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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专题演讲

政治竞争: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未来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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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曾说过:“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的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来对待。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忌谈“竞争”尤其是“政治竞争”,似乎一提政治竞争,就是向现政权挑战,向中国*的领导权挑战。应当说,这种倾向是十分危险的,它制约了政治理论界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探索,造成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动力严重不足。在本部分里,笔者将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政治竞争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笔者认为,政治竞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我国政治民主化的方向应当是竞争的政治。
一、政治竞争与中国民主政治的关系
(一)没有政治竞争就不会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政治竞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和题中应有之义。如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一样,没有政治竞争,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由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完全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政府只不过是人民的“公仆”。因此,人民有权自由选择来为他们服务的“公仆”,谁能够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人民便选择谁。在这一点上,谁也不能自称他比其他人都更“优秀”,这事只能由人民来决定。这就要求那些自愿为人民服务者通过竞争取得“合法服务”的权力,根据人民的授权管理整个国家和社会。人民一旦对其服务不满意,有权随时撤换他们并重新选择自己满意的“公仆”。因此,任何执政者都不可以贪恋权位,他们必须尊重并接受人民的选择。阿兰·图雷纳指出:“所谓人民的政府是否民主,惟一的检验方式是通过自由选举,看看自由的公民面临真正的选择时如何反应;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是否确如统治者所说,他们的政权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些政府口头上宣称一切为了人民,但并不尊重被统治人民的政治选择自由;这样的政府称不上民主。”
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不会否认,政治竞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宪政民主思想的一个极重要组成部分。1871年,巴黎公社在发表的《选举公告》中就明确提出过“实行选举或竞选”。1936年3月,斯大林在同美国报业巨头罗易·霍华德的谈话中自信地说:“你认为不会有竞选,可是竞选一定会有,而且我预料会很热烈”。“是的,竞选将是热烈的,它将围绕许多极其尖锐的问题(主要是实际的、对于人民有头等意义的问题)来进行。”“千万选民将用这个标准去衡量候选人,抛开不适当的候选人,把他们从候选人名单中取消,提出秀的人来充当候选人。”1946年,斯大林在莫斯科市斯大林选区选举前的选民大会上的演说中,进一步指出:“在竞选时,*并不是单独活动,它是和非党人士结成联盟进行选举的。”并认为竞选活动是“选民对作为执政党的我国*进行裁判的法庭。选举结果便是选民的判决。……*愿意接受选民的判决。” 当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斯大林并没有切实地坚持政治竞争,而搞领导职务终身制,并指定马林科夫为接班人,从而犯了“对人民的专制主义的错误”(*、*在1956年都指出斯大林犯了“对人民的专制主义的错误”) 。
*已经意识到斯大林违背人民意志指定接班人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并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但由于“受到一些不好制度的影响”, 他并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没有对政治竞争的合理性给予应有的重视,故无法避免重蹈斯大林的覆辙。他先后指定了*、*、*为接班人,使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带上了强烈的封建专制主义色彩。由此可见,离开政治竞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诚如一位学者所言,“如果没有合理的自由竞争,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如果没有合理的自由竞争,中华民族就永远别想摆脱封建专制的严重影响。”
(二)政治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抛开中国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说,现阶段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也迫切要求建立竞争的政治体制。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政治整合和推进式现代化赶超战略的需要,中国建立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同时,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具有强烈的封闭性、保守性和落后性特征,因为它从根本上排斥了竞争的作用。这突出地表现在:(1)国家控制了全部经济资源的配置;(2)国家(实为政府、执政党)控制了全部政治资源的配置;(3)国家的权力渗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社会淹没在国家之中,出现所谓的“全能主义国家”。不可否认,这种集权式的体制在建国初期显然起到了它应有的作用,但它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每一种体制都具有克服危机、维持稳定和促进发展(特别是促进经济发展)这三种功能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种体制把克服危机作为主要功能赋予了自己。正如一本论著所说,它“比较适应于阶级斗争,而不大适应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比较适应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内在经济要求,习惯于用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形式管理国家事务,而不习惯于用民主的形式和方法管理国家事务。”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中国整个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迁。市场经济使社会向多元方向分化,阶级、阶层、集团、中央、地方、政府、公民等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意识形态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大分化。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和维护主体的独立性,各种社会主体纷纷要求参与政治,力图控制政治体系的政治过程,分享政治权力,这样就形成了计划时代所不可能存在的种种政治主体和政治多元。政治多元的客观现实,给传统政治体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果政治体制不能同化或吸收这些新兴的社会势力,那么它就会面临被摧毁的前景。亨廷顿认为,“一个政治体制还应当能够成功地同化现代化所造就的获得了新的社会意识的各种社会势力。当这些新生的社会集团要求参与政治体制之时,政治体制或是以各种与现存制度继续存在相和谐的方式提供参与手段,或是将这些集团排斥在政治体制之外,从而导致公开的或隐蔽的内乱和叛离。” 我国原有政治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就表现在它不能成功地吸收新的社会势力参与到政治体系中来。例如,近年来关于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的争论就反映了这一问题。
由此可见,改革政治体制,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迫切要求。早在1986年,*就鲜明地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场全新的革命,必须以革命的态度和革命的举措来对待,如果采取改良主义的态度,企图只是对原有政治体制作某些修补而消除其弊端,这实际上等于取消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有利于充分吸收经济改革中释放出来的新兴力量参与到政权中来,限度地扩大民主。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建立竞争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政治体制以到取代原有的封闭、落后政治体制。
(三)中国国情决定了现阶段不应实行两党竞争或多党竞争,应当在坚持中国*的领导下,实行适度的政治竞争
中国民主发展的方向是竞争式民主政治,但不应盲目照搬西方两党或多党竞争的民主模式。*指出:“照抄照搬别国的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现阶段中国必须坚持*的领导,不应实行政党之间的竞争。
中国是一个专制主义传统根源蒂固的国家,在中国几千年的奴隶和封建社会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像西方奴隶社会的雅典民主、中世纪城市共和国那样的民主政体。中国的特殊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使得民主制的国家形式始终没有在中国产生出来。有的,只是专制权力的异常强大和社会自主力量的软弱。与这种专制权力相一致,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政治文化带有强烈的抗拒民主倾向。 亨廷顿甚至认为,儒教和受儒教影响的社会一直不适合民主,“古典的中国儒教和受儒教及其在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流派以及受到冲淡的日本都强调团体、团队胜于强调个人,强调胜于强调自由,强调责任胜于强调权利。儒家社会缺少抗衡国家之权利的传统,而且就个人权利存在程度而言,个人的权利是由国家创造的。对和谐与协作的强调胜过对分歧与竞争的强调。对秩序的维持和对等级的尊敬是核心价值。思想团体和政党的冲突被看作是危险和不合法的,更重要的是,儒家把社会融化在国家之中,没有为自治的社会机构提供合法性来自全国层次上抗衡国家的力量。 ”这种专制主义传统影响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育,历史地造成中国民主政治的某种“先天不足”,即某种不成熟、不完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西方式的两党竞争或多党竞争,必然会造成党派纷争、秩序混乱、政局动荡、国家分裂的局面。
中国是一个欠发达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和建设民主政治的双重任务。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而言,发展经济和建设民主并非可以同时并举。因为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矛盾。“经济发展要求的是集权化和稳定性,而民主政治要求的则是分权化和政治变动的制度化。” 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使中国政府作出了优先发展经济的主义发展战略模式。没有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了,也不会得到巩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选择优先发展经济的战略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只有建立了强大的政府,才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舍此无他路可走。战后东亚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亨廷顿认为,对许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来说,“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必须先存在,而后才谈得上限制。” 这个观点是极为深刻的。而*在20世纪80年代反复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央要有”、“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等与亨廷顿的观点无疑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有坚持中国*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动员各种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中国的大发展;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可以有效地整合国内各种利益集团的不同利益要求,保持政治的稳定。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将一事无成。所以,中国现阶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不应实行两党政治或多党政治。
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长期实行党禁、排斥政治竞争。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实行适度的政治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实行政治竞争,而在于如何实行*领导下的政治竞争。美国学者迈克尔·奥格森格认为,“如果能找到一条既能和平过渡到公开、有竞争力的政体,同时又保持中国*的领导地位的安全之路,一些领导人可能会选择这么一条道路”。 这个观点颇有见地,但他又认为,“事实上无此路可走”,未免有些武断。笔者认为,*并不是民主政治的反对派,因此,在*的领导下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竞争机制,是完全可能的。
二、实行政治竞争,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思考
(一)改革党管干部制度,实行党内竞争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领导下的民主,这一点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诚然,党内民主和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在对象、范围和形式上都有所不同,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内民主的状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极大。如果党内民主都搞不好,我们就没有资格谈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更不可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民主。相反,党内民主搞好了,就会对中国民主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而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关键是改革传统的党管干部制度,实行党内竞争、民主选举制度。
1.从“跑官要官的理论”看现行党管干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8年7月2日《杂文报》上刊登了李兆中同志的一篇文章《跑官要官的理论》,兹摘录如下:
日前,几位老兄讲起自己对跑官要官的感慨,颇有一番道理,不免录下来供大家品头论足。
甲:我认为自己确实有一定的才能,一时还没有被领导赏识,没有被大多数人发现,但我觉得本事再大,能力再强,如果不跑,领导不知道,上级不认识,怎么会被提拔使用?我善于钻研,勤于思考问题,自我感觉底气足,拿得起放得下。我这是在推销自己,是实现自己价值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步骤,我认为自己跑官要官,是想大展宏图,要的是施展才华的舞台。
乙:我这个人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上级领导准备提拔任某种职务。我就是不跑不要,也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可现在大家都在跑,自己不跑领导会认为清高、目中无人。另外担心自己不跑,官位会落到跑得紧的人头上的。于是我也加入了跑官要官的行列。我跑官要官,目的是得官的保险系数更大些。
丙:我是非常讨厌那些跑官要官的人,但我亲眼看到,像购物排队一样,本来官位轮也该轮到自己了,可一些远远不如自己,而且和从事的专业不沾边的,却占去了官位。我心理不平衡,眼看着跑官要官者得官,不跑不要者靠边站,于是我也违心地加入跑官要官的行列,很不情愿的,带着满腔怨气和牢骚,硬着头皮拉关系,红着脸面去送礼。我跑官要官,要的是平等竞争的机会。
丁:不怕别人笑话,我这个人属于大家说的平庸之辈,可现在当官不须经过什么考试,不须像著书立说者“板凳要坐十年冷”,也不须担心实业家那样的风险,只要多琢磨些人,只要善跑、挖空心思去跑就能得官。一旦得官,好处很多,一人当官鸡犬升天。实事求是地说,我跑官要官,看准的是特权和享受。
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把这篇杂文全部引证下来,乃是因为它集中地暴露了我国现行党管干部制度存在的严重问题。跑官要官并没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跑的方向,是朝个别掌握权力的领导哪儿跑,还是朝群众、朝人民哪儿跑;现在的问题是,只有向领导推销自己,才有望得官,向群众推销自己等于浪费精力。所以,向领导“跑官要官”就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现象。严格说来,它也是一种政治竞争行为,但却是一种不正当的政治竞争行为。不管“跑官要官”的动机如何,目的怎样,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目的高尚也罢,低劣也罢,都是一种托辞,都只不过是为自己的“跑官要官”寻找一种正当的理由而己,也就是作者所说的“理论”。“跑官要官”严重地违反了我国正式的领导干部产生程序,堵塞了正常升官的渠道,导致买官卖官,唯人唯钱,拉帮结派等连锁不良反应,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而“跑官要官”的存在,又与现行党管干部制度有着必然的联系。长期以来,在党政干部的选拔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委任制,这是一种明显带有封建特征的干部选拔制度。十月革命前后,列宁从当时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出发,认为必须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条件下实行自上而下的干部委任制,以适应极其紧张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俄国进入和平时期,俄共(布)十大决议就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应“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上到下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 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苏联并没有废除委任制,反而使其得到强化。委任制也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广泛采用,并视为“党管干部”的重要体现。《中国*章程》第2章第13条明确规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条规定使委任制合法化。必须指出,这种干部选拔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弊端:第一,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行为,实行的是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在少数人中间选少数人,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容易被忽视、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因之难以体现出来;第二,在这种制度下,人才选拔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拔者的个人素质,主观好恶,在“贤”与“能”的标准上随意性太大,导致要么选错人,即把那些政治上不合格、能力平庸而又擅长于投机钻营之徒选上来;要么是埋没人才,使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力无法发挥。因此,这种传统的“伯乐相马”式的方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第三,由于各级领导干部是由上级委任而不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这就从制度上决定了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对上级负责,导致他们眼睛向上而不向下,容易脱离人民群众。尤为突出的是,它容易为腐败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前所说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如不及时改革,最终导致亡党亡国的危险。
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认识到这种在“党管干部制度”掩盖下的“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用人制度的严重缺陷,他十分坦率地承认,与资本主义相比,干部选拔制度是落后的。“现行的组织制度和为数不少的干部的思想落后,不利于选拔和使用四个现代化所急需的人才。”他强烈呼吁“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 在他的呼吁下,我国加快了党管干部制度的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是改革很不彻底,无法从源头上解决“跑官要官”的问题,难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2.改革党管干部制度的关键是实行公开竞争,民主选举
要解决上述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党管干部的改革,对党政主要干部,要逐级废除委任制,而代之以公开竞争,民主选举的制度;要逐步废除领导干部身份的终身制,打破“官民界限”,实行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的“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的要求。
必须承认,长期以来实行的“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用人制度是不相信党员,不相信人民群众的表现。*是代表人民的,*应当相信人民,充分尊重并保障人民的选择权利。“走群众路线”应当体现在行动上,而不是体现在口号上。因此,必须逐步废除委任制,或者严格限制委任制的适用,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及其所产生的弊端。毫无疑问,实行公开竞争,民主选举制度是取消“少数人”特权的有效途径。不仅如此,它还可以理顺各级领导干部“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政治的惟一合法来源,只要人民群众满意的,即使“上级”不满意,也不可随便调动,罢免或者辞职;相反,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即使“上级”挺“满意”,也必须下课,调走也不行。
当前,有不少领导干部对在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部门实行严格的选举制不理解,心存疑虑。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这样一来,党委就不能根据“需要”很便当地指派党政干部了,工作也就不好开展了。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和托辞。党的各级组织靠什么来树立威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开展工作呢?从根本上说,靠的是正确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靠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靠的是决策时的民主化、科学化,靠的是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和以身作则。如果仅仅靠掌握干部的任用权力来维系工作的开展,那不仅是可悲的,而且是靠不住的。 还有人将党内选举制与党管干部制度对立起来,认为实行党内选举制,就无法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这也是一种偏见。党管干部原则,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党直接管理、任用各级党政干部。否则,不仅不能够加强党的领导,反而会削弱党的领导。
要实行党内竞争、民主选举制度,就必须废除领导干部身份终身制。能官能民,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在西方国家,各级国家机关的主要官员都是经过选举轮换的,或由当选的机构长官,首长任命的,一到任期,如果没有重新当选,或者不能再次竞选,都得走人。要么回到原来的岗位重操旧业,要么另谋职业,绝对不能挪个位置继续做官,更不能不做官了继续由纳税人供养。 譬如基辛格做了两任总统的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务卿之后,政府里没有他的位置了,便自然地回到了原来教书的大学重操旧业。戈尔做了八年副总统后竞选总统失败,只好另谋职业,到哥伦比亚大学教书。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制度,一个人一旦为官,便终身为官,从政府干到党委,再干到人大政协,即使在所有位置上的任期都干满了,也要赖着不走,继续享受“官”的待遇,继续吃皇粮。应当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封建官本位作风,它是造成我国“老人治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早在1956年,*就指出,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所采用的一些民主比我们现在的一些民主办法甚至更进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了。他说,美国开国华盛顿也算劳苦功高吧!但是他做了八年总统之后,退为平民。照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吧。*在1956年主动提出不当国家主席,也有退为平民的考虑。1957年4月,*对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谈话,表示到二届人大一定辞去国家主席,他说:瑞士有七人委员会,总统是轮流当的,我们几年轮一次总可以,逐步采取脱身政策。同年他在莫斯科会见苏联哲学家尤金和米丁时说:“我不想当什么主席了,我倒愿意到大学去教书,当个教授。” 尽管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实现到大学当教授的愿望,*也没有退为平民,但他们的思想却是极为深刻的。*的干部不仅要能上能下,而且要能官能民,绝不能搞一次为官,终身为官。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上杜绝领导干部职务和身份的终身制。解决了这个问题,党内民主就会大大地前进一步。
还需指出的是,政治竞争包含政策的表达。任何政党都不是铁板一块,允许党员持不同的意见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候选人有机会进行政策意向的表达。党内选举的重心应当由“人”逐渐转向“政策”。在向更广泛的民主选举过渡的过程中,可先由*推出政见相同的数名候选人参选,然后逐步过渡到政见有差异的候选人参选。只有这样,党内民主竞争才不致流入形式,人民民主也才能真正得到发展。
(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
1.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的意义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意志的表达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从法理上说,人民代表大会拥有至上的权力和的,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自建立以来,就从未树立起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也极为有限,曾被人们戏谑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当然,人大成为“橡皮图章”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其中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直接影响到人大权力的行使和职能的履行。“如果说把人民代表大会制比作高楼、大海,那么,人民代表就是基石和细流。高楼之所以高,全赖乎基石;大海之所以大,全赖乎细流,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之好坏和胜任与否,全赖乎代表素质。” 就形式要件而言,人大代表相当于国外议会的议员。在许多国家,宪法选举法都规定不分种族、民族、出生、性别、语言、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等,只要达到法定年龄、符合法定条件者,均可竞选议员。但实际上,议员的产生要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只有在竞选中获胜的候选人,才能担任议员。因此,国外议员大多能够胜任立法、理财、监督的职责。而在我国,长期以来,人大代表被视为“荣誉称号”,“二线工作者”。在实践中,不问参政能力如何,凡劳动模范、生产能手、体育明星、演员很容易当选为人大代表。一些即将离、退休的干部也容易被安排进人大常委会之中。人们很普遍地发现,不少来自基层的代表只知道“光荣”,“激动”、“感谢党组织的信任”、“认真领会政府工作报告”,很少意识到作为人大代表应负有的职责。关于人大代表素质状况,兹举几例:
例一,关于人大代表赵趁妮:“她没有文化,而许多她必须出席的社会活动,没有文化,简直如同瞎子。每次大会上的报告,她有许多弄不明白的地方。发给的文件,她那份总是崭新的,无论哪一份,在她眼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没有什么两样。……她属于代表中的另一个层次,一个知名度极高文化却极低,威信高能力低的代表。作为一个层次,绝非她一个人。”
例二,关于人大代表杨锡兰:“当选人大代表,开十八天会,当十八天观众,可以休息一下。”“……大家选你,意味着荣誉,还是责任?”“主要是荣誉。算给我的一种奖赏吧。”
例三,关于投赞成票的心态。一位身体很胖的代表说:“我和他们一样,对人选中许多人不了解,但相信中央和上届人大的提名……我投的应该说是信任票。”另一位代表回答说:“我为什么投赞成票?说句真话,我也不清楚为何投赞成票,反正我觉得不管投什么票,候选人必将当选,这是走走形式,谁都弄得。我这一票根本不起作用”。再一位代表说:“我为什么投赞成票?因为我是*员,要不我也投反对票。”
由此可见,我国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与法律要求还存在相当的距离,之所以如此,不能不说与长期以来把人大当成“二线机构”,忽视它的作用有关。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实行人大代表竞选制度,人大的正是来自于竞选。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转变代表的观念,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作一个合格的代表;只有实行竞选制度,才能密切代表与选代的联系,切实反映选民的愿望,努力为选民服务。总之,只有实行竞选制度,人大的职权才能真正得到落实,从而变“橡皮图章”为“钢硬图章”,发挥在民主政治的应有作用。
2.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竞选制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相关问题:
(1)全面推行专职代表制。专职代表制为国外代议制国家广泛采用。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议会(国会)的职能趋向复杂和专业化,为了保证议员的工作时间以及解决议员在政府机构中担任公职而造成的政治机构内部的矛盾,国外几乎都用宪法和专门的法律规定:议员或代表在当选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甚至企业的职务。目前,我国除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其下属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含有一定的专职的性质外,占代表总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采用兼职的形式。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来自生产、工作第一线,其中多数是在各行各业中取得成绩的突出人物,他们更多感到的是荣誉,而对参政议政缺乏足够的热情。“据北京市某区调查数字表明,多数人大代表的政治参与动机不强,有近一半代表当选前并不想当代表,48%更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有一半代表不想当更高层次的代表。” 同时,由于人大会议时间较短,有的代表还未对法律案或决议案中的概念搞清楚就要投票表决,有的代表由于准备不备,在会议讨论中只能“空对空”,谈不出实际问题。如此种种,造成人大决策质量不高,选举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
因此,必须全面推行专职代表制,使人大代表成为一种固定的职业和谋生的手段,其任期内的惟一身份就是代表选民行使权力。由于人大代表没有了“本职”工作,他们就可全力投入到参政议政的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实现由“先进模范”型向“政治科学”型转变。同时,能否成为代表,将直接关系到自己将来的政治前途和命运,因而人们将会全力投入到选举中去,努力争取选民的支持。这样,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就不会再是“走走形式”,而真正的成为选民行使权力、监督代表的手段。
(2)改革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章第29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任何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符合法定条件、立志成为议员的公民,如果没有选民或代表的推荐,那就不可能成为候选人,成为代表。而实际的推荐结果,“考虑代表之先进性有之,考虑代表之模范者有之,考虑照顾将离退而未离退予以安排者有之,考虑工作方便由行政领导兼职者有之。” 如此,人大焉不成为橡皮图章?因此,必须改革现有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建议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申报登记制,通过选民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均有权根据法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各种形式的合法竞选活动。
(3)明确规定当选代表的资格条件。做人民代表是光荣的,但必须明确,人大代表绝不是一种荣誉称号,也绝不是政治待遇,而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职务。做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其一、代表性。人大代表来自于选民,必须对选民负责。其二、参政议政的能力。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健壮的体魄和社会活动能力。作为人民代表为的是要代表人民,表达意见,阐明志向,以决定国家之大针方针,解决国家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具备参政议政能力,他(她)又怎么能够胜任其职责呢?其三、参政议政的品质。人大代表必须具有坚定的人民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勤恳恳当人民公仆的思想和强烈的责任感及神圣使命感。关于当选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总的来看,目前关于当选人大代表条件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够明确具体。建议修改上述两法,对当选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早在1987年,*就明确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 目前,我国人大选举仅在县一级实行直选,设区的市、省、全国人大代表仍实行间接选举,这种间接选举不利于代表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不利于人民对代表的监督。因此,应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尽快在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推行直选,为在省一级直至全国实行普选创造条件。
(三)改革乡镇长选举制度,建立竞选制度
我国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按此规定,我国乡镇长分别是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实际上,乡镇长的遴选,一般是由上级党委决定,人大投票通过而已。很明显,这种“选举”并不能很好地体现民意,并不能把人民真正满意的人选举出来,不利于建设基层民主。
鉴于此,自1998年以来,在四川、山西、广东、河南等省的个别乡镇,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较为典型的是四川省遂宁县步云乡的改革。1998年12月,步云乡进行了选举乡长改革试验。具体做法是:先由市中区区委发文公布选举章程,再由步云乡30名选民联合推荐候选人,然后召开选举联席会议,在报名的15名候选人中确定2名,与乡提名的1名候选人一起参加预选。预选时先召开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干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党政机关领导人共162人组成的选区联席会议。会上由每一位候选人发表20分钟施政演说,10分钟提问,最后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最多的2人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预选后,组织一系列竞选活动供候选人发表政见。正式选举时,全乡有选举权的6000多名村民均可参加,分设不同投票点,并设秘密划票间。1999年1月4日,获胜者在乡人大会上宣誓就职。 不难看出,步云乡实行的是竞选制度,它蕴含着深刻的制度创新意义,标志着中国大陆基层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已经开始由广泛推行“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民主层面,向进一步改革基层政权领导人产生方式的政治民主层面发展。
中国历史发展表明,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应该走“从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井冈山的星星之火,终于燃烧到城市,并使中国*夺得了政权;1978年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大改革;现在,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也必然会推动整个中国政治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国民主发展的基础应是乡村社会,这是由中国政治社会的特点决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建设之路是多元的,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之路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民主发展之路,后者是从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
同时,改革乡镇长选举制度也是新时期政治合法性实现方式转换的要求。中国*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之所以能够得到中国人民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就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需要指出的是,这“三个代表”的实现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政治合法性基础是不断发展转换的。1949年,中国*建立了新政权,确立了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其合法性是通过革命,通过武装夺权取得的,是一种“革命的合法性”。和平建设时期,中国*的合法性不再通过武力而主要是通过领导绩效来实现,是一种“绩效合法性”;如果没有很好的绩效,中国*的领导必然会被削弱。因此,民主选举乡镇长,实际上是将党的领导合法性真正建立在民意基础之上,通过人民对乡镇长的挑选来实现党的领导合法性的转换。从这个角度看,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对于巩固中国*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并不会一帆风顺,它会遇到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最主要的挑战在于当民主选举的乡镇长为非*员时,如何体现中国*的执政地位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高层人士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将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作为控制基层的手段呢,还是作为中国民主发展的新起点?近年来,乡镇竞选制度之所以能够逐步推行,主要就在于得到政治高层的支持或默许,并得到各试点、地区党组织、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的积极推动。笔者认为,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它预示着中国民主发展的方向(即从基层民主到高层民主,从党内民主到党外民主),谁要是逆潮流而行,谁就是自取灭亡。中国*要真正当好“三个代表”,也必须顺应这一历史潮流。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政治竞争的良好社会政治环境
勿庸置疑,在中国建立竞争性政治制度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走向理性的标志。当然实行政治竞争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前文已反复讨论了这一问题。要使中国竞争性政治不像民初那样夭折,就必须积极营造有利于政治竞争的良好社会政治环境。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政治竞争的顺利推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民主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指出,人们首先必须解决吃喝住行,然后才谈得上从事政治、宗教和艺术生活。如果人们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民主对他们就一无是处。美国政治学家科恩也认为:“社会成员如不享有最低限度水平的物质福利,任何社会也不能指望长久维持自治。”“使公民体力情况恶化并迫使他们主要或完全关心自己或家庭生存问题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产生有生气的民主的。” 纵观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发展史,人类社会在每一历史阶段所能达到的民主程度,归根结蒂取决于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现已基本摆脱了贫穷和落后的状态,开始步入小康阶段。但总的说来,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我国民主政治长期以来得不到很好的发展,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态势。东部经济发展较快,中西部较为缓慢,全国大部分贫困地区在中西部。这无疑极大地制约了民主的发展。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加大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植,是促进西部地区民主发展的必要措施。我国的生产力布局也呈现出二元化特点,一部分现代化的工业和大量的传统农业并存。而农业经济正是专制政治产的土壤,马克思曾说: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因此,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实施科技兴农的方针,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总之,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生产力发展起来了,物质财富提高了,人们才有充分的闲暇参与政治,现代民主政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手段才能得到满足,否则,民主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倡导宽容、和谐的政治文化,为政治竞争的顺利推行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人们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乃至整个政治体系的行为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都要受到一定政治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深深植根于东方华夏5000年文明土壤中,不仅有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而且有着顽强不息的生命力。但是,由于中国古代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政治上长期实行封建专制政治,从而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不可避免存在不适应甚至阻碍着中国向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从价值取向考察,有三个逆方向价值取向:(1)民众臣服性价值取向,一极是权势者的专制价值取向,“朕即国家”,另一极则是民众臣服性价值取向。以色列政治学家艾森斯塔德曾指出:“中国皇帝的合法性要求他照顾其臣民并使之处于他的监视之下,但是政体的意识形态取向很少在全民唤起积极持续的政治参与。” 所以,中国政治文化的一般取向是强调民众“在政治上的臣服性。”(2)人治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社会强调的是以礼治大夫,以刑治庶人,至于君主帝王,则不受任何规范的约束,等级观念根深蒂固。由于缺乏一个社会全体共同遵守的普遍法律规范体系,整个政治文化表现出一种极强的人治特征。(3)党同伐异,以邻为壑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斗争激烈、残酷,一人获罪便株连九族,即使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分歧与冲突,也总是以极为激烈和残酷的形式表现出来。中国古代“朋党”之称,虽也有“君子之朋”和“小人之朋”的区别,但多数情况下都是贬称,含“朋比为奸”之意,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互相指责对方为“朋党”;以邻为壑乃是一般的处理关系的常理。由此而形成的政治文化取向,表现的是“党同伐异”的特征,鲜有互谅与宽容可言,只能是高度倾轧性的。
要顺利推行政治竞争,就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氛围。为此,应汲取历史教训,实现下列诸要求:(1)坚持参与取向,保障多数原则。民主政治过程中的多数优先,决不仅仅是一个算术问题,它只有以充分而有效的大众参与为前提,才会呈现出真正的意义。为了保证多数的真正民主内涵,必须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治过程充分而有效的参与。(2)坚持法治取向,保障程序原则。罗素在《权力论》中写道,民主政治虽然不能保障的,但却可以避免最坏的。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它遵循程序原则。政府、各种社会组织及全体人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为政、依法行事。只有克服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人治取向,坚持法治取向,政治竞争才能做到公正、文明。(3)坚持宽容取向,保障尊重少数的原则。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是民主政治的又一基本原则。在现阶段及以后,都应倡导采取“团结---批评---团结”这样一种宽容、互谅、合作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坚决防止对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坚决制止政见分歧的阶级化倾向,逐步形成宽容性、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
(三)转变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
中国*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领导力量和推动力量。中国*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地形成的。与西方国家政党产生于议会并在议会内部和平夺权不同,中国*不是合法产生并致力于议会活动内的,恰恰相反,它是非法地秘密地产生的。中国*的政治理念是解放全人类并最终解放自己。在革命年代这种政治理念主要是通过领导人民与国民党进行武装斗争体现出来的。所以,现阶段共中国*无论在组织体系还是在执政方式上都带有战争年代的特点:1.就组织体系来看,带有强烈的官僚化的特征。中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节制的官僚体系,整个党(乃至整个国家)都只有一种意识形态存在;同时,中国*还通过严格的纪律来约束党员的行为。2.就党政关系来看,形成了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普朗扎斯曾说:“那种政党与国家行政不分,党政混为一体的政府,不仅与民主,也是与社会主义根本无缘的。” 实践证明,党政不分往往造成党与政权责任不清、功能交叉、腐败低效、缺乏监督等,既不符合现代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功能效率原则,又加重了财政的负担,使民众承担两套重复设置的机构,不利于培育人民对国家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在新时期,中国*的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都需要不断向现代化转型。就政治理念而言,要彻底消除阶级斗争的影响,确立新型的政党理念。这需要给政党一个合理的定位。政党,按一般理解,它是自由结社的产物,与其说它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毋宁说是人民利益的表达者,是连接政府和人民的中介和桥梁。政党的作用就是把民众和政权联接起来。政党向政权输送民意,施加影响,进行监督,在执政后通过权力系统贯彻本党主张。许多学者把政党定义为民众的工具,指的主要就是这方面的含义。应该说,西方政党在这方面的定位较准确,而我们的党还没有完全找准自己的位置,所以在执政方式上出现了党政不分,甚至执政党直接行使、包办行政权力的弊端。*反复强调,党政分开应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此,必须首先“突破以‘阶级斗争’理论为内容的传统‘革命’政党的政治理念和政治运作模式,从强调自己消灭或战胜对方的零和博弈的‘斗争性’,即不顾任何人或势力的反对,试图用暴力或以暴力为后盾去强力实现自己意志的政治取向,向崇尚民主的合作博弈的‘竞争性’发展,即‘形式上和平地谋求自己能拥有别人也渴求的支配权’,建立政治上‘有规则的竞争’制度和法治框架。” 惟有如此,政治竞争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四)保障思想自由,维护基本政治权利
早在1978年,*就强烈地呼吁要解放思想,他指出:“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 思想自由是绝对的自由,它不受剥夺,也不受限制。任何政府都不应在某些领域设置“禁区”,限制人们自由的思想。斯宾诺莎指出:“政治的目的决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牲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身心,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又说:“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接受,或者规定什么信仰以激发人们崇拜上帝,这可算作误用治权与篡夺人们之权。” 思想禁锢是专制统治的基本手段,一切搞专制独裁的统治者总是从控制人们的思想入手,规定只有一种意识形态合法存在,其他都被称为歪理邪说。在人类政治,各国政府限制人们思想自由的做法相当普遍。在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先进思想被定位异端邪说受到迫害,在中国,早在周厉王时期就有监谤之巫,秦始皇时期有巷议之刑,到了汉武帝时期甚至有所谓腹诽之罚,清朝更是大兴文字狱。
与专制社会的思想禁锢不同,思想自由为现代民主国家所肯定。在政治生活中,人们有了持不同政见的自由,在不触及根本统治秩序的前提下,持有不同政见、代表不同社会势力的政党或个人可以进行公开的政治活动,影响或执掌国家权力。《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之权”,“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受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当然仅有思想自由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舆论自由。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被称为首要的人权。它包括(1)批评和反对现行法律的自由。对于法律特别是政治性法律或宪法,必须允许公民表示不同的意见。公民发表演说和文章猛烈抨击某项法律或要求废除某项法律,或者要求修改宪法等,都属于应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2)批评政府的言论的自由。一个国家能否宽容批评政府的言论的存在,这是衡量该国是否有言论自由的基本标志。一个不受批评的政府,也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政府。(3)发表言论宣传和支持各种政治见解、政治观点、政治学说和政治信仰的言论的自由。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如果将某种思想学说加以特殊保护,不允许发表对他们批评的言论,此种国家里就没有言论自由。(4)在现代政党政治国家,还包括批评执政党的言论的自由。任何一个政党,即使它无论有多么先进,它也不可能不犯错误。对于执政党的纲领政策措施以及执政党的执政表现都应当允许公民自由发表批评的言论。
结社自由。现代民主建立在结社的基础上。意大利政治学家马斯泰罗内指出:“民主的社会条件与结社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结社是为了某一共同的目标而自愿实现的一种社会结合的话,那么就应该承认,从本原上讲,民主就是一种结社;结社与民主之间的这种深刻联系使我们可以肯定,在不允许成立以社会目标为宗旨的和平的结社团体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民主的。” 一个国家不能只允许某些政党可以合法存在,而不允许人们享有真正的结社权利
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人们自由的圣经。马克思指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马克思坚决反对对书报进行检查,认为检查制度是政府垄断了的批评,并强烈要求废除书报检查制度,“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一无用处的”。
舆论自由。舆论自由的核心是新闻自由。在西方国家,新闻媒体被称为“无冕”、“第四种权力”,它独立于政府并强有力地监督着政府的行为。而在我国,目前的新闻媒介“无不隶属于各种各样的党政部门,不但很难以公众媒体的姿态对社会生活进行广泛、经常和制度化的舆论监督,而且容易成为主管部门昭显政绩、隐恶忌医的自我宣传、自我保护工具”。 所以,推进新闻媒体的独立化,应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五)推进司法独立
对于政治竞争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是通过暴力解决,还是通过司法途径和平解决,这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和法治发展的程度。例如,在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中,由于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在佛罗里达州所得选票十分接近,根据该州规定,必须进行再次自动计票, 从而引发了美国总统选举史无前例的大选风波。在争议的全过程,支持两党的选民不时举行*,民主党人指控布什“盗窃”了选举,共和党人则频频提醒戈尔“游戏”已经结束,认输的时候到了。僵持了二个月后,联邦法院于2000年12月12日作出了支持布什的裁决,戈尔虽然不满,但接受裁决,承认失败,并号召他的支持者为了国家的利益转而支持新总统。这虽然是一场“闹剧”,但“闹剧”的背后却是一个相当开放、透明、有秩序、按规则进行的过程。“最重要的,所有关于选举的争议最终能在法院获得和平解决,即使是输家(如戈尔)也毫不犹豫地服从法院的决定,并公开与政治对手和解。……美国的选举争议最后通过法律手段而获得解决,丝毫没有出现像菲律宾弹劾总统期间出现的动乱与暴乱事件,确实体现了其法治与民主体制的成熟。大选‘闹剧’竟然在法院获得终结与平息,这一事件本身就足够耐人寻味。” 美国总统大选风波之所以能够得到和平解决,在我看来,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司法独立并且司法拥有足够的,谁不服从它的裁决,谁就会因藐视司法而受到制裁,即是贵为国家元首也不例外。司法机关不受任何势力的操纵,因而能够秉承法律作出令当事人双方都较为信服的裁决。
司法独立是建设现代民主与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治竞争顺利推行的基本保障。司法独立包括以下几层涵义:(1)体制独立。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上下级法院之间相互独立。(2)财政独立。司法机关的财政经费由议会统一拨付,不受制于行政机关;(3)法官独立。法官不得参加任何政党活动,也不随政府的更迭而进退;法官在法院内地位平等,不得互相干涉办案。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在现实中,干预司法的情况履见不鲜,主要表现在:(1)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口号下,干预司法机关依法办案;(2)在“加强人大监督”的口号下,进行所谓的“个案监督”,插手司法活动。(3)司法机关的财政不独立,依靠行政的供给;人事任免权实际上也掌握在行政机关的人事部门手中(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政府的人事部门与党的组织人事部门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司法工作常常受到行政的掣肘。由此可见,改革司法体制,推进司法独立,已成为发展中国民主,保障政治竞争顺利进行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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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获得2909135张选票,戈尔获得2907351张选票,由于选票之差小于所投票总数的0.5%,根据佛罗里达州的规定得自动再次投票。
张千帆:《论美国总统大选中的宪政问题》[J],《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第3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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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竞争性民主政治比较研究


