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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准备种子,就收获果实,制作方案也是如此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必然要将方案给制定好,任何方案都要经过批准后才可行文和实施。如果将自己写的方案变得更加全面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设的重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按照《意见》提出的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政策界限和指导原则,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16年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设的重点,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提高认识,明确治理水利系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水利部党组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从政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纠错机制,确保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治理商业贿赂要突出重点。水利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着力治理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具体是:
(一)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
在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中,重点治理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评标专家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以及分包商通过向承包商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分包的行为;在服务招投标中,重点治理监理单位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在材料设备采购中,重点治理供应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回扣、提成、礼金以及提供出国考察机会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在工程款结算中,重点治理承包商通过向监理方提供回扣、提成、礼金、吃请等手段虚结工程量以及承包商通过向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提供礼金、旅游、吃请等手段而多结算工程款的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领域。
在政府采购目录执行中,重点治理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包括采购代理单位)提供回扣、礼金等手段而使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有意逃避集中采购、将应该政府采购的项目改为直接从非政府采购供应商处采购的行为;在专家评审环节,重点治理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在某些项目的招标、评标过程中,收受不法投标单位的“劳务费”、“介绍费”、“好处费”等各种名义的回扣,透露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标准等商业秘密致使政府采购过程缺乏公开、公平、公正性的行为;在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中,重点治理供应商通过向采购人提供回扣、提供高级招待及其他报酬或服务,如出国旅游、提供装修等手段而中标的行为。
(三)在资源开发领域。
在水资源开发领域,有关开发商为获得水源工程、水电开发项目等资源开发权,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以达到将项目纳入有关规划、项目方案通过咨询评估、立项核准、取水许可被批准等行为。在河道采砂开发领域,从事采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向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手段,要求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中,将某些区域划定为可采区,非法取得采砂许可证,允许其在禁采区或禁采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行为。
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由于不同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都有所不同,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注意调查研究,在摸清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并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使未列入上述重点领域但同样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也都要进行调查摸底,明确各自的重点。对于本部门和单位所属机构中涉及产权交易、土地开发利用、医药购销等领域的活动,也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明确具体的治理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水利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立即启动和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研究,从今年4月到1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月,各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对2003年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各级业务监管部门要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1、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原则上用1个半月的时间)。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部门和单位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营活动等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原则上用2个半月的时间)。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涉及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对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了解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
3、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原则上用3个月的时间)。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4、切实抓好整改(原则上用2个月的时间)。各级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可以选择一些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解剖麻雀”进行个案分析,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进行探索,总结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和有效做法,针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和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业务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对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较大的,要派出专人到现场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依法规范资质审批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完善监管规章,加大合规性检查力度。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坚决废止设置行政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加强对出资单位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要结合《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水办[2003]467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合同的跟踪审计和后续审计。
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部门和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四、严格执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相辅相成,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一)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排查中,要注意掌握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以及利用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注意掌握人民群众、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反映、举报和投诉商业贿赂的有关问题,畅通并扩大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人民来信来访中举报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抓紧立案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审计,通过对营销费用合理性的审查,对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的审查,加大对商业贿赂问题揭露和查处的力度。
(二)严格执纪执法,查办大案要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干扰,对违法犯罪分子绝不手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对因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进行追究。
(三)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惩处结合。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公务活动和生产经营。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区分罪与非罪。要注意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督促他们,合法合规经营;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使之明辨是非,自查自纠,树立正确的办事和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对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要给与他们改正机会,可以免予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予以严惩。要采取措施,敦促有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问题,对态度积极且主动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注意掌握了解并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的舆论监督。
二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要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坚持经济合同审签备案办法,加强经济合同审核和审计,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注重精神文明和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转变职能,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深化水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国库金融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资金监管和协调机制;深化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加强对水利投资的监管,推行政务公开;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深化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杜绝非法买卖、侵占和流失。
六、加强领导,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治理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一)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经研究,水利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任组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张印忠同志和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厅、规计司、政法司、财经司、人教司、建管司、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审计室、廉政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3202072,传真:010-63202070),承担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调查、了解和掌握水利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关情况,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指导面上的工作。各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及规律,认真分析其表现形式、产生环节、重点岗位和原因,并以此为基础,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制定出适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严格、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规计司、建管司、财经司要按照业务职能和工作分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落实。各部门和单位实施方案要报部廉政办备案。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同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提出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汇总报送等基础工作。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于12月底前报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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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出资者利益,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xx省国资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xx省xx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从200x年x月开始,在全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要求第1版权所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国资委、省xx厅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有效预防,使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切实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使管理者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商业交往中的是非界线进一步得到区分,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有效预防与从严治理相结合,实行标本兼冶,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有效预防措施。
