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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简易劳务协议

税务局在纳税个体工商户中的运用分析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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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纳税评估的意义在于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务机关通过运用数据信息,采取比对分析,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以便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以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利用保本估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分析,以判断定额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不断提高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水平。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与内容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

保本估税法是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法律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以个体工商户实际支出的“三费”信息资料为基础,运用倒推方法,对已经核定的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通过评估及时发现、纠正核定税中的错误,并对异常核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手段。

(二)保本估税法的内容

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基本固定费用,通过保本测算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是保本估税法的基本原理。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很多,本文通过简化的办法,只对发生的三项主要固定费用关注,而忽视其它发生的费用,是从实际出发对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正确考量,是落实科学治税观的体现,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出发,对个体工商户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扶持正是体现国家这一政策,双定征收是对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型”经营的实际支持。

1.成本租金。是指个体工商户为了生产经营向承租人实际缴纳的金额。成本租金是房屋、设备租赁交换时要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商定的最低租金标准,是房屋设备租赁经营盈利和亏损的临界点。成本租金是以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地租等五项构成。正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之前,与出租人通过协商,议定一个一定时期的租金合同,确定租金额,通常是一个季度,一年,这个租金额就是保本估税法核定的成本租金。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要求纳税人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在核定“双定税”时必须提供房产、设备租赁时签订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原件归还纳税人,税务机关备存复印件。如果纳税人提供的合同租金额相差甚远,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规定,可以比照同地段的房产租金、相同或类似设备租价确定纳税评估使用的成本租金。

2.人工工资。人工工资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为顾佣生产经营人员而支付的人工费或者纳税人因从事个体经营而支出的必要生活费用。人工工资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用工者的支出,可以直接从纳税人列支的工资清册中获得,没有工资清册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各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列支。在确定人工工资时,对使用人数的确定,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调查,可根据业主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的“三金一费”核定其实际顾佣人数,不能只根据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字评估。

3.水电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为生产经营实际支付的水电费支出。水电费用是通过向供水局、供电公司缴纳的费用,资料来源水电局、供电公司收取费用的有关凭证。

4.行业毛利率。行业毛利率是经过当地政府、税务机关每年核定的,以法规形式颁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有关行业经营数据。毛利率是用以反映纳税人每一元营业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额,它是计算净利润的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5. 保本估税法的计算。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费用之和除以(1-行业毛利率)得出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以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本期应缴纳税额。

特别强调的是,在收集资料时要依靠科技手段获取数据,广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努力保障评估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的缺乏性、真实性,仍然是目前纳税评估的一大难题,纳税评估难免要扮演“难为无米之炊”之“巧妇”。要保障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常征管中整理形成的种种资料、数据,而且还应该包括其他涉税资料,如账簿、凭证等。同时要保障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单凭税务机关内部的资料是很难确认其申报的真伪性,所以,有些纳税人对不同部门报送不同的资料数据,如:报送税务是一套数据,报送银行又是一套数据,数字不相同,评估结果相差甚远。所以,外部信息资料与内部信息资料的比对,就能发现评估信息资料的真伪,找出问题的根源。要保障纳税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是做出准确的判断或认定的基础。所以,对纳税进行评估,首先,要有纳税人纵向涉税资料的比较,如跨年度比较,其次要有横向的涉税比较,如跨行业的比较,这样才能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估。因此,在现有的征管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信息,加强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现状

(一)纳税评估促进税收管理工作质量提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

现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只限于企事业,对企事业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得到了较高的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时,也只有对企事业的纳税评估办法。但是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税务部门就没有那么重视,税务部门征管的纳税人不仅限于企事业,还有个体工商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中的比重很小,但是税法的贯彻不能因为是个体工商户就另当别论,因此,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纳税评估要有一个高度的认识,亟需在对企业纳税评估的经验基础之上,尽快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形成共识。

(二)纳税评估工作缺位,评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开展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工作,目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规定。*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纳税评估的通知》(国税发[*]43号)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规定,针对建帐企业使用的财务指标进行详细的设计,但是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复杂、繁锁,操作难度大。对没有建帐核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难以适用,因此许多地方税务部门虽然成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其实就是针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而成立的。正因普遍对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思路不清,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评估工作迟迟没有开展,工作上还处于缺位状态。

