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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总结

加强对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预防。

长计划,短安排。当我们对实施事情没有一点头绪的时候,我们要主动写一份完整全面的方案。方案可以推动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该如何去写好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加强对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预防,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加强对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预防

加强对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预防
传统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权利经济、审批经济、人治经济,在传统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换时期所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与权利不愿轻易推山市场是分不开。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强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权力一旦失去了制约必将为某些心术不止、利欲熏心的人提供以权谋私的机会,必将导致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
近年来,认真探索腐败的原因,不难发现,除了意志薄弱等因素外,还在于他们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树立—个意识、克服一个认识、坚持一个中心、做到五个坚持。
树立一个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认识所有行使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白己身份的二重性利手中权力的二重性:就是本质上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同时又是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领导者:我们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同时这种权力又主要是通过我们来行使的。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坚持一个中心即以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按法定的权限、程序办,权责统一,公开透明,严格监督,就能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权枉法,人情、关系、金钱大于国法等权力“寻租”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
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物必自腐后生虫”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行政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一个执法人员一旦有了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念头,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机制和严惩措施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都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识。自律是最好的自我防腐剂,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每个执法人员要严于律己,清心寡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谓小洞不堵,大洞受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个人犯罪都是从少到多,从小到人,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必须做到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
二要坚持法规学习,要坚持部门法及相邻法规的学习,熟悉本行业务,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作为城建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仅要学习城建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还要学习土地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等。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
三要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不是万能的,预防职务犯罪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特点和规律,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分析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健全监督制,并确实落实。如建立执法告知制度、主办检查员制度、内部抽查制度等。
四要坚持执法公开。执法标准、程序要公开化。每个单位执法权力都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成为执法权力运作的封闭性,群众很难监督。无数事实证明:职务犯罪最重原因是对权力约束不力,行使权力缺乏公开性利透明度,失去制约权力越人,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人。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权力滥用及失职。
五要坚持联系制度。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请检察机关给予授课,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使人家知道该什么不该做什么,与有关部门及当事人建立联系制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形成自律与制机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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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障我县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务员队伍廉洁、高效、依法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指示为指针,针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效对策,全面系统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遏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系统预防的战略思想,为**县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预防目标
远期目标:把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到战略高度,努力铲除我县职务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有效遏止职务犯罪,建设完整的预防体系,达到使公职人员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目的。
近期目标:分析、明确我县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阻遏、减少、防范职务犯罪。
三、预防的任务
围绕县委工作重点,通过对犯罪的预防,最大限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务人员公正廉洁,保证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一)加大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力度。使其克己奉公,遵守法纪,忠实履行职务。
(二)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廉政责任制。根据领导职责,制定可操作性、适用性较强的领导行为规范,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犯罪预防中的职责和领导责任。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及行业特点,制定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对受委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由派出单位制定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制度,实行定期汇报、谁委派谁负责制度。
四、预防方法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一)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对进入党校培训的各级各类人员,针对受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和特点,开展预防工作。把干部法制教育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正规化、经常化的教育使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拒腐防贪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各镇密切配合,结合镇、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实际情况,对镇村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其他各项民主监督制度,堵塞经济犯罪的漏洞。
(三)发挥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职能作用,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门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各岗位之间,工作程序上的监督,把内部制约程序化、规范化。
(四)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建立经常工作制度,把审计部门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及其他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地防止职务犯罪。
(五)对权力相对集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部门以及县属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重点预防,保障重点部门和建设项目的健康运作。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舆论导向、监督作用,壮大职务犯罪预防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办案过程中的预防工作,办案的同时,检察院要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发现制度上的存在的缺陷,堵塞制度本身的漏洞:分析犯罪分子贪污腐化的内部与外部条件,研究采取对策,减少和预防同类案件再度发生。
六、落实措施
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制度,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目的。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已成立**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将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作为常设机构,并选配2—3名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的检察干警到预防科,负责处理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日常事务,并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具体预防工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也要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单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定期向县职务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
2、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领导班子为本单位职务犯罪预防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年度规划,于6月30日前报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查。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岗位制约。特别是对职权相对集中的岗位,要加强事前监督和预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对各部门、各单位、各镇的预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4、落实预防经费,是保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的必要措施。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预防工作所需经费(每年5万元)将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计划。
**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市院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原创:服务加快发展”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上水平、创特色、树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预防干警头脑,进一步提升全市预防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通过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和观念上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深入健康发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检察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党性意识。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5月上中旬)
在市院召开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各单位预防部门要组织全体预防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全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精神和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政法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会议精神,教育引导预防干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学习培训(5月下旬至9月上旬)
——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高检院、省院及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和省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八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服务的意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资料》;《学习贯彻党章知识问答》、《科学发展观与“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社会主义荣辱观、检察职业道德规范。
——学习方法。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讲座、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网上交流等方式深入学;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预防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荣与耻在检察机关的具体表现”大讨论引导学;按照市委政法委及市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学;不断拓宽教育渠道,丰富学习载体,组织思想汇报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问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主题文艺汇演等活动配合学,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激发干警学习热情。
——学习要求。学习要贯彻整个教育活动始终。各预防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紧贴预防干警思想、紧贴预防业务、紧贴工作实际,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每个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20天,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交流、有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预防干警从思想和行动上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的更准,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对照检查(9月中下旬)
市院和各基层院预防部门要严格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预防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对去年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认真进行“回头看”:重点看领导参阅件查摆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看新建立的长效机制是否切实可行,看预防业务工作是否有新的发展。
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各