(二)坚持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将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中央的精神,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集中精力搞好专项治理,同时,也要着眼长远,逐步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明确工作重点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要着力解决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xx建设、xxxx、xxxx、营销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坚持严格把握政策与稳步有序推进相结合,维护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
(五)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保证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xx企业和xx控股企业实际,在省国资委纪委统一部署下,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分类指导,各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扎扎实实的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xx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在xxxxxxxxx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xxxx方面:重点治理企业xxxx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存在利用个人手中职权违法、违规侵吞国有资产和侵犯职工利益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职工安置。
xxxx方面:重点治理企业xxxx中涉及国有产权转让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在xx转让中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企业xx产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或未经审计、评估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关当事方未按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国有产权转让批准部门、人员以及企业有关人员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
营销采购方面:重点治理营销采购业务中涉及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设营销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营销采购制度并实施有效监督;是否实行采购预算制度并严格资金管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除以上治理的重点外,企业还应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在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提出治理的重点。
四、方法步骤
(一)统一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所属企业党委、纪委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切实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16年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的重点,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统一部署。要对本单位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部位、领域和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并于x月底前报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
所属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现在开始开展工作,8月份前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要集中时间组织学习近几年来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着重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文件,逐一对照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自查自纠,主要查五个方面的情况:一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查思想认识情况。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危害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监管工作情况。即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三查交往行为情况。即查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谋取非法利益、行贿受贿的问题。四查法规遵守情况。即是否坚持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五查制度落实情况。即查在经营、财务、购销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对尚未建立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自查自纠的情况于x月x日以前报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线索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对于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管辖范围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案件,还要进行通报。要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敦促有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依纪处理的,可以不再处理。本单位不主动依法依纪处理的,上级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第1版权所有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建设和谐企业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综合应用党内、行政、董事会、监事会、法律、审计、厂务公开等各种监督形式,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把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内容列入企业效能监察项目,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和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和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
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xx公司已经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廉政建设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同时,要针对本单位在商业交易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制约机制,推行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要认真遵守和落实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已经在x月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承担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和行政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贿赂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廉政从业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督促检查。公司将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量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
(四)深入开展调研。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重视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第1版权所有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
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物资采购领域。针对集团公司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制订、供应商资质审查、投标开标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治理和纠正有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在招标中泄露标的、“跑风漏气”的问题,以及擅自更改招标计划、设置非规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入围等问题。四是产品销售领域。重点查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客户刁难、“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违反规定向对方行贿的问题。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要求,确定是否有需要治理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系统按《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已经作出的部署执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7月份)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的宣传,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加强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和法律的宣传,使党和国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从业、诚信服务的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集团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使重点岗位人员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和要求,明确这次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投入治理活动。
3、组织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运用领导讲法制纪律课和个人讲体会等多种形式,搞好法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在全公司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9月份)。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半年到一年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在宣传教育的同时,7月中旬前,各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和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易发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制定出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
二是单位排查,明确重点。从8月上旬起,组织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排查,着重查找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排查制度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事问题。
3、个人自查,纠正问题。在广泛动员,认真学习的基础上,8月底前,各单位所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要全部进行一次自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重点自查有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存在收受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可以主动到单位纪委上交,也可以存入集团公司专门设立缴款帐号。
(三)整章建制阶段(10-12月份)
第四季度,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排查的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四、依法依纪查处案件
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商业贿赂投诉举报制度,集团公司和基层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等,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
二是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案源。对举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自查自纠不实而有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排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与审计、司法部门及时沟通,掌握动态,并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制度。
三是及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纪人员。集中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处理违纪人员,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通过查处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相适应,做到“三个结合”:第1版权所有