(三)核定的“双定税”被误解就是评估税

目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方法主要是通过双定税进行,个体工商户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履行了纳税义务,税务部门核定的定税额度是否正确、合适,没有人再作衡量。“双定税”是片管员个人通过纳税人报告的数据经核定后报税所所长审批确定下来按期征收的税款,可以说“双定税”是经过评估过的税,但是所长在审批过程中多数只是简单地对双定表上的数字进行表面审核,对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审定,至于表里面数据来源的真实与否就不得而知。

(四)没有系统性的合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当前,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采用“双定办法”征收税款,在日常的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的管理资料主要是由管理部门收集,税务人员往往重企业、轻个体,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资料是纳税人口头提供的,这样税务部门从资料中得到的真实信息很少,因此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料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是困难重重,评估结果经不起检验。

(五)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指标设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但被测算的指标在正常幅度内,就难以确定结果的真实性,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等因素,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何况个体工商户还没有企业一样的财务指标,所以各地开展起来花式多样,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纳税评估体系。

三、保本估税法在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中的具体运用

(一)保本估税法的测算

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应该评估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营业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营业收入,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的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销售收入,把销售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收入,用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乘以增值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增值税。以应交增值税乘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得出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可以计算出应交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的测算

用保本估税法测算出保本营业(销售)收入,用营业(销售)收入乘以随征个人所得税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的测算

一般检查个体工商户签订的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销合同,以合同签订额乘以对应印花税率得出应缴印花税额,同时检查有关的证照是否帖花。

5.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测算

主要是检查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时是否已经缴纳了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出租房屋的合同乘以出租房产税税率得出应缴房产税;如果房产是个体工商户个人自用的,以使用房产的价值计算应缴房产税,同时以使用房产的土地面积计算土地使用税。

6.保本估税法的修正

保本估税法采用“三费”和“一率”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经营业户每月发生的三费: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相对稳定,每月发生的费用占其支付月固定费用支出的90%以上,具有普遍性,因此对一般性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个体工商户,除了发生这三项费用以外,发生的一些比较固定的特殊费用也是很大,如连锁加盟店,每月发生的连锁加盟费用占固定费用的25%左右,如果按上述的“三费一率”方法不考虑该费用,评估的结果会产生巨大偏差,因此在使用“三费一率”估税方法时,对某项费用每月固定发生额占月固定费用达20%以上时,应在三项费用基础上加上该费用,变成“四费一率”,这是对“三费一率”估税办法的修正。

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时要注意二个问题:

一是不同行业的毛利率问题。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行业毛利率,毛利率是地方政府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定期制定颁布,相对固定,使用时要注意适用最新的规定;二是不同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负担率问题。个体工商户适用的随征个人所得税率,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是不一样,是各地方税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定期调整,不是固定不变的。

(二)比较评估结果与核定定额的差异 

通过保本估税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主要比较个体工商户原来已经双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得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看原来核定的“双定税” 是否高了还是低了,通过评估发现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否已经缴纳,已经缴纳和实际缴纳的数额差异在那里,以此做出税收征管建议。

(三)提出评估税收管理建议

纳税评估后必须有工作反馈制度,才能达到纳税评估的目的。在纳税评估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对纳纳税评估结果的利用,应有纳税反馈制度,要求对纳税人纳税评估结束后,将纳税评估结果反馈给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找到相关行业的稽查方向和加强征管的方向。同时纳税评估要有告知制度,将对业户进行纳税评估的所有事项细化,让纳税人知道评估结果,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的理解,最大限度的取得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配合,保证纳税评估后对工作管理质量的提高。对存在重大嫌疑的纳税评估对象,在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前,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要有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评定后续管理后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将纳税评估的结果与每年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相联系,完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办法和后续管理办法,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来加强对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把握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四)保本估税法测算说明

保本估税法,之所以说“保本”,实际上是没有能够按照税法规定得出准确的数据的情况下,采用一种折扣的办法来推算一个接近实际的数,是保本估算法应用的前提,这是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决定的。使用保本估税法对象只能是没有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对建帐的个体工商户适用查帐征收办法,评估方法适用与对企业纳税评估方法相同。对个体工商户采用保本估税法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参照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使用保本估税法要建立一种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出环节间资料传递的步骤、时间限制、责任单位,纳入征管流程,并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促进落实。一是要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及时将纳税申报资料、发票稽核、财务资料等有关资料传递到评估岗位。在现有的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信息;依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强与工商、银行、政府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充分考虑纳税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资料;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实现对纳税人经营行为的全方位监控。

