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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

平常做事如果没有计划,着急的时候就会一团乱。为了顺利实现目标,我们必须提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方案对有效控制工作节奏有着重要作用。方案该怎么写才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增强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的紧迫感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近年来,全x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我x村级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变,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但是我x村级班子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部分村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班子“无钱办事”;少数村“两委”班子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有的村干部思想僵化保守,能力不强,不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农村党员年龄老化、素质偏低,村级班子后继乏人等。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村税费政策的调整,村级收入减幅较大,部分村级班子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村级组织就很难履行好职责,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严重削弱,甚至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党在农村政权基础、执政基础的稳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班子建设。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必须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和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来进行,通过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年富力强、素质优良、奋发有为的村级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x委提出的“打造全国百强x,推进二次创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机制,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规范化运行体制。
(一)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机制,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村级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和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新进村级班子成员,必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和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带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要重点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在选拔方式上,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的方式,采用内选、外聘、下派、兼任等办法,着眼在学历高、有知识、懂科技的青年农民、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企业经营者中择优选任。鼓励x、乡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并通过兼职兼薪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连续2年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符合党政干部选任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级待遇;连续3年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特别突出,并培养出新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可转任实职。乡镇(街道)党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必须报x委组织部预批、备案。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乡镇(街道)党委按照与现职村级干部1:1的比例,选拔一批4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的致富能手组成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学历教育、上岗锻炼等多种措施进行重点培养。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是根本。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新进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作为重点,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教育培训要坚持“着眼急需、重在管用”的原则,重点培训、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农业实用技术以及村级管理等知识。不断改进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培训实效。x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天;其他村级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党委培训,每年不少于7天。x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别讲课。同时,鼓励村级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培训,依托x委党校、x农广校举办村级干部学历班次,使更多的村“两委”干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村级班子实行量化管理。乡镇(街道)党委要根据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各村实际,为村班子制定适当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主要应包括:贯彻上级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任务的目标,村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农村稳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开展村级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目标等。经济发展目

标应突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工商税收、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要求;社会发展目标应有计划生育、平安建设、信访以及兴办公益事业、改善村容村貌等方面的要求;开展村级服务、办实事的目标要与村级干部承诺制度结合起来,确定目标要听取群众意见,目标制定后要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村级班子工作目标由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各村经济、社会状况、发展潜力和村班子状况确定,要坚持“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尽可能细化、量化、具体化,防止空洞,体现激励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目标的同时,要明确每个村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村级班子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考核,x委组织部要抓好具体指导,控制考核情况。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村级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把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平时考核主要记录经常性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主要是反映目标完成情况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干部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级干部绩效补贴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村级班子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班子正常运转。按照x委组织部、x财政厅鲁组通字[200x]xx号《关于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村级班子正常运转,从今年起村干部的补贴和村级运转经费由x、乡财政统筹解决。统筹后,村“两委”干部享受固定补贴,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标准2005年暂按每人每年平均2500元掌握,“两委”其他成员按村党支部书记补贴的70%发放。村级其他组织成员、村民小组长等享受误工补贴,误工补贴从村级运转经费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支出,禁止向村民收取。严格控制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误工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各村误工补贴支出总额按村人口核算不得超过人均5元。
要最大限度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尽量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最大限度减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各村享受固定补贴的村“两委”成员数量,根据村人口数量按职数核定,10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职,1000~2000人的村不超过4职,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职。村“两委”成员总数超过规定职数的,村干部固定补贴以村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干部领取固定补贴的标准均按比例降低。村级干部交叉兼职的,兼职不兼薪。
本着“奖励先进、鼓励创业”的原则,村干部固定补贴实行结构补贴制,由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补贴总额的40%、20%、40%。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的标准由x委组织部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数额,由乡镇(街道)上报,组织部审核。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由x财政局直接发放到村干部个人,每季度发放一次。村干部绩效补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使用,由乡镇(街道)按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方案,提出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和补贴数额,上报组织部审核,由x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村干部个人,每年发放一次。对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x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档案,记录干部业绩考核等情况。各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误工天数、补贴数额,由村“两委”上报,乡镇(街道)党委审核、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逐步建立以养老为主的村级干部退休保障制度,由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四)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村级干部行为。要制定激励政策,为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坚持对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奖励制度,结合目标考核情况,每年评选表彰30名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个人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对贡献大、业绩突出,连续三年获x委一等奖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经x乡党委严格考核、x委批准,可以挂任副乡级职务,或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鼓励农村党支部书记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绩突出,本村年经营性纯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的,年底经x、乡核定、批准,按村级经营性纯收入增加额的20%奖励村干部,其中10%用于奖励村党支部书记,10%用于奖励其他村级干部,奖励资金从村集体收入中支取。要关心村级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
加强村级。乡镇(街道)建立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管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对x、乡拨付的村级运转经费,由村级财务管理中心集中核算,专户管理,明细到村。村级运转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用途。x财政局要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对村级经费支出的监管。要在健全和落实村级民主理财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报账、记账及审核程序,控制不合理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村级班子正常运转。组织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运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及改变村级经费用途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领导,落实村级班子建设的责任
(一)乡镇(街道)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担负着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乡镇党委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继续坚持并落实党委定期研究村级班子建设、党委成员联系帮扶后进村、建立村级班子建设专门工作队伍等制度,对村级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

