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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自我鉴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

为了让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同时需要我们着手制定一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做好工作计划,能让工作变得更一目了然。所以我们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清晰明了的工作计划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交研[20XX]5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启动我校20XX年“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旨在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生继续安心于科学研究,力争在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博士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认真的科研作风。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读博士期间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论文开题并已经做出了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扩大已有成果。

(3)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入学时间满3年且攻博身份为国家统招统分。

(4)已公开发表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理工医类申请人应已在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经管人文类申请人应已在SCI/SSCI/AHCI源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所属学科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

3.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全校选拔名额20名左右,本次不具体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请在读博士生积极申报,于20XX年10月2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为: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为申请人攻博期间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

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学院研究生教务出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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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提前或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的时间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系统、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由科室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采取导师指导、集体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临床工作能力和科学创造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实行以三级学科为重点的临床能力培训,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进行较专门的临床训练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两门外国语、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安排教学;

(2)第一外国语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3)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医学分子生物学,本课程将使学员系统地了解医学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和发展概况,熟悉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掌握基本实验技术;

(5)现代科研方法,本课程以讲座形式,着重介绍医学科研中计算机应用、情报检索、常用医学统计方法,以拓宽研究生视野和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理论课程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记分。

(6)专业基础及理论课。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博士生原有的基础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科室开设专业基础及理论和专业外语。通过自学、辅导、导师答疑、阅读文献、英语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所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及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专业基础及理论课和专业外语的考试,安排在中期阶段考核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3、参加20次以上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五、临床能力培养方法和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临床以三级学科为重点进行不少于2年的临床能力训练,以临床培训为主,科研训练为辅,按照我院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进行培训考核,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习医师及下级医师,除按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训练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专科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诊疗技术;能正确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

六、临床能力考核方法和要求 

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平时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1)专科培训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中应按《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及时填写,每季度由导师和科主任审核,每年4月参加主治医师考评,由科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专科培训中的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基础理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并记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临床部、医技部、门诊部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科室评语及平时考查情况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定、评分,评出本年度学分,年度学分不低于120分(合格线)。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2次年度考评,总分不得少于240分。

(2)平时成绩考核以完成的临床工作量为主要依据,即门诊、急诊接诊人数、经管病床和收治病人数、参加诊疗技术次数,危重病人抢救数,参加病例讨论次数、阅读文献篇数、以及医疗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中期阶段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

(2)阶段总结: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临床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患者反映等。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七、临床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中旬前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安排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包括实验室研究工作时间),毕业答辩包括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2)学位论文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2.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3.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4、课题研究:在进行临床训练的同时,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每个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5、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经修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由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1、临床能力考核: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临床能力考核。(1)病历评估:申请人应提交10份本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供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准确、及时、有效;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2)临床技能考核:由科室选择2-3位病人供答辩委员会选定,由申请人对该病进行询问病史及查体,并对病人进行一次性实地处理,外科系统的申请人做1例手术,写出手术记录;内科系统的申请人做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写出病历摘要;诊疗科室写出诊断报告,并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诊疗操作着重考查申请人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3)病例答辩:申请人结合病例,报告其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答辩委员会就其病例和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申请人回答。着重考核申请人对基础及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病例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典礼

九、学位授予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中期阶段考核、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合格取到规定学分,经导师和科室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申请人导师应回避),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并颁发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组织管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集中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入临床、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导师及其他具有临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篇一: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提前或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的时间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系统、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由科室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采取导师指导、集体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临床工作能力和科学创造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实行以三级学科为重点的临床能力培训,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进行较专门的临床训练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两门外国语、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安排教学;

(2)第一外国语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3)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医学分子生物学,本课程将使学员系统地了解医学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和发展概况,熟悉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掌握基本实验技术;

(5)现代科研方法,本课程以讲座形式,着重介绍医学科研中计算机应用、情报检索、常用医学统计方法,以拓宽研究生视野和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理论课程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记分。

