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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演讲稿

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定目标,做计划,再大量的行动。如果我们的任务十分庞大且重要,我们是时候开始准备一份工作方案了。方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如何让自己的方案变得更加出色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高致病性禽流感(h5ni)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召开的紧急会议精神和《xx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的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治工作,从防疫、饲养、运输、市场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多管齐下,防治高致病禽流感传入盘龙辖区。在市场发生禽流感疫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效地进行控制和扑灭,确保我区生产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场禽流感防治工作是整个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关键之一,禽类及其制品是通过市场交易才能进入消费者手中。因此,市场作为商品交易的载体,必须承担起禽流感防治的主要职责,全区各级街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类市场、超市、商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禽流感”防治的重要性,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做好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疫禽,坚决扑杀,彻底消毒,防止疫情邀扩散;务必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阻断疫情向人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把维护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坚持“一手抓防治,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方针,精心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杜绝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发生,团结一心,共度难关,为区委、政府分忧,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工商局牵头,组织区商贸、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为了保障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落实,成立xx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组长由xx副区长担负,副组长由区政府××*、区工商局王玉华局长、区商贸局××*局长、区公安××*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主任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
xx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市场监管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各工商分局(所)、个私协会为九个监管站,监管站下设片区巡查组,同时成立了由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组成的12人应急机动队。办公室设在xx区工商局,由区工商局xx局长任主任,xx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市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属各工商分局(所)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第1版权所有内的各项防制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成立相应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统一部署有关工作,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打好这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人民战争。
三、职责分工
1、区工商局应对市场流通领域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制品的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一是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索票、索证、进货登记台帐和检验检疫制度;二是市场内是否有来自疫国、疫区的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制品;三是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制品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四是禽类经营者、屠宰户是否已停止现场宰杀禽类,若发现必须立即取缔,并对现场作消毒处理;五是市场内是否有活禽死亡现象,若发现必须向农业动物检疫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六是禽类经营户是否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现象,若发现必须要联系卫生疾控中心进行处理;七是对责任制度不健全的,要督促建立;八是对来自疫国、疫区的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制品,要督促其送农业动物检疫部门作检疫处理;九是无动物检检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制品不准上市,一经查获交由农业动物检疫部门、卫生部门强行作无害化销毁;十是发现市场有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关闭市场,并联系相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进行封锁,对市场内的全部活禽进行扑杀。同明,进行消毒处理;十一是要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对市场内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要做好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监测工作,加强市场禽类的信息收集。做好禽类及制品的储备销售工作,防止价格上涨、群众抢购和断档脱销的情况发生,并做好替代品货源的组织工作,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适时组织市场调配,维护市场稳定,引导企业逐步建立活禽定点屠宰制度,规范活禽屠宰行为。物价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商品的物价监管。
3、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商城、餐饮业、禽类、蛋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类制品加工业的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是否落实索票、索证管理制度和卫生岗位责任制度,餐饮业餐具消毒是否落实,食品加工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处罚。一旦发生疫情,要组织做好场地、设施的消毒工作,并对密切接触疫禽的人员和参加扑杀工作的人员加强身体情况监测,坚决杜绝疫情向人传播。
4、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禽类、蛋类及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和完善进货的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登记管理制度。
5、公安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随时了解市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动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商城、禽类产品加工点的全面清理检查,防止非法交易的禽类及制品进入市场,维护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和抗拒执法检查行为。市场发生疫情时,立即下达封锁令,组织人员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禁止运出、运进禽类及制品,并负责扑杀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维护秩序。
6、区医监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重点对抗病毒药品和消毒药品以及相关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假冒药品及医疗器械和“跟风”涨价的行为,要配合有关商门严厉查处。
四、广泛动员,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区属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单位的贯彻实施工作,引导人们认识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高致病性禽流感隐患,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区属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抓好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盘龙辖区。同时,要保护好单位和个人行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的报告权及对不履行职责情况的举报权,并对举报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有功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防治范围和重点
