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思想汇报 > 演讲三个希望 > 导航 >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旗帜上

演讲三个希望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旗帜上。

当我们的学习告一段落时,我们经常都会撰写思想汇报,一份优质的思想汇报是我们能力的有效证明。一篇优秀的思想汇报如何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旗帜上,带给大家。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旗帜上

20xx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广东考察时,就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这项重大历史任务,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强调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就将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这一“三个代表”思想作为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最新总结,不仅对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21世纪中国的未来发展也有深远影响。认真阅读了江总书记的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节选),和李岚清副总理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国文化工作的指南》一文,有如下几个不成熟的看法。一、文化—一民族精神的帆舵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正是因其所有的人民而繁衍、富强的,文化正如一个民族的脊梁。如果脊梁弯了或是变形,势必会引发内部结构的混乱,甚至是瘫痪。相反,若是脊梁有了新的生长、发展,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整个机体的优化、法国的“启蒙运动”带来了法国大革命,“新文化运动”带来了中国的新革命……可以说文化是事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亡之大事。
自然,作为先进生产力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理应冲在文化战线的前沿,撑帆掌舵。特别是在新千年伊始,中国面临良好的国际局势之时,更应认真学习理解“三个代表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下,正确引航。
二、新海域新远航
新千年带给中国无限的生机与活力:申办20xx年奥运成功,WTO的加入,世界杯的人围……这林林种种,给古老的中国带来了新的海域,新的远程。
然而机遇与挑战如同胞兄弟般亲密相联。正如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窗户打开了,不仅新鲜的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飞进来了”。针对这一问题,江总书记同样为新航程定了路线,他在谈到“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继承我国古代优秀文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文化的问题。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然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号力。”
在认识自身文化时,就应该承认落后,炳除夜郎自大的观念,承认落后才能改变落后,正规落后才能学习先进。同时我认为又不要大甩卖般的“全抛尽甩”,也应看到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这是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取其精华,结合时代精神加以发扬壮大。这也就是一分为二的认识自身文化。
三、关于我们的年轻舵手
无论科技发展到什么领域,人的新陈代谢,生老病死的生命进程是无法被左右的。自然,远航中总要有交班替换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直接决定着下一段航程的好坏。
邓小平同志早在“南方谈话”中,曾就此语重心长的指出:“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几代人身上,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在,敌对势力知道变不了。我们呜呼哀哉后,谁来保险?要把共产党教育好,要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还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要注意下一代接班人的培养,现在还不放心啊!”
青春应是充满活力,生机,热血沸腾的年季,是美好人生的刚刚开始,如果在这时就已经有了老态,硬性,棱角不坚,而柔韧有余。并且任由这种“气氛”,传染下去,就会如同一个巨大的古树,洪水来了没倒,地震来了没倒,台风来了也没倒,最后,微不起眼的白蚁来了,钻进躯干,咬食嫩叶,而终致枯萎倒掉!那就着实可惜,可怕了。
作为每一位党员,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学子,我想我们应该,也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思想觉悟,和其他热血青年一起作振奋民魂的thetwentysomething!


fwr816.COm小编推荐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


“严打”以来,我院起诉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不断提高公诉队伍整体素质,各项业务正稳步发展。现就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促进公诉工作的全面展开探讨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集中教育整顿,不断提高公诉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集中查摆起诉干警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我们依据上级院及院党组的要求,单位就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单位个人就四个方面六十五项条目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通过写心得、开座谈会、**生活会等多种形式,从中找出问题,寻根求源,查摆存在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从源头上扼制公诉队伍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进而提高公诉队伍的思想素质。二是加强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的形式,虚心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就案件质量检查、财务检查等多个方面认真查摆,找不足,查缺陷,进而提高公诉队伍的透明度,树立公诉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三是通过实践“三个代表”的派出机构的信息反馈,积极服务于人民群众,加强公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勾通联系,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二、强化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光山社会的长治久安。一是搞好提前介入工作,对侦查机关有影响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就案件证据收集和完善上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目前已对侦查机关17件案件进行提前介入,使介入案件做到侦查环节不滞留,起诉环节快审结,有力地促进“严打”声威。二是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起诉部门以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严打”斗争中去,对我县及至全市有影响的大要案,如宋中义、黄从天杀人案、刘同省等四人特大运输、出售、购买假币案等,切实做到快审快结,给当地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吕继强等人绑架案、杨义先等欺行霸市案、何家园等车匪路霸案,均在院领导的挂牌督办下,从快起诉,为百姓安定的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三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针对侦查活动,通过审查卷宗等形式追诉漏罪漏犯,所追诉的18名犯罪嫌疑人中,目前,已有10人归案,其中已有5人被判刑。针对审判活动,我们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对违法活动口头或书面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依法对量刑畸轻的2件2人提出抗诉。