(6)专业基础及理论课。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博士生原有的基础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科室开设专业基础及理论和专业外语。通过自学、辅导、导师答疑、阅读文献、英语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所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及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专业基础及理论课和专业外语的考试,安排在中期阶段考核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3、参加20次以上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五、临床能力培养方法和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临床以三级学科为重点进行不少于2年的临床能力训练,以临床培训为主,科研训练为辅,按照我院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进行培训考核,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习医师及下级医师,除按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训练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专科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诊疗技术;能正确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

六、临床能力考核方法和要求 

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平时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1)专科培训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中应按《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及时填写,每季度由导师和科主任审核,每年4月参加主治医师考评,由科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专科培训中的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基础理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并记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临床部、医技部、门诊部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科室评语及平时考查情况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定、评分,评出本年度学分,年度学分不低于120分(合格线)。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2次年度考评,总分不得少于240分。

(2)平时成绩考核以完成的临床工作量为主要依据,即门诊、急诊接诊人数、经管病床和收治病人数、参加诊疗技术次数,危重病人抢救数,参加病例讨论次数、阅读文献篇数、以及医疗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中期阶段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

(2)阶段总结: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临床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患者反映等。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七、临床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中旬前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安排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包括实验室研究工作时间),毕业答辩包括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2)学位论文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2.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3.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4、课题研究:在进行临床训练的同时,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每个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5、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经修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由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1、临床能力考核: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临床能力考核。(1)病历评估:申请人应提交10份本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供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准确、及时、有效;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2)临床技能考核:由科室选择2-3位病人供答辩委员会选定,由申请人对该病进行询问病史及查体,并对病人进行一次性实地处理,外科系统的申请人做1例手术,写出手术记录;内科系统的申请人做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写出病历摘要;诊疗科室写出诊断报告,并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诊疗操作着重考查申请人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3)病例答辩:申请人结合病例,报告其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答辩委员会就其病例和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申请人回答。着重考核申请人对基础及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病例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典礼

九、学位授予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中期阶段考核、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合格取到规定学分,经导师和科室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申请人导师应回避),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并颁发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组织管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集中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入临床、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导师及其他具有临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篇二: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为适应我院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确保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同类院校的具体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一、 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主,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为2~4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开始进行科研的前期工作。

第2学年:开始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查阅文献,完成综述,开始选题,进行预实验,并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后,提交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基础研究生完成累计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临床研究生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第3学年:继续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参加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一般不超过4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1、 公共必修课 12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 2.5 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 学分

基础英语或日语 4 学分

医学统计学 2.5 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导论 1.5 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 8~10学分(必修学分,至少3门)

3、专业课 4 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 2 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 6~ 8 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临床实践 2 学分(必修学分)

7、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 2 学分(必获学分)

8、参加学术活动 2 学分(必获学分)

9、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办法见《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管理办法》。

(三)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与考试,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课程教学大纲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水平。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120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授课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考试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54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导师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小组学术群体的作用,发挥师生合作,教学相长的作用。要结合硕士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特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及指导小组应当做到教书育人,经常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指导,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全面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等工作。

(二)指导小组由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临床和基础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提倡相互吸收有关专家参加,以利于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促进其全面发展。硕士研究生应定期(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教研室或院内外有关学术活动,阅读本专业的经典理论专著并写出读书报告(每年向教研室作读书报告2~3次),最后1年作科研(学位论文)工作报告1~2次。

(三)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注意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科研实践或临床实践活动,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导师应经常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的原则

1、课程学习计划应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的特色,反映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外语、补修课的学时、学分、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必须是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2、课程学习计划的总学分应控制在32~36学分内,取得规定总学分(38~42学分)者,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课程学习计划参照各学科、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则制订。

(二) 制订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的原则

1、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规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科研、临床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2、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

3、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三)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原则

1、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科研任务,应与导师和所在学科研究方向承担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要有较高的起点,要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要有利于引导硕士研究生进入本学科发展的前沿性研究,能体现学术水平。鼓励选择直接面向经济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课题。

2、硕士研究生应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动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课题,写出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在预实验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须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

3、开题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法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学位论文撰写、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三)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期限及审批程序

