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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购销合同,2024生鲜乳购销合同范本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

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

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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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购销合同书范本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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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

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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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运输安全保证书

乳品安全事关公共利益,为保障公共健康,我企业愿意遵守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及兽药管理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经营。

二、在养殖过程中,绝不添加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三、坚持科学良知与商业道德,绝不收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绝不加工、私存、使用、经营问题乳粉。

四、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自觉实施养殖场动物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利用及安全排放;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确保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表率。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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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月 份123456789101112         数量(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20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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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省奶业恢复和振兴,根据全省《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农业部《20xx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落实《山东省生鲜乳收购站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xx5号),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巩固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以生鲜牛乳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以我省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省际交界区和目前整治工作进度相对缓慢的市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为重点整治手段。 四,整治任务 在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例行监测,掌握质量状况。组织实施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例行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配合农业部对奶业主产地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对例行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实施监督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 查看全文>>>
编号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制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广东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 (xx版)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月 份123456789101112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 查看全文>>>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 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 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 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 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 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 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 (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 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 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 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 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 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 查看全文>>>

购销合同(一)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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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__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营业部

业务人员:

部 长: 

财务部

审批:

签收:

公司负责人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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