/ 本文所说的“西方”,是一个特定化了的概念,它指的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仅包括西欧各国,而且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日本等国。限于篇幅,本部分主要以英美法德日等国为对象,考察政治竞争的有关问题。
一、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历史条件
政治竞争起源于西方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近代西方经济、政治及文化全面转型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制度的建构都是当时各种社会背景的综合产物,不管这种背景是属于人文的,社会科学的、还是自发的或外化的。” 政治竞争深深地植根于社会多元主义、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亲历代议制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条件不仅是政治竞争产生的条件,也是非西方社会移植政治竞争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经济因素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必须从经济中去发掘政治现象产生的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真理的正义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
值得一提的是,二战后西方国家兴起的政治发展理论或曰发展政治学及其代表人物诸如亨廷顿、阿尔蒙德、派伊、李普塞特等亦充分注意到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他们运用实证方法通过统计资料对欧美国家政治发展研究后揭示出一个历史事实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用达尔的话说,就是“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与一般的竞争政治,尤其是多头政制中的竞争政治的出现率有密切的关联”, 也就是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则产生竞争政治的概率就越大;反之,经济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则这种概率就越小。
从根本上说,近代西方政治竞争的产生正是缘自经济发展的推动,确切地说,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西方国家是内生型的第一批现代化国家,工业革命促进了这些国家迅速地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海外殖民扩张不仅增长了物质财富,而且大大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社会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状态,使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成为现实。市民社会逐渐发育成熟,逐步脱离了国家的控制而取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国家不再无限制地干预经济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不允许干预他们的私人利益,资产者赋予国家权力的多少只限于为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和维持竞争所必须的范围内。” 一个发育成熟的市民社会,正是政治竞争产生的基础性条件。(2)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从而形成了利益多元化格局。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必然存在不同的竞争,这种竞争必然会在政治领域表现出来,集中体现为各个集团争夺国家政权的斗争。所以,政治竞争是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代替封建所有制关系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 (3)市场经济内含自由和平等。市场经济的独立发展完全是以等价交价为原则的,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血缘、门第、权利、民族、国家、宗教之间的差别,而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交换的惟一尽度。在市场经济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无论是画家的劳动还是樵夫的劳动都是平等的。“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也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 经济领域的自由和平等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各个阶层和集团都有竞争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管理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所以,“政治竞争从原则上说来,是经济自由和政治平等权利的逻辑结果,是从人们享有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中引申出来的。”
(二)政治因素
从政治因素看,政治竞争的产生与代议制、政党制、选举制有着密切的联系。
近代资产阶级原本是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受压迫阶级,他们对专制、暴政有着强烈的恐惧。在用暴力摧毁封建政治结构之后,资产阶级不是用更为落后的制度取而代之,相反,资产阶级深知,统治只有借用人民的名义,才能够长久存在下去。因此,资产阶级在建立新的政治结构时,始终坚持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防止专制和暴政,二是发展民主。就前者来说,西方国家建立了权力分立与制约的机制,对防止权力专横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后者而言,鉴于现代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实行古希腊式的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因此,资产阶级建立了代议民主政体。历史地看,代议制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等级君主制,最初,议会只是一个供国王咨询的机构,只有一个等级:贵族。随着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深入,议会的成分不断扩大,扩大到包括一般的平民;其权力也不断下移。正如顾准所说:“议会的演进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不断扩大,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 一方面,议会将直接民主体制下人民的无限权力缩小到不充分的权力,人民不再拥有直接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极少数公共事务除外),而是将其权力委托给其代表行使。另一方面,议会又成为各阶级、各阶层和平斗争的舞台。议会以多样性和不同政见为基础,在议会中,代表同一阶层或利益集团的议员自然结成政治派别,最初,这些派别主要力争成为议会多数,以使他们的政治主张成为多数人的意见;后来,他们逐渐意识到,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还必须把执政者赶下台。于是,这些政治派别最终走出议会发展成为政党。政党是自由结社的产物,它是“在政治空间展开‘共同竞争’的组织(在‘竞争’与‘对抗’中表现存在的根据和生命源泉)”,“他们吸收和动员游荡于政治领域的各种利益及思想,并试图以这种力量为依托去夺取政治过程的持续支配权。” 政党始终以控制国家权力,最大限度地争夺国家权力为目标,离开了国家权力,政党几乎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力。当然,政党并不是以武力夺权,而是在选