课程学习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完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制订完毕;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于第4学期末前制订完毕并上报。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须经导师、教研室、二级院系所、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均应一式五份分别报送研究生处、二级院系所、教研室、导师,另一份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留存。

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陈述理由,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的报告,经导师签字、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审核同意后,送分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教学实践与临床实践

1、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个小班的实验教学,参加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写出教学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对原本校或其他高校青年教师,如已经具有相当教学能力者,可安排讲授部分章节理论课。

2、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教学实践要求参加本学科的集体备课、听课,承担本科生一个小班的带习,指导本科实习生,批改实习生病历等。临床实践应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5~8张),参加病房值班、专科门诊和疑难病例讨论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不影响学位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由教研室安排,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1学年的临床实践工作,在毕业当年可报名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写出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分别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临床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临床工作态度、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应突出科学性,有一定新见解,能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原则上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正式答辩前2~3个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正式申请答辩。正式答辩前须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10日前完成。如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在4月中旬前提交论文延迟答辩的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八、学术活动与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学会申报科研课题,撰写课题任务书;完成1篇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九、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

实行学校、二级院系所、教研室三级管理,应特别强调导师及指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导师及指导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研室应负责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的安排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政治合格、专业过硬、敬业精神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须进行一次政治思想总结,毕业前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工作由各二级院系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位与学籍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泸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及要求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1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或有其它严重问题的硕士研究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篇三: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共济

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研究生应做到:

1.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书写能力以及应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网络督察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正门对面

二、学制及时间安排

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一学年,科学研究、撰写论文和专业实践(包括教学、临床实践)两年。研

三、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课程设置:

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必修同济课是所有专业的研究生必须修读的,包括英语、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辅导义理论与实践、医学统计学和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部统一彰武安排开设。专业必修课是各个专业的研究生必修的,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课业课,一般为4-6门,专业基础课一般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专业课彰武一般由教研室安排开设。选修课包括医学基础、实验技术、人文学科的课同济程以及按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设的课程,选修课中的部分课程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选修课选修人数必需达30人以上才能开课。同济大学四平路

(二)学习要求:

1.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与水平上应与大学本科课程有明显的区别,研究生的课程应能反映出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的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

2.按照拓宽知识面的要求,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开设。同一个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应学习相同的专业必修课。其专业课的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一名导师负责,组织研究生统一学习、统一考试。

3.除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的课程外,其余课程只下达教学任务,不排入课表。这类课程的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所用教材均由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安排。不论上课研究生人数的多少,任课教师均应按规定填写教学进度表。教学方式可灵活多样,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讲座与辅导。要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学期内组织考试,并及时将考试成绩与试卷送交研究生部。

4.研究生各门课程均实行学分制。考试采用百分制,学位课程(必修课)考试满70分计算学分,非学位课程(选修课)考试满60分以上、考查及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13学分,

专业必修课9-10学分,选修课9-10学分。

5.研究生要求免修培养计划中的某门课程,如在入学前已学过并且成绩合格,可由本人提出免修申请,经导师同意和研究生部审批后,参加免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学分。

四、教学和临床实践

研究生参加教学或临床实践是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水平的重要环节。

基础医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试讲、辅导答疑、指导实验等,有一定教学能力的研究生,可担任理论课教学。担任讲课和指导实验的研究生必须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的准备工作。教研室应安排高年资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按时检查其教学质量,使研究生对大学本科的教学工作有初步体会,锻炼其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培养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的逻辑思维能力。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教学实践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导师和带教老师应对其教学效果和教学中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认真填写《徐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并交研究生部审核归档。

临床医学研究生以临床实践为主,但也需参加本科专业的实习带教工作。临床医学研究生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应侧重临床诊断、治疗技能的训练,具有独立处理本学科专业常见疾病的能力。教研室及科主任、导师应对其在临床实践及实习带教过程中掌握二级学科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的基本理论与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认真填写《徐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并送交研究生部存档。

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或临床实践一般在第二学年内安排。对于申请免去教学或临床实践者,必须在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教学或临

