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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务局的演讲稿

市水务局责任追究处罚规定。

计划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意义。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不妨可以提前制定好相关的方案。方案,是一种计划性公文,主要用于对比较复杂的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您对动笔写方案也充满了兴趣吧!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市水务局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市水务局责任追究处罚规定

1、行文出现错误的,每错一处,对拟稿人罚款20元,初核稿人罚款40元;造成较坏影响的,对拟稿人罚款50元,初核稿人罚款100元。

2、各处室(单位)上报局所有材料,每错一处,出现一般错误的,对起草人罚款10元,初核稿人罚款20元;出现较大错误的,对起草人罚款40元,初核稿人罚款60元;出现重大错误的,对起草人罚款80元,初核稿人罚款120元。

3、工作期间参与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活动的,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情节较重的,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待岗六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以下同);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或开除。

4、工作之间出现扯皮、推诿现象,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情节较重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工作失误的,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情节较重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待岗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开除。

6、工作日期间发生打骂现象的,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各罚款500元;情节较重的,对当事人各罚款1000元,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各罚款20xx元,待岗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或开除。

7、参加局里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参加市以上会议迟到或缺席的,除到市纪委交罚款外,局里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8、参加市里活动,损坏水务局整体形象的,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情节较重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待岗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或开除。

9、被市级以上公开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或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或辞退。

10、外出未请假,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情节较重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待岗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或开除。

11、违反其它工作纪律的,按照局“十条禁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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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督查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


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水电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纠正我县水电经济领域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水利电力工作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第1版权所有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水利部门工作职能,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水电经济秩序,努力提高水利建设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广大水利电力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电所需,推进大竹水利电力事业新跨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利用行政职权在监督、检查、认证、水务行政执法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对水利工程监管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插手、干预企业经营和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并收受好处的,无论金额大小,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二)规范水利电力工程监管工作人员行为。监管人员投资、入股、经营水电经济生产的,无论多少,必须坚决全部退出,隐瞒不报或者拒不退出的,一律先停职检查,然后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监管人员亲属的从业情况重新进行登记,对违规从业的坚决依照规定处理。对我局实施的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落实一名分管副局长主抓工程质量,并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严把工程设计关、材料关、进度关和质量关,对各类水利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督。在设计上,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经局总工程师审核把关签字生效;在材料采购上,要严格依照《采购法》规范运作,严防以次充好或造成浪费;在施工管理上,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保证每个单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在完工后,经过质量监督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
(三)严肃查处水利电力生产经营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对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不严格依照有关职责,在水利电力生产经营中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干部及职工,将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四)严格水利电力工程招投标制度。对各类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坚决依照《招投标法》和省政府令197号《政府投资工程比选办法》执行,加强对水利系统各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施工“准入关”,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真查处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投标行为,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水利工程转包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一律收回,重新进行招投标,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工程验收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原则上分管副局长和工程施工监督人员不得参与工程验收,由局总工室负责在全系统内临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以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发生。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竣工图纸、计量资料、财务决算书和各种资料,配合验收委员会一并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工程价款核算,应与验收委员会的验收核算结果大体一致,否则应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对于重大工程项目的验收,将邀请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到场监督。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在验收结束后,工程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上报局党组、行政和有关部门,验收意见要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和标准、资金投入与使用、工程管理、存在问题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六)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帐制或县级部门报帐制,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专项资金均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配合县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所涉资金、工资发放等问题不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制度和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以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杜绝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被挪用、挤占、浪费。
(七)实行工程设计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各类水利工程的设计和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如因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或是出现重大事故的,将依照责任追究制,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0—7月31日)
开展宣传教育,7月中旬召开全局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第1版权所有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提出行业自律要求。7月下旬组织局机关职工开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

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20日)
1、按照工作重点,全局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及时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检查本单位收受商业贿赂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找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主动上报有关违纪情况的,责任自负。
2、依法查办案件,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依法从严惩治,设治理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电话为:6221195,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事业内部职工举报投诉。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8月21日—9月10日)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防止产生商业贿赂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9月11日—9月30日)
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各单位总结材料(应包括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内容)必须于9月15日前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水务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

