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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联合国英文发言稿

小学语文模拟讲课稿。

征服畏惧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情。为了向演讲的观众们表示应该的尊重演讲前要撰写一份优秀的演讲稿,优秀的演讲稿往往都是通俗易懂的,你是否有写演讲稿上的问题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小学语文模拟讲课稿”,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翠鸟》模拟讲课

导入:

这节课我们来学习第七组课文,请大家把书打开翻到97页,自读导读内容。谁能谈谈自己对导读的理解,同学们谈得非常全面、深刻,看来保护环境爱护动物的意识已经在咱们的心中扎了根。这节课老师又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新朋友——(课件出示)认识它吗?谁想用自己头脑中积累的语言来描述一下这个朋友?请你来。刚才老师在倾听你的描述时发现你能住翠鸟的嘴的尖、长这一特点来介绍,抓住事物的特点来介绍,这个方法非常值得大家借鉴。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翠鸟》板书,进一步来了解我们的新朋友。老师板书时请同学们认真观察“翠”字,想一想写这个字时应注意什么?是的,羽做偏旁不带钩,最后一竖刚出头。同学们在写的时候应该注意。

认读生字:

课前咱们已经预习过课文了,不知大家是否和文中的生字都交上了朋友,现在老师把他们都请到了屏幕上,谁能准确响亮的叫出他们的名字。每个字的名字都你都喊得那么响亮,能告诉大家你是怎样记住他们和她们交上朋友的?记声旁,把他们归类。谁还有好的方法告诉大家?你还用了换偏旁的方法。他们的识字方法非常好,这里的前八个字都是左右结构的字,书写时应注意左小右大的结构特点。其实只要我们找到了识字的方法和窍门,就会轻而易举的和他们交上朋友。谁还想来叫叫这些朋友的名字。大家读得非常好。

读文品文:

1、了这些生字我们再来读读课文,给文中的自然段表上序号,再想想你看到了一只什么的翠鸟?

2、谁来交流一下。请你来。你看到了一只颜色鲜艳的翠鸟。板书(颜色鲜艳)你能把相关的语句读给大家听?(课件展示) 老师发现这段有这样一句话“它的颜色非常鲜艳。”你能联系上下文谈谈自己对“鲜艳”的理解吗?请你来说,老是觉得你分析得太透彻了,课文中提到了红、橄榄、翠绿、浅绿、赤褐五种颜色,这五种艳丽的色彩都集中到了翠鸟的身上,该是多么的鲜明、美丽!请同学们再读描写翠鸟羽毛的句子,看看作者的语言有什么特点?对,作者的描写不但有一定的顺序,而且还恰当的运用的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作者对翠鸟的喜爱之情便跃然纸上。来把这种喜爱之情融入到朗读中去,再读。从你们的朗读中老师也感受到了你们对翠鸟的喜爱之情。现在老师把文中的几个表示颜色的词语去掉,你们能填上吗?再看,填下试一试;最后老师只给大家留下几个重点词语,再来试试北宋一下。老师觉得大家表现得太棒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把这么多的内容记下来。接着交流,你还看到了什么样的翠鸟?小巧机灵的翠鸟板书:小巧机灵,对呀,他不但小巧玲珑而且还有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一张又尖又长的嘴。

3、咱们接着交流你还看到了什么样的翠鸟?动作敏捷的翠鸟。(板书)你是从那个自然段中体会到了?哦,2、3自然段。那么现在请同学们再读读2、3自然段,把能够体现翠鸟的动作敏捷的句子用波浪线画出来,把词语圈出来。谁来交流。请你来。崔鸟鸣声清脆,爱贴着水面疾飞,一眨眼,又轻轻的停在苇秆上了。你圈出了哪几个词?说说你的理解。老师觉得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很到位。大家能用一个动作来表示你对“贴”字的理解。老师发现有的同学把自己的两个小手掌轻轻的贴到了一块儿。“帖”字说明了翠鸟飞行是离水面特别近。“疾”和“一眨眼”同样让我们深切的体会到翠鸟的飞行速度之快。当小鱼悄悄地把头露出水面,吹了个小泡泡。这时翠鸟又有何反应?谁来说?(课件)能否用你的朗读来告诉大家你圈出了那个词语。听出来了吗?对同学们听得可真仔细!同桌两人试着读一下,感受翠鸟的动作之迅速。(课件)老师把文中词语替换一下,同学们看看表达的效果有何不同?谁来说说?对,蹬字表达更具体形象,将翠鸟离开苇秆时的动作、神态速度都生动地描绘了出来。像箭一样的飞将翠鸟飞走时的速度和神态进行了形象的表达。