对企业纳税评估,通常用到几个财务通用指标:如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就没有这些指标,只能通过上面所提出的“三费”和“一率”来开展评估,所以得出的数据只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数据。评估的结果,也只能测算已经双定的纳税额是否接近纳税人在经营保本的情况下应该缴纳的税款,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但是较为合理可靠。

四、保本估税法的使用评价

(一)有效加强税收管理的刚性

1.通用性。保本估税法简单实用,合理可靠。评估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对于纳税人、税务机关双方都能接受,普通税务人员容易掌握,纳税人也容易理解,不仅适用于地税独管户,也适用于国地税共管户,不仅适用农村个体工商户也适用城市个体工商户,不管何时何地,不管何人使用,方法科学、合法、简单实用,对于目前我国的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着40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纳税评估方法,对于成千上万的纳税人来说,在没有建帐征管的情况下,显然是一种可靠的办法,通过在基层的实践证明,无疑是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程度时是较容易接受的方法。

2. 公平性公正性。保本估税法是按照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比较固定的“三费”客观存在事实的为依据,在科学划分行业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调查了解每个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掌握行业性客观经营规律,抓住其核心问题的基础上,以事实数据说话,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完全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体生产经营的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成本消耗等关键性信息指标和数据,作为评估的依据和标准,因为信息数据指标都是客观性的特点,因此评估过程和结论对于每个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是公平和公正的。

3.增强服务意识。简单化纳税评估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减少工作干扰,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般涉税违章违法行为或疑点后,能够及时主动约请纳税人沟通相关征纳信息,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辅导,促使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减少征纳税收成本,减少税收争议的一种服务工作方式。保本估税法能使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有针对性地把一般涉税问题前置,且对个体纳税人起到一种有效监督,减少对纳税人的处罚,节约纳税成本,在大大提高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水平。

(二)可以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

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源监控能力的强弱,而税源监控手段是否先进、科学、易行,又直接影响到征管的效率。在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多,工作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加强纳税评估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保本估税法就是面对几千万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的一项税收监督管理手段,以“雷达检测站”的方式定期运动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是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管理可靠的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科学的评估,对监控区域内全体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扫描”,及时发现疑点,向其他管理环节传递排除疑点的意见,使各项管理措施环环相扣,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通过纳税评估,树立一批诚信纳税人,促进诚信纳税;通过对不同信誉级别纳税人的征管制度设置,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从而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使稽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有助于税务稽查明确方向,发挥整体效能。保本估税法是对个体工商户是否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程度的一种评价。因此,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环节,是构建依法、统一、协调的税务稽查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税务稽查的实施效果。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与盲目,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的整体效能。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通过审核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分析税负异常,提醒纳税人规范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据,遏制各种偷税行为,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日常征管工作的漏洞和偏差,避免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它通过税务机关的提前预警告知,引导纳税人自行规范纳税义务,自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提高申报准确率。

(四)增加税收收入

通过实地使用该办法,为地方税收增加了40%的税收收入,个体工商户在核定双定税过程中,容易产生纳税偏离的问题,在评估中,发现核定的营业额普遍低30%,有的偏离很远,税收只收了应缴税款的三成。同时使用该方法,可以使原来容易漏征的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征管到位。目前个体工商户租用的经营场地绝大部分是个人房地产,在小城市县镇特别突出,这部分出租户的纳税大部分被忽略了,流失的税款比经营户还要多,必须加强对这块税收的管理,在经营户向税务机关第一次报送纳税资料时,税务部门必须同时要求经营户报送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不是租赁关系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房产证原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房产是谁在管理使用,税务部门同时建立相应的出租户房屋场地电子台帐,确保对出租房屋场地的税收管理。对出租业主定期进行必要的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租金的真实性,防止出租业主弄虚作假,通过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完善对出租户出租租金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有效预防税务干部以税谋私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保本估税法就是对税收征管人员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之一。从国地税机构分设运行以来近十年的情况来看,在税收执法运行中,税务人员利用个体定税时,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导致国家税款严重流失,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不征、少征税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其主要表现:收人情税、关系税,超越权限减免税收,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款少征、漏征、误退、多退,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违反执法程序,超越职权,滥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严重侵犯纳税人权利,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或政治影响。