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相向发展”和“强工兴城”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20xx年在全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的满意度、环境优化的公信度、机关效能的诚信度、为民办事的可信度,减少群众的投诉率,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招商引资和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水利事业上新水平,努力为我县水利“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二、活动主体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所有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水利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活动,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抓好中小灌区和中低产田改造,全年完成宝塔、丰林、高塘、河东、园艺场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启动林泉、聂桥、磨溪、车桥、彭山林场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是加快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完成乡镇防办能力建设达标,全面完成一座小(一)型东山水库和6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湖塘水库续建工程建设;三是搞好水生态保护,全面完成博阳河生态控制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门口塘整治建设;四是启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丰林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博阳河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建设,以堤防加固、河岸治理、河道疏浚为基本内容建设;五是鼓励和支持小型水利建设,加快以小水库、小塘坝、小泵站、小流域、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六是加强水保和水政水资源管理,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严格水政监察和水资源管理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的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利资金,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重点围绕做好城市建设、水利基础事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实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及时解决水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考核体系,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开展对水利工程任务指标的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地督查,提高水利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继续抓好《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一是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新老系统有效对接。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事项,提高审批项目行政许可服务、审批办证收费现场办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坚持统一进场的原则,凡规定进场的公共资源项目,必须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力推行网上招投标及电子评标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认真总结往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发展环境监测。全面规范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四是进一步提升实施“2310”工程的水平。在去年实施“2310”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两卡”、“三制”和“十个严禁”的规定,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升实施水平。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xx年1月27日-20xx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各单位要明确发展提升年活动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

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严格绩效考核,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整个活动的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长李秀银任组长,总支书记向火生、副局长代中联、刘英龙、陈则兵和总工程师杨世最任副组长,各办、股、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推动落实和活动的效能监察。各单位是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坚决防止仅靠少数部门做和少数人参与的现象。要加强对效能办工作的领导,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在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水务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县水务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县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抢抓机遇,转变方式,跨越发展,全力打造实力、活力、魅力新张北”工作主题,继续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力增强四大经济,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化行政制度改革为抓手,抓学习提能力、抓创新提标准、抓规范提效率,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三提升”活动是巩固提升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抓手,也是延伸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有效载体,更是实现全县各项任务目标的有力支撑。开展“三提升”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着眼于加快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实现后发赶超来谋划开展活动,真正把活动效果体现到推进科学发展上。

(二)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工作,又着眼长远发展;既着力解决问题,又注重健全体制机制;既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又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既发挥水务部门的的牵头指导作用,又要提高群众的节水意识,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三)坚持分类推进。区别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确定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衡量标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努力实现活动效果最大化。

(四)坚持群众参与。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五)坚持突出特色。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和“3+2”现代产业发展战略和推动我县更好更快科学发展,把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优化经济结构、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力争在四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三提升”的良好向导,完善“三提升”的推进措施,健全有利于“三提升”的体制机制,解决一批制约“三提升”的突出问题,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一是发展理念得到新转变。立足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争创新业绩,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富裕农民、城镇化改造农村”的理念,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能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攻坚克难、推动落实的能力。

三是发展定位得到新提高。围绕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战略,服务好“城建三年大变样‘两河’工程”和其它水务工作。立足实际,以先进为标杆,瞄准一流查找差距不足,在更高的起点上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四是发展难题得到新破解。把握关键,统筹力量,合力攻坚,切实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继续解决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加强区域地下水开采监管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五是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围绕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为突破口,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形象,从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六是发展机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完善,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全县“三提升”活动从3月中旬正式启动,至12月底完成。活动分为宣传启动、深入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重点是实施好干部教育、创新赶超、效能建设三项工程,核心是做实做细对标定位工作。

第一阶段

县水务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第2页

:宣传启动阶段(从3月中旬—4月上旬)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及时学习传达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活动的精神,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确定活动载体,结合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0月底)

把“三提升”活动做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提高的重要载体,使学习实践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得到应用。

