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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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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

3.0职责

3.1行政部

3.1.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1.2制定消防安全专项预案并组织演练。

3.1.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3.1.4负责消防器材申购,指导各部门配置符合标准消防器材。

3.1.5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1.6负责各部门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3.2基建工程部

3.2.1负责消防供水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3.2.2负责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3.2.3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

3.3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及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3.3.2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和送修工作。

3.3.3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0工作内容

4.1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4.1.1公司园区内除总装、冲压、焊装厂区域以及后勤厨房内允许必要动火外,其他区域为禁火区域。

4.1.2生产、生活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严格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1.3厂、仓库、办公室等场所下班时除公共走廊、楼梯、道路等区域处的照明灯外,应关闭所有照明灯具、电气设备,并切断室内总电源,做到人离灯灭,关闭电源。

4.1.4餐饮厨房内抽油烟排风管道内积油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灶台周围及抽油烟管道入口处积油必须每天清理干净。

4.1.5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确定动火地点、时间、范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派人现场监护,方可进行明火作业,严禁无证动火。

4.1.6仓库车行道宽度不小于3.5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且通道线明显清晰,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4.1.7仓库内要保持整洁,仓库内散落的危险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

4.1.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所贮危险物品的性能,懂得消防知识,在仓库现场显著处悬挂有危险化学品告知卡,应有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应并定期检查物品的贮存情况。

4.1.9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

4.1.10库存堆垛存放一年以上的可燃物资要定期翻垛倒库,防止可燃物资受潮分解、积聚热量而发生自燃。

4.1.11重点防火区域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物质特性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4.1.12生产车间内用过的油抹布、油棉纱及沾满油的手套等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洗和处理。

4.1.13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放置在显眼且易于取用的地方,消防通道、电气控制柜(箱)通道及消防器材设施通道不得堵塞。

4.1.1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4.1.15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报警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1.16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确保焊接作业点周围10米内无可燃和易燃物品。

4.2消防器材、设施管理

4.2.1消防器材、设施包括各类灭火器具、水带、水枪、消防栓、防火标志等,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实际需要来购置和发放。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设施,定点设置后不得随意搬动,或改变其用途。

4.2.2消防自动报警、灭火控制系统责任部门应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4.2.3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保管使用单位对每具消防器材均应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应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点检;班组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检查并记录;车间每周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普查一次;行政部每月进行抽查。

4.2.3.1检查内容:

a)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无锈蚀凹陷;拔销、铅封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读数是否清晰可辨;橡胶喷管喷嘴有无老化、开裂;是否在有效期内,出厂维修日期标识是否完好;

b)消防栓内水带、水枪有无缺失;水带缠绕良好、干燥、无漏洞;接头、卡口、水枪是否完好;箱体、扳手或控制阀完好、无锈蚀、无渗漏现象;

c)消防器材表面卫生是否清洁,取用通道有无堵塞,消防标志是否完好等。

4.2.4因火警而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时,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单位必须于8小时内报告行政部,并送到指定收集地点,以便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随时处于有效战备状态。特殊情况使用需经行政部同意

4.3消防安全教育

4.3.1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和火场逃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2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

4.3.3新入厂员工,实习生、临时工以及相关方在园区内生产人员,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3.4行政部每年应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开展灭火比武活动,以增强防火灭火的.能力。

4.4消防安全检查

4.4.1行政部对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库区、生活区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4.4.2车间每周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下班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4.4.3消防安全检查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起进行。

4.4.4检查的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挥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现象;

f) 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区域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g)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i) 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书面报告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安排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5火灾扑救

4.5.1公司生产、办公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首先按有关火灾现场处置措施展开灭火救援和组织人员疏散;同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立即启动相关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报警后必须安排专人到公司门口等待消防救援车辆,将其引导到火灾事故现场。

4.5.2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组织和实施灭火作战,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4.5.3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或参加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统计上报,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调查,并严格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6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均按照《安全环保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4.7火灾事故处理

有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则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

5.0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灭火器点检表

应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

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员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及领班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成立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对全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消防主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03KKK.Com 零思考方案网)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

