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副科级干部辞职报告 > 导航 > 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

副科级干部辞职报告

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

想掌握事情的主动权,我们就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当你在工作中想奔着目标努力时,我们会准备多种类型的方案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一篇高质量的方案应包括哪些方面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
各党支部: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矿实际工作需要,矿党委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公推公选5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
一、公推公选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群众参与、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机电工区分管固定设备副区长2名;
机电工区分管供电副区长1名;
机电工区分管综采副区长1名;
综采队分管机电副队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拟任人选在全矿相关岗位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或曾经从事过所要选拔职位工作,有这方面管理阅历的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间产生。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在上述选拔范围内,凡是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资格和任职岗位具体条件者均可以报名。1、工龄:五年以上矿龄。2、职务: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含2年)。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专),现任班长5年以上,学历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中技)。4、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6、熟悉所选拔职位业务,具有所选拔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所选拔职位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四、公推公选的程序1、发布公告在全矿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条件、基本程序等。2、个人报名(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2)报名地点:政工部组织办公室(办公楼108房间)(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单位证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党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签字),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资历、业绩的资料;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4)每人限报1个职位。3、资格审查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定产生人选,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4、民主推荐(1)第一轮民主推荐在参选者所在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党员、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60),对本单位报名参选者进行民主推荐(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最多只能推荐3名),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2)第二轮民主推荐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推荐,按照1:3比例,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5、面试答辩和民主测验第1版权所有面试采取当场答题,情景模拟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矿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进行具体面试评审,考评者将根据选手情况,独立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旁听面试并进行现场测评。选手积分比例为:面试答辩占70,民主测评占30。6、组织考察根据面试答辩和现场民主测评的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推公选职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矿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7、决定任用差额考察结束后,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矿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8、办理试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经矿党委研究,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决定任用人选,并在全矿范围内公示。任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工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任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与矿签定试用协议,试用期间享受同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试用期。回原岗或另行安排相应工作。
五、组织领导
矿成立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矿党委书记、矿长担任组长,某某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工部,负责具体工作。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

F132.com延伸阅读

XX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对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精神,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干部,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质监干部队伍,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二、竞争职位

州局党组根据本系统规范机构设置后的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和公布本系统科级领导空缺职位。

州局机关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职位空缺的,可不列入竞争上岗范围;但任职人选属提拔的,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研究、上报省局备案、省局批复后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

三、资格条件

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或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等次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一)在质监系统工作5年以上(军转干部不受限制)。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3周岁以下;对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主任科员(包括正科级干部);

2、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

3、军队转业的正营职(含)以上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五)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之一:

1、现任县、市、局内设机构领导正职;

2、现任副主任科员(包括副科级干部);

3、军队转业的副营职干部(包括对应的技术级别干部);

4、任科员7年以上;

5、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任科员5年以上;

6、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任科员3年以上。

四、竞争上岗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州局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由州局党组决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只报1个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分配。州局人事部门按照各地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笔试、面试。由州局组织,省局只负责笔试、面试的命题和印制试卷、送卷;全省统一笔试,在州局机关所在地进行。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由综合知识(50分)、质监业务知识(5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州局党组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提问方式,由应试者回答3道题;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9人组成,系统外人员至少为4-5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竞争同一职位的面试者应在同一面试组面试;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1、民主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与笔试、面试的操作顺序,可由各州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3、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4、考察工作由州局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州局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州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州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六)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发任命文件;对新提拔的干部,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州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开展竞争上岗各项工作。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局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办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任主任,负责竞争

上岗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监督组:由监察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竞争上岗的公正性;

(三)面试组:由州局领导、科级领导干部和外聘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组成人员要有代表性,又要确保公正性,注意考官与考生的回避问题;

(四)考察组:由人事部门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一)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州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是具体负责人,人事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领导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参与意识,确保各地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严肃竞争上岗工作纪律。州局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建立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干部队伍。对此次竞争成绩优秀,并列入考察范围的对象,由于竞争职位有限而未任职的干部,可列为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每个县、市局可确定2至3名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办法由州局党组制定。