4、咱们再来看一个翠鸟捕鱼动画,看看你有感受?(课件)对翠鸟飞的时候真的像箭一样,你能把这箭一样的速度用朗读表达出来吗?读完了这句话向送给咱们的翠鸟一个什么样的雅号?“捕鱼神手”“钓鱼郎”……同学们的想象可真丰富,你有没有想过它的这个捕鱼本领和他的身体形态外形特点有何联系?对呀,他真不愧为捕鱼神手。

5、这样一只颜色鲜艳,小巧机灵、动作迅速敏捷的翠鸟,不禁勾起了我们对它的无限喜爱之情,我们去捉来一只饲养好吗?不好,为什么?你来说。对从老农的话中我们已经找到了答案.

正是有了它们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如此的丰富多彩。其实,翠鸟在全世界有60多种,我们今天所认识的只是其中的一种。就让这可爱的小生灵在大自然中快乐、自由地生活着吧!我们只能是(出示课文最后一段)师读,引导学生读出对翠鸟的依依不舍之情。

拓展 作业:

同学们,这节课大家凭着自己的力量,读懂了课文,你一定有不少的收获或疑问,请大家结合自己的收获或疑问给自己布置一道家庭作业题。(课件出示)

"课堂小天地,天地大课堂。"其实,课外还有更大的学习语文的空间。希望你们带着这节课的收获或疑问,继续探索,继续研究,老师将永远做你们学习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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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讲课发言稿


领导干部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敬、戒、慎、省、守五个方面,为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确立了行为准则,打造了防护栏和防火墙。领导干部只有牢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道理,保持持己,当从无过中求有过的自律意识,秉持归咎于身、刻己自责的解剖精神,经常过滤思想、检点言行,才能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当前,律己不严主要表现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有的把自己所管辖的地方、系统、部门、单位当作自留地,搞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有的拉帮结派、亲亲疏疏,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有的纪律散漫,上班时间侃大山、搞网聊、逛网店、打游戏、炒股票,我行我素;有的工作不安心、不用心,当走读干部;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无敬畏、行无底线,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慎独、慎微。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之时能够反躬自省、谨言慎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慎独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让慎独的意识像影子一样伴随左右。所谓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上把持不住,就会演变成大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清正廉洁。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不容易,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算一算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明白什么是得不偿失,不要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到时候毁了自己的前程,毁了家庭的幸福,毁了一个地方的发展。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接受监督。可以说,我们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严以律己,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来自纪律与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要早打预防针,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

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四大风险和四种考验,如果不能自律,而是受私心所扰、名利所累,就难免会走歪路,最终身败名裂。实践证明,唯有严以律己,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才不会陷入享乐和奢靡的泥潭。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才能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以上率下、做好榜样。

劳动合同法讲课稿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XX年6月29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已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下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

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合同法。

(一)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来看,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其中,设专章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做了规定。《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确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需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和劳动力要素实现市场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各项改革逐步深入,劳动用工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一些用人主体的用工行为和一些新的用工方式缺乏法律规范。例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用工行为,以及事业单位用工依据不明确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用工形式也是多样化,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灵活用工形式越来越多,这些用工形式尚缺少用工制度上的规范。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大多为一年或者半年,到期即可以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劳动者处于随时会失业的忧虑之中。三是,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用人单位是短期用工,但却约定较长期限的试用期,一些用人单位甚至以试用期取代劳动合同期,利用试用期工资可以较低、劳动合同又便于解除的特点,侵犯劳动者权益。四是,滥设违约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技术岗位设置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合理流动。五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规避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用工秋序,根据《劳动法》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据此,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有以下四方面: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在总结劳动合同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为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一是,扩大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用人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制度,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从而为统一劳动力市场规则、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莫定了法制基础。二是,对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行为。三是,确立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新型用工形式的法律规范。四是,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与劳动合同有密切关系的制度进行了规范。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针对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明确的种种情况,《劳动合同法》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减少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二是,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必备条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对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就有关事项约定不明确的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被确认无效等情况,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办法做了规定。