床工作5年以上,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教研室及系、部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学位论文工作

1.选题:选题应对社会、经济和医药卫生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选题应有一定的创新或发展,有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也可以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选题。所选课题的工作量应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成课题所需的实验条件和经费应基本具备。

2.开题报告: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进行开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题的依据;国内外的研究概况;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的估计和时间的大致安排。

开题报告前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研究生要写出正式的开题报告,提交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在预实验中取得的作为开题依据的各种理论分析和实验数据,提前印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二是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应先行审阅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及有关资料,为开会作好准备。开题报告后,研究生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对原报告进行修改,请导师审阅之后,填写《课题设计书》,经教研室和系部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课题设计书》正式批准后,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必须由研究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动理由,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定、系部主任批准后才能变动。如改变课题,应重新开题和办理上报手续。

3.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考查研究生自学能力、外语水平、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导师应尽早给研究生明确选题范围,以便研究生外语学习中的专业外文资料阅读与准备文献综述结合进行。文献综述尽可能投寄有关学术刊物发表。

4.课题工作:研究生课题是科学研究的综合训练,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课题工作必须作风严谨、实事求是,杜绝浮澡之风和弄虚作假,要及时做好并妥善保存实验原始记录(申请论文答辩时上交研究生部),注意培养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发扬团结互助、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5.论文撰写:论文必须做到简洁明了、结构严谨、概念清楚、计算无误,图表正确。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透彻严谨、理论推导有据,体现良好的学风。论文中不应有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正确。论文必须按学校统一格式书写,A4纸打印装订成册。

6.论文答辩: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学分,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教学或临床实践和论文工作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详见徐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六、培养与管理

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专业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侧重素质和能的培养。集中授课期间,由研究生部制定教学计划,各有关教研室负责实施。研究生进入教研室或临床科室后,在教研室主任的组织领导下,按各专业培养计划,由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各学科专业要指定中、外文专业参考书,以自学与专题讲座形式进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研究生部、系(部)、教研室及研究生导师要密切配合,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关心他们的思想、业务和身体,使之健康全面地发展。管理人员及教师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对研究生既要热心培养,又要严格要求,把他们真正培养成为合格的高层次医学专门人才。


篇四: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研办[XX]1号文《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的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多所重点医学院校的做法,总结我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硕士生)的经验,对硕士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一、 培养目标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身健康;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临床专业硕士生在临床技能上要求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水平);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论文书刊。

二、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一般按二级学科范围的三级学科设置。应依据本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及发展趋势,选择对社会进步和医学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使硕士生的培养立足于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三、 学制与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制三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半年或一年),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允许提前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者,不能提前毕业。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学习时间。

基础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含实践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2。

临床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3。

在职硕士生不脱离工作岗位,要认真兼顾学习和工作。除课程学习一般应脱产外,其他培养环节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

四、 课程学习

硕士生课程设置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不少于30学分。

学位课程:不少于24学分(其中,临床专业硕士生包括临床技能训练4学分)。包括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公共外语、医学统计)、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主要指选修课。

选课要求:

公共课各专业硕士生均需学习。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由导师及硕士生从本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必须选满规定的学分。

考试办法:

学位课程考试,70分以上合格;非学位课考查,60分以上及格。考试办法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开课要求: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及选修课开课。专业和专业外语由导师或培养学科指导,学生自学。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一般有10人以上选修才开课;少于10人选修,教师指导,学生自学。

五、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应保证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工作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因此,应严格论文工作环节的管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

论文选题

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范围,收集和查阅文献资料,认真进行预备实验;对照查新结果,做好论文选题工作。应结合本学科的优势,选择对学科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具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课题。

开题报告

硕士生确定课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按照《汕大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填写《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题计划书》。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末完成。最迟于第四学期初必须完成。

课题研究

硕士生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课题计划书的要求,认真开展科研实验工作,做好实验记录。