全区所有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内经销活禽及制品的经营者、屠宰户,务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经营的禽类制品,花鸟市场内的鸟类经营者。重点是集贸市场内活禽及其制品的经营区域和屠宰加工点,超市、商场内的生鲜卖场,餐饮业经营的禽类制品,花鸟市场经营的鸟类。同时,加强对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各类食品、药品的监管,确保市场供应安全。
六、防制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对辖区所有集贸市场的监控,2004年2月3日起对已经掌握的活鸡交易区内的所有活鸡,采取由政府出资收购,全部实施扑杀、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并对交易区实施全面消毒,对其它活禽(含飞禽)采取下柜退市。
2、从2004年2月5日至2月7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重点向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品加工业(含卤制品、糕点)餐饮业(含洋快餐)延伸,切断禽流感向人群的途径。
3、区属各分局、工商所从即日起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对宾馆、饭店、招待所、餐饮业(含洋快餐)展开拉网式检查,扩大宣传力度和防控力度,不留死角。
4、对辖区内各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商城、花鸟市场开办者、餐饮企业的经营者进一步明确作为禽流感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严格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和落实市场禽流感防治五项制度。即:一是防治责任制度。必须建立集贸市、超市、商场、商城经营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的防治责任制。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必须承担禽流感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治,向场内经营者宣传有防治禽流感知识,督察其落实防治措施。二是禽类及其制品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登记、商品检疫制度。必须建立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的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台帐和进货商品售检疫制度。经营者在购进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相关证照和检验检疫手续,并详细登记货品来源。对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不允许购进,更不允许上市销售。三是消毒制度。经营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的场所和储存地,每天必须用优氯净消毒三次以上。四是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各级工商部门和市场开办者要对禽类(含飞禽)、蛋类及其制品经营者的健康和其经营的商品进监控,发现经营者有禽流感疑似症状和禽类(含飞禽)非正常死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工商、卫生、动检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隔离。五是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反应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组织扑灭并关闭市场和相关场所。
5、从二月四日起在xx辖区内所有市场、商场、超市、花鸟市场等交易场所暂停活禽(含食用、观赏的鸡、鸭、鹅、鸽、鹌鹑等禽类、飞禽类)的一切交易活动(含淹制的鸡制品)。白条禽、冰冻禽、卤制、生淹的禽类及制品无动物检疫手续禁止上市交易。从二月四日起上市销售的活鸡一律没收,交卫生部门作无害化处理。
6、区属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防治工作中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精神,依法文明管理。
7、禁止疫区的禽类及制品(含飞禽类)上市交易。
8、严格实行禽类及制品的市场准入。经营白条禽、禽类冻品、软包装(生)品、蛋类及其制品的经营者,必须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一是2004年2月4日后从外地购进的白条禽,禽类冻品、软包装(生)品,蛋类,一律禁止在我市销售。此期限前从外地购进的上述禽类产品,必须经昆明市范围内县(市、区)级以上动检部门检疫合格方可在全市销售。二是2004年2月6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商城(烧烤)、宾馆、餐饮业、仓储(冷库)销售的本市生产的白条禽,禽类冻品、软包装(生)品,蛋类,凭当地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可在全市范围内销售。三是凡进入我市的进口白条禽,禽类冻品、软包装(生)品,蛋类,除持有到岸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疫证明外,必须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合格,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方可上市销售。四是从2004年2月6日起,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和检疫不合格擅自上市销售的白条禽,禽类冻品、软包装(生)品,蛋类,由工商部门没收,交农业部门或卫生部门处理。对抗拒执法、违法行为严重的经营者,交由司法机关制裁。五是已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的禽类及其制品,经营者第1版权所有应当将有效的检疫证明在经营场所公示。
9、逐步建立活禽定点屠宰制度,规范屠宰行为。
10、加强对禽鸟类经营者、屠宰户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预防工作,阻断疫情向人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1、宾馆、饭店、餐饮业(肯德基、过桥米线店等)从2004年2月4日起在加工生鸡时,所购进的生鸡必须经过“动物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加工、销售,否则禁止加工和销售。若发现,一律没收,并由区卫生局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12、在认真做好防治禽流感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商城的监管力度,杜绝腐烂变质、过期失效的食品上市交易,以及应当检疫检验而未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上市交易。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一猪一票”和蔬菜农残超标监管的各项措施,杜绝农残超标蔬菜上市交易。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从2月2日起,区属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建立“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同时,通过传真(5173213)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办公室(区工商局)报告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区工商局局长xx
区卫生局局长xx
区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局长xx
区药监局局长xx
盘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xx
市质监局盘龙分局局长xx
八、有关要求
1、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明确目标,科学防制,确保做到六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努力做到三个不:即不出现禽流感疫情、不出现大范围疫情蔓延、不出现禽流感向人传播。
2、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对禽流感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行动以及做到反应快速和处理快速,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区属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禽流感防治工作,依照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防治禽流感知识的科普宣传,使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知晓什么是禽流感、禽流感的传播特点和预防知识,了解禽流感可防可控,可以战胜。同时,要严格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布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农业部批准后,才能对外公布疫情。
4、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开展监测技术交流合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禽类及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疫情发生时疫区的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强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xx市xx区人民政府
二00*年二月二日