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村级班子建设的水平。
(二)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村级班子建设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抓;民政、共青团、妇联、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村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实行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的办法整顿后进村,对班子软散、情况复杂、工作后进的村,根据需要由乡镇党委和x有关部门组织专项工作组进行综合整治。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村级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所辖区域村级班子建设负全责。x委每半年对村级班子建设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抓村级班子建设不力,存有3个月以上没有村级班子和半年以上没有村党组织负责人的,一经发现,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委书记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改进;年终考核时仍没有解决,或瘫痪半瘫痪村超过8%的,取消乡镇(街道)党委当年评选党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当年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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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中共**市委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兴我池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要求以及全市招商引资暨园区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招商、抓园区、抓工业的工作部署,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方略、把搞好服务作为第一责任,切实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奋力崛起、实现跨越,现就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大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做好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高。开展质量普查,建立质量档案,跟踪企业质量状况,对市重点企业和支柱产业的质量状况做好定期分析,为政府了解质量信息、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加强质量法律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扎实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律,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全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完善名牌扶持机制,提高企业创牌积极性,鼓励企业更多更高层次创牌,以品牌扩大影响,以品牌拓展市场,提升名牌产品集聚效应。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发展2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20-30个省名牌产品,80个市质量优秀产品。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加大名牌争创扶持力度,对争创名牌和免检产品的企业在制定培育计划、改进和提高企业基础工作、以及申报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全力帮助企业实现创建目标,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是切实服务“三农”。认真落实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备忘录》各项任务,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为抓手,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及时更新维护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数据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10个左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能力。切实做好《沪皖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我市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收入。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技术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技术机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完善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检测检验体系,成为“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体。抓住我市建设全国最大的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的机遇,运用各种方式,寻求政府支持,吸纳社会资源,全力以赴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为促进我市非金属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认真实施企业素质基础工程,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产品检验体系和计量控制体系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把好生产控制的各个环节。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重点引导、培养质量优秀企业争创一流,扶持1家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3-5家企业创省质量管理奖。全市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出口企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力促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是做好质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涉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前做好有关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管理等项目审批的预审工作。积极协助企业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尽力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广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培训,努力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实行重点帮扶、全程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质监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和咨询服务网络,直接联系,定期走访,及时提供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在企业建厂时从质量角度帮助其理清思路,在企业试产期间为其解决具体的质量问题,在企业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时帮助查找原因,充分运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组织专家进厂房、下车间,实行对口服务、跟踪服务,努力为企业解决生产设计、质量控制等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和难题,帮助企业实现创业目标,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四是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与企业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与重点企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信息交流机制。扎实开展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本部门优势,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质量纠纷等困难时,给予协调与帮助,尤其要为企业争取上级和外省市质监系统的理解与支持,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第2页