从发生的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来看,无不与权力滥用紧密相连。保本估税法时时提醒税务人轴在核定“双定税”时要过好三道关。第一是过好人情关。做人应该助人为乐,当官、做税官应该情为民所系。但是要把握好分寸,慎交朋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分清哪些是真情,哪些是糖衣炮弹式的人情,保证不为情所误。第二是过好权力关。历史的教训反复告诉我们,权力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风险;有一份权力,就有一份义务、一份责任;用权要做到为国税事业肩负的重任而自重,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自省,为保持操守、拒腐防变而自警,为奋发有为、先忧后乐而自励,时刻把握住自己,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第三是过好金钱关。应该做到知足常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坚决不能以权换钱,以身试法,时刻保持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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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XX年全区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坚持巩固、提高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加速我区地税事业全面发展。

XX年全区地税系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一)切实提高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充分运用税收分析预测结果为工作服务。加强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局要层层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将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加强档案数据的分析运用,把握税收工作规律,弄清税源与可实现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抓好月、季、年税收收入预测,建立完善经济税收相关分析体系,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把握经济税收相关因素的变动规律,准确预测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培养税收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分析工作责任制,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全区宏观平衡力度。区局根据各市税源情况,按照依法治税原则,加强综合平衡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更有力地保证全区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局要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各级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尽可能地切合税源实际。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局直至一线征收机关都要层层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健全税收会统制度,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完善税款征收缴库办法,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税款征收环节的票款管理,落实票款分离措施,保证税收票款安全。

(四)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刚性。总体要求是努力使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组织收入均衡入库,尤其是争取首季组织收入开门红,努力完成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五)强化稽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收专项检查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一至两个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级局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确定本地范围内的检查项目。着重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争取取得实效。在抓好行业治理的同时,区局、各市局要选择税收征管基础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城区)以及XX年收入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市、县和城区,统一调配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通过稽查,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区、市、县三级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结合新一轮税制改革,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法定权限,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地方税收法规的立法意见,提高地税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七)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大税法公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税法,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搞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向社会公告涉税违法企业,公开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震慑不法分子,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观念。认真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动员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八)加快完善岗责体系的步伐。总结试点经验,对岗责体系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同时继续扩大试点工作,力争在科研、制度和试点三方面有新的突破,特别要制定统一规范、覆盖全面的业务工作规程,为实施岗责体系提供前提条件。

(九)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制定完善单项税种征管办法,强化税种专业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机构微调统一岗位设置,科学确定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处理好各岗位之间的衔接,做到岗位职责分明,执法流程顺畅。严格考核评议,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各系统产生的数据信息,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评审,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行为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对于发现的过错行为,要区分执法过错与一般性工作失误,对执法过错行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十一)建立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建立分税种户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国税、工商的户籍信息比对,对因户籍增减而影响的税源,要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基层征收单位要按季做好各税种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统计工作,集中上报县级局,然后报市局,再由市局上报区局。按季对各税种的税源状况进行分析,对分析中有疑点和问题的纳税户,及时移送税源管理部门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的不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建立新增税源大户和现有纳税大户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分局、税所向县级局报告年新增税额1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县级局向市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市局向区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每季度分局、税所将上年度纳税额前50名的纳税户的情况向县级局报告,县(市)局将纳税额前50名、市局的城区局(分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市局报告,市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区局报告。全区逐步统一和增加重点税源监控的指标内容,逐步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户入库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十三)建立重点行业税源定期分析监控制度。各级局要选取构成本地区重点税源的行业,定期对该行业税源的变化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分析,着重研究完善重点行业税源的监控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十四)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推广的微观税收智能分析系统软件的试点工作。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开展推广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提供经验。

(xx)切实加强对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坚决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减免税后续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减免税纳税人的监控,防止企业骗取和滥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减免税档案,加强对减免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做好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做好对优惠期满纳税人的恢复征税工作。

(十六)积极稳妥地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重点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面准确掌握税源分布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际情况,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操作规范,细化管理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的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促进税收管理员提高工作质量。

(十七)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抓好旨在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的纳税申报评估工作,评估纳税人申报的质量,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在各级局建立纳税评估所依据的统一信息数据库,要注意拓宽评估信息的来源和采集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确保纳税评估的信息需求。利用计算机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自动分析比对,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

(十八)大力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继续加强发票和综合户籍管理。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在服务业、娱乐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中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控税源。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发票保障经济活动秩序、促进税源监控的作用。综合户籍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与分税种、分行业纳税人户籍管理形成互补、互动关系,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在税源监控中的重要作用。

