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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学习计划。

有目标的人生叫航向。我们想要做出一番成绩的时候我们要做好制定方案的相关工作。方案是一个实现商业变现的工具,可以体现一个人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可以从哪些方面开始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学习计划,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确保我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学习质量,使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方式
鉴于我院办公楼装修的实际情况,专项整改活动的学习方式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由各科室组织本科室干警集中学习;
二、学习时间
每个工作日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如有办案或出差等情况,需向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请假,并报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凡因公因事缺课的,要安排补课。
三、学习要求
每名干警学习笔记不少于五千字;每个科室撰写文章一篇;
四、学习内容:
1、《为人民服务》;
2、《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3、《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4、学习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
5、学习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文件;
6、全国、省、市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会议文件;
7、高检院和省、市院工作报告;
8、贾春旺检察长在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9、学习领会“”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
10、学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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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


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会议和商政发[2005]33号、镇政法发[200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以局长杨明军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陈功域、纪检组长蒋立新、副局长胡吉祥、黄文良等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分抓教育,由副局长胡吉祥、纪检组长蒋立新主抓清理思想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以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结合行业特点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所干警队伍主要解决理想信念弱化,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思路模糊,履行职责不主动,完成任务不坚决,缺乏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的问题。二是法律服务行业主要解决,公证行业是否做到公开办证、公开收费标准和公证员实行挂牌服务;律师行业主要解决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商业化服务,缺乏诚信,指使、诱导当事人提供假证伪证严重违法乱纪以及其它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主要解决,服务不规范、收费不规范、白条收费、私自收案、管理不规范和少数法律工作者执业道德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始终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采取内部排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查处违法违纪与弘扬先进典型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与健全完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习动员,集中整改(从现在起至6月底)。按照市局和政法委要求,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正确是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认真排查出队伍在执法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意群众反映强烈是问题,认真做到“三查三看”:走群众观念、看有无“冷横硬推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问题;查违纪观念,看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查敬业爱岗精神,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三查三看”将查找的问题向全系统通报,接受评议和监督改正,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2015﹞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2013年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2015年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市畜牧食品局

检察院建立执法档案的方案


检察院建立执法档案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提高干警执法为民、依法办案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不断增强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强化干警的执法责任意识、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增强干警的执法时效观念,全面推动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实施范围
部门“执法档案”的范围包括:反贪局、渎检科、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监所科、预防科、控申科等业务科室。
个人“执法档案”的范围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
“执法档案”的主要内容:一是部门档案包括:执法职责范围、执法人员数量及构成。个人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学历情况、执法资格、具体执法岗位、执法业务培训情况等。二是执法情况。包括执法办案数量、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执法遵纪,执法工作总结,执法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等。三是专项工作情况。包括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执法工作,阶段性重要工作等。四是考核情况。五是奖惩情况。
三、执法档案的管理
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对干警所办的每一件案子从适用法律的情况,到诉讼、上访、赔偿或立功受奖情况,都将全部真实记录在个人执法档案中。所办案件如引起投诉或问题,不受办案人职务或岗位变动影响,由办案人终身负责。案件审核人对照办理案件的统一标准,剔出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随案卷详细记录。同时,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的优劣,在档案中记录干警办理个案的得分。在年度执法考评中,所办案件有一起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主办人员通报批评;有两起以上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评先;有三起不合格的,实行离岗培训或待岗,系中层领导的,予以免职。同时,依据个人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制,对违反规定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法[-www,,找范文请到网]违纪情况,要按照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的程度,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年度执法质量评比中,主办人员办理的案件质量优秀的,在评先中照顾,在提拔中优先。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成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执法档案的建立及考评考核。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会议和商政发[2005]33号、镇政法发[200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以局长杨明军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陈功域、纪检组长蒋立新、副局长胡吉祥、黄文良等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分抓教育,由副局长胡吉祥、纪检组长蒋立新主抓清理思想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以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结合行业特点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所干警队伍主要解决理想信念弱化,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思路模糊,履行职责不主动,完成任务不坚决,缺乏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的问题。二是法律服务行业主要解决,公证行业是否做到公开办证、公开收费标准和公证员实行挂牌服务;律师行业主要解决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商业化服务,缺乏诚信,指使、诱导当事人提供假证伪证严重违法乱纪以及其它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主要解决,服务不规范、收费不规范、白条收费、私自收案、管理不规范和少数法律工作者执业道德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始终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采取内部排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查处违法违纪与弘扬先进典型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与健全完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习动员,集中整改(从现在起至6月底)。按照市局和政法委要求,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正确是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认真排查出队伍在执法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意群众反映强烈是问题,认真做到“三查三看”:走群众观念、看有无“冷横硬推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问题;查违纪观念,看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查敬业爱岗精神,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三查三看”将查找的问题向全系统通报,接受评议和监督改正,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开门整改、公开评议”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基层单位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

