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心得体会 > 服刑人员演讲稿 > 导航 >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服刑人员演讲稿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不断深入,齐嫩地区检察院在教育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把活动内容融入到驻在检察工作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执法、规范监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在“大墙内”的公平正义。这个院结合多年驻在检察工作实际,针对改造人犯因病死亡人数过多而保外就医过少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因病死亡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实际,认真进行了摸底调研。顾志祥检察长对此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他利用检察长接待日深入到有代表性的老莱监狱和监狱医院的传染病房进行调研。并在调研中指出:近几年,监狱病犯死亡人数呈逐年增多现象绝不是一个监狱此文来源于第1的问题,而是一个共性的多年遗留的问题。解决好病犯死亡逐年增多问题,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人性化改造的具体表现。对于犯人因病死亡过多和保外就医过少的突出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和驻在检察人员的高度重视,他们认真进行了调研,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加大了对病犯治疗和保外就医的监督力度;二是督促监管单位及时为有病犯人治疗,按照规定依法监督保外就医;三是主动向监狱提出要强化改善医疗及生活环境,提高治疗质量;四是要求监狱定期对病犯进行复查,尽量早期发现,提前预防病情恶化,减少犯人因病死亡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今年以来各监狱病犯月平均死亡人数在4人左右,比去年同期死亡人数减少一倍多,监督效果比较明显。犯人家属对此非常高兴,也使其他犯人更加树立起接受改造的信心,确保了犯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f132.CoM更多心得体会编辑推荐

司法行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等各个方面,要充分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具体学习教育活动中,要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一、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观点、观念和国外腐朽思想的不断渗透,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消极的影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消极的、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正确引导广大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只有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持续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教育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必然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因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充分贴近我县的基本县情,从全力推进义县“四大战略”的高度,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方向明确。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队伍激活蓬勃生机的动力源泉。
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调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积极性,以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我们认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二是重视文化建设,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积极在队伍中开展各种活动,组织调研报告研讨会、知识竞赛,组织观看电影、录像、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样化活动,不断增进教育效果,形成健康向上的气氛,促进干警思想健康发展,形成团结和谐的团队意识,打造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充分挖掘人的潜能,实行目标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并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有利于弘扬正气,鼓舞干警士气,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的法治理念教育取得成效
(一)坚持领导与党员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对此,我们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同时,在党员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领导和党员坚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二)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衡量检验活动成效。
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避免出现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司法行政部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是否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经常出现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收费不办案等违纪行为。要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义县“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旅游名县、和谐兴县”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义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落实到具体工作就是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要树立“大普法”的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普法主管部门指导规划,各行业各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抓好全民普法教育。二是要特别突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期,特别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从小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对青少年的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积极组织开展“法进校园”、法制文艺调演、法制宣传月(日)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学法用法高潮。三是要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二)着眼于维护县域稳定,探索帮教工作途径,降低重新犯罪率。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县域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正是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一种体现。为落实好“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四化”要求,提高帮教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今年我们要重点把好以下几关:一是把好“接收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要及时主动地前去做工作,督促其到驻地派出所落户口,并在司法所登记,防止放任自流,失去对其应有的制约和管束。二是把好“安置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对原来有单位并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可以介绍其回原单位上班。对自谋职业的要帮助其办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要与乡村两级政府联系,解决好农村回归人员的承包地问题。此外,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安置途径。三是把好“帮教关”。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坚持做到不嫌弃、不冷落、不歧视。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动上约束、规范。四是把好“监控关”。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及时、情况准确,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旧病复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的做法是,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二是探索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法院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扩宽人民调解的范围。三是创设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审查和确认制度及公证制度,确立人民调解的执行效力,完善人民调解的救济制度。四是推动人民调解队伍的专职化建设,形成以专带兼、专兼结合和网络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五是引入考核机制,作为评估和管理手段,把人民调解工作目标列入综治考核,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六是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介入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七是鼓励和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方式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