(十九)加强对税源监控工作的考核。对税源监控工作实施考核是确保税源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要制定科学可行的税源监控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然后狠抓落实工作,加强督查,力求实效。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十)研究制订与国家金税工程(三期)相衔接的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十一)继续推进信息化达标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培训系统、12366税务服务系统、集群通信系统等信息化六个子系统的建设。

(二十二)不断拓展新版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在税收管理上的应用领域,提高全区税收管理的科技含量。选择一至两个市开展地税业务数据集中试点,加速推进数据信息在更大地域范围内的集中共享。加大系统配套软件的整合和开发力度,力争在财税库联网、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十三)加大地税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地税网站在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四)建立数据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议统一数据库,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安全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

(二xx)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操作、应用信息系统的技能。

(二十六)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学原则对现有设备进行重新调整整合,充分发挥设备功效。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七)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为提高依法治税能力而学习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以与时俱进的先进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同时,要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地把科学理论运用到税收各项工作实践中去,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增强驾驭工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各级局要在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营造氛围,浓厚学风,努力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

(二十八)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税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适时充实力量,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年轻干部和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的轮岗交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

(二十九)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依法治税的素质。围绕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制定落实全区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创新教育培训的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现有的视频会议培训系统的作用。坚持自学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主要立足于个人岗位自学。培训的重点是依法治税岗位业务知识技能。要扩大培训规模,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积极探索提高培训质量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保证培训的效果,不搞应付式的、效果差的教育培训。规范学历教育,鼓励干部参加计算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认证考试,大力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发掘和培养各类业务尖子和业务能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各类优秀人才的奖励制度,营造鼓励学习、鼓励成才的氛围。全系统要特别注意抓好对新招公务员、一线工作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

(三十)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清理规范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体现地税工作特色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地税系统公务员的管理、考核、晋升、招录等工作。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队伍结构,解决某些岗位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办法和内部激励竞争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通过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规范依法治税能力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手段、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以人为本,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凝聚人,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事教育部门、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团结教育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凝聚人心,培养干部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意识。要通过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十二)加强税收科研,浓厚调研风气。继续把加强税收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建设学习型地税队伍的重要抓手,继续量化指标,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调研风气。围绕依法治税这个中心开展调研。要求每个干部都要围绕这个主题,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抓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对于一些成熟的想法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在工作中采纳运用,充分发挥科研对实际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十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认真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形式,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实施制度创新,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对全系统人、财、物管理和税收执法等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工作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政务协作,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勤廉、务实、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三十四)以机构微调为契机,积极推进职能优化、力量重组工作。各地要按区局批复的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好机构微调的实施工作。对区、市、县局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配置进行研究,尽可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衔接顺畅、人事相符,使力量分布与税源分布、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xx)加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清理、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推进各级地税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确保政令畅通。今后,制度的制定主要由区局、市局承担,县级局以下应以落实为主。上级局一定要尽最大努力让基层减少无效、重复劳动。

(三十六)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切实按预算科目安排好资金使用。继续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方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严肃财经纪律,对新出现的基建缺口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做好处理。加快闲置资产的处理力度,在处理的过程中,禁止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做好经费内审,加强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注意开源节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十七)推广应用电子档案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展档案原文数字化工作。加强业务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征管、稽查、计统、财务、人事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全区地系统业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

(三十八)规范后勤管理。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全系统的接待工作,做到既热情得体,细心周到,又规范适度,量力而行。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禁止公车个人垄断私用,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七、努力构建和谐地税

(三十九)贯彻落实“三个一”上下沟通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促进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理解、信任。要真心实意地关心干部职工,真诚地、积极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要讲究诚信,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同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内部环境换取外部环境的良好,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和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四十)加强政务协作。继续加强政务协作,形成合力。要完善向党委、政府定期汇报制度。重点加强几个方面的协作:一是与财政、国税等组织收入部门的协作;二是与发改委、经委、工商局、统计局、技术监督局等掌握税源信息部门的协作;三是与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的协作;四是与协助维护税收秩序、延伸地税部门执法权力的部门如公、检、法部门的协作;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地税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四十一)优化税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实现“五统一、二提高”目标,即统一服务窗口、统一窗口职责、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广“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和“一户式”管理,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在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提升地方税务服务的总体水平(要充分发挥首府地税服务中心的示范作用)。

