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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方案

关于大力加强行风建设的决定。

志向是前进的驱动力,计划是前进的路线图。当我们不知道如何进行项目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准备一套方案。方案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优秀的方案有哪些特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力加强行风建设的决定”,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局党组确定2005年为全市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现就加强行风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行风是质监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端正党风、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体现,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增强执政能力,保证质监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塑造良好质监形象的迫切需要。
继2001、2002、2003连续三年我局被评为“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后,2004年全市系统行风问题出现了较大反弹,旺苍、苍溪局行风测评满意度不高,市局和中区局被确定为“行风不合格单位”。今年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局组织对全市系统行风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行风建设上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和人员对行风建设重视不够,在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与企业和行风评议员的沟通协调不够及时,人民群众对质监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个别质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态度粗暴,工作质量和效率低下;检验检测不规范,执法办案不严谨,重复检查,多头收费等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不作为、乱作为、搞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只出现在少数单位,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其危害作用不可低估,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整个系统的行业形象,影响到了质监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级质监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关系质监事业兴衰成败、前途命运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行风建设的严峻形势和抓好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把行风建设作为质监部门的立命之本,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更加突出更加显要的位置,贯穿到质监工作的全过程,有机地融入到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的各个环节,纠建管并举,真抓实建,标本兼治,务求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明显成效,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有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上有明显成绩,在依法行政的水平上有明显提高,在文明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有明显上升,以行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奋力开创广元质监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
进一步建立完善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由“一把手”挂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行风建设的统一组织领导;都要由纪检组或纪检监察干部牵头,抽调人员建立工作班子,制定落实实施方案,抓好行风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市局成立纪检监察室,同时抽派一名副县级干部,聘用一名退休领导干部,协助局党组专抓行风建设。
实行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各质监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行风建设负总责,要把行风建设拿在手上亲自抓,经常督促检查,加强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实施,逐级抓好落实。行风建设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进一步强调“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逗硬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决杜绝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切实做到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机融合、同步发展。
坚持和落实行风建设层级责任制。各质监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将行风建设责任目标细化、量化、硬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每个责任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找准抓住着力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入查找行业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质监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一次“两年回顾教育”活动,对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质监法律法规,对照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对近两年的质监工作和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和检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找准自身在行风建设上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坚决整治乱办班问题。要严格规范各种班,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的各类强制性培训,有关收费要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

得使用发票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举办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以外的培训班,必须实行企业和培训对象自愿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或行政机关名义强制培训对象参加;推行培训办班明示制,所有办班都必须在通知中明示强制性培训还是自愿参加;收费内容和标准应逐一明示,未在通知中明示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参加培训或拒交相关费用。
坚决整治乱收费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在商业性委托检验鉴定中利用法定检验之便变相强制性收费,严禁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迫企业参加收取赞助费,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质监技术机构到企业监督抽样、开展检验检测必须有质监行政机关下达的检验检测计划;为企业服务收取技术咨询服务费必须有与企业自愿达成的服务协议,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各类质监技术机构、中介组织、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打质监行政机关的牌子,以质监机关的名义向企业发文,要求企业送捡,要求企业参加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
坚决整治乱罚款问题。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除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外,市局机关其他业务科室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收归到稽查分局;各县区质监局也要按照这一规定,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监督监察股,其他业务股室和派出机构不得单独行使行政处罚权。坚持行政执法“三分离”制度,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必须经过案审委集体审理,并严格按照审理意见执行,严禁个人说了算,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罚款应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多罚、乱罚,减轻处罚要有依据。对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外,原则上按下限进行处罚。实行案件办理评议制度,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都要由案审委对办理质量进行评议打分,纳入办案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决整治乱发牌匾、乱评比问题。除经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批准,各级质监机关、质检机构一律不准向企业发放任何牌匾。经批准发放的牌匾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质监机关和质检技术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在企业开展任何评比活动。
坚决整治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问题。要逗硬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系统内部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消除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的决定》,严格执行地域管辖原则,实行行政区域负责制,坚决杜绝不同县(区)局对企业的多头检查;严格执行分级管辖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坚决杜绝市局和县(区)局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联合检查和事前报批制度,坚决杜绝市局各科(室、队、所)对企业和县(区)局的交叉检查。
坚决整治执法不文明、搞吃拿卡要等问题。要逗硬执行省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和《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八条规定》。严禁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非执行公务着质监制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案件当事人的宴请或安排私人旅游和其他消费活动;严禁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严禁利用执法、审批权力搞创收,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发人情证、收人情费、办人情案;严禁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严禁以收代罚、罚没款不入帐,不按规定上缴;严禁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严禁以检谋私,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四、创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继续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办好专科、本科两个函授教学班,提升干部职工的学历水平。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狠抓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岗位业务和电子政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年内对干部职工计算机知识的培训面、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面要力争达到100%,对技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面要达到85%以上。同时要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加大检验检测特别是食品质量卫生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的投入,加快以“金质工程”为重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提高质监科技水平和技术把关能力。
建立完善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服务标准化。市、县(区)质监局和各直属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包括仪容仪表规范、文明用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规范、廉洁行为规范等文明服务标准,对全体质监人员的言行举止和质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作出科学严格的约束和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规范,为机关管理开展ISO认证打下基础。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为民服务活动。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和便民值勤岗制度