举中夺权。所以,政治竞争与选举活动密不可分,“甚至说,选举制造成了竞争性政党制度也许不算过分。围绕着议会或总统的选举,各政党才有竞争的目的、竞争的理由和竞争的内容。”
(三)文化因素
从文化因素看,政治竞争与近代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世俗化,美国政治学者萨托利曾作了一个说明,他说:“当神的王国和恺撒的王国----宗教领袖和政治领域相分离时,世俗化就出现了,因而,政治不再得到宗教的援助,它既失去了它的源于宗教的僵化教条主义,也失去了它的宗教式的强度。” 简言之,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指政治不再为某一特权阶级所垄断而成为全民和全社会的共同事务,政治也不受神权的控制而获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形成的与此相适应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
我们知道,欧洲中世纪是欧洲史上最专制最黑暗的时期。中世纪的政治文化是融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于一体的神权政治,与这种神权政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是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神权政治论,整个社会都拘伏于神学政治的囚笼中。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在这种极其独裁与专制的政治环境下,广大民众不仅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而且被驯服为一种政治动物。在中世纪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神权政治越来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在这种情况下,进步的思想家们在意识形态中开始向神权政治发出挑战,从而启动了近代的政治世俗化进程。先是发端于意大利并进而波及整个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继之而起的思想启蒙运动都形成了对神权政治的强烈的冲击波。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美国的杰斐逊、潘恩等启蒙思想家运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不仅抨击了神权政治,抹掉了笼罩在封建专制制度上面的宗教蒙昧主义,而且论述了国家、政治社会、政府和法的起源与形式,使国家、政治、法律等问题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的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决定性地把政治推入了较高的世俗化时代。在资产阶级所制定的及宪法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言论、结社、集会和选举的权利;在政治结构方面,经由普选产生的议会拥有较高的权威,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种重要官职均需其选举或认可方能产生,而且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互相制约。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政治的平民主义时代的到来,人民不再是专制体制下的被奴役对象,而是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总之,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兴阶级的崛起,代议民主制的建立及政党的成熟,以个人权利、法治为核心的民主文化,是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根本条件。可以说,离开了任何一个条件,政治竞争都不可能产生。
二、西方政治竞争的表现形式
西方政治竞争主要体现为政党之间的竞争以及政党内部的竞争,这与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魏弗尔蒂认为:“民主本身便意味着一种双重的竞争过程:其一是普选中党派之间的竞争,其二是这些党派内部政治家们争取党内领导权的竞争。” 此外,利益集团、智囊团等政治组织作为政党的后援力量,对政党竞争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们之间的竞争是政党竞争的必要补充。
(一) 政党之间的竞争
现代西方国家都存在数个政党,但由于各国的政体、政党的力量对比、具体政治经济形态发展变化等因素,政治竞争在各国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各不相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的特点是:典型的两党竞争。在英美,虽有多个政党存在,但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始终由两个最大的政党(目前在英国是保守党和工党,而美国两个最大的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竞争交替组织政府,轮流执政。其他政党无法与两大党抗衡;同时,两党执政也勿需它们的支持;因而,其他政党基本上无缘进入政府,即使执政党出于某种目的或发于善心起用其他政党人士入阁,也不能称之为联合政府。
英美两党竞争均发源于议会中的党派分野。自政党形成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自然会发生政党间的分化组合,但总的情况是大党分裂为小党后又由众多的小党组合成大党或者一个政党崛起而取代另一个政党,因此政治舞台上见到的始终是两个大的政党。它们时而在台上,时而在台下,玩着翘翘板游戏。一党长期执政的情况时有发生, 多党执政却极为罕见。在英国,曾一度出现第三党冲击两大党的情况,但两大党轮流执政的格局始终没有改变。而在美国,两大党以外的其他党基本上不构成对两党地位的威胁,两党执政可谓稳如泰山。之所以形成如此稳定的两党竞争体制,据西方政治学者分析,主要缘自下列因素:(1)制度的因素。英美两党制均产生于相对多数选举制,这种选举制度有利于两大党而不利于第三党的建立和生存。此外,美国的单一行政长官制也有利于两党的形成和发展。总统职位通过总统选举产生,而不受各政党在国会占有席位多少的影响,总统选举人团的产生是“胜者全得”,要么获胜,要么失败,因而引起政党的两极化。在美国,由于联邦制的特点,各州州长、各州议会的选举均采用相对多数制,这也有利于巩固两党制。(2)历史二元因素。两党制是美国社会结构利益双元性的产物,美国建国初期以来每次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冲突几乎都是二元、两面的。围绕宪法的批准出现的东部商业利益和西部农业利益之争导致了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产生。经济利益之争也导致南北方围绕奴隶制及其种植园经济而产生分裂,由此形成两大阵营。20世纪城乡利益的冲突又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交锋的重要因素,等等。(3)政治文化因素,英美两国选民观点中庸、适度、不走偏激,善于妥协,视政治为妥协的艺术。两国的政治文化接受了妥协的必要性、短期实用主义的明知性以及避免僵硬教条主义的务实性。另一方面,在两国社会的根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方式问题上存在广泛的共识。大多数国民认可洛克和麦迪逊关于个人

自我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拥有私有财产权利的观点,很少有人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政党之争不在于选择公有制或私有制,而在于怎样分配资源和财富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只要英美保持两党制的基本因素不变,即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不变,英美两党竞争,轮流执政的局面还将长期存在下去。这是英美长期以来政局一直比较稳定,经济稳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法国模式
法国模式的特点是:多党两极竞争。所谓多党两极,“即在多党制的前提下,各个政党依其观点、政策的不同而形成两大对立的派系,每一派系都有一个中心党”。 目前,在法国,主要是以四大党为主构成左右两大阵营、右翼以保卫共和联盟、民主联盟为主(保卫共和联盟是中心党);左翼以社会党和共产党为主(社会党是中心党)。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是这四大党。
法国政党两极化形成于第五共和国时期。这种格局的形成,大致经历了十多年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法国工农业结构的变化,导致法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化,为政党两极化提供了社会基础。其次是宪法确定的政治制度对这种政党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作用。新的选举制度促使了政党的分化组合和新的政党联盟的形成。此外,国内外政治局势的影响,政党领袖个人的人格魅力也起了促进作用。尽管两大政党联盟内部各政党力量的分化组合时有变化,但总体格局一直在议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稳定性作用:两大派左、右观点鲜明,彼此对峙,相互制约;四大党则通过组成两大派的政党联盟方式,左右法国政治生活,其他一些小中政党联盟均无力与之抗衡,由此避免了第四共和国多党竞争带来的政局不稳的弊端,有助于第五共和国政局相对稳定。从8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翼“共治”局面。1984年共产党和社会党分裂,导致社会党在1986年议会选举中丧失多数,当时的左翼总统密特朗被迫任命右翼的希拉克为总理,这种共治局面在1993年再次出现。1996年,希拉克总统为了改变右翼政党在国民议会中微弱多数的局面,决定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结果保卫共和联盟惨败,社会党大获全胜,在1995年总统选举中败给希拉克的若斯潘坐上了总理交椅,实现了第五共和国以来的第三次左右翼共治,直到现在。按照戴高乐创立的第五共和国执政传统,由同一政党派别或政党联盟控制总统、议会和政府,建立总统的多数派,是保证总统充分行使权力和维护政府稳定性的有效手段。因此,左右翼政党联盟共治是法国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现象,是法国多党制下各种力量互相斗争和妥协的特殊产物。80年代以来,在法国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比例代表制等因素的作用下,传统的两大派四大党政党格局中出现了以党派林立和相互制约为特征的党派多元化现象。一方面,以绿党为代表的新生政治力量和代表现代法西斯主义的极右政党国民阵线以及中间党派纷纷崛起,极右翼、绿党和中间党派势力得到加强,传统两大派的地位有所削弱,两大派在选举中都开始积极向中间思想和路线靠拢,极力拉拢这些政党的选民。另一方面,新的党派多元化现象并未改变法国议会多党中无一政党占绝对多数的基本特征,在竞选和组阁中,仍然是利害相关的政党组成左、右翼两大政党联盟进行角逐。
3.德国模式
德国模式的特点是,三角均势、两极竞争。这种政党竞争模式是联邦德国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在1947年联邦德国首届议会选举中,总共有基民盟--基社盟(即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德国共产党等11个政党进入议会。其中所获选票的比例是:基民盟--基社盟获31%,社会民主党获29.2%,自由民主党获11.9%,德共获5.7%,其他各党得票均不超过5%。这个情况表明,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几乎势均力敌,谁都不占绝对优势,无法单独组阁执政。在这种情况下,自由民主党支持谁,谁就可以组阁。结果,基民盟--基社盟联合自由民主党,组成了联合政府。1969年第6届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一跃而成为第一大党,但也未获绝对多数,于是,便与第三大党即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并成了主要执政党,而第二大党的基民盟--基社盟只好充当在野反对党的角色。由此开始了基民盟一基社盟同社会民主党之间的第一次轮流执政。在以后历届政府(包括1990年德国统一后组成的新联邦政府)中,尽管仍由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轮流执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选举制度等的具体规定,决定了两大党中谁也不能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位。自由民主党是小党,一般占有不到10%选票,但却在两党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任何一方一般只有得到它的合作,才可能组成联合政府。1948年以来,除1966-1969年,联盟党与社会民主党组成大联合政府 外,自由民主党一直与其中的一个大党联合组成政府,其地位也较为稳定。这种近似等腰三角形的多党联合执政模式,可以说是联邦德国及统一后的德国政局长期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绿党作为一支新秀出现在德国的政治舞台上。在1983年联邦议院选举中,绿党获得了5.7%的选票,28个议席,首次进入联邦议院,成为联邦议院中第四大党,从而打破了联邦议院长期存在的由联盟党、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三党主宰的局面。绿党的崛起使自由民主党的长期执政伙伴地位发生动摇。在1998年的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首次联合绿党组成了所谓的“红绿联合政府”,社会民主党领袖施罗德出任总理,开始了两极对垒的新阶段。
4.日本模式
日本模式的特点是,一党独大,多党竞争。这种模式形成于1955年第二届鸩山内阁时期,在同年举行的众议院选举中,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占有众议院511个席位中的299席,不仅是第一大党,而且拥有了超过半数的优势,可单独执政;社会党占有156席,是第二党,此后的历届众议院选举中情况也大致如此。其中自民党总以稳超半数议席而长期执政,社会党始终占1/3议席而位居第二大党地位,充当反对党角色。这种既不同于欧美式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般一党制的制度,被人们称为“五五体制”。这种

体制持续了长达38年之久,在此期间,日本其他政党如社会党、日共等革新势力和公明党等中间势力始终长期处于在野地位,无一政党可单独与自民党争雄。
自民党之所以能够长期执政,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它得到财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扶植,并与政府官僚密切结合,形成了一个以财界意志为基础,并以自民党为政治代表,通过立法、行政等措施,经由官僚机构付诸实施的政、官、财三位一体的权钱统治体系。二是,自民党执政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外交政策,在保障垄断财团利益的前提下,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国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其统治的相对稳定。三是,在野各党普遍力量弱小、基础薄弱,常常因为意见分歧而彼此勾心斗角,无法实现步调的统一与共同合作,从而有利于自民党一党长期执政。
然而,任何一个政党如果长期垄断政治都必然会积累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日本自民党也是这样。这突出表现在日本“金权政治”腐败沉疴久治不愈,政治丑闻接连不断。日本的“民主政治”,实际上是钱权政治;日本政治的腐败,首先表现为执政党的腐败。自民党一直信奉“金钱就是权力”、“权力就是金钱”的方针,因此,围绕钱、权问题,自民党内贪污、受贿屡见不鲜。 应该说,这与日本的选举制度有直接的关系,日本实行中选区制,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分为200多个中等大小的选区,每区设有几个议席。同一政党可以有数名候选人竞争,相互间不是靠政见取胜,而是凭经济实力较量,政治与金钱结下了不解之缘。日本自民党的腐败严重损害了它的执政形象,削弱了自民党的整体实力。终于在1993年众议院选举中,自民党只获233席,不足半数而下台,由社会党联合其他在野党及新成立的政党组阁执政。至此,日本自民党一党执政成为历史。近十年来,自民党虽然也曾获得了单独执政的机会, 但现今的自民党已不是从前的自民党:日本向多党联合轮流执政方向发展的趋势,似是很难扭转了。
(二)政党内部的竞争
前文分析了西方国家政党竞争的概况,其实,各政党内部也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党外有党、党内有派乃是一种必然现象。政党内部的竞争既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又是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原因
西方政党内部出现派别竞争和派别政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从根本上说,这是现代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必然结果,诚如麦迪逊所说的,造成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 从表面上看,西方国家体制内的政党都是整个统治集团的利益代表,但实际上他们往往只代表某些大垄断集团的利益,很难具体满足各个利益集团的要求。于是,这些集团便千方百计地在政党内部寻找自己的政治代理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要求,但往往是粗线条的,不可能反映得很细。所以,资产阶级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通过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进行粗线条的宏观调整,而且还需要各政党内部的派系活动和派别组织进行细线条的微观调整。”
2.政党内部竞争的表现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主要体现在:
第一,争夺党内最高权力。欲登上总统或首相(总理)宝座,必先成为党内的最高领袖。“在党内出不了头的政治人物,通常是不可能登上国家权力顶峰的。” 在美国,各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是该党的当然领袖,要成为总统候选人,必须经过漫长而艰苦的预选。如1860年,民主党在南卡罗的查尔斯顿举行代表大会,经过57轮投票,也未能产生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尔后又在巴尔的摩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两次投票,才决定提名道格拉斯为候选人。1924年的民主党代表大会,更是进行了103次投票,才决出候选人。在英国、日本等议会制国家,首相或总理是由议会内的多数党领袖担任的,谁成为多数党领袖,谁就可以上台执政。因此,多数党内部的竞争十分激烈。如1976年,英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引退,6位内阁大臣竞选工党领袖,经过三轮投票,詹姆斯·卡拉汉才当选并继任英国首相。日本自民党内部各派系,围绕自民党总裁人选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各派系之间既有正面交手,又有幕后交易,它们甚至采取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的办法打击对手,抬高自己;通过封官许愿、金钱贿赂、挑拨离间,暗挖墙脚的手段削弱对手,壮大自己。
第二,政策的竞争。政治竞争包含政策的竞争,谁能够提出最受选民欢迎的政策,谁就有希望上台执政。在政党内部,政策的竞争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各政党由于对政策的取向而分为不同的派别,如美国两党内部都有自由派和保守派、鸽派和鹰派。在英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保守党内部就开始出现一些派别组织如星期一俱乐部、塞尔斯顿集团等。这些集团往往各执一种政策主张。从一定意义上说,英国的政策就是各政党、各政党内部各派别讨价还价、反复竞争的结果。如阿尔蒙德所说,“英国的政党是许多具有各种政策偏爱的集团的联合。一个政党在采取坚强立场之前党内的各个集团相互竞争以决定全党必须据以合作的政策。”
第三,争夺党内的其他重要职位。这在日本体现得特别明显。在英美,党内的职务并不十分重要,除政党领袖出任首相总统外,其他职务几乎不为人关注。党内的“精英”纷纷在政府谋取高位,谁也不把党内的职务放在眼里。日本则不同,日本自民党内部的高级领导职务十分显赫,不亚于内阁大臣,除自民党总裁兼任内阁总理大臣外,其他人员一般都不兼任党政要职,但他们的政治地位相当高。自民党的干事长、总务会长、政务调查会长被称作党内三巨头。总裁就经常从党内三巨头中特别是干事长中遴选,而没有担任党内高级职务的人很难担任总裁和首相,所以,党内高位对一切有心问鼎首相宝座的人都有吸引力。争夺党内重要职务成为日本政治的一个独特现象。
3.政党内部派系竞争的后果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无论对政党本身,还是对国家的政治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首先,政党内部的竞争是现代民主的重要体现。如前文所述,现代民

主政治是宽容的,富有韧性的政治,它不怕分裂、不怕背叛。1931年,英国麦克唐纳背叛和分裂工党,组成联合政府,在专制政治下,这是无法容忍和难以想象的。“在古代政治和专制政治下,麦克唐纳不要说当上首相,而是被扣上分裂党,分裂国家和罪该万死、遗臭万年的罪名。” 其次,政党内部的竞争在统治集团内部起到了某种必不可少的制约和协调作用,可以避免党的大权落入某个集团之手,可以避免领袖个人独断专行(如指定接班人,实行变相的世袭制)和思想僵化,从而使政党能照顾到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最后,政党内部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党竞争之不足。就日本而言,自民党内部派别的合法性与独立性使每个派别看上去都像一个小党,而自民党更像是这些小党的联盟。所以,尽管日本由于历史原因并没有形成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局面,但政党内部的竞争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调解和相互监督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体现了某种多党政治的特点。当然,政党内部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政党组织涣散,权威缺失、助长政府不稳定等后果,解决的办法不是压制内部竞争,取消内部竞争,那样只能使一个政党褪变为专制主义政党,而是要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扬长避短。正如麦迪所说“既然派别的潜在根源植根于人类的本性”,那么,对“派别危害”的可能存在的疗剂要比疫病本身危害更大,最好的出路是承认它们的存在并努力控制它们带来的后果。
(三)利益集团、智囊团和政治竞争
一般说来,一个政党要在政治竞争中取得执政权,必须拥有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战胜其他政党的实力和基础,这种实力和基础,主要由两方面因素构成:一是政党牢固而广泛的社会支持基础;二是政党积极而有效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就前者而言,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利益集团越来越成为政党的“后援力量”,成为政党生存和发展的靠山。与政党一样,利益集团也是利益多元化的产物。它与政党的区别在于,政党的目标是通过选举获得权力,而利益集团通常“寻求获得具体的、相对较窄的政策优惠,只是有选择性地影响政策,其目标并不是赢得政治大权。” 利益集团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通过支持政党,并向执政党及其政府施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西方政党一般都有自己较为固定的利益集团和势力范围。英国工党和工会就一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如理查德·罗斯所说:“英国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工会,是与政党政治高度结合的。在工党内,工会提供将近90%的党员,党代表大会85%以上的选票以及85%的收入。工会占工党全国执行委员会28个席位中的18个,并包办1/3以上的工党议员。” 与之相对照的是,英国的保守党与工商业集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保守党与工党的政治竞争中,工商业集团始终站在保守党一边,“工商集团与保守党之间没有正式的机构联系;支持主要是采取捐款的形式。”在美国,民主党与“劳联---产联”的关系尽管不及英国工党与工会的关系那样紧密,但民主党仍然在“劳联---产联”中获得了大大高于共和党所获得的选票。
有组织劳工与总统选举
劳联---产联的成员总数 16,000,000
因为只有大约半数的成员参加总统选举,减去 8,000,000
劳联---产联的实际投票数 8,000,000
民主党得票所占劳工选票比例
(8,000,000X70%) 5,600,000
共和党得票所占劳工选票的比例
(8,000,000X30%) 2,400,000
从民主党得票所占比例中减去共和党
所占比例,得到民主党从劳工集团的净得票数 3,200,000
在德国,最有影响力的集团“德国工业联合会同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及保守的政治家们有悠久和密切关系。工商利益给基督教民主党人提供巨额财政支援,相当数量的联邦议院议员同工商业有密切联系。” 法国和意大利的工会则以政治路线划分为社会党工会,共产党工会和基督教工会。
对于日本自民党来说,最重要的利益集团是财界团体。自民党与财界有着传统的联系。在二战前,财阀的解体,使财阀与保守政党的正式关系终结,但它们之间依然有密切的联系。财阀解体后,日本经济界又很快开始新的组合,并在不久之后形成新的财界四团体。 1955年自民党的成立可以说就是财界的一大政治杰作,因此,自民党从开始就以财界四团体为自己执政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
利益集团除向政党提供支持外,各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当然,这种竞争并不是以夺取政权为直接目标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主要在于更有力地影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充分实现本集团的利益。
智囊团在政治竞争中同样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智囊团又称思想库,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半官方的和纯民间的。其主要职责就在于为政治首脑提供政策咨询,制定出最受选民欢迎的政策,使其在政治竞争中占居优势。此外,在美国,还存在一批竞选咨询专家,他们与智囊团的区别在于,不是向候选人提供政策服务,他们也不一定认同候选人的政见,而是为候选人提供最准确的情况,为其塑造最佳的形象,拟定最有效的竞选方式。竞选咨询专家都是来自各方面的专业人才,通晓、、领导学、统计学、美学,通晓电脑、电视新闻制作以及广告设计。他们以此为职业,在竞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西方政治竞争的本质、特色及影响
(一)西方政治竞争体现了“寡头统治”的本质
一定的政治制度归根到底是为一定阶级政治经济利益服务的。西方政治制度亦是如此。西方政治竞争,无论是两党竞争或多党竞争,都是不涉及根本社会制度的变革,实际上仅仅是维持资产阶级寡头统治