(四)州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定于2006年7月统一开展。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后备干部竞争性选拔办法,进一步提高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经研究,在对全县后备干部进行集中推荐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进行竞争性选拨党外后备干部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核和测评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把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党外干部选进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杂烩网人才支持。
二、坚持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5、重视培养和实践锻炼的原则;
6、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勤奋好学,事业心、责任心强;
2、原则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事业干部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四、竞争方式
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集中培训、笔试淘汰、口试淘汰、综合考察六个环节后,根据干部的综合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按近期、中期、远期使用分为三类进行后备干部分类建库。具体步骤为:
1、民主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等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党外干部名单,由县委统战部和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竞选工作小组审定,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培训。
3、培训。邀请州级和县级有资格的教师和领导对已经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为期两天培训。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后备干部文字表达能力、运用思维和政策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县委办、政府办及竞选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卷组,实行统一评卷。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取确定三分之二的人员作为口试的人选;
5、口试。 口试主要测试后备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口试满分为100分。口试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县委统战部、县纪委、县委党校、县人事劳动局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量分。口试结束后,将按口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取三分之二的人员直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6、考察。由竞选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笔试、口试两轮淘本文 汰后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群众公认度等。
7、人员确定。考察结束后,召开竞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综合成绩及德才表现,确定党处后备干部正式名单。
五、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磊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毛 杰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王朝明 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尚明虎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黄俊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宗教局局长
邓炳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礼洪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殿荃 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董琼芬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张 强 县人事劳动局副局长、县编办专职副主任
汤开伟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刘红勇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统战部,由何礼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管理措施
1、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选拔产生的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列入后备干部的人员名单发到各县属部门和乡镇,由后备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后备干部的自身情况、干部成长规律,逐人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采取理论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抽调参与中心工作等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帮助后备干部进一步提高能力层次,丰富工作经验。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实行平时考察和定期考察相结合,加强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情况,加强对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第2页

并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管理档案。依据实绩和群众公论,及时充实其他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对表现不佳的予以淘汰。
2、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培养链。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推荐到各级党校中青班学习的人员原则上在后备干部队伍中进行选拔。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补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县委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适时进行任用,对特别优秀的依照有关程序可以破格提拔任用。
3、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导向,不唯年龄重本领,不唯文凭重水平,不唯资历重公论,不唯身份重能力,对实绩突出的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因年龄、学历原因,未列入后备干部的,只要在招商引资、项目投入、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将及时提拔使用。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此次竞争性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作为人才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积极支持单位职工参加此次竞选工作。
(二)请各单位安排好竞选人员竞选期间的工作,确保竞选期间竞选人员脱离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安排工作。
(三)竞选人员要按时参加,遵守竞选期间的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竞选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速法治泗阳建设步伐,现就科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述法对象
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各乡镇、县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
县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的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乡镇(场)、县级机关行政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五)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司法为民绩效如何;分工的司法工作,有无确认为司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甚至违法的人和事;
(六)个人遵章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述职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找出存在的差距,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职述法。述法的本文 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参加的对象与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相同。
(三)实施民主测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与听取述法报告的对象相同。
(四)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民主测评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汇总的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给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
(五)述法结果运用。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四、述法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述法的组织领导
(一)述法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由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加。
(二)各乡镇、机关、部门负责人、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中层干部及其执法人员的述法、测评,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组织人事干部和法制科(室)人员负责实施,述法、测评内容,重点是法律素质、公正执法、遵章守法情况。民主测评的结果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乡镇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


乡镇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xx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xx年度科(局)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20xx〕50号)的要求,为认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镇党委决定10月底开展20xx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检查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正确行使权力,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执政形象。

二、会议准备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杰兴镇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做到主题明确,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

2、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向干部群众通报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班子成员反馈,并形成征求意见综合材料。

3、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相互谈心,坦诚交心,沟通思想,解开疙瘩,增进理解,互相帮助,加强团结,营造和谐氛围。

4、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会议主题,对照干部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着重检查个人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撰写高质量的发言提纲。

5、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将民主生活会方案及会议相关材料整理归纳,一并上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三、会议时间

20xx年10月27日

四、会议地点

镇临时办公地点

五、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陈维苇主持。

1、由班子成员作民主生活会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请列席会议的人员发言。

3、请参会的县级领导发言。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则,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通过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的渠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二、选拔职位
共8个,即团县委书记1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1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八中副校长1名,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在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其他职位在全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才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三)特殊要求
1、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要求是中共产党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凭,现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参加工作3年以上(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放宽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煤炭、采矿、矿山机械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在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
3、报考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规划、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助理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
4、报考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凭。
5、报考**八中副校长、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教师资格证,同时报考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是非中共产党员。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告。从5月18日开始,召开有关会议,并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广泛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意义,公布选拔范围、条件等有关事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公开选拔工作。
2、报名。5月28日—29日。报考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交纳考务、体检费200元。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四大院566房)。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但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报考职位。
4、笔试。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阅卷,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定于6月2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定于6月7日。面试后,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定于6月8日。
7、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德

