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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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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怎么写【篇1】

申请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___)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___年___月___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怎么写【篇2】

申请人:xxx市xx厂

法定代表人:xxxxx

电话: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x日,xxxx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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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篇1

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将回执寄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地址________。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

回执

听告字[]第()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要求听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篇2

xx听告字[___]第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xx法》第xx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

定,参照《河南省xx行政处罚裁量标准》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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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公正、合理实施对违反电视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广告法行为”,不包括虚假广告行为和其他不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处罚的广告违法行为。对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按本局专项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施对违反广告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广告法”)及相关电视、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发布者改正;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 第五条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属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应当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属于广告主的,应当处以罚款。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利用广播、电视、电视、报纸、期刊或者利用户外广告或者显示屏广告发布的,处广告费用的1.5倍罚款; (二)利用店堂广告的,处广告费用的1倍罚款; (三)利用印刷品广告发布,1000份以上的,处广告费用的4倍罚款;不足1000份或者属于利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等发布的,处广告费用的3倍罚款; (四)利用其他媒介发布的,比照以上最相类似的规定处以罚款。 第六条 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的,罚款5000元; (二)发布的广告没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难以区别的,罚款3000元;有消费者误解后果的,罚款5000元; (三)其他发布的广告不具有识别性,消费者难以辨认的,罚款3000元; 第七条 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罚款的基本标准: (一)提供伪造或者涂改证明文件,已经发布广告的,处8万元罚款;未发布,属于国家机关的,处5万元罚款;其他的,处3万元罚款。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其提供的文件是虚假的,按前项标准的60%罚款。 (三)有其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形,已经发布的,处5万元罚款,未发布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八条 伪 查看全文>>>

工商局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48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印发案件评查及案件查处实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xxx同志为组长,法制科科长xxx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2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所内部交叉查、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这期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2起,其中无照经营案件13起,合同案件3起,商标案件1起,其它案件4起。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少,没有出现复议和诉讼的问题,但办案水平不高,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极个别执法人员和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具体情况是:

一、办案单位执法人员管理情况。我局办案单位有11个,公平交易科和11个基层所。执法人员100%参加过培训,并全部持证上岗。案件核审人员由11名,对材料齐全的案件随时核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法制工作,确保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不足之处是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的氛围还不够浓。

二、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一是能适时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开展执法责任制评议活动。二是制作了执法公示制对外公示牌。三是案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办案单位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执法案卷及时交法制科。四是没有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案例。

三、执法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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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运作机制的思考

行政处罚裁量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是行政处罚权的核心权力之一,正确地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对于严格贯彻行政处罚法、合法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与维护相对人合法公正的权益至关重要。笔者拟从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实质精神方面对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发挥传统制度优势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研究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作机制,必须发挥传统的立法制度、司法制度与行政制度的优势,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制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立法上,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立法机关必须进行适度授权,即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授权过滥,授予行政处罚裁量权要从实际出发,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一般工作量相适应。同时,加强立法解释的控制,通过解释明确立法的目的和法律规范的应有精神实质。

司法上,司法机关要针对因行政处罚裁量权而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居中裁判,判断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合理。

行政上,行政机关要对自身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我审查、监督和矫正,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要进行有效监督。行政机关进行自我审查、监督和矫正时,要充分认识到现代理性人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目的是权衡各种利益,维护必须的公共利益与相对人的应有权益。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定期向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报告工作,并将自身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处理因行政处罚裁量权而发生的争议的裁判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

设置裁量基准制度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在行政处罚领域,裁量基准是将行政处罚法律规范具体细化,形成相对固定的具体判断标准,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合理公正行使。

总体而言,裁量基准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并确定其核心内容,在程序上强调行政参与,依法公开公布于众,反映法治行政的效率、合法、公平、正义精神。只有这样,这一解释性行政规则才能够很好地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运作。