(二)落实整改、健全制度(7月初至8月底)。针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对重点问题采取集中会诊的办法,重点解决,决不姑息迁就,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落实专人负责到底。要突出以下整改重点:一要进一步规范公证、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等窗口单位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服务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增强执法服务的透明度、扩大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切实整治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形式主义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提高效率等四个方面要求,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三要切实解决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达到相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层次,对不能达到的要创造培训条件限期参学。

针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排查和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质量考核评估等制度,明确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权限和基本职责,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执法行为,努力在源头上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三)检查总结、培训考核(9月初至10月底)。

县局将对下属各单位的专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主要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出来。各项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涉及的人员是否得到处理,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同时,要对党员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公证法》、《律师法》、《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规定》、《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考试考核。经三次不及格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专项整改活动,防止和消除厌烦情绪,确保专项整改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使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动员到位、整改措施制定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是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


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局的部署,我所制定了关于开展以“推行情感管理、保障文明执法”为主题的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的实施方案,在我所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步骤付诸实施。通过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广大民警进行了认真的“三查三摆”(一查思想认识,摆有无存在“打骂有效论”,低看劳教人员人格,认为强化感情管理会弱化强制功能等认识问题。二查执法行为,摆有无存在对劳教人员考核、减期、请假、所外就医等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公正问题;有无超工时、超体力劳动,打骂体罚等不文明管理问题。三查教育功效,摆有无按规定开展个别教育活动;有无认真备课,开展“三课”教育活动;包干教育的难改尖子转化率是否达80以上)。各科室、中队立足部门实际,查找公正文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我所也成立了执法专项检查小组,分别召开民警座谈会、劳教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对今年以来重大执法环节进行了阅卷检查,纪委何良俊书记还带队走访了**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党工委、纪工委、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去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对我所执法活动的反映,还组织民警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个严禁”活动。在此基础上初步查找出了我所在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还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四方面共12种表现,并明确了整改的重点和具体措施。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业务指导思想还是存在偏差。虽然经过执法执纪整顿和专项大检查,民警的业务指导思想得到提高,但还是没有彻底正确处理好和解决好各种关系和矛盾。表现在:
1、突出安全稳定工作于首位,致使教育感化挽救的功能不凸显。目前还只立足于和满足于管得住、不跑人、不出“四防”事故的低层次水平上。教育工作如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未摆上重要日程。
2、重生产劳动、轻教育改造现象仍未清除。二者之间关系未摆正,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生产时间有充分保障,教育时间落实不足。
(二)敬业爱岗意识还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
1、服务意识不强。少部分民警以管人者自居,为劳教人员提供服务时态度较差;有的民警叫劳教人员绰号,用语不文明。
2、开展“三课”教育和个别教育不够认真,有的民警仅仅追求在数量上,忽视质量,备课和上课则敷衍了事。
3、执行制度不到位,工作不够规范。有的不按程序办事;有的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中层以上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在维护制度执行上怕得罪人。
4、对劳教法律法规缺乏深入扎实的研究,对情感管理探讨不够。工作满足现状,标准定位低,对如何推行情感管理,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
(三)纪律观念淡化廉政意识不强。主要反映在:
1、中队民警与劳教人员面对面,情感交流较多,在细节上放松对廉洁自律的要求。如有的民警有接受劳教人员递给的烟、水果、饮料等行为。
2、在执法过程中,没有紧绷文明执法这根弦,极个别民警在劳教人员顶撞时,控制不住情绪,偶尔会发生拍脑袋、拍肩膀等行为。
(四)执法随意性时有出现,影响司法公正。表现在:
1、对劳教人员日准则考核随意性大,不了解具体表现,仅凭个人印象或喜恶打考核分。
2、对劳教人员奖惩标准尺度不一。如先后对犯同一违规问题的劳教人员,有的给予扣罚考核分,有的却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了事。
3、对劳教班组长管理存在着偏宽偏软。个别班组长倚仗着协助民警管理生产的一些职责,对完不成任务的劳教人员进行打骂。
4、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目前中队基本落实了每周一日的休息制度,但个别中队因生产赶货,欠劳教人员的休息时间没有及时补还。
二、整改具体措施
根据我所查摆出的四个方面12种行为表现的问题,经过我所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体同志认真研究,确定以下五条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从抓思想入手,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要按照***厅长6月到我所视察时提出的坚持“六字”方针是硬的道理、安全稳定是硬的任务、发展是硬的要求、抓队伍建设是硬的措施的“四个硬”要求,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拓展情感管理的服务面,克服做人的思想工作的畏难情绪,增强教育本领,牢固确立“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的业务主导地位。
(二)从抓教育入手,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1、深入开展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通过理论武装工作,帮助民警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做贡献。
2、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对全体民警进行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律和严格执法的水平。
3、加大民警学历教育力度,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制订未来5年民警学历教育计划,完成司法部提出的“7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