某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综合分析排队,提出建议意见,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8、讨论决定。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入选对象,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选拔职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9、公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人选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或任职,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列为考察对象未能入选者,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拔顺利进行,县委决定成立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峻柳同志任组长,周贤旗、刘继春同志任副组长,何增科、廖春光、谭珍友、侯海青、刘铅锌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何增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具体要求
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通知精神,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发动、报名、笔试、体检、面试、考察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这项工作。特别要注意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都要报名考试。对参加报考的同志,各单位要尽量保证其复习时间,报名费、车船费、规定内的补助等费用由单位负责解决。公选办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切实搞好接待和服务工作。

关于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的实施办法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局办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新任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防线,并使其更好地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制定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廉政承诺实施办法。

一、承诺对象

市委任命或市委提名由有关部门任命、选任的,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

二、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责任制,积极履行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2、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省、市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拒收钱财,坚决不利用等事宜收钱敛财,坚决不参与赌博,坚决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

4、坚持民主集中,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遇有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均经集体讨论;坚持依法行政,不滥用权力。

5、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6、认真执行两个《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承诺方法

1、市委领导对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并把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2、新任的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在就职时都必须向组织作出任期廉政承诺,并签订。

3、承诺书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拟定,由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市纪委(存入廉政档案)、市委组织部、承诺人各执一份。

4、新任的领导干部在班子的第一次会议和第一次机关干部会议上宣读承诺内容,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上进行公示。

5、对新任领导干部在提拔当年组织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重温入党誓词。

四、承诺要求

1、时刻铭记承诺内容。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要时刻铭记向市委作出的庄严承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秉公办事,廉洁从政。

2、及时检查从政品行。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要及时检查自己的从政行为,检查八小时以外有无违反《廉洁从政承诺书》的有关情况。年终考核、考廉要对一年来履行《廉洁从政承诺书》的情况进行认真地回顾总结。

3、自觉纠正违规行为。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发现自身有违反《廉洁从政承诺书》有关内容的,要及时予以纠正。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到相关执法执纪部门说明情况,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自己的违法事实。

五、违反承诺的处理

1、违反《廉洁从政承诺书》有关内容情节较轻的,承诺对象要主动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积极配合组织上采取的各种教育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主动接受相关执法执纪部门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如实接受定性处置结论。

2、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承诺对象要主动辞去领导职务,或接受组织的劝诫辞去领导职务。应辞职而不辞职的,由市委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六、组织领导

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

根据金组[20xx]20号《关于召开20xx年度全县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于8月25日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加快推进青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三、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

1、认真学习。主要内容: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政策,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党纪条规,学习中央换届纪律的相关文件,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在公开栏公示等方式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向镇直各单位和各村(街)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两个不同层次代表座谈会,一是召开了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村组干部代表、育龄妇女小组长代表、老干部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二是召开了由镇直机关代表、教育界代表、企业界代表组成的座谈会。同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反馈。

3、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都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大家坦诚相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感情,消除了隔阂。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党委书记全面负责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个环节工作,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剖析,把握好回忆导向。

2、紧扣主题,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对照检查的重点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情况;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特别要注意对照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加强党性修养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按照规定及时、主动、严格地进行纠正。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以律己,深刻剖析根源;相互批评坚持原则,实施求是,坦诚相见,促进团结。

3、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镇办公室将由专人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细致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五、资料归档、上报。

1、立卷归档。会后,镇办公室将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及时的整理归档。

2、上报结果。民主生活会相关专题报告等资料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及时报送县相关单位。

六、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于8月底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比照此方案执行。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矿现职副科(区)级以上干部,(含副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矿党政的决议、指令、制度等情况;个人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群众威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水平。

“能”主要看:对企业改革及创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能力。

“勤”主要看: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率等。

“绩”主要看: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廉”主要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学”主要看: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及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实行量化考核。将德、能、勤、绩、廉、学等六项内容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称职(80—90分,不含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含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次。

(三)末位基本条件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加达到50以上的。

2、在考核中较差,量化考核低于60分的。

3、经组织综合考察考核,综合分析认定为不称职的。

4、经考核排名较后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进入末位: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含)处分的。

(2)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完不成矿下达的指标和任务的单位党政主管。

(3)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重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4)严重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体或职工利益的,克扣截留工人工资奖金,私设小金库,乱支乱花受到处理的。

(6)经查实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的。

(7)分管工作不到位,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或工作总是处于末位、或者因此影响矿荣誉及上级评估检查的,或单位出现严重越级集访的。

