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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软环境建设与管理暨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保证工作如期完成,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要为自己工作制定好计划。撰写工作计划的过程,也是梳理我们以往职业生涯的过程。你知道写工作计划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软环境建设与管理暨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软环境建设与管理暨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进一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营造和谐的政治环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以依法行政为核心,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弘扬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决定发展”的意识。认真总结几年来软环境建设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形势,认真查找问题,牢固树立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常抓不懈的长远意识、积极抓主动抓的责任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正确认识软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始终确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软建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继续实施软环境建设一把手工程,做到经常研究、经常检查,保证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组织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开展软环境建设视察评议活动,重点对执法执纪部门、监督检查部门进行视察评议。软建办对视察评议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督促整改,及时反馈。

四是进一步营造软环境建设良好氛围。协调组织新闻媒体继续办好软环境建设各类专栏、专题节目,及时报道软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注国家部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进展,做好调整或取消有关审批事项对接工作,使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的数量保持较低水平。分专题研究各行业、各部门行政审批环节、程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告知、公示、听证和收费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制度,以及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加强制约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坚决制止随意增加行政职能、审批事项、收费项目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把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执行国家和省、市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依法行政问责制和行政决策追究制,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细化行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罚的幅度,降低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按照“应进必进,不进则停,一地办毕,一条龙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投资服务中心的运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使各级行政管理及服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素质,建设服务政府,着力推进阳光政务

一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为企业、为百姓、为社会服务的教育活动;围绕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忧患意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科学行政能力、民主行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防止部门利益个人化。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政府、企业、群众三者互动的“对话”活动。继续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做法,在全县推行阳光政务工程,不断完善以阳光政务为核心内容的服务体系、服务功能。

三是优化投资创业的服务环境。要认真抓好对新投资企业,特别是外商、外地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对新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建立审批申办的快速联动办结机制,实行全过程服务、全托式服务、全方位服务,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创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

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整合各部门的信用资源,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企业信用等级。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企业信用等级情况,通报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制定出台对诚信企业在工商年检、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公路、河道“三乱”问题反弹。对顶风违纪案件,特别是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从重查处,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问题,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一是健全和完善软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制度。设立软环境建设奖励基金,出台奖励办法,对署名举报,经立案查处后,给予举报人精神与物质奖励。在机场、车站、大型商场、星级宾馆等重要场所建立软环境建设监测点,设立投诉举报箱,印制发放投诉单,软建办定期收集情况,严肃查处涉软案件,并及时反馈查办结果。

二是加强清费减负监督检查。对落实涉企、涉民收费项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规范行为的指导和检查,遏制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外商投资项目、外来投资项目、民营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投入生产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服务。大力整治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是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依法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研究制定事后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统一制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文书样式,严格实行到涉企检查备案审核制度。对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重点解决依法行政不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四是加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软环境建设暗访活动,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充分发挥软环境建设监督员作用。软建办将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日常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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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站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时代公仆形象,同心同德为建设林业强省做出贡献,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站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保证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以创“四优三满意”活动为载体,强化我站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与机构改革、与依法治林、与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办事高效、动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科技推广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改善、作风转变、效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实现科技推广管理优质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的目标。

三、我站效能建设工作措施。版权所有

(一)严格管理。要搞好我站效能建设,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必须严格我站内部管理,根据我站的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订立规范、科学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效能考评制》、《考勤请销假制》等6项制度,经站全体会议通过后上报公示,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效能。我站将严格按制度办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要集中精力管好大事,认真解决我省林业科技推广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会议、文件审批制度,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减少经费开支;对基层科技中心的请示和要求,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给予耐心解释,给予充分说明,能办的事要立即办,份外的事尽力当份内的事办好。

(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执行厅党组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不滥用行政职权,强化执法监察,防止在工作中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同时,按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作为管理监督的依据,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避免凭个人关系定夺,办人情事、批人情款等现象发生。定期做好我站和各地(市)、县承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做好我省“农业科技推广法”执法检查工作。

(三)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行全站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公示制,对直接涉及全站同志切身利益的事情实行公开办理制度。要把干部任用、项目办理、资金补助以及经费计划、开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走人情关系,坚持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将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一律公开,拒绝“暗箱操作”,强化行政、社会和专门机构的监督,多为本站同志和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真正主群众满意。