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910”工程,积极倡导本科层次教育,并从有利于教育工作的角度出发,引导民警进修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矫正学等专业知识。
4、开展文明执法标兵和个别教育能手评选活动。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标兵演讲报告会等形式,推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5、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运用正面的和反面的有关执法典型个案教育和警示民警,做到警钟长鸣。
(三)从抓制度入手,保障执法活动的公正、文明开展。
1、制定本所落实《**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依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2、制定本所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执法权的运作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从而保证执法活动的客观、公正、文明开展。
3、在场所内建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制度,及时为劳教人员这一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从抓领导入手,确保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一要抓好二层领导的表率作用发挥。领导身先士卒,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就能带动一大片,增强政令所令贯彻执行能力,提高全所的整体执法水平。二要强化两级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落实责任,促进依法治所。
(五)从抓办特色入手,将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引向深入。要根据劳教工作办特色的要求,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创新思维、创新教育模式、创新制度,营造良好的公正文明执法氛围,深化文明执法活动的内涵。
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整改方案

劳教所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局的部署,我所制定了关于开展以“推行情感管理、保障文明执法”为主题的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的实施方案,在我所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步骤付诸实施。通过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广大民警进行了认真的“三查三摆”(一查思想认识,摆有无存在“打骂有效论”,低看劳教人员人格,认为强化感情管理会弱化强制功能等认识问题。二查执法行为,摆有无存在对劳教人员考核、减期、请假、所外就医等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公正问题;有无超工时、超体力劳动,打骂体罚等不文明管理问题。三查教育功效,摆有无按规定开展个别教育活动;有无认真备课,开展“三课”教育活动;包干教育的难改尖子转化率是否达80%以上)。各科室、中队立足部门实际,查找公正文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我所也成立了执法专项检查小组,分别召开民警座谈会、劳教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对今年以来重大执法环节进行了阅卷检查,纪委何良俊书记还带队走访了**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党工委、纪工委、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去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对我所执法活动的反映,还组织民警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个严禁”活动。在此基础上初步查找出了我所在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还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四方面共12种表现,并明确了整改的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业务指导思想还是存在偏差。虽然经过执法执纪整顿和专项大检查,民警的业务指导思想得到提高,但还是没有彻底正确处理好和解决好各种关系和矛盾。表现在:
1、突出安全稳定工作于首位,致使教育感化挽救的功能不凸显。目前还只立足于和满足于管得住、不跑人、不出“四防”事故的低层次水平上。教育工作如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未摆上重要日程。
2、重生产劳动、轻教育改造现象仍未清除。二者之间关系未摆正,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生产时间有充分保障,教育时间落实不足。
(二)敬业爱岗意识还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
1、服务意识不强。少部分民警以管人者自居,为劳教人员提供服务时态度较差;有的民警叫劳教人员绰号,用语不文明。
2、开展“三课”教育和个别教育不够认真,有的民警仅仅追求在数量上,忽视质量,备课和上课则敷衍了事。
3、执行制度不到位,工作不够规范。有的不按程序办事;有的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中层以上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在维护制度执行上怕得罪人。