,坚持并进一步深化“质监共产党员先锋服务队”活动。进一步完善质监政务大厅的便民设施,努力提升其服务功能,由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和检验检测报告,实行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抓紧建设质量监督电子申报系统和数据库,尽快实现质监业务“外网申报、内网审批”。积极搞好12365“保名防伪查询网络”的推广工作,为消费者鉴别产品真伪、放心消费购物提供新型、方便、迅速、有效的服务。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质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质监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正确处理好监督、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始终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寓监督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中执法,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助企、支农、便民优质服务活动。
全面实行阳光政务,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设置举报信箱和意见簿,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都要就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都要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显示幕、专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各项质监政务。要继续坚持质监工作人员座牌、佩证上岗制度,在管理、执法、检验检测工作中向行政相对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列席重大案件审理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评审会和对质监工作不定期明查暗访制度,实行各质监局和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向行风评议员通报工作信息、报告质监工作的制度,将质监工作全方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各级纪检监察、法制、人事教育、计划财务等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大案件回访和监察、审计、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贯彻执行的情况和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和工作行为进行严格监督。
加强行风建设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广元质监信息网和市局在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开设的专栏,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质监工作职能职责,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质监队伍建设的主流,宣传行风建设的正面典型和好人好事,宣传我们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行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民群众,增进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大对不正之风的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
严厉查处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行风建设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员,要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通报批评、离岗接受培训、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暂停或取消检验资质、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违反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工作人员违反行风建设规定,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其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管理失职的责任,扣减所在部门和单位年终目标分值;下级部门和单位严重违反行风建设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上级部门分管和联系领导管理失察的责任。行风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其当年一切评选先进的资格,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当先进,不能晋升职务。行风建设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对“一把手”直至整个班子做出组织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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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关于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保监会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广西保险业的行风建设,改善保险服务,加强诚信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广西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开展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和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广西保险行业存在的发展速度不够快、覆盖领域不够宽、服务水平不够高、诚信意识不够强、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形成“求真务实、严格管理、艰苦奋斗、团结奉献”的良好风气,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启动,到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其中,查摆问题和总结提高阶段的工作贯穿于加强行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

广西保监局召开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动员会议,对保险业开展加强行风建设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区级保险公司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各区级保险公司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及主要负责人在本系统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稿要在4月16日前上报广西保监局。

(二)集中学习阶段

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全国、全区保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学习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帮助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查摆问题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险业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1)不讲政治,不顾大局,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行业形象的问题;(2)服务态度冷漠,效率低下,承保容易,理赔难,拖赔、惜赔、欠赔,甚至无理拒赔的问题;(3)不诚实守信,误导消费,故意隐瞒保险合同的重要信息,不充分说明“除外责任”,诱骗客户退掉原有保单来重新投保的问题;(4)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要分层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要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