的一种策略而已。从表面上看,西方政治轮流执政的制度安排,使任何政党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垄断政权,总是在在朝与在野之间来回摆动。这种轮流执政,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因为人民至少获得了对政府的选择权,有权利选择他们较为满意的人和集团上台执政,并把他们不满意的人和集团赶下台,毫无疑问,轮流执政有助于防止某一集团垄断政治,从而避免出现“寡头统治”的情况。但这是从微观上说的,从宏观视角看,轮流执政只是资产阶级不同集团之间的轮流执政,对于整个统治集团来说,任何集团执政都一样,都是为了维护整个资产阶级寡头统治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寡头政体并不是把政权经常保持在同样一些人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的,而是采用这样的办法,它轮流地使政权从一只手中放下,又立刻被另一只手抓住。”
西方民主政治是一种典型的“金权政治”、“财阀政治”。从法理上说,资本主义制度允许任何人、任何政党(哪怕是工人阶级政党)都有同等的权利竞争行政首脑职位,成为执政者。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参与政治竞争的,除了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对小党进行限制外,主要还在于西方民主政治是以金钱为基础的。“金钱是政治的母乳”,在这个意义上,说西方政治竞争是一种金钱的竞争丝毫不为过。“通往白宫的道路需要黄金来铺筑。”“没有钱什么希望也没有,即使你天生就是做总统的材料。” 金钱既可以使一个人夺取政权,也可以使一届政府垮台。试看美国总统的竞选经费:
1952年艾森豪威尔竞选总统的经费为660万美元。
1972年尼克松竞选总统的经费为6240万美元。
1992年布什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亿美元,克林顿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3亿美元。
2000年布什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8亿美元,戈尔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2亿美元。
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的力量全部取决于金钱,所以他们要取得政治权力就只有使金钱成为人在立法上的行为能力的唯一标准。他们一定得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由其经济地位决定,政治生活只不过是一种“天国的生活”和“彼岸的生活”。所以马克思说,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到现在为止一直是宗教的领域,是人民生活的宗教,是同人民生活现实性的人间存在相对立的人民生活普遍性的上天。”
(二)西方政治竞争的特色
西方政治竞争特色之一,有效地将体制外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纳入到体制内,给他们一个和平夺取政权的机会,大大地缓解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大对立的阶级,其矛盾不可调和。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还比较尖锐,所以他们对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了极端的理解。尽管如此,马克思恩格斯仍然注意到,在必要的情况下,无产阶级可在议会之内以和平方式夺取政权,从而过渡到社会主义。这里,关键在于工人阶级对普选权的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普选权对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意义。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指出:“在英国,普遍权的实行和大陆上标有社会主义这一光荣称号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将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还指出:“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 恩格斯认为,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日趋完善和军事机器超常发展的情况下,无产阶级的斗争条件也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他说,“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选举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在评价德国社会民主党在选举中所取得的一系列胜利的意义时,恩格斯写道:“他们给予了世界各国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他们向这些同志们表明了应该怎样利用普选权。” 1892年,恩格斯在致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可以十拿九稳地肯定,只要工人们合理地使用普选权,就能够迫使当权者破坏法制,即是说,使我们处于革命中的最有利地位。” 实践的发展验证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自二十世纪初以来,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等西方许多国家都出现了共产党组织,它们不仅参与全国竞选,而且有的进入政府参与执政。如法共从1744年起连续参加5届联合政府,8位领导人出任部长副总理,其中1946年大选获票500多万张,为法国第一大党,1997年又有三人进入若斯潘政府。在意大利,共产党(1992年改名为左翼民主党)是最大的反对党。1944年4月到1947年5月,意共先后共参加7届政府。尽管1947年以来意共被排挤出政府一直处于在野地位,但它在选举中一直得票第二,仅次于天民党。不仅如此,意共还掌握了数量可观的地方政权,掌握了一大批群众组织和一批企业,成为意大利政坛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总之,在西方社会,体制外的政党不是遭到“残酷打击”,“无情镇压”,而是被有效地纳入体制内,与资产阶级一起竞争政权,这不能不说是资本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
西方政治竞争特色之二,执政党与反对党并非势不两立,而是遵循合法反对原则,在宪政体制内和平共处。
所谓合法反对,指在不危及现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反对党有合法存在的权利,并有权依靠合法的途径,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反对执政党及其政府,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合法反对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资产阶级在执政初期,由于确定不了允许反对党合法存在的政治风险,曾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拒不承认反对派的合法地位,更谈不上承认合法反对原则。人们对反对派充满了厌恶和敌视情绪,担忧它为制造分裂和混乱,危及国家。1704年,英国政治人物查理·戴维纳特认为,“那些被认为接受了法国贿买的人以后组成政治反对派”,在这里,“反对派”成了“里通外国者

”的同义语。国王乔治二世则把沃尔波政府的政治反对派称为“流氓”,“无赖”和“自高自大者”,对他们的活动加以限制。 在美国,1798年,联邦党人亚当斯政府专门针对共和党人颁布了号称美国历史上针对政治活动的一项最有镇压性的法令---惩治叛乱法》,根据这一法令,许多共和党人身陷囹圄,甚至在连任竞选中指责联邦派政策的国会议员亦未能幸免。总之,在美国建国之初,合法反对原则并没有得到承认。“共和党人在野的时候,从未承认联邦党是一个合法的执政党,而在他们执政的时候,也从未承认联邦党是一个合法的反对党。” 反之,联邦党人亦然。直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经过一、二百年的政治实践之后,资产阶级终于发现,在承认和服从现有基本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允许反对党的合法存在并参与政治事务,并不会造成什么太大的政治风险,相反,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如1822年英国一家权威性刊物《季度评论》所说:
一个能干的反对党存在的必要,……仅次于内阁的存在。尽管这一团体是自封的,难以得到宪法的书面承认。反对党必须对国家履行极为重要的政治职责。它必须扮演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者和拥护者,大臣们行为的检查者,大臣们失职和不端行为的告发者的角色,并作为民族的领导者反对大臣的议案,试图把他们赶出政府。
于是,在英国和美国,合法反对原则率先得以确立,随后,又在法德等西方国家发展开来。
在传统社会,由于不存在合法反对原则,因而反对集团不得不采取宫廷政变、暴动等阴谋手段夺取政权。而统治集团也往往把反对派看作政权的最大威胁,并利用掌握国家政权的优势,采取种种办法压制、打击和消灭其他的集团。执政集团“随时要提防着觊觎他的权力的可能的政敌,经常把大量的时间投入维持权位的权力斗争中去,甚至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也围绕着有利于执政者保持政治权力,以政治控制为体制配置和变迁的主要依据。” 相形之下,现代社会把反对者从阴谋家变成了可接受的持不同政见者,把充满恶意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敌对转化为在朝或在野的,日常的,可容忍的对抗。这无疑更为经济、安全得多。
西方政治竞争的特色之三,执政党间接影响国家政权的运作。西方政党的最大功能似乎就是夺权而不是执政:一旦竞争胜利,上升为执政党后,其作用反而下降,所谓的执政党实际上起不到执政的作用。执政党的意志主要是通过本党领袖的政务活动渗透到行政机关的职能中去。执政党无论权势多大、威望多高,都不直接介入政府的决策程序和政府的实际运作。政党领袖作为政府首脑,他们独揽行政大权,自主决定政府的一切大政方针,各部门的事务,不受政府之外的任何机构的指挥,控制和干预。也就是说,政府的运作和政党的运作是分开的。政党没有被纳入政府运作的程序之中,它是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不介入政府内部事务。总之,这种党政分开的体制不仅有利于执政党的自身建设,而且保证政府发挥独立行使权力的作用,避免了双重领导和政出多门的现象,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官员队伍更加精练和提高工作效率,也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和便于对它进行监督。
(三)西方政治竞争的影响
西方政治竞争不仅对非西方社会而且对整个世界政治发展都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近二百年来,世界政治发展的历史就是西方政治文明不断扩张的历史。如亨廷顿所说,“古代社会各文明间时断时续的有限碰撞,让位于西方文化对其它文明持续的、不可抗拒的单方向的冲击。” 以西方为中心,不断向外衍射,是近现代民主发展的特点。西方政治文明之所以能够对其他文明产生强劲的冲击波,主要缘于它的个人主义精神。它提倡个人理性的张扬,强调个人优于集体,反对集体对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进行压制,这符合人的本性的需要,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尽管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治竞争体制,但总的说来,它们仍然是以西方政治制度为摹本的,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西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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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与政治宽容演讲范文



段明学

1843 年夏天,马克思为自己在世界史方面所作的《克罗茨纳赫笔记》所编的名目索引要点中首次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但没有作具体阐释。一般认为,政治文明与政治进步、政治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主要指政治进步和政治发展所形成的积极成果及政治生活的合理状态。一方面,政治文明包括所有的积极政治成果,这表明政治文明是与野蛮、消极、反动的东西相斗争而发展的,是与愚昧落后截然不同的文明形态,代表着时代的社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合理状态。政治文明意味着政治并不是血腥残杀、勾心斗角、以力服人,而是治者与被治者平等协商、共谋国事的舞台。人们谈论政治、参与政治就像吃饭、穿衣那样既平常又必不可少。
“政治在本质上是人们公共生活的安排方式,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1]。政治的产生是适应人类过群体生活的需要,即满足人类对安全、自由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名篇《政治学》中就指出政治的基业乃“善”,人们之所以要建立国家,就是为了过上优良的政治生活,在政治中得到享受和满足。
尽管在政治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阶段,由于人类认识政治、改造政治的能力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政治发展的进度和政治文明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但是,无论哪一种形态的政治文明,总是体现为以自由、平等、人权等为内核的先进的政治观念、以民主、法治为载体的能够充分保障人权的优良的政治制度、以严格遵守法律道德规范、正当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为标志的政治行为,和以宽容、妥协、竞争—合作为标志的理性的政治关系。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的秩序,才有助于保障和促进每一个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政治宽容是政治文明的突出特点。政治文明与政治不文明的界限不在于政治权力掌握在谁手里,这一点不打紧;关键在于统治者是否宽容被统治者,能否容忍被统治者。专制政治,马克思在 1844年所著《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明确地将其与政治文明相对立。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专制统治者一人掌握着令行天下的权力,而是因为专制统治是最不宽容的政治。专制政治追求单一,不容许任何反对的声音,只允许所有的人唱“赞歌”。在专制统治中,只有一种意识形态合法存在,任何与官方意识形态相冲突的政治主张和观点都会遭致压制和迫害,更不能容忍被统治者公然与统治者叫板(即唱对台戏),对异已者,专制统治者往往采取非常极端的方式,置之死地而后快。专制政治的高压政策,造成万马齐喑的可悲景象。人民连做人的起码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时常生活在惊惧和恐怖中。这样的政治,有什么理由称得上是政治文明呢?资本主义政治也曾经不够文明,但那不是因为它是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是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的专制。随着人民群众的觉醒和不断的斗争,资本主义专制的色彩至少在形式上日益减弱,民主、宽容的成分不断增加,作为统治者的少数人尊重作为被统治者的多数人的权利,给他们以言论、出版、结社等充分的自由。虽然这种自由的实际享有取决于人们财产的多少,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批评、指责政府,可以成立反对党与政府“唱对台戏”,可以在选举投票中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选择。在那里,统治者的权力是有限的,被统治者的权利是有比较充分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合法“反对”政府的权利。这样的政治,如果有人还认为它不文明,不是偏见,至少也是无知。同样,社会主义政治,也不会因为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而变得非常文明。如果不能容忍反对派,如果不能允许批评——实行普遍的新闻检查制度,如果不能自由地追求真理(只有官方垄断真理),如果政府拥有无限的权力而老百姓没有什么自由,如果人民实际上没有选举和选择的权力,……总之,如果执政党和政府可以“合法”地对人民实行“全面专政”——像四人帮曾经鼓吹和实行的那样,那么不管贴的是什么标签,都只能是专制政治,而不可能有什么民主政治,政治文明也自然无从谈起。
政治文明“并不是追求同而无异的政治模式,而是追求和而以进的进步状态。和而不同,和而以进,才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 。在现代政治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双方都互相容忍,力求通过对话的方式而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公众、持不同政见者、反对派可以公开自己的政治观点,并可对执政者的政治纲领,政治措施发表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只要统治者的统治还可以忍受,人们都会宽容而不倾向于采取暴力方式予以推翻。执政者也有权对来自反对派及社会的批评予以辩解和驳斥,但不得采取暴力的方式对其进行镇压。由此,社会冲突始终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冲突的各方都不至于在“无谓的斗争”中同归于尽。可以说,正是政治宽容,标志着人类政治从野蛮走向文明、从非理性走向理性、从纷争走向和谐。

从广义上讲,政治宽容是指政治主体之间的互相容忍和谅解。它存在于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被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这里讨论的政治宽容是狭义上的。它主要指统治者容忍政治上持不同政见者、反对派、少数派的合法存在,并容忍他们对其施政纲领、政策、措施等的批评、攻讦。从这个角度理解,政治宽容指统治者要容忍异己者,而不包括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宽容。因为,在统治者——被统治者的两极中,统治者总是占居优势地位,他控制着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力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被统治者握有生杀予夺之大权。“在人们意思中(除开在希腊时代一些平民政府中而外),统治者必然处于与其所统治的人民的敌对的地位。所谓统治者,包括实行管治的‘一夫’,或者实行管治的一个族或一个世袭阶级,其权威系得至继承或征服;无论如何,他们之握持权威绝不视被管治者高兴与否;人们对其至尊无上的地位从不敢有所争议,或许竟不想有所争议,不论会采取什么方策来预防其压迫性的运用。他们的权力被看作是必要的,但也是高度危险的;被看作是一种武器,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外来的敌人。” 因此,有必要对统治者的权力予以限制,防止权力滥用侵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及对整个社会造成灾难。这种限制来自两个方面,其一,用宪法、法律等明确规定统治者的权力,为权力行使划定明确的边界;其二,统治者要宽容被统治者,特别是政治上持不同政见者、反对派、少数派的合法存在及其活动自由,包括对其施政方针、政策等的批评。而被统治者处于社会的底层,无法与统治者相抗衡,不管接受与否,都必须忍受统治者对他们的统治。否则,就可能招致统治者的镇压和迫害。所以,政治宽容主要是对统治者而言,对被统治者来说,不是万不得已,就得容忍统治者的统治。
政治宽容首先指容忍不同政治观点、意识形态的合法存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人心之不同如其面”。最完善的观念也不一定为所有人所接受。由于人们的政治地位不同,利益取向不同,必然导致政治见解、政治主张的分歧和差异,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对治者来说,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指导思想,对于被治者来说,也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期望。“对于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各阶级都有着自己的一系列基本看法和主观意向,一个社会有多少个阶级就会有多少个主义,甚至于在同一个阶级内部也存在着几种主义。” 对于不同的政治见解、不同的意识形态,专制统治者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他们将本阶级、本集团的政治主张、意识形态定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使之成为“国教”,并通过控制的新闻媒介对社会传播、灌输这种政治观念,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异已的意识形态都被视为歪理邪说予以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占社会上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 思想压制一如斯言。在人类历史上,专制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做法相当普遍。在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先进思想被定位异端邪说受到迫害,在中国,早在周厉王时期就有监谤之巫,秦始皇时期有巷议之刑,到了汉武帝时期甚至有所谓腹诽之罚,清朝更是大兴文字狱。用武力来征服思想,虽有利于专制者独断专行、为所欲为,但有断绝人类进步的危险,同时削弱了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必招致武力的反动。如秦王朝推行思想高压政策,历时15载旋即灭亡即为明证。
事实证明,人的思想是不能压制的,也是压制不了的。当年秦始皇为巩固政权而“焚书坑儒”,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看实际效果,诛其人并不能诛其心,从肉体上消灭一个人,却并不能消灭他的思想。“自古以来任何伟大的教主,孔仲尼(如果孔子是教主)、释迦牟尼、耶稣基督、穆罕默德、总不能把全世界的人都收为自己的信徒。任何有力的政治主张也不能够得到全世界一致的接受。” 在这种情形下,与其用武力征服思想,把信奉“邪说”者杀尽灭绝,勿宁实行思想上的和平竞争,各从其心,各行其是,各逞其说,各求自胜而互不相害,以保证人人都有发表政治见解的自由,人人都有批评政府的自由。政治文明的要义,不在于尊重与自己相一致的别人的政治观点,而在于当别人的政治观点与自己不一致时仍然予以尊重。伏尔泰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这是政治宽容的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办不到,却明唱玄虚的高调,暗用压制的办法,那不是政治文明,而是政治文明的背叛。