(四十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构建健康、向上、和谐的税务文化。坚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务职业道德的核心,以“转变观念、规范管理、提高素质、优化服务、加强协作、科技兴税”二十四字方针为基本内涵,努力构建具有我区地税特色的税务文化基本内涵。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税务系统先进典型的事迹,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活动,展现地税干部职工健康、文明、进取的精神风貌。继续大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促进地税部门内、外部和谐。

税务局季度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后三个月收入,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

今年以来全市国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9月份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9.5 亿元,比上年增长15.65%。但是组织收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切实按照经济税源和税法规定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决不允许预收税款或进项税额推迟抵扣,该兑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不得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作为调节收入的“蓄水池”。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四季度要逐月加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情况分析,把脉当前经济形势,客观分析征收质量,切实搞好税源调查,找准影响全年国税收入的突出因素,科学估算税收能力, 准确预测全年税源,算好全年收入大帐。要认真抓好经济税源分析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收入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局税源分析监控管理软件,加大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分析工作,找准税收异常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确保国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3、抓好欠税核算。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欠税核查工作,认真负责,反复核对,分类分析,如实上报,确保质量。核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配合,做好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欠税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要以欠税核查为契机,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实行欠税公告,坚持依法控管,以票控欠,以欠抵退,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新欠,逐步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健全欠税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密监控欠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使欠税监控工作严密、规范、有数、有效。

二、咬紧全年目标,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抓好责任区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责任区管理软件的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任务单处理的质量,运用人机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责任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四季度要全面开展责任区星级评定工作,在各单位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市局评定“十佳责任区”。

2、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十月份国地税将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的议题之一将联合布署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明确a、b、c、d四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具体要求,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协作,确保评定的质量,11月底以前完成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税务局纠风工作计划


以下是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局纠风工作计划文章,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继续纠正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20xx年纠风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
20xx年着重解决七个方面的问题:(1)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继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2)在公正执法方面,继续治理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的问题;(3)在政务公开方面,继续治理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税依据等问题;(4)在办事效率方面,继续治理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等问题;(5)在服务态度方面,继续治理作风粗暴、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6)在廉洁自律方面,继续治理刁难纳税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7)在诚信服务方面,继续治理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问题的治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使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纳税服务
2012年纠风工作要把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题。因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和把握政风行风建设与纳税服务工作的结合点,认真研究分析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以优质服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纳税服务工作。
1、以税收服务观为根本,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全面落实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标准》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着力解决办税大厅、窗口人员的文明服务问题;工作效率问题。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纳税服务工作,加强效能建设
按照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要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主要内容;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切实解决办税服务厅存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的突出问题。在内部建设上,从基础工作入手,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拓展服务形式,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3、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机制。
进一步推进“一窗式”管理, 深化和完善“一站式”服务,积极拓展服务的空间、延伸服务时间、创新税收服务手段。一是坚持首问负责制;二是坚持一次性告知制;三是严格办税时限;四是纳税人特殊需求,要坚持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真正使服务水平和效率有一个新的提升,让纳税人满意。
4、深化办税公开,打造优良纳税环境。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沈阳市政府纠风办提出的具体要求,定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公告当期新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纳满意税。
三、强化“两权监督”,加大纠风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
1、以办税服务大厅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做到定期检查纳税服务情况,不定期抽查,检查、抽查情况将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2、以纠正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切实解决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帮助中介组织拉代理户收取好处费等问题。
3、以政风行风热线为载体,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政风行风热线诉求渠道,主动接受上级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听取意见,及时回复热线投诉,有针对性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还要采取明查暗访、发放问卷和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和指导。
4、以“征管查”为重点,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在税收执法方面,要加强对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处罚、废业检查审批等“征、管、查”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5、以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和惠民政策为重点,强化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出台的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把税收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推动纠风工作开展。
2012年纠风工作查处的重点是:一是查处少数税务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纳税人反应强烈的“吃、拿、卡、要、报”等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查处向纳税人强行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三是查处被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冷硬顶拖等服务质量案件;四是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诿扯皮,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和惠民税收政策落实的案件。
通过查处这些案件,着力解决严重损害国税系统形象的问题;解决损害国税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问题,解决影响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问题。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1、认真落实责任制。继续实行政风行风工作的“一把手”工程,班子主要领导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 “一岗两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业务必须抓行风,把纠风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目标管理考核之中,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体系。
2、严格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按照违纪必究、失察必究、工作不力必究的原则,建立起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按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确保政风行风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12年将继续把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作为工作重点,严肃追究各类税收执过错行为,促进依法征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遵从度。
六、夯实教育基础,加大纠风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服务宗旨教育,要继续加强文明窗口建设,要把纠风治理工作寓于各项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之中,要加强纠风信息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良好的国税形象。