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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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确保在发生该病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养禽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乡养禽业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乡直各有关站所及各村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当该病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扑杀政策,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一、疫情的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待。1、在鸡群中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2、未经免疫的鸡、种蛋和出口禽出现H5、H7亚型禽流感血学或病学阳性。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4、发生可疑疫情时,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诊断确认的。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一)指挥系统:乡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高致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二)职能部门1、疫情处理组:①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②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③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④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⑤组织对疫区、受威胁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⑥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⑦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⑧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⑨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⑩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3、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发管理。4、协调组:配合畜牧部门作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5、防保站: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6、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予以配合,保证疫区内通信畅通。三、应急措施乡直有关部门协同各村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禽群实行临时隔措施,限制同场(户)禽只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同时应采集病料,送上级防疫部门确诊。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乡兽医站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立即调集疫情处理应急队;提出相应措施建议,立即将疫情迅速上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禽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由乡政府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单位要做好疫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四、保障系统(一)政策保障全乡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管理。(二)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以储备物资。(三)技术保障兽医科技人员必须按技术要求采集病料专人送检。(四)人员保障1、省、市、县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提供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2、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应急队。五、其它事项(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解除紧急措施状态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乡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按照省、市工商局及区政府的要求,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分局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工商分局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同志任组长,各相关科、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分局各科、所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第1版权所有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是:在市政府、市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分局各基层工商所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安排、指导、督察各基层工商所全面履行工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制定市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措施;宣传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有关知识;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对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向市局、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我分局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
二、预防控制
吉林市虽然尚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我们现在所处的形势不容乐观,现在辽宁省等地发生了禽流感疫情,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戒备,保持警觉,全面做好防控工作。
1、分局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以对党和人民、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在市局、分局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基层工商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各所要指定一名所长专职负责,建立组织机构,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切实做好控制和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2、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关闭活禽市场,关闭鸟类交易市场,坚决停止活禽交易活动。取缔场外交易和自发形成的鸟类交易市场。
3、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禽及其产品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强化对市场的巡查,保证巡查时间和人员,保证不出现监管漏洞。对不符合禽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抗拒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4、要采取防控措施,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我辖区市场。凡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在防控期间,要实行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把它作为防治高治病性禽流感传播的一项有效措施。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全部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冷库、禽类产品加工点和集贸市场的清理检查,发现从疫区国家或地区走私和进口的禽类产品,一律没收销毁。
6、加强对禽类病毒防疫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防疫药品和经销假冒伪劣防疫药品的行为。
7、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情况报告制度。对防控禽流感期间的市场监管情况,特别是重大案情要立即报告分局领导小组和防控办公室,同时由分局向市局和区政府报告。各基层工商所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控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维护防治期间市场秩序。
三、应急措施
我辖区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各基层工商所要在市局、分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果断措施,阻断疫情的扩散。
(一)建立快速反应准备机制
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分局各部门进行必要的车辆、器材等物资准备和应急人员的准备;
二是要从精干、高效出发,对一线人员及预备队进行必要训练,做到有备无患。
(二)建立快速反应的预防机制
根据辖区市场监管实际,各基层工商所要分析和排查本辖区市场可能存第1版权所有在的防治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部、人员,做到防患于未然,提早介入,有针对性进行防控。
(三)建立快速反应的启动机制
1、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基层所要立即快速反应,按照区政府及分局的具体要求,立刻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2、在疫情发生后,各所主管领导要带领巡查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马上组织实施处理,坚决关闭禽类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坚决禁止流入我辖区市场或走街串巷销售,防止疫区禽类及其产品流入非疫区市场。
3、严密监控疫区周边市场的禽类及其产品的交易动态,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传播;关闭疫区向外延伸10公
里的禽类产品市场,综合性市场内也一律停止禽类产品交易。
4、对不能及时或难以处理的问题,要严格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并保护执法人员自身防护安全,增强防护能力,采取有利防护措施,避免执法人员受到禽流感所感染。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处理;超出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或移交有关部门。
(四)建立快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速反应的反馈机制
1、在市场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一小时内,辖区工商所要马上将情况报告分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场科),并在其后由分局向市局和区政府报告疫情进展和处理动态情况。
2、在快速反应期间,分局各工商所通讯网络和相关人员的通讯联络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各相关单位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责任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治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分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派专人进行检查,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并予通报。
分局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人:
工商分局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


