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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新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站里进行了集中学习,站领导进行了解读辅导,到省局参加了专题讲座、也进行了自学,体会颇深:

第一、新法体现了鲜明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充分体现了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

第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难得的是综合治理,既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体现了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

第三、明确了安全执法主体。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第五、建立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第六、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二是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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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XX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新法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具有很多亮点,结合应急处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

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月19日,我站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活动。通过**老师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更加明白了一件事情,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只有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持一种警惕性,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知道,安全生产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的是对他人负责。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一、要正确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老师立足于高速公路,对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较为客观的分析。通过一张张图片,一条条数据可以看到,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触目惊心,虽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呈下降趋势,但情况依然不容乐观。**老师还对中国和美国的交通事故进行了对比,中国的交通死亡率是美国的2.8倍,而且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这个数字是惊人的。同时还指出我国高速公路单起事故主要原因是疲劳驾驶和未保持安全车距,这些占高速公路事故总数的68.8%。这些数字都值得我们去认真的反思。

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交通安全是经济发展的最有利保证,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最直接的影响还是我国经济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至关重要。

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老师指出安全不单单是领导的责任,也是我们基层收费人员的责任。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每一个人身上。同时还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要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具体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作代价换取利益,同时要从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

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抢,“三防”对收费岗位来说意义重大,**老师指出了对消防演练以及防盗(抢)应急演练的必要性。防火主要针对的是岗亭内票款以及车道内机动车辆来说的,如果岗亭内发生火灾,或者车道内车辆发生事故起火时,这就要求我们要熟悉灭火器位置,熟练使用灭火器,才能在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的把火扑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与平时的业务学习和个人积累是密不可分的。

防盗(抢)是对岗亭内的票款来说的,近期就有多起收费站岗亭被盗(抢)事件的发生,导致票款大量损失,这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今后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收费站应当积极开展收费广场防盗(抢)处置预案演练,明确当发生盗(抢)事件时,从收费员到值班站长都应当如何去做。同时对日常收费岗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安全工作无小事。对我们而言,安全工作只设有起点,但永无终点。时时刻刻抓安全,从要我到我要思想上的转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安全事故的发生带来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应当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排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要记住,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XX年8月31日,xxxx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以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新版《安全生产法》一改旧版法律重经济发展,轻生命安全、重整改,轻处罚的先天缺陷,在安全生产方针、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强化,体现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典治理安全生产乱象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 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古人云:瞿塘嘈嘈十二滩, 人言道路古来难。不知不觉间这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结束,回顾近期的点点滴滴,感触很深,亦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道理,或许我们需要沉下心来认真思考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从哪些方面来写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呢?范文资讯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一)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意义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创建一流电力施工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

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形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内容、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做出新的贡献。

员工安全生产心得体会6

长期以来,公司注重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广“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安全生产无小事”公司安全文化新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在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的基础上,始终注重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加大各项安全生产投入,按照P、D、C、A的模式持续改进。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安全因素,使公司的安全生产长期处于良好的稳定状态。

一、提高安全认识,接受事故教训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会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不幸,对企业财产造成损失和社会影响。我发生的事故给我们教训是深刻的。事故发生后在市、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展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认真回顾总结几十年来的安全管理一些做法,结合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从管理上查找漏洞和不足,从设备设施上查找事故隐患,从操作中查找薄弱环节,从思想上找麻痹思想和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这次事故教训,确实感到安全生产无小事。

事故原因查明后,公司制定了为期20天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总结,以本次事故为实例,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深刻反思、对照自身的日常操作行为,查找不足和存在的“违规”现象,提高员工在生产安全上的认识。通过对此次事故的学习反思,使员工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安全意识是安全行为的前提,只有过硬的操作技能和浓厚的安全责任心,才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才能保证少出事故不出事故,要真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严、全、细、实上下功夫,把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反事故工作做为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二、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安全理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作为高危行业的合成氨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围绕“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安全理念,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实施管理。安全生产是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各项工作的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实行了各单位负责人,抓生产就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采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从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到车间、科室→工段、班组→员工,均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金字塔式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使安全目标责任与考核、奖惩有效地结合,实现了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坚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对生产中的突发情况能够及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保障了生产安全平稳。