(一)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干部教育活动。以学习培训为干部教育的主渠道,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在继续深化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和“3+2”现代产业发展的需要,学习新知识,了解新趋向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学习方式上,要充分借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教育;学习内容上要树典型、学典型,结合全市开展的“内学王永利、外学王彦生”活动,在全县深入宣传学习“感动张北十大人物”、“张北因你而精彩”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凝聚全局上下某事、干事的心气和尽头;注重学习效果。将学习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联系起来有效借鉴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有价值的学习心得和考察报告,丰富自身的决策思路和创新办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的、学习的榜样、创新的表率、实干的典型、廉洁的模范、服务的标兵。要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科级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每名党员干部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二)以提升标准为目标,围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入实施创新赶超工程。要把对标定位作为创新赶超工程的基础和重中之重,继续借鉴并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一是明确对标定位的要求。要放眼全市、全省、全国水务工作,找准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围绕推进县局“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对标定位,立足实际,以先进为标杆,瞄准一流查找差距不足,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要瞄准干得最好、做到极致,力争好中求好、精益求精,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努力实现水务工作科学发展新跨越。二是搞好思想发动。各股室、各单位要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总结学习效果,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到外地考察心得,提高对“对标定位”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工作效率三个方面,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向一流水平、更高层次看齐,科学确定对照标杆,持续提升发展水平。三是开展“三对照”活动,撰写《对标定位报告》。在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各股室、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向一流水平、最高层次看齐,把争创一流作为水务工作的核心取向,把高起点定为水务工作的努力方向。

对照群众意见查不足。局党总支及党员干部要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整改举措。对照一流标准看差距。按照对标定位要求,在外出考察、深入探讨、明确标准的基础上,主动查找在各领域各方面特别是主观能动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专家建议找问题。以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为基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把“三提升”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百日集中攻坚”。通过“三对照”,制定措施,谋划长远发展定位和确定阶段性目标,形成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标定位报告》。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报告》要体现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赶超先进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推进方法和保障措施,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对标定位报告》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交流、修改完善。4月25日前,县局各股室、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提出一项年内突破性重点工作,经主管此项工作的局领导审定后,与一把手《对标定位报告》一并报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在形成《对标定位报告》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修改。各单位、各单位要召开组织生活会,联系实际开展讨论,既要找出差距和不足又要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在此基础上,向局党总支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实施台账管理。要建立对标定位台账。县局台账以各单位《对标定位报告》为依据,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台账,采取挂牌督办、销号结办、跟踪问效等手段,抓好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年内拟突破的重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初,召开“三提升”活动半年调度会议,对“对标定位、创优争先”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活动结束时,要按照台账进行综合评定。