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里的“合法权益”与《劳动法》第一条规定的“合法权益”有所不同。《劳动法》第一条规定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就业权、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本条中规定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权益,主要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无法定情形出现劳动合同不被解除的权利、取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等。

4.“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广义的劳动关系,既包括作为劳动者代表的工会与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代表组织之间的集体劳动关系,也包括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个别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指挥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合作的、长期的。

当然,劳动合同法在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

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在讲这个问题前,首先要给大家讲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理解这一概念,要弄清楚什么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关系。

劳动者,泛指达到一定法律规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我国法定的劳动年龄是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文艺、体育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经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用人单位,又称雇主,是指具有用人资格(即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许可证),使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以赢利为目的或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一条强制性的规定,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法》第14条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从劳动者方面看:

(1)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缔约过程中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特别是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工作地点、工作报酬等情况;

(2)审阅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合法。

2、从用人单位看:

(1)在缔约过程中了解劳动者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

(2)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物和证件。

另外,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弄清劳动合同的形式及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有具体明确的约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没有一定期限或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约定具体明确的终止日期的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长短如何掌握?如何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对试用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①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②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③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④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这里我还要向大家说明一下: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②试用期已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中,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劳动在试用期间的工资,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物和证件。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返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出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即劳动合同可以由单方(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使合同丧失效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停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如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终止和解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第《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讲解这一方面问题时,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在讲解时建议结合条款的原文,联系实际的案例进行讲解)

经济补偿的计算办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可举一两个例子讲解一下涉及经济补偿金具体怎么算)

4、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怎样履行手续?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一般应履行以下手续:

(1)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当事人。送达主要有三种方式,首先是直接交给对方当事人,由其签收;若有困难,可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须向邮局查询签收回单;邮寄不成,则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可在报刊上刊登公告,自刊登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总之,一定要有送达的凭证。

(2)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办理《离职会签单》,向用人单位指定的人员交接财物和工作,应有书面交接单据。

(3)承担违法、违约责任。违法、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依法或依约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或违约金等。

(4)用人单位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用人单位: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如何赔偿?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上的按约定处理;

(3)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六、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往往是通过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但这两种方式时间长,维权成本高。为了尽快地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还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来解决。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4条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

最后,我讲一下《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并已依法订立,且在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3、《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并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4、《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其46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施行之日起计算。

5、《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施行。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我就只能给大家讲这么多了。讲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大家多指正。

幼儿园教师培训讲课稿


自XX年9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颁布实施至今,已有几年的历史了,《纲要》中许多教育理念都逐渐被大家所熟悉和认可。并且,或多或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拿我们幼儿园来说,变化也是可喜的:无论从管理,从教学,从教师的专业成长,从环境创设等方面来说,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教师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对幼儿、对幼儿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纲要》中的终生教育理念,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幼儿不仅要学习粗浅的知识、技能,还要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做事,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2、给幼儿创设了良好的育人环境。3、基本改变“小学化”模式等……)
燃而,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教师的角色转化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不难看到我们离纲要要求还有很大很大的差距:
最主要的就是对“人”的漠视和忽视。
“填鸭式”、“灌输式”
以教师为中心
注重教学结果
忽视个体差异
轻非智力因素培养
古话说:“温故而知新”。在大家都深入贯彻《纲要》精神的今天,我们很有必要再回头,仔细研读纲要,重新深入领会其中蕴含的种种教育理念,从而促进幼教工作的深入发展。
《纲要》是什么?
《纲要》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纲要》所需要的实践技能