(四)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司法行政机关能否为服务大局承担起一份政治责任,关键在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要想为大局服好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广大干警要努力做到以胸怀大局为前提,以立足本职为基础,以履行职责为关键,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树立“大服务”意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使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一是要努力提升服务能力。要树立法律服务品牌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以及管理方面的现代理念,全面拓展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文化、法治等各个领域,更好地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优化服务机构的内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建立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法律服务业要把重点放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上。三是要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将法律服务前移,积极参与各项维权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着眼于提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广大干警来说,就是要切实增强党性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体面向的影响与侵蚀,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针对实际情况,在各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广大干警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规范职业行为,严肃职业纪律。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按照县委的要求,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塑造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司法行政)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司法行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等各个方面,要充分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具体学习教育活动中,要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一、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观点、观念和国外腐朽思想的不断渗透,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消极的影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消极的、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正确引导广大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只有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持续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教育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必然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因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充分贴近我县的基本县情,从全力推进义县“四大战略”的高度,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方向明确。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队伍激活蓬勃生机的动力源泉。
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调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积极性,以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我们认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二是重视文化建设,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积极在队伍中开展各种活动,组织调研报告研讨会、知识竞赛,组织观看电影、录像、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样化活动,不断增进教育效果,形成健康向上的气氛,促进干警思想健康发展,形成团结和谐的团队意识,打造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充分挖掘人的潜能,实行目标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并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有利于弘扬正气,鼓舞干警士气,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的法治理念教育取得成效
(一)坚持领导与党员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对此,我们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同时,在党员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领导和党员坚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二)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衡量检验活动成效。
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避免出现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司法行政部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是否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经常出现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收费不办案等违纪行为。要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义县“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旅游名县、和谐兴县”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义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落实到具体工作就是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要树立“大普法”的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普法主管部门指导规划,各行业各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抓好全民普法教育。二是要特别突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期,特别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从小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对青少年的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积极组织开展“法进校园”、法制文艺调演、法制宣传月(日)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学法用法高潮。三是要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二)着眼于维护县域稳定,探索帮教工作途径,降低重新犯罪率。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县域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正是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一种体现。为落实好“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四化”要求,提高帮教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今年我们要重点把好以下几关:一是把好“接收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要及时主动地前去做工作,督促其到驻地派出所落户口,并在司法所登记,防止放任自流,失去对其应有的制约和管束。二是把好“安置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对原来有单位并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可以介绍其回原单位上班。对自谋职业的要帮助其办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要与乡村两级政府联系,解决好农村回归人员的承包地问题。此外,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安置途径。三是把好“帮教关”。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坚持做到不嫌弃、不冷落、不歧视。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动上约束、规范。四是把好“监控关”。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及时、情况准确,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旧病复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的做法是,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二是探索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法院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扩宽人民调解的范围。三是创设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审查和确认制度及公证制度,确立人民调解的执行效力,完善人民调解的救济制度。四是推动人民调解队伍的专职化建设,形成以专带兼、专兼结合和网络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五是引入考核机制,作为评估和管理手段,把人民调解工作目标列入综治考核,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六是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介入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七是鼓励和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方式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