在实验工作中,应定期向导师和教研室汇报实验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设想,使课题研究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按照《汕大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论文工作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在撰写论文中,对本人的研究成果应作详细阐述,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申请答辩前,硕士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杂志发表(或已录用待发表)一篇与课题研究有关的研究论文,否则,不接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 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通过教学实践,使硕士生初步了解大学教学的基本要求,锻炼表达及思维能力。教学实践一般要求参加一轮本科班教学过程。其形式可以是试讲、辅导、组织课程讨论、临床实习带教等。经考核合格,计2学分。

七、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通过社会实践,使硕士生接触群众,了解社会,体会改革开放成就,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其形式可以是利用假期或结合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或结合科研课题、医疗服务,开展社会调查、卫生调查。完成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调查报告。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

八、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其形式是举行研究生学术讨论会和参加学院(含附院)学术报告会。通过学术活动,开阔学术视野,启发学术思维,提高表达能力,促进学术研究。要求硕士生学习期间,在研究生学术报告会或专业学会学术会上作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听校内外学术报告会不少于40次(临床研究生不少于30次),达到要求者,计1学分。

九、 临床技能训练:

临床技能训练是临床医学硕士生必须完成的一个培养环节。硕士生在二级学科范围的2个以上专科或病区轮转,进行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轮转训练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通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使临床硕士生的临床技能水平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要求。每个专科或病区轮转完毕,要认真进行考核。所有学科考核合格者,计4学分。

十、 培养、方法与管理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硕士生的培养全面负责,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使硕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培养目标。

成立以导师为主导的硕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2-3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根据课题的需要,指导小组分工负责,发挥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均应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注意发挥硕士生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硕士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实行硕士生中期考核筛选,考查硕士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位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情况。对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业,以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中期考核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必须完成。

研究生自第二学年(临床研究生第二学期中期)开始进入教研室或科室,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研室或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教研室和导师的安排和管理。


篇五: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一条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体健康。

第二条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一年。

硕士生第一学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主要用于教学(临床)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

硕士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前者为必修课,后者为指定选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有开设课程的总学分为57学分,攻读科学学位研究生要求所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低于33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至少要修满9学分;攻读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所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2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必须修满16学分,专业基础课至少要修满3学分。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所修课程,要求在一年时间内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的设置及学分分配详见《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实施办法》。

非医学院校毕业的本科生,攻读医学硕士学位者应补修3门医学本科基础课程:①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任选一门;②生理学、生物化学任选一门;③病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任选一门。

第四条教学实践和临床工作

前期硕士生(非临床硕士生)至少应参与一年教学工作,授课学时不少于30学时(含实验课);临床硕士生至少应有一年的临床实习经历。前期硕士生参加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授理论课、带本科生实习或实验课等。通过教学实践,使硕士生得到初步的教学训练。临床硕士生的临床实习最好能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参加门诊和病房工作。通过临床实习,使硕士生掌握临床基本技术和技能。

第五条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一年半。研究生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待学位论文工作,导师也应注意培养研究生良好的科学作风。

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学位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学位论文工作结束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在学位论文工作前期,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及导师应注意从以下两个环节严格把关:

(一)选题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预调查及预实验等,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⒈ 选题应对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或是对本学科、专业的系列研究工作能够做出一定的贡献。

⒉ 选题要做好查新工作,学位论文最好能够提出新观点或新方法,而不是重复前人的工作。

⒊ 选题要考虑实验条件和研究时间跨度,所选课题要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实验经费应基本具备,并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⒋ 选题一般应尽量与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方向或科研项目有关。

(二)开题报告

选题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应进一步查阅文献,写好文献综述,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研究计划,填写《广东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最迟在第三学期末由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组织做好开题报告工作。研究生应重点报告其选题依据、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导师及同行专家应就研究生选题的先进性,科研设计的严密性,方法和指标选择的科学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最后填写《广东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一式三份),分别报送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一式一份)和研究生处(一式二份),所在硕士点签署意见,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正式开展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

(三)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报告

研究生应定期向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报告其课题工作的进展情况。

⒈ 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学位论文工作正式开始半年后,研究生应向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或课题组汇报前一阶段的研究进展情况,重点说明尚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计划。中期报告必须有详细记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⒉ 学位论文工作结束报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前完成。准备撰写论文前,应将研究结果向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或课题组汇报,导师及同行专家应就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提出意见。结束报告必须有详细记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按《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及体例规范》撰写学位论文,并在学位论文中详细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