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将查摆问题情况上报广西保监局。广西保监局将适时召开查摆问题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的汇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整改提高。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查摆问题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确保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评议总结。12月,广西保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推动行风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加强行风建设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将加强行风建设与贯彻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加强指导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等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发现工作不力的,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紧紧抓住加强行风建设这个载体,结合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大力宣传保险业“诚信友爱、团结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形象,树立保险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将加强行风建设的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广西保监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行风建设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力争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建一流强局、创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近期,根据市局党组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对近200家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问卷调查,针对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充分肯定成绩、勇敢正视问题
新一届市局党组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高度重视,列入“一把手”工程,围绕“四个一流”的总体要求和“两个确保”的总体工作目标,紧扣“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和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针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开展了集中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药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与振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构建全系统“和谐之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三型”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一系列的重要工作和活动,有效地加强了市局机关乃至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凝心聚力、创新务实,一些重点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表扬与肯定,受到人民群众包括管理相对人的好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满意”和“满意”率达91.4%。
肯定成绩,是为了增强信心,激励斗志;正视问题,是为了明确方向,奋发努力。我们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们这个部门,这支队伍组建时间较短,一些同志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与新职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亟待提高;极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还不够高;极个别人执法不够规范,自律不够严格;极少数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制假售假,药械市场秩序整治的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综合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对于上述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影响工作,影响整体形象,影响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成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没有高素质的队伍,便不会有高效率的工作、高质量的服务。我们要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工程”,从政治与业务两个方面,切实抓好和“”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抓好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抓好专业知识与执法技巧的学习培训。近期组织好国家局中药饮片鉴别培训班的参训工作。培训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形式的多样性和学习的实效性。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划分中心组、科级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三个层次,采取专业培训、任职前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培训、以案说法、参观学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生动、充实、有效。(中心组和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公务员的学习培训由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法规培训由法规处负责,各种专业知识的培训由人事教育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和培训中心具体负责)
三、围绕“两个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我们加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半年,围绕“两个确保”的目标,我们要继续在“四严”上下功夫。一是严格行政准入。严把条件、程序、验收、检查“四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开办、经飞行检查达不到标准的,该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该暂扣或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或gmp、gsp、iso9000认证证书的,坚决予以暂扣或吊销。二是严格市场监管。建立与实行严格的辖区责任制、市场准入工作程序与制度、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假劣药械案件发生。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深入开展药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屡犯或犯罪情节严重的,要出重拳、用重法,该重罚的重罚,该吊证的吊证,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组织严肃查处。四是严格执法监督。制定并施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防止“金钱案”、“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安监处、器械处、稽查处、食品安全监察处、法规处负责)
四、创新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绩效
提高监管绩效,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最实际的检验。而提高监管绩效,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是前提,采用科学的监

管手段和监管方法是保证。我们一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用唯物、辩证的观点,正确认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围绕发展抓监管,抓好监管促发展,寓监管于发展之中、服务之中、规范之中、维权之中。通过科学监管,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又通过做大做强合法企业,提高药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要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手段和方法,逐步建立一套强化药监部门监管与强化企业内控、他律与自律、教育与惩处为一体的良性互动新机制。让企业认真、全面履行为人民、为社会提供质量可靠药品的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这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由被动转向主动的关键所在。要大力推进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与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质量责任制、质量信誉承诺制,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确保药品质量。三要建立科学的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把药械产品质量作为评价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把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器械处、安监处负责)
五、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质提速
一要继续围绕“提质提速、便民利民”,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治私、治懒、治慢”,强化领导督导,跟踪问效、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要紧紧围绕“提质提速、便民利民”加大“四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行政许可方面的效能建设。该进厅的全部进厅,严禁“中间设卡”、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完善和落实行政审判、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审批、乱执法、乱收费。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审查、决定、执行、办结等重要环节的监察,确保行政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开展。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热心为药械工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信息、责任培训、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医药经济发展。三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实行网上管理、申报、审批、咨询、投诉等网络化服务的工作步伐,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大力加强机关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纪检监察室、安监处、器械处、办公室负责)
六、严肃党纪政纪,促进廉洁从政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及党纪政纪条规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围绕人事权、财权、审批权、执法权,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机制与体系。要把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等乱收费、乱罚款案件,以及公务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禁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兼职、入股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相对人的现金和有价,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对索贿受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依据职能,分别由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及执法处室负责)
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依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一要加强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的汇报、沟通与协调工作,主动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融入到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以赢得更多的支持与帮助。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克服“埋头工作、轻视宣传”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代人受过”现象的发生。三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关注和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假药识别、科学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惠及于民”,防止空洞无物的宣传、说教式的宣传和自侃式的宣传,增强宣传的效果。四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率。如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直播间、拨打行风热线、上街赶集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印发明白卡、利用广播报刊电视进行专题报道等。市局和各县(市)局要认真谋划,力争下半年宣传信息工作有一个较大的突破,使我局在社会上的形象整体得到提升。(由办公室、行风办负责)
八、构建“和谐之家”、凝心聚力创佳绩
团结和谐是事业兴旺之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构建“和谐之家”作为加强行风建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实现“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环境”五个方面的和谐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人和气正讲团结,为人处事讲诚信,和睦相处讲与善,政令畅通讲纪律,凝心聚力干事业,监督帮促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兴保定”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和谐因素,把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机关党组织要发动全体党员,做苦口婆心而又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