三、服务农村经济,切实促进农业建设。一是在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规范农民基层组织的村务工作,坚决查办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及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有力地维护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二是坚决打击盗窃耕牛等多发性犯罪活动,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三是针对今年全县农村普遍干旱成灾,农民收入减少,我们在积极维护农民利益的同时,响应院党组的号召,从自己为数不多的工资中拿出部分捐款抗灾,献出爱心。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汇报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汇报

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必须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要求,结合进居入户的启发,认真思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刻剖析,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对照,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现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从思想和工作两方面对照检查如下:一、主要好的方面
1、注重理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追求思想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革命史,对党的性质、宗旨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从而坚定了永远跟党走的信心,树立了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的志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决定和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2、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能充分认识到自己阅历浅、经验少的不足,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前辈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力争做好各项工作,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弥补自己的缺陷;兢兢业业,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饱满的精神状态。通过广泛和全面地接触各项工作,丰富了自己的阅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欠缺,理论与实际脱节。理论学习不刻苦,没有系统地钻研政治理论,特别是对原著的研读欠缺,只注重表面学习,没能准确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而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对“xx功”邪教组织的危害性认识不深,一开始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自己和家属没有练习“xx功”就行了,别的管不着,直到全国上下深入揭批李洪志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xx功”的邪教本质,才充分认清李洪志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看透其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本质。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进的情绪。一是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导致工作缺乏耐心,产生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少,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4、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一年多来,虽多次进居入户,但都是匆匆来、急急走,只注重于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存在问题的根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以及政治鉴别力缺乏的问题,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由于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不严格,导致大错误没有犯,小失误没有断。对基层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时间短的难处认识不深,思想准备不充分,产生了马虎应付的心理;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碰到问题才急急忙忙找资料,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没有碰到的问题,没有主动去了解,较突出地表现在社保工作,上头怎么说怎么做,社保业务知识贫乏。
3、群众工作经验不丰富,宗旨意识淡薄。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群众观念淡薄,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缺乏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思想。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决心通过这次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汇报第2页

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3、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居民,耐心解答居民的疑问,绝不让“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牢记“人民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英雄”的重要观点,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群众工作经验,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法院工作(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法院工作实践中,就是要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通过审判活动,“有效地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衡量审判工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准,是审判工作追求的最高司法价值目标。为此,在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中,我们提出人民法院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从而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个效果的统一,是由社会主义法律性质决定的。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利益服务的。统治阶级是具体的,法律也是具体的。一定的法律,总是一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因而,不存在脱离现实政治的抽象的单纯的法律。”从法理上说,法的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的秩序和正义。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审判把法律适用到某一争议的社会关系,恢复破坏了的社会秩序,实现人们对正义的普遍追求。从上述意义上说,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做到司法公正,体现了审判所要实现的法律效果;通过审判,实现社会对正义和秩序的普遍要求,保证体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政策的实现,则是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集中体现。因此,三个效果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应当是统一的。为此,在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所追求的内在价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揭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本质特征。因而,只有做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就要兼顾司法的效率,因为从更广意义上说,对效率的追求不是独立于正义之外,而是从属于正义的追求,“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因此,对每一案件的具体审理不能因追求所谓的正义而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要求上努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更新司法观念,加大监督力度。对此,在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过程中,首先,要从观念上牢固树立公正高效的现代司法观念;其次,辩证地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两者是一个统一的主题,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公正是基础,效率是关键;第三,准确把握公正与效率的精神实质。公正的基础是正确、合法、合理。效率就是要求审理案件符合法定时限,要考虑诉讼成本,力争正确高效。公正与效率的实现,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二、正确处理好个案与全局的关系