政治宽容是政治文明的内在特点,是政治文明之“魂”。1914年,章士钊在其论文《政本》中指出:“为政有本,本在何?曰在有容。何谓有容?曰不好同恶异。” 没有政治宽容,政治免不了纷争和仇视,因而不可能有政治文明。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就是从压制到宽容、从强权到说服、从垄断到竞争、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政治宽容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化解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矛盾,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和平共处的最有效办法,是政治发展理性化的必然结果。它对于抑制统治者的恣意妄为,维护被统治者的参政权利,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政治宽容可以展现统治者文明执政的良好形象,增强合法性基础,提高政治统治的安全系数。
合法性是政治统治的基石。如果一个政权丧失了合法性,那它就只有默默地等待垮台。所谓合法性,指政治权威得到人民的信仰、支持和服从。阿尔蒙德出:“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是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权威就是合法的。” 马上得天下并不能马上治天下。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只有当强力的统治转化为权利的统治,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后,才能够长久维持下去。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孟子曾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尽管专制统治者往往标榜“君权神授”,但聪明的专制统治者也深知真正的合法性基础在“民”而不在“神”。执政者只有宽容、关爱其统治的子民,才能获得他们的好感和信任,并得到他们持久的支持。否则,与人民为敌,人民便会与之为敌,这样的统治最终难以为继。因此,专制统治者除了残暴、专横的一面外,也有“仁厚”的一面。政治宽容一度成为他们粉饰太平、捞取民心的重要策略和手段。新上任的统治者往往要“大赦天下”,显示自己的宽容形象,争取他们的支持。开明的统治者也可能施行“仁政”,采取休养生息政策,法简刑轻,以安抚百姓,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生产发展。
对于执政者来说,保持政治宽容,就是要努力做到自我克制,耐着性子忍受公众的批评和责难,避免恣意妄为和武断专横。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够获得人民的好感和支持。在宽容的政治氛围下,被统治者一般不会倾向于用暴力来推翻统治者。“统治者们虽然要忍受公众的挑剔和对手的责难,却不再会因为追逐权力而被竞争对手投入监狱或送上绞架,也无坐在火山口上之忧。” [10]因此,政治宽容提高了统治者执政的安全系数。统治者的身家性命及财产利益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
第二,政治宽容还可以使执政者听到不同的声音,从而适时修正自己的施政政策,避免政策失误对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现代政治学认为,决策的成功是最大的成功,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一项政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千万百姓的财产利益乃至身家性命。而统治者囿于所处的特殊职位,不可能详细了解到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情况和需求,其制定的政策也不可能使所有的人利益均沾。况且社会总是在发展变化,政策总会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因此,执政者时刻倾听百姓的呼声,了解他们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和看法,耐心地听取持不同政见者的批评意见,对于正确地、顺利地施行政策,有莫大的好处。犹如一个画家,为了对山峦和高地观察得当,必须置身于平原,而为了观察平原,必须高踞山顶。“真正深深认识人民性质的,当居君主,而真正深深认识君主性质的,当属人民” [11]。历史上,由于统治者对不同政见的压制而导致的决策失误,轻者丧己,重则亡国,祸及天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第三,政治宽容可以消除被统治者发表政治见解的恐惧心理,积极放言议政,推动政治发展。
在传统社会,政治仅仅是少数人的事,广大民众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不仅“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实际上“不在其位,禁谋其政”。统治者抱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观念,禁止被统治者知晓、参与、议论政治,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因此,被统治者总是不能、不敢、不愿谈论国事,对政治问题三缄其口。“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 [12]在现代政治中,由于执政者的宽容,被统治者参与政治的安全系数大大提高,他们不用担心参与政治会危及到自己及其家人、盟友的身家性命和财产利益,因而可以根据自己的取舍参与政治,并且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国事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影响政治过程,从而推动政治发展。
第四,政治宽容有利于营造宽松和谐的政治氛围,促进政治思想的更新。
一般地说,任何一种政治思想的产生,都需要宽松和谐的政治氛围。各种政治思想的竞争、发展也只有在宽松的气氛下进行。谁都知道,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最深刻最无情,而在资本主义民主国家里,马克思主义是公开传播的。就马克思本人而言,他大半生居住在资本主义的英国,他的全部著作都在呼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他甚至公开宣扬暴力革命。不仅如此,马克思不只是一般地抨击资本主义制度,而且他的许多文章直接抨击他作为政治流亡者生活在其中的英国社会和当时的英国政府,但马克思从没因此而受到英国政府当局的司法迫害。 [13]不仅如此,资产阶级还大力倡导研究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找准政治治理的症结,找到缓和统治矛盾,维护长治久安的良策。可以说,没有政治宽容,今天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也不会有浩如烟海的公开传播的社会主义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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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军宁:《文明即驯化:用宪政驯服统治者》,中国政治学网。
[11]州长治主编:《西方四大政治名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12] (英)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5页。
[13] 胡岩:《民主的阶级性与全民性刍议》,载《社会主义研究》2001年第6期。

作者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68341980,68334752
政治文明与政治宽容

政治竞争导论(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演讲范文



指导教师:宋玉波 教授
作 者:段明学

中国·重庆
二OO二年四月

科学之光普遍照耀,已使人人得见这一明显的真理:人类并非广大群众生来背上带有鞍座,而少数人穿着带刺的长靴、独蒙上帝的恩准可以合法地来乘骑他们的。
---- [美]托马斯·杰斐逊

政治领域内没有了竞争,人民就会软弱无能,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正是政治组织之间的竞争才向民众提供了作出选择的机会。没有这种机会,人民主权就等于零。
----[美]E·E·谢茨施耐德

内 容 提 要
政治竞争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标志。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将政治竞争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不敢或不屑于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其实,与市场经济没有阶级性一样,政治竞争也没有阶级性。哪个阶级利用它,它就为哪个阶级服务。加强对政治竞争的研究,已成为中国政治转型和政治学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本文试图填补这一空白。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政治竞争基本理论研究。主要探讨了政治竞争的内涵、基本特征,关于政治竞争的学说,政治竞争的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西方政治竞争透视。本部分客观地论述了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历史条件,政治竞争的表现形式,西方政治竞争的本质、特色及影响等内容。第三部分,中国政治竞争的历史考察。对20世纪中国政治竞争从初步建立到消亡的历史及其成败原因作了一个理性的分析。第四部分,政治竞争: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未来。主要探讨了政治竞争与中国民主政治的关系,中国实行政治竞争,走向政治民主化的现实对策及其措施。
全文主要运用了理论与实际、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价值在于通过对政治竞争的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分析,为我国政治发展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Abstract
The political competition is a primary symbol of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s. Hoe a compelling task for political studies by the tpetition, in petition in china, in petition and democratic politics in china and on the compelling situation that china copes Home)在其年度的世界范围内自由调查报告中所使用的标准。对自由的两个维度:政治权利(如竞选的权利,反对的权利和参与的权利),以及公民的自由,都用七分制来测量。1分表示最自由,7分表示最不自由。在这两项自由的平均得分在2.5或以下的被认为是自由国家,得分在3到5.5分之间的被认为是部分自由的国家,得分在5.5分或者更高就是不自由的国家,自1974年以来,经过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洗刷,世界上实行选举民主国家的数量有很大的增加,但是自由民主国家的数目却相对原封不动;只有少数几个政权(大约略多于20%)没有举行过某种程度的多党竞争选举。
综上所述,由熊彼特提出的政治竞争理论经过萨托利、戴蒙德等政治理论家的修正、充实与发展,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它不仅对民主理论界而且对西方及全球民主化潮流,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政治竞争的作用
竞争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驱动力量。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竞争时指出:“这是一个规律,这个规律一次又一次地把资产阶级的生产甩出原先的轨道,并迫使资本加强劳动的生产力,因为它以前就加强过劳动的生产力;这个规律不让资本有片刻的停息,老是在它耳边催促说:前进!前进!” 正因如此,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当然,这是讲竞争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应该承认,竞争对政治发展同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维持政治权威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权威的基础。如同货币是市场体系的硬通货一样,合法性是政治体系在整个社会市场中的硬通货。如果一个政权丧失了合法性,那它就只有默默地等待垮台。所谓合法性,指政治权威得到人民的信仰、支持和服从。阿尔蒙指出:“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是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权威就是合法的。”
合法性主要包括政策的合法性和制度的合法性,二者对于一个政权来说都是同样重要的。任何一个政府,哪怕是独裁政府,如果它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塑造公正的政治法律结构等方面富有成效,它都会获得大多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从而具有良好的合法性。相反,一个政府,即使是最民主的政府,如果它的主要政策持续失败,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处理无能为力的话,它的合法性也会慢慢消失。所以,一个具有良好合法性的政府,不仅在政策方面而且在制度方面都要求具有较高的合法性。
在《第三波》中,亨廷顿进一步将制度的合法性和统治者的合法性区分开来。他指出:“在民主国家,统治者的合法性通常依赖于他们满足一些关键选民对他们政绩的期望。但是这一制度的合法性却建立在程序之上,建立在其选民通过选举其统治者的能力之上。那些在职的统治者不可避免地会作不出政绩,这样,他们就失去了合法性,也就会在选举中被击败。一群新的统治者会接替他们。因此,统治者失去统治的合法性导致了这个体制重新肯定其程序的合法性。不过,在除一党制之外的威权体制下,在统治者的合法性和政权的合法性之间不可能作出明确的区分。政绩平平既瓦解了统治者的合法性,也瓦解了这一制度的合法性。” 的确,民主政府和权威主义政府的基本区别就在于,由于在民主政治中存在政治竞争,所以,一旦执政党的政策失效,丧失了合法性,可以通过人民在选举中的选举反映出来,可以通过政府换马来建立新政权的合法性,从而避免对基本政治制度的冲击,维持政治制度的合法性。相反,在权威主义政府中,由于制度合法性和统治者的合法性无法区分开来,一旦政府决策失败,则不仅政府倒台,而且基本的政治制度也会面临合法性的危机,从而导致整个政府体系的解体或变迁。
(二)防止腐败,确保政治权力良性运行
在任何社会,都验证着同样一个普遍的真理:长时期地掌握权力,本质上必然趋向于腐败。这是由于,在一个集团长期控制政权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封闭的官僚特权集团;他们有着一致的利益,顽固地维护着现状,利用他们的垄断权力和地位,对社会资源进行独占性的分配。权力的自然的更迭,也是在这个封闭的小集团的少数寡头之间进行,既与其他集团无关,更不会涉及社会的普通公众,权力的更迭不会改变权势集团的内部结构,所以,在一个集团长期统治下,政治腐败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前苏联的一党统治及其历史命运,典型地验证了这一社会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20世纪20年代,斯大林通过暴力彻底消灭了其他政治党派,建立了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同时,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这种体制确实实现过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封闭的垄断性的官僚特权集团逐渐形成并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影响。官僚特权的抗阻,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戈尔巴乔夫经济改革的失败;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官僚集团的普遍腐败还是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之一。
如何防止政治腐败,确保政治权力的良性运行,或许是政治学最为根本、最为永恒的话题。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皇权主要受到道德、神意和习惯的制约,很明显,这种制约无法从根本上抑制皇权恣意、任性的行使。近代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创立了分权与制衡学说,主张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彼此分立,互相制约。勿庸置疑,这种分权与制衡制度是人类反对暴政,克服腐化政府的重要制度安排。不过,这种制度安排隐含着一个前提条件:执政者有下台的危险。如果没有这一条件,政治权力由某一人、某一集团长期垄断,那么再有效的制度都不足以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徇私舞弊。政治竞争可以说是从根本上确保政治权力良性运行的有效方式。因为轮流执政的制度安排使执政者不可能长期垄断政治,难以形成一个封闭的官僚特权集团,并且反对党的监督也迫使执政者必须正确合法使用权力,不能为所欲为。
(三)塑造均衡的政治秩序,维持政治稳定
传统政治秩序是一种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对抗性的关系。政治斗争的结果总是一个政治集团摧毁另一个集团,由此造成国家和社会的两极化,一方面,执政者权力异常强大,逐渐脱离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自主性,社会处于萎缩之中而无法制约国家。这样,整个社会形成两个对立的集团(阶层);特权阶层和无权阶层。它们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
政治竞争彻底改变了传统社会这种非均衡的政治秩序,塑造了均衡的政治秩序。这体现在:(1)政治竞争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的均衡。因为,竞争者要上台执政,必须征得选民的同意,选民拥有自由选择政府的权利,这是天赋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对此予以限制或剥夺。选民选择哪个政府,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竞争者必须充分表达选民的意愿,并竭力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如果一个政党不关照或不能很好地关照选民的利益,其他的政党就会这样做,它就会被选民抛弃。所以,在这种制度下,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第一次成为政府的内在要求。国家也不再是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而是真正成为选民用以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和手段。(2)民主政治的制衡机制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内部的制衡,国家政权组织之间的制衡,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制衡,政党之间的制衡等,共同构成一个政治均衡的政体,并通过政治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保证公共决策能够体现和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塑造均衡的利益格局,其中,最关键的是维持政党之间的均衡。因为政党既是社会利益的代表者,也是掌握和运用国家政权的主体,是现代国家的政治领导力量。从公民、利益集团和政府的关系看,他们主要是通过政党这一媒介与国家的政策直接关联,并将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表达到政府。从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多种权力机关的关系看,在美国式的三权分立体制中,权力之间的分离,虽然本身就构成一种制衡关系,但是,如果不同的权力机关由同一个政党控制,那么,毫无疑问,三权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关系就会被破坏。所以,权力制约的实质是控制不同权力机关的是不同的政党(其中,司法中立于政党政治),竞争着的政治力量之间的制约和平衡是民主政治制约的实质。而在英国式政府体制中,立法权和行政权是融合的,是由一个议会多数党控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权力机关的制约,只有依靠反对党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反对来实现。总之,政治竞争使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权力始终无法强大到不受制约的程度,并通过执政党和反对党的易位来维持政局的动态稳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正因如此,西方国家(如英美等国)实现了长达200-300年的政治稳定,在这期间,没有发生政变,内战和重大动乱,从而导致了这些国家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四)促进政治参与,提高民主程度
政治参与与政治竞争一样,也被认为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美国学者达尔就曾指出,民主政治涉及到两个维度:参与与竞争。科恩甚至认为,“民主的广度是由社会成员是否参与来确定的,而民主的深度是由参与者参与时是否充分,是由参与的性质来确定的。” 现代民主是代议民主,与古代直接民主不同。在古代,由于城邦国家领土狭小,贸易不发达,特别是由于奴隶制的制度为自由人提供了闲暇,古代人生活的重要内容是政治生活。那种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被认为是无用的人。在现代,由于商业的发展,奴隶制的被取消,疆域的扩大,现代人的生活比古代人更丰富、更复杂。在古代,政治是自由的人们生活的中心,而在现代,政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就参与政治而言,如果说,古代公民意味着“专职的公民”(full time citizen)的话,那么,现代公民只能是“兼职的公民”(half-time citizen)。这意味着现代公民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私人生活,而参与政治却降低到了次要的地位。考察当代各国,就不难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公民的政治冷漠现象都十分突出,其他不论,单就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投票而言,近年来,大量公民放弃投票已严重威胁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美国学者谢茨施耐德考察美国不投票现象后担忧地说:“即使所有因素考虑在内,在美国,不投票现象是如此广泛,以致通常从具体的心理和受教育因素角度对之所作出的解释都无法令人满意。”“如此广泛的不投票现象给美国民主投上了一层怪影,因为它使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深刻矛盾凸现出来。” 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社会的性质、年龄、结社、社会心理因素等。 而是否存在政治竞争以及竞争的激烈程度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不存在政治竞争的国家公民投票率较低(有些国家可能很高,但一般属于强制性、动员性投票)。而存在政治竞争的国家,公民投票情况视其竞争的激烈程度而定。当政党之间政见分歧明显,冲突十分激烈,那么卷入政治的公民相对较多,如果政党之间政策趋同,对选民没有多大的吸引力,那么公民放弃投票的情况就较为普遍。由此可见,相对于其他方式而言,政治竞争有助于扩大政治参与,竞争越激烈,政治参与越活跃。
(五)推动政策创新,适应社会变迁
表面看来,在政治竞争中,各个政治集团之间互相攻讦,你拥护的就是我反对的,导致政策经常从一个极端滑到另一个极端,不符合现代政府决策的理性化和科学化要求,也不利于维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通过深层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实际情形并非如此。首先,政治竞争推动政治集团表现出尊重客观规律的趋向。各政治集团要能够在竞争中获得胜利,除了让大众相信自己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最好人选外,还必须让大众相信他们的政策是理性的,合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制定的政策不成熟,就可能成为对手的靶子,哪怕是一个数字上的失误,都可能成为对手攻击的目标,从而出现被动局面。因此,各政治集团在制定政策时都十分审慎,极少出现违背客观规律的情况。其次,政治竞争推动政治集团的政策趋向一致性(共识政治),各政治集团除了争取传统的支持者外,还要力争其他各阶层人士的支持,如果政策太极端,就很可能失去这部分支持者,因此,各政治集团的政策往往都比较温和,同时,各政治集团还必须开放自己封闭的意识形态,相互学习对方的长处,以及对方政策中受选民支持的内容。如果一个政党不能很好地将对方的政策(尤其是受选民欢迎的政策)纳入本党的政策纲领中,它就会失去一部分选民。所以,政治竞争使各集团的政策出现“趋同”现象。并且,执政党在施政时,还往往参考反对党(前执政党)的政策,以利于治理。美国自1980年以来,共和党里根政府推行新保守主义经济政策,促进了美国的经济增长,1992年民主党人克林顿上台后,继续推行共和党的新保守主义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美国经济,形成了二战以来美国经济最长的一个增长周期。政策“趋同”现象,在英国、法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都存在。政策“趋同”有利于维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政策从一个极端滑到另一个极端,因此绝不会发生类似中国领导人发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极端决策。
政策趋同并不意味着各政党间的政策没有差别,差别是有的,只不过是属非原则性的差别;也不意味政策是停滞的,难以适应社会的变化。相反,政治竞争推动各政党进行政策创新,以适应社会的变迁。社会是变化无常的,没有一种永远有效的政策。对于执政党来说,要稳固执政地位,要在下次竞争中继续执政,都必须进行政策创新。对于在野党来说,要在竞争中战胜执政党,除了有效地抓住执政党政策的不足,对其进行攻击和批评外,还必须树立自己的旗帜,使选民看到新的希望。没有创新,执政党就难以维持自己的政权;没有创新,在野党也难以取得政权。特别是当社会出现重大变迁,原有政策难以适应这一变迁时,谁提出新的主张,谁就可能上台执政,而新的主张取得良好的社会绩效,普遍得到社会认同时,其他的政党就会逐渐接受新的主张,从而导致政党间的政策又趋于一致。当新的社会需求出现时,一个政党反应迅速受到选民支持当选执政,另一个政党或者多个政党就会逐渐地接受该党的新的政策出张;如果一个政党在别的政党执行一项新的政策而持续成功地执政时,仍然抱守残缺,甚至攻击该党这一成功的政策,只能是自取灭亡。……所以,实际的结果是政党间在新的政策基础上取得新的一致。政策创新,政策变迁和政策一致构成一个循环往复的政策周期,社会在这种螺旋式的政策变迁中不断地发展着。
(六)维护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权,通俗地说,就是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享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西方一位学者曾说,“如果一个人的舌头都不属于他自己的,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仅此一语,足以说明人权对人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就是争取和捍卫人权,实现自我解放的历史。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的《中国人权状况》(又称“中国人权白皮书”)提出:“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从第一次提出‘人权’这个伟大的名词后,多少世纪以来,各国人民为争取人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是,就世界范围来说,现代社会还远没有能使人们达到享有充分的人权这一崇高的目标”。
要实现人权,关键在于建立一种良好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一方面必须以保护人权作为其最高价值,另一方面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现代权力理论认为,政治权力具有侵略性和扩张性,它一旦被赋予某些私人,就会激起其隐藏的恶性,犹如洪水猛兽,难以扼制。不受限制与制约的权力乃是对人权的最大的威胁,“一般来说,每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它可能属于一个国王,一个士兵,一个强邻――不仅会侵犯其附庸,而且会侵犯任何权力弱小者的生活。” 正因为如此,我们常说,专制政治无人权可言。专制权力是一种不受制约,具有极强渗透力的权力。专制政治对社会的渗透使社会中的每一个要素、每一个团体及每一个“人”均具政治性质,失去了自身的本质和独立性。只有君主具有独立的意志和主权,是完整的人,其他人都不是人,“无非是一种非人民”,在这里,“实际发生作用的不是人,而是人的异化,惟一发生作用的人,即国王,是与众不同的存在物,而且还是被宗教神化了的、和天国与上帝联系着的存在物。”所以马克思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
政治竞争对维护人权具有至为重要的作用。由于存在政治竞争,执政党下台成为平常事,如果执政党侵犯人权,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它就可能被赶下台。所以,执政党以及其政府必须注重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注重公共福利事业,而不能仅谋取一党之私利。萨托利指出:“竞争出现在文明社会中,恰恰是为了限制、教化、最重要的是取代(权力的――引者)侵略性。一个竞争性制度,正如它现在的发展状况那样,足以使我们疲于奔命,然而我们也可能退出;我们能够退出,而且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根据竞争法则,谁也无权侵犯我们”。而在某一个人、某一政党垄断政治,在不受制约的富有侵略性的权力面前,无权者除了坐以待毙,别无他途。不仅如此,政治竞争使政治体制具有相当的开放性,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我们常说,“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此话没错,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温饱解决了,人权就实现了;最重要的是人的发展权得到实现。实现自我价值是人活着的最终目的。如果一个政治体制封闭,难以吸收精英人才到政治体制中来,那么人权就不可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人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限制。由于政治竞争,任何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总统,成为执政者,这就能够极大的激发个人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自现自我。
当然,同任何事物一样,政治竞争也具有两面性,也存在瑕疵。熊彼德指出,“争夺当权职位的竞争,一方面浪费了人员和精力,另一方面民主过程很容易在政治领域里创立一些条件,一旦这些条件确立,就将把能在政治领域以外其它领域作出成就的大多数人赶出政治领域。” 另外,政治竞争常常诱使政治家对选民作出空头许诺,一旦上台执政,这些许诺很难付诸实现,使选民往往感到政客们台上是一套,台下是一套,从而对投票持冷漠态度。不过,相对于政治竞争的正效应而言,政治竞争的负效应是第二位的,次要的。我们绝不能因为政治竞争存在负效应而因噎废食,盲目加以排斥。正确认识它的正负效应,扬其所长,避其所短,这才是马克思主义态度。

