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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如果我们想要做事情有既定的方向,就要学会事先安排计划。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我们一般会制定一套方案。学会制定方案也就多掌握了一项技能。那么,方案从哪些角度来写好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要求和《___建设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建筑行业实际,现就___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全州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法律法规意识普遍提高,行政行为得到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端正,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格局,确保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原则: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___建设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严格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既立足当前搞好自查自纠,又着眼长远建立制约机制。实行责任划分,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努力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二、重点环节和主要表现形式重点环节:建筑行业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工程投标、施工过程、项目分包、工程施工检查管理、工程款预决算、工程款回收、中介机构服务等环节。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企业在办理资质、资格审批过程中,通过向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行贿获取许可,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许可、资质、资格等行政审批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开方便之门,收受贿赂。二是在招投标活动中,企业通过对业主、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企业进行贿赂,采取陪标、串标的办法谋取中标;业主利用工程建设发包权,强迫承包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私下索取好处;领导干部或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从中谋取私利;三是在工程分包中,总包和分包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层层转包、层层压价、收取好处。四是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贿赂,通过变更设计或抬高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设计人员违规制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五是在项目预决算中,施工单位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行贿,采取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骗取工程款;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巧立名目、故意设卡、拖延付款,迫使施工单位为尽快结清工程款而向其行贿。六是在中介机构服务中,中介机构与第三方串通一气、替人作假,抬高或压低价格,损害业主利益。三、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0日——5月31日)一是召开会议。充分认识在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增强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重点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次、自治州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采取简报、板报、宣讲、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务人员及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对照检查(6月1日——7月31日)第一步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畅通发现问题的渠道,广泛征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第二步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和以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第三步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思路和重点。第三阶段:整改落实(8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整,边纠边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提出时限要求。要落实整改责任,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抓具体,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第四阶段:阶段性总结(11月1日——11月30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项目代建制;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和“黑名单”制度;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建筑管理科成立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李铁里任组长,建筑管理科科长王海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检查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五、要求和措施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必须紧密结合自治州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才能确保取得实效。(一)以党章学习和“八荣八耻”教育为切入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目前进行的党章学习和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打牢思想教育这个基础。道德强调自律,自律出自教育。各单位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的意识,摒弃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背离人民的腐朽思想,用党章要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抵制贿赂的自觉性。从慎小事、拒小利、管小节做起,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准确把握政策。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免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相结合。建设领域市场不规范,交易就无秩序可言,就容易产生贿赂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清理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看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反思工程建设管理运作行为,看符合不符合法规、纪律的要求;要查处建设工程管理、招标投标、中介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明招暗定、阴阳合同、陪标串标行为,看交易行为是否规范,市场秩序有无好转。(四)以健全规章制度为落脚点,建立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措施,贯穿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清理和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六)加强督促检查工作。___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走过场的,责成重新进行整改;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推进。建筑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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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天河区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天河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实施办法》(穗天治贿办发〔20xx〕3号)要求,切实做好对安监领域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安监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全面查纠与重点查纠相结合,坚持上下整体联动,个人和单位联动,坚持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杜绝安监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及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安监事业健康发展,安监队伍健康成长。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一)自查自纠起始时间。各部门主要是对20xx年以来(我局是20xx年10月才正式独立挂牌)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追溯处理。
(二)重点部位。按照《天河区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自查危化品初审、人员培训、安全监管等环节上。
(三)行为主体。局机关有关科室评估中介机构等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从4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环节有:
(一)进行宣传发动。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做工出具体安排,要把宣传发动贯穿自查自纠工作始终,通过各种会议、谈心、专题教育等形式,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广泛深入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依法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自查自纠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三)查找突出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行业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手段、方法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2、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及监管项目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等审批、备案中索贿受贿、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或降低标准,未严格把关的行为;
4,在安全监督执法中,收受贿赂、降低监督执法标准的行为;
5、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通过给回扣非法获利的行为。
(四)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认真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评估验收。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治贿办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局治贿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考核。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我局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于5月8日前报区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安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总负责

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第2页

,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各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政策界限。要注意总结和推广自查自纠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完善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及责任。局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0xx年四月二十五日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广电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局广播电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第1版权所有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我们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认真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督查。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既要做好局机关的自查自纠工作,又要负责局直属单位自查自纠的指导监督。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还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广播电视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工作重点
围绕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和招投标、租赁承包、办公用品采购、节目购置、车辆和设备维修等开展自查自纠。
三、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一)抓好学习和宣传教育
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在本单位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是自查自纠的基础性工作。要摸清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组织填报调查表,并负责统一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五查五对照”:一是对照管理职能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二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规章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三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查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设备器材采购和招投标、办公用品采购、节目购置、车辆和设备维修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四是对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五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第1版权所有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四)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能够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五)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高自查自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
关于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局治贿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把中央、省、市确定的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确定在我局和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治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自我教育为主,以自查自纠为主,细化责任,细化标准,将自查自纠工作向深里做,向实里做,使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和企业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从而推动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确保全县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分两条战线同步进行。
(一)县局内部
全体人员都要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查纠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搞好“四查”:一查认识是否到位。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查是否存在“走过场”、抱有侥幸心理等问题;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等错误观念。二查是否有以权谋私行为。1、查在稽查办案等方面是否有索取、收受相对人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违法违纪行为;2、查是否有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兼职获取利益的行为;3、查是否有利用职权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参资入股或持干股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4、查是否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5、查是否有利用职权,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为亲友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6、查是否有利用职权,收受相对人贵重礼品的行为;7、查是否有随意从轻处罚、该罚不罚、办“金钱案”、“人情案”等行为;8、查是否有在稽查办案过程中接受相对人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行为;9、查是否有到企业“吃拿卡要报”的行为;10、查是否有在执法和监管工作中接受相对人纪念品或土特产的行为。三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落实。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已经叫停等问题。四查自纠是否主动、坚决。查是否签订了责任书;查是否作出了承诺;查是否认真履行了所做的承诺;查是否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
(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查纠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搞好“五查”。1、自查组织领导工作是否到位。查是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发动;查治贿领导机构是否到位;查治贿办事机构是否健全;查治贿机构是否切实履行职能。2、自查企业的财务账目和报销票据,看是否存在贿赂行为。3、自查企业的交易活动,看是否有向相关人员行贿的行为。4、自查制度是否健全。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查企业有关人员是否作出了承诺;查企业和业务人员是否响应了治贿倡议。5、自查工作成效。查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已经“叫停”;查企业是否有掩盖、包庇甚至纵容业务人员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查企业和相关人员是否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思想再发动阶段(7月26日-28日)
认真传达省、市局治贿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和市局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意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大会进行再发动,进一步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不走过场。
(二)对照检查,自我纠正阶段(8月2日-4日)
以各股(室)和企业为单位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握原则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查找问题客观真实,纠正问题坚决、认真。都要严格按照我局《意见》,逐项逐条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8月5日-10日)
县局和有关单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包括教育、警示、考评、问责等内容的治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1日-12日)
县局和有关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回头看”的工作总结和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登记表,8月15日前报市局治贿办秘书组。
四、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治贿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敏感的政治任务,每个人都要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自查自纠,搞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回头看”,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级治贿办要认真履行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做好调查研究、统计上报、信息反馈、案件查办和督导工作,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贿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敷衍塞责,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问题较多的,要派专人督导或组织工作组“会诊”,弄清“症结”,限期整改。对于隐情不查、不纠、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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