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总结 > 导航 >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总结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列宁曾说过:任何计划都是尺度、准则、灯塔、路标。当我们对未来更迷茫未知时,我们需要提前做好一份详细的方案。方案大多是为了工作能够更有效的去执行和开展。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江门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台山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一)总目标
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每一名入托、入学儿童按国家免疫规范要求接种疫苗,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有效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同时,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二)具体目标1、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有效、可行、科学的运作模式;2、培训一支具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能力的专业队伍;3、开展儿童免疫接种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4、使入托、入学儿童验证率达100%;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使计免相应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争取第二类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二、查验对象及疫苗接种种类查验对象:全市各托幼机构、小学2016年新入托、入学儿童。今后每年对新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证工作,均参照本方案开展。疫苗接种种类: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必须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共7种。建议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甲肝苗、风疹苗、麻腮苗、流脑苗、水痘苗、流感苗、麻腮风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偶联疫苗(HIB)、痢疾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今后根据新的疫情发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不断增加二类疫苗的种类,其免疫程序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三、补种原则根据《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四、实施安排(一)组织分工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及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同时,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直各托幼机构、各镇中心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意义和有关知识;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补办或补种(原台城地区、附城地区的对象分别在市疾控中心计免所、城区医院防保科补办或补种)。(二)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镇卫生院及台城地区所有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各镇卫生院在当地中心小学的协助下,负责对各镇托幼机构和学校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三)措施保障1、市卫生局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常规计划。市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疾控中心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做好全市漏种儿童补种的工作安排,提前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和补种(补证)通知单提供给托幼机构和学校。2、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条例》要求,对儿童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我省的免疫规划程序查对儿童各疫苗免疫针次,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登记表》(见附表1)并报所在镇卫生院存档备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交还其家长保管。3、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派业务人员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收集资料汇总后,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填报《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统计报表》(附件2)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4、各镇防保科应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安排按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见上文),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5、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或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如漏种儿童应按要求补种或补证。6、各镇卫生院防保科人员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五、监督检查市卫生局、教育局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根据《条例》第67条规定,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市教育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市疾控中心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反馈情况。六、工作进度1、2016年3-6月份,根据本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2、2016年8-9月份,按照各项规范的工作措施完成查验及补种工作;3、2016年10月份上旬,资料汇总上报。附件1:镇单位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附件2:年镇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统计报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F132.coM小编推荐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中共云龙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中共云龙县委普法办公室、云龙县司法局《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意见》的要求,网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步骤和方法
㈠基本步骤
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
㈡主要方法
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张书举局长任组长,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六、基本要求
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
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自觉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㈢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明确提出,及时认真整改。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惩防体系建设,通过教育、监督、改革、制度的创新,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打造廉洁、高效、透明的招商局,为加快xx市经济发展步伐,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按照机关廉洁、干部勤廉、社会崇廉的目标,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立起具有招商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权力运行监控、勤廉崇廉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更加有效,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更加有力,重大决策机制更加完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有效形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和干部服务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目标,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出发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做到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创新新思路,不断深化和完善体制机制,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三)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
(四)坚持立足实际、整体推进。紧密结合招商局的实际,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控、勤廉崇廉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招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廉政教育,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突出抓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机关营造“人人讲廉政”的良好氛围。(牵头领导:王道彬、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2、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坚持以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重点,把勤政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注重教育实效,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完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学习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廉洁从政专题教育,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严格执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作为中层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好中层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廉政考试活动。(牵头领导:王道彬、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3、加强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助廉教育、“提醒”教育、廉政谈话、党风党纪警示专题教育等各类活动,将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廉洁自律意识。每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一次。(牵头领导: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二)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民主管理机制
1、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局党组议事表决、情况沟通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领导:王道彬、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2、

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第2页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规范局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努力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党组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牵头领导:王道彬;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3、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认真落实《xx市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牵头领导:王道彬;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重点领域管理监督机制
1、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按照产业优先、外资优先、技术优先的原则,对照评价标准,对每年引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同类项目的规划选址、优惠政策、准入条件一致。强化招商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接待工作;外出招商人员定时须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交一份书面工作报告。(牵头领导:王道彬、叶永明;责任科室:投资促进中心)
2、规范财务资金拨付审核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分项目规范核算,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同时,要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牵头领导:王道彬;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3、规范公共财物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和领用制度,加强公用物资管理。规范公务招待,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性费用支出。(牵头领导:王道彬;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四)加强考核奖惩,形成廉政建设绩效评价机制
1、完善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督查,严肃查处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牵头领导:王道彬、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2、建立惩防体系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和实施惩防体系绩效评价办法,通过上级评、下级议、自我看等方式,对招商局构建和落实惩防体系进行全方位、综合性评价,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招商局形象。(牵头领导:王道彬、罗雪菲;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助科室:投资促进中心、政策与法规科)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建立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梳理、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召开工作动员会,对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
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突出抓好招商引资、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岗位和领域的制度建设,建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创新监督检查,重点岗位和领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惩防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实施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坚持绩效奖惩挂钩。积极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体制,进一步拓展惩防体系构建领域。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总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建立起以学习教育、机关管理、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管约束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专题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局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经常性督查活动,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鼓励中介机构和院校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技工)院校向当地企业输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比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补贴。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6.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扶贫移民部门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600元培训补助;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资金1500元,通过2-3年职业教育使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农粮部门要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其发展生产。人社部门要依托全市职业(技工)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10.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50人以上(含5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2.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两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15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总结”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