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带头人。要广泛开展谈心互助活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三要关心群众生活,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办好机关食堂,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想方设法解决机关办公用房问题,千方百计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四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感受温馨。(依据职能,由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市局党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动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个确保”为总目标,以“四个一流”为总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党组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纠风民评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的承诺整改环节。为全面推进我县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管理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和梳理归类,并经局民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交通局审定,确定了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今年个案整改重点。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交通队伍建设为关键,通过整改使我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风貌明显改观、行政执法明显规范、行业风气明显改进,群众综合满意达到90%以上;要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跨越,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突破,交通行业管理水平有新提升,交通建设、公路养护及维修资金筹措有新举措,交通运输发展有新作为,全系统的交通事业有新成就。
二、工作重点、整改措施及责任部门(详见附表)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对选题评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改措施,明确相应责任。10月份为承诺整改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内容按步骤分阶段实施。一是9月30日前,局民评办将选题情况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二是10月1日至10月31日,责任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局民评办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三是11月上旬前完成建章立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四、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督促承办人员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简报等媒体对外进行公开承诺,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
3、注重建章立制。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健全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监督检查。要组织民评代表进行巡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为贯彻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贵发[2017]3号),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院全面、稳定、有序发展,根据《贵港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贵办发〔2017〕15号)精神,现就我院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解决我院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院工作作风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二、工作步骤全院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1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18年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思想发动。召开全院教职工动员大会,对学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讲清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部署上来。2.组织开展大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组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具体时间由学院效能办统一安排。讨论的重点内容为: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讨论本部门工作的出发点是便于自己管理还是便于群众办事;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强不强;讨论本部门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部门近年来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3)解决问题审批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4)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学院干部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深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刻剖析原因。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4—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的整改工作。1.实行公开承诺。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师生监督。各部门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学院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综合组负责,在2017年6月中旬前完成。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组织干部深入系(部)、班级、学生,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师生员工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此项工作由干部作风组负责,在2017年11月中旬前完成。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解决处理问题的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明确权利与义务。此项工作由督察组负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按行政职能责任,制定依规行事的标准细项,严格划定事务责任到人的定人、定岗、定责的量化标准。此项工作由监督组和督察组负责,在2017年7月底完成。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全面建立依法行政规范化、依规办事标准化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由综合组和干部作风组负责,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第1版权所有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学院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此项工作由督察组负责,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7.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从规范行为、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快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干部作风组负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8.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各部门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积极推进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9.组织群众评风。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改,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此项工作由考核组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10.加强行政效能监察。(1)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学院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设立投诉窗口。(2)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由学院监督组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纪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监督组和督察组负责,2017年7月底完成。(四)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2018年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在全院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部门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并进行评选表彰,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采取部门自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1)自查。各部门要自我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将情况报送学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2)检查。由学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干部作风组、督察组、考核组、监督组负责,分别到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通报。此项工作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3.总结提高。对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深化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此项工作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这项重要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增强机关干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提高效率的能力。(二)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建章立制,带头提高效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第1版权所有(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与价格行政管理相关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构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现结合全省物价系统工作实际,就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稳定。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和群众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种矛盾纠纷需要多层次化解。价格是调节利益关系最直接、最灵敏的杠杆,价格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决定了价格工作必然牵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价格问题容易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全省物价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要求,以预防和化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格行政争议为重点,针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行政资源多、调解范围广的优势,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价格利益关系,确保不同社会群体的价格利益得到兼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价格行政调解组织体系。省物价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物价系统价格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问责。各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价格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本文 强、法律素质高的价格行政调解员队伍,负责本辖区内价格行政调解及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价格监督网络和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把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省各级价格行政调解组织要在同级“大调解”工作领导部门的领导下,按照“逐级调解、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明确范围,把握原则。价格行政调解的范围是物价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价格行政争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价格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各级物价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积极研究探索调解价格民事纠纷的新方法,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重大纠纷不出市(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和不稳定因素,防止因价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同时,价格行政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处理价格行政争议和化解价格民事纠纷的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力争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对不愿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价格行政调解意识,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价格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价格工作职能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价格行政调解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规范调解程序,对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环节明确具体要求。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系统的调解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建立典型案件和普遍性问题的通报制度。要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机制,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构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价格行政调解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要把价格行政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消极应付调解,导致重大矛盾纠纷发生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服务,落实保障。各级物价部门要坚持预防和化解并用、排查和调处并行,把价格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信访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以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成果和工作载体,促进价格收费矛盾纠纷从集中处理向常态化解转变。通过价格维权、价格自律、价格引导、价格协调、价格宣传等服务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投诉权和举报权;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落实价费优惠措施,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出台有利于发展和减轻群众及社会负担的价费政策;化解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执收与征费对象之间价费矛盾;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职能作用,有效调解价格矛盾。同时,要将价格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落实必要的设施条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实和调剂价格行政调解人员;要充分发挥基层价格行政调解的主力作用,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的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调解工作能力与水平,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广华林业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促进林业行业作风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结合林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风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林业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林业建设关注和参与的热潮逐渐兴起,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建设资源大市、产业强市、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行风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以人为本强素质,开拓创新树形象,加大投入搞建设,求真务实保质量,自我加压谋发展,加快步伐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承诺兑现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不正之风在少数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风建设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站在实践“”、优化经济环境,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找准影响行风建设的问题,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使之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抓行风,促政风、淳民风,为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一)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林业部门肩负着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光荣职责和任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林业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林业行业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优质服务,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林业事业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林业发展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对林业工作重新进行科学定位,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我市林业逐年增加,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潮已经形成。林业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好的行风,只有行风好,才能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行风建设,是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开展行风建设,将民主监督渗透到权利运用的过程中,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参与中,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直接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的机会和反腐败工作的平台,通过群众参与,建立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使执收执法行为受到监督,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执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林业行风建设
开展林业行风建设,要坚持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林业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文明新风,为推动潜江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水乡园林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行风建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准确把当前行风建设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市林业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和