4、对劳教法律法规缺乏深入扎实的研究,对情感管理探讨不够。工作满足现状,标准定位低,对如何推行情感管理,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
(三)纪律观念淡化廉政意识不强。主要反映在:
1、中队民警与劳教人员面对面,情感交流较多,在细节上放松对廉洁自律的要求。如有的民警有接受劳教人员递给的烟、水果、饮料等行为。
2、在执法过程中,没有紧绷文明执法这根弦,极个别民警在劳教人员顶撞时,控制不住情绪,偶尔会发生拍脑袋、拍肩膀等行为。
(四)执法随意性时有出现,影响司法公正。表现在:
1、对劳教人员日准则考核随意性大,不了解具体表现,仅凭个人印象或喜恶打考核分。
2、对劳教人员奖惩标准尺度不一。如先后对犯同一违规问题的劳教人员,有的给予扣罚考核分,有的却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了事。
3、对劳教班组长管理存在着偏宽偏软。个别班组长倚仗着协助民警管理生产的一些职责,对完不成任务的劳教人员进行打骂。
4、劳教人员的

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有效维护。目前中队基本落实了每周一日的休息制度,但个别中队因生产赶货,欠劳教人员的休息时间没有及时补还。
二、 整改具体措施
根据我所查摆出的四个方面12种行为表现的问题,经过我所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体同志认真研究,确定以下五条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从抓思想入手,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要按照***厅长6月到我所视察时提出的坚持“六字”方针是硬的道理、安全稳定是硬的任务、发展是硬的要求、抓队伍建设是硬的措施的“四个硬”要求,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拓展情感管理的服务面,克服做人的思想工作的畏难情绪,增强教育本领,牢固确立“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的业务主导地位。
(二)从抓教育入手,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1、深入开展学习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活动,通过理论武装工作,帮助民警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做贡献。
2、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对全体民警进行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律和严格执法的水平。
3、加大民警学历教育力度,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制订未来5年民警学历教育计划,完成司法部提出的“7910”工程,积极倡导本科层次教育,并从有利于教育工作的角度出发,引导民警进修法学、教育学、、矫正学等专业知识。
4、开展文明执法标兵和个别教育能手评选活动。通过召开工作会、标兵演讲报告会等形式,推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5、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运用正面的和反面的有关执法典型个案教育和警示民警,做到警钟长鸣。
(三)从抓制度入手,保障执法活动的公正、文明开展。
1、制定本所落实《**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依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2、制定本所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执法权的运作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从而保证执法活动的客观、公正、文明开展。
3、在场所内建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制度,及时为劳教人员这一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从抓领导入手,确保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一要抓好二层领导的表率作用发挥。领导身先士卒,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就能带动一大片,增强政令所令贯彻执行能力,提高全所的整体执法水平。二要强化两级领导的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落实责任,促进依法治所。
(五)从抓办特色入手,将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引向深入。要根据劳教工作办特色的要求,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创新思维、创新教育模式、创新制度,营造良好的公正文明执法氛围,深化文明执法活动的内涵。

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对“绿色发展”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市检察机关《 “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站在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高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度谋划,认真履职,集中时间和精力,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督促和监督相关部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让**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

