) 油罐外其它地区发生初期小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岗位人员用灭火器进行救扑,必要时可按第二项分工用泡沫消防栓组织灭火。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严禁外人进入并配合公安防火部门接受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3.4 事故报警与应急通讯

一旦发生火情,发现人立即拉响报警器或敲钟,逐级汇报,厂值班调度接到火情电话立即向119报警台、厂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火情情况,电话通知各成员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向总公司调度室汇报并与运输部总调联系,将院内存放的运输罐车及时调走、疏散。

3.5 条件保障

(1)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救援组织中各部门通过生产调度方式进行联系通讯,救援现场可通过无线电和移动通讯方式进行联系。

(2) 工段院内设有独立泡沫消防系统和清水消防系统,各岗位按消防规定设有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和一处应急的防火器材库,当班的岗位职工按职责分工对所负责的设备辖区每小时进行巡检一次。

事故发生后救护队伍立即奔赶现场,开辟抢救场地,接收伤员,我厂的医疗救护工作由焦化保健站负责。

用于抢险救援使用的氧气呼吸器1套,空气呼吸器4套。

3.6 培训与演练

应急人员培训内容:焦化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防火知识、急救知识。

方式:厂、车间班定期进行培训内容的学习和训练。

考核:日常管理不到位、工作有漏洞,按焦化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厂每月对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知情况及责任分工情况进行抽考及检查车间每周对应计划的检查情况,厂除按月检查外,每年的春节、五一、夏防、十一、冬防组织防火演习,对预案的实操进行检查。

在用的应急物资按岗位责任分工每班检查二次(泡沫消防泵每15天空试一次),备用的应急物资每月检查一次。

通过建立上述应急预案,对于预防事故,控制事故扩大化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是防止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客观世界千变万化,首钢在这方面刚刚迈出第一步,依靠科技防灾、减灾,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全社会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还任重道远。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二)

第一条 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者深度虽不足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含4.5m),或者跨度超过18m(含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

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参照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监理快报》的形式及时将有关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第十三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将重大危险源作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的,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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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方案


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监管力度,控制各种危险废物无序流动,严防各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xx]34号文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www,,找范文请到网]
一、工作任务和检查内容
(一)任务
1、重点排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和医疗、学校等存放或使用放射源单位。
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管理。
(二)检查内容
1、监督和协助工业企业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和管理;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2、凡工业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固体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无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

3、要加强对有危险金属矿采造业、非金属矿采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行业的监督管理。

4、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国有工业企业及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5、加强对位于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危害。

二、工作措施

1、要切实落实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要督促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工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

3、凡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工业危险废物的行为。严格执行《固体法》,对将工业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对不执行危险废转移联单制度的,对不落实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处理。

5、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固体法》的有关规定,杜绝办事不力和隐瞒不报的现象发生。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预案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预案文章标题: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预案

为了提高我市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部门应对重特大事故的现场联动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出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市政府决定在大安油库举行一次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演练活动。
一、演练内容
2005年6月27日下午2时30分,大安石油公司大安油库3号汽油罐渗漏、加油机发生火清、油桶在加油时碰击发生火清、油库油池外溢发生火清,汽油大量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致使一名油库职工严重烧伤。如大火蔓延将危及到汽油罐。石油公司领导当即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义务消防员进行现场控制。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市消防大队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和灭火;市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市交警大队封闭事故现场道路,阻止过往车辆驶近现场;市公安局110调集警力维持现场治安秩序,禁止无关人员逗留。保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实施事故现场快速处置。二、演练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一)演练时间:2005年6月27日下2时30分(二)演练地点:大安市石油公司大安油库院内(三)参加单位:1、市安全监督管理局2、市石油公司3、市消防大队4、市交警大队5、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6、市卫生局、120急救中心三、演练组织机构演练按《大安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进行,设置演练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演练总指挥:陈家彬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申乐连 安监局局长黄玉龙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现场总指挥:郭 军 市消防大队政委副总指挥:金 钟 市安监局副局长演练指挥部设在演练现场。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有关人员现场观摩。(一)现场布置指挥组组长:王军 市石油公司副经理成员:市石油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人员任务:筹备现场。①假设加油站(加油机两台、储罐)、易燃材料;②设置观摩座席、设置讲话扩音设备;③负责现场及信息协调。(二)现场灭火抢救组组长:王 雨 市消防大队中队长成员:市大安消防中队任务:指挥“演练”现场灭火工作。组织消防官兵有针对性地进行灭火处置,勘查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三)现场医疗救护组组长:杨忠安 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120急救中心主任李淑彩、医生、护士若干人。任务:调集救护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携带必需的药品器械,对受伤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四)现场交通秩序组组长:段然军 公安交警大队长教导员成员:市公安交警大队干警任务:维护现场路段实施封闭,并为消防车、120急救车辆提供道路畅通条件,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外围车辆。(五)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丁景伦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成员: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干警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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