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
 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
实施方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禽流感病毒的高致病力亚型毒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度传染性疾病。禽流感病毒极易发生变异,可能造成病毒在人群中感染和传播。今年以来,国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呈明显扩大态势,国内水禽广泛带毒,病毒污染面广,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后,候鸟迁徙,家禽调运频繁,极易造成疫情传入和爆发。为做好应对我市可能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泰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应急工作原则
总原则: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市人民政府负责扑灭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泰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级别,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实行分级管理。
1.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农业部门要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储备充足的疫苗、消毒剂、防护服及封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所需的设施设备。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出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和预警预报。同时,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2.1监测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重点加强对养殖密集区的监测;在经常性监测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监测。对家禽发生的疑似疫情,必须及时采集样品进行禽流感的检测,并保存备份样品,初步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要送样到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2.2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3报告时限、程序和内容
发现可疑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报告。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怀疑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情况逐级报至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农林厅和农业部报告。省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并报告农业部。
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和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家禽种类和品种、家禽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4疫情的公布
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由农业部统一对外公布疫情。
3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从重到轻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1特别严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ⅰ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并感染到人,继续呈大面积扩散蔓延。
3.2严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ⅱ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市(地)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
3.3较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ⅲ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或高致病性禽流感毒种发生丢失。
3.4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ⅳ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
4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出应急反应。突发高致病性禽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

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乡镇,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4.2应急响应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启动应急预案,做出不同的应急响应。
4.2.1农业部门
(1)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在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开展紧急免疫。
(3)负责对全市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4)有针对性地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组织专家对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疫情情况、现场调查情况、疫源追踪情况以及对扑杀家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等措施的效果评价。
4.2.2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1)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做好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向农业局报告结果,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3)按规定采集病料,送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诊断。
(4)承担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4.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对应急处理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实施医学观察等。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开展疫情处置应急工作,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确保人员安全。
4.4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4.4.1疫区内所有的家禽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无新的病例出现,并经监测未出现新的病原,且受威胁区病原检测为阴性。
4.4.2应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农业部或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5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5.1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5.2建立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实现群防群治。
应急预备队伍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应急工作。
5.3针对本市特点开展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利用图书、报刊、音像广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的应急法律法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自救和减灾知识的,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泰兴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方案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不断依法依职责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今年6-11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市场乱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为组长,党组成员李顺为副组长,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管股、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经济检查大队、消委会等业务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查处、督办重大案件,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市场秩序监管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情况收集上报。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 工作目标