二、工作思路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全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将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将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相结合,将源头防治与事后惩处相结合,不断完善绿色检察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生态司法屏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耳乡?红色耳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5月)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检察院牵头,对我县辖区内影响绿色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围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安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土壤污染风险源、城市空气质量、森林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

一是全面调查全县水资源现状。主要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直排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联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天然气办;责任部门:侦监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二是全面调查土壤污染风险源。重点调查重点工业企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加工、化工、油气开采、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企业场地(包括采矿场、尾矿库、各类专用渣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场、专用化学品储存库、储油库),各类遗留场地(包括停产企业、已搬迁或关闭工矿企业的场地、历史遗留尾矿库、封场后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渣场、已封井的石油、天然气钻探、开采场地)等,全面掌握本地区土壤污染风险源的行业和区域分布状况、占地情况、生产运行情况、污染类型、周围敏感点情况、风险隐患等具体情况。(联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在工业园、高明经济开发区、国土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住建局;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三是全面调查辖区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对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联系单位:公安局、农业局、环保局、环保局;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四是全面调查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主要对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防灾、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等进行调查。(联系单位: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农业局;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五是全面调查重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情况。重点调查涉危险化学品及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渣场)企业、涉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排放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包括畜禽养殖小区)、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环境监管情况。(联系单位: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然气办;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二)梳理问题阶段(6月1日至10日)各内设机构要在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深入分析原因,涉及行政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涉及不作为等职务犯罪的移送反贪反渎局办理;涉及公益的移送民事检察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各责任部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严重危害珍贵、涉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严重侵占、毁坏林地等犯罪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持高压态势,彰显震慑效应。

2.加大查办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力度,营造清正的政务环境。围绕环保、林业、水务、国土等重点部门开展案件查办,严查生态工程实施、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并及时介入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坚决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以查办促进依法行政。同时,深入环保、林业、水务等单位,常态化的开展预防座谈、预防宣讲;围绕重点领域、环节、岗位,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围绕典型案件,深化案例剖析,做好“一案一预防”。大力推行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建设项目企业招投标和市场采购准入制度,确保新建项目绿色环保,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的政务环境。

3.加大检察监督力度,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建议移送、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确保该类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重点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和非诉行政执行专项监督。强化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监督工作,加大对破坏环境、林业、矿产、水资源等、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等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在6月底前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对应当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依法起诉。责任部门: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

1.积极建言献策。结合执法办案,调研分析破坏绿色发展的发案原因、规律及特点,研判绿色发展工作中的风险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和环保、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结果专项行动中案件办理情况做好情况分析,推动环境资源保护监管体制的健全完善,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将牵头建立以下制度:一是会同林业局推行补植复绿机制;二是会同环保局签订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检察监督的意见;三是会同县政府法制办会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管理使用办法;四是会同相关重点单位签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预防科、控申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内设部门要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及市院有关绿色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全力抓好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专项行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检察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专项行动工作负责。

(二)注重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构建“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与兄弟院要加强联系、互**信息、及时沟**,合力打击跨区域、多环节犯罪。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与本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协作,主动商请参加环保等部门开展的专项督察(查)执法活动,争取共享企业超标排污情况**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联系,统一刑事案件执法思想、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将会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督办、现场督导。

(三)及时宣传,总结经验。一是采取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方式,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争取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支持。二是**过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适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50号)和全省推广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成果推进会暨2016年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风暴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打击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和化解“项目环评”问题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重点

在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下称“利剑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打击工作和化解“项目环评”问题:

(一)严厉打击“黑废水”。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系统梳理重点流域内沿江(河)设置的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排口,特别是南盘江、北盘江和万峰湖流域,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偷排污染物或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

2.以矿山开采、涉危涉重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3.依法取缔各流域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排查重点流域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老旧、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型企业,严厉打击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炼焦、农药、煤矿开采及洗选、铁矿洗选、铅锌冶炼、有色金属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二)严厉打击“黑烟囱”。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37号),全面排查“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的大气污染“黑排口”,坚决取缔非法“黑烟囱”,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规范城区建设施工场所防治扬尘污染,严厉打击向大气环境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2.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储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和油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3.加强施工扬尘防治。施工单位未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各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等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撒落。