(8)因自身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个人岗位职责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年度主管或分管的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基层单位科(区)级干部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述职并接受评议,机关部室的科级干部在本机关述职,副总、井领导在中层干部会上述职,并接受评议。

2、民主评议:版权所有

(1)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评议;

(2)机关与基层单位科(区)级干部之间实行双向互评。双向互评一般安排在年初,对上一年工作进行评议;

(3)基层评议机关、采掘评议辅助。

3、分线领导考核:矿分管领导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分管干部按照量化考核内容考核评定,并签署考核意见。张小楼井、东城井则由井分管领导考核。

4、部门日常考核:矿职能部门对分线或上级安排的阶段性、日常性工作的考核、通报、记录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组织综合考核:政工部汇总科(区)级干部民主评议情况,分管领导考核情况,部门日常考核情况及考察情况,提出末位人员名单和处置意见。

四、末位的处置

按照全矿党群线、行政主管线、行政副职线分线排出各线及全矿末位人员名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总数的3左右。对末位者,视情况分别采取下列办法处置。

1、诫勉:在年度考核中处于分线位置相对较后者,或经组织考察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由分管矿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警告。

2、待岗: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分线末位或位置较后的,实行待岗、降职或离职学习,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职务。待岗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降职、免职(解聘)、责令(劝)辞职:在年度考核中位于全矿位置较后的或处于末位,并经组织考察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解聘)职务或责令辞职。

受到降职、免职(解聘)的科(区)级干部,一年后各方面表现较好,有突出成绩、群众认可的,可重新选拔使用或参与领导干部公开竞聘上岗。

五、考核办法

1、末位考核工作与科(区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第2页

)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每年一次,但对直接进入末位的视情况也可以随时进行考核处理。

2、末位考核工作与组织考察、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可适时进行末位考核工作。

3、末位考核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尤其是注重平时各职能部室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及表现的考核、记录。

4、当年考核及末位考核工作在次年四月份前结束。

六、考核纪律版权所有

科(区)级干部末位考核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准确、细致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人员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借考核之机谋私利、泄私愤;

(二)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三)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四)不准弄虚作假,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视性质、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末位考核工作的领导,矿成立科(区)级干部末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矿长任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为成员。按照专业分工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政工四个考核小组,矿分管领导为各分线考核小组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部,政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末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税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国税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
二、组织领导
xx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三)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四)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市、区)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
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8岁以下(对业绩特别优秀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20xx年一20xx年,下同)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2、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县(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务分局分局长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3、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4、正股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副股长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副股长负责工作

国税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第2页

的;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5、副股级:
(1)参加税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3)任科员职务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二)后备干部与非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
2.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六、方法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股级干部职位和职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xx年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民主测评(占总成绩28%,即28分)
民主测评由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获奖折算计分以及现实测评三部分组成。
1.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一次“优秀”等次计0.2分。
2.获奖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荣获厅局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以上,一次性计0.6分。
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指xx市优秀共产党员、xx市先进工作者、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巾帼建功”标兵等。尚未列举的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称号,经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审定。
3.现实测评(占26.8分)
在竞岗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市局派出工作组负责组织并汇总计分。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填写《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2)竞岗人员是市局稽查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3)竞岗人员是市局车购税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5)竞岗人员是县(市)局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五)笔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笔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应知应会的公共理论知识、税收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六)面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和笔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名单(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的结构化面试。同一竞争职位,由同一面试小组评审,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面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七)组织考察(占总成绩12%,即12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如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察。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所在科室、中心全体干部。其中,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2)竞岗人员是稽查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所在科室全体干部。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3)竞岗人员是车购税分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负责人,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县(市、区)局机关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负责人,所在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县(市、区)局班子成员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考察组不再向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但要将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本人反馈。
(八)党组票决(占总成绩10%,即10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职位分别将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各项成绩的合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经领导小组监督组审核后,向市局党组汇报,科级职位及直属机构股级职位由市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县(市、区)局股级职位由县(市、区)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根据票决后的总成绩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人选在党组票决环节同意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会党组成员人数50%(含)以上,否则该职位暂时空缺。
以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票决等各计分环节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2位。
(九)公示
对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决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科级干部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县(市、区)局股级干部按规定报送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慎重选择确定竞争上岗工作人员,抽调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纪律性强、作风过硬且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参与具体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竞争上岗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落实好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特别要切实做好命题、考试、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肃查处竞争上岗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要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自己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市局党组将予以严肃处理。在考察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已提拔使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岗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在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竞争上岗工作,正确对待个人的去留。要把干部的思想工作做深做细,确保队伍和大局稳定。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煤矿]》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副科级干部辞职报告”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