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牢固确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注重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实行“检查预告、处罚备案,罚教并举、同步帮扶,案结回访、跟踪服务”,发现企业有违规苗头,及时发出“预警告知”;对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对社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企业,主动上门为其“把脉会诊”,查找原因,真心实意地帮扶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定期回访,主动帮助和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行为,对系统内的监督检查活动尽量实行联合检查,控制对企业检查的次数,决不允许干扰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措施,切实维护“两大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严格做好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网络,建立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消除盲点盲区,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打假治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切实做到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重点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事关国计民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对故意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造假黑窝点,坚决予以查处,尤其要加大对假冒我市企业名优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整治;紧紧围绕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和粮、油、棉收购市场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缺斤少两、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重要节日、重点区域,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整治,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把各项质监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投诉渠道、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通过网站、办事指南或相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方便用户和企业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实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企业需要无假日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物价、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允许把管理和收费挂钩,凡是不应该收费的一分钱不收,应该收费的按规定的下限收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杜绝两头受理。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以及其他发办证工作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对工业园区、开发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采取预约上门集中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行业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质量跟踪督查制度,严格实行国家总局“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个严禁”的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办事。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文明服务。进一步强化按规矩办事的理念和“首问负责制”,在服务工作中自觉做到“八不”,即:不让法律法规政策在手中截留,不让工作差错在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手中浪费,不让企业发展的愿望受到冷遇,不拖该办的事,不等能办的事,不推难办的事,不依赖其他部门上门协调办事。大力倡导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对上门办事的用户和企业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待客、一声“走好”送别。要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注意倾听和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持续改进全市质监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达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三大服务”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牢固树立“发展第一的大局观、创业至上的环境观、强化服务的职能观”的要求,把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能和技术优势,为百姓创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质量引导,为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局“三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县局、分局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三大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各县局、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汇报开展工作情况,取得支持;要密切与当地纠风办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使服务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市局将各单位开展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力推动。要重点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职责,执法裁量权是否规范,落实便民措施和服务规范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等问题进行效能监察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针对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挖掘深层次矛盾。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施专项督查,根据不同情况下达督办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和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广华林业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促进林业行业作风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结合林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风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林业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林业建设关注和参与的热潮逐渐兴起,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建设资源大市、产业强市、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行风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以人为本强素质,开拓创新树形象,加大投入搞建设,求真务实保质量,自我加压谋发展,加快步伐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承诺兑现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不正之风在少数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风建设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站在实践“”、优化经济环境,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找准影响行风建设的问题,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使之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抓行风,促政风、淳民风,为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一)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林业部门肩负着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光荣职责和任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林业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林业行业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优质服务,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林业事业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林业发展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对林业工作重新进行科学定位,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我市林业逐年增加,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潮已经形成。林业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好的行风,只有行风好,才能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行风建设,是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开展行风建设,将民主监督渗透到权利运用的过程中,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参与中,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直接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的机会和反腐败工作的平台,通过群众参与,建立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使执收执法行为受到监督,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执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林业行风建设
开展林业行风建设,要坚持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林业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文明新风,为推动潜江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水乡园林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行风建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准确把当前行风建设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市林业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和