3、以提升效率为目标,围绕“增效提速、环境优化”,深入实施效能建设工程。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一流环境。一是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服务首席代表制、统一受理制、重大项目代办制、并联审批制、政务信息公开与行政监察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各股室、各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运用推行工作台帐制的成功经验,提升工作绩效,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二是继续深化“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单位、关键审批环节“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等问题,解决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县委《关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排,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发展决策机制等6项机制,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四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少数单位和民警“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和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行为,以“治懒治庸”和整治“铺张浪费”行为为重点,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要做到“九查九看”,即:查思想观念,看是否存在思想不够解放,大局意识不强,学习研究不深,开拓创新不强等问题;查职业意识,看是否存在服务水平不够高,为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存在态度冷淡,语言生硬,粗暴蛮横和便民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程序僵化,审批环节繁杂,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办理不及时等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得过且过,甘于平庸,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等问题;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擅离岗位,迟到早退,纪律松懈等问题;查管理监督,看是否存在制度不严,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乱等问题;查发展理念,看是否存在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凭老经验、老办法、想当然办事等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上、作风上、体制上、机制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和客观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敢于触及灵魂、触及痛处,敢于讲真话,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三提升”活动年度工作结束后,对照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三提升”活动成效做出评价,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三提升”活动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力量。局领导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把深入推进“三提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水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的张北县水务局“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活动办公室,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要强化协调指导。“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号的验收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局领导要结合分工,按照“一抓双管”制度,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三提升”活动小组要从单位自身出发,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关于深入推进“三提升”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先进典型。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要公开曝光,营造“三提升”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四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深化“一抓双管”制度,完善“一定三有”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当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培强基本队伍、筑牢阵地、健全制度、抓实载体、落实保障,为推动“三提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县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相向发展”和“强工兴城”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20xx年在全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的满意度、环境优化的公信度、机关效能的诚信度、为民办事的可信度,减少群众的投诉率,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招商引资和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水利事业上新水平,努力为我县水利“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二、活动主体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所有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水利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活动,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抓好中小灌区和中低产田改造,全年完成宝塔、丰林、高塘、河东、园艺场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启动林泉、聂桥、磨溪、车桥、彭山林场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是加快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完成乡镇防办能力建设达标,全面完成一座小(一)型东山水库和6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湖塘水库续建工程建设;三是搞好水生态保护,全面完成博阳河生态控制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门口塘整治建设;四是启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丰林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博阳河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建设,以堤防加固、河岸治理、河道疏浚为基本内容建设;五是鼓励和支持小型水利建设,加快以小水库、小塘坝、小泵站、小流域、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六是加强水保和水政水资源管理,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严格水政监察和水资源管理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的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利资金,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重点围绕做好城市建设、水利基础事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实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及时解决水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考核体系,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开展对水利工程任务指标的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地督查,提高水利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继续抓好《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一是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新老系统有效对接。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事项,提高审批项目行政许可服务、审批办证收费现场办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坚持统一进场的原则,凡规定进场的公共资源项目,必须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力推行网上招投标及电子评标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认真总结往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发展环境监测。全面规范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四是进一步提升实施“2310”工程的水平。在去年实施“2310”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两卡”、“三制”和“十个严禁”的规定,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升实施水平。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xx年1月27日-20xx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各单位要明确发展提升年活动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严格绩效考核,对活动开

县水务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整个活动的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长李秀银任组长,总支书记向火生、副局长代中联、刘英龙、陈则兵和总工程师杨世最任副组长,各办、股、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推动落实和活动的效能监察。各单位是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坚决防止仅靠少数部门做和少数人参与的现象。要加强对效能办工作的领导,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在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发展提升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水务局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方案


水务局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方案

区水务局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中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
工 作 方 案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水务局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重点,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水务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引导基层党组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一是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形成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增进党员干部与群众的深厚感情,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贴近民心、顺应民意,把握群众需求变化的新特点,想方设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便民服务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深刻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进一步建强领导班子、党员队伍、服务队伍,建好服务阵地、服务载体、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打造服务品牌,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启动时间
机关党支部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于2月底前启动。
2.开展学习教育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在学习方式上,采取“干部职工学习”、“集中学习日”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优良传统。在学习内容上,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大兴区委和开发区工委有关精神,研读学习资料、参观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等,从中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要深入学习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法规、理论书籍和先进典型事迹,深刻理解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积极转变服务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在学习交流上,要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四风”的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提高党性认识。每个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交流,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要作重点发言,力争每位党员都要发言。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参加所负责联系点党支部的学习交流活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3.听取意见建议
要走基层、切近群众,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党支部、党员要就搞好活动、干部作风、改善服务、存在问题等方面,与普通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直接听取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4.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找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问题。群众提,通过采取调查问卷、走访调研等形式对业务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倾听群众意见;自己找,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要对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上级点,要听取局党委的意见建议;互相帮,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坐下来认真分析,互相指出问题及不足。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找准找实组织、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5.开展谈心活动
各党支部负责人与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之间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主要是征求本支部在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自己在服务意识、服务作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拟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在谈心过程中充分沟通和交流意见,取得共识,把矛盾化解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
6.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于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冷暖、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工作简