简单地说,裁量基准即细化法律规范以形成具体判断标准。而这一“判断标准”,犹如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这类裁量基准仍然属于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而非指导性行政规则。作为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裁量基准当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效力,而这种效力主要体现在保证行政主体按照相对较详细的标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裁量的程度通常应受到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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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政20xx28号)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依据,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分类分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二、实施范围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统称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含省直属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一)清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本系统、本机关行政处罚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以及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祁政20xx41号),并结合实际,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使行政执法行为准确明了。 (三)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素。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细化后的裁量要素,通过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裁量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 查看全文>>>

行政处罚裁量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是行政处罚权的核心权力之一,正确地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对于严格贯彻行政处罚法、合法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与维护相对人合法公正的权益至关重要。笔者拟从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实质精神方面对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发挥传统制度优势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研究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作机制,必须发挥传统的立法制度、司法制度与行政制度的优势,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制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立法上,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立法机关必须进行适度授权,即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授权过滥,授予行政处罚裁量权要从实际出发,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一般工作量相适应。同时,加强立法解释的控制,通过解释明确立法的目的和法律规范的应有精神实质。 司法上,司法机关要针对因行政处罚裁量权而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居中裁判,判断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合理。 行政上,行政机关要对自身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我审查、监督和矫正,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要进行有效监督。行政机关进行自我审查、监督和矫正时,要充分认识到现代理性人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目的是权衡各种利益,维护必须的公共利益与相对人的应有权益。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定期向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报告工作,并将自身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处理因行政处罚裁量权而发生的争议的裁判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 设置裁量基准制度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 在行政处罚领域,裁量基准是将行政处罚法律规范具体细化,形成相对固定的具体判断标准,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合理公正行使。 总体而言,裁量基准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并确定其核心内容,在程序上强调行政参与,依法公开公布于众,反映法治行政的效率、合法、公平、正义精神。只有这样,这一解释性行政规则才能够很好地规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运作。 简单地说,裁量基准即细化法律规范以形成具体判断标准。而这一“判断标准”,犹如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这类裁量基准仍然属于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而非指导性行政规则。作为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裁量基准当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效力,而这种效力主要体现在保证行政主体按照相对较详细的标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裁量的程度通常应受到较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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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

三是执法监察人员人少事多,目前执法监察股工作人员仅2人,执法的力度和办案速度偏下,办案难度大。

四、下步打算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处罚决定,坚决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积极争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职能到位,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高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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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新要求,促进工商所(经检大队,以下简称队)建设,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实施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商法20xx*号)文件的要求,分局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开展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目的 以公正执法、规范办案为指导,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调整机制,实行工商所(队)执法权限的差别管理,促使工商所(队)内部、工商所(队)之间形成激励机制,从而达到执法办案制度落实,素质提升,水平提高的目的。 二、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基本内容 1.评价对象 分局各工商所、经检大队。 2.评价主体 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3.评价程序 分局评价工作组将按《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表》(见附件一)的标准,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组每次随机抽查当季所办案件5件。被检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评价工作组指定,由各工商所(队)于次月5日前将装订好的案卷交到工作组,被抽查到的局办案件以首次核审分为准,评价工作组以连续八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6月)的检查情况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做好台帐,检查结果在分局内予以公布。最后一次检查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每项检查情况,提出对评价对象评价的初步意见,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分局提出对评价对象行政处罚权限调整的意见,在20xx年7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处。 工商所(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分局或者市局监察机构提出复查,由监察机构会有关机构作出处理。 4.评价内容。 (1)制度建设和执行。工商所(队)应当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和本所实际,制订“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等专项制度或者工作流程图。基本要求责任到人,明确所长、分管所长、办案人员的相关工作职责。制度订立,重在对上级、分局有关规定的具体执行,包括《工商所法制员工作规定》(××工商法 查看全文>>>

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处罚权规范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副组长,成员:。 三、工作目标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约机制,细化、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价格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四、实施原则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行。 (二)合理原则。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不得过罚失当;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应给予同等或基本同等的行政处罚,不得区别对待;在同类案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应当前后一致或基本一致,不得畸轻畸重;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符合法律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不得将行政处罚权力与本部门利益挂钩,或者把加大罚款额度、增加收入作为执法的目的。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应当立足于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不应简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能够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应当轻罚的,不得重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公开原则。应当公开执法依据、执法 查看全文>>>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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