4.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禁止燃放区域或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厉打击“黑废渣”。

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销售、利用、处置固危废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固危废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1.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销售、利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行业主要包括涉危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疗机构)、电子拆解行业、通讯行业等,主要检查涉危行业在收集、贮存、转运、销售、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节是否存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场所,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处、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它污染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2.严厉打击涉及煤、金、砷、锌、铅、锑、汞、铬、镉、锰等金属采选、冶炼企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行业主要包括电镀行业、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化工行业、铁合金行业等,主要检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黑烟污染企业以及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直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企业。打击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等偷排污染物适用行政拘留的违法排污行为。

3.严厉打击随意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弃物违法行为,对工业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附属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一律从严处罚。主要涉及纳入全州环境统计的化工、制药、钢铁等产生一般工业固体的重点企业和采矿业以及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主要检查产生的工业固废是否规范储存、设置标识、申报登记、建立台账;是否将工业固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是否中途非法倾倒、填埋;是否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处置设施;贮存、处置工业固废的渣场是否符合标准化渣场建设的标准;工业渣场扬尘、渗滤液是否超标排放,附属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垃圾填埋场的附属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储存、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石化、制药、电镀等工业企业污泥处置情况;污泥管理台账是否规范,产生量和转移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随意堆放、直接排放、擅自丢弃、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石化、制药、电镀等工业企业污泥主要检查有无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四)严厉打击“黑废油”。

开展以废机油为主的废油类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公交公司及其他废机油、废油类物质产生、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全州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公交公司等废机油产生单位是否存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登报登记制度、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采取安全性措施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处、未采取污染防护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污染等违法行为,并对非法收集、贮存、转移、销售、处置、利用废机油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严厉打击“黑数据”。

开展打击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一是环境监察部门牵头,各级环境监测站配合开展污染源单位自动监控设备检查,各级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污染源单位自动监控设备比对检查。二是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全州环境监测机构质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一律将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从业行为,对非环评机构冒用环评资质开展环评报告编制工作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冒用、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严厉打击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

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上述管理办法要求的措施进行惩戒;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持续违法的,一律严厉查处;达到移交条件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化解“项目环评”问题。

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1.严格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解决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环通〔2015〕176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清理整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遗留问题工作情况的通报》(黔环通〔2016〕18号)精神,对已清理但还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136个“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抢抓时机,全力推动,查缺补漏,全面督促整改,妥善化解环评有关遗留问题,确保在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2.对不符合审批条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建设项目,将坚决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取缔、关闭、恢复原状等手段予以清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符合项目准入、选址可行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建停产,待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和生产;对责令停产停建后仍不执行停产停建的,将有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2016年6月30日前仍不能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的,将坚决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取缔、关闭、恢复原状等手段予以严厉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生态保护与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违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管理规定、未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对全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审批项目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一是按照《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2号)要求,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要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留执法盲区。二是以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以及“利剑”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企业为重点,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督查,重点打击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持续违法排污等行为。三是充分发挥企业自动监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作用,比对企业厂界上下游断面、河流断面、大气区域环境质量数据异常情况,排查锁定污染源。四是通过“12345”民意直通车、12369环保热线投诉、媒体报道和公益组织信息通报等,多途径收集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五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监督,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州环保局商有关方面另行制定。

(二)强化司法联动。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法院和检察机关对接,进一步完善联合调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突出环保部门首查取证、公安部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院司法审判等重点环节工作,实现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的无缝衔接,形成“合法取证、快速移交、高效办理”的工作模式。

(三)强化联合执法。环保、发改、住建、工信、国土、水务、工商等“利剑”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存在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工作,合力打击无证排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环境违法行为,打破部门单一执法局面,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组织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措施,摸排梳理“六黑”“一化解”的线索和问题,并依法逐一督办处理。

(四)强化依法严处。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涉嫌已构成犯罪的污染环境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现象发生。