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把行风建设的目标定在群众满意上,把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林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上,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全市林业系统的行业风气得到明显改变,林业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大力在政策、机制,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利于深化改革,不利于对外开放,不利于林业发展的文件规定,及时地进行清理和废除,彻底解决妨碍林业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障碍。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已有文件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予以取消,对必须保留的也要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强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分局、林业工作站、森林植物检疫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是林业行业的“窗口”单位,直接代表着林业系统的整体形象,是行风建设的重点。要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制定行为规范,完善制度措施,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树立林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滥用手中权利、耍特权、抖威风、滥罚款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循私舞弊、贪脏枉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森林公安要坚决防止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杜绝随意执法、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身权益的问题发生,要以落实“五条禁令”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清除。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上岗资格。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服务窗口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增强办事透明度,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人员照片、监督电话等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公安科要把立案标准、处罚依据、五条禁令等公布上墙。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五公开”、“三上墙”的制度,即公开证件申办条件和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申办审批办法、工作标准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上墙公布并搞好宣传。林业工作站,要把采伐计划分配、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按期公布,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林业部门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作风。
(四)要加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关键要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林农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举办各类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林农、果农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方法,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行风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作风建设为主的“五大建设”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七查七看”:一查公仆意识,看有无衙门作风;二查政策法纪观念,看有无违纪违规行为;三查办事效率,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四查组织纪律,看是否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五查敬业精神,看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任务;六查工作作风,看有无推诿扯皮现象;七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尽职尽责。通过“七查七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坚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标

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行风建设与建设相结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一环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在从严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行风建设与转变部门职能相结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明确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四)行风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责任。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寓行风建设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每一个同志自觉地从我做起,立足本职,把日常工作干实、干好、干出成效。以日常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推动日常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相结合。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是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在行风建设中,要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着力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做文章,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上下功夫,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来推进行风建设。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行风建设事关党风民心,事关发展大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既管业务又管行风,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行风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直接拿在手上,切实加强领导。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后福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办事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细化行风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地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林业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依靠群众、加强监督。行风建设要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市林业系统实施以下十条行风建设新举措:
一是实行全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局机关及有和执法职能的局直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针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实行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全市聘请100名热心林业事业的同志为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定期分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同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是实行局长接待来访日制度。将每个星期一确定为局长接待来访日,由局长、副局长轮流在办公楼局办公室值班,负责答复群众咨询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
四是实行主动征求意见和听取批评制度。市局将采取下基层听取意见、请上来听取批评、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征求市直各单位,区、镇、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建立林业系统上下相互暗访评议制度。市局将派出暗访组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各单位也可以对市局各科室进行暗访,重点是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责任、服务态度等方面,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待人接物是否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送行。
六是实行局机关干部亮牌上岗制度。市局将继续实行亮牌上岗制度。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科室名称等内容展示在自己办公桌上,方便群众监督。
 