(四)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司法行政机关能否为服务大局承担起一份政治责任,关键在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要想为大局服好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广大干警要努力做到以胸怀大局为前提,以立足本职为基础,以履行职责为关键,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树立“大服务”意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使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一是要努力提升服务能力。要树立法律服务品牌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以及管理方面的现代理念,全面拓展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文化、法治等各个领域,更好地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优化服务机构的内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建立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法律服务业要把重点放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上。三是要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将法律服务前移,积极参与各项维权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着眼于提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广大干警来说,就是要切实增强党性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体面向的影响与侵蚀,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针对实际情况,在各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广大干警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规范职业行为,严肃职业纪律。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按照县委的要求,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塑造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

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干警,首先要有明确的法治理念,要从意识形态领域正本清源,明确我国的宪法制度,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保持清醒的头脑,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要使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养成自觉准受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执法为民,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法工作中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那种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及霸道作风,都是背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的。坚持了依法治国和执法为民,才能做到公平正义。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公平正义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公平与效率并重,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法机关理所当然地要为党的建设事业服务,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职责的根本,也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服务大局要求政法机关必须积极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服务大局要求政法干警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在执法和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发挥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必须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必须明确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相对独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决了政法干警执法思想的问题,从思想认识领域、意识形态领域解决执法观念,解决了执法的大方向,对于检察干警来说,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必要。我本人要积极响应机关的各种学习号召,认真学习,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转变执法思想和观念,坚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用正确的思想指导工作。同时要组织和安排好部门的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努力达到教育的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我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我见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强化法治理念,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强化法治理念,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情况汇报
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政协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汇报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县中小企业现状
(一) 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总量。截止2005年底,全县共有工业从业单位达4258个(包括个体从业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60家,规模以下从业单位4098个,占总数的96.24 %。除青龙山水泥、杜山水泥、绿得农化、001电子、天听亚伦纸业、塔恩纸业、腾龙竹木、光华器材和十里坪羊毛衫厂等9家为中型企业外,其它从业单位均为小型企业和微小型企业。
2、区域分布。我县中小型企业遍布全县各乡镇,涉及绝多数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并由此形成了一批资源加工或来料加工专业村。呈广泛性分布的中小型企业,对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产业分类。我县中小企业涉及产业广泛,涵盖了工业经济25个产业类,其中竹制品加工、食品加工、服装加工、金属制品加工等占较比重,具备较强的为型企业配套能力,也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中小企业是工业发展主要的增长点。2005年,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实现产值30.45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9.52%,拉动工业总产值增长27.5个百分点,对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为23.88%;完成销售收入30.69亿元,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40.43%;本篇文章*网址为站 实现利税总额2.2亿元,占全部工业利税总额的38.23%,其中利润5482万元,占全部工业利润的44.56%;一批规模以下小型企业逐步发展为规模企业,2001—2005年,新增规模企业67家,占目前全县规模企业总数的41.9%,平均每年增加13.4家。
2、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的重要力量。2005年末,全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0886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数的54.59%,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8957元。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口、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再就业的主要渠道,全县中小企业就业人员中下岗职工占26.7%(全县78.8%的下岗职工在工业企业重新就业),失地农民占15.2%,,农村劳动力占45.8%。而且通过中小企业的带动,全县间接从事工业产品加工人数超过2万人,累计全县工业领域就业人口占全县劳动力总数30%以上。
二、近年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构建发展空间平台,引导集聚发展
一是启动“一区三块”建设,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目前全县一区三块已有规模企业93家,占全县规模工业总数的58.12%,其中由本县人士创办或由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后入园集聚的企业约有50家,占全县规模企业总数的31%。二是中小企业发展集聚点,先后选择了多处地块进行实地踏勘,目前初步形成了模环中小企业集聚点,下步将结合全县工业园区(工业区)二期空间拓展,继续选址踏勘,确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集聚点。
(二)构建服务企业平台,营造发展环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环境建设,自2003年以来,已连续四年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动员全县力量,致力服务于工业企业,着力推进工业经济建设。通过工业服务月活动,完善政策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理顺体制障碍,健全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营造工业发展环境新优势,全县一切为了工业、一切服从工业、一切服务工业的氛围不断浓厚。
(三)构建项目服务平台,加快项目建设
制订出台了《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主体、项目审批的相关要求以及审批时限要求,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审批效率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全县3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全部列入决策咨询范围。建立县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加强项目服务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深化项目服务,加快了项目推进速度,确保了入地项目质量,项目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构建信息化平台,提高竞争能力