一是结合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洁从业理念的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算好清廉七笔帐,树立正确权力观”专题教育,在党员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中树立“以廉洁经营为荣、以搞商业贿赂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大力选树廉洁、守法、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利用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示范教育;运用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省制度建设推进年的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纳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领域的内控制度和监督办法,重点实施《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廉洁论证制度;制定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开展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机制。
三是结合查处典型案件,深入研究预防规律。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注重研究引发商业贿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索预防商业贿赂的规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廉洁合同》与《工程建设合同》同步签订;在医疗卫生领域切实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医药购销中拿回扣和“开单提成”问题;在物资采购领域实施《物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成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联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发展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是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矿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几位同志任组长,几位同志任副组长,几位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中分解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联动机制。
(三)严明纪律。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矿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和支持舆论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在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甚至有案不报、瞒案不查、干预、阻挠查办案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16年3月28日国家总局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总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钟攸平同志和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办公厅、法规司、直销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等有关司局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地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地要逐级上报,由总局组织协调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确定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总局将举办工商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专题培训班,编发治理商业贿赂行政执法手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开展相应的执法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局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适时公布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总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地区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七)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内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请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总局将编发《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和交流各地开展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编印简报,及时反映本地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意见》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依法依纪查处涉及工商执法人员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
五、2016年工作安排
(一)3月中下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逐级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
 (二)3月底,总局召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具体部署。
(三)4月上旬开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组织力量,广泛梳理线索,深挖案源。分级分区域召开案件排查会,确定查处重点,突出查办大要案件。
(四)4、5月份,举办查办商业贿赂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10至12月份,总局统一组织力量,由总局各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第1文章- 找范文,到第1]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物资采购领域。针对集团公司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制订、供应商资质审查、投标开标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治理和纠正有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在招标中泄露标的、“跑风漏气”的问题,以及擅自更改招标计划、设置非规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入围等问题。四是产品销售领域。重点查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客户刁难、“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违反规定向对方行贿的问题。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要求,确定是否有需要治理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系统按《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已经作出的部署执行)。(一)宣传教育阶段(7月份)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的宣传,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加强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和法律的宣传,使党和国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从业、诚信服务的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集团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使重点岗位人员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和要求,明确这次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投入治理活动。3、组织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运用领导讲法制纪律课和个人讲体会等多种形式,搞好法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在全公司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8-9月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半年到一年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在宣传教育的同时,7月中旬前,各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和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易发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二是单位排查,明确重点。从8月上旬起,组织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排查,着重查找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排查制度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事问题。3、个人自查,纠正问题。在广泛动员,认真学习的基础上,8月底前,各单位所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要全部进行一次自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重点自查有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存在收受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可以主动到单位纪委上交,也可以存入集团公司专门设立缴款帐号。(三)整章建制阶段(10-12月份)第四季度,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排查的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四、依法依纪查处案件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商业贿赂投诉举报制度,集团公司和基层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等,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二是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案源。对举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自查自纠不实而有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排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与审计、司法部门及时沟通,掌握动态,并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制度。三是及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纪人员。集中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处理违纪人员,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通过查处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相适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洁从业理念的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算好清廉七笔帐,树立正确权力观”专题教育,在党员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中树立“以廉洁经营为荣、以搞商业贿赂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大力选树廉洁、守法、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利用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示范教育;运用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省制度建设推进年的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纳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领域的内控制度和监督办法,重点实施《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廉洁论证制度;制定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开展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机制。三是结合查处典型案件,深入研究预防规律。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注重研究引发商业贿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索预防商业贿赂的规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廉洁合同》与《工程建设合同》同步签订;在医疗卫生领域切实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医药购销中拿回扣和“开单提成”问题;在物资采购领域实施《物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成果。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联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一)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发展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是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矿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几位同志任组长,几位同志任副组长,几位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加强协调。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中分解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联动机制。(三)严明纪律。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矿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和支持舆论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在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甚至有案不报、瞒案不查、干预、阻挠查办案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旅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旅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旅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旅游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而使旅游市场环境继续净化,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1、着力解决导游人员私拿回扣、索要小费问题;