; 七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市局的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八是进一步健全林业执法人员岗位约束机制。修订和完善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野保站、森防站、林业工作站等林业执法机构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约束机制,全面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九是实行热线电话举报制度。市林业局对社会公布两部行风评议热线电话(0728-6243295、6290933),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林业行风问题,以便认真整改。
十是实行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到惩处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目的。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局将成立行风建设督察组,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征求行风建设意见,抽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推动行风建设的举措,把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四)认真考核
市局将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打分排序。对行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行风建设做得差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责令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全面建设,区委决定,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律意识
在全区人民中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实行依法治区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要注重现代法治观念的培养,从一般性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向法律转变。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继续运用法制讲座、法律、法制图片展、讲案学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在不同群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检查监督制度、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以及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以及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培训制度,积极探索下岗人员、流动人口以及广大农民和街道居民学法用法的新途径。各主管部门在依法治理中要发挥好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主导作用。普法教育工作要做到组织机构、经费、学法制度、宣讲骨干、参学人员五个方面落实,达到“五个一”(区建一个法律培训中心,乡镇建一个法律辅导站,村办一个法律培训班,组设一个中心学法户,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要求,以此深入持久地将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明显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为建设法制政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管理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收费标准以及对违法行政行为举报投诉方法,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监督,为建设法制政府提供动力支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建设法制政府创新管理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机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实效。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许可和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 行为。及时清理、修订或废止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和反馈制度,真正使政府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
政法系统要按照“为警要廉,执法要公”的要求,建立、完善司法质量评估体系和政法干警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政法、信访、维稳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全面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工作水平。所有司法活动必须依照法律,服从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办案,公正司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超越和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特殊组织存在。建立健全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监督、检举、控告、申诉制度,健全和完善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在具体工作上,法院要建立健全审判质量与效率相统一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对审判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扎实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和探索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行检察官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人的评选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援助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
四、激发社会活力,建设和谐巴州
和谐社会是稳定、发展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激发社会活力、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本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既要坚持“严打”的工作方针,又要狠抓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公民诚信教育,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和诚实守信道德水平。建立健全信用激励机制与信用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力度,认真实施依法治乡(镇)、治村、治企、治校、治所、治社区等“细胞工程”。在农村要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村民主监事会的试点推广工作,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各企事业单位要抓好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综治办、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组织在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中的职能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便民、规范的人民调解庭(室),加快建立集排查、调解、处理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区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治区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区的监督保证和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定期听取和审议依法治理,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和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要把必需的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区政协要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越权、渎职以及违法干扰执法、司法等问题;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大、政协、纪检等机关和部门每年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一至二次综合检查评比;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和干部学法用法的绩效作为评先选优、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命的必要条件。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确保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实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护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全力打造**县北部的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护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性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会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牲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失。抓好乡村基层工作是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长期以来,乡村两级在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资金缺乏、责任不落实、护林队伍和扑火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成为制约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下移工作重心,打牢基础,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二、建立健全护林防火队伍