(四)提高效率。全站工作人员要增强效率观念,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促进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

1、对厅里下达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在规定时间内认真保质保量完成。

2、凡是有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对站里的工作计划、基层的请示和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和答复,做到能办的事要立即办,大小事认真办,难办的事要想办法办,份外的事要协助办。

3、对一些事情没有规定时限办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不能无限期的拖延;对一些不能办理以及未能及时办理的事项,我们要认真主动的说明原因。版权所有

(五)改进作风。我站全体人员要把“四优三满意”作为开展我站效能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服务措施,对基层同志和群众来访讲究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对基层的请示和群众来访做到及时答复,能办的事马上办,一时不能办的事请示领导后在最短的时限内给予解释答复。根据我站工作特点,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科学技术。积极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上山下乡,促进适用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第2页

的林业科技成果上山入林、进乡入户,提高我省林业科技水平,解决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建立效能考评和奖惩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真正体现在成效上,应该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我站对全体人员将实行“季小评,年总评”措施,考评主要进行民主评议,采取自评与被评相结合,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将效能绩效同物质奖励挂起钩来,通过落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措施,使我站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个人和单位整体效能的提高。

机关效能建设新年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机关效能建设新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计划频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办结制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合理配置权力结构,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研究出台效能建设问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精减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程序、精减审批时间的要求,本着于法有据、于民便捷的原则,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按照提高效率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审批方式。重点抓好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张纸审批制、一枚公章办公制、一票收费制、全程委托代理制、绿色通道审批制、承诺办结制、服务公示制和并联审批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认真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建立健全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问责的服务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中心场地标准化、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二是不断拓展政务服务范围。着力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在巩固提升已有拓展项目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大厅接待、全程代办、特别通道、上门服务等各项服务。在规范行政审批同时,按照省市服务类型标准化体系要求,加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力度,将其它未进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和其他社会组织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房管、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配置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行为,不断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三、延伸政务服务网络,开展便民利民下基层活动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二是加快乡镇便民服务建设。在巩固、总结3个试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余5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确保实现“三级联动、分级承办、全程代理、办结、便民惠民”的工作目标。

四、强化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增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效

一是建立考核科学、问责到位的效能考评问责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为问责重点,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件。二是建立健全反应快捷、全方覆盖的效能监察网络。健全适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测评等电子监察管理制度,健全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工作制度和监控工作日志,切实加强对窗口部门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管。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明查暗访,定期召开企业效能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开展“万人评风”活动。三是开展强势有力、服务到位的效能监察工作。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效能督查。抓住涉及行政效能的重要问题,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加强对政府决策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把各级各部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任务,特别是应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形势的能力以及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关键时期的工作现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主动行为,兑现服务承诺的工作实效作为效能督查的重点。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宣传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宣传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宣传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宣传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根据县委宣传部旌宣[20xx]18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规范机关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办事公道、讲求效能的干部队伍,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步骤,是实施“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工程,是实现我县在全市乃至全省奋力崛起中争先进位的重要保证。版权所有

2、广泛宣传机关效能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总体要求。宣传机关效能建设需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影响较大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宣传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办事公道、讲求效率的干部队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3、广为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六大重点工作和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提高,考核考评四个阶段的工作步骤、方法任务和具体措施,务求此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宣传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宣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营造氛围;宣传全县机关效能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宣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

宣传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围绕效能建设制定的各项制度。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

宣传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

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的典型。同时,宣传相关制度。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阶段。版权所有

宣传机关效能建设成效和形成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对发展环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四、具体安排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简报、橱窗、横幅、标语、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在工作中既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更要讲究宣传的效果。

2、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应加强沟通、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与县效能办宣传组及县有线电视台的联系,及时报送的反映本单位效能建设进展情况、措施做法、典型经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等。原则上每周至少向县效能办报送一条以上信息。