2、不断加大安全投入 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针对我公司合成氨装置建设较早,设备设施不规范的实际状况,公司进行了《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诊断》工作,根据《诊断》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逐步实施,先后投资多万元。对全部的压力管道由 进行了全面设计,并委托 进行了检验,对检验出不合格的压力管道进行了更换;装置中使用周期超过xx的压力容器全部进行了更换并注册登记;在 电器方面,对处在爆炸范围内较小的电器更换为防爆型电器,较大的电机做了正压通风处理;对生产系统中的关键装置和部位完善了DCS集中控制系统。通过以上整改提升了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生产得到了可靠保障。

公司计划投资 万元的安全专项资金,对系统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改造,如防爆电器的更换、双甲工艺技术改造等。每年停车大修时都投入巨资进行改造、维修,对生产系统中的动静设备进行计划检修,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20__]168号文《关于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检维修方案和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随着安全投入的不断加大,装置中的安全联锁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得到提升,使用周期较长的特种设备得以更换规范,实现了装置设施的本质安全。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安全管理就是没事找事

针对公司生产区内的各重点部位,如液氨库区、甲醇库区、储气柜等重点部位,作为安全科重点监督检查部位。督查生产车间内的所属工段是否按要求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巡检并按时做巡查记录等。保证重点部位全方位监督到位、管控到位,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没事找事。排查隐患很重要的环节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车间内采取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岗位联防制),即安全检查每月奖、惩兑现,生产车间分五大片(供气、送气、合成、碳化、电仪)。对科室、车间每月进行的安全、设备、工艺检查整改项及未完成上次的整改项,分别进行扣分,月底累加扣分最少的受奖1000元、800元、600元,扣分最多的受罚200元。如此一来极大地提高了各岗位对每次的检查整改项整改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了从基层管理上再上新台阶。

在技术业务岗位要严格执行标准、带头遵守各项操作技术规程。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抓好安全工作质量

我们每天上班、下班、进入作业现场、进入工作岗位,可以发现我们周围有各种各样的安全警示牌,这都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更是一种对我们无声的提醒,通过这次事故,我们深深感到在工作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责任关,把抓安全的工作落实到现场,把正规操作作为工作的唯一方式,认真接受事故教训,总结经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在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对违章人员及时劝阻,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在思想上、行动上确保不出事,要做到标准化管理,从事事、处处把握好每一个细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消灭应付、凑合等不良倾向,切实把安全记在心里,切实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增强责任心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要想抓好安全工作质量,首先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要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操作标准、操作过程、人的行为都要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去规范。

5、要打好安全工作的持久战

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千万不能紧一时,松一阵,走过场,安全没有“休止符”。特别我们公司在稳步发展的今天,更离不开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的局面,安全是发展企业的命脉,安全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因此,我们必须对安全事故“常反思”、“多回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安全首先要抓源头,抓落实,要有“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的“三常”精神。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过去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这样才能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6、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此次安全事故看,有效的风险管理存在不足不到位现象。为此要把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务实工作中去,要经常地、不间断的组织好员工做好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的入厂和使用。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风险意识的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真正将公司安全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中。杜绝麻痹大意和凭侥幸心理,我们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提高“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能力。

公司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培训并开展演练,以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

通过这次事故教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基础把握不好其他工作将无从谈起,在企业内部不论哪级、不论哪个部门,都要先从本职工作出发,从基础做起,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从树立业务素质入手,勤学苦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克服精力不集中、干活不精细的现象,努力打牢安全基础,“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构筑安全防线,让安全永记心中。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二)

如果说矿工是一项劳动,那将代表着创造与突破。的确,在我们矿山企业,我们的矿工兄弟才是最可敬最可爱的人,他们热情而又爽朗,他们聪明而又坚强,他们忠诚而又团结,他们不辞辛劳却又充满向上的力量!