(一)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二)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本地的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行政约谈、指导,落实平台责任,指导加强行业自律。

(三)依法关闭一批严重违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

(四)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点评典型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

(五)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实施更有效的失信惩戒,指导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针对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强化检查规范。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加强监管。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以及本地政府关注的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等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充分利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强化后续查处工作,坚决打击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6-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二)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对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核发并加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要求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专项行动,各所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亮照亮标”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区别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不同情况,各所要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7-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经济检查大队

(三)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对县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广分支机构)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鞋(皮鞋、运动鞋)、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发现有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的网店,采取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加强商品质量管控,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6-11月)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四)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各所、队要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组织开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大规模、跨区域、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涉网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6-11月)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 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五)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各所、大队要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的规定,认真加强对监管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进一步加强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6-11月)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六)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所、大队要加强对通过网络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行为;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附赠式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种类、数量等具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的落地查处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积极开展线索排查,依法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充分利用四川省工商局《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机制,排除干扰,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大要案件、疑难案件、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留存及相关技术保障工作。(5-11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七)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各所、大队要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二是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及平台运行维护;四是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五是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调解或协助维权;六是区分标注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七是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有关信息数据资料;八是平台已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要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九是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以及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发现平台不履行管理责任、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惩。(6-11月)各所要进一步梳理、明晰本地网络交易平台情况,以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落实平台管理责任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并形成对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7-11月)

责任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政策法规股、经济检查大队

(八)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各所要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并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梳理微信、微博、网站等消费投诉举报,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扩大网络案件的案源。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收集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格式条款,对重大、疑难的条款提交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认定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进行点评,督促交易平台整改。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中消协推行的“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运行,督促网络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和解并提升其工作效率;积极推进消费民事诉讼司法援助机制建设,努力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就损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并采取约谈经营者、发布消费预警等措施,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工作。(6-11月)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委会、市场秩序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九)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相关股室、大队要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重点加强对网络经营者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其开设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的督促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约束管理。(6-11月)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秩序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经济检查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

各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整治工作任务,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使社会各界知晓、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和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针对9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6-11月)。

2.对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行政约谈,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并形成情况报告(7-11月)。

3.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组成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赴各所开展中期督查(6-7月)。迎接省、市局专项行动督查组的中期督查(6-8月)。

4.各所、大队对查办的重大案件,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县局报告,县局将适时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6-11月)。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

2.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局进行全面考评和总结,对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强化工作保障。各股室、所、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践行五个发展理念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监管、执法、检测、监测等工作经费加大投入,要有专门的网监人员。

(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网络市场监管是全口径的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都要守土负责,主动作为,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业务条线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各所、大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要对9项工作内容逐个细化、落实,逐级建立责任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三)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所、大队要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要畅通与公安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部门间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

(四)改进宣传方式,注重教育引导。各所、大队要采用新闻报道或专题栏目合作等方式,主动向各类媒体推荐重点宣传题材,反映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做好舆情监测分析,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典型案例,注重以案说法,引导理性消费,警示违法经营。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五)加强信息报送,不断总结提高。

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和不断总结提高,请各所、大队于每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关闭网站和停止平台服务网店名单》(附件3)报送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请各所、大队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关闭网站和停止平台服务网店名单》(附件3)、5-10件违法典型案例(附处罚决定书)、网监执法检查相关现场图片及视频资料(含说明),报送县局市场秩序监管股。