一、实现教育观念,教育行为的转变

1、重新确定自己的角色定位,建立新型的师幼关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在传统幼儿教育中,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一、二、三,快坐好”、“请你跟我这样做”等等,显示出教师是教育方案的设计者,执行者,是知识、技能的传递者,是幼儿行动的指挥者。因此,对教师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倡导“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种定位使教师由传授者变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这就要求幼儿教师更新观念,不断地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从观察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入手,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案例:在一次幼儿园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中,有一节小班的音乐活动《小鸡和老鹰》,教学过程中有一环节是需要师幼互动的,第一步先由老师扮演“老鹰”,请一位幼儿扮演“小鸡”,根据音乐和情节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游戏。第二步请一位幼儿扮演“老鹰”,老师扮演“鸡妈妈”,再请几位幼儿扮演“小鸡”。这时老师说:“谁愿意扮演老鹰的小朋友请举手”。有一位小男孩把小手举得高高的说:“老师,我!我!”,这时老师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把目光转移到其他地方,老师好像在寻找其他的小朋友,没把这个小男孩放在眼里。这时的小男孩心里特别着急,看到老师没选上他就立刻从座位走了出来,小男孩依旧把小手举的高高的并对老师说:“老师,我要当老鹰,我要当老鹰!”。这时老师已经看中了一位身上穿的服装类似老鹰羽毛颜色的幼儿(后来知道这是老师事先安排布置的)。小男孩的愿望没有得以实现,这时老师请小男孩坐回座位去。而选中的这位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并不高,老师请他出来当“老鹰”时,他却慢慢地从座位走出来。老师还强调:“你们看,这位小朋友的衣服像不像老鹰的羽毛”?游戏开始了,老师带领一群“小鸡”出去玩,并提醒“老鹰”要抓“小鸡”,“鸡妈妈”全力保护“小鸡”的安全。游戏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小男孩又从座位跑了出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非常投入地飞舞着双臂扮演着老鹰的角色。从小男孩的脸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有一种满足感,虽然是自己在飞来飞去,但他的 游戏结束时,他很开心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小男孩的表现,使这一环节达到了高潮,他的这一举动,给在座的听课老师带来了特别的乐趣,大家都很开心,但高兴之余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

教师对事先预设的东西关注较多,对教学过程中幼儿生成的东西关注较少;教师过多地追求表面的形式和注重最后的结果。而教师对自己角色的认定是:一个教育者、指挥者和知识传授者,而幼儿是教师计划实施的配合者与服从者。她对幼儿的期待是,老师分配角色时他们应该安静认真地坐在位子上听从老师的安排,不许乱喊乱叫,更不能离开座位,否则就是不守纪律的孩子,老师不喜欢,更不愿意请他上来游戏活动。案例中的小男孩就是这样的受害者,他与老师的规则、既定的要求相“违背”,而得不到表现自我的机会,由此可见,幼儿在这一活动中不是自己行为的主体,而是教师计划实施中的配合者和服从者,这与《纲要》中所强调的“在活动中教师应尊重幼儿的愿望和权利,教师是幼儿活动材料的提供者,活动实施中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是相违背的。教育过程是在两部分地位同等的人之间进行的相互作用,幼儿的思维发展与教师组织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之间是一种双向的关系,双方都在影响和支配着对方。教学的侧重点不在于传递与教授“客观知识”,而在于培养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

幼儿园法制教育讲课稿


各位家长、老师、小朋友们:大家好!

在日常生活中,会有许多危害不时地危胁着我们的人身安全,但只要我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掌握一些安全防范措施,我们就能避免一些危害的发生或能把危害降到最低点。近年来,自然灾害事故和我们校园受到的不法侵害案时有发生,尤其是今年以来幼儿被伤害案多达近十余起,伤亡幼儿达近百人之多,实属惊人,所以我们的教师和家长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给我们的幼儿创造安全的、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下面我就如何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讲以下几点:

一、必须教孩子学会的逃生技巧

1.果断逃生

孩子要建立这样的意识:遇到坏人、地震、大火或其他对幼儿生命造成威胁的侵害,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

2.逃生的技巧-转身就跑!

看到有人举刀冲进幼儿园,不要怕,不要呆在原地不动,一定要转身快跑,越快越好。

3.眼疾动作快

如果遇到突发事情,一定不要着急,要向人多的地方跑,向大人求救,眼疾动作快.