2、解决旅游商品购物场所、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私授回扣问题;
3、加强行业监管,纠正旅游饭店、景区(点)私拿回扣等贿赂性营销方式等问题。
4、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5、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把握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8月)。自查自纠是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在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以及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本系统、本单位和个人具体工作上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从本系统、本单位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县(区)旅游局和市直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上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结束后,结合群众举报,要认真分析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纠风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直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验收,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情况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县(区)旅游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旅游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恒元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军、张佩年二同志为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佩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广泛动员群众反映、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935—2229686,对发现的商业贿赂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查处。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旅游局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
(三)扎实工作。各县(区)旅游局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建立诚信体系相结合,要与旅游行风建设相结合,要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旅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站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站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守法、诚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使市场环境继续净化,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畜牧业发展环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重点治理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如下: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2、在物资采购和工作行为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4、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5、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私利的问题。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底)。认真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学习我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把握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站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我检查纠正阶段(5月初-9月底)。各科室对照本《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要求坚持原则、严肃对待,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掩不盖,实事求是地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可运用审查营销费用、营销项目,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纠正,对突出问题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的作出处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纠风工作,拿出有效纠正办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评估(11月)。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只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督促其尽快复查;复查仍不认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纪检部门报告。
五、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各科室要按照“坚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保护并重;坚持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协助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我站内部人员和其他人员主动举报投诉。站设立举报电话(6393576),对发现的的商业贿赂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查处。
要重点查处在商品交易、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过程中索贿,受贿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书记、副站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科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工作人员由***、****组成。工作联系电话:*********、********。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站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将其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要求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站开展自查自纠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畜牧兽医站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方案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宣传教育阶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要排除干扰,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建章立制阶段,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注重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州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州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全疆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业班的要求,现就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工商局和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自治区、自治州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医药、商贸、国资、电信、电力、金融等领域、部门和行业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州局成立由党组书记那沙任组长,局长姚世聪、纪检组组长肖开提和分管副局长张志刚任副组长,市场经检大陈、纪检组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检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扩大案件来源。同时,各地还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州局的投诉举报电话0909-2223289、2224347),以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对已掌握的和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明确重点、深挖细查;对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涉嫌商业贿赂问题,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县(市)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扩大案源,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州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逐级上报,由州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或者州局组织协调相关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查处。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确定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加大

督办和指导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查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对涉案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检察、公安机关。要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地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举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凡在10月31日以前自查自纠过程中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建立治理商业贿赂案件通报、协查、移送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州局汇报请示,州局将加大对县(市)局、分局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市)局、分局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
州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重点、对县(市)工商局、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州局将编发《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报》,及时上报和交流各县(市)局、分局开展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各县(市)工商局分局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按照《意见》的统一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切实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严肃查处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
五、工作安排
(一)4月上旬,各县(市)工商局、分局逐级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
(二)4月中旬,州局专门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4月中旬开始,各县(市)工商局、分局要集中力量,确定重点,深挖案源,迅速查办案件。在 月1日前要确定和查办出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四)在专项治理期间,州局派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评验收的重要内容。

附件: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治理
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6]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第1版权所有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入手,全面、扎实地抓好全镇的治理工作,既要坚持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既要坚决纠正,又要从严惩治,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好统筹规划,协同作战。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治理、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把服从服务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7月上旬)。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层层抓好落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9月)。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搞好调查摸底,切实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对本镇、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重点问题。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专项治理效果。要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查找出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12月)。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第1版权所有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里已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与镇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指导。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文件、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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