(一)组建乡护林防火巡护队
1、组建队伍:乡政府抽调专人成立乡护林防火巡护队,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乡人大主席宋保堂任组长,纪检书记赵宇鹏和武装部长陶国宏任副组长,从乡机关干部中抽调10名身体健康、熟悉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心强、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作斗争的同志组成护林防火巡护队,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巡逻及火灾扑灭工作。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实行轮班值勤制度,按周排出值班表,分三片下乡进行全天候巡逻。
2、待遇:巡护队队员下乡巡护实行餐票结算制,带餐票到村就餐,由村委盖章签字后生效,午餐每人每次补助10元,早、晚餐每人每次补助5元,按月凭票结算,以片汇总上报,直接兑现到村。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乡包村干部及各村主干负责所包村日常森林防火巡护和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待遇。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下乡用车加油补助。
(二)以乡为战,组建三支森林防火巡护队伍
1、组建巡护队伍: 以东安庄、**、西峪村为重点的东、中、西三个片,分别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巡护队,每队10人,由各片片长负责牵头,村主要干部负责组织,设1名队长,3名副队长,由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必须有摩托车,有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党员、复退军人优先,推荐人员须经各片片长审核把关。
2、工作考勤:工作考勤由乡带队干部和值勤村干部负责,值勤安排由各片片长负责,实行一周一考勤、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兑现制度,层层签字后将值勤结果报送乡防火办。乡护林防火巡护队负责三支队伍的考勤,不出勤的不发补助,无故不按值班安排值勤的一天扣罚2倍的应发补助。
3、待遇补助: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交100元人身意外保险一份。对于日常巡护工作,队长、副队长按一个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底)1500元至1800元发放,其余巡护队员按1000元发放。发生火情后参加扑救的巡护队员,队长每次补助80元,副队长每次补助70元,一般人员补助60元。村主干义务负责各村日常森林防火工作及宣传和巡逻扑火的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巡逻车加油补助。
(三)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管理
四支护林防火巡护队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并接受县乡林业部门督查和指导。乡林业站要定期组织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护林防火、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总结、部署护林防火工作。乡村两级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要明确工作职责,主要是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的依法治林意识;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野外火源管理,制止在林区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森林火灾,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同相邻管护责任区做好联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和其他林业违法案件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时,各村要成立5-10人的灭火突击队,并于11月1日前将各村灭火突击队名单情况报送至乡防火办。
三、继续加大护林防火奖惩力度
发现一次点烧秸秆,罚款500至1000元,对村委罚款200元;发现一次烧荒燎堰,罚款1000至20xx元,对村委罚款300元;发现因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引发周边草坡、山林等着火的,根据过火面积严厉处罚,1亩以上、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20xx元,村委罚款500元;5亩以上、10亩以下,点火者罚款3000元,村委罚款1000元;10亩以上、1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4000元,村委罚款20xx元;15亩以上,点火者罚款5000-20xx0元,村委罚款3000元。对于以上处罚,同时附带附着物全额赔偿,支付救火人员费用,触犯相关法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属于哪个村范围内着火,但无法澄清点火者,村委不指认点火者的,由村委承担赔偿事项及救火费用,罚款照常执行。着火面积超过5亩的,追究村主干责任,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点火者是党员者,发现1次给予党纪处分,一年内发现2次以上者,根据《党章》及《森林法》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发现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及时举报者,确认后一次奖励200元;对于发现火情及时举报者,一次奖励300元。对于发现上山安装电路违法打猎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举报者500元。对故意纵火者,经确认核实后,视情况奖励举报者1000-3000元。
四、扎实做好护林防火防范工作
要全面落实护林防火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头和人头,层层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责有人担。由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人、护林防火巡护队巡逻,做到多重监管,死看硬守,确保不因任何一起意外引发火灾。对林区要严密布控,层层设防,每个入山口设卡,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特别是林区重要地段轮流看护,24小时蹲点不间断。对痴、呆、傻、牛羊工及60岁以上老人要签订监护人责任状,对因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火情的,发现一起对监管人罚款500元以上。当务之急要推进秸秆清理和坟墓周边清理以及禁烧工作,对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根茬,由村委统一组织实行强制性清理;对林地边缘100米以外的秸秆、杂草、根茬,可采取过腹还田、整株覆盖、粉碎还田等方式进行清理。对坟墓周边必须清楚杂草,打出护林防火隔离带5米以上。对因未清理秸秆、未清理坟墓周边杂草而引发火情的,不论是否是地主、坟主农户焚烧点火,都要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一起罚地主、坟主农户500元,村责任人500至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当前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特险期,乡村两级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团结一心、积极行动,全面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要深入各村各段进行巡查督查,把各项防范措施做牢、做实、做细。要把护林防火与其他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齐抓共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今年全乡无一起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面贯彻落实全省“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构筑优秀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协调快速发展,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率先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2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中明确提出:“各类学校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质量,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把具有健康体魄作为青少年将来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基础条件”。“体教结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为国家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体育、教育资源而实施的重要人才培养战略,体现了体育、教育事业根本的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