4.学会寻找藏身之处

有人用凶器靠近,马上找隐蔽的地方躲藏起来,尽量不要让他发现自己。跑到教室、厕所、老师办公室,能躲在桌下就躲起来,能关上门就关上,并插好门。可以找厚纸板或其他东西把缝隙遮起来,不要出声,让歹徒注意不到这里有人。

5.拨打110或父母电话

平日牢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电话号码,在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父母或110电话,为自己争取援助。

6.平日的安全防范措施

上下学,一定要等家里人来接,不可乱跑,按时回家。即使在学校或幼儿园也不能一个人单独行动,要跟小朋友和老师在一起.公共场所也一样,不能离开家长的视线,以防止意外发生.

二、如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随着社会对儿童造成的不安稳,我们做家长的除了要教会孩子要善良、诚实、懂礼貌,更要提高宝宝的自我保护能力。孩子对危险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非常差的。千般爱护,莫过自护。作为家长的我们,要提前教给孩子一些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就可以让孩子冷静面对侵害、机智保护自己。

一、占小便宜吃大亏

告诉孩子,不认识的人给的东西不能拿。有时孩子会禁不住美味或者玩具的诱惑,在陌生人的劝说下接受这些东西,告诉孩子接受赠与是会受到侵害的。一定要让孩子养成这样的习惯。

二、熟记电话号码

让孩子熟记家长号码、名字、家庭住址、自己的名字等一些有助于联系家里人的方式。另外尤其要牢记常用的报警及急救电话,如110、120、119等等。

三、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平时应教育孩子不准给陌生人开门,不管他说他是谁都不要开门,你可以隔着门告诉他,你爸爸在睡觉,让他过一会再来。然后,给家长或邻居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一个陌生人在家门外,让他们不要挂断电话,直到陌生人离开为止。

四、上下学家长要陪护

孩子上学和放学时,最好有家长接送,如果家长没空来接送可以让孩子跟他的同学一起回家,或者直接去同学家,家长晚上去同学家接就可以了,最好不要让孩子单独回家,以免发生意外。

五、教孩子学会拒绝

放学了,陌生人或者父母单位的同事接孩子回家。只有父母或固定的几个亲友接送才能跟他回家。如果需要其他人接送,一定要给孩子打电话,亲口交代今天将由谁代替接送。或者打电话给老师,交代老师今天父母不来,由某某来接孩子。

六、报纸、电视中的案例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看报纸、电视,一方面既能增长孩子的知识,也可以让孩子知道社会上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提高孩子的忧患意识。

七、自我保护意识,家用电器的使用,电源插销,热水,煤气都不要动。有时候在家里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情,热水烫伤是非常多见的,所以一定要让孩子远离热水。召气和液化气也很危险。教会孩子使用家用电器,这样孩子们就不会因为好奇心而出危险,就不会乱摸乱动了。

八、遵守交通保安全

在我们学校的前面有一条乡镇公路,路上车辆来来往往。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然是很危险的,小朋友们在来回路上要注意安全,走的时候一定要靠右边走,而且要沿路边或人行道走,并且不能在路上互相追赶、打闹、嬉戏或做其它事情。横穿马路,要注意停、看、走——要停下来,看看左右的来往车辆,等没有车的时候方可通过。,严禁我们的小朋友在公路上踏滑板车。

三、自我保护 儿童安全

为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儿童安全,下面我教小朋友们一首顺口溜,来提高你们的安全系数。

1.生人来,门莫开(独自一人在家, 千万别给生人开门)

2.攀高处,使不得(要让孩子们懂得不要攀爬高处,危险)

3.离电源,远一点(教导孩子们离开关 电源远点,这些都是不能碰的东西)

4.夏天到,别玩水(这个可能适合农村的孩子们,毕竟农村的河流啊多点)

5.过马路,要小心(教导孩子们从小就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

6.遇危险,喊救命(碰到危险,要大声呼喊救命)

7如走失,找警察(万一走失了,可以去找警察,或者打110)