紧紧抓住省中小企业局、省电信公司在全省选择11个县作为重点联系县的有利时机,主动与省市中小企业局沟通,通过努力,我县被省中小企业局列为全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11个企业信息化服务重点联系县之一,同时推荐30家企业,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电信公司免费提供建设服务,为企业建立个性化的展示产品、发布供求信息及发展状况等信息平台,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网上交易会,提高市场拓展能力,降低营销成本。
(五)构建素质培训平台,提升创业水平
近几年来,累计推荐55名企业经营者参加浙、清华、复旦等高校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组织72名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全市企业创业素质工程培训。邀请省经贸委、浙江学、省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到龙游进行专题讲座6期,聘请两位省创业指导师到龙游免费为100多名企业经营者进行《企业经营与合同风险防范》、《企业人才战略》讲座。通过多种形式,多途径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创业者的综合素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经营者队伍。
(六)构建融资平台,增进银企沟通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在全县规模以下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对市场前景好、产品效益优、信用良好的优质小企业,积极向县工商、农业两家试点银行推荐,根据《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确定为小企业新增贷款计划1亿元,并承诺最高出资50万元用于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配套资金。
(七)构建科工会平台,促进科企合作
高度重视衢州工业科企合作洽谈会组织工作,按照“有序组织、重点突出”的原则,积极组织我县中小企业参会。2003年以来共组织895家企业1682人参会。在三届洽谈会期间共组织了286人参加各种专题报告会和最新成果发布会。在历次洽谈会中,我县合作效果十分明显。2003年三家企业分别与浙江学、复旦学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12家企业与中科院、浙、浙工等签订了15项合作项目意向;2004年有28个签约项目,总投资额为2847.5万元, 40家企业与中科院、浙、上海交等70多家科研院校洽谈,有70多个项目洽谈有合作意向;2005年有34个签约项目,总投资额为799.1万元, 42家企业与杭州电子工学院、浙等60多家科研院校洽谈,有70多个项目洽谈有合作意向。通过企业与科研院校专家、教授面对面的洽谈交流,引进了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合作攻克了一批技术难题,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三、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政策难以惠及。政策环境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虽然《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颁布实施两年多,但相关配套政策还未跟上。对小企业关心、关注程度不够,在政策上难以享受到与企业相同的待遇。我县财力有限,在政策导向上,以规模较的企业为主要扶持对象,集中财力培育重点,难以惠及小型企业。在向上争取政策方面,一般都要求有一定的投资规模、较高的技术含量项目,对这类项目进行包装,争取政策的把握性更。而小型企业在投资规模、技术含量等方面都达不到要求,项目难以包装,即使申报,也很难争取到政策、资金支持。
2、贷款难以企及。一是供应不足。我县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加上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权利上收,以中小企业为放贷对象的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逐级下达“存贷比例”,使本来就少的贷款数量更为可怜,贷款供应缺口加。二是保证缺乏。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难。三是辅导薄弱。中小企业贷款难、寻保难与其资信等级不够有关。此外,中小企业借贷成本高,也影响了融资能力。
3、发展空间难以拓展。我县小企业分布全县各乡镇、街道,以在工业园区(工业区)之外自主发展为主。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土地政策刚性化,企业发展用地瓶颈制约十分明显。一是就地扩张难。近几年来,我县工业经济发展较快,用地需求量,工业用地指标偏紧,主要以满足各工业园区(工业区)开发为主。区外企业用地很多涉及农保田、公用设施等,在政策处理和报批上难度较。二是用地成本高。区外小企业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用地面积一般不,但政策处理、相关手续办理及收费与规模连片开发基本相同,基础设施需要自行配套,土地使用成本高。三是入园发展难。园区有选择地引进项目入园,既是产业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发挥配套设施功能作用的需要,也是提高园区产出能力、树立园区形象的需要。多数小企业受投资规模、生产产品等因素影响,难以入园发展。
4、创新能力欠缺。创新是企业的活力所在,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我县中小企业多数处于维持生存状态,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都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创新的核心是人才,受自身实力限制,中小企业往往难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多数中小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发展培养人才,但由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实力不够,很难对人才提供有吸引力的报酬,因此自已培养的人才也往往难以留住。
5、管理模式落后。我县中小企业多数是家族制或家庭式的企业,在企业创业之初家族式的管理往往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许多企业并不能根据企业的发展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在内部滋生问题,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往往会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企业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中小企业实力不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型企业,许多型企业都已经实施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管理手段,而我县多数小企业甚至还没有用上财务软件。
6、物流支撑不足。我县新型物流业态现代化程度低,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缺乏,仓储、交通工具、交通方式等设施不配套,与现代物流要求还有很差距。市场结构不合理,缺少专业工业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要素市场,对产业培育的支撑能力明显不足。市场规模偏小,设施配套不足,难以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优势,总体竞争力不强。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
1、多措并举破解空间瓶颈。一是建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在龙游工业园区二期开发建设上,设想划出专门区块,建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选择与园区产业有一定关联度、基本具备升格为规模企业条件的小型企业入园集聚发展;二是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各工业园区(工业区)建设标准产房,以出租形式吸纳企业入园,为中小企业创业和成长提供空间平台;三是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在用地指标以保证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发需要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区外中小企业发展要求,为发展质量较好、发展速度较快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四是盘活存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乡镇区划调整、学校扩并后的闲置资产等,要进行认真排队分析,能整体出让的就出让,能出租的就出租,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五是科学谋划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十一五”期间,我县将尽早谋划,选择合适的区域和地块,建立中小企业集聚点,为不具备入园条件的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创造出条件。
2、多方合力拓展融资渠道。一要增进银企信息沟通。商业银行的价值取向已发生变化,规模、效益好的企业是商业银行放贷的主要目标,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关注不够,银企信息互通不对称。但商业银行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要扩银企对接范围,把小企业也列入银企对接的对象,增进银企沟通,拓宽银企合作渠道。商业银行也要对金融产品进行组合、打包,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信息。二是要用足用活融资政策。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已出台《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由财政出资,对银行业金融系统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要用好政策,由县财政划出专项资金,对银行小企业贷款产生的风险给予必要保障。对我县已列入省小企业培育对象的10家小型企业,要及时推荐给商业银行,邀请创业指导师给予创业诊断、管理咨询、机制创新等创业指导服务。三是要鼓励企业多方式融资。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设备租赁、厂房租赁、扩股份等方式融资,以减轻投资和经营资金不足的压力。四是适时考虑安排财政资助。要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产业扶持、担保贷款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政府、企业和金融部门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将着重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工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营造良好环境。