3、将机关效能建设的“抓学习、长本领、正风气、树形象,讲规矩、严管理、勤政务、出效率”二十四字内容制作成烤漆字镶嵌在局办公楼的醒目位置,时刻提醒每位干部职工以此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利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机关效能建设宣传专栏,将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重点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等内容张贴在宣传栏内;在局网站上开辟机关效能建设专题栏目,将学习材料、讨论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在网站上发布,既便于大家学习交流,也对外宣传我局的活动开展情况;在局门口街道上悬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横幅;设立效能建设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学习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学习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学习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巢发[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四个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居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关效能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既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富民为先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我区一些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如一些部门办事效率不高、政令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办事程序繁琐;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对外形象,违背了群众利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上下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举措,是正党风、正政风、淳民风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决心、动真格,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要通过半年的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以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进一步简化,“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事难办”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及投资者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提高,创新破难、跨越式发展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有新的增强;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进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在全区上下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1、集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今年10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作进一步清理,应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切实做到放开不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由政府该管的事,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清理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并搞好与上级审批制度的衔接,对国家、省和市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新增审批项目必须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否则一律不准设立。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逐项规范,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及追究制度。对涉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重大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拍卖。

3、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应当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必须进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并经区政府批准外,都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不准搞层层把关、逐级请示,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宽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切实把“限时办结”、“并联审批”落到实处,提高效率。

(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的办理情况,在办结后一周内必须公开。政务公开情况,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1、公开工作职责。公开部门的主要职能及所属每个股室的管理权限,公开每个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对外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工作流程。公示每项事务的办事流程图;涉及两个以上股室的,明确主办股室,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职责涉及不同单位的,各单位都要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

3、公开办事要求。公开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时限、投诉方式和单项职责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姓名,公开审批项目、办理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收费项目的依据及具体标准。

4、公开热点问题。对政府决策、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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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共事务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要把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干部任免、公务员招考、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收费等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5、创新公开形式。区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固定公开栏,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开设咨询电话、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公开的,由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从严规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乱罚等滥用权力的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区监察局督查考核。

1、清理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现行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有悖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今后,凡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签发之前,先由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查。

2、清理审核收费项目。有关部门要结合收费年审,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要立即对接落实到位;凡是没有列入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征收;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人员收费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使用规定票据。违反上述规定的,按乱收费查处。对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挂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具体标准,严格控制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到企业的检查必须到区纠风办预先办理报批手续。任何部门都不得超出批准的检查项目、内容、频次和时间安排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查。检查人员对企业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突出教育重点,抓好对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

1、对照思想解放的要求,检查“三破除、三防止”的落实情况,看是否敢于打破条条框框、敢想敢干,是否用足用活政策;

2、对照服务大局的要求,检查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看工作是否一切围绕发展、一切为了发展,是否积极主动、跟进服务,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3、对照创新破难的要求,检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善于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看是否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基层化解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要素的瓶颈制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对照工作落实的要求,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单位和个人工作是否在年度考核中,争先进位,有所进步;

5、对照团结协作的要求,检查个人之间、部门之间配合协作情况,看是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合力攻坚;

6、对照履行承诺的要求,检查公开承诺兑现情况,看干部职工是否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内容,看服务对象是否能及时了解服务承诺的事项,看部门和单位是否说到做到、群众满意;

7、对照“企业发财、我发展”的要求,检查为投资者服务情况,看是否做到亲商、安商、富商,看是否促进“以商招商”、“以外引外”;

8、对照对群众有感情的要求,检查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看是否热情接待、诚心服务,看是否深入基层,帮助群众化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9、对照对工作有激情的要求,检查精神状态情况,看是否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一心扑在工作上,看是否做到不讲条件讲奉献、不找原因找办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追求一流业绩;

10、对照廉洁从政的要求,检查依法行政行为,看是否有“三乱”现象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看是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总之,要通过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活动,查找部门、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质量。

(二)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投诉转办件办理情况、检查收费规定落实情况、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三)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约束。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扩大参与面和覆盖面,让所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参与到热线中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家等各界代表中聘请一批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视察和评议,巡视、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继续开展“政风评议”活动,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曝光。