预防职务犯罪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第2页

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从具体细节入手,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登门拜访、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信等多种开门纳谏的方法以及自查、互查、上下评查等方式,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深入查摆执法思想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法律监督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等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执法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冷硬横推、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3)服务大局的意识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等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4)党性观念方面。原创: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
(5)工作责任心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6)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等作风不端正的问题。
4、整改提高(10月)
全市预防部门对干警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条归纳梳理,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督导,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要将查摆整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从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严明工作责任,促进全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5、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
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任务目标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回顾整个教育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要结合年终总结工作,组织预防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实际,认真总结学习收获和体会,搞好检查验收,并将学习和查摆整改情况记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核,重点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的掌握程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量化考核评比中。11月5日前,各基层院预防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报告报市院预防处。
市院预防处
二0xx年六月一日

烟草专卖局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


烟草专卖局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烟草专卖局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障我局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烟草队伍廉洁、高效、依法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指示为指针,针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效对策,全面系统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遏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系统预防的战略思想,为我局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预防目标
远期目标:把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到战略高度,努力铲除我局职务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有效遏止职务犯罪,建设完整的预防体系,达到使公职人员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目的。
近期目标:分析、明确我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阻遏、减少、防范职务犯罪。
三、预防的任务
围绕工作重点,通过对犯罪的预防,最大限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务人员公正廉洁,保证行业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我局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一)加大对人员的廉政教育力度。使其克己奉公,遵守法纪,忠实履行职务。
(二)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廉政责任制。根据领导职责,制定可操作性、适用性较强的领导行为规范,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犯罪预防中的职责和领导责任。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及行业特点,制定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对受委托和其他人员, 由派出单位制定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制度,实行定期汇报、谁委派谁负责制度。
四、预防方法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一)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对进烟草的人员开展预防工作。把干部学习教育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正规化、经常化的教育使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拒腐防贪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贯彻专卖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门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各岗位之间,工作程序上的监督,把内部制约程序化、规范化。
(四)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建立经常工作制度,把财务部门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及其他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效地防止职务犯罪。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壮大职务犯罪预防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落实措施
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制度,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目的。
1、加强组织领导。局已成城区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公室。
2、**局一把手为本单位职务犯罪预防责任人,积极配合全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岗位制约。特别是对职权相对集中的岗位,要加强事前监督和预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对各部门的预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概述: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直是社会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以来,我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我班在班委会的组织下开展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题班会做一个全面的总结。

二、活动目标:

1、知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情感:结合个人的亲身感受、所见所闻、或利用在课前的探究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典型事例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对“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3、技能: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活动过程:

(一)出示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1、学生分组讨论: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这些现象?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板书)

(1)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

2、案例分析:

学生分析:和大家一样的学生,为什么会如此?

分析方向: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的抵抗力弱,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请同学们谈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国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同学发言后,教师归纳。)

(2)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3)、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

A、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救济、恢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特征,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四、 老师总结:

近年来,由于外界环境的变化,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学生的思想状况更为复杂。所以我们要想更好的防止学生的犯罪行为的出现,那我们就要针对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活动变化的特征,要在思想上进行把关,要求经常关注我们学生的思想动态,力争做到“知道学生想什么、需要什么、在那里、干什么,思想工作要跟上。要抓好学校法制建设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使广大学生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校园安全得到保障,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预防我们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活动。

经过多方面的准备,我们就几个方面在全班同学的激烈讨论,得出第一个重点就是:提高认识,预防为主。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一个重要道理: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两个具体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四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还有一点重要的是我们学校的领导要组织有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校园安全。我校的领导一向比较重视我们学生的工作,所以我校党委一直把学生思想教育放在工作的议事日程上,尤其是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才换来我们学校的和谐与向上发展的良好态势。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5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7号),切实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各方责任,促进我县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划定全县行政区域内环境监管网格,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环境监管政策标准体系、环境监管技术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及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地方规范性文件,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新修订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四)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梳理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健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环保部门要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报、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2015年底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录入“一厂一档”数据库,并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七)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将我县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5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管理机构要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八)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九)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十)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力度。有关部门要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非诉执行案件,环保、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

(十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每年要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污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一般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四、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十二)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对我县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影响我县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2015年6月前,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十三)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环保部门要履行好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发改、工信、财政、商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安监、工商、质监、气象、公安、监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强化企事业单位责任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落实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排污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依法缴纳排污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社会环境监督员、有奖举报等措施,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格等传播渠道,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宣传力度,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我县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以环境监督信息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群众监督队伍。大力提升环境监管队伍综合素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对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八)强化执法能力保障。要充分考虑环境监管现场执法和专业执法的特殊性,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全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切实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15年底前,完成“一厂一档”数据库和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2016年底前,环境监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7年底前,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十九)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预防》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总结”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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