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应急管理制度 篇3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条 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第四条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第五条 应急管理机构

1、领导机构

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第六条 运行机制

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1.2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2、应急处置

2.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2.3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3、恢复与重建

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3.2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第七条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第八条 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

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加气站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财务部负责保证所需资金。

3、物资保障

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4、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

各加气站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九条 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部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制度 篇4

1、乡镇安监站负责本乡镇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乡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2、乡镇安监站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及县安监局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乡镇安监站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乡镇安监站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乡镇安监站。

乡镇安监站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7、乡镇安监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技能。

乡镇安监站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本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标志。

8、乡镇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乡镇安监站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安监局。

10、乡镇安监站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乡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

14、乡镇政府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任务,明确程序和方法,落实人员、物资、经费,组织实施救援。乡镇有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迅速配合,服从指挥,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

15、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甚至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营项目部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九条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信息汇总。

(三)承担所负责领域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负责领域的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监督各专业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

第十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项目部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要及时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核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和执行核电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程序。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三类预案应符合满足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总体要求是:

(一)综合应急预案应当从总体上阐述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方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者设施、岗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四)三类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综合应急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全面、职责清晰、程序严密、保障有力。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突出专业应对,侧重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力求简明和实用。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突出具体应对,重点针对操作和程序,做到简单和可操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并且能满足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同时与上级单位和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运营生产项目现场处置方案要赋予运营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过评审并修订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公司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备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另有备案规定的,必须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应急预案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且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二个月内予以调整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三)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四)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五)产业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六)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七)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或者修订完成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四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应急培训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从业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培训内容:

(一)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相关应急预案。

(三)应急职责、应急响应及其实施程序。

(四)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与后果预测,应急对策与防护措施。

(五)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个人防护、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七条各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的形式、内容、频次、日程、经费等。

第二十八条应急演练可以采取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等多种方式。演练要考虑本单位面对的各种突发事件风险,重点针对易发事件和主要灾害的薄弱环节开展。演练方式和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每一年对本项目所有预案演练一遍。生产现场重要场所、设施和岗位每半年对现场处置方案全面演练一遍。

第二十九条应急演练要聘请或者指定评估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拍照、录像、表格记录等方法,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应急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可以由相应领域内的专家、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一周前公示告知。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立即组织由应急演练组织者、控制人员、主要演练人员和评估人员参加的讲评会,由评估人员对演练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预案和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讲评。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结束后,评估组要汇总评估人员的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报告,重点对应急演练的准备和策划、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要于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本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演练的背景信息。

(二)对应急演练准备的评估。

(三)对应急演练策划与应急演练方案的评估。

(四)对应急演练组织、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

(五)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六)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方面的改进建议。

(七)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方面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对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定额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储备到位、调运顺畅、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应急资源档案。应急资源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现有的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二)联防区域内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三)周边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第三十五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可以与公司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要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满足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应急培训与演练以及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恢复和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公司要重视和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确保应急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趋势分析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测监控,发现突发事件预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损失扩大,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第四十条对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九龙公司和公司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根据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工具,准备疏运转移车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保护和保卫,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五)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医疗、安监和应急救援队伍等有关部门、机构的.协调沟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有关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他必要的防护性、保护性措施。

(七)根据事态发展,对预警级别和防范措施随时调整,直至解除。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救援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强化检查和考核,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第四十二条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件类型、造成的后果、事因、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目前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增援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四十三条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要先电话报告,之后迅速补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四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第四十五条对紧急调集、征用的设备、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补偿。

第七章应急管理总结评估

第四十六条各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每半年组织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上级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工作情况。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四)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五)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六)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七)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八)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九)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公司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编写救援总结报告,于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九龙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救援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突发事件单位概况。

(二)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四)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织情况。

(五)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救援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七)突发事件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八)突发事件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九)突发事件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第四十八条为及时掌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突发事件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情况,各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填写相关季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十九条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定期编制应急管理季报表、总结评估报告,公司应急办负责汇总、整理应急管理报表和总结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奖惩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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