水务局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方案第2页

单粗暴、办事不公等作风方面的问题,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农场场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农场场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农场场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场(队)务公开,确保职工群众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情况,部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责任追究要以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坚持做到教育为主,超前防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为担负公开职责的队长包括副队长。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正确把握政策,以事实为依据,分清直接责任、次要责任,重在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五条 各队队长对本队队务公开负总责。
第六条 场(队)务公开责任追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违规必纠的原则;
(二)以追究领导干部责任为主的原则;
(三)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处罚与整改完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队长违反场(队)务公开有关队务公开规定任意一条都应予以责任追究。
第八条 场(队)务公开的责任追究方式:
(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版权所有
(二)取消场队长的评模评先资格;
(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组织处理;
(五)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第九条 对违反场(队)务公开行为的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有关场(队)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重视,不宣传,敷衍应付,组织领导不力,不按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等及时公开,造成职工群众不满的,给予主要责任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队长评模评先资格;
(二)在整改期限内仍不整改纠正的,给予主要责任者诫勉谈话,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三)具有下列情况的,对党员队长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非党员队长进行撤职处分。
1、因公开不真实、不全面或在公开过程中弄虚作假,引发职工群众集体上访的;
2、干扰、阻挠上级有关部门对场(队)务公开中暴露出的案件进行查处的。
第十条 场(队)务公开责任追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对群众反映举报或监督检查时发现的属于应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应及时受理,办理手续。
(二)调查:根据领导批示组成调查组,对违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并对照有关条款,提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意见,形成正式的报告。
(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场场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场场(队)务公开违反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场(队)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场场(队)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书记室(7351359)、纪检室(7351366),受理职工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在xx林场场务工作领导小组。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处罚规定》行政处罚细化的


第一条 为公正、合理实施对违反电视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广告法行为”,不包括虚假广告行为和其他不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处罚的广告违法行为。对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按本局专项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施对违反广告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广告法”)及相关电视、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发布者改正;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
第五条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属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应当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属于广告主的,应当处以罚款。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利用广播、电视、电视、报纸、期刊或者利用户外广告或者显示屏广告发布的,处广告费用的1.5倍罚款;
(二)利用店堂广告的,处广告费用的1倍罚款;
(三)利用印刷品广告发布,1000份以上的,处广告费用的4倍罚款;不足1000份或者属于利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等发布的,处广告费用的3倍罚款;
(四)利用其他媒介发布的,比照以上最相类似的规定处以罚款。
第六条 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的,罚款5000元;
(二)发布的广告没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难以区别的,罚款3000元;有消费者误解后果的,罚款5000元;
(三)其他发布的广告不具有识别性,消费者难以辨认的,罚款3000元;
第七条 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提供伪造或者涂改证明文件,已经发布广告的,处8万元罚款;未发布,属于国家机关的,处5万元罚款;其他的,处3万元罚款。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其提供的文件是虚假的,按前项标准的60%罚款。
(三)有其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形,已经发布的,处5万元罚款,未发布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八条 伪造、变造、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伪造、变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导致违法广告发布的,处8万元罚款;未发布的,处5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
(二)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对转让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受让者,违法广告发布的,处5万元罚款;未发布的,处3万元罚款;
(三)伪造、变造、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尚未使用的,处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
第九条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符合犯罪追诉标准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上增加罚款,从重处罚:
(一)违法广告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增加50%的罚款;
(二)违法广告导致群访群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增加40%罚款;
(三)隐瞒有关事实,提供虚假广告费用票据、证明以及其他虚假材料的,增加30%的罚款额;
(四)广告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后,再次实施的,增加30%的罚款额;
(五)拒绝监督检查,阻碍执法人员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实施地,抢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资料等,经电视机关处理或者工商机关责令改正,仍然拒不交回被抢夺的财物、资料等不予改正的,增加50%的罚款;接受监督检查并交回被抢夺的有关财物、资料等予以改正的,增加20%的罚款;
(六)无正当理由不按《询问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的,增加10%的罚款额;拒不接受询问,阻挠调查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七)不履行法定义务,经告知后仍然拒不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增加20%的罚款额;
(八)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两个以上的,增加罚款的比例合并计算。总的罚款额超过法定最高罚款额的,以法定最高罚款额为限。其中属于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且有前款第(一)、(二)、(五)情形之一的,并处停止广告业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上减少罚款,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在工商机关发现前,已经