税务局工作计划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务局工作计划范文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3年,我局在工作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工作上总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目标,按照xxxx市地税局“十二五”规划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绩效管理为手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强化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市局和地方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好税费收入
要正确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把握时机,挖掘潜力,积极寻找新的税源增长点。着手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全面铺开税源调查工作,对实有税源作认真的分析测算,制定适合我县经济特点的税收收入战略。
二、深化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一)全面推行纳税评估工作。按照新的税源管理模式的要求,税务分局要设立纳税评估岗,纳税评估岗在以后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大力度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扩大纳税评估面。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支业务过硬的纳税评估队伍,纳税评估的税收要在总体税收中占有一个重要地位。
(二)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管理。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税收占全局总体税收的80%以上,要配置素质高、业务强的税管员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三、开展绩效管理,促进队伍建设
要把夯实征管基础、提高队伍素质作为重点环节来抓,进一步加强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备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专项活动,活跃气氛,弘扬地税精神。
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树立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职责的理念,提升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转变重执法、轻服务或重管理结果、轻服务过程的观念,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要加强对税务人员履行义务、提供服务情况的监督与考核,促使税务人员把手中的权力转变为为纳税人服务的义务和职责。
(二)创新纳税服务载体。要适应新时期税收征收管理发展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地税动脑筋、做动作。自觉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使税收征管模式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纳税人,更具人性化。要建立一种与纳税人平等对话的长效机制,畅通信息交流的渠道,倾听纳税人的呼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业务咨询,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对于来年工作所指定的一些计划。望来年大家在工作共积极努力,以最饱满的热情为局的进步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税务局年度税收的工作计划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因此,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税收宣传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学性,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税收工作深入开展,总局、自治区、州地税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连续XX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基础上,今年4月继续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州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力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及时与县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宣传月活动事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追求轰动效应,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地税局的安排与部署,我局及时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收宣传项目、经费、人员、内容“四落实,四到位”;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联合国税局主动邀请县委领导作以“依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电视讲话,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

二、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四五”普法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税法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支持,将税收征管法与今年新近出台的其他部门法律列入全县“四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持久性地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联系,联同县国税局在税收宣传月中,在县电视台且末新闻结束后滚动播出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15条税收宣传标语;

四、与国税局联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税法宣传咨询日”,统一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重点放在涉农税收的宣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方面,力求使广大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五、协调巴州移动且末分公司、巴州联通且末营业部、国税局,为且末县各族人民发送税收宣传知识短信,让税收知识宣传覆盖到全县手机用户,扩大宣传范围;

六、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

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

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

九、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

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十一、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市场、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

十二、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

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

税务局个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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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为我市跻身全国两百强奠定坚实基础
以科学发展观正确审视面临的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和新一轮税制改革动态,积极开展调研,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努力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为建设“平安*市”提供财力保证。
(一)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的投入,壮大财源,增强地方财力
增强工业经济对经济、社会事业和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积极构建招商引资平台,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投入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的财政支出政策进行调整,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六六产业。及时兑现市政府鼓励发展各项财政贴补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合各项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
财政支出要以推进跻身全国两百强建设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保证急需、急办的教育、交通、公共卫生项目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资金需求。一是充分发挥国资公司“非转经”资产作用,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加大对交通设施、城市基础建设等项目的投入,重点做好黄衢南高速公路我市段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三是要坚持和谐发展,加强对农村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以及以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快城乡公共卫生卫生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五项社会求助体系成果。
(三)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
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重点抓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业工业化”政策落实、山区农民下山脱贫、经济薄弱村办公用房建设、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农等资金的落实,、以及各类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农民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后续工作落实。
二、努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为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完善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
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深化部门预算为手段,按照“控、保、压”的要求,编制2011年财政预算。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按公共财政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不属于政府办理的职能分离出来,减轻财政压力。继续抓好乡镇财政管理,积极配合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关注乡镇财政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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