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把行风建设的目标定在群众满意上,把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林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上,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全市林业系统的行业风气得到明显改变,林业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大力在政策、机制,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利于深化改革,不利于对外开放,不利于林业发展的文件规定,及时地进行清理和废除,彻底解决妨碍林业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障碍。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已有文件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予以取消,对必须保留的也要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强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分局、林业工作站、森林植物检疫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是林业行业的“窗口”单位,直接代表着林业系统的整体形象,是行风建设的重点。要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制定行为规范,完善制度措施,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树立林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滥用手中权利、耍特权、抖威风、滥罚款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循私舞弊、贪脏枉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森林公安要坚决防止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杜绝随意执法、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身权益的问题发生,要以落实“五条禁令”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清除。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上岗资格。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服务窗口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增强办事透明度,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人员照片、监督电话等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公安科要把立案标准、处罚依据、五条禁令等公布上墙。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五公开”、“三上墙”的制度,即公开证件申办条件和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申办审批办法、工作标准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上墙公布并搞好宣传。林业工作站,要把采伐计划分配、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按期公布,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林业部门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作风。
(四)要加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关键要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林农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举办各类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林农、果农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方法,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行风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作风建设为主的“五大建设”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七查七看”:一查公仆意识,看有无衙门作风;二查政策法纪观念,看有无违纪违规行为;三查办事效率,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四查组织纪律,看是否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五查敬业精神,看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任务;六查工作作风,看有无推诿扯皮现象;七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尽职尽责。通过“七查七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坚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标

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行风建设与建设相结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一环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在从严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行风建设与转变部门职能相结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明确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四)行风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责任。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寓行风建设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每一个同志自觉地从我做起,立足本职,把日常工作干实、干好、干出成效。以日常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推动日常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相结合。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是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在行风建设中,要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着力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做文章,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上下功夫,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来推进行风建设。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行风建设事关党风民心,事关发展大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既管业务又管行风,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行风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直接拿在手上,切实加强领导。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后福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办事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细化行风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地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林业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依靠群众、加强监督。行风建设要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市林业系统实施以下十条行风建设新举措:
一是实行全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局机关及有和执法职能的局直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针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实行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全市聘请100名热心林业事业的同志为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定期分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同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是实行局长接待来访日制度。将每个星期一确定为局长接待来访日,由局长、副局长轮流在办公楼局办公室值班,负责答复群众咨询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
四是实行主动征求意见和听取批评制度。市局将采取下基层听取意见、请上来听取批评、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征求市直各单位,区、镇、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建立林业系统上下相互暗访评议制度。市局将派出暗访组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各单位也可以对市局各科室进行暗访,重点是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责任、服务态度等方面,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待人接物是否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送行。
六是实行局机关干部亮牌上岗制度。市局将继续实行亮牌上岗制度。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科室名称等内容展示在自己办公桌上,方便群众监督。
 

; 七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市局的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八是进一步健全林业执法人员岗位约束机制。修订和完善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野保站、森防站、林业工作站等林业执法机构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约束机制,全面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九是实行热线电话举报制度。市林业局对社会公布两部行风评议热线电话(0728-6243295、6290933),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林业行风问题,以便认真整改。
十是实行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到惩处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目的。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局将成立行风建设督察组,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征求行风建设意见,抽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推动行风建设的举措,把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四)认真考核
市局将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打分排序。对行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行风建设做得差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责令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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