(五)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手段,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州、县两级要通过开设置专栏、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通报各县(市)、**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情况等信息,曝光反面典型,扩大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影响力。

(六)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对辖区开展“风暴行动”负总责,分管副县(市)长(副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坚持“实字当头、好字优先、统字为要”,统筹安排,定期调度,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措施,促使“风暴行动”取得实效。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县(市)、**试验区“风暴行动”中的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考评,对案件办理中敷衍了事,讲人情、拉关系,甚至跑风漏气,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领导实行约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要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督促检查细化到企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要于2016年3月底前将“风暴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州环保局);州直各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六黑”“一化解”专项整治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3月11日至4月2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州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重点,实施全面排查、联合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梳理环境违法行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加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强制手段的运用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16年4月25日前制定“一厂一策、一案一策”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4月26日至11月30日)。

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靠前指挥,加强对“风暴行动”的统一调度。各级环保及相关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法完成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一律在州级和当地主要媒体曝光。州、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本级公、检、法机关的衔接力度,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上见成效,使全州各级环保与公、检、法机关无缝衔接的司法联动成为常态化。

(四)督导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环保、发改、工信、水务、公安等部门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明查暗访、现场监测等方式,对全州“风暴行动”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并向当地政府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要对“风暴行动”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全州情况后形成全州“风暴行动”工作总结,经州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17年1月4日前报省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环保执法“风暴行动”铿锵有力、取得实效,确保全州“十三五”期间环保执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州政府决定成立**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陈先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韩龙、刘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打击“黑废水”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水务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旅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负责严厉查处水污染未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州水务局、州环保局负责全面排查流域内各类入河排口设置及水质状况;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按照职责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州能源局负责煤矿等行业水污染治理情况排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万峰湖等水域污染排查;州旅发委负责风景名胜区水污染情况排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黑废水”清理打击工作。

联络员:

(二)打击“黑烟囱”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国土资源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负责组织查处打击工作;州工信委按职责依法清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州住建局负责全州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渣土运输车、消纳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州砂石土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州质监局负责燃煤锅炉管理工作;州工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移交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供电局负责执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黑烟囱”清理打击工作和农村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治理工作。

联络员:

(三)打击“黑废渣”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卫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负责组织查处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州工信委按职责负责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处置工作;州水务局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置工作;州住建局负责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工作;州农委、州卫计委负责行业规范管理、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全面工作。

联络员:

(四)打击“黑废油”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商粮局、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负责组织查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州商粮局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按照部门职责负责清理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公交公司及其他废机油、废油类物质产生、处置单位的排查;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黑废油”清理打击工作。

联络员:冉启阳

(五)打击“黑数据”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联合州质监局、州水务局负责组织查处打击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实施辖区内“黑数据”清理打击工作。

联络员:

(六)打击“黑名单”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政府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公安局负责行政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的办理;州工商局负责按职责将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州政府金融办负责将接收到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对接录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黑名单”清理打击工作。

联络员:

(七)化解“项目环评”问题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城规局、州国土资源局等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州环保局负责组织全面清理、化解、打击环保违法建设项目;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城规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第2页

在项目建设与联动审批中严格把关;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项目环评”问题的化解、打击工作。

联络员:

(八)司法打击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检察院、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法院、州公安局

工作职责:环保部部门负责首查取证;公安部门负责刑事侦查;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法院负责司法审判。建立司法联动机制,依法对重大案件实施联合调查、联动办案,依法实施司法打击。

联络员:

(九)督办督查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委州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及相关州直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定期对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开展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联络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风暴行动”有关工作,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部门协调、督导督查、信息调度及其他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要将此项工作与环境质量目标责任挂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实际,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抓好环保“风暴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相关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及时公开整治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保持12369投诉渠道的畅通,鼓励群众公益投诉和权益投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着力营造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的社会氛围。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定期公开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企业。

(三)严格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执法工作信息。从2016年3月起,每月13日、27日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定期将各地工作情况通报全州。