近几年,我市体育、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各有关学校在教学、训练、人才的选拔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绩。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这方面工作的经验,以贯彻落实全省“体教结合”会议精神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研究措施,加大相互配合的工作力度,努力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资源合理配置,使用和成果共享等方面走出新路子,拿出新举措,共创淮北“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适应现代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体育优秀后备人才。

发展目标: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现有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中学等专业学校和高校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功能,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创建工作。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1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2—3所体育特色学校,4—6个体育特色班;基本形成以体育中学为龙头,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班)为龙身,各级中小学为龙尾的一条龙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三、保障机制和工作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内配齐体育教师。按课程计划开足体育课时,积极开展课余体育活动,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逐步配齐体育设施。要开足体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一个小时的锻炼,积极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经常性课余锻炼和竞赛活动,为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打好基础。

加大对市体育中学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好校舍,充实教学和管理人员,努力提高办学档次,积极筹办与省体育学院接轨的大专班,使之真正成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龙头”。

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整合资源,使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青少年训练体系互相衔接、互相补充。根据本区域内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在项目设置、年龄结构、选材标准和训练、竞赛机制上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创办体育特色学校(班)。各级主管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选好项目,配好师资,重点抓好田径、篮球、足球、手球、排球、乒乓球、棋类、跆拳道等项目的青少年训练。省、市级示范中学必须组建特色校运动队,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并积极参加体育竞赛。鼓励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组建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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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科研团队、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目标,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新能力建设,集中解决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院科研及其它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学习教育,倡导学以致用。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科学的学习理念,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用科学知识和先进理念武装自己。要要培养优良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提高贯彻执行能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三)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风气。要按照“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要积极主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工作浮躁、作风懒散等不良风气。
(四)加强内部管理,厉行勤俭节约。要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的行为发生。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科研管理办法等,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这次活动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及在中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握其精神实质,认真进行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教育制度。院党委班子年度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2天,党员组织生活和职工政治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理论学习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成效,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由院领导班子带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顾全大局、奋发进取;查学习,看是否掌握理论、熟悉业务;查工作,看是否饱满充实、真抓实干;查纪律,看是否遵守制度、令行禁止;查生活,看是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开展一次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人员就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林业科研人员的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每个职工都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在科室内进行交流。要通过讨论活动,努力克服工作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不良倾向,积极倡导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和负重奋进、敢为人先的工作作风。要求各科室认真开展好讨论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如何发展现代林业、提高科研攻关水平、加强效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将讨论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办公室。
(四)积极举办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要充分发挥我
院现有科研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纵向、横向学术交流,推动各学科建设,活跃学术思想。通过举办各种林业技术业务培训和研讨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适宜技术,培养高层次人才。要积极组织开展与全国其它院所间的技术交流和学术课题的探讨调研、考察活动,促进和提高林业科研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另外各课题组要定期举办学术报告会,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时探讨和解决研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开展一次优秀科技论文评选活动。为推广科技成果,鼓励科技人员总结交流技术经验,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6-12月份将在全院开展一次优秀科技论文评选活动。论文评选活动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申报的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6~8月为发动申报阶段,8~11月为筛选评审阶段,12月为公布表彰阶段。
四、加强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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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风建设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奖励;作风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另外把作风建设与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消除各种弊端。
(三)加强督促检查。院领导小组要经常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较坏的“害群之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各科室一定要认真贯彻和执行本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水平,为全院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煤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


煤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矿统战宣传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矿统战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统战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统战工作是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的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对于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企业改革发展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企业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设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国际化的大企业集团的进程中,统战工作担负着更为艰巨的使命。认真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氛围,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发挥统战成员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外引内联,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推进企业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和谐矿区”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大整合、大战略、大发展”。为此,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除企业统战工作无关论、过时论、无用论等模糊认识,增强做好企业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研究当前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不断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统战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和职责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服务,推动企业各项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范围:⑴企业中的党外知识分子;⑵各民主党派人士;⑶无党派人士;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⑸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士;⑹少数民族员工;⑺信教员工;⑻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⑼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⑾原工商业者;⑿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重点是做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党外专家、技术骨干,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负责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中的党外人士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方面代表人士的工作。 (三)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及时了解、反映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协调企业中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发现、选拔、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物,协助企业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 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统战宣传工作 统战宣传工作要像党的其他宣传工作那样,利用宣传阵地,拓宽渠道,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努力形成统战宣传工作的活跃局面。 (一)《信息交流》要开辟统战专栏,介绍统战基本知识,宣传各阶段的重点工作。 (二)适应统战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的新情况,利用广播举办统战专题节目,在宣传橱窗举办关于统战内容的展览。 (三)加大统战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力度,以扩大企业统战工作的知名度。 (四)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向党群工作部及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报送统战工作信息。及时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党群工作部及各党总支、党支部统战委员,要主动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党群工作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网络,上下结合,使统战宣传工作搞得既深入又扎实。 四、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宣传工作的领导 统战宣传工作要在矿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要设置专人协调统战宣传工作。要把统战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和宣传要点,及时传达统战宣传工作文件,对每个时期的统战宣传计划要及时进行通报,形成合力,防止相互脱节。要对各党总支、支部开展统战宣传工作,适时提出要求。与各民主党派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使我矿统战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成效地全面开展起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委办〔 2018 〕 59 号)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工作思路和目标