(四)认真受理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赋予投诉中心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处理权,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办事低效、违反承诺、作风粗暴、纪律松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以及不勤不廉等行为。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每起投诉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从中发现被投诉单位管理中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标本兼治的办法,督促其改善行政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五)完善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实行两级绩效考核制度。区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效能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由区考评办一并组织进行;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对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结果要作为提拔晋级、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开展“双十佳”(机关效能建设“十佳”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标兵)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同时,对区直单位年度考核居后三位的,第一次予以通报,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检查;连续两次后三位的,实行“一票否决”,给予主要领导纪律处分;区直机关干部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查实的,第一次给予纪律处分,第二次待岗,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有关领导负连带责任。

四、建章立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1、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所属单位及内设股室的职责,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标准,让大家知道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2、服务承诺制。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

3、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限时办结,能一次办结的必须一次办结,确实不能一次办结的,必须一次说清、两次办结。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必须规定完成时限。

4、否定报备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及时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5、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或下一流程办理。

6、效能投诉制。各级各部门都要设立投诉电话或投诉台,具体负责本部门机关效能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对群众的投诉,要快速查办,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7、效能考评制。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的效能考评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之中。

8、失职问责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关典型适时处理曝光。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阚建华同志任组长,李家法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潘淑琴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李光华、朱士昂、吴其赋、周恩平、刁吉润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服务机制创新、效能建设监察、干部教育、宣传等五个工作小组,分别由五位副组长分管负责。

综合组:设在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牵头,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加强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简报,撰写各类材料,完成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服务机制创新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牵头,区人事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提高效能,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督查机关创建优质高效服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效能监察组:设在区纪委,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参加。主要任务是制定效能投诉制、失职问责制的具体办法,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加强督查,推动问题解决,并逐步建立有效的效能建设督查制度。

干部教育组: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直机关工委参加。主要职责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负责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负责制定并实施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对违反效能建设单位和个人的组织处理办法。

宣传组:设在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跟踪报道,督促整改提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六、实施步骤

1、强化组织领导。9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召开高规格、大范围的全区动员大会。全区动员大会后,各地各部门都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并建立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的成立情况,9月3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都要围绕全区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突出可行性、可操作性,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学习讨论。坚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全区动员大会精神,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活动。学习讨论中,要有的放矢,重在查找思想观念差距,重在查找工作不足,重在查找自身问题,重在查找主观原因,并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综合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风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自查和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对外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严肃认真地开展整改工作。工作中,既要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加以研究解决,又要查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八项制度的建立工作。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区效能监察组、干部教育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区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问责制,并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建章立制情况,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汇编成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督促检查。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阶段性总结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以及各地各部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领导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领导不力、整改不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努力完成和实现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开展第三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全区现有31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突出体制创新理念,列出省、市级下放审批项目类型,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审批权限改革,根据市级各部门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坚决做到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清理工作迅速启动,今年12月份结束,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清理结果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确定区发改委、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局、房产局、卫生局、农委等单位作为试点部门成立行政审批股,做到“五个到位”:即审批职能整合到位、审批流程再造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授权窗口到位、行政审批股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人事局配合,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提升和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按照“部门应进必进,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与项目关联的应收取的费税应进必进”的要求,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份拿出应进中心的整体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强窗口建设。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应有权限。全面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除明文规定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外,必须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建立后备干部派驻到窗口任职制度和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制度。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在今年10月份草拟充实中心领导力量和加强窗口建设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三)创新服务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对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外资企业设立、基本建设、工业投资等涉及多部门或情况复杂的审批事项,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协调联审会办制;扩大企业登记注册“一表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一审一核制、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

(四)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条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尽快实现网上审批。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上报区政府。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组建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界定居巢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职能,为区直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活动搭建统一平台,按照管理与操作分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实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招标评审。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区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事等部门配合,于今年11月初完成。找

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版权所有

(一)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按照区政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公开内容上,立足办事结果公开,突出政务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在公开层面上,立足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突出基层、中介、公用行业、公益性事业等层面的公开;在公开方式上,立足以往常规性的公开方式,突出网络公开、直接对话和听证公开等。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信访处理、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重大行政处罚、重要行政许可,以及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等听证、征询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承担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各类听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今年12月初之前完成。