3、多管齐下弥补政策缺陷。近几年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受益主体看,规模以上企业享受多,规模以下小企业享受很少,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政策享受要扩面。在规模以下企业中,要有重点地选择一批相对较、有希望上规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必要支持,以扶持进一步做。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项目,都要引入园区集聚发展。对技术含量较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企业、外贸出口型小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二是注重小企业投资项目包装。小企业虽然规模不,但众多小企业投资的项目中,也有一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要进行排队分析,加强包装,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4、鼓励创新合作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一是搭建合作平台。运用“山海协作”平台加强政府导向性产业交流,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特色发展的协作氛围。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科企合作洽谈会,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沟通交流,引进技术,推进合作。二是引导加投入。要鼓励中小企业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开展技术改造,敢于投入、善于投入。通过技术改造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扩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做企业规模。三是鼓励产业配套协作。引导企业抛弃“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思想,要主动依托企业、集团,为其配套加工、贴牌生产。力发展来单、来样、来料加工,在运动中壮中小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四是要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速培养一批技术开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要重视技术蓝领的培养和引进,为企业创业提供技术支撑力量。
5、促进管理升级,提高竞争能力。要引导规模较的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系,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资本营运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小型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构建企业信息化发展平台,对重点信息化项目进行导向性支持。鼓励引进先进控制系统,力发展电子商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6、发展现代物流提高支撑能力。“十一五”期间,我县将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建设。统筹规划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功能,重点建设货运通道、物流园区、专业市场,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布局合理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加快完善企业物流,引导扩物流需求,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企业,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搭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现代运输方式,引导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各类物流企业之间的衔接配套,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三产为二产配套,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现代化的物流服务。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政法队伍保持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也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我们要用好这个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容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导致刑事犯罪高发。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新形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要求,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些,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在利益面前,政法干警思想上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就会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损失。不仅如此,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中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一些人对西方法治思想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缺乏起码的政治鉴别力,有的甚至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还有一些干警,受“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创新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依法治国的观念并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起来。对政法意识形态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任其发展,而必须正本清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保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性质不变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的保障。经过“三讲教育”、“”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洗礼,广大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执法理念将会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将会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庄严的使命!
================================================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它要求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全面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这段时间学习中央、省、市对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我到哈市参加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要想把这次教育活动抓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检察院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适时组织本地区检察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刻、把握得更准确,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得怎么样,最终要看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思想,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第三,要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和清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要按照罗干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教育活动,而且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少数司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在司法过程中要求服务对象为司法活动提供种种条件,满足司法机关和人员的工作需求,一味强调服务对象的对其服从服务,造成了司法活动[本文转载自[中主仆地位颠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审判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由于司法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受制于地方,有的司法机关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重,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争取管辖权,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诿,或者为"保护"本地企业及本系统部门不顾司法公正,偏袒一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司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就明确提出"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把公正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价值目标。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为民司法相结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判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贯彻群众路线,实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司法相结合。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审判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司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神圣殿堂"。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司法相结合。司法腐败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的法官,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对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体干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同步进行、同步验收,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各项司法活动,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