我,一个已经步入社会的90后,来恒辉公司工作已有几年,现在的我依然清晰的记得我生平第一次下井,当看到数不清的台阶,望不到头的陡坡,我被深深震撼住了,在当时,那将是怎样的一种力量去挖掘、运输,才打造成现在的巷道?在工作面上看到矿工黑黑的脸孔,听着机器轰鸣的噪声,呼吸着潮热而又难闻的空气,是啊,没有矿工兄弟的拼搏与奉献,哪有我们稳定的安全形势;没有稳定的安全形势,哪有良好的企业效益;我下定决心扎根矿山,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自己最精彩的青春之歌!

扎根矿山、敬业奉献,对我们来说就要甘于平凡工作,切实融入这个团队。俗话说:“一滴水只有汇入大海才不会干涸”。我们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定下心来融入到这个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集体之中,要无悔于家人的叮嘱,无悔于同事的帮助,无悔于企业的培养,我们赶上了好时代,与兄弟姐妹们在一起生活,我们是快乐的!

在这个大家庭里工作,我们是自豪的!扎根矿山,敬业奉献,对于我们来说就要立足平凡岗位,争取干出一流的业绩。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我们要把身边平凡的小事做好,站好每一班岗,以实际行动服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不爱岗就会下岗,不敬业就会失业”,因此我们要爱岗敬业,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扎根矿山,敬业奉献,对于我们来说就要坚守工作职责,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奉献。常言道:“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奉献”,作为新时期的矿工,我们要常怀感恩之心,保持宽广的胸怀和高尚的情操,勤于奉献,甘于奉献,乐于奉献,将自己的理想与企业的目标结合起来,保持自尊、自立、自强,为恒辉公司的发展增光添彩。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三)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花企业来说,它包含的好处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完美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职责,每一个花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职责的重大。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花企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成为一名光荣的电气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职责,一个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花企业的勃勃生机。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20xx年来到神木化工这个新建的企业,作为班长,我更加感到安全生产,职责重大,因为我所带领的是一批刚刚毕业的学生。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的面孔,让我想起刚参加工作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齐电弧短路事故,虽然没有给我的脸上留下痕迹,但却是当头棒喝,将我从安全意识淡薄的悬崖边上打了回来。我给他们讲发生在我身边一例例血的教训,因为公文写作一时的疏忽和麻痹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而那些侥幸者,他们虽在抢救之下活了下来,可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和痛苦。痛定思痛,从一幕幕血的教训中我们就应树立一个正确的、坚强的安全意识。

曾给他们讲看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某火电公司在一化工工厂施工时,一位日本专家曾这样说施工人员:“你们中国人的确有不怕死的可贵精神,在施工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在日本,厂长,经理开会时安全帽都系得紧紧的。”这是对违章现象的莫大讽刺。它一针见血地言明了一些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无知,对自己的轻视就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安全的警钟要常鸣,奉劝可叹的“勇士们”,收起你的蛮干和无知吧!有人说: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这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展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两票三制”的严格执行……,这不都是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领导和职工们用血的教训组成的努力与决心。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章行为,伺机侵吞我们健康的生命。“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自己所辖的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谁都清楚,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职责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当我们看见红艳艳的骄阳拔地而起,金色的沙漠上管道纵横……,每一个静止的、运动的生命体都被渲染的蓬勃、美丽。我们必须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命竟是如此美丽而精彩!然而,有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两个字的相拌相依,我们将无法感受和拥有这完美的一切,这就是安全!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四)

安全是每个人固有的意识,但对安全的范畴和重视程度理解不一。通过本部门的安全影像学习,曾有过的众多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等都有浮现在脑海里,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是那么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会给当事的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通过学习培训安全知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与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既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联想到做为我们餐饮行业都应该加强那些方面的安全意识,怎么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以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操作演练,应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应本着防范大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恪守理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自己的一些经验一次次的违规操作,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不惜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也最终会为安全隐患埋下定时炸弹!一定要纠正这些麻痹大意的错误思想,对于安全方面不要留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必须要从细节做起,严格重视到每一个环节链,应做到执行到人到位。规章制度不仅是让人学,让人记,更需要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总之,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觉悟上去,通过众多安全事故的惊醒,必要消除抵触消极违反松懈侥幸逞能等思想障碍,以增强我们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供热单位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五)

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

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一)

在企业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二)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三)

通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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