第二部分 西方政治竞争透视
本文所说的“西方”,是一个特定化了的概念,它指的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仅包括西欧各国,而且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日本等国。限于篇幅,本部分主要以英美法德日等国为对象,考察政治竞争的有关问题。
一、政治竞争产生的历史条件
政治竞争起源于西方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近代西方经济、政治及文化全面转型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制度的建构都是当时各种社会背景的综合产物,不管这种背景是属于人文的,社会科学的、还是自发的或外化的。” 政治竞争深深地植根于社会多元主义、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亲历代议制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条件不仅是政治竞争产生的条件,也是非西方社会移植政治竞争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经济因素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必须从经济中去发掘政治现象产生的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真理的正义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
值得一提的是,二战后西方国家兴起的政治发展理论或曰发展政治学及其代表人物诸如亨廷顿、阿尔蒙德、派伊、李普塞特等亦充分注意到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他们运用实证方法通过统计资料对欧美国家政治发展研究后揭示出一个历史事实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用达尔的话说,就是“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与一般的竞争政治,尤其是多头政制中的竞争政治的出现率有密切的关联”, 也就是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则产生竞争政治的概率就越大;反之,经济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则这种概率就越小。
从根本上说,近代西方政治竞争的产生正是缘自经济发展的推动,确切地说,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西方国家是内生型的第一批现代化国家,工业革命促进了这些国家迅速地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海外殖民扩张不仅增长了物质财富,而且大大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社会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状态,使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成为现实。市民社会逐渐发育成熟,逐步脱离了国家的控制而取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国家不再无限制地干预经济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不允许干预他们的私人利益,资产者赋予国家权力的多少只限于为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和维持竞争所必须的范围内。” 一个发育成熟的市民社会,正是政治竞争产生的基础性条件。(2)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从而形成了利益多元化格局。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必然存在不同的竞争,这种竞争必然会在政治领域表现出来,集中体现为各个集团争夺国家政权的斗争。所以,政治竞争是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代替封建所有制关系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 (3)市场经济内含自由和平等。市场经济的独立发展完全是以等价交价为原则的,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血缘、门第、权利、民族、国家、宗教之间的差别,而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交换的惟一尽度。在市场经济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无论是画家的劳动还是樵夫的劳动都是平等的。“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也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 经济领域的自由和平等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各个阶层和集团都有竞争国家政权、参与国家管理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所以,“政治竞争从原则上说来,是经济自由和政治平等权利的逻辑结果,是从人们享有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中引申出来的。”
(二)政治因素
从政治因素看,政治竞争的产生与代议制、政党制、选举制有着密切的联系。
近代资产阶级原本是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受压迫阶级,他们对专制、暴政有着强烈的恐惧。在用暴力摧毁封建政治结构之后,资产阶级不是用更为落后的制度取而代之,相反,资产阶级深知,统治只有借用人民的名义,才能够长久存在下去。因此,资产阶级在建立新的政治结构时,始终坚持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防止专制和暴政,二是发展民主。就前者来说,西方国家建立了权力分立与制约的机制,对防止权力专横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后者而言,鉴于现代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实行古希腊式的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因此,资产阶级建立了代议民主政体。历史地看,代议制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等级君主制,最初,议会只是一个供国王咨询的机构,只有一个等级:贵族。随着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深入,议会的成分不断扩大,扩大到包括一般的平民;其权力也不断下移。正如顾准所说:“议会的演进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不断扩大,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 一方面,议会将直接民主体制下人民的无限权力缩小到不充分的权力,人民不再拥有直接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极少数公共事务除外),而是将其权力委托给其代表行使。另一方面,议会又成为各阶级、各阶层和平斗争的舞台。议会以多样性和不同政见为基础,在议会中,代表同一阶层或利益集团的议员自然结成政治派别,最初,这些派别主要力争成为议会多数,以使他们的政治主张成为多数人的意见;后来,他们逐渐意识到,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还必须把执政者赶下台。于是,这些政治派别最终走出议会发展成为政党。政党是自由结社的产物,它是“在政治空间展开‘共同竞争’的组织(在‘竞争’与‘对抗’中表现存在的根据和生命源泉)”,“他们吸收和动员游荡于政治领域的各种利益及思想,并试图以这种力量为依托去夺取政治过程的持续支配权。” 政党始终以控制国家权力,最大限度地争夺国家权力为目标,离开了国家权力,政党几乎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力。当然,政党并不是以武力夺权,而是在选举中夺权。所以,政治竞争与选举活动密不可分,“甚至说,选举制造成了竞争性政党制度也许不算过分。围绕着议会或总统的选举,各政党才有竞争的目的、竞争的理由和竞争的内容。”
(三)文化因素
从文化因素看,政治竞争与近代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世俗化,美国政治学者萨托利曾作了一个说明,他说:“当神的王国和恺撒的王国----宗教领袖和政治领域相分离时,世俗化就出现了,因而,政治不再得到宗教的援助,它既失去了它的源于宗教的僵化教条主义,也失去了它的宗教式的强度。” 简言之,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指政治不再为某一特权阶级所垄断而成为全民和全社会的共同事务,政治也不受神权的控制而获得了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形成的与此相适应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
我们知道,欧洲中世纪是欧洲史上最专制最黑暗的时期。中世纪的政治文化是融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于一体的神权政治,与这种神权政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是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神权政治论,整个社会都拘伏于神学政治的囚笼中。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在这种极其独裁与专制的政治环境下,广大民众不仅被排除在政治体系之外,而且被驯服为一种政治动物。在中世纪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神权政治越来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在这种情况下,进步的思想家们在意识形态中开始向神权政治发出挑战,从而启动了近代的政治世俗化进程。先是发端于意大利并进而波及整个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继之而起的思想启蒙运动都形成了对神权政治的强烈的冲击波。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美国的杰斐逊、潘恩等启蒙思想家运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不仅抨击了神权政治,抹掉了笼罩在封建专制制度上面的宗教蒙昧主义,而且论述了国家、政治社会、政府和法的起源与形式,使国家、政治、法律等问题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的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决定性地把政治推入了较高的世俗化时代。在资产阶级所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言论、结社、集会和选举的权利;在政治结构方面,经由普选产生的议会拥有较高的权威,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种重要官职均需其选举或认可方能产生,而且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互相制约。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政治的平民主义时代的到来,人民不再是专制体制下的被奴役对象,而是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总之,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兴阶级的崛起,代议民主制的建立及政党的成熟,以个人权利、法治为核心的民主文化,是西方政治竞争产生的根本条件。可以说,离开了任何一个条件,政治竞争都不可能产生。
二、西方政治竞争的表现形式
西方政治竞争主要体现为政党之间的竞争以及政党内部的竞争,这与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魏弗尔蒂认为:“民主本身便意味着一种双重的竞争过程:其一是普选中党派之间的竞争,其二是这些党派内部政治家们争取党内领导权的竞争。” 此外,利益集团、智囊团等政治组织作为政党的后援力量,对政党竞争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们之间的竞争是政党竞争的必要补充。
(一) 政党之间的竞争
现代西方国家都存在数个政党,但由于各国的政体、政党的力量对比、具体政治经济形态发展变化等因素,政治竞争在各国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各不相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的特点是:典型的两党竞争。在英美,虽有多个政党存在,但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始终由两个最大的政党(目前在英国是保守党和工党,而美国两个最大的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竞争交替组织政府,轮流执政。其他政党无法与两大党抗衡;同时,两党执政也勿需它们的支持;因而,其他政党基本上无缘进入政府,即使执政党出于某种目的或发于善心起用其他政党人士入阁,也不能称之为联合政府。
英美两党竞争均发源于议会中的党派分野。自政党形成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自然会发生政党间的分化组合,但总的情况是大党分裂为小党后又由众多的小党组合成大党或者一个政党崛起而取代另一个政党,因此政治舞台上见到的始终是两个大的政党。它们时而在台上,时而在台下,玩着翘翘板游戏。一党长期执政的情况时有发生, 多党执政却极为罕见。在英国,曾一度出现第三党冲击两大党的情况,但两大党轮流执政的格局始终没有改变。而在美国,两大党以外的其他党基本上不构成对两党地位的威胁,两党执政可谓稳如泰山。之所以形成如此稳定的两党竞争体制,据西方政治学者分析,主要缘自下列因素:(1)制度的因素。英美两党制均产生于相对多数选举制,这种选举制度有利于两大党而不利于第三党的建立和生存。此外,美国的单一行政长官制也有利于两党的形成和发展。总统职位通过总统选举产生,而不受各政党在国会占有席位多少的影响,总统选举人团的产生是“胜者全得”,要么获胜,要么失败,因而引起政党的两极化。在美国,由于联邦制的特点,各州州长、各州议会的选举均采用相对多数制,这也有利于巩固两党制。(2)历史二元因素。两党制是美国社会结构利益双元性的产物,美国建国初期以来每次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冲突几乎都是二元、两面的。围绕宪法的批准出现的东部商业利益和西部农业利益之争导致了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产生。经济利益之争也导致南北方围绕奴隶制及其种植园经济而产生分裂,由此形成两大阵营。20世纪城乡利益的冲突又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交锋的重要因素,等等。(3)政治文化因素,英美两国选民观点中庸、适度、不走偏激,善于妥协,视政治为妥协的艺术。两国的政治文化接受了妥协的必要性、短期实用主义的明知性以及避免僵硬教条主义的务实性。另一方面,在两国社会的根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方式问题上存在广泛的共识。大多数国民认可洛克和麦迪逊关于个人自我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拥有私有财产权利的观点,很少有人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政党之争不在于选择公有制或私有制,而在于怎样分配资源和财富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只要英美保持两党制的基本因素不变,即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不变,英美两党竞争,轮流执政的局面还将长期存在下去。这是英美长期以来政局一直比较稳定,经济稳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法国模式
法国模式的特点是:多党两极竞争。所谓多党两极,“即在多党制的前提下,各个政党依其观点、政策的不同而形成两大对立的派系,每一派系都有一个中心党”。 目前,在法国,主要是以四大党为主构成左右两大阵营、右翼以保卫共和联盟、民主联盟为主(保卫共和联盟是中心党);左翼以社会党和共产党为主(社会党是中心党)。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是这四大党。
法国政党两极化形成于第五共和国时期。这种格局的形成,大致经历了十多年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法国工农业结构的变化,导致法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变化,为政党两极化提供了社会基础。其次是宪法确定的政治制度对这种政党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作用。新的选举制度促使了政党的分化组合和新的政党联盟的形成。此外,国内外政治局势的影响,政党领袖个人的人格魅力也起了促进作用。尽管两大政党联盟内部各政党力量的分化组合时有变化,但总体格局一直在议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稳定性作用:两大派左、右观点鲜明,彼此对峙,相互制约;四大党则通过组成两大派的政党联盟方式,左右法国政治生活,其他一些小中政党联盟均无力与之抗衡,由此避免了第四共和国多党竞争带来的政局不稳的弊端,有助于第五共和国政局相对稳定。从8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翼“共治”局面。1984年共产党和社会党分裂,导致社会党在1986年议会选举中丧失多数,当时的左翼总统密特朗被迫任命右翼的希拉克为总理,这种共治局面在1993年再次出现。1996年,希拉克总统为了改变右翼政党在国民议会中微弱多数的局面,决定解散国民议会重新选举,结果保卫共和联盟惨败,社会党大获全胜,在1995年总统选举中败给希拉克的若斯潘坐上了总理交椅,实现了第五共和国以来的第三次左右翼共治,直到现在。按照戴高乐创立的第五共和国执政传统,由同一政党派别或政党联盟控制总统、议会和政府,建立总统的多数派,是保证总统充分行使权力和维护政府稳定性的有效手段。因此,左右翼政党联盟共治是法国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现象,是法国多党制下各种力量互相斗争和妥协的特殊产物。80年代以来,在法国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比例代表制等因素的作用下,传统的两大派四大党政党格局中出现了以党派林立和相互制约为特征的党派多元化现象。一方面,以绿党为代表的新生政治力量和代表现代法西斯主义的极右政党国民阵线以及中间党派纷纷崛起,极右翼、绿党和中间党派势力得到加强,传统两大派的地位有所削弱,两大派在选举中都开始积极向中间思想和路线靠拢,极力拉拢这些政党的选民。另一方面,新的党派多元化现象并未改变法国议会多党中无一政党占绝对多数的基本特征,在竞选和组阁中,仍然是利害相关的政党组成左、右翼两大政党联盟进行角逐。
3.德国模式
德国模式的特点是,三角均势、两极竞争。这种政党竞争模式是联邦德国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在1947年联邦德国首届议会选举中,总共有基民盟--基社盟(即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德国共产党等11个政党进入议会。其中所获选票的比例是:基民盟--基社盟获31%,社会民主党获29.2%,自由民主党获11.9%,德共获5.7%,其他各党得票均不超过5%。这个情况表明,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几乎势均力敌,谁都不占绝对优势,无法单独组阁执政。在这种情况下,自由民主党支持谁,谁就可以组阁。结果,基民盟--基社盟联合自由民主党,组成了联合政府。1969年第6届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一跃而成为第一大党,但也未获绝对多数,于是,便与第三大党即自由民主党联合组阁并成了主要执政党,而第二大党的基民盟--基社盟只好充当在野反对党的角色。由此开始了基民盟一基社盟同社会民主党之间的第一次轮流执政。在以后历届政府(包括1990年德国统一后组成的新联邦政府)中,尽管仍由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轮流执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选举制度等的具体规定,决定了两大党中谁也不能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位。自由民主党是小党,一般占有不到10%选票,但却在两党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民盟--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任何一方一般只有得到它的合作,才可能组成联合政府。1948年以来,除1966-1969年,联盟党与社会民主党组成大联合政府 外,自由民主党一直与其中的一个大党联合组成政府,其地位也较为稳定。这种近似等腰三角形的多党联合执政模式,可以说是联邦德国及统一后的德国政局长期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绿党作为一支新秀出现在德国的政治舞台上。在1983年联邦议院选举中,绿党获得了5.7%的选票,28个议席,首次进入联邦议院,成为联邦议院中第四大党,从而打破了联邦议院长期存在的由联盟党、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三党主宰的局面。绿党的崛起使自由民主党的长期执政伙伴地位发生动摇。在1998年的议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首次联合绿党组成了所谓的“红绿联合政府”,社会民主党领袖施罗德出任总理,开始了两极对垒的新阶段。
4.日本模式
日本模式的特点是,一党独大,多党竞争。这种模式形成于1955年第二届鸩山内阁时期,在同年举行的众议院选举中,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占有众议院511个席位中的299席,不仅是第一大党,而且拥有了超过半数的优势,可单独执政;社会党占有156席,是第二党,此后的历届众议院选举中情况也大致如此。其中自民党总以稳超半数议席而长期执政,社会党始终占1/3议席而位居第二大党地位,充当反对党角色。这种既不同于欧美式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般一党制的制度,被人们称为“五五体制”。这种体制持续了长达38年之久,在此期间,日本其他政党如社会党、日共等革新势力和公明党等中间势力始终长期处于在野地位,无一政党可单独与自民党争雄。
自民党之所以能够长期执政,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它得到财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扶植,并与政府官僚密切结合,形成了一个以财界意志为基础,并以自民党为政治代表,通过立法、行政等措施,经由官僚机构付诸实施的政、官、财三位一体的权钱统治体系。二是,自民党执政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外交政策,在保障垄断财团利益的前提下,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国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其统治的相对稳定。三是,在野各党普遍力量弱小、基础薄弱,常常因为意见分歧而彼此勾心斗角,无法实现步调的统一与共同合作,从而有利于自民党一党长期执政。
然而,任何一个政党如果长期垄断政治都必然会积累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日本自民党也是这样。这突出表现在日本“金权政治”腐败沉疴久治不愈,政治丑闻接连不断。日本的“民主政治”,实际上是钱权政治;日本政治的腐败,首先表现为执政党的腐败。自民党一直信奉“金钱就是权力”、“权力就是金钱”的方针,因此,围绕钱、权问题,自民党内贪污、受贿屡见不鲜。 应该说,这与日本的选举制度有直接的关系,日本实行中选区制,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分为200多个中等大小的选区,每区设有几个议席。同一政党可以有数名候选人竞争,相互间不是靠政见取胜,而是凭经济实力较量,政治与金钱结下了不解之缘。日本自民党的腐败严重损害了它的执政形象,削弱了自民党的整体实力。终于在1993年众议院选举中,自民党只获233席,不足半数而下台,由社会党联合其他在野党及新成立的政党组阁执政。至此,日本自民党一党执政成为历史。近十年来,自民党虽然也曾获得了单独执政的机会, 但现今的自民党已不是从前的自民党:日本向多党联合轮流执政方向发展的趋势,似是很难扭转了。
(二)政党内部的竞争
前文分析了西方国家政党竞争的概况,其实,各政党内部也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党外有党、党内有派乃是一种必然现象。政党内部的竞争既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又是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原因
西方政党内部出现派别竞争和派别政治,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从根本上说,这是现代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必然结果,诚如麦迪逊所说的,造成政党内部派别竞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 从表面上看,西方国家体制内的政党都是整个统治集团的利益代表,但实际上他们往往只代表某些大垄断集团的利益,很难具体满足各个利益集团的要求。于是,这些集团便千方百计地在政党内部寻找自己的政治代理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要求,但往往是粗线条的,不可能反映得很细。所以,资产阶级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通过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进行粗线条的宏观调整,而且还需要各政党内部的派系活动和派别组织进行细线条的微观调整。”
2.政党内部竞争的表现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主要体现在:
第一,争夺党内最高权力。欲登上总统或首相(总理)宝座,必先成为党内的最高领袖。“在党内出不了头的政治人物,通常是不可能登上国家权力顶峰的。” 在美国,各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是该党的当然领袖,要成为总统候选人,必须经过漫长而艰苦的预选。如1860年,民主党在南卡罗的查尔斯顿举行代表大会,经过57轮投票,也未能产生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尔后又在巴尔的摩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两次投票,才决定提名道格拉斯为候选人。1924年的民主党代表大会,更是进行了103次投票,才决出候选人。在英国、日本等议会制国家,首相或总理是由议会内的多数党领袖担任的,谁成为多数党领袖,谁就可以上台执政。因此,多数党内部的竞争十分激烈。如1976年,英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引退,6位内阁大臣竞选工党领袖,经过三轮投票,詹姆斯·卡拉汉才当选并继任英国首相。日本自民党内部各派系,围绕自民党总裁人选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各派系之间既有正面交手,又有幕后交易,它们甚至采取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的办法打击对手,抬高自己;通过封官许愿、金钱贿赂、挑拨离间,暗挖墙脚的手段削弱对手,壮大自己。
第二,政策的竞争。政治竞争包含政策的竞争,谁能够提出最受选民欢迎的政策,谁就有希望上台执政。在政党内部,政策的竞争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各政党由于对政策的取向而分为不同的派别,如美国两党内部都有自由派和保守派、鸽派和鹰派。在英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保守党内部就开始出现一些派别组织如星期一俱乐部、塞尔斯顿集团等。这些集团往往各执一种政策主张。从一定意义上说,英国的政策就是各政党、各政党内部各派别讨价还价、反复竞争的结果。如阿尔蒙德所说,“英国的政党是许多具有各种政策偏爱的集团的联合。一个政党在采取坚强立场之前党内的各个集团相互竞争以决定全党必须据以合作的政策。”
第三,争夺党内的其他重要职位。这在日本体现得特别明显。在英美,党内的职务并不十分重要,除政党领袖出任首相总统外,其他职务几乎不为人关注。党内的“精英”纷纷在政府谋取高位,谁也不把党内的职务放在眼里。日本则不同,日本自民党内部的高级领导职务十分显赫,不亚于内阁大臣,除自民党总裁兼任内阁总理大臣外,其他人员一般都不兼任党政要职,但他们的政治地位相当高。自民党的干事长、总务会长、政务调查会长被称作党内三巨头。总裁就经常从党内三巨头中特别是干事长中遴选,而没有担任党内高级职务的人很难担任总裁和首相,所以,党内高位对一切有心问鼎首相宝座的人都有吸引力。争夺党内重要职务成为日本政治的一个独特现象。
3.政党内部派系竞争的后果
西方政党内部的竞争无论对政党本身,还是对国家的政治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首先,政党内部的竞争是现代民主的重要体现。如前文所述,现代民主政治是宽容的,富有韧性的政治,它不怕分裂、不怕背叛。1931年,英国麦克唐纳背叛和分裂工党,组成联合政府,在专制政治下,这是无法容忍和难以想象的。“在古代政治和专制政治下,麦克唐纳不要说当上首相,而是被扣上分裂党,分裂国家和罪该万死、遗臭万年的罪名。” 其次,政党内部的竞争在统治集团内部起到了某种必不可少的制约和协调作用,可以避免党的大权落入某个集团之手,可以避免领袖个人独断专行(如指定接班人,实行变相的世袭制)和思想僵化,从而使政党能照顾到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最后,政党内部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党竞争之不足。就日本而言,自民党内部派别的合法性与独立性使每个派别看上去都像一个小党,而自民党更像是这些小党的联盟。所以,尽管日本由于历史原因并没有形成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局面,但政党内部的竞争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调解和相互监督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体现了某种多党政治的特点。当然,政党内部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政党组织涣散,权威缺失、助长政府不稳定等后果,解决的办法不是压制内部竞争,取消内部竞争,那样只能使一个政党褪变为专制主义政党,而是要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扬长避短。正如麦迪所说“既然派别的潜在根源植根于人类的本性”,那么,对“派别危害”的可能存在的疗剂要比疫病本身危害更大,最好的出路是承认它们的存在并努力控制它们带来的后果。
(三)利益集团、智囊团和政治竞争
一般说来,一个政党要在政治竞争中取得执政权,必须拥有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战胜其他政党的实力和基础,这种实力和基础,主要由两方面因素构成:一是政党牢固而广泛的社会支持基础;二是政党积极而有效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就前者而言,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利益集团越来越成为政党的“后援力量”,成为政党生存和发展的靠山。与政党一样,利益集团也是利益多元化的产物。它与政党的区别在于,政党的目标是通过选举获得权力,而利益集团通常“寻求获得具体的、相对较窄的政策优惠,只是有选择性地影响政策,其目标并不是赢得政治大权。” 利益集团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通过支持政党,并向执政党及其政府施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西方政党一般都有自己较为固定的利益集团和势力范围。英国工党和工会就一直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如理查德·罗斯所说:“英国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工会,是与政党政治高度结合的。在工党内,工会提供将近90%的党员,党代表大会85%以上的选票以及85%的收入。工会占工党全国执行委员会28个席位中的18个,并包办1/3以上的工党议员。” 与之相对照的是,英国的保守党与工商业集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保守党与工党的政治竞争中,工商业集团始终站在保守党一边,“工商集团与保守党之间没有正式的机构联系;支持主要是采取捐款的形式。”在美国,民主党与“劳联---产联”的关系尽管不及英国工党与工会的关系那样紧密,但民主党仍然在“劳联---产联”中获得了大大高于共和党所获得的选票。
有组织劳工与总统选举
劳联---产联的成员总数 16,000,000
因为只有大约半数的成员参加总统选举,减去 8,000,000
劳联---产联的实际投票数 8,000,000
民主党得票所占劳工选票比例
(8,000,000X70%) 5,600,000
共和党得票所占劳工选票的比例
(8,000,000X30%) 2,400,000
从民主党得票所占比例中减去共和党
所占比例,得到民主党从劳工集团的净得票数 3,200,000
在德国,最有影响力的集团“德国工业联合会同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及保守的政治家们有悠久和密切关系。工商利益给基督教民主党人提供巨额财政支援,相当数量的联邦议院议员同工商业有密切联系。” 法国和意大利的工会则以政治路线划分为社会党工会,共产党工会和基督教工会。
对于日本自民党来说,最重要的利益集团是财界团体。自民党与财界有着传统的联系。在二战前,财阀的解体,使财阀与保守政党的正式关系终结,但它们之间依然有密切的联系。财阀解体后,日本经济界又很快开始新的组合,并在不久之后形成新的财界四团体。 1955年自民党的成立可以说就是财界的一大政治杰作,因此,自民党从开始就以财界四团体为自己执政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
利益集团除向政党提供支持外,各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当然,这种竞争并不是以夺取政权为直接目标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主要在于更有力地影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充分实现本集团的利益。
智囊团在政治竞争中同样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智囊团又称思想库,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半官方的和纯民间的。其主要职责就在于为政治首脑提供政策咨询,制定出最受选民欢迎的政策,使其在政治竞争中占居优势。此外,在美国,还存在一批竞选咨询专家,他们与智囊团的区别在于,不是向候选人提供政策服务,他们也不一定认同候选人的政见,而是为候选人提供最准确的情况,为其塑造最佳的形象,拟定最有效的竞选方式。竞选咨询专家都是来自各方面的专业人才,通晓社会学、心理学、领导学、统计学、美学,通晓电脑、电视新闻制作以及广告设计。他们以此为职业,在竞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西方政治竞争的本质、特色及影响
(一)西方政治竞争体现了“寡头统治”的本质
一定的政治制度归根到底是为一定阶级政治经济利益服务的。西方政治制度亦是如此。西方政治竞争,无论是两党竞争或多党竞争,都是不涉及根本社会制度的变革,实际上仅仅是维持资产阶级寡头统治的一种策略而已。从表面上看,西方政治轮流执政的制度安排,使任何政党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垄断政权,总是在在朝与在野之间来回摆动。这种轮流执政,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因为人民至少获得了对政府的选择权,有权利选择他们较为满意的人和集团上台执政,并把他们不满意的人和集团赶下台,毫无疑问,轮流执政有助于防止某一集团垄断政治,从而避免出现“寡头统治”的情况。但这是从微观上说的,从宏观视角看,轮流执政只是资产阶级不同集团之间的轮流执政,对于整个统治集团来说,任何集团执政都一样,都是为了维护整个资产阶级寡头统治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寡头政体并不是把政权经常保持在同样一些人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的,而是采用这样的办法,它轮流地使政权从一只手中放下,又立刻被另一只手抓住。”
西方民主政治是一种典型的“金权政治”、“财阀政治”。从法理上说,资本主义制度允许任何人、任何政党(哪怕是工人阶级政党)都有同等的权利竞争行政首脑职位,成为执政者。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参与政治竞争的,除了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对小党进行限制外,主要还在于西方民主政治是以金钱为基础的。“金钱是政治的母乳”,在这个意义上,说西方政治竞争是一种金钱的竞争丝毫不为过。“通往白宫的道路需要黄金来铺筑。”“没有钱什么希望也没有,即使你天生就是做总统的材料。” 金钱既可以使一个人夺取政权,也可以使一届政府垮台。试看美国总统的竞选经费:
1952年艾森豪威尔竞选总统的经费为660万美元。
1972年尼克松竞选总统的经费为6240万美元。
1992年布什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亿美元,克林顿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3亿美元。
2000年布什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8亿美元,戈尔竞选总统的经费为1.2亿美元。
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的力量全部取决于金钱,所以他们要取得政治权力就只有使金钱成为人在立法上的行为能力的唯一标准。他们一定得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由其经济地位决定,政治生活只不过是一种“天国的生活”和“彼岸的生活”。所以马克思说,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到现在为止一直是宗教的领域,是人民生活的宗教,是同人民生活现实性的人间存在相对立的人民生活普遍性的上天。”
(二)西方政治竞争的特色
西方政治竞争特色之一,有效地将体制外的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纳入到体制内,给他们一个和平夺取政权的机会,大大地缓解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大对立的阶级,其矛盾不可调和。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还比较尖锐,所以他们对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了极端的理解。尽管如此,马克思恩格斯仍然注意到,在必要的情况下,无产阶级可在议会之内以和平方式夺取政权,从而过渡到社会主义。这里,关键在于工人阶级对普选权的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普选权对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意义。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指出:“在英国,普遍权的实行和大陆上标有社会主义这一光荣称号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将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还指出:“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 恩格斯认为,在资产阶级代议制度日趋完善和军事机器超常发展的情况下,无产阶级的斗争条件也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他说,“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选举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在评价德国社会民主党在选举中所取得的一系列胜利的意义时,恩格斯写道:“他们给予了世界各国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他们向这些同志们表明了应该怎样利用普选权。” 1892年,恩格斯在致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可以十拿九稳地肯定,只要工人们合理地使用普选权,就能够迫使当权者破坏法制,即是说,使我们处于革命中的最有利地位。” 实践的发展验证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自二十世纪初以来,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等西方许多国家都出现了共产党组织,它们不仅参与全国竞选,而且有的进入政府参与执政。如法共从1744年起连续参加5届联合政府,8位领导人出任部长副总理,其中1946年大选获票500多万张,为法国第一大党,1997年又有三人进入若斯潘政府。在意大利,共产党(1992年改名为左翼民主党)是最大的反对党。1944年4月到1947年5月,意共先后共参加7届政府。尽管1947年以来意共被排挤出政府一直处于在野地位,但它在选举中一直得票第二,仅次于天民党。不仅如此,意共还掌握了数量可观的地方政权,掌握了一大批群众组织和一批企业,成为意大利政坛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总之,在西方社会,体制外的政党不是遭到“残酷打击”,“无情镇压”,而是被有效地纳入体制内,与资产阶级一起竞争政权,这不能不说是资本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
西方政治竞争特色之二,执政党与反对党并非势不两立,而是遵循合法反对原则,在宪政体制内和平共处。
所谓合法反对,指在不危及现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反对党有合法存在的权利,并有权依靠合法的途径,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反对执政党及其政府,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合法反对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资产阶级在执政初期,由于确定不了允许反对党合法存在的政治风险,曾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拒不承认反对派的合法地位,更谈不上承认合法反对原则。人们对反对派充满了厌恶和敌视情绪,担忧它为制造分裂和混乱,危及国家。1704年,英国政治人物查理·戴维纳特认为,“那些被认为接受了法国贿买的人以后组成政治反对派”,在这里,“反对派”成了“里通外国者”的同义语。国王乔治二世则把沃尔波政府的政治反对派称为“流氓”,“无赖”和“自高自大者”,对他们的活动加以限制。 在美国,1798年,联邦党人亚当斯政府专门针对共和党人颁布了号称美国历史上针对政治活动的一项最有镇压性的法令---惩治叛乱法》,根据这一法令,许多共和党人身陷囹圄,甚至在连任竞选中指责联邦派政策的国会议员亦未能幸免。总之,在美国建国之初,合法反对原则并没有得到承认。“共和党人在野的时候,从未承认联邦党是一个合法的执政党,而在他们执政的时候,也从未承认联邦党是一个合法的反对党。” 反之,联邦党人亦然。直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经过一、二百年的政治实践之后,资产阶级终于发现,在承认和服从现有基本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允许反对党的合法存在并参与政治事务,并不会造成什么太大的政治风险,相反,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如1822年英国一家权威性刊物《季度评论》所说:
一个能干的反对党存在的必要,……仅次于内阁的存在。尽管这一团体是自封的,难以得到宪法的书面承认。反对党必须对国家履行极为重要的政治职责。它必须扮演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者和拥护者,大臣们行为的检查者,大臣们失职和不端行为的告发者的角色,并作为民族的领导者反对大臣的议案,试图把他们赶出政府。
于是,在英国和美国,合法反对原则率先得以确立,随后,又在法德等西方国家发展开来。
在传统社会,由于不存在合法反对原则,因而反对集团不得不采取宫廷政变、暴动等阴谋手段夺取政权。而统治集团也往往把反对派看作政权的最大威胁,并利用掌握国家政权的优势,采取种种办法压制、打击和消灭其他的集团。执政集团“随时要提防着觊觎他的权力的可能的政敌,经常把大量的时间投入维持权位的权力斗争中去,甚至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也围绕着有利于执政者保持政治权力,以政治控制为体制配置和变迁的主要依据。” 相形之下,现代社会把反对者从阴谋家变成了可接受的持不同政见者,把充满恶意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敌对转化为在朝或在野的,日常的,可容忍的对抗。这无疑更为经济、安全得多。
西方政治竞争的特色之三,执政党间接影响国家政权的运作。西方政党的最大功能似乎就是夺权而不是执政:一旦竞争胜利,上升为执政党后,其作用反而下降,所谓的执政党实际上起不到执政的作用。执政党的意志主要是通过本党领袖的政务活动渗透到行政机关的职能中去。执政党无论权势多大、威望多高,都不直接介入政府的决策程序和政府的实际运作。政党领袖作为政府首脑,他们独揽行政大权,自主决定政府的一切大政方针,各部门的事务,不受政府之外的任何机构的指挥,控制和干预。也就是说,政府的运作和政党的运作是分开的。政党没有被纳入政府运作的程序之中,它是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不介入政府内部事务。总之,这种党政分开的体制不仅有利于执政党的自身建设,而且保证政府发挥独立行使权力的作用,避免了双重领导和政出多门的现象,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官员队伍更加精练和提高工作效率,也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和便于对它进行监督。
(三)西方政治竞争的影响
西方政治竞争不仅对非西方社会而且对整个世界政治发展都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近二百年来,世界政治发展的历史就是西方政治文明不断扩张的历史。如亨廷顿所说,“古代社会各文明间时断时续的有限碰撞,让位于西方文化对其它文明持续的、不可抗拒的单方向的冲击。” 以西方为中心,不断向外衍射,是近现代民主发展的特点。西方政治文明之所以能够对其他文明产生强劲的冲击波,主要缘于它的个人主义精神。它提倡个人理性的张扬,强调个人优于集体,反对集体对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进行压制,这符合人的本性的需要,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尽管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治竞争体制,但总的说来,它们仍然是以西方政治制度为摹本的,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西方的影响。
政治竞争导论(上)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政治教师的师德演讲稿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真情让我一生守候》