审判工作必须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只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人民法院才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案件,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发展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落实到具体,就是法官对个案的法律适用,并追求个案的公正。由于法律的普遍性,个案的法律效果必然在大局上反映出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是互动的。但矛盾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正是由于法律的普遍性即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共性规定有时难以对个别特殊社会关系进行规范,使得法律普遍性存在缺漏与盲区,适用于一般情况能实现三个效果的完美统一,适用于个别情况则结果未必是公正的。因此,就需要法官的智慧,摆正个案效果与大局效果的关系,高水平地运用法律,而不是简单、机械地运用法律,从立法原意、立法精神来对法律条文进行充分理解,从体现法律公正价值和三个效果统一的高度来运用法律,从而达到个案效果与大局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确处理好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法律和政策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重要措施,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就是法律,因此,政策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政策的条文化,都是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正在发生大变化,需要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但是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相对滞后性,使其对这种大变化来不及作出及时反映,这就需要制定措施灵活的政策进行调整。因此,从现实来看,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其他一些领域,政策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为此,作为法官不仅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而且要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必须善于将法律和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适用法律时要考虑政策因素,考虑政策因素时,又应当防止突破现有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正确处理好法治要求与现实条件的关系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治国方式,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最高规则,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地适用法律作出司法裁决,这个裁决应当是能够反映三个效果的统一,但有时却不尽一致。因为,社会是复杂的,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治国方略,属于上层建筑,必然受到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现实状况的制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其强调“礼治”而轻视法治,统治阶级以“礼”治理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是以“礼”为准则,因此,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经济无不以“礼”为基础,而且根深蒂固,法的意识相对淡薄;另一方面,建国初期,由于当时世界政治经济等环境影响,新生政权还需要巩固,国民经济需要恢复,法治显然不是一种主要手段。再之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宪法和法律遭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法院工作实践中,就是要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通过审判活动,“有效地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衡量审判工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准,是审判工作追求的最高司法价值目标。为此,在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中,我们提出人民法院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从而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个效果的统一,是由社会主义法律性质决定的。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利益服务的。统治阶级是具体的,法律也是具体的。一定的法律,总是一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因而,不存在脱离现实政治的抽象的单纯的法律。”从法理上说,法的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的秩序和正义。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审判把法律适用到某一争议的社会关系,恢复破坏了的社会秩序,实现人们对正义的普遍追求。从上述意义上说,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做到司法公正,体现了审判所要实现的法律效果;通过审判,实现社会对正义和秩序的普遍要求,保证体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政策的实现,则是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集中体现。因此,三个效果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应当是统一的。为此,在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所追求的内在价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揭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本质特征。因而,只有做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就要兼顾司法的效率,因为从更广意义上说,对效率的追求不是独立于正义之外,而是从属于正义的追求,“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因此,对每一案件的具体审理不能因追求所谓的正义而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要求上努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更新司法观念,加大监督力度。对此,在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过程中,首先,要从观念上牢固树立公正高效的现代司法观念;其次,辩证地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两者是一个统一的主题,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公正是基础,效率是关键;第三,准确把握公正与效率的精神实质。公正的基础是正确、合法、合理。效率就是要求审理案件符合法定时限,要考虑诉讼成本,力争正确高效。公正与效率的实现,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二、正确处理好个案与全局的关系

审判工作必须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只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人民法院才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案件,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发展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落实到具体,就是法官对个案的法律适用,并追求个案的公正。由于法律的普遍性,个案的法律效果必然在大局上反映出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是互动的。但矛盾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正是由于法律的普遍性即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共性规定有时难以对个别特殊社会关系进行规范,使得法律普遍性存在缺漏与盲区,适用于一般情况能实现三个效果的完美统一,适用于个别情况则结果未必是公正的。因此,就需要法官的智慧,摆正个案效果与大局效果的关系,高水平地运用法律,而不是简单、机械地运用法律,从立法原意、立法精神来对法律条文进行充分理解,从体现法律公正价值和三个效果统一的高度来运用法律,从而达到个案效果与大局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确处理好法律和政策的关系

法律和政策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重要措施,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就是法律,因此,政策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政策的条文化,都是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正在发生大变化,需要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但是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相对滞后性,使其对这种大变化来不及作出及时反映,这就需要制定措施灵活的政策进行调整。因此,从现实来看,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其他一些领域,政策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为此,作为法官不仅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而且要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必须善于将法律和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适用法律时要考虑政策因素,考虑政策因素时,又应当防止突破现有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正确处理好法治要求与现实条件的关系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治国方式,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最高规则,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地适用法律作出司法裁决,这个裁决应当是能够反映三个效果的统一,但有时却不尽一致。因为,社会是复杂的,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治国方略,属于上层建筑,必然受到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现实状况的制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其强调“礼治”而轻视法治,统治阶级以“礼”治理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是以“礼”为准则,因此,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经济无不以“礼”为基础,而且根深蒂固,法的意识相对淡薄;另一方面,建国初期,由于当时世界政治经济等环境影响,新生政权还需要巩固,国民经济需要恢复,法治显然不是一种主要手段。再之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宪法和法律遭到

入党思想汇报:关于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小编思想汇报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入党思想汇报:关于三个代表重要论述,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党组织:

在预备期的这段时间里,我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还注重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因为在总结国内外的大事的经验和教训时,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思想的指导作用。同时作为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我,更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用作为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我在这段时间学习的收获就是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科学地概括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集中反映了党的先进性和阶级性特征,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治党治国、创造性运用唯物史观的重大成果,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对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必然趋势的深刻和精辟的揭示,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三个代表"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体认,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三个代表"的思想体现了对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的深刻认识。"三个代表"是对于历史规律性与必然性的把握,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归根到底是为了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我们党从建立伊始就以中国社会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利益代表的姿态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政治上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和民主集中制,在经济上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掌握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从而成为全民族的领导核心,掌握了革命的领导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双百"方针,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然而,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准备不足,又缺乏经验,使得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使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和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科学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特点,科学的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提出并坚持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历史的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党坚持和把握了"三个代表",我们就能在前进的道路上取得胜利,什么时候我们背离了"三个代表",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就会遭受挫折和失败。能否坚持"三个代表",是关系到党能否保持先进性和领导核心地位的人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

"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推进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都应贯穿"三个代表"的要求。

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理论的共同理想,增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根本宗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脚踏实地的做好工作。

汇报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