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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世界会给提前写方案的人让步。有效率地完成一项工作,我们可以预先制定一套方案。制定好方案有利于明确工作目标,让结果更可控。写好一份工作方案需要我们注意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第1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为了加大执行力度,运用法律手段,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改善执法环境,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根据中院关于“月至月集中时间开展全市法院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开展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是通过惩治拒不履行、拒不协助、非法处置财产、妨害执行等涉嫌犯罪行为,打造社会诚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执行氛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力地推动我院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二、整治的重点
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打击以下涉嫌犯罪行为:
一、被执行人涉嫌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涉嫌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己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涉嫌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涉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涉嫌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
六、涉嫌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抗拒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除判决、裁定外的其他法律文书,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涉嫌非法处置己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三、活动的方法、步骤
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准备阶段。由本院执行分局对本院未执结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即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负有依法协助义务的单位拒不依法协助的、暴力抗法的、非法处置己被查封财产的案件,作一次全面梳理,并及时组织力量,落实责任,抓紧做好基本证据的收集工作,并报中院执行局备案。
()、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集中处理阶段。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具体实施整治活动,及时将有关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关注己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进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协调运作,拟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月底集中刑拘、逮捕、起诉、宣判一批,以配合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震慑和教育之目的。同时,对拒不履行行为较轻,认为不构成犯罪,但应民事制裁的,准备好材料,在月初集中宣布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第1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三、第三阶段月日至月日:舆论宣传阶段。挑选典型案例,集中进行公开处理,并借助新闻舆论工具,公开曝光,大造声势,扩大社会效果。
四、第四阶段月日至月日:集中执行阶段。要将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与集中执行活动相结合。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人大等部门或上级法院、领导关注的案件、社会反响大的案件等开展专项或集中活动,力争××年底前立案的未执案清理完毕,并借以促进××年度执行案件的自觉履行率。
四、活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这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取得党委、人大、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
二、将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与加大执行力度相结合。善于并敢于运用纪律、法律手段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妨碍执行的人和事积极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要采用通过媒体对不守诚信者曝光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努力营造债务人自觉履行的氛围,以执结一大批案件。
三、在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充分运用好舆论宣传手段,抓好重点案件的跟踪报道工作,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⑷、在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理念,努力降低未执结案。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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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雷锋精神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成为中国人民共有的精神财富。为引导我院全体干警积极投身于**县志愿服务,创建文明城区,促进**新一轮跃升,我院决定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化、常态化。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针对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要求,对我院就有关审判法庭、派出法庭、会议室等进行优化,广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为生态宜居山水新城建设作出贡献。

2、开展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加各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组织“3.8”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宣传、“3.15”维权活动周、植树活动、“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等,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3、开展“司法为民”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心民意,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同时结合我院法律、廉政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围绕奖励扶助、政策法规咨询等广泛开展社区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既是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迫切需要,又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强烈呼唤,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不断赋予雷锋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扎扎实实推进这项工作。

2、组织领导,带头宣传。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全院干警开展各类相关活动,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3、注重影响,加强宣传。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各类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充分运用信息宣传、征文、演讲等形式,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树立更多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标杆,积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

人民法院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二、基本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选任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23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四、选任的程序和步骤(一)宣传发动。(时间:9月初至12月底)1、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明确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任务,制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2、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院长杨爱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人事管理(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具体工作。(二)确定名额(时间:1月初至2月初)1、名额的确定。根据区人口数量、受案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我院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于2005年1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月中旬前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2、发布公告。向全区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3、书面申请或推荐。发放《人民陪审员自荐审查表》和《人民陪审员推荐审查表》。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书面推荐。指导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三)资格审查和考察。(时间:2月中旬—3月中旬)1、资格审查。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我院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有关规定对表内填写内容进行初审。2、考察。采取面谈和调查的方式,分组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了解,并与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协商。写出考察情况报告上交政治部。(四)确定人选和提请任命。(时间:3月中旬—3月底)1、召开党组会讨论确定人选。根据审查结果及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党组讨论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区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同时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2、由我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五)社会公告(时间:4月初)1、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将任命名单抄送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辖区中级人民法院。2、向社会公告。(六)组织培训。(时间:4月初—4月20日)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征求区司法行政机关意见。2、按照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统一安排,配合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要求于2005年4月20日之前完成培训。3、建立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档案。(七)上岗。(时间:5月1日以后)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生效时,我区人民陪审员上岗。
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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