(二)开展政务公开督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具体承办),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配合,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对全区涉及网络、教育、卫生等公用事业单位,以及涉及税收、收费、城管、土地、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产品及商品质量等热点问题单位的督查;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督查和评议、总结工作。

五、全面实施依法行政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区级“十五”期间的规范性文件。保留一批,修改一批,废止一批,确保行政决策法制化,确保政令畅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面清理;公布各类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查处乱收费行为。由区物价局牵头,区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区直有关单位配合,于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

六、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岗位责任制。以机关单位定编定员定岗为基础,对单位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职权、职责进行明确分解。由区人事局牵头。

(二)服务承诺制。依据本单位职能,向管理相对人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与种类、服务标准与时限等,严格遵守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由区政府办牵头。

(三)限时办结制。按规定时间一次办结,对不能一次办结的,明确告知需办结的时间。由区政府办牵头。

(四)否定报备制。对予以否定和不予受理的事项,经办人员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性文书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备案。由区政府办牵头。版权所有

(五)首问负责制。确定第一位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的机关工作人员接待、解答、联系经办、记录、报告、登记等行为规范。由区人事局牵头。

(六)效能投诉制。设立投诉电话,受理、调查、处理、反馈有关效能建设的投诉请求。由区监察局牵头。

(七)效能考评制。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量化考核和评价。由区人事局牵头,会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查落实。

(八)失职问责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职责规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由区监察局牵头。

区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建章立制工作,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机制创新组。上述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帮助、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机制创新组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精神,加强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更好地为衡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20xx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蔓延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我市面临经济转型、蕴含重大发展机遇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一化三基”战略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要求,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龙头,以有效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创建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县要建立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制度、内部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将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列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各级领导干部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干部考核、考察之中,工作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或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各级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监督落实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清理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下发文件公布实施。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年内要组织开展一、二次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环保、安监、建设、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特别是要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除特别复杂难办项目外,各部门在办理审批项目时,要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期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直相关部门)

(五)切实减少行政执法检查。今年要在落实《同城一家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推行行政执法检查预批备案制度,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要上报检查计划,并经审查后才能到企业进行检查,将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的项目和次数纳入预批许可范围,对超计划的检查项目要实行预审批。同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执法人员到企业首次检查时,应以教育和帮助企业改正为主,严格实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同时,在企业“特别保护期”内,要严格执行对企业实施“特别保护期”相关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我市将按照上级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由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在市直部分单位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阶次处罚试点工作。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原则,通过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依法、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责任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第2页

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税外负担。凡省里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市原则上予以取消,对所有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汇编成册,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降低标准收取,属于自由裁量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幅度的下限收取。同时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治理乱收费,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管理、诚信监督等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政务中心高效运行。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电子监察、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年内要建成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调研企情、广泛走访和听取企业意见,建立健全企业软环境问题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措施。各级优化办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测评监督工作,加强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企业、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完善定期测评制度和测评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重要企事的制度。将企业投资者满意率测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优化招商引资和口岸通关环境。要按照《衡阳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的意见》规定,切实做到依法承诺,政策兑现,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归口受理、指定代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超时问责”的全程代理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通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行重大产业项目 “绿色通道”制。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建立口岸大通关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优化办、市国税局、衡阳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优化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要求和各自法定职责,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明确项目联点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协调和督查,为其解决本级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发展环境问题和困难。重点建设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都应建立健全重点工程优化环境责任制,及时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市优化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依法保障投资者及其企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重点打击危及企业的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为企业和项目建设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实行辖区派出所长治安环境挂牌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发挥“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作用,建立快速反应受理机制,认真受理每一件群众和企业的合理投诉,做到有诉必理,限期办结,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对上级和领导交办、涉及民生、企业反映强烈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的投诉,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投诉件转办、交办、督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通报力度,对拖延不办、办理不力或投诉人满意度低的,要查明责任并进行追究。(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行政首长问责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性质恶劣的损害经济发展案件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行政处分的暂行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在“保增长、扩内需”中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的案件、影响或干扰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案件,以及因司法效能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建立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年内将在全市通报一、二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各县市区政府)

三、相关要求

20xx年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分解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和任务。本工作意见确定的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家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联系与协调, 加强协作与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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