8.生人食物我不吃(教导孩子陌生人给的任何东西都不能碰,不能吃)

9.我的身体你别碰(要从小教导孩子,自己的身体谁都不能碰)

10.滚烫东西不能摸(教育孩子开水 刚做好的饭菜都不能碰,以免烫伤)

以上所说的这些,希望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避免这些常发事故的发生。

小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同大家讨论到这里。最后祝愿各位家长、各位老师全家安康幸福,心想事成,祝小朋友们学习进步,笑口常开。

小学语文评课发言稿


大家好!我是跃升里小学的xxx。我今天做的这节课是一年级《看图写话》的期末复习。看图写话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表达能力和思维习惯的重要凭借之一,为了训练学生的语文综合运用能力,并且和中年级的语文写作相衔接,从低年级就要逐步开展一定的写话训练。因为这是一堂复习课,学生已经掌握了“谁 干什么”的句式,这也是我们期末复习的重点,结合学生的已知,我设计了如下的教学步骤:
以连一连的形式帮助学生复习巩固“谁 干什么”的句式。2 以填一填的形式,让学生根据给出的提示把句子写具体,层层递进,提高难度,让有能力的学生尝试用“什么时间 谁 在什么地方 干什么”的句式把句子说具体。一般学生掌握“谁 干什么”的句式就达到了看图写话的基本要求。同时,我结合大纲的要求让学生初步学会使用句号和逗号。为每一位学生都创造了可发展的空间。3 以写一写的形式,让学生进行看图写话的训练。因为这是一节复习课,所以让学生在说的基础上去写,然后去检查,教给他们看图写话的方法,也培养了学生逐步养成检查的习惯。由于这是复习课,每个环节我都让学生进行总结,在教师的指导下,复习巩固看图写话的方法。最后由学生自己小结的基础上,本着学有所得,学为所用的原则,帮助学生编了一个小儿歌,让学生在写作中正确、巧妙的运用。通过这次的做研究课,我的教学理念有了的转变,课堂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下面我就结合刚才这节课,谈谈我的个人体会。我先谈谈我感觉几处成功的地方:
进入填一填的练习后,我利用提示语的方式让学生把句子补充完整,通过比较第一二句话,让学生知道用上“在什么地方”使句子更加具体了。再通过引导启发,由学生说出,句子的开头还可以加上“什么时间”就更加的具体了。因为学生掌握的时间只是局限在“早上”,“中午”等等,我给出了在“语文课上”,又引导学生自己来说。其中一个学生回答了“数学课上”,我及时通过引导让学生注意到图上小朋友看的是一本语文书,让学生进一步巩固要“仔细观察”的概念,同时让学生明确想象要合理。2最后,在观察、交流的基础上,让学生去试着写出一句话。我就“仔细观察”这个要点给出了一句话:早上,明明和小文在院子里下象棋。让学生自己来发现其中的错误,图上实际是两个小朋友在下围棋。进一步培养了学生观察的能力。3本着“学有所得,学为所用”的原则,我给学生设计了一个看图写话的小儿歌,强化了看图写话的方法,也变于学生的记忆和运用。在这节课上,我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例如,刚才我提到的,在观察看语文书这个环节时,我应该在学生说出“数学课上”以后,当时就让学生再来说一说,然后让其他学生认真听,由他们自己去发现其中的错误,引导学生要“仔细观察”的同时,还要想象合理。2在观看课件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多处都出现了“那么”的口头语。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刻意的去发现,改正,使得自己的语言更加的简洁、精练。3评价学生的时候应该在充分给予肯定的基础上,对其他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我评价仅仅是“你真棒”,“你回答的真好”等,没能说出好在什么地方,就显得评价的语言过于单调,缺乏新意。
我是第一次尝试这样的研究课,实践经验不够丰富,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老师给我提出意见,帮助我进步。最后,在这里我还要感谢给予我大力帮助的简主任和xx老师。谢谢大家!

以上精彩《小学语文模拟讲课稿》内容由我们的范文资讯网演讲稿频道小编整理而成 ,如果以上内容对您还没法解决写作需求,可以继续浏览我们为您准备的“模拟联合国英文发言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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