中国历来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国度:它会在亲情的广度中膜拜,在爱情的纯度中沉醉,在友情的深度中思考。可以想象,真情,在这个人情浓郁的地域中是何等的重要。

真情是什么真情,应该是一种可以使我们泪流满面的力量!

时光的脚步匆匆,才掬起为师者如火的信念,便梦见校园中如花的笑靥。转眼间在为人师的路上我已走过了十三个春秋冬夏。十三个春秋的风云流转,满含着我的真情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学生,恋恋不舍中又与新生们系下了难解的师生情。十三年来,学生们一点一滴地变化着,成长着,而我也与他们一起,磕磕绊绊一路走来,边学边做,一同成长。成长的岁月中经历了挫折与委屈,失意与彷徨,然而留下的却是一片片真情。

记得一次期中考试,全班的成绩都不理想。想到自己终日辛苦,却换来如此不理想的成绩,我伤心极了,讲评试卷时不能自已,大发雷霆。学生们都垂下了头,下课后,没等我走出教室,几个女生怯生生地满怀内疚地对我说:老师,别难过,今后我们会做到更好。到了期末,学生们的成绩果然有了明显提高。我让学生总结经验,一些学生写道:我们的老师本来是最爱笑的,可那天我们却让她的笑容消失了,为了追回老师的笑脸,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朴实无华的话语道出了学生们的真情,也汇成了一股股暖流涌进我的心房。

曾经有人问我:你们教师付出了那么多,却要守着一辈子的清贫,外加伤病累累,值得吗的确,教师工作的辛苦与疲惫也许没有做过教师的人是难以理解的,我们不用去说什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等等等,你只要这么去想一下:一个班级,六七十人,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世界,都是一本难读的书,就这份沟通与管理就够我们受的了。而且还要起早贪黑。——除了教师,有谁早上六点钟就上班又有谁晚上十点后才回家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面前,我们只能用廉价商品来装点自己的美丽,我们也曾梦想拥有豪华轿车,堂皇居室,名牌时装,我们也曾为购房拮据而苦恼,也曾为灯红酒绿而不平。然而,当我们看到孩子们渴求知识的双眸,当我们看到自己的真心付出换来学生们真情的回报,谁还能够逃避,谁还能够怨天尤人,醉心于自己的私欲

我深深地体会到,当我把微笑带到课堂,学生就给了我更多的激情和灵感;当我用宽容对待他们的错误,他们就给了我更多的惊喜和期待;当我用亲切的话语与他们交谈,他们在学习上就有了更多的兴趣和渴望;当我用对不起来弥补我的过错,他们就投以我更多的信赖和敬意。多一分真情多一分爱,多一分宽容,多一分愉快,我知道了,我懂了,真情的付出,要以真心为基石,真实为向导,真诚为动力。所以,真情是艰辛的,而正因此它也变得神圣。

总有一种力量使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使我们激情澎湃,那就是真情。是真情让我一生守侯,守侯在这片贫瘠而富有的土地上,守候在这片不是城里却胜似城里的月光下。最后我就用《城里的月光》〉片段结束我今天的演讲: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她心房……

中国法治的过去与未来演讲范文



《法学》杂志1997年第8期
一、中国百年法治的反思 
 中国法治,当然是指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其起点,学术界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认为在1895年,有的认为在1898年,还有的认为在1901年。笔者认为,中国法治的起点应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1895-1901年期间。作为一个重大而漫长的历史事件将其点确定为一个期间也并不为过。其实,历史的真实也大体如此。在1895年,面对甲午战争中惨败、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中国,以康有为为首的中国知识分子1300余人发动了公车上书,掀起了民众的变法维新运动。这实际上是中国民众法治之梦的开篇,是中国启动法治建设的准备。1898年,光绪接受变法主张,颁“定国是”诏,重用变法维新人士,颁发了数十道维新法令,推行新政。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诸多方面。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戊戌变法”。“戊戌变法”虽然仅有百日,当时也仅仅是不得已而为之,远没有在中国实现现代“法治”的明确意识,但其确实应被视为中国政治当局(官方)谋求法治的朦胧开端。1901年,中国清政府发布了“变法自强”的上谕,拟制了宪法性文件、民律草案、商律草案、新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以及关于警务、新闻、教育、金融、税制,甚至商标、国籍等方面的法规。开创了与世界先发达国家类同的六法体系,在中国法治化的漫漫征程上迈开第一步。反观百年的法治之路,笔者认为,法治发展在我国是:有制度移植,少社会根基;有机械模仿,无整体共进;有先锋引导,少民众基础。
(一)有制度移植,少社会根基从清末的法律改革以来,中国的法治发展可以说都有相当大程度的制度移植。在本世纪初的前十年,清王朝所进行的制宪修律活动,基本上是对西方法治的制度移植。不仅颁布或草拟了取法西方的六法框架(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或行政法),甚至移植了在当时的中国似乎没有多大存在必要的《公司法》和《破产律》等。其中的《大清监狱律草案》基本照抄了日本的监狱法,但又抄的“犹豫不决”,乃至草案内部也“相互矛盾”。辛亥革命时的“《临时约法》”将中国法治发展推进了一个新的高度。国民党政府前十年的立法,应当认为是较有成效的。其《宪法草案》(五五宪草)、《民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草拟和颁行,为国民党政府的法治发展奠定了基础。其立法目的固然有维护国民党统治的一面,同时也还有继承中国法律传统,吸收西方先发达国家立法成果,实现中国法治(国民党政权所追求的法治)的另一面。其后,国民党政府法治的发展概莫能出其左右。
从清末到国民党统治在大陆的结束为止,应当说,中国向西方移植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了,而且经历了至少半个世纪,为什么在中国还未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呢?
笔者认为,真正法治的建立,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综合发展的顺理成章的结果,而不是靠简单的模仿、抄袭就能成功的。中国之所以长期未能建立起真正的法治,关建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缺乏建设法治的社会根基。从经济上看,中国的经济一直是农业经济、自然经济,而不是作为法治基础的民主政治;从文化上看,中国的封建文化,集权、特权、宗法等的传统观念没有被摧毁,民主、自由、平等等的社会文化尚未形成,而现代法治却是以民主、自由、平等等为文化、思想基础的。 
 (二)有机械模仿,无整体共进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历史过程中,中国本着师夷自强、与万国同制,赶上先发达国家的理念,谒力学习西方列强。或是在法律规范上抄袭,或是在法治组织上模仿,不一而足,但终未能建立起中国先进分子所期望的那种法治。这又是为什么?
笔者认为,法治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由法治原则、法治制度、法治组织、法治观念、法治过程共同构成的整体;是一个由合乎法治要求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共同构成的整体,甚至是法治内部各元素及其整体与社会协调统一的整体。它需要各个要素的共同作用和有机协调。任何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发展,都不可能带来真正的法治。法治发展过程应是其内在各要素的整合发展过程,是其内在各要素的一体化共振共进过程。法治是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系统,不是简单的机械仿就可以建立的。通观中国近百年的法治建设不能不说,缺乏整体共进,是中国法治未能达到理想目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有先锋引导,少民众基础 
 中国法治的百年发展都是由先锋引导得以推进的。其引导的历史可以作两段来分析。
前50年(1949年前),中国法治的发展基本上是“以学为先,以官为主”的。在中国法治建设之初,首先是由康有为、梁启超、文廷式等学者率先倡导,继而为君主所看中的。然而真正从事法治建设的并不是学者。因为中国学者无权从事法制改革,无权将西方的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当时的官方亦无今日的“西化”之累,他们可以大胆地“西化”。法治,应当说是西风东渐的。没有官方参与,封建的法制改革根本就无法进行。“以学为先,以官为主”的模式一直延续到国民党统治在大陆的结束。
后50年(1949年)又可以分作两部来考察。在前期的近30年(1949-1978年)的时间中,可以说是“以学为主,以官为否”,意即,主张“法治”的基本上是学者,而“官方”则基本上是否定法治的。在后期近20年的时间中,可以说是“以学为先,官学互动”。主要表现在,在本世纪的80年代初,中国的法学家们就已公开而较深入地研究、探讨了现代法治,并且历久不衰,千方百计地通过为国家领导人上法制课等形式,引导国宵领导人实行“法治”。这对于国家领导人主张法治,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目标写进国家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去,起到了不容匆忙忽视的重要作用。其间,如果没有学者的先导固然不行,如果仅有学者的先导而无领导的互动,仍将是十分困难。然而,在除今而外的漫长历史中,中国法治竟然未能在这些先锋的引导下顺利建立,原因何在?
在笔者看来,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民众基础。在近百年的法治发展过程中,法治似乎并没有成为中国民众的心理要求。在长期的封建法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民众所拥有的仅是中国传统的明君思想和清官期望。民主未能成为民众的普遍追求。至于自由、平等等不是缺乏就是畸形。自由被无政府主义所取代,平等被平均主义所等同。面对非法,人们首先是忍受,其次是考虑以非对非,再次是寄希望于明君与清官。民众自己缺乏法治意识,也必然不会对社会提出法治要求。中国的法治,往往是中国先进分子的理想,而不是社会整体的期望。所以,笔者认为,中国近百年法治建设的未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都缘于中国的法治理想缺乏民众基础。仅靠社会的优秀分子,无论这些优秀分子是多么优秀,要建立起以社会状态存在的法治,也是绝无可能的。
二、中国现实法治的基本构架现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重任。面对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时代,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止步不前。然而我们今天又是否能取得成功?与历史的遗憾相较,我们又何以能取得成功?这关键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无它得以成功的基础与动力,其关键和核心何在,目标与途径为何?