采取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提供有关材料,应处罚款超过5万元的,下调40%;
(二)对工商机关的检查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主动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下调20%;
(三)案件查处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下调30%;
(四) 违法行为一年以后被发现或者广告违法内容不醒目突出,且所占比例较小的,下调20%;
(五)广告内容委托合法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设计、策划,广告主有证据证明不知道该广告违法,且广告费用超过5000元的,下调30%;
(六)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以及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下调20-60%;
(七)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两个以上的,下调幅度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的下调幅度不得超过80%。下调的幅度,罚款数额低于法定最低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罚款,但属于前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七)项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无从重情形的,不予罚款处罚:
(一)在工商机关发现前,已经采取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提供有关材料,应处罚款不足5万元的;
(二)广告内容委托合法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设计、策划,广告主有证据证明不知道该广告违法,且广告费用不足5000元的;
(三)其他不予罚款处罚的情形。
不予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属于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并处罚款或者罚款的,不适用前条不予罚款处罚的规定。
前款不适用不予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有符合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下调60%,并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合并计算下调幅度。
第十四条 办案机关不得高于本规定罚款标准实施处罚。需要低于本规定罚款标准实施处罚的,应当由办案机关的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需要适用第五条第(四)项、第十条第(八)项、第十一条第(六)项、第(七)项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报市局法规处审查,由市局决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县水务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县水务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2017〕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做好水务局领导班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二、会议时间

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定于1月12日召开水务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1. 挂点指导组成员兰保福、喻锦辉、李刚;

2.水务局班子成员;

3. 邀请6名党员、群众代表:**、**、**、**、**、**。

五、会议议程

(一)1月12日上午8:30-12:00

**同志主持

1.学习有关领导讲话精神:

①**同志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

②刘永珍同志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重点书目;

③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四集)《“蝇贪”之害—江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2.结合学习内容并开展讨论。

(二)1月12日下午2:30-5:30

**同志主持

1.**同志代表水务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2.水务局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县委指导组领导点评;

4. 县委指导组讲话;

六、会议要求

1、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会上,**同志就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并先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按照“一个一个过”的方法,由主要领导带头,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其他班子成员要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要进行表态发言。

2、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四讲四有”方面自身存在的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认真梳理;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四风”整治情况、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治理和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要注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领导班子查找的“四讲四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

七、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组织开展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章和“两条例一准则”等规章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书目,学习省、市、县委领导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讲四有”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四讲四有”的基本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2.进一步征求意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把好征求群众意见环节关,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一步梳理、查找水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讲四有”方面、“四风”方面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水务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都要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主要谈领导班子及成员(包括自己)存在的“四讲四有”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班子及个人“四讲四有”方面问题的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会前要充分沟通,基本形成共识。

4.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做到见事见人见思想。内容主要包括:“四风”问题、践行“四讲四有”不到位的问题。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个人成长进步经历,对照“四讲四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认真进行查摆,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八、会后工作

1.上报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5天内,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


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公开选拔一名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拔职位
副主任科员(副科级)1名。
二、选拔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并取得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资格证书。
3、局机关公务员。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工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5、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
三、选拔方法
采取选拔产生候选人和党组票决确定的办法,任命副主任科员(副科级)。
四、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3月2日-3日)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两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局组织人事处报名(407室),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竞争上岗资格证书等)。
2、资格审查(3月4日)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市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登记表》。
3、公开投票(3月6日)(暂定)
组织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及本处室全体人员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副主任科员职位只能选1名,多选无效;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获得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候选人,如获得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取舍。
4、组织考察
根据投票情况,局组织人事处对候选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工作实绩。
5、确定人选
根据投票和考察结果,局党组研究,对候选人采取票决制,确定拟任命人选。
6、任前公示
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7、任命和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任命副主任科员(副科级),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任命手续。
五、严肃纪律
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要严密,程序要规范,自觉接受局纪检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发现有打招呼、私下串通等情况,一律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视情况进行处理。水务局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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