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合肥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我市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合肥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的新规定,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抽查,春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二)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结合农时农情,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标志是否规范为重点。并组织开展小麦、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虫草害防治用药质量专项抽查。组织开展市县(区)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三)规范执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构建监管平台,强化源头管理。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案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县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一地发布、区域联动。继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切实发挥纽带作用。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将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县要建立由主管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要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和农药市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善配套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各县要认真疏理、总结近年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和农民用药制度、农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县要从实际出发,制订针对性强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3月下旬,在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油菜、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农委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09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部门,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加大农资执法设备、经费保障,设立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不断增加农药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
表1:2009全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生产企业
(个)检查经营单位
(个)印发宣传资料(万份)检测农药样品
(个/次)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立案查处
(起)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涉案金额
(万元)

表2: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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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查获
数量
(公斤)货值
金额
(万元)查处起数(起)检查
企业
(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举报案件(起)捣毁制假窝点(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
资料
(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立案查处
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涉案人数(人)逮捕
人数(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起)价值
(万元)

表3:2009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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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案件
名称案件
来源涉及农药品种组织查处部门涉案商品数量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涉案
人数
(人)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拘留人数(人)判刑人数(人)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表4: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数量分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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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个)其中
村级(个)乡、镇级(个)县级(个)地级市(个)省会市级(个)

注:按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进行分级统计
表5:2009年农药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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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经营单位信息监管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所属地分级经营方式法人联系电话年销售额监管联系单位联系人

注:所属地分级,是指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是属于村级、乡镇级、县级、地级市还是省会市级


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


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确保校园安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本
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教育局预防“禽流感”工作会议及各项通知精神,全面动员,全面组织,严防死守,坚决阻断“禽流感”在学校的传播,维护学校的稳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二、防控原则
(一)学校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恪尽职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着不让、一环不松,切切实实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禽流感”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认识这项工作不是单纯的卫生医疗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把“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地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三)实行防控工作属地管理、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统一部署、领导督查,保证政令畅通、协调有力、反应迅速、运行高效。(四)建立和健全严密的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单位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防控工作网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因工作疏漏造成失误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制定和落实防控工作预案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根据防控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改进,完善和充实工作方案,确保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或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坚决切断“禽流感”传播的病源,消除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六)坚持以防为主,坚决果断的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禽流感”病源的传播,切实有效地防止输入性感染。(七)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八)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策划相关工作流程,保证工作主动、措施有力、行动迅速。(九)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消除恐惧心理,确保校园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长:XXXXXX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四、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禽流感”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台、橱窗、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将“禽流感”的预防知识和个人卫生要求宣传教育到每个学生和教职工,宣传材料人手一份,并宣传到每个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增强师生员工及家属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学习“禽流感”防护工作业务知识,提高“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水平。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消除各种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4、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必须保证空气流通、清新,每天早晨上课前各教室要提前半小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二)监控措施
1、建立师生健康状况的检查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如生病缺勤,要弄清病因。
2、学校封闭管理,加强学校门卫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3、校长、书记及相关负责人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监控、收集、上报疫情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上报疫情,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
(三)保障措施
1、成立“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建立并落实各项防控制度,研究制定本单位“禽流感”防控预案,确保反映灵敏、快捷,处置果断、有效。
3、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保证“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打好防控“禽流感”这场硬仗。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坚持“四早”,落实“三不”。在疫情控制过程中,始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疫情信息报告坚持做到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2、学校制定详细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
3、一旦在校内发现疑似病例,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教育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于疑似患者,要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病学调查、诊断,确定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措施。
5、疫情发生后,对“禽流感”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居所、通道,以及有关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等,要立即与防疫部门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消毒,彻底清除隐患。
6、疫情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实事求是地向师生员工公布相关情况,消除疑虑,避免谣言传播。
7、如果疫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

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情有蔓延迹象,学校向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经批准后实行。第1版权所有禽流感防预工作实施方案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制指部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市场监管演讲稿”相关内容,请访问“市场监管演讲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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