第六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期刊(含省级)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综述或论著),达到硕士学位教学或临床实习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申请答辩时,须填写《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一式二份),交送研究生处审批。未交研究生处审批者不得参加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的五、六月份。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确定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和各院(系)组织答辩。硕士生在正式答辩前,应由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进行预答辩。

学位授予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广东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

⒈ 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由导师根据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临床实习)等作出安排。培养计划需经所在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签署意见,研究生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⒉ 研究生的指导工作采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小组原则上由3人组成(包括导师),导师小组成员除一名可以是讲师外,其他都必须是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外指定一名第二导师,协助指导研究生,但第二导师必须具备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指导小组成员和第二导师均由导师提名,经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⒊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所在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的政治活动、学术活动以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各硕士点(教研室、研究所、研究室)的负责人和导师应紧密配合,注意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素质教育,使研究生能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研究生培养经费

⒈ 经费来源: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费(管理费)。

⒉ 经费用途及使用:按《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条例》执行。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处。若与以往有关管理条例冲突,以本条例为准。

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样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样例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提前或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的时间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系统、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由科室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采取导师指导、集体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临床工作能力和科学创造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实行以三级学科为重点的临床能力培训,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进行较专门的临床训练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两门外国语、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安排教学;

(2)第一外国语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3)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医学分子生物学,本课程将使学员系统地了解医学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和发展概况,熟悉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掌握基本实验技术;

(5)现代科研方法,本课程以讲座形式,着重介绍医学科研中计算机应用、情报检索、常用医学统计方法,以拓宽研究生视野和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理论课程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记分。

(6)专业基础及理论课。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博士生原有的基础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科室开设专业基础及理论和专业外语。通过自学、辅导、导师答疑、阅读文献、英语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所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及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专业基础及理论课和专业外语的考试,安排在中期阶段考核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3、参加20次以上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五、临床能力培养方法和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临床以三级学科为重点进行不少于2年的临床能力训练,以临床培训为主,科研训练为辅,按照我院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进行培训考核,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习医师及下级医师,除按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训练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专科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诊疗技术;能正确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

六、临床能力考核方法和要求 

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平时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1)专科培训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中应按《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及时填写,每季度由导师和科主任审核,每年4月参加主治医师考评,由科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专科培训中的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基础理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并记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临床部、医技部、门诊部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科室评语及平时考查情况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定、评分,评出本年度学分,年度学分不低于120分(合格线)。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2次年度考评,总分不得少于240分。

(2)平时成绩考核以完成的临床工作量为主要依据,即门诊、急诊接诊人数、经管病床和收治病人数、参加诊疗技术次数,危重病人抢救数,参加病例讨论次数、阅读文献篇数、以及医疗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中期阶段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

(2)阶段总结: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临床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患者反映等。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七、临床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中旬前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安排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包括实验室研究工作时间),毕业答辩包括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2)学位论文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2.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3.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4、课题研究:在进行临床训练的同时,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每个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5、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经修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由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1、临床能力考核: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临床能力考核。(1)病历评估:申请人应提交10份本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供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准确、及时、有效;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2)临床技能考核:由科室选择2-3位病人供答辩委员会选定,由申请人对该病进行询问病史及查体,并对病人进行一次性实地处理,外科系统的申请人做1例手术,写出手术记录;内科系统的申请人做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写出病历摘要;诊疗科室写出诊断报告,并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诊疗操作着重考查申请人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3)病例答辩:申请人结合病例,报告其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答辩委员会就其病例和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申请人回答。着重考核申请人对基础及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病例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典礼

九、学位授予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中期阶段考核、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合格取到规定学分,经导师和科室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申请人导师应回避),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并颁发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组织管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集中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入临床、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导师及其他具有临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研究生个人培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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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编辑”,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编辑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1—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

6) 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

7) 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

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XXX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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