(一)中国法治的基础与动力 
 笔者认为,中国法治的基础和动力在于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以及意识的科学化。
从上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到,中国法治建设之所以如此迟滞,这与中国经济的非市场化(自然经济),政治的非民主化(专制集权),意识的非科学化(教条主义等)有着必然的联系。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情况早已今非昔比。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经济的市场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经济的市场化必然要求政治的民主化,并推动政治的民主化。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待深入,政治民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民主政治体制正在形成之中,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作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的前提和结果的思想意识,也愈益科学化。这些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基础,而且是法治建设的动力,必将推动中国法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状况向前发展。
(二)中国法治的关键与核心中国法治的关键在什么地方,不同的学者也许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法治的关键在司法。笔者认为,中国法治的关键并不在司法,而在政治的法治化。政治的法治化,包括政治体制的法治化,法治权力的法治化,政治组织的法治化和政治行为的法治化。政治的法治化关系着中国法治的存亡。政治组织法治化中,最根本的是我们党和党领导下的政府的法治化。这是我国法治成败的关键所在。党和政府必须在法治上率先垂范。所以研究并解决好党和法的关系、政府和法的关系,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根本任务之一。
中国法治的核心是什么?学者们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在立法,有的认为在法律监督。笔者认为,中国法治的核心在于司法的法治化。在司法法治化剖剖问题上,我们目前法治建设的最大的难题是我们的司法干部队伍素质太低,严重阻碍了法治发展的进程。一些司法官员,甚至成为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破坏力量。我们党和国家一再要求严肃吏治,实际上最应当严肃的首先是我们的司法干部。因为,如果我们的司法干部是好的其他党政干部的任何违法乱纪都会毫无例外地受到制裁而遏止。而司法官员的腐败却可以令我们束手无策。整肃司法干部队伍,在目前必须而唯一的途径,只能是“清源治流”。对那些道德素质低下、法律修养浅薄的人,不论他来头如何,都必须予以坚决堵住。再也不能让那些无德无能之徒混入司法队伍。对那些已置身司法干部队伍的无德、无学、无术之辈,必须予以坚决的扫地出门。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绝不能败坏在他们的手里。
(三)中国法治的目标与途径 
 中国法治的目标建立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这种法治是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有机协调的法治;是法治原则、法治制度、法治组织、法治观念和法治过程一体共振的法治;是法治内在统一,并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协调的法治。是一种呈社会总体态势的,以社会总体状态存在的法治。
中国法治建设的途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描述。
笔者认为,它有一个“提倡依法办事──主张依法治国──实现理想法治”的过程。作为第一个阶段的“提倡依法办事”,它是泛义的,一是不管法是否是民主的良法;二是不强调对权力的特别约束。要说这是法治,这仅仅是法律制度意义一法制,是法治的初步阶段。作为第二个阶段的“主张依法治国”,它是不明晰的,一是这里的法依然有一个是否是民主之良法的问题;二是“主张”的动机并非都意在法治,相当多的领导干部都还局限在“治国”、“治省”、“治市”,最终在“治民”上。作为第三个阶段的法治,才进入真正的法治阶段,法治的真谛才为社会所理解并为社会所实现。在笔者看来,我国正处在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转换的历史区间。
笔者认为,中国法治有一个“党治──国治──法治”的过程。第一个阶段即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办事,党直接领导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各项法制建设工作。党直接居于国家之上,指挥国家的法律活动。第二个阶段是将党的意志依法程序变化为国家意志,由国家来负责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各项法治建设事宜。国家的权力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国家也难免作出违法违宪的行为。第三个阶段,国家也得依法办事,而且必须首先依法办事。这个阶段不是不要党的领导,而是党的领导愈加成熟,愈加能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更能反映人民的呼声,更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这个阶段也不是不要国家,而是国家变得更加成熟,它在主导法治的同时,本身就是法治的楷模。在笔者看来,我国目前正处由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转换的历史时期。
三、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
我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也就是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它已经经历了怎样的历史阶段,还将怎样发展,现在我们处在怎样的历史环节,这些都是我国法学界正在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已经经过了准备、起步,正处于从起步走向形成之间,必将由形成走向完善。
(一)准备(1978──1993年)
我国法治建设开始准备的时间,也许可以定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也许可以定在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或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笔者认为,应当确定在1978年3月我国1978年宪法的公布。因为法治准备的开始应当以足以代表法治萌动的根本性法律的产生作为标志。1978年宪法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实现四个现代化,强调了必须发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1978年宪法的这一特征,不能表明其已经开始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但是它为社会主义法治作出了经济、政治、法制三方面的准备。
随后,到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的准备得到了党的政策的升华。这次会议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了“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方针。中共党史誉之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伟大起点”。这交会议使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被进一步确立。
1982年宪法及其1988年宪法修正案就是这一准备阶段法治发展状况的标志。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它为市场经济的提出及其法治建设进行着准备。这部宪法它从根本大法的角度确立了这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与此相适应,它还具体确认了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在这国经济体制在的一位和作用。从政治制度的角度看,它也为市场经济的提出及其法治建设进行着准备。这部宪法扩大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与组织,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设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规定了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制和限任制,等等。
从1978年 3月开始准备,到1993年开始起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准备阶段历时15年整。
(二)起步(1993──2010年)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起步点在哪里,也许可以将其确定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也许可以将其确定在1993年
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产生。笔者认为,将其确定在1993年
3月的宪法修正案公布为宜。因为没有这一修正案,中国社会还不能说就开始了真正的法治──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这一修正案将宪法原有第15条关于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作法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从而启动了中国市场经济及其发展中的法治建设。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从党的政策上进一步深化了上述宪法修正案。它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法制建设。它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做到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的统一,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法制建设的目标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法治建设起步后的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又再一次肯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社会理想。党的国家领导人认识到并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方针(见《人民日报》1996年2月9日)。法治的目标意义更加突出。
(三)形成及其完善(2010年──)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将于何时形成,这是中国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乃至整个中国社会都十分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要确定其形成的时间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列出绝对准确的时间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因为法治发展的进程要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一个偶然的重大因素甚至可以使法治发展受阻或搁浅。笔者所拟的2010年这一时间,是以我国目前的法治状况、可能的正常速度、市场经济发展预期进程,以及我们党和国家的社会发展目标来确定的。实际上只能说是一个计划中的时间表,其实际状况如何,还有待历史发展予以说明。
社会主义法治形成以后,还有一个长期的发展完善过程。这个过程与社会主义社会并存,并在社会主义社会在不断重复“从相对的不完善到新的再完善”的过程,直至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建立。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来临,社会主义法治也就辉煌而终。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中国法治的过去与未来

关于时事政治的最新演讲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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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会给中国带来什么

世博会既是每个时代最新文明成果和人类智慧的大汇聚,也是东道主动员全国力量,全方位展示本国社会、经济、文化成就和发展前景的机会,是国力强盛的象征和国际地位提升的重要标志,因此一直为世界各国争相举办。但世博会长期囿于少数发达国家,中国赢得XX年世博会主办权是151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第一次。XX年世博会的主办权的成功,是全世界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认可,是对中国经济实力的认可,也必将对中国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xx大”提出,在未来20年中,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段征程中,XX年北京奥运会和XX年上海世博会将发挥“中途加油站”的重要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世博会在我国老百姓中的知名度不及奥运会。但是,世博会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亚于奥运会。
在国际上,素有“经济、文化、科技领域奥林匹克”之称的世博会,同奥运会一起,被誉为全球两大盛会。有数据预测,在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拉动将达到每年0.3%左右。
根据规划,上海用于世博会园区建设的直接投资额将达到30亿美元,而由此带动的产业结构调整、交通、商业、旧区改造等延伸领域投资约是直接投资的5至10倍。同时,世博会的需求将催生一大批中外合资的融资、商业、旅游、管理以及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海内外客商参与的市场空间非常大。
有人曾测算,北京申奥成功后,预计在未来几年中,我国将因此新增200万个就业岗位,经济增长速度每年将额外增加0.3%。而上海世博会会期长达半年,人数更可能打破历史纪录。
据部门测算,如果XX年在上海举办世博会,参观者将超过7000万,有望创下世博会历史的纪录。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上海世博会门票价格为170元人民币,购票游客为4300万人次,则门票收入将达73.1亿元人民币;如果参加世博会人数中有60%在会场内用餐一次,以平均每人消费30元计,则餐饮收入为7.8亿元人民币;估计参观者90%会在会场内饮用饮料,以平均每人消费10元计算,饮料费收入为3.9亿元人民币;估计30%的参观者会在会场内购买旅游纪念品,以平均每人消费30元计,纪念品销售额达3.9亿元。综合各项,世博会门票、餐饮、旅游纪念品等的直接销售收入将接近90亿元。
世博会将为“旅游消费链”的形成推波助澜,对旅游及相关行业起到巨大拉动作用。据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每增长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能增长4.3元。
而且,除了直接、间接收益外,世博会还将给上海带来持续的无法计算的后续效益。这可以参照历的经验:埃菲尔铁塔是1889年世博会给巴黎留下的“摇钱树”,让法国相关行业受益无穷。上海位于长江入海口,世博会的举办必将产生显著的周边联动效应,辐射华东,甚至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这方面的价值将难以估算。

世界博览会为什么备受关注

中国国务院总理说,世界博览会是展示世界文明发展最新成果的盛会。通过举办世界博览会,可展示人类在某一个或多个领域中,在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举办世博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庆祝重大的历史事件或某个国家、地区的重要纪念活动,以展示人类在某一领域中,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因此,世博会一直是世界各大国争相承办的大型国际活动。自英国首届世博会以来,国际大都市一直热衷于举办世博会。1851年的伦敦博览会站在欧洲工业时代即将到来的最前沿;1893年的芝加哥博览会宣告美国登上世界舞台;19XX年的巴黎博览会将目光聚集在新世纪;1958年的布鲁塞尔博览会标志着战后重建进入佳境;1970年的大阪博览会显示战后日本的日益强大。
事实上,许许多多的对世界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的科学技术产品均是在世博会展出后迅速推广的:
1851年,首届博览会中,展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所产生的经济成就和参展国家先进的工业品,如左轮手枪、自动链式精纺机、大功率蒸汽机、轨道蒸汽牵引机、高速汽轮船、起重机以及先进的炼钢法、隧道和桥梁等模型;
1855年,巴黎世博会展出了混凝土、钢制品、铝制品和橡胶等;
1862年的伦敦博览会展出了新的工业产品——缝纫机、印刷机和火车;
1873年的维也纳博览会首次展示了电动马达;
1876年,美国费城博览会上,大量的美国技术展现在欧洲人面前,有收割机、打字机、电话、冰库车,还有由同一条电线同步拍发两项消息的双重电报机;
1878年,巴黎世界博览会展出了贝尔的电话、爱迪生的留声机、冷冻船等划时代的发明;
1889年,巴黎世博会主题塔的埃菲尔铁塔,至今成为法国和巴黎乃至世界的象征;
1893年,芝加哥世博会上,电的发明和应用,使其成为此届世博会中最耀眼的“明星”:首次使用交流发电系统,并用玻璃管吹制出字母和图形形状,霓虹照亮巴黎夜空;
1939年美国纽约世博会上,磁带录音机、电视机、尼龙、塑料制品等崭露头角;
1958年,二战后的第一次世博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博览会的中心饰物是一个巨大的原子结构模型。它象征着人类安全、和平地应用原子能;
1962年,美国西雅图世博会上,首次展出了航天器,表明人类已经能够借助高科技的威力进入宇宙;
1964年,美国纽约再次举办世博会,博览会展示了复合屏幕、座椅连动式影像式娱乐、伏兹镜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展示了可口可乐和“迪斯尼”主题公园;
1970年,日本大阪世界博览会上,美国馆展出了“月亮上的石头”,此次博览会也让日本第一次以世界发达国家的形象呈现在世人面前;
XX年,汉诺威世博会时,汉诺威市进行了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网络建设,使其成为信息流和快速交通流的交汇点……
同样,XX年世界博览会在中国举办不但说明了我国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已为世人所注目,也预示着我们正在伟大民族复兴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

当年父辈被瓜分 今日成了东道主

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人对世博会既熟悉又陌生。中国参与世博会始于晚清。1866年,总理衙门首度受邀参加法国巴黎博览会,但置之未理。清政府一向以“天朝”自居,对出洋参赛并不重视,目之为赛珍耀奇、无益之举。把“世博会”译为“赛奇会”、“炫奇会”、“聚珍会”、“聚宝会”等,隐然含有“奇技淫巧”的鄙薄之意;
1873年,维也纳世界博览会上,代表中国人去观摩的却是一个叫包腊的英国人。他是由当时清朝的“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委派的。中国的参展方式本身成为“赛奇会”的一“奇”;
1876年,美国费城世博会,中国政府第一次派中国工商业代表李圭一人参加;
1915年,中国参加了巴拿马世博会,有张小泉剪刀、西凤酒、茅台酒、魏氏风筝、茅台酒等传统手工艺品获奖,被人讥笑称:中国除了这些东西外,没别的了;

新中国成立后,直到1982年美国诺克斯威廉世界博览会,中国才返回世界博览会。
1982年5月1日,“能源”专业世博会在美国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市举行。中国馆首次登上世博会的舞台,成为世博会新的亮点。展览期间,中国馆内经常观众如潮。—群来自台湾的学生在参观后即兴赋诗一首:“当年父辈似瓜分,信断依稀两不闻,今日吾辈重集会,正如龙虎会风云”。
此后,历届世博会的组织者都邀请我国参加。世博会成为我国展示综合国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窗口。截至XX年底,我国共参加了10次世界博览会,并赢得较高声誉;
1992年,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世博会上,中国馆展出的现代高科技成就、园林建筑艺术和手工艺品,以其新颖、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设计被评为“五展馆”;
1993年,在韩国大田世博会上,中国馆展示了中国古代和现代航天科技、三峡水利工程等,并被评为5大展馆之一;
1998年,在葡萄牙里斯本世博会上,中国馆展出海洋开发和利用、火箭模拟发射卫星表演和环幕电影馆等具有国际尖端技术的科技产品……
“当年父辈似瓜分”,今日成了东道主,世界博览会中的中国历史,见证出中国从封闭走向接受,从自固走向共同,从衰落走向复兴的曲折。

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竞争上岗演讲稿


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竞争上岗演讲稿

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竞争上岗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根据院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我参加竞争政治部副主任岗位。
我叫XXX,现年XX岁,中共产党员,本科文化,现任研究室副主任。19XX年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司令部参谋、营职通信股长、军务股长、宣传股长,师直通信营营长、自行火炮团副团长等职。曾10多次受到嘉奖,四次荣立三等功,分别被集团军和师党委授予"管好干部带好兵"先进典型和"优秀基层干部标兵"。19XX年转业到检察院,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控申处副处长、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先后两次被机关党委和市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院评为检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我参加政治部副主任职位的竞争,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我认为自己具备担任副主任的素质:
一是有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敬业精神。我是一个农村孩子,深深懂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当兵前,我当过教师,上山放过羊割过草;当兵后,经受过"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考验,更经历了各种艰苦生活条件下的磨练,特别是严格的军营生活培养了我"流汗流血不流泪"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良好品质。我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做事不讲价钱,更不怨天忧人,干一行,爱一行,努力干好一行。
二是有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我爱好广泛,平时爱读书、写字,喜欢浏览各方面书籍。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到检察机关,我都谦虚好学,不耻下问,努力学习各种业务和政治、法律、社会等知识。不仅取得了党政干部管理专科、经济管理本科文凭,还考取了全国检察官任职资格。接受新事物比较快,我精力旺盛,勇于实践,具有开拓精神,具有高昂斗志。
三是有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优良品质。我信奉诚实待人、严于律己的处世之道。我在部队班、排、连、营、团、师工作过,既要维护领导的权威,又要和战士们打成一片,(来自)正因为具有良好的做人宗旨,同战友们建立了兄弟般感情,转业时,师、团领导和战友亲自把我送回平顶山。到检察院七年我在六个部门工作过,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为信条,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应该说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
四是有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0多年的军旅生涯,培养了我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养成了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造就了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的工作态度。
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具备担任副主任的能力:
第一、对党忠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翻开档案,20多次立功受奖、先进个人、标兵和典型的记载,应该是我前进足迹的写照。更应说是领导培养和同志们帮助的结果。回首往事,经历了"十年动乱"、"自卫还击"、"xx风波",改革大潮等多次考验,能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敏锐性。一句话,政治上是可靠的。
第二、有较丰富的工作阅历和组织领导能力。我已XX岁,在军队从事过军事、政治、管理、后勤等工作,担任过班长、排长、股长、营长、副团长,组织过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军事演习和国庆阅兵。转业后从事过政工、刑检、党务、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历任过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处长、副主任等职,参加过院组织的"作风纪律整顿"、"三讲教育"、"检查评议"、"维护公平正义"等近多次大型教育活动办公室。这些都肯定会为做好职务工作派上用场。
第三、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政治、检察理论水平。在这方面得益于坚持不懈的在职学习,1985年考入省委党校政管大专班,后考入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转业后,自学法律常识,第二年通过了全国检察官资格考试。还系统学习了相关的政治、法律书籍和大量的理论文章,先后还编发了150多期《控申信息》、(来自)《调查与研究》、疑难案例和办案情况分析报告,撰写的各类讲话、总结、报告40多篇,有的理论文章还得到了上级院的转发和院领导的批示。
第四、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我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不善张扬,办事讲规矩,讲原则,讲纪律。部队营职岗位12年,平调三个机关四个岗位,进院七年调整六个岗位,无任何怨言,参加院组织的大型活动近十次,都能与领导和同志们和睦相处,工作一丝不苟,无论领导交给什么任务都很放心,口碑是好的。
假如我竞聘成功,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做到"以为争位,以位促为"。
第一、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在工作中我将尊重主任的核心地位,尊重其他副职领导,共同维护主任威信,多请示汇报,多交心通气,甘当绿叶。辩证的看待自己,扬长避短,团结协作,做到:尽职不越权,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
第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明辩是非的能力

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竞争上岗演讲稿第2页

。另一方面是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学习,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充实完善,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扎实工作,搞好服务。既发扬以往好的作风,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为院党组、全院干警和基层院服务的新路子,努力把全市检察机关的政治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如果我不能成功,将一如既往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最后以一首自编的对联来结束我的演讲,上联是"胜固可喜,宠辱不惊看花开",下联是"败亦无悔,去留无意随云卷",横批是"与时俱进"。
谢谢大家!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政治竞争: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未来演讲范文》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政治专题演讲”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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