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监护责任,注重创制创新,强化关爱保护,力争建成 “ 五个一批 ”,即: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平台、一批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一批热衷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的专业服务团队、一批专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 、工作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护监管责任落实。 各乡镇 、 社管委要 全面完成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再排查工作,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结构、家庭状况、监护情况、父母动态和学习生活状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和残障等留守儿童,坚决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由县民政局牵头,教体、公安、妇联、残联、团委等成员单位配合,汇总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库,落实动态管理机制。留守儿童情况发生变化的,乡镇、社管委随时更新信息数据,做到一人一档。在摸底排查中发现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乡镇和公安部门会同村(社区)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要与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确认书,并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问题的,要第一时间向乡镇和公安部门报告。乡镇和村(社区)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留守儿童不闻不问,甚至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公安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二)打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平台。着力打造农村留守儿童网格化关爱保护平台,依托各乡镇、社管委和村(社区)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由县综治办督促指导各乡镇建设 “1+1+1”关爱保护平台,即1个重点对象落实1个村社干部、1个网格长或志愿者和1个远近邻,基本建立起“一对一 ”结对帮扶机制,将全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确保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家庭得到有效帮扶。精心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诉求平台,由团县 委设立全县统一的青少年维权与心理咨询公益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第一时间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法律咨询、家庭教育、就业创业等服务;由县网信办设置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公共微信号,及时发布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强在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台控辍保学办法,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联控联保机制和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定期排查制度,及时联系并督促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督促和劝返无效的,县教体局、乡镇和社管委等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县教体局要把留守儿童教育更好地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完善教职工值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等制度,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帮助留守儿童提高防范侵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校园暴力发生;全面落实生活教师制度,每所寄宿制学校要确定1—2名专兼职生活教师,定期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扶、定期家访、亲情电话等方式对登记建档留守儿童给予关爱。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创建,县教体局、妇联、团县委按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和留守儿童现状,分解落实2018年“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力争实现全县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全覆盖。县教体局、民政局、妇联要定期联合对各乡镇、社管委“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良好的要评星定级,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切实提高“留守儿童之家”服务水平。

(四)建立关爱阵地和服务队伍。在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妇女之家、基层文化活动站等阵地,根据儿童特点和需求加以拓展完善,建设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温馨家园”等服务阵地,使留守儿童有去处、有玩处、有学处。各乡镇要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村社干部工作职责,负责留守儿童“温馨家园”服务阵地管理、运行和维护。注重发挥退休老干部、女党员、女干部在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独特优势,做“临时妈妈”“爱心爷爷”“代理家长”,开展“生活上帮一帮,学习上补一补,心理上聊一聊,情感上连一连”关爱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学校教师、乡镇干部中的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定期为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和心理抚慰;发挥团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助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一个团组织联系帮扶不少于 1名农村留守儿童;聘请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担任留守儿童辅导员、管理员,适时为留守儿童举办革命传统、思想道德、安全防范和法律教育讲座,真正建立起一批热衷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专业队伍,为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

各乡镇、社管委 每年要至少组织两期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志愿者关爱服务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建设 县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争2年内全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实现全覆盖,为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场所。

(五)推动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办公用房、村委会、厂房、空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可利用资源,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通过政府以奖代补、社会力量支持、实施公益项目、市场化运作和税费减免优惠相结合的方式运营管理,对部分服务内容可适当收取费用,以保障关爱服务机构持续有效运转。年内,力争每个乡镇成立1家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专职社会组织,每个社会组织配备专职教师、生活照料员等工作人员,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和心理疏导。对作用发挥好、关爱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要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加快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大力支持其争取壹基金、鸿基金、多识基金会的“温暖包”“爱的背包”“留守儿童种子师资培训”等留守儿童公益项目,引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社管委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县政府定期通报和听取各相关单位职能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民政局要牵头抓总,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责,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跟踪问效等方式,靠实责任,持续用力,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推进,以有力有效的督查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社管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村(社区)、学校进行试点建设,对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瓶颈和短板,精准对焦、协同发力,力争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的乡镇须明确 1—2 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 1 名专(兼)职留守儿童保护专干。积极鼓励支持在职教师参加社工人才资格考试,担任生活教师,享受社工人员职称待遇。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灵活用工等途径,充实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爱保护工作力量。

(四)注重宣传引导。依托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媒体,采取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好 关爱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 相关 单位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乡镇、社管委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鼓励回乡创业,提倡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在家照料,增强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乡镇 、社管委 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窗口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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