(四)实施量化考评。州政府年末组织人员对“风暴行动”开展情况、查处整改案件工作情况、新《环境保护法》四项新执法手段运用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成绩计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范畴,并实行案件排位倒查制,对案件排名倒数一、二名的,由州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全方位稽查,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严格问责。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县(市、试验区)、职能部门由州政府进行通报表扬。

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意见


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维护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密执法执业程序,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为服务海西建设,全面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执业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执业公信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执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执法执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队伍执法执业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上升。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把专项活动作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大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执业过程中;坚持从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要求,把执法执业行为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执业机制,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认真检查在法治意识、执法执业观念、执法执业纪律、执法执业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具体要求,带头整改,带头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全系统每一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三)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服务海西绿色腹地建设相结合。自觉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放到服务海西绿色腹地建设中去定位,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背景下去开拓,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立足于服务海西、服务基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畅通办事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要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按省厅下发的《关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作实践,积极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
(四)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相结合。结合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通过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工作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思想境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作风建设,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组织基础,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五)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法执业能力、执法执业水平和执法执业公信力。
(六)坚持开展专项活动与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相结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敢于解剖,善于纠正,边查边改边建,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那些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那个环节,哪项制度不健全就重点完善那项制度,特别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思想武装。通过动员教育,澄清模糊认识,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开展专项活动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司法行政队伍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公正廉洁执法和依法诚信执业的意识,提高参与专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领导班子带头。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带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带头参加

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意见第2页

学习培训,带头征求基层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群众意见,带头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动本部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组织开展执法执业教育培训。落实轮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要求,抓好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执业教育培训。今年5月底以前,我局党支部要安排一次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对新任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执业”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积极组织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培训班。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和新录用司法助理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培训班。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要把全县律师队伍开展的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专项教育培训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四)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执业工作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对执法执业中的每个具体环节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市委反腐办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公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行业管理和执业者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将执业依据、程序、流程、结果、收费标准向服务对象公开。
(五)加快执法执业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网和普法网建设,逐步在全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
(六)落实执法执业公开要求。健全完善执法执业公开制度,凡是能公开的工作制度、办事规则都要公开,凡是有条件实行执法执业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都要尽快实行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法律服务机构也要将执法执业与服务行为向服务对象及社会公开。要将执法执业公开工作的内容、进度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法执业状况考评的范围。
(七)创新执法执业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公开承诺制度,明确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健全完善执法执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严密工作流程,落实监督责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检查执法执业机构的执法执业行为,自觉将执法执业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中。
(八)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执业考评机制。通过评查活动,严格落实“一案(证)一卡”制度、回访当事人制度,并运用调查问卷、满意率测评等方式,了解掌握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意见、建议和满意程度。要全面建立执法执业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档案,作为执法执业人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必须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执法执业为民观念,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专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初—5月中旬)。召开专项活动动员会,将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和参与专项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重点是学习《律师法》、《公证管理条例》等。要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制定出我局开展专项活动的方案,制定阶段性计划,明确活动内容,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深入查摆。(5月中旬—7月中旬)。认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执业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方式,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召开专题分析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特别要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深入查摆各部门及个人在执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
(三)集中整改。(7月中旬—9月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个明确”:明确项目、明确目标、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责任。做到“问题没搞清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需协调配合处理的问题,要密切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形成执法执业合力,切实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突出问题。
(四)健全制度。(10月初—12月底)。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执法执业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认真检查现有的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强化监督,保证执法执业权的正确有效行使。要把健全完善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各部门要把建章立制情况和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范的制度建议及开展专项活动的总结上报县局。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专题部署,精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把专项活动与业务管理密切结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指导。分管领导要结合联系点工作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帮助工作,树立典型、抓点带面。县局专项活动办公室要督促各部门抓好专项活动任务的落实,并在查摆、整改阶段加强工作指导检查,特别是对执法工作问题较多的部门,重点督查、限期整改。专项活动结束后,组织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要进行补课。
(三)把好舆论导向。专项活动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从有利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有利于维护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进行必要的宣传,特别要选择一批工作好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使人民群众看到司法行政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决心和行动。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学习计划》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监狱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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